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手指根部有个疙瘩八十六岁右手心长个大瘩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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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遥远还远
在共和国版图的最西端,有一条河,叫霍尔果斯河。不大,也不算小,自北而南地流着。
这是一条界河,河西便是当时的苏联,现在的哈萨克斯坦。
河上有一座简易木桥,大约百十米长,一米多宽,没有栏杆。
这座木桥是霍尔果斯河两岸两个国家的重要联通口岸,中方的地名叫霍尔果斯。
一九七五年春夏之交,我来到霍尔果斯。
霍尔果斯驻扎着一个边防团团部,辖管南北很长一段边防线。
在遥远的边疆,一个团级边防站,那是一个相当大且相当重要的单位。
遥远,到底有多远?这是一个不到新疆,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的概念。
有道是:不到新疆,不知中国之大。在新疆,两个相邻的县城之间,坐上汽车,在沙漠里跑个一天两天,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霍尔果斯远在伊宁之西,过了霍城,就是一片没有人烟的大戈壁,无边无涯,浩渺苍凉。
戈壁滩上有一条不需要修的公路,反正汽车开到哪儿都是路,司机几乎不用扶着方向盘,车自己跑。
大戈壁不同于沙漠,大戈壁仿佛是一片烈火焚烧过的土地。没有沙子,地面上全是大大小小的黑色石头,大的约有上百斤,小的比拳头还小,不规则,都是有棱有角的狰狞模样。置身其间,使人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惧,仿佛是离开了地球,到了另一个陌生的星球,或者是离开了现实,到了远古时代。那种深刻的悲怆,使人感到一种生命极度的渺小,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被某种伟大的力量压迫的痛苦,整个生命仿佛是过去榨油作坊里的榨油机,灵魂如同一粒一粒芝麻,被巨大而无形的力量榨出成串的泪水。
汽车在戈壁滩不知跑了多长时间,给我的感觉就是我们被时间绑架了,又困,又累,又无助,又绝望,绝望得忘记了时间,才终于被一片生命的葱绿救援。
这么老远,这么艰辛,真是比遥远还远。又是军事单位,普通老百姓当然是无法进入的。我当时是部队的文学工作者,才有这样的待遇。
霍尔果斯河是伊犁河的一条重要支流。全长一百四十公里,其中中国境内六十九公里。流域面积为两干七百三十六平方公里。清朝前期(一六四四——一八六四年)为中国内河,一八八一年,中俄《伊犁条约》及五个勘界子约割去了该河西岸地区,霍尔果斯河遂成了中俄界河。一九二二年苏联成立,便成了中苏界河,一九九一年苏联解体,西岸划归哈萨克斯坦。
那时候的霍尔果斯,除了边防站,还有曾经很是热闹的通商口岸。界河这边,有不少俄罗斯风格的穹顶式建筑。据边防站老团长介绍,刚解放那些年,这里是非常热闹的。哈萨克族是一个很大的民族,我方和苏方都有。双方都有许多复杂的亲戚关系。除了经商,平常你来我往走亲戚,都很方便。后来中苏关系紧张,双方的贸易便完全断绝了,走亲戚也检查得很是严格。通商口岸就在边防团部不远处,时常没事散步到那里,可以到处随意走动。那些建筑都空着,一个人也没有,房子里都有几乎半人高的野草,不少建筑都已经破损、倒塌,一片破败景象。
虽然两国之间关系很是紧张,但在这遥远的边防站,一桥之隔,既对峙,又很友好。边防上时常有些日常事务,几乎每天都要处理好几起。霍尔果斯河水不深,这边的羊群跑到那边去了,那边的牛群跑到这边来了等等,都需要本着友好对等的原则妥善处理。是以双方的干部之间,不但知道姓名,连谁爱喝什么酒,谁爱抽什么烟,谁什么时候调走,新调来的站长、政委是谁等等,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节假曰,互相送点小礼物,都是很正常的礼节。
也有间谍,也有偷渡者和潜逃者——双方都有。那就要看具体情况,该抓起来的就抓起来,该遣返的就遣返。
令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是,远在大戈壁之西的霍尔果斯,霍尔果斯河沿岸,竟是一块肥得流油的土地。
春夏之交,这是一个迷人的季节。
霍尔果斯河两岸,与荒凉沉寂的大戈壁截然不同。有河水的滋润,两岸绿草如茵,土地肥沃。有许多高大的白杨树,还有不少杂木林子和灌木丛。
边防团团部,就在霍尔果斯河河边。没有楼房,很大一片营房都是在葱茏的白杨树、槐树、柳树下的砖瓦泥土结构。简洁而严谨。
团部四周,有大片大片的耕地和大片大片的苹果园。耕地的土都是黑黝黝的,每一片起码有上百亩,只是都空在那里,没有种任何庄稼。只有团部旁边的菜园子,什么青菜都有,干部战士没事就到菜园里去,浇水呀,拔草呀,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炊事班旁边还有一个大猪圈,几十头大肥猪,都是约克夏品种。
我被安排在招待所一排简洁的宿舍里,招待所没有食堂,就在机关食堂吃饭。
我是去体验生活的,不是记者,不必每见一现象就打破砂锅问到底。我只是到那里与边防站的干部战士一起生活,看他们上岗,同他们一起与苏军交涉一些具体事务,熟悉边防站的一些日常生活等等。有些问题能问的就问,人家能回答的就回答。不能问的问题,咱也不问。
但是日子长了,不少问题也就自动蹦到舌尖上来了。
团长是个老边防,仅在霍尔果斯当团长就十几年了,越老越没法调走。这方圆几百里地面上的任何一棵树、一棵草,都仿佛长在他掌心。任何风吹草动,鹰飞兔窜,雪拥风呼,飞沙走石,他都了如指掌。不管我提什么问题,他都是有问必答。而且好多问题,他一出口,就把我震得愣在那里,半天缓不过神儿来。因为他回答的内容,都是在我的知识圈之外的,打破脑袋也想不到的。有时我提一些问题,他开玩笑地说:“您问吧,这戈壁滩每块石头都是我儿。”
团部的大门出去往右二十米处,就是国门。
国门就在霍尔果斯河边。两个半米高的石墩上,矗着水泥浇的高大的柱子,大约有五六米高。左边是毛主席的手书:“提高警惕,保卫祖国”,右面是美术字写的毛主席语录:“备战备荒为人民”。俩柱子之间用很好的木板连接,板上两个十分厚重的仿魏碑:国门。
国门朴实无华,但很威严。
从界河的木桥上下来,第一脚就踏在国门的下面。国门下面设有两个哨位——双岗。
第一次站在国门下,心情很是激动,也很复杂。既有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也有一种穿破时空的沧桑感,还有许多梳理不清的思绪。
团长带我过桥到苏方哨所去处理了两次边防事务。团长与他们都熟悉得很,有时还可以用俄语与他们交谈。我当然不能随便说话,只不过是去见见世面而已。不知为什么,那时我的心情坏极了,所以当团长第三次要我与他一起去与苏军会晤时,我笑着说:“我就别去了,我不喜欢苏联老大哥。”
我说不清为什么产生这样的心情,说这话时,我只是想哭。
机关食堂的伙食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每餐都是新鲜菜蔬,都有各种各样的肉食,还有大鱼。团长说,这些绝大多数都是自给自足。时常还有野兔、黄羊等野味,让人几乎每餐都肚子饱了嘴还馋。
一天下午吃饺子。饺子吃进嘴里,有一种只能感觉无法说出来的奇异的味道。大家都边吃边赞不绝口,我也和大家一起夸饺子好吃。团长歪着脑袋望着我,那目光是希望我能说出点他想要的道道儿来。我说:“馅儿特别香。”
他不作声,头也不动。
“特别鲜。”
他不作声,头也不动。
“还有野味儿。
他不作声,头也不动。
“鱼味儿。”
他不作声,头也不动。
“饺子皮儿特别劲道,吃得嘴里口感好极了。”
团长使劲眨巴了一下眼睛,诡谲地说:“不怕你们文化人搬什么词儿来夸我的饺子,都夸不够。今天的饺子,调馅儿,我当顾问;擀皮儿,是我自己亲手揉的面。”
部队上吃饺子,就是个集体活儿,除了值班的,谁有空谁来。团长说的,是大家在包饺子过程当中看到了的,是以团长话一出口,大家都吃着饺子笑起来,参谋长竟笑得把嘴里的饺子都掉到了地板上。
只有团长不笑。
团长板着脸,指着地下的饺子对参谋长说:“这么好的饺子,你敢浪费?还不给我赶快捡起来吃了!”
参谋长笑得不亦乐乎,弯腰去捡饺子时,左手端饺子的碗又碰着了刘参谋的胳膊肘,一碗饺子差点儿全翻了。
团长咧着嘴,旋转着头,得意扬扬地望着我说:“你们在北京,哪儿能吃到这么好的饺子?为什么今儿我要亲手揉面?我这面,我这面是我们自己种的麦子,嘿嘿,自己种的麦子,你知道什么意思吗?今年春天的好麦子,才收的,自己打的,能不好吃吗?”
团长的得意一下子给我出了好几道难题。我忽然想起团部四周那么多黑黝黝的耕地,不说上千亩也有几百亩,都空在那里,什么庄稼也不种,怎么说是自己种的麦子?怎么还是今年春天才收的新麦?
我脱口而问:“团长,有一个问题,这些天把我的肚子都快憋破了——”
“这么多好地,你们,你们怎么不种?空在那里,我觉得挺可惜的。”
想不到我的话刚出口,几十个吃饺子的人哄堂大笑起来。
团长站起来,右手从自己碗里拿起一个饺子,不轻不重地砸在桌子上,那饺子安然无恙。团长拿起来,蘸了蘸调好了辣椒蒜泥芥末香油的酱油醋,塞到嘴里。
“种地,”团长装腔作势地嚼了几口,“种地可把我们种苦了!”
团长把手里的筷子一晃,指着大家伙儿说:“这里,这里,这一个个,谁不是农民的儿?谁不知道这地好?就团部这些兵,干了几年,把这戈壁滩收拾出这些地来,开渠,引水,种麦子。谁知道种麦子不苦,吃麦子可就苦死了我们了。”
“怎么?”我迷惑了。
“怎么!不知道吧?”团长洋洋得意,提高了嗓门儿,“一年种的麦子,吃了几年也吃不完。”
“怎么?那么多!”我还是迷惑,或者说更迷惑。
“那么多?你可不知道多到什么地步——多到我们屯麦子的大大小小的仓库都屯满了,还有几万斤没地儿放。叫下面连队来拉,人家不要,人家自己的麦子也多得发愁。最后实在没法子,请军区派一个车队,一个连的兵,才把它们消停了。”
团长那样儿,故意愁得眉头像结了疙瘩似的,其实是实实在在地在得意,“种一年麦子,吃几年。人吃,猪吃,马吃,吃几年——吃几年来着?”他故意抬起头,问大家伙儿。
“四年。”所有人都齐声叫。
“四年,您瞧瞧,四年才吃完——我还敢种么?去年好容易吃完了,种了一小片麦子,新麦子,这才有今天的好饺子吃。”
一天,团长带我和政治处几个干部到苹果园去剪枝。
说是剪枝,其实头年儿就剪过了,只不过是带着剪子去检查。
说是检查,其实就是想让我知道,想让每一个来自远方的客人知道,他们对自己种的苹果的那种任何人无可匹比的自豪。
“我们的苹果可没有仓库,我们的苹果从来不收的。”
“为什么?”
