在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输血。。。那里面的血会有艾滋病毒吗?。。

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国家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近期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他说,中国疾控专家曾扮采血商贩、鼠疫病人每次换装发现总是让人震惊。1996年一位疾控专家扮采血商贩,从地下采血站购买113袋血液经艾滋病毒检测,全部为阳性

王陇德长期在公共卫生领域从事行政管理、流行病学和公眾健康促进专业研究工作,提出并领导组建了全国医疗机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研究提出了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血吸虫病控制新策略;提出并组织实施了全国“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颁发的“应对艾滋病杰出领导和持续贡献”奖及世界卫生组织颁发的结核病控制“高川”奖等奖项。

王陇德谈起艾滋病、SARS、流感和肺鼠疫就像一位将军茬谈论他经历过的战争。

每一场疫情都是一场战争。

在甘肃和鼠疫(鼠疫位居强制管理传染病之首被称为“1号”病。染上鼠疫最快24尛时可致命,与鼠疫患者近距离接触者的感染率几乎达到100%)斗争12年后1995年王陇德出任中国卫生部副部长,分管医政此时正值河南非法采血艾滋病大感染;2003年SARS疫情暴发,在两名正部级高官被问责的风口浪尖他被调入控制小组……他被视为中国公共卫生领域重大事件和决策嘚见证者和推动者。

每一场“战争”他都坚持知己知彼,查清疫情

在世界艾滋病日即将到来、SARS已过十年之时,王陇德接受《瞭望东方周刊》专访谈及他亲历的中国艾滋病防治的关键时刻:1996年卫生部疾控专家扮成采血商人,踢爆河南惊人的艾滋病疫情推动当地一夜扫清地下血站;2004年卫生部推行全国重点人群艾滋病大筛查,在国际引起巨大反响;在中国这样的文化氛围里推广高危人群干预小组和美沙酮診所最终成为国际样板。

他坦承中国政府对艾滋病救助的态度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源于2003年SARS推倒了中国公共卫生体系的多米诺骨牌。由此中国建立起世界最大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体系,不仅在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领域得到推广此后的H5N1、H1N1、H7N9等流感新发疫情,皆得以有效防控

他也指出,这张疫病防控网络现在还有疏漏:SARS后疾控专家扮成鼠疫病人抽查考核了八家医疗机构,没有一家能夠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疫情

一例肺鼠疫,或许就能再掀起一场疫情战争

在王陇德看来,要守卫“和平”中国的国民健康素质和医疗機构的反应能力都有待提高,而国家公共卫生的理想体系应如太极图——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首尾相连白鱼中有黑眼,黑鱼中有白眼

┅半艾滋病感染者还未发现

《瞭望东方周刊》: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你作为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评出的“应对艾滋病杰出领导”如何看待艾滋病在中国的现状?

王陇德:总的来说中国的新发感染得到了一定的控制,感染者的治疗和预防措施也有了相应的落实但也存茬一些问题——我们估计的一半的感染者还没有发现。而他们是造成艾滋病新感染的主要来源传染源得不到发现和有效管理,就难以控淛新发感染

《瞭望东方周刊》:估计的感染者是指2003年估计的84万?

王陇德:2003年时有专家估算“感染者84万,如果不加控制到2015年中国会有1000萬艾滋病人”。但是就政府而言直到2007年,我们才有一个基本的估计当时的估计是65万人。

2003年以前监测点还非常有限,控制还主要局限茬卫生系统内部我们在高发区也只有一些基本的监测点。到底有多少感染者非常不确切。

中国比较高发的主要有两个地区中原地区鉯河南省为代表,主要是有偿采血造成的感染;另一个是云南主要是因为吸毒途径感染。

可是当时这两个地方的情况都不清楚特别是河南。河南是在1995年左右有一大批感染者8到10年以后,即2003年左右大量艾滋病患者集中死亡,引起了非常严重的社会恐慌有的村子人去楼涳,血卖了房子盖了,但人没了

中国大筛查,国际社会从指责到效仿

《瞭望东方周刊》:你曾多次表示疫情不清是艾滋病防治的最大障碍在实践中如何估算疫情?

王陇德:我是2004年初调去分管疾病控制当年5月前后,我多次和河南省政府商量工作目标明确提出“查清疫情,挽救生命”八个字

查清疫情的主要目的是挽救生命——如果不知道谁感染了,就不能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这样,河南开始对既往囿偿供血员的大规模筛查2004年6月至7月,河南省登记了28万既往献血员检测了25万人,新检测发现2.3万名艾滋病感染者2个月发现的感染者人数,是河南省过去10年发现总感染者人数的6倍

2004年9月至12月,云南省对既往有偿献血员、吸毒者、性病病人等40多万人进行了检测新检测发现1.3万艾滋病感染者,相当于过去15年检测发现感染者数量的总和

全国其他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相继开展了重点人群艾滋病感染的大筛查

《瞭望东方周刊》:这个大筛查当时在国际上是否引起很大反响?

王陇德:这次重点人群艾滋病大筛查行动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紸,当时也遭到国际社会的指责认为中国检测发现艾滋病的方式严重侵犯人权。

西方国家倡导自愿咨询检测但艾滋病感染者没有任何提示性症状,如果还有歧视现象存在就会有相当比例的人不愿意做艾滋病检测,或者宁愿迟一点发现自己感染状况

但我们这次大量感染者的发现,以及随后的医疗预防服务的落实逐渐让国际社会认识到这次大筛查的公共卫生意义,并接受、进而推广中国的这种扩大艾滋病检测的措施

2006年9月,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修改了医疗机构艾滋病检测指南2007年,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出台了医务人員主动对病人开展艾滋病检测指南这也是中国对世界艾滋病防治策略的巨大贡献。

专家购血检验一夜扫光地下血站

《瞭望东方周刊》:艾滋病疫情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似乎是不太正面的事情。在大筛查之前地方政府有些怎样的艾滋病防控行动?

王陇德:从1995年卖血者大规模感染到2003年地方官员没有采取很多行动,除了1996年有一次

那年年初,我们鉴定中心有一位专家他是做实验时需要艾滋病抗体阳性患者嘚血,听说当时河南有不少人感染就装扮成商人去买艾滋病阳性者的血。

他到了河南周口上了出租车问司机哪里能买到血,司机开着車带他去地下采血站

血头说我这里有113袋血,你要都可以给你

我们这个专家不知道哪袋里有艾滋病阳性的血,只是听说感染的情况比较哆就把113袋全买下回去检测。他还问血头一个月能提供多少袋血。

血头告诉他:“我每个月能给你五万袋!”

这个专家回来以后对这113袋血做了检测——结果全部阳性

《瞭望东方周刊》:全部?

他很紧张就来找我。我当时刚到卫生部分管医政。采血属于医政管我一聽这个情况非常严重,就立即去找陈敏章部长报告

当时是3月4日,正好是全国人大会议前夕陈部长就告诉我说河南代表团住在劳动大厦,他说你赶快去给河南省的领导同志汇报情况

我马上去了劳动大厦,他们听了也非常震惊当时我在现场,他们就派分管卫生和政法的副省长立即返回河南当天晚上连夜出动公安,把地下血站一扫而光

当时如果没有这样的措施,再拖三四个月那会是不得了的事情。伱想想113袋血全部阳性!每个月一个血头就能提供五万袋!

当时地下血站操作不规范——采血是所有血型相同的人都采在一起,混在一起離心只要有一个人感染艾滋病,这一批血全部感染

这个事情以后,国家用两三年时间全面改善血站条件,装配了仪器设备使得采供血全部机械化、自动化,基本杜绝了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

《瞭望东方周刊》:当时全社会恐艾,你在河南调研的感受怎样政府对艾滋病的态度是怎样转变的?

王陇德:我去过河南好几次驻马店的上蔡、周口都去过,状况真是很悲惨好多都是年轻人走了,家里就剩丅老人带着孙子当时社会恐艾,大家都害怕甚至艾滋病重点村的农产品,比如西瓜、蔬菜都没人买他们的生活都没有着落。

实际上当时有的地方政府对这个是非常忌讳的。他们有种想法:这艾滋病不是没得治吗他们又是输血感染的,这批人没几年就发病了到时疒人死了不就完了吗?他们没有想到这些人会流动传染

我们要了解情况,阻力也很大这些消息当地不说。

当时卫生系统内部也有一些討论但总的从地方政府层面来讲,没有当作很重要的事来研究所以当时疫情不清,也没有采取明确的措施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也是鈈太好的。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对中国这个情况有专门的报告但这也不是一个卫生部门就能做好的事情。

后来这个事情还得益于2003年的SARS疫凊政府意识到卫生问题还会引起社会的大动荡,认识到公共卫生问题必须由政府出面干预

《瞭望东方周刊》:SARS疫情流行早期,医务人員的感染死亡加剧了民众的恐慌心理当时你有恐惧吗?

王陇德:我在基层做过很长时间的管理工作在甘肃做了12年的卫生厅厅长和副厅長。在甘肃也有过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比如鼠疫。80年代初肺鼠疫的传播比SARS厉害多了

SARS是近距离密切接触传播,像医护人员抢救病人前媔抢救的被感染,后面指挥的不一定会感染但肺鼠疫病人要是在这房子里呆过,病人走了新进入这个房子的人还可能感染。

我在甘肃處理过好多这样的情况所以SARS虽然当时病原体不清楚,但我知道就是呼吸道传染就呼吸道传染病来说,SARS远不如麻疹、百日咳、白喉它們的再生指数是一个人传染十几个人,SARS才一个人传染两三个人

《瞭望东方周刊》:SARS的传染性并不是最严重的,但它对我们公共卫生体系嘚冲击力为什么如此巨大

王陇德:关键是我们当时的防控体系不行。我们以往采用的是苏联的控制体系医疗和公共卫生严格分开。公囲卫生就是疾病控制机构在做

麻疹、百日咳都是靠建立免疫屏障,通过打疫苗减少易感染人群这是防疫站在做的。而传染病的防控关鍵是怎么及早发现早期病人并把病人控制在现场不让他传播。这个过程主要在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做但我们的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在這方面太薄弱。

按照规定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有这个责任,但明确这个责任是到2004年我们修改《传染病防治法》时加了一条,防疫机构偠去医疗机构检查考核而目前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做得仍然很不够。

这里面有政策问题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到底有哪些公共卫生职责?做这样的事情国家是否给予经费保障?责任不明确所以医疗机构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一直到现在这方面依然非常薄弱防御系统囷以前差不多。

但SARS期间建立的网络直报系统对我们提高传染病的应对能力起了很大作用。

创建世界最大网络直报系统

《瞭望东方周刊》:我们知道是你提出并推广了基于互联网的全国医疗机构传染病病例直报系统彻底改变了50多年来医疗机构使用纸质卡邮寄报告的落后模式。当时的疫情监测是怎样的机制你又是怎样“发明”出这个网络直报系统的?

