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轻伤,属于轻微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我今年5月24号到厂里上班,在6月29号下午上班3点钟左右被电锯伤了左手4个指头,左拇环指2个,撕脱性骨质柝,关节囊破裂,动脉断裂,神经断裂,肌腱断裂。象这样的伤能做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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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了 建议你最好和对方协商赔偿 免于刑事处罚
追问:他是骨折找医院人做的手术打的钢板,拿去做鉴定,他没拿骨折的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