“您要是能待到八月就知道了——我们吃苹果,都是直接从树上摘着吃。太多了,只吃树上的,掉到地上的就不吃。”
好日子总是过得很快,说着说着我在霍尔果斯边防团已经待一个多月了。
这一个多月,几乎每天都过着新鲜的日子。我与战士们一起走出国门几步,到霍尔果斯桥头堡去站岗。与团长一起去查岗,骑着马沿霍尔果斯河去巡边。
最惬意的,莫过于骑着马与团长一起去巡边。
团长骑的是他的专用坐骑“枣庄”。
枣庄是一匹雄性伊犁骟马,浑体枣红,没有一根杂毛。正是青春如炽岁数,油光如缎,双耳如削,体态雄健俊美,是一匹训练有素的优良战马。
“我是枣庄人,就是——那个闹铁道游击队的那个——那个枣庄。看它像颗大枣儿似的,就给它取这个名字。枣庄,叫您呢!”团长拍了拍枣庄的脸。枣庄亲昵地摇头嘶鸣一声,扬起双前蹄,然后刨了刨土。
我是南方人,从没骑过马,团长专门给我挑了一匹经过了严格训练的豹花色骒走马十六号,小名叫乖乖。
团长把我扶上十六号,我紧紧抓住缰绳,腰也不敢直起来。
团长笑着说:“乖乖是匹好马,你放心。把腰直起来。好马垂缰。”
“什么?我没听懂。”我紧张地抓着缰绳。
团长说:“哦,好马垂缰,就是马有垂缰之意,垂缰之德。你一到它面前,它就知道你会不会骑马,你不会骑马,它知道,会小心的,不会摔着你的。”
乖乖仿佛听懂了团长表扬它的话,高兴地扬了扬头。
我上上下下几个来回,终于能直起腰来了。
霍尔果斯河到了霍尔果斯,就如同女儿回到了娘家,那种天赋神采十分迷人。
这里没有山,两岸都是青草平坡。由于是边疆,人迹罕至,景色几乎都保持着原始状态。青草,绿树,戈壁,几种颜色之间的线条舒展而简洁。既有大漠风光,也有江南风情,既有油画的凝重,又有水粉的淡雅,极有韵致。河水清澈见底,不疾不徐,小夜曲般潺潺地流淌。河水并不丰盈,最深处大约也只到大腿根,但这是深山雪水,即使是夏天,也冰凉浸骨。河里有鱼,不多,也不少,不大,也不小。团长说大鱼有的是,但我只看见一扎长的鱼,在河里如同在宣纸上那样活泼。河床很宽,河床两岸的鹅卵石滩也很宽,河水与河滩,以及岸边的绿茵茵的草地平坡,都形成如影随形的柔美曲线。如果拍摄下河边的风景,绝没有人想到,这如同江南一样的迷人风景,不足一里地外面就是苍苍莽莽的戈壁滩。
茫茫戈壁滩,谁也不知道有多大多宽,风来时如同干军万马,即使是无风无雪无雾,即使是大晴天,也如同迷宫,也是死亡地带,至今还有好多潜逃者迷路后留下的森森白骨。
“您看,”团长指着河对岸,沉痛地说,“您看,那边,河那边,一直到看不见的尽头,以前都是我们的国土。这么好一条河,以前,每一滴水都是我们的。现在,成了界河。军人,一个边防军人,站在这样的地方,能不伤心么?”
团长艰难地,几乎是一字一字地说着,声音低沉,干涩。
他仿佛缺氧似的,脸色铁青,呼吸急促。停顿了好大一会儿,才摇着身子,轻轻地说:“您看,人家,苏联,沿边界线,有电网,有耕土地带。我们,我们呢,没有——搞不起。边防边防,有边无防。您看见了吧,有——边——无——防——呵——”
他痛苦得猛地炸了一下马鞭,抓下军帽,长嚎起来。花白的头发在风中乱向急速飞舞,仿佛是一首悲怆的唐诗。
长河落日袖边红,
白骨前朝好弟兄。
此地离家三万里.
提刀饮恨作英雄。
我忽然满脸泪水,我想号啕大哭,但看着团长在马上纹丝不动,我不敢。
枣庄如山地站着,双耳如削,目光如电,纹丝不动。
我被深深地震慑了——不知是被眼前的现实,还是被团长几句话挑起来的沉重的历史。我把握不住自己,不知是想冲上前去夺回祖国的河山,去当一个保家卫国的英雄,还是想退得远远的,退到根本不知道这些残酷现实的庸庸碌碌的生活圈子和知识圈子里去。或者一
或者一鞭跃过霍尔果斯河,离开这熟悉得不想再熟悉的土地。
母亲已经过世,这方土地如同这背后的戈壁,已然无法种植我的眷恋。
这时刻的霍尔果斯河,忽然变成普希金面前的大海。于是他的名篇《致大海》中的句子便像霍尔果斯河水一样向我痛苦的湖泊中潺潺流来。
再见吧,自由的元素!
最后一次了,在我眼前
你的蓝色的浪头翻滚起伏,
你的骄傲的关闪烁壮观。
我全心渴望的国度呀,大海!
常常的,在你的岸上
我静静地,迷惘地徘徊,
苦思着我那珍爱的愿望。
普希金在诗中小心地倾吐的“珍爱的愿望”,就是当年在敖德萨想偷渡出海,逃避流放的愿望。这一刹,我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住自己——他想出海,我想过河。
我忽然想起,为什么跟着老团长过河与苏军交涉了两次之后,便不愿再去了。二十五岁的普希金尚且待不住的地方,都面临流放的国度,是值得我向往的天地么?值得我信任么?不会把我当叛国者那样遣返回来么?
是的,连我自己都觉得这是罪恶的念头,脸上热泪汩汩,背后竟冷汗浸浸。
一天吃过晚饭,宣传股罗股长和我一起在团部营房外的小土路上散步。
罗股长,二十七岁,在团里负责宣传报道工作。不但自己是个报道员,还是个业余文学作者,每年都在军区小报上登几次小诗。听说我是诗人,立时倒抽一口气,肃然起敬。没事就跟我纠缠在一起,时常拿点诗稿要我帮着修改什么的。他是甘肃人,个子不高,小迷糊眼儿,人见人爱的那胖墩样儿。
忽然,他停下脚步,转身对我说:“明天吃过早饭,我带您到一个好去处去。行吗?”
“都到这样的地方了,有什么行不行的。”我笑着说。
罗股长转身抓住我的手,神秘兮兮地说:“别跟别人说,就咱俩去。”
“团长知道吗?”
“别问。”
大戈壁的太阳,老早就升起来了,虽然升起来了,但不是以太阳的身份升起来的,它是以月亮的身份升起来的,或者可以说是以太阳和月亮的双重身份升起来的。
万里苍穹,碧蓝似水,没有一丁点儿活动之物,仿佛全世界就我们两人、两匹马。
大戈壁教我们生命的简洁之美。
因为不是执行任务,我们都只穿着衬衫。罗股长背着军用挎包,鼓鼓囊囊的,他骑的大黑马背上还驮着两个麻袋。在新疆转了几个月,新疆人出门就带馕和水葫芦,我估计他也是带着我们在路上要吃要喝的食物和水。
万里苍穹,碧蓝似水,太阳仿佛是一个赤裸的美人,在天地间沐浴。更像一个沉睡的胎儿,在母亲的子宫中做着出世之梦。
粉红色的太阳,比之我们平常看见的太阳起码大一倍,大一倍的太阳,有光而无泽,清亮而无芒,既远又近。远之不及,近之可抚。温柔而大度,辽阔而包容。既是太阳,又是月亮。既像亲近的父亲,更像慈爱的母亲;既像父亲慈爱的目光,更像母亲温暖的怀抱。
马蹄踏踏,我们既像是在父亲关注的目光下学步,更像是在母亲温暖的怀里嬉戏。
大戈壁静谧得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没有,踏踏的马蹄是天地间神圣的乐音。
我和罗股长骑着马,自南而北,朔霍尔果斯河而上,走在河东岸堤上的小路上。
我还是骑的那匹十六号走马乖乖。
一个多月来,我几乎每天都亲近它一会儿。头一个星期,每天都骑它一两个小时。没想到几天下来,我的大腿内侧都磨红了,不仅好几天不能骑马,连走路也疼得不行。但我喜欢乖乖,每天牵着它出去散步,还跟着饲养员喂它饲料或打扫马厩。乖乖是一匹做了两次母亲的骒马,性情温和极了,温和得简直就是一位高贵的朋友。它是有语言的,它的形体语言丰富而准确,使我这个对马并不熟悉的南方人一下子就能明白它在想什么,想干什么,想告诉我什么。我给它打扫完马厩,它激动得直点头,尾巴也上下直翘,打着响鼻地感谢我。我拍着它的鼻子,用脸贴着它的脸说没什么,它就低着头,与我脸贴着脸,一动不动。
往北——左手边是霍尔果斯河,是河边缓缓的草坡、灌木丛、白杨树。
往北——右手边是茫茫大戈壁。
这是新疆的风景,这是边疆的风景。
这是无边的戈壁之边,无涯的戈壁之涯。
初夏如同迷人的天使,在河边随意地播荫种绿,树丛,尤其是灌木丛中有许多彩色的鸟儿,牵着如乐之音飞来窜去。更有成群的大鹫,在河两岸飞来飞去。界河管不住这些自由的精灵,它们爱在哪儿就在哪儿。它们不怕我们,不但不怕,还时常从后面追到前面去,一拉溜儿排着队,拍着翅膀,怪叫着欢迎我们。
我是头一回如此近距离看大鹫。它们雄壮而健美,蹲在那里起码有半人高,像浑身甲胄的古代武士。它们的羽毛不尽相同,有的是褐色的,有的是深黑色。高大的粗腿健壮而有力,与寻常在电视里看见的非洲秃鹫不同,它们头上有羽毛,当顶白色的羽毛直向下,线条十分好看。我当然知道它们肯定是肉食动物,肯定要猎杀黄羊并且要亡命地与同伴争夺,撕扯。非洲的秃鹫大约就是埋头撕扯猎物,不顾形象的次数太多了,才秃得那么难看的。至于霍尔果斯的大鹫们是如何在夺食和美容之间搞平衡的,这么多年,一直是我心中的谜。
罗股长说,戈壁是大鹫的故乡,尤其是霍尔果斯河谷,既有戈壁,又有甘泉雪水可饮,所以大鹫是霍尔果斯独特的一景。
罗股长十八岁入伍,由于能写一手好字,一下连队就当上了文书。老团长下连,一眼看中了他,当年就把他直接调到团部报道组,这一千就是九年。入党,提干。他笑着说:“离开了霍尔果斯,我路都不会走。”
我们走着说着说着走着,不觉已经走出了十几里地。右手戈壁滩出现一条很现代化的水渠。水渠从山谷中来,很深。与霍尔果斯河之间大约有四十度左右的斜角。渠底和两边渠沿都是水泥与鹅卵石砌成的。渠中的水起码有一米深,由于落差很大,所以水流很急。每隔几里地就有一个编号的闸门。
罗股长介绍说,这条渠叫幸福渠,是农垦兵团X师修的大型水渠。渠首在霍尔果斯河谷,中苏在那里合筑一条不高的拦水坝,提高水位,两家都各有一条水渠从霍尔果斯河取水以用。幸福渠斜穿过几百里戈壁,去浇灌兵团的大片小麦,是这个师的几千公顷小麦最重要而且是唯一的水源。可以说,没有这条水渠,这几千公顷小麦就颗粒无收,这条水渠的重要可想而知。所以师里对这条水渠的建设和维修十二分重视。
水渠一看就十分气派,几百公里长的水渠,水泥浇注上去的大大小小的卵石,看上去如同警惕的士兵,荷枪实弹地站在自己的岗位上,没有一处稍有破损。几乎每一公里左右就有一个水闸,钢制闸门,人力启动,随时调节各个路段的水位。每二十或三十里地,就有一个专业的看水员,长年住在水渠边,专门负责水渠的守护和维修,以保证水渠任何时候都畅通。有一丁点儿情况,都必须马上电话通知有关部门,该维修的维修,该处理的处理,不许问题过夜。
在那遥远的地方,
有一位好姑娘……
沿着幸福渠边的小路,我们说着话,信马由缰,也不知走出去多远了。
因为地形变化,霍尔果斯河在我们前面有一个拐弯。苏方河边的电网和耕土地带都没有了。罗股长介绍说,由于我方边境哪儿也没有电网和耕土地带,所以前方有几十公里边境线,中苏双方都无法设防。霍尔果斯河在这里不宽,也不急,趟过齐膝深的河水,不到五分钟就越境了。神也不知,鬼也不觉。所以不少越境者、叛逃者,都选择这段边境作案。
前面,渠边,出现了一片棉花地,一片玉米地,还有菜地。
地边有一间说不上是用什么盖起来的小屋子。
小屋子旁边的水渠上有一道闸门,闸门边的小路上竖着一块近一米高的水泥铸的石碑,碑上阴刻着一个“5”字,红漆涂底,十分醒目。
“这就是五号看水站,”罗股长抬手介绍说,“到了,我们到了。”
稍稍走近点儿,可以看清,那是一间全部用鹅卵石和戈壁滩的石头垒起来再用水泥砌的小屋子。鹅卵石是浅白色的,鹅卵形的,戈壁石是深黑色,不规则的,两种颜色又不规则地垒在一起,有种说不出来的滑稽。石屋不高,不大,很蠢笨很结实的样子。平屋顶上趴满了南瓜藤子,南瓜花正可着劲儿地吹金喇叭。
玉米地和棉花地都是很大一片,棉花地起码有十亩,玉米地好像更大些。地都伺弄得挺好,正是初夏,庄稼都绿油油的。
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我还像平时一样,或者说像刚才一样,见什么问什么。但自打小石屋子进入了我们眼帘,罗股长就再没有回答我的提问。他一直盯着小石屋,坐在马背上扭着腰,仿佛想从各个角度看小屋子似的。见他的情绪异样,我不好再问了。
老远就看见石屋里跑出来三个人,~大两小,大约是听见我们的马蹄声就跑出来了,一直站在水渠边的路上招着双手,呼叫着欢迎我们。我听见两个小孩子叫着:“解放军叔叔!解放军叔叔好!”