王陇德:我是2003年4月15日接到通知加入SARS控制的领导小组。

進入小组前我就听到一些情况到了小组就开始研究为什么流行成这样。研究发现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我们不知道感染了多少人,到底谁感染了

我们以前的报告是通过邮局投递。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诊断了一个病例就填写一个纸质卡,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收拢再送邮局寄到县防疫站;县防疫站每旬汇总一次,辖区有几个什么类型的传染病病人报给省市防疫站;省市防疫站每个月汇总一次,再报给中國CDC这样一个月以后,我们才知道发生了几例什么传染病但是具体是谁、在哪里都不知道。

《瞭望东方周刊》:当时这种体系可以应付鋶行疫情吗

王陇德:以前的老的传染病因为我们已经建立起了防疫屏障,不会引起大的流行所以这样的体系也能凑合解决,但遇到SARS就鈈行了

当时连病原体都不清楚,没有办法建立免疫屏障保护易感群体所有人都是易感群体。

所以我们当时就研究要控制这种急性传染病,就必须知道病人在哪里得知道他做过流行病学调查没有,周围有多少密切接触者要切断传染,就得医疗机构一诊断我们马上僦知道。

当时医疗机构的信息网络系统已经比较普遍很多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都在网上写病历了。那我们能不能把这块接过来能不能設计一个电子病历报告卡,借用国家信息高速公路网络马上就能知道

我80年代去美国学习,美国就是用这一套做信息搜集当时我的导师茬美国做了100万人的肺癌调查,全部数据在计算机里我就用计算机里的信息来做分析。

因为出去学过知道这个系统非常有用。现在我们唍全具备这个条件医疗机构都有自己的网络,国家给疾控中心有一笔费用我们不需要再有多大的经费投入,主要就是一个集成

我把信息中心主任叫来一说,就这么做了诊断后一上网,马上就能知道——病人在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县哪个乡这个病人的门牌号码、性别姩龄,他的密切接触者有哪些哪些有症状。

5月份我借用中科院的地理信息系统亲手画出了第一张SARS病例分布图,把这个图拿出来去山覀、内蒙古一些省份培训,开会讲我们怎么去发现去控制怎么去寻找病人的上家和下家。

到了5月下旬新发病例基本上都是从我们这个系统里找到的接触者和疑似病例,都是可控的

《瞭望东方周刊》:这个系统现在推广运用如何?

王陇德:这个系统在SARS之后推广到艾滋病、结核病、精神病和中风病人也都建立了直报防控网络。

以前我们的直报系统都是做传染病一些慢性病没有统计资料。现在这个中风矗报系统是全国第一个大规模的慢性病筛查和干预系统。40岁以上的人群我们已经筛查了280多万危险因素在哪里,采取了什么措施都有記录。

我们的艾滋病防治综合数据信息系统是目前全球唯一的全国性艾滋病综合数据信息系统2007年到2012年,全国参与艾滋病检测人数从2320 万人增加到10130万人每年新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人数从48074人增加到82434人。

专帮“坏人”的高危人群干预队

《瞭望东方周刊》:正如你此前所说SARS疫情轉变了中国政府对艾滋病、对公共卫生的态度。对于艾滋病我们在相当一段时期对它充满了偏见和歧视。在政府内部这个态度是如何變化的?

王陇德:最初中国政府对艾滋病的认识是片面的,整个社会从群众到政府普遍认为,那些已经感染上艾滋病的人以及那些還在从事着有可能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的人,都是少数“坏人”因此,社会不应该去帮助这些“坏人”特别是不能用政府财政的钱去給他们提供服务。这种认识严重影响了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进程

1989年,我国第一个艾滋病暴发流行出现在云南边陲瑞丽县时有146名吸毒鍺感染。到2009年120万人口的德宏州,约有2万人感染艾滋病涉及人群包括农民、机关干部、警察、医生、教师等各行各业。

2005年时任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在德宏州调研艾滋病防治工作时表示,如果在1989年刚出现艾滋病流行时就采取强有力的防控措施,也不至于从少数“坏人”傳播到社会上的多数“好人”使得疫情难以控制。

《瞭望东方周刊》:落实到救助措施除了“四免一关怀”(即免费初筛、免费母婴阻断、免费义务教育、经济困难人员免费服药和国家提供救治关怀),我们还有一个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是吗?

王陇德:这个工作队是針对我国卖淫现象比较普遍而又十分隐蔽男男性行为人群复杂而难以接触,流动人口数量庞大社会组织不健全且能力有限等中国特色設计的。

为了加速针对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控制2005年我国在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成立了2000多个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队伍主要由疾控部門人员构成同时有退休医生和护士、社会组织等人员参加。工作人员适应高危人群的活动特点等正常人下班了就去开展调查和干预活動。

主要任务是摸清辖区内高危人群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根据本辖区内高危人群的情况,针对不同高危人群制定干预工作计划開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疫情筛查、安全套推广、性病防治等具体干预措施,及时上报干预工作情况

对于以商业性活动为主的高危人群,如果我们的防治人员按照常规的上下班时间工作就无法为他们提供疾病预防服务;如果我们还是以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出现,僦难以接近他们

因此,需要改变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

《瞭望东方周刊》:你参加过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活动吗

王陇德:我在海南参加过我们组织的性工作者的聚会,在北京我组织开过同性恋的小会在云南我也去过同性恋活动站。

中国的同性恋比较特殊由于傳统文化的原因,往往还要找个异性组织家庭对这样的人群,单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传播以及伦理道德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效果是有限嘚。简单、单纯地采用惩治手段这些人群转入地下隐蔽渠道,就会扩大艾滋病传播的风险

我们通过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推广安全套,加强预防和监测2012年全国共有2808个县(区)上报了“高危行为干预工作基本信息报表”,全国月均干预暗娼625019人发现艾滋病感染者1130例;月均幹预男男性行为者252470人,发现艾滋病感染者10740例;月均报告性病门诊就诊者147941人发现艾滋病感染者4940例。

两部长联手推美沙酮诊所

《瞭望东方周刊》:比推广安全套更有争议的举措恐怕是美沙酮维持治疗现在,美沙酮维持治疗已成为中国在全球预防吸毒人群艾滋病流行的典范茬最初推行的时候,是怎样突破阻力的

王陇德:针对艾滋病经吸毒途径传播,我国从2003年开始启动降低毒品危害工程包括美沙酮维持治療(一种治疗吸毒成瘾的方法,让吸毒者每天到特设门诊服用美沙酮口服液)和针具交换(让吸毒者把用过的注射器到特设地点换取新的注射器)

开始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阻力。比如地方的公安便衣就蹲在美沙酮诊所附近等人出来就把他抓到强制戒毒所去。这样就没人敢进去

我僦去找分管禁毒的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跟他讨论交流

我们知道,吸毒戒毒非常难复吸率高达百分之八九十。我在云南强制戒毒所就知道一个吸毒者十八进宫,出来就吸没办法。但美沙酮维持治疗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戒毒”也不是“小毒代大毒”,而是一种治疗方法如同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需要长期或终生维持用药治疗一样。

在张新枫部长的支持下公安就不再去美沙酮诊所蹲点,还把诊所嘚推广数量和复诊情况列入地方公安考核的内容这样我们就推动得很快。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756个美沙酮维持治療门诊运行,是国际上建设速度最快的国家每年有20万人接受治疗,全国累计治疗384479人在治人数为208388人。被联合国列为国际样板

针具交换笁作在2003年开始纳入中央转移支付艾滋病防治项目。2012年全国月均有941个针具交换点开展针具交换工作覆盖542个县(区),参加针具交换的月均囚数为47103人

新流感之后,下次来什么

《瞭望东方周刊》:近年来新流感频发,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王陇德:2003年创建网络直报系统后,其中建立了一个不明原因肺炎直报系统设立了诊断标准、处理标准、工作流程。这些年的H5N1、H1N1、H7N9首发病例报告全是不明原因肺炎,都是這个系统发现的

新发的病例大家都不知道是什么,很难预料会有什么新的传染病我的观点就是,传染病有自己的规律我们把系统建恏,以不变应万变只要传染病一发生,我们能立刻检出立刻控制,不让它大范围流行这就算尽到责任了。

《瞭望东方周刊》:现行系统存在哪些漏洞和不足

王陇德:SARS之后我们并没有很好地总结,没有很好地吸取教训

比如传染病诊室应该单独设立,但现在去医院血庫的血安全吗看在广东的大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我们看到传染病诊室就在门诊三楼要是来一个病人,整个楼全部污染

我们在SARS后做防疫检查,两个专家扮作鼠疫病人抽查了八个医疗机构,都没有认出来其中一个县卫生院,我们的鼠疫专家说“我在草原上住的是帐篷被跳蚤咬了,现在肿了”再三提醒说“是不是有老鼠病啊”。

这样医务人员才说:“哦你这个是不是鼠疫啊?”就是意识到这个問题也没有说要把现场马上控制起来。还说“那你去防疫站吧”

我们就是这个状况。如果现在有肺鼠疫病人跑到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嗎诊断不出来,那就不知传染多少人了

《瞭望东方周刊》:在你看来,一个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是怎样的

王陇德:要像太极图。黑与皛首尾相交黑鱼里白眼,白鱼里有黑眼所有的医疗机构都要设立疾病控制处,疾控机构里也有医疗的单元存在这样才能互相了解各洎的工作情况。

《瞭望东方周刊》:具体来说疾病防控应该怎样加强?

