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献血要求有哪些要求

无偿献血健康知识_献血要求及注意事项
来源:网友分享
一、无偿献血要求有哪些呢
  献血类型  主要有捐献全血(间隔六个月)和成分血(间隔14天)两种。捐献全血可在大部分市、县区各采血点(献血屋、献血车)进行。而捐献成分血是指健康公民通过血细胞分离机采集、分离人体血液中某一种成分的行为,捐献的成分血可以是血小板、粒细胞、血浆或造血干细胞。到2015年为止,国内以捐献单采血小板较为普遍。  由于捐献成分血需要更宽敞的环境和专业的采集设备,对采集设备的动力、过程的舒适性均有较高要求,一般只有在临床需要时才采集。因此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各机采采血点预约后如约前往捐献机采成分血。  献血标准可献血  1. 年龄:18-55周岁  2. 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  4. 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 体温正常。  对于不同性别无偿献血的要求,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对无偿献血有了解到不少的信息。在无偿献血前一定要搜集相关的信息,注意自己的身体饮食等情况。无偿献血既能够帮助他人,与此同时又能为自己积福,希望各位朋友可以积极参与献血活动。
二、有哪些人不能无偿献血
  1、病毒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2、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3、易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4、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如梅毒、淋病等。  5、该献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发生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者。  6、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的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7、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8、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9、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10、消化系统疾病患者,如较严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慢性胰腺炎等。  11、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肾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12、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13、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等。  14、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及严重神经衰弱等。  15、寄生虫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肺吸虫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6、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7、做过切除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8、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9、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视神经炎及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等。  20、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21、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治疗者。  22、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眼镜度数超过600度者不建议献血,防止发生视网膜脱落情况。
三、无偿献血的注意事项
  1、血液是在血管和心脏中不断流动的红色液体。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的血液总量大约为体重的百分之八。体重五十公斤的成年人,全身大约有4000毫升血液。  2、血液是由有形成分和血浆组成。其中有形成分有三种,它们分别是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  3、经科学家测定,人体血液中的红细胞寿命约为120天。  4、到1995年,全世界共发现23个红细胞血型系统,其中与输血关系最大的是ABO血型系统。世界卫生组织1921年把ABO血型系统正式向全世界统一命名为A、B、AB、O四种血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开始实施时间是日。  6、《献血法》对献血者的体重有明确规定,其中男性公民体重要达到50公斤,女性公民要达到45公斤。  7、公民献血可献全血或成分血,其中献全血的间隔时间要达到6个月,献成分血(指献血小板)的间隔时间要达到半个月。  8、公民献血时要经过严格的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只有经过健康检查合格的公民才能献血。  9、最早发现血型的人是奥地利医学家卡尔·兰德斯坦纳。他的这一发现为输血打开了安全之门,使全世界上亿人的生命获得了新生。“世界献血者日”就是用他的生日6月14日来确定的。  10、“世界献血者日”是2004年由世界卫生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国际献血组织联合会和国际输血协会共同确定的。  