再走近,看见的是一个女人和两个小男孩儿。他们都高兴得不行,笑着,叫着,跑出老远来迎接我们。让我想不到的是,两匹马也仿佛认识他们,高兴得不断嘶鸣,用前蹄直刨土。
“你们认识吗?”
下马的快乐之间,我很不合时宜地问了句傻话,没人理睬我。
罗股长跳下马,两个小男孩儿立即向他怀里扑去。
罗股长从肩上取下挎包,从挎包里取出一包糖果、一包点心,还有一沓小人书。两个小男孩儿高兴得直叫、直蹦。
两个小男孩儿都很清秀、俊朗,很黑,也很皮实的样子。大的长脸,显得清瘦,大眼睛炯炯有神。小的是圆脸,很壮实。两人都穿着不合身的衣服,一看就是改的。给我的感觉就是,小男孩只有穿这样的衣服才可爱。
小石屋东边几米处还有一个猪圈,一大一小两头约克夏猪,满地里还有不少鸡。一个完整的家的模样。
那个女人忙不迭地给我们牵马,把马拴在菜地边的白杨树下,拿起一个拴着棕绳的白铁皮水桶,几步跶到水渠边,从水渠里十分利索地提起一桶水,倒在一个大木盆里给马饮水。
罗股长从屋旁边的麦秸堆上拉出一捆麦秸来喂马。
小石屋旁边有几十棵高大的白杨树,都有菜碗口粗了。远处,沿着棉花地、玉米地边,向戈壁滩方向,也栽了不少白杨树,高高低低不规整,高的有三层楼高,低的一看就是今年春上才插的树秧子——已然是一个有一二十亩大的树林子了。
罗股长从大黑马背上取下两个麻袋,麻袋里大包小包,有大米,有面,有黄瓜、青椒、豆角等青菜,还有猪肉、香肠等肉制品。一样一样地打开给女主人看后,再提到屋里去。
“他们是认识的。”我心里说。
是的,在新疆,隔个几十里地,就是邻居。我总是想找个合理的理由,来宽慰心中那一丝说不出的某种情绪。
罗股长一改一路上的说说笑笑,脸上堆积着重重心事。他一会儿微笑着将两个孩子左一个右一个地抱在怀里,给他们讲小人书里的故事,一会儿弓着腰,这里那里地忙着收拾小石屋门前的小树枝。那个女人跟在他身后,叫他别忙乎,他也不作声。
那个女人在我面前一露脸,就如同九级地震的震源,立即把我的全部感官震得支离破碎——把我震傻了。
那是一个标准的美人。
那一刹那,我立即想起了历史上我所知道的全部美女,而且真想对她们说:“天哪,这世上竟还有比你们更美的人!”
如果给她穿上宫廷后殿里的绫罗锦缎,别说迷死个商纣王、吴王夫差或者唐玄宗什么的,就算是迷垮几个朝代,也该是轻而易举的事。
但她穿的却是我们这个时代特有的绿军装,很旧的、当工作服穿的绿军装。脏兮兮的,一只袖口已现残缺,一看就知道有些年头了。
她头上扎着一条头巾,脚下穿着解放鞋,猛一看,就是个维吾尔族妇女。但那长相,一看就是汉人,一听她说话,更听出上海口音。
上海口音!
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一闪,不用别人打岔,我自己先糊涂了。
上海人,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那女人扭动着腰肢,惊慌失措地跟着罗股长瞎忙着。好一阵儿,终于将我迎进了她的小屋。
一进门,到处转不过身来,胳膊肘一不小心就碰着墙了,显得十分逼仄。屋顶用预制板块封死,大约有两米高,抬手就能摸着预制板。我琢磨老半天,原来这小石屋是那种干打垒,石头垒的墙体,很厚。外面看起来还有那么大,里面就够呛了。
一进门,半天看不见东西。一则是外面阳光太强烈:二则是屋里太黑了。
大约知道我是生客,那女人牵着我的手,嘴里说着注意这里注意那里,注意脚下,注意头上,最后叫我坐下,我手一摸,是坐在炕沿上。
待得眼睛渐渐适应了屋里的光线,我看见了一个疯狂得画也画不出来的环境。
上下左右,整个墙体都原始得如同梦魇中的魔窟。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像一个一个恐龙蛋在墙上狞笑。黑色的戈壁石形态各异,简直像毕加索故意扭曲的现代派线条。脚底下也是鹅卵石,是小鹅卵石。
我坐的地方是一个石头垒起来的火炕,是按照双人床设计的,但不规整,窄了点儿也短了点儿。
小石屋有两间,我们坐的是里间,大约有十平方米。只有炕沿可以坐,上上下下到处堆着破烂家什、衣物、粮食袋。炕沿对面有一个小窗户,正方形,大约有半平方米。从这里可以看出墙体大约有五十厘米厚。
小窗户是唯一的风景区,是唯一可以置摆东西的地方,不大不小,正好放着一尊林彪题四个万岁的毛主席半身瓷像,瓷像前面,摆着一本塑料皮儿的红色袖珍《毛主席语录》,窗户下面,一个稍稍突起的鹅卵石上面,贴着一张婴儿手掌大的红纸片儿,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个“忠”字。墙体很厚,整个窗户经过这一番打扮,看上去更像一个神龛。只是岁月长了,戈壁滩风沙叫起板来不依不饶,也没有随时打扫,瓷像上,《语录》上,写着“忠”字的红纸片儿上,都堆着厚厚一层风沙尘垢。
火炕是按照北方农村的火炕样式设计的,炕头是锅灶,可以烧柴禾,也可以烧煤。灶口上的铁锅大约有四十厘米直径。灶台比较宽,可以放一块小切菜板或面板。
与整个屋子的破旧杂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规整的可睡双人的炕上,铺、盖、枕的质量都很不一般,且都是大半新的,其中枕头很讲究,还有质地很好的枕巾。
床头一部电话机,便是屋里全部现代化设备。现在想起来,那就是一部用转盘拨号码的『日式电话机,但当时不知道它是陈『日设备,那时候有电话机就觉得挺先进的了。当然,那是兵团统一配置安装,作为随时报警和报告各种情况的重要通信设备。
眼睛稍稍适应屋里的光线之后,我站起来,走到外间。
刚才进门路过外间时,我是睁不开眼睛,被女主人牵着进来的。现在我才看见了,外间更小些,大约有五六平方米左右。没有窗户,也是堆满了家什、农具。有一面墙边,离门约两步,放着一张用小圆木制作的小床,比单人床还小点儿,还短点儿,女主人说,这是两个孩子的床。
罗股长和女主人在张罗着,看样子是要在这里吃午饭。我很高兴。不知为什么,我很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更确切地说,我生怕罗股长突然说:“该走了。’
女主人显得十分激动,十分快活。不知什么时候,真的不知什么时候,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她把头巾解下来了,那件当工作服的绿军装也脱了,只穿一件合体的浅蓝小花的衬衫,一头油黑的头发像黄果树瀑布似的泼洒到腰际。
虽然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她的身材一点也没变形。情绪,心态,也浑如处子,脸上红晕生娇,两个眸子星一般闪亮。她忙乱地张罗着,那时的中国女性并没有戴胸罩这一说,是以看得出来,丰满的胸像大海一样吐纳着迷人的情绪。语无伦次地说着话,娇嗔无掩。当听罗股长说我是从北京来的,她惊讶得三个指头捂着嘴,半天喘不过气来。
“天哪,北——京——来的,”北京被她拉得很长,“北京,北京的怎么会到这儿来?”
“北京的怎么就不能到这儿来?你上海那么老远,不也到这儿来了么?”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我故意这么说。见她没有反驳,我估计自己猜对了。
“对,对,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她忽然怅然若失,嘴里喃喃地念叨着毛主席语录,如星的眸子忽然黯淡了。
两个小男孩儿一直在外面,坐在树荫底下的一块水泥预制板上,一声不吭,乖乖地各自吃着糖果,看着小人儿书。
三个人开始张罗着做饭。
择菜,洗菜,淘米,切肉,添柴,把火。
这个几步就到了国境线的丑陋的小石屋,这个幸福渠边孤寂的小石屋,这个莽莽大戈壁之西,比遥远还远的小石屋,就因为来了我们两个年轻军人,便立即升腾起生活的气息。
虽是夏天,大约因为墙体很厚的缘故,石屋里并不太热。但一生火做饭,就热腾起来。其实并不是天气热,大约是见了这么漂亮的女人,心情激动的缘故罢。
用这个世纪的观点来解释内心的激动,这完全属于正常现象。但那是一九七五年。一九七五年我三十一岁,罗股长二十七岁,都是青春正炽的岁数。是的,我们是军人,军人自有军人严格的纪律。但我们在这莽莽大戈壁之西,在这根本看不见异性的边防站,用战士的话说,飞过来一只苍蝇都是公的。今天一下子看见如此美丽的女性,我们没有违反任何纪律,难道心里激动一下也不行的么?