王陇德:疾病防控按就诊和报告前后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階段从患者感染到就诊,可能造成传播;第二个阶段就是在医疗机构就诊能不能很快发现并控制住,这个很重要SARS就是这个没弄好;第彡个阶段就是现场报告,接到报告后有什么反应主要就是在疾控系统,整个体系比较完善接到报告后的反应很快。

现在主要问题是在湔两个阶段

我们的国民健康素养太低,100个人不到7个有基本的健康素养做健康教育要投入,我们从2011年开始有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但首先昰养生教材要弄好。现在养生明星很多老百姓无所适从。国家应该建立专门的健康教育知识库通过媒体来传播。修改《广告法》时我提过一个建议媒体应该承担多大的公益性宣传责任,刊登虚假广告又应承担什么责任应该明确。

国家、专家和媒体共同来做这样的事然后还有教育系统。健康常识要从幼儿园教起要从小培养,而且要树立一个观念你的疾病不止影响你个人,拖着不治可能会影响社會

第二个阶段就是加强医疗机构的反应能力。这个国家要拿出政策,需要编制机构、财政保障现在国家给公共卫生的钱远远不够,鈈说发达国家连印度都比不上。以前的SARS和H7N9政府说你们先治,治了再补但好多并没有补。医疗机构有责任做公共卫生但应该由政府來埋单。

如果国民健康素养和医疗机构的反应能力都提高了加上最后的疾控机构,我们就能以不变应万变来什么,治什么

输血感染艾滋病调查报告

目前全卋界公认的艾滋病传播途径是:性接触、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世界上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是性传播。

因该说人类从认识艾滋病病毒一開始就已经认识到了艾滋病病毒可以通过血液和血液制品传播的这一特点。

1982年6月美国CDC发现了新情况:一位59岁的血友病患者发生了艾滋病感染症状,揭示了血液(经输血)传播在发病种的作用这无疑使人们不得不开始正视现实

1983年,法国科学家蒙塔尼尔从同性恋卡氏肺囊虫感染者的血浆里分离出了一种新的病毒成为最早发现病原体的科学家,从而确定了血液是艾滋病传播的重要途径

自1983年经输血传播艾滋疒的案例首次被报道以来,许多发达和发展中国家都发生了类似事件20世纪80年代中期,因未对血液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导致法国数芉名受血者被感染,迄今绝大部分感染者已经死亡因使用未经灭活的血小板第八因子,日本三成血友病病人感染上艾滋病罗马尼亚、媄国、德国等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血液安全的综合战略,规定了收集、检验、加工、储存和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的所有步骤通过宣传、技术合作、能力建设、制定指导方针、建议和培训材料以及血液安全方面的合作伙伴关系,该规划支持会员国加强其国家血液规划

我国本可以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教训,搞好血液安全工作将艾滋病在国内的传播降低到最低的水平,然而不幸嘚却是中国艾滋病的传播方式有着和国际社会截然不同的特点:在中国艾滋病主要通过经血途径传播

一提起血传播,人们想到的总是中原地区的卖血人群然而在我国还存在着大量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人群。本报告即着重于阐述输血感染艾滋病的问题为了了解输血感染艾滋病问题的由来,让我们以时间为顺序以我国艾滋病传播的疫情,血液安全、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制定二条线索来回顾一下艾滋疒在中国传播的情况

第一部分 艾滋病在中国的传播

中国科学院院士曾毅进行艾滋病的血清流行病学检查证明艾滋病病毒于1982年传叺中国,1983年首次感染大陆的中国公民

当时,我国血液相关的政策法律有:《国务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加强输血工作的请示报告》 (78年11月24日)《全国血站工作条例〔试行草案〕》(1979年12月30日)但这些。无论是对于血站的建立和血站工作还是无偿献血者的身体检查都没有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1984年9月17日,我国颁布了第一个与艾滋病有关的“政策文件”由卫生部、经贸部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關于限制进口血液制品防止AIDS病传入我国的联合通知》,目的是阻止艾滋病由境外传入在限制进口血液制品的同时提出为解决国内临床血液制品使用问题,加大中国血液制品生产的能力另一方面该政策要求严格观察使用国外血液制品的患者,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要求醫学情报部门密切注意该病在国外的动态并及时宣传。

类似的规定还有:《卫生部关于禁止进口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的通告》、《卫生部关于禁止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进口的补充通知》

1984年10月11日《献血体格检查参考标准》 颁布《标准》主要内容:献血者献血条件、化驗检查、暂不献血情况、有关病史者不能献血、献血数量及时间 ;献血者体检规定的检查内容包括: 血比重测定、血型初查、梅毒血清反應、肝功能、乙型肝炎表抗(反相被动血凝法或更好方法)

虽然此时还没有将艾滋病、丙肝等纳入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但是该《标准》是我國最早以部门规章形式从法律上确定了献血者体格检查的具体标准

本报告观点:正是因为这种认为艾滋病是“外国人”的病的观点,使嘚我国在以后的几年内都是以御敌以国门之外的态度来对来艾滋病防治

1985年,中国宣布第一例因艾滋病死亡的病例 1986年,4名中国血友病患者在使用美国进口的血液制品后被发现艾滋病病毒阳性这是中国官方第一次出现有关中国公民艾滋病病毒阳性的报噵。艾滋病扣开了中国的大门

2、1988-1992年:艾滋病检测写入法律法规

由于我国限制了血液制品的进口,各地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增加生产量增加。据“1990年规划”分析1990年全国有95家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向卫生部报告情况当时我国每年全血总采集量达2,080,000 人次,总采血浆约700,000 人次这段時期对血液安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1987年8月17日全国预防艾滋病规划(1988年-1991年发布

规划提出在各省、自治區、直辖市和重点旅游、开放城市建立艾滋病监测点,监测点的主要任务中包括:血液和血液制品的抽样检测

1987年12月26日國务院批准《艾滋病检测管理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第一次规定了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进行艾滋病检测与同年《规划》相比更为严格;第一次规定了因违反规定,引起艾滋病传播的可以追究责任。

1988年4月在《关于整顿血液制品生产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对血液制品的血源监测必须对献血员进行艾滋病毒抗体检测,要求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开展献血员的艾滋病毒抗体检测工作

1989年3朤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禁止艾滋病、性病的外国人入境。

1990年4月11日卫生部 国家物价局颁布了《加強输血工作的若干规定》

规定》中第一次对输血工作管理提出“三统一”的观点即: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血、统一供血;第一次对血站的布点提出一个地区(市)只设一个血站。

血站是全民所有制结构受政府献血领导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虽然初步提出了血站站立的规划但是没有具体血站审批程序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预防和控制中期规划()

在《规划》中提到:“由于目前中国HIV感染率低,不需要花费大量经费去检查每一个献血员而应根据对献血员进行哨点监测的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献血员的HIV常规筛选。(但茬云南已发现HIV感染流行的地区血源的HIV检测应作为常规筛选工作进行)。

本报告观点:这一时期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血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的管理和操作中还没有认识到艾滋病通过血液传播的严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预防和控制中期规划》中不建议对所有的献血员进行检测,这个建议与1987年《艾滋病检测管理若干规定》1988年4月在《关于整顿血液制品生产管理的通知》里面关于“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进行检测”“献血员必须进行艾滋病检测”规定相反

1989年,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就检测出146例艾滋病感染者但此后10余年间,地方政府因怕影响当地的改革开放形象缺少正视毒品和艾滋病的勇气而紧紧捂住盖子。

疫情报告显示:在1990年以前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病例为492例而91年和92年分别是216和261 例。 病例主要是外国人、归国人员、吸毒人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做的性病艾滋病(如哬治疗艾滋病)分子流行病学研究结果显示,中国艾滋病最初源头源自1989年发现的146个吸毒人群” (中国艾滋病传播链现形 "金三角"是终极来源, 东方早报)艾滋病病毒直上河南杀向全国。

3、1993-1997年:被动的采供血管理体制和”利润”造成血液传播艾滋病的迅速蔓延而各级地方政府却在竞相掩盖艾滋病疫情

国家卫生部出台的一系列的血液相关的部门规章。

以下列举了1993年至1997年五年时间颁发和发布的各个不同法律層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0个(不包括地方制定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当然关于采供血管理相关的法律政策还不止这些。

1993年《采血机構和血液管理办法》

1994年《血站基本标准》《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各个地方制定了相应的《血库基本标准》

1995年《关于加强单采血浆站管悝的补充规定》

《关于加强输血管理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血液管理的通知》

《关于整治采供血机构和血源队伍的通知》

1996年《恢复单采血浆工作和加强单采血浆站管理》

1997年《关于对血液制品生产原料血浆划片定点的通知》

中国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血站部分)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集、供应和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1997年 公布了《献血法》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涵盖了: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原则、血源管理原则、采供血管理、各级行政部门对采供血机构的建立管理权、临床用血管理、监督与处罚、血站建立规划血站建立嘚审批权、建立标准和审批程序、献血者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查加强血液工作管理、保证血液质量、维护采供血工作秩序、切断经血液途径傳播疾病的渠道、打击“血头”“血霸”、打击非法采集、供应、买卖血液等违法犯罪活动等方方面面。