11、血液对人体具有四大功能:(1)运输功能,把氧、水分和各种营养物质运送到全身各部分的组织细胞;(2)保持身体酸碱度相对恒定;(3)调节体温;(4)抵御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侵袭。  12、血浆约占全血的55%。血浆中的大部分是水,占90%多,其余的是各种蛋白质、有机物和无机物。  13、人体制造血液需要蛋白质、铁、铜、叶酸、维生素B12等多种物质,蛋白质是制造血液的主要原料,而铁是红细胞中的重要成分,叶酸、维生素B12可以促使血细胞发育成熟。这些原料,在正常人体中并不缺乏,只要正常饮食,都可以保障正常供给。  14、在母亲妊娠期里的胎儿也是有血型的。  15、很多人认为血型与性格有关系。如A型血的人性情理智,B型血的人乐观热情,O型血的人则比较自信、坚定等等。其实血型的差别只是取决于红细胞表面的某种多糖物质。实验表明,只要采用几种特殊的酶,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把B型血变成A型血,所以说血型与性格有关没有科学根据。
四、无偿献血的操作流程
  献血前  1、应学习献血知识,了解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如服用阿司匹林在三天内会降低血小板的某些功能。  3、献血的前一天和献血当天,不饮酒,禁食油腻食物(高脂肪、高蛋白)以免造“脂肪血”而引起伤病员的输血反应和痛苦。但也不要饿着肚子去献血,可进些清淡饮食,如面包、馒头、稀饭等。  4、洗净两肘窝处,换上干净内衣。  5、应保持充足的睡眠,心情愉快。  献血中  献血当天应适当休息,在2-3天内不要做强烈运动,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针眼外应保持清洁。另外可适当补充点营养,吃些蛋、奶、瘦肉、豆制品、蔬菜等食物,但不要暴饮暴食。
按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填写体检表。 量体重、测血压、医师进行物理检查。抽少量血样进行化验检查。  体检合格者,刷洗好双臂。手臂不清洁易造成采血穿刺部位感染和血液污染,请务必认真刷洗。  消毒后,请勿接触消毒部位。
交验体检合格登记表及采血标签,进行采血。采血穿刺前请握紧拳头,当采血针进入静脉后,拳头作握紧、放松动作,直到采血完毕。采血完毕,按住止血棉球至少5分钟,请不要捻动棉球,以防皮下血肿。
献血后到茶点室休息,领取无偿献血证和纪念章。  献血后  要保护好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后不等于完全愈合。至少在24小时内不要被水浸润。也不要被不洁物品污染,更不要在此部位搓揉。个人活动要适度,献血后当天请不要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驾驶车辆、体育比赛、通宵*等。多补充水分,补充营养不要过量,可以进食新鲜蔬菜瓜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鱼虾肉蛋等。请不要进食过量。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睡眠。如果存在献血前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或者献血后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应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增加营养:一般以增加造血所必需的各种营养物质为宜。造血的原料主要包括:蛋白质、铁、叶酸和维生素B12等。  含有优质蛋白质较多的食物有:奶类、瘦肉、蛋类、豆制品等。
发布养生资讯共0件商品,共计&00.00
献血知识:献血的好处和坏处_献血要求必知!
献血不仅是一种说上就上,见义勇为的举动,更是对我们身体有许多好处。经常献血不仅能保证血库充盈,更是为更多的生命雪中送炭,而且国家还有政策哦,献血的人在自己需要输血的时候价格可以得到减免,下面我们就去了解下献血的好处与坏处到底有哪些吧。
&作为一条汉子,不去献血简直浑身难受,不仅面子上挂不住,良心还不好受。献血的意义可不仅是为他人提供血液这么简单哦,献血不仅能杜绝非法的血液买卖,还能提高社会的凝聚力和改善社会的风气,下面我们就去了解下献血对我们身体的好处和坏处到底有哪些吧。
&&&&&&&&&&&&&&&&&&&&&&&&&&&&&&&&&&&&&&&&&&&
&&&&&&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再也不会产生营养不良的情况了,但是各自营养过剩的疾病确困扰着我们,什么高血压呀,高血脂呀,动脉硬化等等。尤其是对于不常运动的上班族,这种情况更为的普遍。但是献血就可以达到减少血液的目的,随着我们身体水分的补充,血液就会被稀释,从而达到降低血压,血脂,防止动脉硬化的目的哦。
&&&&&& 对于铁元素来说,我们人体非常需要它,因为他是我们造血的必要成分,铁元素过低会造成贫血,营养不良等病症的发生,但是过高也会对我们的健康造成损害。研究表面,人体内含铁量超过正常水平的10%就会大大提升我们患上癌症的几率。对于人来说,营养补充得很丰富,所以很少出现缺铁的症状,反而是含铁超标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献血能直接有效的降低我们身体的铁含量,从而达到防癌的功效。
&&&&&& 骨髓是我们的造血器官,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血液如果一直不损失的话,造血器官就生锈了,造血机能会明显的下降,白细胞的数量也会降低。但是经常献血就不一样了,这样会经常刺激我们的骨髓,从而提高并维持骨髓的造血机能,使我们的造血器官随时保持活力。而且经常献血也会使我们造血器官生产白细胞的能力提升不少,从而达到增强免疫力的效果哦。
&&&&&& 献血既然有好处,那肯定也有坏处了。首先适当的献血肯定会对我们的身体产生一定的好处,但是献血过量就会造成贫血,心率不齐等缺血症状的发生了,所以我们献血的时候要按照医生的指导,量力而行,千万不能逞英雄哦。而且对于月经过多的女性和铁元素吸收障碍、贫血的人来说,更不适合献血了,不然会加重病情,危害身体健康。
文章来源:
更多精彩推荐:
◎ & ◎ & ◎
◎ & ◎ & ◎
免责声明:美乐乐家居网部分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网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 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无偿献血,让人觉得被坑。有好的出发点去献血,希望能救助那些需要急救的人,但是医院高价出卖,穷人照样买不起!反抗!抵制!