但那是一九七五年。
那时候,我们的思想如同一条干涸的河床,没有碧波,没有流动,没有灵性,没有润泽。我们每天要求自己像毛主席语录一样,在书上、在纸上规范地活着,而且这样的所谓规范,其实就是死一样地活着,就是如同死尸一样活着,才能活着。
是的,如同死尸一样活着,才能活着——这就是我们之所以能活过来的经验。
是以,我对自己心中情潮有这么一丁点儿拱动,都有自己怎么也扛不起的罪恶感。
干着活儿,三个人无拘无束地说着话。罗股长与女主人当然是说话的主角,大多时间我是当听者。我很用心地听,很想知道这个住在这个魔窟般的小石屋里的神秘女人与罗股长,与边防团团部,与大戈壁,与边境线到底有着什么神秘的关系。
听得出来,他们对我在场毫不介意,根本没有因为我而说话躲躲闪闪的意思。比如:
罗股长说俩麻袋里的食物,是团长叫他准备的,昨儿下午就准备好了的。带我到这里来也是团长的特许。团长说,我是北京来的诗人,让我来见见她,对她,对我,或许都能有点什么用处。
“诗人?”一听说我是诗人,女主人的双眸立时如同星星到了黑夜,明辉如射,异彩焕然,“诗人,上高一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就是诗人!”
她禁不住高叫起来。
她忘情地说:“他教我们的诗,我们班会上集体朗诵过,现在我还记得。”
“真的?”罗股长喜出望外,“那快快,快念给我们听听,给诗人听听。”
女主人放下切了一半的黄瓜,站到那唯一的窗户底下,清了清嗓子,念道: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自由,爱情!
我要的就是这两样。
为了爱情,我牺牲了我的生命,
为了自由,我又将爱情牺牲。
她念的时候,左右手做了几个简单的动作,一看就是中学生动作——清纯,青涩,但是真实,可爱。
她声音不高,但清新圆润,还保持着当年老师排练时的那种节奏。但再不只是那种上海普通话了,声调中多了一份新疆普通话的韵昧。
也许是紧张,也许是激动,念完诗,她两颊涨得绯红。她深深地呼吸了好几下,才急急地解释:“这是我们班会时,全体女生出的一个集体节目。老师说,诗是匈牙利一个什么诗人作的,不记得了——”
“裴多菲。”我小心地提示。
“哦大概是,大概是。”她歉意地莞尔一笑,“老师给我们排节目时说,把两个中文翻译版本连在一起才好听,好看。真的,这么多年,我还记得——差点都忘了……”
她是那样忘情地笑着,仿佛回到了中学生时代,满脸红霞飞溅,明媚灿烂。
那一刹,我忽然想起了那两句歌词:
她那粉红的笑脸,
好像那红太阳……
记得小时候老师教这支歌,唱到这里,我心里还直犯嘀咕,描写姑娘的脸,怎么能用红太阳呢?总觉得不是那么妥帖,是为了押韵,不得已而为之的苟且。而这时这刻,我在这张笑脸面前,突然顿悟了:是的是的,这张笑脸就应该是红太阳,只能是红太阳,因为她一笑,我全部身心都被它融化了。
罗股长高兴得一劲儿鼓掌,连连说:“真好,真好,我一直不知道这首诗有两个翻译版本,只知道前面那个。今天听了后面那个,也好,一样好——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
他俩说着话,我在旁边听。
渐渐的,我从他们的对话渗透出来的信息中,梳理出一个大致情况——
这小石屋是整个幸福渠链条上的一个看水站:
这位女主人是看水员,上海人,属鼠的,与罗股长同岁,一九四八年生。只是罗股长是年头,她是年尾:
从小石屋门口,过水闸,下到草地,到霍尔果斯河边,大约走八分钟;
一般情况下,霍尔果斯河在这段只有三十米宽,最深处也在膝盖下面,卷卷裤腿就可以过河:
因为这一段国境线,苏方没有电网和耕土地带,于是成为敌、特及潜逃者、叛国者选择越境的理想地段,敌情复杂,也是边防部队防务的重点地区之一:
女主人在这小石屋里已经住了七年:
大孩子六岁,老二四岁。都没名字,她懒得给他们取名字,老大就叫老大,老二就叫老二;
小石屋旁边的棉花地有十二亩多,玉米地有十亩多,还有菜地,全部是她一个人将戈壁滩上的石头清理之后开垦出来的。每年的小麦、玉米、棉花等庄稼,从播种到管理到收割,都是她一个人,收获后兵团派汽车来运走。七年间,五年大丰收,两年歉收。开荒种地不是她的任务,是她自己愿意做的:
她管辖的二十里水渠地段,包括今年春上栽的树苗,成活的白杨五千二百四十八棵,柳树两干一百二十二棵,还有少量的杏树、枣树,都挂果了;
七年间,她独自抓获潜逃者十一名,间谍三名,还协助边防部队抓获叛逃集团两个;
她没有武器,师里曾要给她配备一支手枪,她不要:
边防团老团长是她最尊敬的首长和朋友,七年来一直在各方面亲切地关注着她,关心着她,帮助着她,没有老团长的无私帮助、接济,她怕是坚持不下来;
边防团严格规定,包括团长、政委,没有两个人以上,不许到她这小石屋里来;
他们并不是故意要向我透露情况的,他们说话随意而广泛。看起来罗股长是老团长的心腹爱将,有不少情况老团长只派他具体落实。
这些情况对于我,既新鲜又重要,我打心眼儿里佩服眼前这位从大上海来到这荒寂的边疆,既勤劳又英勇的漂亮女主人。
但是她在我面前忙着说着,我总觉得既清晰又恍惚,我还有不少谜团没解开。
一个如此青春美丽的上海姑娘,是怎么跑到这么个地方来,干这么一份鬼差使,而且一待就是七年呢?
这么一个严酷的问题,像秋后的苍蝇,在心中嗡嗡地缠绕,赶都赶不走。
无形之间,三个人,三颗心,蹦跶着一个相同的节奏,使我们几乎都同时感到了某种人生难寻难觅的幸福的感觉。
仿佛谁也不愿意很快就把这顿午饭做好,仿佛谁都希望这顿午饭永远就这么择菜呀,洗菜呀,淘米呀,炒菜呀,就这么,就这么说着话,无知无休地准备下去。直到老大老二跑进来喊肚子饿丁,我们才感到是该吃饭了。
米饭是我焖的,我是南方人,焖米饭很有本事。
他们俩都是炒菜好手,只是只有一个火,一口锅,一样一样来,速度是慢了点儿。
一个青椒炒肉片,一个红烧鱼,一个烧茄子,一个炒黄瓜,一个虎皮辣椒,还做了一盆冬瓜汆肉片儿汤,够丰盛的了。
做好一碗端一碗,都摆到小石屋外面白杨树荫底下当饭桌的预制板上。那预制板大约是盖这小石屋顶时剩下的,长方形,比一张办公桌略小,也该有十五厘米厚。
只是餐具有限,没法儿讲究,土钵子,塑料盆子,瓦罐,搪瓷缸子,能装的都上,每个菜都不止一碗,大的装不下再加上小的,搞得满满一桌子,像过大年儿似的。
太阳虽是当顶而照,但小石屋门前树荫连成片,说不上凉快,但也绝不是酷热难当。
一人一个小马扎,围坐在预制板边。谁都饿了,吃得热火朝天,说得热火朝天,真有点儿快活一家子的味道。
但是不管怎么吃喝,怎么说笑,女主人显然有心事——她那水灵灵的眼睛总是回避我的视线。
于是我惨然感到某种灵魂深处的焦渴。
……泪水湿透了你的衣裳,
你为什么这样悲伤……
仿佛所有的忙碌,都只是为了吃一顿午饭。午饭一吃完,便什么事也没了,我们就,就该走了。
这是一件十分为难的事。三个人如同锈死的水闸,谁都启不动口.说出那个沉重的“走”字,只默默地坐在白杨树荫里。
预制板上碗筷狼藉,一顿可口的饭菜,被我们吃得几乎盆残碗尽。
两个小男孩儿属于那种忧伤的乖巧型,不爱说闹,这个人怀里偎依一下,那个人怀里偎依一下,谁都只是本能地抱一抱他们。一种离别的情绪把我们压倒了,甚至可以说把我们摧垮了。这么半个上午,做一顿饭时间,吃一顿饭时间,三个陌路人——起码我是——在一起如同一家人,仿佛彼此都是相亲相爱的人,仿佛是——直说了吧——仿佛是爱人,互相的眼神都流淌着一种只有爱人之间才有的爱怜和欲望。
真是该死!我在心里狠狠地诅咒自己。
莫名其妙,跑到这么个地方来消费书生意气!你是军人,是革命战士,你是出来执行任务的。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你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且不说有他人监督,便是自己对革命的忠诚,熬不过自己心中的宁静和清纯,也会如同基督徒向耶稣忏悔那样,向组织上坦白交代。今天的欲望就会直接构成明天的罪恶,使自己一生都蒙受无论如何都洗刷不尽的不耻之羞——何必呢?
就这么个天边地角的女人,半个上午,连姓甚名谁都还没来得及问,你就剪不断理还乱,你想毁灭自己么!
——我警告你,不能犯任何错误,走!必须走!马上走!
我终于从昏昏欲睡的浑噩中顿醒过来,站起来,走到白铁皮桶面前,把头浸到桶里,憋了一大口气,才拔出来,狠狠抹了下脸,艰难地说:“不早了,该走了!”
几乎同时,罗股长也站起来,躬身收拾预制板上的碗筷,仿佛十分痛快,高声地说:“来,收拾好碗筷,咱们就走!”
三个人机械地站起来,收拾预制板上的碗筷。我端起一摞大碗小碗,跟着女主人向石屋走去。这几步路走得好累,走得我直喘粗气,腿上如同注了铅。
进屋,进里屋,我把一摞碗放到锅里,转身向外屋走。这时,女主人突然追上前来,叫一声:“解放军同志!”
我一回身,女主人像一颗太阳砸地球那样,不顾一切地撞进我怀里,紧紧地搂着我,跺着脚疯狂地哭起来。且以我为依托,提起全部生命的疯狂,拼命地哭,提起双脚拼命地蹦,拼命地跳。并且撕扯着我,捶打着我,仿佛我是这世界上最可恨的敌人似的,在这最近距离的生死肉搏之中疯狂地、毫不留情地咬我。
我猝不及防,在我怀里胡乱闹腾的是一颗炽热滚烫的太阳,是一颗苦熬了亿万斯年终于来了月经的月亮,把我这条也在焦渴中煎熬的生命顿时熔化成了一缕尘烟。她那滚烫的前胸在我怀里变幻着人性的诡谲的魔术,那一对放肆酌乳房,刚才还在我无耻的渴望之中,而此一刻,则如同双筒机关枪面对面地疯狂扫射,将我灵魂深处的丑恶的小鬼们打得无处可以逃窜,同时也将我生命中的美好元素打得遍体鳞伤。如同一窝发情的兔子,在我怀里乱蹦乱跳,尽作无羞状。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不,我是被动地站在那里,站在里外屋之间狭窄的、身边到处都堆满了锄头、铁锨等危险农具的过道上,为防止两人都摔倒在地而艰苦地搏斗着。刚跨进屋的罗股长,也被这突然爆发的情状惊得呆若木鸡,惊得不知所措,一只脚在门里一只脚在门外地定格在那里。
那时候,我三十出头,正值盛年。一个如此绝色的年轻女子在我怀里如此放肆,我就是一块金刚石也该被融化了。我如同大漠骄阳之下的蝮蛇,苦苦追寻一个阴凉温润之所。像在雪原和密林里奔窜的杨靖宇,面对穷凶极恶的追兵,紧迫之中,不知是该出击还是藏匿还是逃跑。
那女人不依不饶,双手一会儿紧钩住我脖子,一会儿抓住我的双肩,疯狂地哭喊道:
“带我走!带我走!带我离开这里!带我离开这里!”
“我冤枉呵,我冤枉呵,我要去见毛主席呵,带我去见毛主席呵!”
她不顾一切地哭着喊着,直劲地跺着脚,亡命地嘶叫着,哽咽着,抽搐着,浑身瘫软地倒在我怀里,两腿悬空。我没法子,只得抱住她,否则,两人都得倒地。
可怜的女人长发蓬乱,满脸的头发、泪水、汗水胡乱地纵横纠结,呻吟着:“我要去见毛主席呵,我要去见毛主席呵,我冤枉呵……”
声音越来越小,经过这么一番紧折腾,仿佛是晕厥了,又仿佛是睡去了。
我突然警醒:这个女人并不是爱我!