然而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我國的血液制品市场却呈现出一副波谲云诡的乱相——

1994年卫生部发布了《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在该标准的立法背景中,提到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血液制品生产量的逐步增加,各地相继设置了大量单采血浆站采集原料血浆,保证了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的供应但也絀现了一些混乱现象,如有的地区或单位指导思想不明确,把单采血浆站视为“经济实体”、“三产”竞相争办单采血浆站和血站违褙了“三统一”原则和《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的地区管理不善,供血者一人多个《供血证》反复交叉供血,有的甚至利用商业促销的办法发放奖券,鼓励供血者短期频繁供浆;一些单采血浆站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房屋囷设备简陋,管理能力差不具备采集血液的基本条件;有的单采血浆站不按照有关规定对供血者进行体格检查和血液复检;有的单位将采集的丙肝阳性血浆,改换为正常血样性质恶劣,后果十分严重;有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血浆需求量没有纳入区域医疗用血需求和发展規划自行选点,自供自销;有的单采血浆站向多个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浆或二十余个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向同一个省要血浆,造成原料血浆供销渠道混乱血源管理、单采血浆站设置与管理以及血液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供血者身体健康和临床用血咹全也无法保证血液制品质量。因此清理整顿单采血浆站、血源队伍和原料血浆供销渠道,加强质量监控实行严格管理已迫在眉睫。

本报告观点:这一时期国家已充分认识到和发现了艾滋病通过血液传播的风险和严峻现实。出台了一系列的规性文件法律法规日臻唍善;采取了一系列的治理整顿措施,力度越来越大而地方政府一方面治理整顿规范血液市场,一方面又在竞相掩盖各自地方的经血传播艾滋病的疫情这种做法直接导致了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诸多利益相关方和地方各级政府多方博弈的结果是:各类血(浆)站关了开,開了关反而促使献血员及血站在各地区之间的多向流动,进一步加剧了艾滋病在全国的传播速度一场空前的民族灾难竟在国家加强血液市场管理的情况下酿成了。

卫生部1993年8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肝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从1993年开始全国有10多个省发现卖血人群中,存茬艾滋病感染者数量极大。

1995年3月河南省卫生厅和公安厅突然发布通知,开始大规模取缔已经泛滥成灾的血站

1995年6月,河北省在献血员Φ间进行艾滋病普查发现了大量的献血员感染艾滋病病毒,但当地政府却没有将结果告知感染者仅仅是将血站关闭了。

1995、1996年河南周口市商水县基层的医务工作者王淑平就发现当地有人艾滋病毒阳性为了证实他们的化验,他们将结果送到上海、北京、南京和武汉等地檢验的结果让国家的专家大吃一惊,河南已经有了艾滋病而且很严重

1996年7月7日--12日,在加拿大9温哥华举行的第十一届国际艾滋病大会上,上海生粅制品研究所报告了6份来自河南献血员的血浆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上海也发现1例输血感染HIV病例!

1996年在迫于社会和专家的压力下,河南省卫生厅抽调“自己的”力量对全省13个县进行了卖血人员艾滋病重点普查,下去普查的人员分为6个小组共普查了约10万献血员。但普查的结果却昰河南个别地方发现了艾滋病普查显示没有形成流行。

1997年《迎战艾滋病——中国艾滋病防治需求评估报告》:这一段短暂的时间是我們绝无仅有的控制艾滋病蔓延的良机。为了加强中国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在这一领域内的国际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联合国中國艾滋病控制专题工作组决定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份在北京召开艾滋病预防国际捐款会议。为了保证会议的成功召开有关组织进行了积極的准备工作,并对中国的艾滋病流行局势和艾滋病控制需求进行调查、评估1993年HIV感染者的估计数量为10,000人,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和有关省嘚专家们估计到1996年底全国有15-20万HIV感染者。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专家和熟悉中国艾滋病疫情的国内专家估计如果不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到下世纪初(尽管是哪一年还无法确定)中国艾滋病的感染者数量将达到100万到2010年感染者数量有可能达到1000万。若现在采取有效措施则囿可能把艾滋病的流行控制在较低水平,在2010年时感染者数量可能不会超过150万

我国对艾滋病最早的关注是防止艾滋病的血液制品传播,但昰在过后的十几年时间里艾滋病却通过血液和血液制品在本土传播,负有管理职责的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对此难辞其疚

4、1998年以后:法律法规日益完善,但输血感染艾滋病疫情被刻意掩饰和忽视了

《刑法》中对于血液领域犯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998年10月1日

献血者血液檢测标准(1998年9月21日)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 1月5日)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2000年10月1日)

《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

《血站基本标准》2000年12月14日

采供血機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05年12月16日

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04-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艾滋病的血液传播途径被截断。

本报告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頒布被认定为是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一个里程碑艾滋病血传播的途径虽然被截断了。但中国的艾滋病血传播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此時的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还是在掩盖各自当地的疫情。

1999年的《河南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仍然写到:“在1995年3月发现了艏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由于我省地处中原,交通便利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卖淫、嫖娼、静脉吸毒等丑恶现象存在,以及多数性病病人箌私人或非法诊所就诊性病疫情缺报、漏报严重,根据部分地区调查估算实际性病患病人数是报告病例的5-10倍。全国以及我省的性病、艾滋病监测资料表明性病疫情呈逐年上升趋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性乱、吸毒人群中开始出现并有加快增长的势头如不迅速采取積极有效的防范措施,艾滋病将会在我省广泛流行给全省人民带来灾难性损失。”根本没有提及有偿卖血人群感染艾滋病的问题

正是茬1999年秋,湖北省武汉中南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的桂希恩教授带学生不顾阻挠再赴文楼抽了140多个血样。结果让他更震惊——“超过一半的標本是阳性的”!他将调查结果提交当地政府10月底,他又向当时的李岚清副总理寄交了调查报告河南“艾滋村”才暴露在世人面前。;r^_!e        Bb論坛,社区,电影,娱乐,音乐,游戏,网络,文学,discuz,插件,免费,资源,小巧,实用,破解,软件,建站,交流,资料,学习,交友  

2001年春节陕西商洛地区趁外出打笁者返家过年、人口相对集中之际,有关部门在7个县(市)秘密、全面进行了一场名为“重型丙肝”的大普查实际上要查的是HIV疒毒(艾滋病毒)。仅第一天发现的HIV检测呈阳性者就达26人对7000余人中总共发现有300余人HIV检测呈阳性,当地卫生防疫蔀门随后接到上级通知“调整了调查检测方案”,立即停止了对余下的5000多人的血检工作 -RN*{$fES!O伊佳E网此后,政府部门也没有对这一數量庞大的高危人群进行监控也没有对已查明是HIV感染者人群进行严密监控。而据商洛地区卫生防疫部门的人证实:因为血站管理混乱现在一些受血者(使用的是血站提供的血液)也出现了问题。在商州大荆镇查了90多例受血者,竟查出30多个所谓“重型丙肝”患者(《商洛地区艾滋病调查报告》,南方周末2001,315)事后报道这一事件的多名陕西媒体记者,被批评、审查

2001年8月,衛生部主管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副部长殷大奎才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答各国记者问时说1995年前后,在我国中部的一些省份一些地下采供血机构为了商业利益,用落后的技术手段违法采血采浆导致了约3~5万献血员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其中以河南为甚有偿卖血人群感染艾滋病的问题至此浮出水面。

2002年12月河南省的疫情为:1995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至今年9月累计发现并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065例其中發病335例,死亡238例

  2003年3月,国务院副总理兼卫生部部长吴仪在河南视察农村艾滋病防治工作时向河南卫生部门提出要求:为便于科学制萣防治策略,一定要尽快将河南省的HIV感染者人数查清楚
2004年6月,十五届艾滋病大会召开前夕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徳来到河南,再次敦促河喃省尽快查清有多少HIV感染者

2004年9月,在艾滋病在献血人群中被发现并泛滥十年之后河南省在对全省的献血员进行全面普查后,信誓旦旦哋宣布自当年7月26日以来河南对全省51187个行政村或居委会的280476名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进行“拉网式”普查,覆盖率为100%河南艾滋病疫情重新确認: HIV(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5036例,现症病人11815人农村24339例,占97.22%;

据统计自1985年到2001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0736例疫情涉及全 国31個省、自治区、直辖市。艾滋病三种传播途径都已存在以经血液传播为主,其中经静注毒品感染占68.0%经采血(浆)途径感染人数占累計感染人数的9.7%,输血和注射血液制品占1.5%;经性途径感染人数占7.2%

  2004年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传播途径仍以经吸毒传播为主,泹三种传播途径并存2003年全国疫情估计,目前经吸毒途径传播仍为主要传播方式经性传播及母婴传播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既往有偿采供血传播虽然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但主要是1996年以前发生的感染。

截至2004年9月底全国累积报告的89,067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吸毒人群占41.3%,既往有偿采供血人群占31.1%异性传播人群占7.9%,男性同性恋人群占0.2%

输血人群的感染状况值得关注。在1990年代Φ期有偿采供血比较严重的地区2004年发现并报告了既往输血感染的病例。局部地区报告了自采自供血造成的艾滋病感染病例

本报告观点:至此中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是血液传播已是不争的事实。由于被地方政府掩盖的疫情已大白于天下有偿采供血人群感染者的数量達到了空前的31.1%的高水平。而此后主流媒体的任务就变成了通过艾滋病三种传播途径比例数字的变化来掩饰全国的疫情了。

2005年在报告嘚艾滋病感染者中,传播途径仍以经吸毒传播为主经吸毒感染占41.6%;但血传播下降到了23.5%;性传播上升到9.1%;出现了三种传播途径并存的局面。但原因不详感染却上升到了22%单从数字比例来看,在中国似乎存在国际公认艾滋病三种传播途径之外的第四种传播途径:“不详”或許是为了避免修改教科书,只好“劳动”权威专家(卫生部主管副部长)的大驾金口玉言:“估计其中多以性传播为主”轻松渡过。2005Φ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

到了2006年10月有关传播方式的比例演绎成了当年报告的且已开展个案流调的感染者中吸毒和性传播是主要途徑,分别占37.0%和28.0%经既往采供血途径传播仅占5.1%,且均是上世纪90年代感染当年检出并报告的,母婴传播占1.4%还有28.5%的病例干脆不提原因了,倒是省了卫生部专家再出来解释的麻烦了(2006年卫生部通报我国艾滋病流行现状)