献血真的有好处么,为什么很多医院的医生却不怎么献血呢
更多精彩评论
( 邮箱信息不会公开 )
热销产品好评榜
mll_***点评了
mll_***点评了
mll_***点评了
mll_***点评了
mll_***点评了
mll_***点评了
mll_***点评了
新品独家首发
本站价:1529
本站价:3650
本站价:1650
本站价:1566
全民疯抢商品榜
全网热销品牌榜
家具新品特惠
本站价:&6035.00
本站价:&1800.00
本站价:&4799.00
本站价:&6800.00
本站价:&11799.00
本站价:&8599.00
本站价:&620.00
本站价:&4499.00
本站价:&5599.00
本站价:&1880.00
经营网站备案信息献血要求有哪些
献血要求有哪些
发病时间:不清楚
医生,你好,无偿献血有哪些要求?献血需要做什么准备工作吗?有点紧张。
全国三甲医院,主任级名医在线坐诊已有124家三甲医院,828位主任医师在线答疑
精选回答(1)
副主任医师
商丘市睢阳区中医院
擅长:高血压,冠心病,消化系统疾病,中西医结合科,儿科
你好,根据你的咨询,除了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和贫血营养不良的症状,还有一下准备工作;献血前请做以下准备:1.学习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2.献血前不要服药。如服用阿斯匹林在三天内会降低血小板的某些功能,所以在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3.食物应少脂肪。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以低脂肪为宜。4.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5.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医生回答(2)
揭阳市平安医院
擅长:全科
"1.男性体重50公斤(含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含45公斤)以上。发育正常,身体健康,无明显残缺者。 2.患有以下疾患者,不属献血范围: 患有肝炎史、血吸虫病史;及HBSAg阳性者; 高血压Ⅱ期以上(含Ⅱ期)患者; 心脏病患者; 慢性肾炎、胃十二指肠溃疡出血(五年内)及上消化道出血患者;肺结核(不包括转健)及其他结核病患者; 美尼尔氏症、主要器官切除等患者; 过敏体质及晕血晕针者; 患有慢性病及体弱多病者; 孕妇及哺乳期女工、残废等。
内江市黄滕医院
擅长:全科
献血前请做以下准备: 1.学习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 献血前不要服药。如服用阿斯匹林在三天内会降低血小板的某些功能,所以在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 3.食物应少脂肪。献血前一天和当天可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以低脂肪为宜。 4.不饮酒,尤其是不饮烈性酒。 5.充足睡眠,不宜做剧烈运动
向医生提问
(肺结核病,结核病,结核,肺痨)
结核病俗称“肺痨”,它是由结核杆菌侵入人体后引起的一种具有强烈传染性的慢性消耗性疾病。它不受年龄、性别、种族、职业、地区的影响,人体许多器官、系统均可患结核病,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肺结核的传染90%以上是通过呼吸道传染的,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打喷嚏、高声喧哗,使带有结核杆菌飞沫喷出体外,使健康人吸入后而被感染。其典型的表现为:咳嗽、咯痰、咯血、胸痛、呼吸困难等。是危害人类健康历史久远的慢性传染病,曾经蔓延全球,造成数百万人死亡。我国现在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人数居世界第二位,仅次于印度。目前我国现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病人估计有200万。
多发人群:所有人群,中老年为主
典型症状:&&&&&&&&&&
临床检查:&&&&&&&&&&&&
治疗费用:该病属于乙类多发传染病,一经确诊国家医院免费治疗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献血?
日 05:02来源:
苏同学问:我是西安南郊一所大学的大三学生,21岁,听同学聊天说到献血的事情,但不知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献血。我是女生,身高160cm,体重100斤,请问我可以献血吗?