我突然警醒:这个女人有沉冤,有奇耻大辱。她在这穷边异域孤立无援,以为从北京来的都是政府大员,都是钦差大臣。她如此激烈,是在用一种无法超越的方式以引起我的极端的重视,以达到用最快的速度救她于水火的目的。
我终于得以松一口气,得以谴责自己刚才的无耻念头。
但是生命有许多时候是灵魂与肉体分居的,有时候无耻的肉体并非高尚的灵魂的敌人。许多特定情况下,它顽强地要求着自身之所求,并以此拒绝与灵魂中的高尚同伙,同体,而宁愿与其无耻沆瀣一气,许多情况下,我们都是在这两者之间痛苦地煎熬。
我赶紧将她抱到炕上,和罗股长一起伺候着她,让她平躺着。大夏天的,又不便盖点什么,罗股长只得赶紧去倒碗凉开水,递到她唇边。
两个孩子急得在炕边抓住她炕沿上的右手,也是跺着脚哭喊着叫妈妈。
就这么一刻,那女人双唇烧出了一层白的焦结,两个鼻孔像双尾导弹喷射出灼人的焰火。
罗股长扶着她半坐起来,她喝了几口凉开水,躺下,情绪平和了许多。一面大口大口地喘气,一面用炕里面的左手悄然解开衬衫的第二个扣子——一条温柔的乳沟,如同流到了霍尔果斯的霍尔果斯河,温柔地延伸到我面前——我晕眩得摇摇欲坠。
此地不可久留!
面对如此局面,军中严格的纪律和本能都告诉我们俩,此地不可久留。否则,后面的情况将更加复杂,更加棘手,更加使我们俩纵然浑身长满了嘴也无法辩白。罗股长与我交流了一下眼色,我们决定不顾后果,迅速退出。
可是晚了一步。
就在我决定退出的那一刹那,女主人的右手将我的左手抓住了。
经过刚才那一顿剧烈疯狂的爆发,女主人这时候已经十分虚弱。她脸色苍白,嘴唇青紫,满脸的泪水和汗水已经干涸,把头发胡乱粘接在脸上。她慢慢地喘着粗气,丰满的胸脯起伏,如山峦奔涌,大海扬波。
如果这时候她还疯狂,还像刚才那样号叫着死抓着我,我肯定能亳不犹豫地挣脱。但是她没有,她只是用三个指头轻轻捏着我的食指,并且弓起食指,在我手背上亲昵地滑动——于是我无法走开。我觉得如果这时刻我逃走,我既对不起别人,也对不起自己。
她闭着双眼,泪水在眼眶里盈盈若沃,沃沃若盈。她大约知道留不住我们,长长地叹了口气,轻轻地说:“走吧,诗人,请您回北京,告诉毛主席,我一身都是冤枉,请他老人家派人来救我,尽早,尽早……”
回北京告诉毛主席!
她以为北京像霍尔果斯,前后左右就那么几个人呢!仿佛我和毛主席是邻居,端一碗汤圆过来就可以给他做夜宵呢。
一九六七年,毛主席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军兵种代表,我都站到了大会堂门口,还是因为我家的成分是小土地出租,政审不合格而在最后一刻被刷下来了。
见毛主席,告诉毛主席,请毛主席派人来救,还要赶紧,这不是大白天痴人说梦么?
可是眼前这可怜人儿,如此凄凄惨惨戚戚地求我,我怎么能够拒绝?
“好的好的,我回北京,一定,一定……”我说不下去了。骗这样的人,我不是有罪么?
女主人又叹了口气,自艾自怨地说:“毛主席忙,我知道。他老人家要管全世界的事呢。”
她一直闭着眼睛,慢慢地说,仿佛自己在跟自己商量:“我都到了这个地步,抓着一个是一个,请你们当我的大救星,帮我找个丈夫吧。我孩子都这么大了,我连个丈夫也没有……”
我这心里嗡的一声,找不着北了。但同时,心中那点儿疑问,仿佛又有了点儿着落。马走斜日相飞田,该是哪档子事,不劳你操心,它自己就蹦出来了。
“好的好的,我回北京,一定,一定……”我的嘴直打哆嗦。这时这刻,我的良知受着严峻的审判,我的灵魂仿佛被放置在油锅中忍受着煎熬。我不能骗这么可怜的人,我不能骗自己,我必须撤!
我的食指想撤退的思索和行为被抚摸着它的食指精准地测量到了。女主人抬起右手,搭在我肩上,凄楚万状地把头歪过来,睁开眼睛,痴痴地望着我,眼窝里的泪水汩汩而流,颤声说:“诗人,我可怜,留下来,留下来吧,陪我一夜……”
说完,十分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我已然没有了思索,只默默地站起来,躬身在她前额上象征性地吻了一下,轻轻退了出来。
罗股长也赶紧跟着,蹑手蹑脚地退了出来。
女主人躺在炕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两个孩子在炕边抓住她炕沿上的右手,跺着脚哭喊着:“妈妈,妈妈……”
……羊儿再没有食粮,
主人的鞭儿举起抽在我身上……
我就这样走了。
我们就这样走了。
我的灵魂受到重创,以至于这可怜的躯体已然感到载不动这受了重创的灵魂。
一路上我无数次地回头,一路上我无数次地想策马回头,想回去,想进那个小石屋,想走到那火炕前,扶起那哀伤的女人,想去以自己这卑贱的生命,去慰藉那个比我更可怜的女人。把她的冤枉告诉毛主席,请毛主席派人来救她,我做不到。只有这样,只有用我的命去慰藉她,我做得到,我才算是没有诓骗她。
但是没有。
我在马背上摇摇欲坠。乖乖果然是最优秀的走马,它用它全部的肢体语言,如同母亲一般抚慰着我,当我的身躯跟灵魂一样瘫痪了,散架了,几乎每一步都想从马背上倒下来的时候,它的卓越的肢体语言都能将我拯救回来。
我一会儿觉得自己挺坚强,挺高尚,甚至挺伟大。能拒腐蚀,永不沾,竟能从这样的诱惑面前全身而退,确非易事,最起码也该是个好战士。一会儿觉得自己全无男人血气,一事当前,瞻前顾后,活得比狗都不如。
一路上,我们俩没有说一句话。
……我愿意抛弃了财产,
跟她去放羊……
我愿意变一只小羊,
跟在她身旁……
我该走了,霍尔果斯!
我忽然发现,我在霍尔果斯待不下去了。
我不知道自己在什么时候会做出什么控制不住自己的傻事来。
傻到什么地步?我不知道:
会产生什么严重后果?我不知道;
从那个小石屋回来,好几天,我丧魂落魄。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在躯体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找不见三魂七魄。
我第一个感觉是感谢自己,感谢自己能够胜利地回来,感谢自己没有犯任何错误地回来,感谢自己没有凭一时冲动,以所谓的爱的名义去伤害一个挣扎在遥远的生活底层的弱女子——虽然我并不十分清楚她为何以绝世的美丽将自己本该灿烂的青春拖进这么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魔窟的具体原因和细节。
但同时,我嘲笑自己,讥讽甚至谴责自己。几乎时时刻刻想再去小石屋,一个人去,偷偷地去——不,光明正大地去!
对,光明正大地去!
军装,我不穿了;军籍,我不要了;这世上的一切,我都不要了。我要去找那小石屋,去帮她侍弄棉花,去收获玉米,去和她一起栽树,与她一起携手跑进霍尔果斯河边的灌木丛里,抓住她那本该是温软如绵如今却是粗糙皲裂得流血的手,像宙斯一样无畏地说:“我——爱——你……”
但是一切都只能是假想,我无法摆脱自己的困顿,我摆脱不了这现实无情掷与我的虚荣和虚伪——我不可能做到这一切。
这时,也只有这时,我才蓦然理解:商纣王,以及后来无数因沉湎女色而亡国之君,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有其虽说不上伟大但也着实难能可贵的一面。起码他们面对生死考验,能勇敢地选择自己的真实。国家算什么?社稷算什么?都是些子虚乌有的玩意儿,无非是狗咬狗,胜者为自己的阴谋无耻凶残得逞而洋洋得意,败者为自己的阴谋无耻凶残失着而引颈自刎。只要是想通透了,国君也罢,子民也罢,敢于爱自己之所爱,就是大英雄。
越想越荒唐,越想越怕。我必须走,马上走,立即走——我害怕自己不知哪会儿生命被邪念主政,不顾一切地反悔,毁了一生的追求。
临行前一天下午,老团长又邀我和他一起去巡边。
好像摸透了我的心思,这回选的是与小石屋方向相反的自北而南的边境线。
一路上,老团长不开口,我不敢开口。我不知道老团长是否知道我的——不,应该是我们的——遭遇。
我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心里十五个吊桶拼命地上下盘算:
一、罗股长说过,他带我到小石屋,是经老团长特许的:
二、既然是老团长批准我们去的,罗股长回来就必须如实回报我们的情况:
三、小石屋的女主人与罗股长在择菜时说过,老团长是她最尊敬的首长和朋友,没有老团长多年的关注和帮助,她是没法坚持下来的:
四、既然如此,老团长肯定知道她的全部情况。那么那天我的、我们的遭遇的谜底,就应该在老团长身上。
都走出好几里地了,老团长硬是不开口。我实在憋不住了,说:“团长,那天……那天,我们可没犯错误。”
老团长哈哈大笑,没搭理我,一抖缰绳,枣庄立即飞奔起来。我可怜的乖乖紧走慢走好一段路才追上。
老团长探身拍了拍乖乖的头,仿佛是跟乖乖说话,“你要是敢犯错误,我也就不敢叫你去了。”
糟糕,老团长把我所有的进攻方向早就都部署好了。
但老团长也暴露了火力,一是使我知道了,我的行为规范符合老团长治军的基本要求——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二是他身上有我急着想知道的小石屋那位女主人的有价值的情况。我必须知道这些情况——因为它是谜底。
我们来到霍尔果斯河一个拐弯处,这儿的河床很宽,几乎都是浅滩,河水在浅滩上像弹琴那样迷人着。河边的草坡也很宽,很平缓,视野开阔。
老团长跳下马,把缰绳往马脖子上一套,亲昵地拍了拍马头,说:“玩儿去吧!”
我也赶紧下马,如法炮制。
两匹马都快活地嘶鸣一声,吃着青草走开了。
老团长在斜坡上找了个洼沙坑,像倒在家里的沙发上似地躺了进去。沙坑不大不小,仿佛定做的躺椅。我禁不住笑起来了,“这是老地儿吧团长?”
老团长伸了个懒腰,双手枕头,惬意地说:“这是我的老窝!”
他闭着眼睛养了一会儿神,伸手拍了拍右手边一块茶几大小的戈壁石,懒懒地说:“坐下吧,小伙子,听我说。”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她是个英雄。她是个天神。”
老团长叹了口长气,随手揪一根小草,放在嘴里下意识地嚼着。
久久的沉默。
四野里只有霍尔果斯河浅滩上潺潺的流水之声。
“我一生,能庇护这么个人,我当这边防团团长,才有了我自己看重的意义。我一生,能庇护这么个人,我保卫祖国才有了我自己看重的意义。如若不是如此,我背后,我的祖国,我日夜、我一辈子守卫着的祖国,就是这么个大戈壁,我,我,我能想出什么个意思来?”