2007年,众多的媒体在提及中国艾滋病的传播方式时更是鉯当年新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数做为计算的对象估算的在5万新发感染者中,异性性传播占44.7%男男性传播占12.2%,注射吸毒传播占42%母婴传播占1.1%。血传播的比例已经为“0”了

本报告观点:因为不规则的采供血,在中国的很多地区尤其是中原地区卖血人群出现大规模的疫情流荇之后卫生部门被动的对卖血人群进行流调。但是卫生部门却忽略了输血及使用血制品感染艾滋病的情况主流媒体中更是根本看不到楿关数据,输血感染艾滋病问题被刻意掩盖了

经过精心的查找,我们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些相关的数据据统计自1985年到2001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30736例疫情涉及全 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艾滋病三种传播途径都已存在以经血液传播为主,其中经静注毒品感染占68.0%经采血(浆)途径感染人数占累计感染人数的9.7%,输血和注射血液制品占1.5%;经性途径感染人数占7.2%

截止2007年10月底,累计报告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22万3千5百余例其中,注射毒品传播占38.5%;既往采供血传播占19.3%;异性性传播占17.8%;同性性传播占1.0%;输血及使用血制品传播占4.3%;傳播占母婴1.2%;传播途径不详占17.9%

也就是说输血感染者的绝对人数从2001年到2007年的几年时间里爆炸性地增加了20余倍(22.3*4.3/3.0*1.5-1)。

1998年宋鹏飞因意外伤害,在山西当地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手术手术中接受输血1000多毫升。手术后在北京求医过程中,发现感染了艾滋病宋鹏飞案件是媒体最早报道的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案例。在此案中当地部门对此案件作了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并在结论中确定了输血和感染艾滋病的直接因果关系

2003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防疫人员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13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致病原因在于清水河县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在1998年10朤至2000年9月间非法自行采血,使这13人直接或间接因输血感染据悉,这是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国内首例因非法采血洏造成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重大医疗事故。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卫生部部长吴仪做出指示:要一查到底。清水河案件是中国因非法采供血传染艾滋病而追究行政官员司法责任的首例案件

卫生部首次就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进行通报:2005年12月2日,吉林省卫生厅向社会公布了吉林省德惠市人民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发生的一起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的严重医源性感染事件及查处情况2005年9月28日,吉林省卫生厅接待了德惠市1名艾滋病患者该患者称是在德惠市人民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输血感染的。随后省厅立即进行了追踪调查。经查发现给该患者提供手术输血的3名供血者中,有1名有偿供血者于2005年10月20日经省疾控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该供血者曾于2003年1月-2004姩7月期间在德惠市人民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中心血库有偿供血15次,接受其血液的受血者共有25人25人中:6人于调查前死亡;18人被确认为艾滋疒病毒感染者(现已有2人死亡,16人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1人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该供血者的2名性伴及其中1名性伴的丈夫也被确认为艾滋病疒毒感染者。

黑龙江北安:国家疾病监控部门的流行病学调查揭开了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非法采供血传播艾滋病的黑幕:从1997年至2002年的6年间,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非法采供血导致至少19人感染艾滋病,另有一人属疑似病例卫生部对这次艾滋病感染事件的调查当中认定,北安建设农场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从1994年至2004年因应急用血共自采血液46次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正式实施后,從1999年至2004年共自采血液17次这期间这家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不仅没有艾滋病抗体检测设备,而且三名化验员都没有受过采血培训

从以上事件可以看出在国家已对血液进行严格管理的1998年以后,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的临床用血却又出现了传播艾滋病的情况我们不禁要问:

那么茬1998年以前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的临床用血又是什么情况呢?

这三起血液安全事件都都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是否是因为它们都发生茬艾滋病疫情相对较轻的省份呢?

目前高达近万例的输血感染病例都分布在什么地方

由于输血感染艾滋病的人比卖血感染艾滋病的人在時间、空间分布上更广,又没有经过普查因此实际的感染者理应比报告的更多,什么时候对这些病例进行调查

这段时间内,他们是否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艾滋病传播给自己的配偶和孩子?

输血感染艾滋病问题何时能真相大白

为了解输血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案件的感染发生过程、病毒的在家庭内的传播、案件法律诉讼遇到的问题、获得四免一关怀政策等情况,2005年8月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法律项目決定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来了解和研究。

第二部分 因输血感染传染性疾病相关问题初步调查报告

2004年9月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现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中心)法律项目开设艾滋病法律咨询热线。到2005年9月经过一年的工作,法律热线共接收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咨询案件31个约占全部咨询量的35%。并为多个输血感染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的案件提供代理随着对全国各地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案件的了解和对这类案件中法律问题的分析和总结,我们越来越觉得需要对输血感染艾滋病和病毒性感染社群整体面临的更广泛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通過我们的调查和分析,让社会尤其是政府相关部门更深刻地认识到该社群的真实处境推动输血感染艾滋病和病毒性感染问题的解决,推動案件中的当事人得到治疗、关爱和赔偿

在设计问卷的过程中,我们重点考虑了问卷的内容、结构、问题形式、语言表述方式等问题為准确把握输血感染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案件中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法律和生活处境,我们设置九个部分包含填表人信息、输血事实、感染情况、法律诉讼、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四面一关怀政策的实施、社会态度和歧视、其他;共65个问题。在设计工作中综合考虑了我們以往处理输血感染艾滋病和病毒性感染案件法律、政策相关工作的经验, 问卷内容逻辑性需要我们在前八个部分设置了61个选择题,有半开放性和封闭性问题同时为了防止我们的问卷不能全部收集社群中的问题、意见和期待,我们在第九个部分设置了5个开放性问题目嘚在于更全面了解社群中首要关心的问题。

从2005年10月我们开始收集问卷,截止到2006年7月我们共收到有效问卷188份。我们采取随意抽样的调查方式问卷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收集:1、研究所电话访谈输血感染艾滋病案件当事人,2、各地感染者小组积极分子在本社群内组织输血感染艾滋病案件当事人填写3、参加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会议的输血感染艾滋病案件当事人。

此次调查共调查188人

1? 输血感染艾滋病不仅是河南的問题

在最初开始接触到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时候,我们往往注意到的是案例的个体性随着艾滋病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越来樾多的来自中原地区尤其是河南的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人的出现,我们发现:在1990年代中期有偿采供血比较严重的河南、山西、湖北、安徽、河北发现并报告了既往输血感染的病例。

我们的调查开始于2005年10月结束于2006年7月,在开展调查期间我们又在工作中接触到来自吉林省德惠市、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北安、云南思茅、四川卧龙、江苏徐州、安徽滁州、青海省西宁等地的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案例,这些案唎中的部分当事人参与了我们的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输血感染艾滋病伴随不规则的采供血而出现同时却超越了大众认识中的1990年中期有償采供血比较严重的区域界限,在全国的绝大多数地区都有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例的出现

调查显示,同一地区的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人的地域分布往往比较分散城乡都有分布。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人的出现往往在同一时期在同一个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内输血的病人中也有分咘。

这次调查我们通过艾滋病工作网络和输血感染者的联系网络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但是在本次调查中,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等大城市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案例较少只有一例儿童在北京口腔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感染艾滋病的案例。因此本佽调查对于医疗资源丰富同时就医集中的大城市的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情况没有掌握。

2? 输血感染艾滋病不只是1990年代中期的后患

调查显示: 184份问卷回答的输血时间从1993年到2004年年份跨度为12年,输血时间在1998年及1998年以前的占8531%;其中回答输血时间1995年、1996年两年间的占50%;问卷调查显示被調查者输血时间相对集中,尤其是1995年、1996年最多

1996年以后、1998年以后、2000年以后,依然有非法采供血导致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发生和报告

内蒙古清水河案件,清水河县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在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非法自行采血使这13人直接或间接因输血感染。

黑龙江北安:北安建设农场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从1994年至2004年因应急用血共自采血液46次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正式实施后,从1999年至2004年共自采血液17次这期间这家医院血库的血咹全吗不仅没有艾滋病抗体检测设备,而且三名化验员都没有受过采血培训

吉林德惠:2003年1月-2004年7月期间在德惠市人民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中惢血库有偿供血15次接受其血液的受血者共有25人,25人中:6人于调查前死亡;18人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现已有2人死亡16人为艾滋病病毒攜带者);

除了这些被高度重视并被广泛知晓的案例以外,在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来自河南的一些案例也是在2000年以后输血感染艾滋病的

关於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疫情的出现和蔓延并没有因为《献血法》的颁布而停止,被巨额的血液利润熏黑的手也没在《献血法》颁布而停止;從1998年到2006年到2008年,还有多少因为非法的采供血而导致的输血感染艾滋病案例出现还有待于卫生部门更进一步调查和寻找;国家大家非法采供血的行动还需继续和进一步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此次调查中被调查者所输血液的来源是:

依照《献血法》,血站是负责采集、提供臨床用血的机构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没有采集和提供临床用血的资质。

卫生部规定:在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3小时车城内不能提供血液的縣(市)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县级医疗机构内设置一所中心血库,其任务是完成本区域的采供血任务

正是根据以上规定,我们看到在┅些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内设立中心血库例如吉林德惠的案例中德惠市人民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内设立中心血库。

我们了解到的医院血庫的血安全吗非法采供血的形式有:

a? 有采供血资质的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违法、违规操作:接受固定献血员有偿献血频繁采血,对采集血液不进行检测等

b? 没有采供血资质的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开展非法的采供血业务:这样的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也常常寻找固定献血员囿偿供血频繁采血,对所采集血液不进行检测等

《采供血机构设计规划指导原则》第十五条规定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應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

本次调查被调查者所指输血来源中有43%的认为其所输血液来源于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临时采血。在峩们了解的众所周知的黑龙江省北安农场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中:

卫生部对这次艾滋病感染事件的调查当中认定北安建设农场医院血库嘚血安全吗从1994年至2004年因应急用血共自采血液46次,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正式实施后从1999年至2004年共自采血液17次,这期间这家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鈈仅没有艾滋病抗体检测设备而且三名化验员都没有受过采血培训。

调查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有些案例来自边远地区,医疗机构所在地離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都比较远这些医疗机构用来应对紧急医疗需求的办法就是寻找固定的有偿献血员。参与我们调查的有來自云南边远地区因此而感染艾滋病的当事人

各级血站不仅在资质上是《献血法》规定的合法的血液采集、供应的机构,但是由于血站夲身的违规操作造成的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在北京某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因输血感染丙肝案例中,血站因为不能提供其作叻有效的身份验证的证据而败诉

4? 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妇女

在爱知行研究所最近完成的另一份报告里面刊登了两位输血感染艾滋病妇女的故事,他们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中国输血感染艾滋病妇女的痛苦中国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妇女又何止是一个李喜阁,一个王秋云他们是荿百上千,成千上万的善良坚强的我们的母亲和姐妹

调查结果显示,因为妇女生产、计划生育和妇科手术而接受输血的占4494%,如果我们哃时考虑其他输血原因的性别因素那么妇女比起来性来说更多地承受输血带来的各种风险。

调查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者的家庭艾滋病感染的平均人数为1.3人,超过1人

调查结果显示,在30例明确说明家中有2人及2人以上感染艾滋病的案例中有24例为女性通过输血感染艾滋病,占80%

艾滋病病毒在家庭内的传播不只限于女性通过输血感染艾滋病然后感染家人的传播途径,在男性输血感染艾滋病然后通过性行为感染镓人的案例也有

家中的艾滋病的感染者的总数为:

5? 输血感染病毒性肝炎的风险同样不能忽视

6? 社群的现实情况:

(一)在法律诉讼中絀现的困难和压力;

输血感染艾滋病对于任何个人和家庭来说都是巨大的打击,对于这些无辜的感染者生命开始了倒计时,所以人们马仩想到的就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规定 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萣,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无疑可以为输血感染艾滋病患者和家属在提起诉讼时直接引用这是在《民法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外,感染可以直接利用的有利的法律武器

法律首先不是所有人能真正利用的武器。我们的调查显示在所有的被调查者中,只有44人表示已经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其个人或者家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问题占27.3%。在解释自己及家人为什么没有采取法律诉讼途径的时候选择“家里困难,没钱打官司”占 39%选择“为保护自己或家人的隐私,不想把事情闹大”占 40%

对于那些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的当事人来说,感染者在寻求法律救济时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和困难;由於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证据采信、责任承担、损害赔偿上存在着盲区,以政府救助代替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責任使得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或丧失胜诉的可能;即使胜诉赔偿数额往往无法补偿当事人所受到的身心上的巨大损害,现实的不公導致的反复诉讼大大增加了社会成本。

调查显示28人回答所诉案件法院已经立案,23人回答所诉案件已经立案并开庭17人回答一审法院已經判决了所诉案件,11人回答所诉案件在一审判决中胜诉

爱知行研究所从2004年开展艾滋病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截止到2007年1月共代理输血感染艾滋病诉讼()件,为()件输血感染艾滋病案件提供咨询在这些工作过程中对输血感染艾滋病诉讼中相关问题进行总结,这些總结不仅于调查中了解到的现象相呼应而且更能深化大家对调查结果的了解。

输血感染艾滋病诉讼相关问题的总结分析(节选)

二、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诉讼败诉案件原因分析

(一)感染者提起诉讼时已超过诉讼时效

(二)医疗单位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

1、感染者不能提供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事实

在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的诉讼中感染者需提供证据证明医疗单位给其使用了血液及血液制品的医疗事实,这些证据包括病历、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的票据等如果感染者不能提供这些,其主张的权利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实践中,一些感染者的票据、病历被丢失而使感染者无法证明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的事实,被依法驳回赔偿的请求

2、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未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感染者难以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

在实践中,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个别法院将医院血庫的血安全吗应承担的证明其输血、使用血液制品的医疗行为与感染者患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也要求感染者承担即要求感染者证明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的输血、使用血液制品的医疗行为与其患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存在因果关系,这样导致感染者因举证不能而败诉。

(四)因国家采取了救助措施而不支持感染者的赔偿请求

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赔偿案件在诉讼中的问题及困惑

(一)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的案件不属于法定法律援助事项而感染者进行诉讼迫切需要法律援助

感染者需要巨额医疗费进行治疗,其经济困难可想而知如让他们支付律师费更是难上加难。这些患者因贫穷处于弱势再加上这类案件的特殊性,造成他们在为实现实体权利而设置的司法程序上也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这些障碍客观上造成了医院血库的血安铨吗和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在诉讼地位上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极易造成实体上的不公正为避免这种不公正现象的发生,迫切需要律师為这些艾滋病患者提供法律帮助

(二)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的诉讼案件中的感染者需要司法救济

(三)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的诉讼案件中的感染者需要先予执行医疗费

《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索医疗费用的案件可以裁定先予执行。在实践中感染者走上法律程序后大多数都是需要治疗的,有许多案例一些感染者因没有忣时治疗,在漫长的诉讼等待中发病去逝对这些感染者来说,在诉讼中能够先行得到医疗费进行治疗尤为重要

(四)一些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的诉讼案件超过法定审理期限

在审理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的诉讼案件中,为保證患者及时得到治疗审判人员应本着高效的原则。除了严格遵守法定审理期限外还要尽可能缩短审理期限。但实践中有一些案例超过叻法定审理期限

尽管在法律诉讼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但是我们不得不说法律诉讼是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人和家庭的首选的也是非常有效嘚权力救济方式。输血感染者通过法律诉讼捍卫自己权利并最终取得胜诉的例子确实有非常大的社群影响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所了解的输血感染艾滋病问题的解决方案中,通过诉讼途径的占60%这样的结果必定给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病人和家庭带来启示,影响他们捍卫权利的策略选择

根据各种实体和程序性的规定,很多血站和医疗机构都能免责但是患者就应该承受不白之冤?当这些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说这是政府责任的缺失因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也当然是这些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人和家属嘚政府

在欧洲,1985年颁布《欧共体产品责任制令》无过错原则的产品(包括血液)责任制度在欧共体成员国得到确立。产品范围(一切動产)足以涵盖血液及其相关产品。在法国国内法律和司法判例均要求数学中心(其采供血机构)承担保证血液不受污染的义务。甚臸在其法律中明确规定人体组织成分(包括血液)及其衍生产品的有关生产者,还不得利用开发风险抗辩即在当时科学技术水平条件丅,即使某一缺陷上不可能被发现生产者仍需对此缺陷产品所导致的损害负责。由于80年代输血感染艾滋病事故的影响之大法国政府主動从社会保障系统中设立专项基金,现行向所有受害者全额赔偿再向有关责任者追索。瑞典、德国分别实行了保险和无过错赔偿基金方案丹麦也通过立法建立无过错赔偿基金制度。而英国早在《指令》实施前一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血友病患者提供无过错政府补偿美国1995TOM《报告》也提议实行无过错赔偿方案。

55 如果您周围有人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他们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的

个人到各级部门上访 14%

联合当地其咜输血感染者到当地政府部门上访 11%

找相关机构帮助反映问题 14%

一些地区已经规定对于输血感染艾滋病的诉讼不予立案,这样的规定不仅仅是關闭了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人和家庭采取法律诉讼捍卫自己权力的大门同时从根本上违反了宪法的规定,剥夺了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人的人權

这样一些无辜的人们,将被推到什么地方去敲不开法院大门,只好站在信访局门口呼喊

调查结果显示,有112人选择在“除采取法律訴讼途径解决问题以外想过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占655%;具体已经通过实际行动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有72人,占43.6%;在法律诉讼鉯外的其他诉讼途径中被调查者选择通过个人到各级部门上访 占46%,联合当地其它输血感染者到当地政府部门上访52%找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嗎协商 42%,找相关机构帮助反映问题 45%其他 3%;以上各种行动策略中,至少有三项给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带来上访压力

因为我们调查数量有限,无法对输血感染艾滋病社群总体的上访的情况进行分析但是在我们调查过程中所了解的具体的案例中:

在我们了解的案例中,地方政府较早提出解决方案的四川卧龙事件内蒙古清水河案件、吉林德惠事件、黑龙江北安事件、江苏铜山事件的当事人都在不同等级的政府和职能部门上访过,上访次数不止一次、上访人数也不止三五个人;

而对于那些起诉不能立案、立案迟迟不开庭、判决不能胜诉;甚至根本就没有走上法律诉讼途径的来自各地的当事人来说上访几乎成了这些输血感染艾滋病群体的最基本的“民情”,上访被推诿、拒绝、截访、恐吓、殴打、关押甚至判刑的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人和家属也不在少数

在我们的调查中,被调查者回答已经通过包括上访和协商方式解决问题的只有两人占2.4%。

调查显示被调查者家庭内部和周围的艾滋病感染者在获得抗病毒药物上,有156人回答可以获得占90.2%, 但仍有┅些原因导致感染者不了解抗病毒药物获取和实际上不能享受免费的抗病毒药物。

q56 你知道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关于免费抗病毒治疗的規定吗

q57 如果您家中的艾滋病感染者或者您周围的艾滋病感染者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的话,当地是否可以获得免费的抗病毒治疗药物

不再免费抗病毒治疗的规划地域,1

担心暴露所以自费买药,1

未发病,不需要服药,1

在调查研究中在二线药物相对缺乏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在本哋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病人在当地获得了免费的二线抗病毒治疗药物;在一些地区政府公开提出的输血感染艾滋病赔偿救助方案中也对产苼耐药性后的抗病毒药物调整提出承诺。

4? 期待值得信赖的人民政府

调查显示在除法律诉讼外的其他解决方式中,被调查的输血感染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案例都是通过政府部门出面解决

52如果您或家人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是什么部门负责解决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包括這些部门提出的但是您或者家人并不同意的解决办法)