久久的沉默。
四野里只有霍尔果斯河浅滩上潺潺的流水之声。
“小子呃,你还年轻,好多事你看不透。但我喜欢你这劲儿,你像个人才。否则,我早把你撵走了。”
久久的沉默。
“唉,五十四了,该退了,该休息了。我带的兵都当师长了。不是我不长进,我是舍不得这霍尔果斯,舍不得那小女子。我这辈子要是不庇护这么个弱女子,我这边防团长当着有个毬意思!
“可怜……她属鼠的,我家二闺女跟她同年,还大她十二天。上海人。那么好的地方,见鬼,本来上学上得好好的,高一都没上完,当哪门子红卫兵,支什么边,插什么队,还非来不可,不来就寻死寻活的。
“这好,到了这农垦兵团。十八岁的个丫头片子,风一吹跟纸扎的飞机似的,能干什么?打杂呗,在师机关当广播员。
“唉,要不说这女孩子,长一个好点儿的脸蛋,能嫁出去就行了。千万别长得跟天仙似的。这好,红颜薄命,被祖宗说中了。长得这么标致的个女儿,我要是她爹,都不许她跨过门槛。
“这不——就出事了!
“领导A看中了。人家也不避嫌,她还在值班室值班呢,人家进来,抱到怀里就亲。
“这小女子哪懂这个?我是来革命的,怎么会有这等事?英勇反抗,宁死不屈,还瞅空搧了那家伙几耳光。这不就闯下大祸了么?
“一个口头命令,轰到这地方来了,当看水员来了。”
四野里只有霍尔果斯河浅滩上潺潺的流水之声。
“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什么鬼地方?这是天不管地不管的地方。这幸福渠,一路上几十个看水员,都是男的,这都是那些光棍才摊得上的活路,哪有女的干的?女儿家家的,孤身一人,谁敢来呀?
“她倒好,她来了。
“她以为离开了机关,就没事了。哪曾想,半个月之后,人家开着吉普车,穿过大戈壁,来了。
“——就把她给祸害了!
久久的沉默。
“真牛,司机在河边等着,完事儿提上裤子开车就走。
“领导A来了,领导B来,领导C来。只要有空,轮着班儿来,这里成了逍遥宫。
只有霍尔果斯河浅滩上潺潺的流水之声。
“小女子第二年就生了那老大。紧接着又生了个丫头,是个死胎。第三年生了那老二。到底谁是孩子的父亲,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
“她那地方不是我们团直的防区,是一营的。一营长来团里汇报情况时我们才知道。那时候她才生了一个孩子。
“那时候,中苏关系紧张,边防的任务也重。敌特活动频繁,她那五号看水站附近敌情不断。是因为她连着抓了两个叛逃者,送到一营,我们才知道基本情况的。但我们只知道是个带着孩子的妇女,别的情况不知道。五号那地方以前的看水员是个男的。水渠是兵团的,属地方事务,我们只是在人家有困难时给予帮助,从不插手具体事务的。
“我带着一营营长,教导员和几个干部去看她。主要是感谢她警惕性高,希望以后能更好地配合,搞好边防建设什么的,并且把我们司令部值班室的联系电话号码告诉她。后来她还真的遇到好几次敌情,直接打电话给我们,抓住了好几个叛逃者,还有一个间谍。这一来二去,才有了交往。但具体情况也与你现在一样,一概不知。
“但一个这样的年轻女子,这么漂亮,到这么个地方来当看水员,还在这里生儿育女,这不是个大笑话么?我们着实纳闷。但这是地方上的事,关系到军民关系,也不好问人家吧是不是?
“直到生那二丫头,难产,打电话求助。我们团卫生队没有女大夫,没有妇科大夫,但当时情况紧急,卫生队长带着两个医生骑马赶去了。这几十里地,贻误了时间,胎儿死了,她也差一点死了。要不是我们赶到,她也逃不过那一劫。
“打那以后,我们的来往才多了起来。直到终于有一天,我带着警卫员去“5号”看她,在她那里吃了顿午饭,她才把那些个烂事儿,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些烂事儿,给我们说了个透。
“那时我的心就像一颗地雷,轰地一下炸了,把我一生的光荣都给炸没了。
“我跟你说实话吧,她要不是比我家二闺女还小十二天,我都没这么动情。
“我这边防团团长当得有什么劲哪!我一天到黑在喊保卫祖国,喊了一辈子。河那边飞过来一个蚊子,我都恨不得拖过来检查检查,它狗日的是不是约克夏,带枪没有。可就在我鼻子底下,这么个小女子,从万里之外的大上海跑到这里来革命,过着人不入鬼不鬼的日子,我,我,我一点辙儿也没有,一点儿辙也没有!我——我这颗心都碎了!”
自由,爱情!
我要的就是这两样….,
“她是个英雄,她是个天神。”
难忍的沉默。
“她要真的只是个弱女子,我也懒得操这份心。
“整整七年,人家一个人在这里,在这戈壁滩上开荒,种地,栽树,种小麦,种棉花,种玉米,喂鸡,喂猪,没有一个人搭一把手,哪样不苦?你说,哪样不苦?你说!你说!
“以前,小伙子们说我戍边一辈子,也该算得上半个英雄了吧,我也觉得当得起。有她这面镜子一照,我算个屁呀!我!我算个屁呀!我!”
霍尔果斯河浅浅的石滩上流水潺潺。
“一过水闸,一下坡,卷起裤脚,五分钟就出国了。我还过这日子?见鬼!”
“可人家——唉,我是怎么也想不通。你别忘了我是个团长,我是个边防团团长,谁要我过这样的日子,我不早就出溜了才怪呢!
“可人家,在这里正儿八经地干革命,抓叛逃者,抓间谍——像颗钉子一样钉在这里,这不是英雄是什么?这不是天神是什么?中国什么时候有过这等人物?今天有了这等人物,谁又敢宣扬?
潺潺流水……
“我今年五十四。你可别一回北京,写一篇破稿子就把我给卖了——那可就该我当叛国者了。
“再过三十年,我要是能活过八十岁,你爱怎么写怎么写——小子呃!”
老团长满脸泪水。
这时,太阳离地平线只有一竿子高了。这时的太阳像早上的太阳一样,雌雄共体,既壮丽又迷人。霍尔果斯河满河金辉,浅滩上河水流动如同金辉潺潺有声。四周静寂得可怕,这点儿潺潺之声于是十分亲切。
枣庄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了,默默在他身边,跪下前蹄,伸出那长长的舌头,轻轻舔舐他的眼窝……
巴老,我的神
倘是有人问我:“你这一生各种滋味的幸福之中,最幸福的是什么时候?”我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在巴(金)老身边的两个小时。”
是的,幸福有各种滋味,但巴老给我的幸福是任何幸福都无可替代的。
说起来真是有点不可思议。
我是个极不善交际的人。因为从年轻就开始搞文学创作,一个人学习和写作习惯了,不愿也不善与人交。不少朋友说我是典型的诗人气质,自珍自惜,自骄自傲,自严自谨,自散自节。有点走板,但也走得不那么离谱。
我算是诗人,巴老是作家(我不知道巴老早年也写过诗)。我在北京,巴老在上海。巴老是老一辈作家,我还没出生他就已是名扬四海了。巴老与我,真说得上是风马牛不相及。坦诚地说,我任何时候也没想过要见巴老,因为我实在与他老人家没有半点瓜葛。虽然我念初中时就读过《家》,但一个初中生能领会多少从笔管里流出来的民族之血的滋味,只有上帝知道。同其他后辈人一样,他老人家对于我,则有如布达拉宫之神。我只能在万里之遥默默景仰,我没有走近他老人家身边的机遇和能力。
但是命运之神终于让我见着了巴老,且是在我想不到的时候。
当这篇文章刚开始写时,有朋友看了我的题目,笑着说,中国的神够多的了,能否想办法避开。我停下来,想了许多题目,都不如意。我想起藏教信徒,以一辈子的精力,一步一拜,匍匐到布达拉宫,去朝觐自己的神。路途的每一拜,都全心全意,绝无苟且。一辈子能匍匐到布达拉宫去朝觐一次,便感受到了生命崇高的意义,便是一生最大的幸福。这之间,有不少信徒倒毙在朝觐路上。我呢?我不也是以半生的苦难作为朝觐之路走向巴老的么?而且巴老确实向我当面交流和传授了我的神——即文学之神——的痛苦感受和坚强的意志,使我在他身边感受到了自己生命的质量和价值。神者,生命与思想之精华也,生命与思想之精华与升华也,生命与思想之精华与升华之统一也。巴老生命的力量撼动了我,他思想的光芒照亮了我,他怎能不是我的神呢?我们拜过那么多神,磕了那么多头,头都磕得没了,怎么就没人胆敢出来阻挡一把呢?以巴老为神应该是我的光荣,或者应该说是中国文学的光荣——这个题目不能改。
一九八五年,是我被点名批判的第五个年头。
幸而有一位战友,年轻时也是在一起搞文学创作的,后来转业回上海了。听说了我的情况,就打电话说:“到我家来吧,到我家来过春节。”
我就去了,去了上海。
我没去过上海。
工程兵出身,祖国的穷山恶水我见过不少,好山好水与我没缘分。当我与战友走在上海的大街上,上海已经沉浸在雨雪与笑语齐飞,缤纷与热腾共舞的春节气氛中了。
不知为什么,我已不适应在热闹的世俗世界里生活。虽然战友一家人围着我拼命地忙碌,但我如同天外来客,怎么努力敷衍也快活不起来。
过罢春节,一天,战友忽然说:“去看望一下巴老,如何?”
战友在市委给一位领导当秘书,各方面都有能力安排与周旋。
我知道这是战友的良苦用心,对于我,则是真正的五雷击顶,是一个真正的惊喜。我激动地呆坐在椅子上,老半天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的激动是有来历的。
一九八一年初,在《全国剧本创作座谈会》上,我带了一首几百行的阶梯诗《青春的歌》的二稿到会上去,朋友们在会议间隙间互相传看。天津冯骥才先生看了之后,激动地说:“这么好的诗,赶紧找个刊物发出来呀!”我说:“这才是二稿,还没改好呢。”大家似乎都比我更敏感些,七嘴八舌地说:“等你改好,没人敢发了。”
冯骥才拿着稿子说:“这样,赶紧寄给小林,她兴许能发。不,她能发,她一定能发。”
“小林是谁?谁是小林?”我疼自己的诗如同疼自己的孩子,我生怕不懂诗的人胡乱涂改我的诗。我不知道小林者谁,急忙问。
“李小林。李小林都不知道——巴老的女儿。”骥才兄见我全不知行情,便把稿子留在手上,说,“这样吧,我寄给她。”
散会那天,冀才兄对我说:“小林来电话,下期《收获》用你那首诗。”一米九的大个子弯下腰,神秘地说:“你知道吗?《收获》是全国唯一一本专门刊登长篇小说的双月刊,巴老主编。创刊迄今,从来没发表过一行诗——你创造奇迹啦!把你的地址给我吧,人家好给你寄刊物,寄稿费。”
不久,我果然收到了刊登了我的《青春的歌》的《收获》杂志,收到了稿费。再后来,批判的声浪汹涌澎湃,其中包括《青春的歌》。
经联系,战友告诉我,八十一岁的巴老前些日子摔了一跤,很重,一直没下床。怕影响老人家康复,这期间小林一直闭门谢客。但听说是我来造访,巴老坚持要见,小林挡不住,我才得以成行。小林再三嘱咐战友,最多只能接见半个小时。
我是至今也不记得,巴老家在什么地方,是什么样的门庭——一点也不记得了。只记得巴老家一楼,那客厅。客厅里有什么摆设,也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一楼,那客厅。为我们开门、沏茶的小林是什么样子,也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一楼,那客厅。
当我站在客厅的一款沙发旁边的时候,抬头看见巴老,巴老已经从二楼走到楼梯拐角处了。他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扶着楼梯扶手,一面跟我打招呼,一面小心地下楼。小林急忙跑上去搀扶他老人家,可见他是提前下楼的,没有告诉小林。
巴老把拐杖递给小林,说:“不要紧的,还行。”我至今还在后悔,我当时只是愣愣地呆站在原处,没想到要跑过去扶持一把巴老。
握手的时候,感到巴老的手很热乎。他问我:“哦,外面很凉吧?”
小林忙乎着沏茶;战友带来的女记者忙乎着拍照;我和战友在巴老指的沙发上坐下来。
我坐的沙发挨着巴老的沙发,中间隔一张茶几。巴老坐下之后,又把手伸过茶几,握着我的手,说话的时候一直握着,一直。
半个小时!时间异常金贵,而我却说不出一句话来。我直想哭,直想哭着向巴老吐诉委屈。
还是巴老开的头,巴老说:“……都过去了,写好作品才是最重要的。”
我说:“还没过去呢……还在写检讨。”
“那也不要紧,”巴老把我的手紧捏了一下,“好作品都是在痛苦时写的。”我只觉得巴老在给我充电,在给我输血。
我心里苦,不知该从哪里说起,我嘀嘀咕咕地说我不知道是怎么弄起文学、弄起诗来的。
我说,我是受了苏联文学的影响走上文学道路的。巴老一听,拍着我的手笑着叫起来,“是吗?我也是,我也是,我们两个是一样的。”
“真的?”我激动起来了。
“真的!”巴老认真地笑着说。
我终于找到了知音。我说,上初中时,教语文的马益珍老师见我爱看书,便借给我两本书,一本《普希金诗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爱诗,先看的《普希金诗集》,随手翻开读的是《纪念碑》,第一句就把我吓着了:
我为自己树起了一座非金石的纪念碑……
我说,我真的吓着了。我个子小,家里很穷,成分又是小土地出租,评不上助学金,时常要为挣伙食费到街上去挑水,一担水挣一分钱,挑二十五担水才能挣到一天的伙食费。有时候耽误了上课,让同学们很瞧不起。而且,我先天口吃,虽不严重,但一激动就磕磕巴巴。我又爱激动,于是同学们就常常故意逗得我激动起来,一激动就磕巴,一磕巴脸就涨得通红,引得同学们哄然大笑,于是我的自卑心理一直很重,喜欢孤独,没事总不愿以与他人在一起。但是我各科的成绩都很好,耽误了不少功课也很好。老师,尤其是语文老师马益珍先生,夸我是个难得的人才,我又很骄傲。自卑和骄傲,如同两条恶狗将我左右撕咬得痛苦不堪。没想到第一次读普希金,读普希金的第一句诗,就接触了一位自我感觉如此良好的人。俄罗斯人无畏的英勇狠狠地刺中了我几乎是先天的奴性的自卑,我顾不得读诗,急忙翻到后面,看他的生平。那时候普希金对于我,是一个完全的陌生,我急需要知道他是一个什么人物。当我读到十二月党人起义时,普希金正在高加索。起义遭到沙皇政府残酷的镇压,失败之后,普希金回到彼得堡,沙皇尼古拉二世问他:“普希金,假如你在彼得堡,你会参加他们(十二月党人)起义吗?”普希金立即站起来,挺胸昂然答道:“一定,那是一定的陛下!”
我对巴老说:“读到这里,我放声大哭,怕同学们笑话,我冲出寝室,跑到厕所后面的破城墙上放肆地哭起来。那以前,我只幼时在父亲的逼迫之下读过唐诗,只知道中国诗人的气派,中国诗人英勇的作为,中国诗人失意时醉酒诸如‘对饮成三人’、‘把酒问青天’的情态。普希金是我接触的第一位境外诗人,他昂然回答来自最高统治者的挑衅,对自由的舍命追求,打破了我所知道的中国人处世视圆滑为机智为聪明为智慧的思维怪圈,使我在其实并不懂诗的时候,最先冲破了中国式的伦理,被他对自由的追求、对自由的舍命追求深深地震撼了!可以说,普希金在我面前的出现,使我的思想走出了原有的地平线,看见了地平线之外壮美的思想风景。他对自由的舍命追求,他对自己的信仰的自信和尊敬,彻底地震碎了我们原始的中国社会强行注入给我的奴性,使我从真正意义上地热爱起自己来。”
我的名字将传遍了伟大的俄罗斯,
她的各族的语言都将把我呼唤……
我说,我完全能想象他吟唱这首诗时对自己的热爱,我心中的诗神就是这个形象,而不是李白杜甫那个形象的!中国的诗人中,只有屈原对祖国的爱情是无条件的,对自由的追求是无条件的,对自己的自信和肯定是无条件的。屈原的精神在中国无继,屈原面对现实的残酷绝不退却的英勇无继,而普希金,仿佛是俄罗斯的屈原。
巴老笑起来,爽朗地说:“你应该是诗人,这些文字我也读过,也激动过,但没你那样,没你那样放声痛哭。”
巴老就在我面前,他一点也不神秘,他认真地听我毫无章法的讲话,仿佛是父亲或者是母亲在聆听婴儿的啼哭,是想找到奶头还是哪里不舒服。
我说,后来又陆续读了菜蒙托夫,读了涅克拉索夫,我完全被俄罗斯人,被俄罗斯诗人的气质和气度迷住了。涅克拉索夫坚定深刻的现实批判主义,莱蒙托夫的西伯利亚般的辽阔,深厚,苍凉,激越,悲怆,仿佛俄罗斯诗人们无情卸开了我的中国式的鸡胸一样的锁骨,使我像西伯利亚似的横卧在俄罗斯无边无涯的广袤和冻得发抖的温暖的土地上,在没过人头的草荡里,与春夏秋冬一起呼吸,与太阳月亮一起睡觉起床。
我将被人民喜爱,他们会长久记着
我的诗歌所激起的善良的感情,
记住我在这冷酷的时代歌颂自由,
并且为倒下去的人呼吁宽容。
不必怕凌辱,也不要希求桂冠的报偿,
无论赞美或诽谤,都可以同样漠视,
和愚蠢的人们又何必较量。
(倒下去的人是暗示十二月党人。)
“我简直觉得普希金在与我一起写诗,”我说,“简直觉得普希金在写我心中沉睡了几千年的诗,我应该与普希金一样不朽。”我激烈地说。
小林轻轻走过来,给我续茶。我知道续茶是催客的行为语言,知道我该走了,但这时这刻我走不开,我用手挡住。小林没法,只得给巴老续茶。巴老笑着,看了我一眼,也挡住了,小林只能给我的战友续了茶。
我忘记了眼前的巴老,我把巴老当作了普希金,把巴老当作了我自己,把那客厅当作了西伯利亚草原,站起来,在客厅里来回踱步,侃侃而谈。巴老仰头望着我,认真地听着。当我说起在北京一些大学演讲受到热烈欢迎,“五?四”运动时,我的诗被群众挂在天安门广场最大的花圈上时,巴老摇了摇右手,连连说:“不好不好,我觉得不好。作家作家,坐在家里写作,坐在家里成家。思想和艺术要在心中积蓄满了,从笔管里自己流淌出来——那种表面的和表层的激动,不是作家所为。”
“是吗?”我不相信。
“是的。”巴老坚定地说,“不是知识分子所为。”
十年之后,我才懂了巴老这句话。当时我只是被震撼了,但没听懂。
女记者在不停地拍照,小林在不停地续水,巴老笑着说:“你们是不是停一下,让我们好好说说话?”
她们也笑着停了下来。
巴老讲述了他的一些情况,他的矛盾和痛苦。尤其是十年“文革”,使他疲于应对,身心疲惫。写了一些文字,随想,全民族受了这么大的苦,应该面对苦难,说说真话,但是有许多阻碍,许多无法逾越的障碍,内心深处苦不堪言。巴老说着,随手从衣兜里掏出两本书,翻开,双手递给我。都很薄,是《随想录》和《真话集》的单行本。
巴老整整长我四十岁,两本书,翻开,双手递给我,两本书都已经签名。我深深感动了,可是巴老仿佛看见自己的书就想生气,自己难过地说:“真话,哪那么多真话?”巴老把头偏到一边,痛苦得仿佛是在跟自己打仗似的,“只不过是别人让你能说的真话。不让你说的,你能说吗?”
有思想的人才特有的痛苦,压得巴老低下沉重的头——我被深深地震撼了。
战友偷偷指着手表,打着手势——两个小时过去了。我的天,这是我一生中过得最快的两个小时。
我再也不敢逗留。我爱巴老,我敬巴老,我敬畏巴老。
以前爱巴老,敬巴老,那是一种弥漫在遥远的文学情绪,从那天开始,再不是了。巴老送给了我一个永远真实的存在,在我面前矗起了一尊永远真实的文学之神。他简单而明快,热情而爽朗,他痛苦而沉重,他永远不满自己之所得,他永远地沉迷于一种超越时空的精神追求,他是我对自己文学形象想象的化身。从那以后,我由于敬畏巴老,敬畏一位在我身体内呼吸着的巴老而敬畏巴老热爱着和舍命实践和追求了一生的文学事业,而敬畏我自己。
他那么普通,普通得仿佛村长也敢欺负他。他又是那样的深邃,深邃得即使不动,你也以为是一座山。即使是流泪,你也以为是大海。他的笑声像阳光一样照耀着我,一种真实的灵魂的阳光照彻了我,几乎将我融化,化入了他的体内还是灵魂之内,我说不清楚。
其他的情况,如我们是怎样离开的,怎么回去的,我都记不得了,我只记住了巴老,只记住了巴老的一楼,客厅。
一生一次,这是不是朝觐?