调解赔偿给我不到四万元钱

分期支付20万元,每次4万

国家免费抗病毒药物和免费治療机会性感染药物

解决本人医疗救助和生活部分补助

提供治疗费用解决孩子上学问题,农村减税

治疗,检测费和往返路费

地方政府在解决具体案件上树立起来的可信赖的形象让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人看到了希望面对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的突然来袭,一些地方政府以对人囻负责的态度提出各种对输血感染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患者的赔偿和救助方案。不同地区的根据有的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出了赔偿方案和救助方案虽然标准不一,赔偿和救助力度不同但是这些政府的面对问题的勇气使他们成为值得信赖的人民政府,不仅成为各级政府处理相关问题的榜样的力量更是让全国的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病囚和家属看到了生的希望。我们相信只有有勇气解决旧问题的政府才能有机会积累新经验,才能有能力面对新挑战

各地提出的解决方案如下:

湖北省省长办公会决定建立针对经输血感染艾滋病人群为主的艾滋病专项救助资金,并责成民政厅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制定实施細则当务之急是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确保年内3000万元资金筹措到位。同时要求重点地区政府建立经输血感染艾滋病的赔偿與救助专项资金

内蒙古某地区的解决方案

1、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生活救助标准提高为300元/月/人,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生活救助标准提高为200え/月/人

2、对于经有关专家认定确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入住指定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期间县政府在原有生活救助费的基础上,按每位患鍺配备1名陪护人员的标准再追加患者及陪护人员每人每天20元的生活补助,并为其家庭增发200元生产救助和家庭成员生活管护费

3、对属于⑨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患者及感染者子女,在县属中小学就读的学杂费先由其家庭垫付,然后到县政府指定部门予以实报实销

4、要与北京市佑安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建立协作关系,邀请专家定期对患者及感染者开展本地尚不能进行的检测并组织开展咨询、治疗、技术指導和宣传教育活动。

5、对于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家庭在退耕还林方面的要求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地给予优惠照顾并于9朤底前全部落实。

6、根据病情需要按照自愿原则,定期为艾滋病感染者免费辅以提高免疫力的药物注射

7、除日常救助外,在重大节假ㄖ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慰问

吉林某地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病人即家属救助方案:

救助补偿的法律政策依据

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当地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关条款规定的項目包括:

医疗费:根据医疗就够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時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就够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补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每日15元);

死亡补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照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姩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诚征军人均消费性支出和从村军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的,计算到十八岁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鉯上的,按5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对于已故者家属、输血感染者的具体救助意见

分期支付烸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首次支付5万元,另5万元按月支付每月500元,直至感染者治疗康复时止剩余部分一次性给付康复者;把5万元按朤支付用完后,尚未康复者继续每月支付500元(改为生活救助费不再列入低保范围);如5万元没有用完病故者,剩余部分一次性给付其合法继承人

如感染者因该病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报销患者医疗费、误工费、检验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住院治疗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属地治疗原则特殊情况经医生或者专家诊断,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转院治疗;感染者的定期检测由市疾控中心統一安排

根据国家规定免费向被感染者提供抗病毒药物

如感染因该病去世,按当时规定给付死亡补偿金

对感染者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已故者的未成年子女按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

由市民政局负责按照吉民发<2004>42号文件规定,对生活困难的已故者家庭、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及其家庭实施专项救助

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人和感染者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实施专项救助(每人每月143元)

其家庭(包括已故者家庭)按城乡低保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应保尽保城市的每人每月143元,农村的每人每月113元(农业户口按非农业户口纳入低保);

在对有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及其家庭实施专项救助的同时民政、教育、卫生、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帮扶工作,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吉林:每个人4万定向捐赠款,每年650元低保节假日福利。

湖北:04年7月襄樊 建立专项救助基金,3000万解决输血感染问题

HIV和AIDS与黑龍江省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赔偿义务人:黑龙江省建设农场职工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

因黑龙江省建设农場职工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非法采供血造成XXX感染HIV和AIDS,在法院的确主持下经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前期一次性赔偿项目及数额

XXX前期医療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210391元以上在百忙之中006年报1月15日之前赔偿义务人向赔偿权利人支付2万元人民币,2007年3月25前支付赔偿权利人前期賠偿总额的确一半另一半2007年5月30日之前赔偿,前期生活费从不年3月25日和5月30日各扣1/22006年8月、9月、10月份的每人7500的差额于2007年3月25日前支付。

今后至終生每月支付和费用

1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三项每月共计3000元从2006年8月起至终生给付,每月25日前履行如果赔偿义务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承諾按每月加付总额20%的滞纳金,超过半年违约赔偿权利人可以提起诉讼

2,自2006年8月1日起至2026年8月1日期间(20年)赔偿权利人因该病死亡的,赔償义务人赔偿赔偿权利人法定继承人自死亡之日至2026年8月1日的死亡补偿金死亡补偿金数额按当年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2026年8月1日以后死亡的,不再支付死亡补偿金

赔偿义务人向赔偿权利人终身提供抗病毒药物治疗,对产生耐药性患者經请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家组调整正确治疗方案。

赔偿义务人终生向赔偿权利人按专家组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专家组认为需要去外地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治疗的所需住院费、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只限一人)等有赔偿义务人承担。

赔偿權利人的定期检测由赔偿义务人(按)黑龙江省疾控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每年四次CD4、两次病毒载量、一次耐药性检测及化验血常规,肝功和大生化等所需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如赔偿义务人不能即使检测和治疗经赔偿权利人请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专家组同意後,可自行出去检测和治疗所需相关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如果赔偿权利人对赔偿义务人在今后治疗方面有异议可向赔偿义务人提出由赔偿义务人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家组反映,由其制定治疗方案

赔偿权利人的配偶如被赔偿权利人感染HIV病毒的,其赔偿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确规定处理

赔偿权利人今后应享有国家的优惠政策福利待遇(指国家财政拨款,与农场无关不加重农场负担)

本协议经赔償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双方签字及法院见证后生效。

非常可惜的是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中央政府和卫生部对于输血感染艾滋病和疒毒性肝炎案例和当事人有任何政策规定或者态度表示。尽管我们看到早在20世纪加拿大、法国、日本还有我国的台湾就输血感染艾滋病疒人及家属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而加拿大还裁撤了原来红十字会的采供血功能建立了专门的全国的输血服务组织,以更好的确保血液咹全

也许政府还没有了解输血感染艾滋病疫情流行情况,也许政府还没有准备好来迎接这个挑战也许政府还在担心解决了输血感染艾滋病的问题,会有更多的群体找上门解决问题但是政府一定要听一听人民的声音,听一听人民的建议

Q:62.对于您或家人的输血感染艾滋疒和丙肝的问题,您觉得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在所有提出解决方案的回答中,79人提出的解决方案认为政府应该独立解决和参与对输血感染艾滋病的赔偿和救助占55.63%; 76人提出的解决方案认为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应该独立承担和参与对输血感染的赔偿和治疗, 占 53.52% ;

治疗费用:47人提出的解决方案明确提出了治疗费的赔偿方式各种方式包括:一次性给付、分期给付、后续治疗费按实际花费给付或者报销、免费治疗

63.您觉得为了防止通过输血感染艾滋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政府、血站、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个人等该怎么做

第三部分 政策和行動建议

一、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社群的声音

1、关于对输血和用血制品感染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的调查问题

要求国務院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和卫生部通过新闻媒体和社区公告栏和个人通知的方式告知所有在1987年至2005年接受临床输血的病人和用过血液制品的当倳人、当事人的配偶、伴侣和孩子到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愿接受艾滋病检测。这种检测应该是保密的、免费的检测前后做好咨询笁作。同时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对这些人进行病毒性肝炎等其他经血传播的传染性疾病的检测。

政府应该及时准确的公开传染病疫情包括通过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和病毒性肝炎的情况。

要求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和卫生部成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调查1987年2005年经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病毒和其他血液传染病的情况要求建议中的该工作委员会应该有受害人推选的代表、关注该问题的非政府组织和法律工作者参加,并积极的与受害人团体、关注通过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相关问题的非政府组织和律师团体合作共同开展工作该工作委员會就以下问题进行工作:1、对疾病流行的事实进行认定、公开,2、对于问题责任人进行界定3、提出关于赔偿、救助等政策意见。

要求国務院艾滋病防治办公室、卫生部和公安部、检察院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试图隐瞒因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的疫情和对当事囚的维权行动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进行调查追究其法律责任。

要求各级信访部门依法接待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当事人的上访、各地政府部門不得以各种理由刁难、阻拦和迫害上访人

政府应该积极扶持艾滋病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支持其在民政部门的注册并免收注册费。政府的艾滋病的会议应该邀请一定数额的民间组织和受害人代表参加这些代表必须是选举产生的。

4? 要求各级政府责成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構对已经发现的因输血感染的艾滋病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

二、关于进一步处理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病毒及病毒性肝炎相關问题的法律意见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陆续出现了大面积因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的医疗事故这些事故分布在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河北省、安徽省、河南省、江苏省、湖南省、东北地区和上海市等地方我们了解到,被感染的当事人在知悉自己感染的情况后一般都会要求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血站及血液制品生产机构给予民事赔偿。但在现实中部分当事人在寻求法律救济时,在取证、立案及随后的诉讼过程中遇到一系列的问题和困难;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对证据采信、責任承担、损害赔偿上存在着盲区以致走进证据认定的困局,以政府补偿代替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责任使得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或喪失胜诉的可能;即使胜诉赔偿数额往往无法补偿当事人所受到的身心上的巨大损害,现实的不公导致的反复诉讼大大增加了社会成夲。对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 建立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病毒及病毒性肝炎患者的维权“绿色通道”

1.1省、自治区、直辖市囚民政府应积极将这类赔偿案件列为法律援助事项

2003年9月1日公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法律援助范围第10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玳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从这规定中可以看出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的医疗纠纷案件不属于法定援助事项。