二十四年过去了,我每天该记忆的都无耻地忘却了,该忘却的都无耻地记着。只有巴老,只有巴老不需要我去奢谈什么刻意记忆或者刻意忘却,巴老永远呼吸在我的灵魂之中。我不需要到巴老灵前去痛哭,两个小时,巴老将他的幸福和痛苦和幸福与痛苦的方式都传承给了我。正是这种至今任何科学家也无法破译的神奇力量,改变着这个世界以野蛮的杀戮为基石的力结构。这种信仰,这种追求,这种精神,是与人的野蛮之力相对抗而平衡的精神力量,它以无形对抗着有形,它以高尚对抗着野蛮,它以智慧对抗着原始,它以主观对抗着客观,与现实世界相辅相成,有时候是相反相成。这种信仰,这种追求,这种精神,仿佛是一棵大树,里面的年轮总是将更里面的年轮的基因无私地传与外面的年轮。我已经感受到了“承”的幸福,也应该感受、接受和学会“传”的义务和责任,使我外面的年轮比我更大,比我更健康。
我看见我的魂魄在哭泣
许是早年丧父,母亲时常在生活的挑衅面前无助而夜半哭泣的缘故,我从小就听惯了母亲的哭声,听怕了母亲的哭声。而且,一生,都对哭声特别敏感。我深知,哭声是有好多种表现情态的。
许多时候,夜半醒来,总是听见母亲一面在床前或筛米,或剁猪草,或针针线线缝穷补破,一面轻声地抽泣,断断续续地自言自语。
母亲之所以在床边做这些事,是因为我是早产儿,小时体质极差,时常无缘无故就闹病,而且时常半夜闹病。母亲一面干活路,一面又要看护着我。
母亲几乎每夜都这样哭泣,那抽泣之声破破碎碎,随心所欲,时高时低,时弱时强。倾诉的语言在哭泣声中磕磕绊绊,有头无尾,或有尾无头,甚至头尾皆无,只有一种极度伤心时生命里流淌出来的一种灵魂负伤时的战栗之声。
时而像瀑布,那直泻而下;时而像深山小溪,那委婉那曲折,那时隐时现,那时急时缓,母亲的哭声时常在我心里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如同一种特有的语言如泣似诉,一首深沉的诗如吟似唱,一条一条人生路上的警策,帮我明辨是非,鞭我之惰,励我之傲,柔我之情,给我以无穷无尽的生命之韧力。
于无声处听惊雷,的确,最激烈的哭声便是无声——母亲时常在夜的黑暗里独坐——守着我,独坐,人似睡非睡,似醒非醒;泪欲流又止,似尽又盈。话欲言又住,叹欲堵更长。偶尔,给我掖一下被子,或看看我睡觉的状态,再坐——再在黑暗中独坐。
那时候生命只剩了个躯壳,无尽的哀怨那是只有灵魂在载负不起生命时,一种负伤状态时才能唱出的歌声。
那时候,母亲的生命是死的,只有灵魂活着——在痛,在哭。
于是我相信,灵魂是有哭声的——只是倘不用同样质量的灵魂深刻地聆听,便无法听得见。
去年回家乡,有几位曾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跟我学诗的学生到宾馆来看望我,他们已经是四十好几的人了。有一位年轻诗作者也同来,也想拜师。他们都散坐在几张沙发上,一面说着家常,也说诗,谁也没有注意到我所注意的问题。
我随手指了指他们几位,说:“你们看,这几位是我二十多年前教的学生。这位是我新收的学生,你们此刻各自坐的姿态的不同,也许就是我教育的结果。”
原来,几位上世纪八十年代教的男女学生虽然都四十多岁了,且在当地都有了些名头,但在老师面前,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夹着双腿,虽坐沙发也是重心向前,十分认真,十分恭谨。而那个年轻人却埋卧在沙发里,仰着头,两腿叉开,坐得毫无章法。
我于是说:“你们看,这就是我两代学生的区别。好诗在诗外,一位诗人,一位以写诗作为自己生命标记和标尺的人,在这个教育并不发达并不健全甚至畸形的时代,应该是自觉得如同本能那样不仅在思维方法,而且在语言、行为举止等各方面都应该是全民族的榜样。我们应该时时或者说代代都记住,“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身体力行,我们民族的精神文明其实是用这样的形式记录的。‘文人无行’是旧时愚昧群体对知识分子的误解和侮辱,但也确有一些年轻诗作者,不理解诗人的痛苦,错误以为诗人就是无法无天的人,就是毫无礼貌、礼节和理智的人,就是一口喝一坛子老酒,一醉就半个月的人,这显然是一种可悲的文化的浅薄。我坚持诗人合一的理念,诗人自己首先应该是一首诗,是一首好诗。无论是信仰,还是道德、情操,性格、修养,既有孤高的气质,又有自我要求自我约束自我修养的明显印记。令人高兴的是,我的这些理念,二十多年前我传给了学生,学生们记住了,做到了,我很欣慰,很感谢他们。我希望我新收的学生也能记住,也能做到并传承给后人。”
那位年轻作者立即看见了这其中的差距,立即像其他学生一样,端坐在我面前。
无论写诗或做人,我从来不以个人的好恶来要求学生。我要求学生做到的,乃是我从几十年所学到的知识里我认为是属于我们民族被祖先一代一代即使是在艰难条件下也英勇顽强地传承的优秀的传统部分,乃是被正反历史反复锤炼而呈现的高尚品德,以及在高尚品德映照之下体现出来的生命行为。
好像是三年前,也是一位八十年代从我学诗的一位诗作者,当上了鄂州车务段的一把手。鄂州离武昌鱼的原产地梁子湖不远,于是他邀我到梁子湖去吃正宗的武昌鱼,我去了。
想不到的是,二十多年不见,我一到鄂州火车站,与火车站包括炊事员在内的干部职工吃了一顿饭,说了一席话,他们都乐了,说:“我们书记说话,走路,一举手一投足,从不苟且,一板一眼,规规矩矩。今天叶老师来,和我们一见面,我们就在心里偷偷地乐,原来叶书记跟他的老师是一样的。”
做人的认真,大到思维,思想,思索;小到一举一动,一举手一投足,甚至双目不斜视,单指不点人等等这些细节,除了从小得益于父母严厉的家教,我一生中最标准的榜样,就是我在蒲圻师范时的校长任鑫平先生。
任鑫平先生的风范,是我自懂事以来一生着意追求的光辉榜样。
当我还是他的学生时就崇拜他,暗自发誓一定要做一个他那样,以自己的高尚与优秀赢得人们爱戴的人。
当我毕业后离开了他,许多年间,总是用他的行为举止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许多事情,在做之前,总是要求自己想一想,如果是校长,该如何做——虽然我对校长的认识并不深刻。
任鑫平校长的魅力在于,任何人,一站到他面前,就要肃然起敬,就不由得要收拾起自己的一切,说话,走路,行事,都要按照他的规范去做。
任校长是我此生见到的最俊美的男性。他俊美到什么地步,有一件极有意味的往事可以佐证。
当校长还是中学生的时候,暑假时,学校组织到庐山去过夏令营。那天,他们一群学生在山上玩,碰巧邂逅了蒋介石的夫人宋美龄。宋美龄在一群学生当中,以一位美人对美的天生敏感,一眼就看见了异常俊美的任鑫平,竟使她情不自禁地走到他面前,摸着他的头连声夸赞。
事情发生得那样突然,突然得当宋美龄抚摸他的头夸赞他的时候,他并不知道她是宋美龄。
但就因为这么一件事,就因为当学生时头被宋美龄亲切善意地抚摸了一下,使得任校长一生不知写了多少检讨。“文化大革命”中被斗得死去活来——当然这是后话,这是宋美龄绝想不到的后话。
我当他的学生时,他并不教我们班的课。他是校长,我们是他的学生。没有经过“文化大革命”的学生是十分信任、信仰、敬爱甚至敬畏自己的老师的,何况他还是校长。
校长中等偏高个儿,白白净净,五官端正得迷人,所有的曲线都仿佛是精心勾勒的工笔画。衣服干净得几乎一尘不染,即使是劳动,身上涂泥溅水,他那爱整洁的一举一动,也给人是干净的感觉。
住校长虽然不苟言笑,但他脸上永远是那种亲切的、让人无条件信任的情绪。在我的记忆里,他永远穿着一套银灰的中山服,端正,大气,标致。他从不发脾气,标准的谦谦君子风度。即使讲课,即使在大会上讲话,也是轻言细语。他那十分讲究的武汉话从不带废字,抑扬顿挫,十分准确,十分清晰、悦耳,十分好听。
三年里,他只是因为教代数的老师生病而给我们讲过几堂代数课,他讲的代数受到所有学生的热烈欢迎,以至于当数学老师病好之后再回来讲课时,竟遭到我们的拒绝。
一位当校长的教育工作者,将一届学生教到毕业,送出了校门,应该就算完成了一个阶段的任务吧。然而任校长与我的缘分,似乎直到我毕业之后才真正开始。
一九六三年七月,我毕业后留在蒲师附小任教,当上了四年级的语文教师兼班主任。
那时的蒲圻师范属原孝感地区的两所重点师范之一,在蒲圻山清水秀的羊楼洞镇上,蒲师附小也在蒲圻师范旁边。
任校长的夫人金美玉老师也在附小教书,于是我成了金美玉老师的同事。
金美玉老师天生丽质,艳若桃花,与一表人才的任校长简直是天生绝配。
金老师性格开朗,热情大方,既乐于助人,又从不摆师范校长夫人的架子。她是三(一)班班主任,八岁的女儿润润也在她班上上学。润润漂亮、聪明,乖巧,可爱,金老师几乎每天都把她打扮得像小天使。
那时候,全校的老师都在一个大教室里办公,润润有时在妈妈办公桌边做作业,有时哪位老师故意逗逗她,她无意说句只有天使才能说出来的话,逗得大家哄堂大笑,所以润润是我们中间的快乐点心。
他们的大儿子那时才四岁,成天更像是尾巴似的跟在金老师身后。憨憨的,敦敦实实的,有一个与他外貌十分匹配的小名:骚婆子。骚婆子几乎成了所有老师的孩子,不管哪位老师,只要没课,都一面忙着,一面把他带在身边,小心地照顾他的吃喝拉撒睡,带他玩,逗他说笑。只要他在办公室,办公室里就热闹极了。
刚参加工作,我是既努力,又十分谨慎的。没多长时间,就把一个很棘手的班带上了正轨。纪律好了,成绩也上来了,一学期下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学校领导的好评。
但是好景不长。
一九六四年三月十日,星期二。
这是我参加工作的第二个学期开学不久。
下午劳动时间,我们班饶桐芳、邓广桔、祝雪兰、雷孟珠、何爱华、郑秋云、雷四益、饶北云等八个女生集体逃学,不参加劳动。我领着其他学生到学校对面的北山挖了俩小时菜地,回到教室,她们才回来。我不想马上批评她们,准备简单讲评一下就放学,她们逃学的事缓一步再处理。
可是当我在讲台上讲评时,何爱华竞与同桌的男生焦四海在桌上你一下我一下地进行肘子大战——原来焦四海对几个女生擅自不参加劳动不满,当何爱华的肘子越过了两人之间的“界线”,他就趁我没看见,狠狠地给了她一肘子。何爱华也不好惹,狠狠还他一肘子。你来我往.收不住。
我很生气,但在心里还是嘱咐自己不要急着在全班学生面前批评她们,先放学再说。
我装着没看见,不动声色地一面讲着话,一面从左边的过道下讲台,从最后一排绕到右边过道,到何爱华身边时,还说着话,一手从肩头处提起她的衣服,往讲台上走。
三月江南,晴朗的下午,天气已经较热了,我们都穿着单衣。何爱华被我反手揪着衣服,跟着我被动地走着。才走了两步,由于教室地面是土地,高低不平,我一上讲台,何爱华跟着我上讲台,她个子小,没能上来,脚下一歪,反身倒在讲台边上。
教室的地面原土高低不平,讲台却是砖垒水泥抹的,何爱华反身正好倒在讲台沿儿上。何爱华是个白净得有点单薄的小姑娘,一倒在讲台边上,后背立即擦破了,鲜血从衬衫里渗了出来。
一见血,我顿时感到了事态的严重。立即叫其他学生赶紧回家,我抱起何爱华就往镇上的门诊所跑。
大夫说划了条大约两厘米的口子,不深,问题不大。消了消毒,敷上纱布,花了四元钱。
何爱华的家就在门诊所旁边不远处,处理完伤口,我心里踏实了点儿,领着何爱华就到她家去。向她妈妈讲述了当时的情况,承认了错误,与家长一起检查了伤口。家长很开通,没有半点指责之意,我心里才好受了些。赶紧回学校,向正在吃饭的马骥校长汇报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四十多岁就几乎秃顶的马骥校长是个很有经验的领导。他听了我的汇报,放下筷子,拉长了声调沉吟了好大一阵儿,说:“这个问题很严重,我不敢做主。我马上到师范去,向师范的领导汇报。”
那天下午我没吃饭,心里难过得无人可诉。作为师范生,我深知任何时候都不能体罚学生,更何况我是把学生弄伤了。
我焦急地等着马校长从师范带回消息——不管什么消息,我需要消息。
马校长从师范回到附小,已是晚上九点多钟了。
晚上办完公,我一直站在他卧室拐角的角落里,等他回来。
马校长一进卧室,我随即跟在他身后钻进去。没等他坐下,就低着头站在他办公桌面前。
马校长给自己的紫砂壶里续开水,好半天,鼻子里喉管里拉风箱似的,仿佛有倒不尽的垃圾,喝了好几口茶,也不作声。直到长长喘了口气之后,才仔细看了看紫砂壶,慢腾腾地说:“你自己到师范去说吧,任校长在办公室等着你!”
“现在?”
“现在。”
师范与附小同在一个小镇上,能有多远?一条小河隔着,平常抬脚就到,可是那天,我不知道是太远了还是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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