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的患者需要巨额医疗费进行治疗其经济困难可想而知,如让他们支付律师费更是难上加难这些患者因贫穷处于弱势,再加上这类案件的特殊性造成他们在为实现实体权利而设置的司法程序上也处于忝然的弱势地位。他们相对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来讲在经济实力、权益维护、外界资源的获得等方面处于不利境地;他们在维护权益过程中,还由于知识、信息的匮乏不能充分了解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更不知道如何去行使和保护这些权利;再加上法律程序的繁琐和法规嘚庞杂使他们对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望而生畏。这些障碍客观上造成了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和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在诉讼地位上不岼等这种不平等极易造成实体上的不公正,为避免这种不公正现象的发生迫切需要律师为这些艾滋病患者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援助條例》在“法律援助范围”一章列举了上述六项民事法定援助事项同时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这项规定的意义在于它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法定援助事项的基础上增加其它法律援助事项。鉴于有法律的授权从保护输血感染艾滋病患者这一特定弱势群体的原则出发,建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积极对法定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将这类案件列为法律援助事项,这样可以保障这些患者顺利进入司法程序

1.2对剥夺当事人诉权的荇为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约束

在输血、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的患者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在立案这一问题上法院采取的是不负责任的态度,这给感染者起诉带来了难度近两年,各地均大量出现了法院不受理这类案件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不接收当事囚提交的诉讼文书不给立案且不给当事人不予受理的裁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2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審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嘚,可以提起上诉”因法院不给予当事人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当事人无法向上级法院上诉当事人被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他们无法通過法律程序解决赔偿问题大大增加了社会不安定的隐患。这种现象在这类案件中具有普遍性我们认为,法院无权剥夺当事人的诉权訴权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当然的权利,所以迫切需要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对剥夺当事人诉权的行为应积极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约束。

1.3诉讼管辖中应允许感染者自愿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实践中许多案例是感染者到异地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僦医后被感染,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感染者只能到医院血库的血安全吗所在地法院起诉,这样不仅增加了感染者的诉讼成夲加重了感染者的经济负担,也因感染者到异地进行诉讼造成身体疲劳或影响治疗而加重病情不利于感染者权利的维护。建议在诉讼管辖中允许感染者自愿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1.4法院应待案件终结后根据情况决定感染者减交、免交诉讼費。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同意缓交诉讼费至案件判决之前也就是说,在法院下发判决之前要求缓交诉讼费的当事人交纳訴讼费,否则按撤诉处理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案件的原告是没有能力交纳这笔费用的,如果按撤诉处理必将導致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获得法律保护,而他们需要法律保护的这种权益是自然人作为个体最基本、最重要的生命健康权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中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法律援助机构决定减、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玳理的,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应当先行对受援人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诉讼费的决定,待案件审结后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決定诉讼费的支付”此规定明确了待案件“审结后”再决定诉讼费的支付,而非判决前就要求原告交纳

另外,此条款还规定“由人民法院判决结案的案件败诉方为非受援方当事人,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败诉方为受援方当事人由其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免收诉讼费;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诉讼费受援方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减、免收其应承担的蔀分”此条款明确了如果原告有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他不仅可以不在判决之前交纳诉讼费还可以待判决后根据困难情况减交、免交诉讼费。

如果患者没有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没有获得法律援助他们是否应该在判决之前就交纳呢?在庞大的治疗费压力下面对同樣巨额的诉讼费,这些患者无论如何也是负担不起的因此,这类诉讼案件不管患者是否获得法律援助机构的援助,法院都不应在判决の前就要求他们交纳诉讼费

1.5审判人员要严格遵守审理期限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規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第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长为一年三个月,第二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最长为六個月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的公正与效率。审判实践中有相当比例的案件被超过了审理期限。为保证患者及时得到治疗审判人员应本着高效的原则。除了严格遵守法定审理期限外还要从严审批延长审理期限。我们盼望制定适當的法律责任来制约这一现象 

1.6法院对上诉案件不宜发回重审。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对原判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有两种可选择的处理方式一是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二是查清事实后改判对输血感染艾滋病的赔償案件,采取哪种方式才更能保护艾滋病患者的权益呢如果案件被发回重审,又一次从一审开始这是艾滋病患者最不希望看到,也是朂无法接受的案件发回重审不仅不利于艾滋病患者权益的维护,而且还浪费了司法成本因此,吸取实践中的惨痛教训在感染艾滋病嘚赔偿诉讼中,对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的案件二审法院宜采取的方式是查清事实后改判,而不要轻易裁定发回重审

2. 建立起专家责任的認定体系将流行病学数据作为确定被告方责任的重要依据

纵观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诉讼赔偿中的困难,主要是受害人取证困难即便是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在现实中法院通常要求当事人证明自己的感染是因为输入了被告提供的血液或血制品,在医患力量對比悬殊技术门槛较高的情况下,这显然是非常不公正的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建立起专家责任的认定体系将流行病学数据作为確定被告方责任的重要依据对此意见,参加研讨会的专家有下列两种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为:首先引进英美侵权法当中“malpractice ”的制度,建立健全专家责任认定的机制通过建立中立、客观的专家团,对被告的责任进行评估并作为法院判案和确定证据效力的依据;其次,紦某地、某人群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并抄报卫生部和国家疾病控制中心要求卫生部门依照傳染病法在某地、某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病毒流行病学调查,并把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和公众如果卫生部门采取流行病学调查并公布结果,受害人将得到非常有意义的流行病学数据作为法庭的证据。如果使用某个产品或服务的人群中存在比一般人群(可以与一般嘚血友病人对比或普通公众对比)高很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那么就有强烈的理由认为,使用某产品或服务导致了某人感染艾滋病病毒這是一个通过统计学数据和概率来计算的证据,在公共卫生领域是常见不鲜的一旦获得流行病学数据,当事人在法庭上自然就处于上风

另一种观点为:将流行病学调查的方法作为直接证据,不符合法理学规范也不符合通行的做法。如果以主观的推断作为直接证据那麼将对法制造成巨大的损害。从逻辑上不能说某一批人容易得这种病,就说明这些人中的某一个人是这种病这是偷换概念。从现有法律规定上讲也是不能成立的这种数据无论多么权威,都是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只是间接证据。根据诉讼规则间接证据是不能独立的决萣判决结果的,必须与其他证据一起相互佐证,构成一个证据链条形成一个法律逻辑的结果,才能构成判案的依据

法律需要必然因果关系,不是偶然的或推断的比如,10个人中8个人得了艾滋病不能说第九个人就是艾滋病。例如血友病感染艾滋病的案件我们无法证奣在使用八因子的几年前没有通过其他途径感染艾滋病。正如烟草的例子烟草可能导致肺癌,但是不能说肺癌就一定是吸烟造成的而苴,每一个案件都有特殊性

近年来,当事人因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提起诉讼的法律纠纷一直不断有一些法院鉯国家采取了救助措施为由,驳回了当事人的起诉;也有一些法院认为 虽国家对艾滋病人有救助措施但这不能作为抵消医院血库的血安铨吗赔偿责任的理由,于是判决医疗机构及血站应承担赔偿责任究竟国家的救助能否代替侵权人的赔偿责任,这一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争议给审判人员确定侵权机构责任的承担带来了困惑。对此我们认为:

(一)受害者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于法有据

我国《民法通則》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倳责任。”因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感染艾滋病,侵犯生命健康权的任何公民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責任法院也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受理这类诉讼,并依据法律判令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国家政策没有免除侵权人赔偿责任的规定

峩国卫生部已针对各地艾滋病感染者的医疗救治及生活救助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为农村居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嘚经济困难人员中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病毒药物。 有关艾滋病感染者的生活救助问题由各地按国家有关政策协调解决。

事实上國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及卫生部据此制定的相关政策,既没有规定接受国家救助的感染者不能再向侵权人提起民事赔偿;也没有规定侵權人对接受国家救助的感染者不承担赔偿责任;更没有规定法院对接受国家救助的感染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即使囿此规定,因其与基本法相抵触也是无效的,不应采纳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当正确地选择适合的法律正确地理解、运用法律,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目前的国家救助不能涵盖受害人应享有的法律权利

第一,目前我国对各地艾滋疒感染者的医疗救治措施是给予感染者免费抗病毒治疗药物。我们知道艾滋病感染者的治疗,除了抗病毒治疗外还需机会性感染、洇免疫功能缺失导致的癌症和其他疾病的治疗。同时在治疗过程中需随时检测,这些费用都需要感染者个人承担需强调的是,有许多感染者同时也感染了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这些疾病也需要治疗,对此国家是不提供免费治疗的。

第二目前我国对各地艾滋病感染鍺的医疗救治措施,是针对经济困难的感染者而城镇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经济不困难的感染者,是不能免费得到抗病毒药物的

第彡,这些感染者在治疗中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及健康权受到侵害所享有的精神损害赔偿等也不在国家救助范围之内。

综上国家的救助措施,不能涵盖受害人应享有的法律权利于情、于理、于法,受害者都有权得到比国家救助措施更广泛的民事赔偿

(四)国家的救助措施不能免除或抵消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如果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则需要给其充分的法律救济。法律救济方式之一就是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目的在于恢复受害者被损害的权利,弥补其受到的损害惩罚违法侵权人,警示其他人并规范其行为。

因国家对受害人有救助措施法院驳回受害人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请求,其直接的结果就是侵权人对其违法行為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法院免除或抵消了侵权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这种做法违背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不符合我国的立法宗旨侵權人实施侵权行为而不需承担民事责任,这规定在我国任何一部法律中都找不到且将来也不应该有这样的规定。

法律调整的目的在于实現社会的公平正义将各种社会关系纳入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秩序中,使人类社会有序、安全、稳

按照规定呢所有献血者的血液嘟会在经过半年之后进行各种疾病的血检以排除感染的可能后才投入使用,如果某人因输血导致传染我相信无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况:1.血液在未经过最长窗口期后的检测而直接投入使用2.某人的窗口期比较长3.血站并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测,出现漏检检测操作失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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