张璐记者郑爱梅实习生陶颖:就苏同学的问题,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陕西省血液中心西安市中心血站,体采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献血人员需要符合年龄在18-55周岁,男士体重50公斤以上,女士体重45公斤以上的要求,满足这些条件才能无偿献血,献血前还需要出示身份证。按照苏同学的年龄和体重,她已经具备了献血要求,可以无偿献血。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社会娱乐生活探索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03/09 16:46
02/24 09:56
03/09 16:45
03/09 16:45
02/27 16:10
03/13 08:17
03/12 08:43
03/12 07:22
03/12 07:57
03/20 09:48
09/07 09:38
09/07 09:38
09/07 09:39
09/07 09:39
09/07 09:39
单日流入资金最多个股
明星分析师荐股
@/data/finance/htmlcron3/projects/other/article_zjlr.html
48小时点击排行
财经 · 房产
娱乐 · 时尚
汽车 · 旅游
科技 · 健康您现在的位置: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
日 11:11:53&&&&来源:中国献血网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5 献血者知情同意 1
6 献血者健康征询 3
7 献血者一般检查 5
8 献血前血液检测 5
9 献血量及献血间隔 5
10 献血后血液检测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献血者知情同意及健康状况征询表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献血前检查及采血记录 11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9章、第10章、第8.2、8.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与GB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调整标准结构,增加目次、引用文件、献血者知情同意,删除原附录C;
――调整规范性技术条款的章节结构;调整免疫接种后献血的有关条款,按疫苗生产工艺分类管理;
――调整强制性条款,除原有的献血前检测、献血量和献血间隔、捐献血液的检测要求外,增加献血者知情同意;
――增加献血者有关生活经历和旅行经历的健康征询;
――删去献血后血液检测有关检测方法、检测标志物等内容;
――调整献血年龄、献血量、血色素标准、单采血小板采集标准和献血间隔;
――修订眼科疾患、同性恋以及免疫接种后献血的有关条款;
――修订附录A献血者知情同意及健康征询表有关内容;
――修订附录B献血前血液检测和献血记录有关内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东英、刘江、戴苏娜、郭瑾、周倩、陈霄、刘志永、江峰、赵冬雁、庄光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血站献血者健康检查的项目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血站对献血者的健康检查。
本标准不适用于造血干细胞捐献、自身储血和治疗性单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469 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1846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固定无偿献血者 regular non-remunerated voluntary blood donor
至少献过3次血,且近12个月内献血至少1次。
预测采后血小板数 predicted post-donation platelet count
采集后献血者体内剩余血小板数量的控制下限,用于验证血小板采集方案。
4.1 采集血液前应征得献血者的知情同意,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健康征询、一般检查和血液检测。书面记录文件参见附录A、附录B。
4.2 献血者献血前的一般检查和血液检测应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为14d。
4.3 献血前健康检查结果只用于判断献血者是否适宜献血,不适用于献血者健康状态或疾病的诊断。
4.4 对经健康检查不适宜献血的献血者,应给予适当解释,并注意保护其个人信息。
5  献血者知情同意
5.1  告知义务
血站工作人员应在献血前对献血者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并取得献血者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5.2  告知内容
5.2.1献血动机
无偿献血是出于利他主义的动机,目的是帮助需要输血的患者。请不要为化验而献血。国家提供艾滋病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服务,如有需要,请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可查询全国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20)。
5.2.2安全献血者的重要性
不安全的血液会危害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具有高危行为的献血者不应献血,如静脉药瘾史、男男性行为或具有经血传播疾病(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风险的。
5.2.3具有高危行为者故意献血的责任
献血者捐献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会给受血者带来危险,应承担对受血者的道德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8条和第62条规定,高危献血者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4实名制献血
根据《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献血者在献血前应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血站应进行核对并登记。冒用他人身份献血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2.5献血者献血后回告
献血者如果认为已捐献的血液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尽快告知血站。血站应当提供联系电话。
5.2.6献血反应
绝大多数情况下,献血是安全的,但个别人偶尔可能出现如头晕、出冷汗、穿刺部位青紫、血肿、疼痛等不适,极个别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献血反应,如晕厥。医务人员应当对献血反应及时进行处置,献血者应遵照献血前和献血后注意事项,以减低献血反应的发生概率。
5.2.7健康征询与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须对献血者进行健康征询与一般检查,献血者应该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征询表。不真实填写者,因所献血液引发受血者发生不良后果,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2.8血液检测
血站将遵照国家规定对献血者血液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的检测,检测合格的血液将用于临床,不合格血液将按照国家规定处置。血液检测结果不合格仅表明捐献的血液不符合国家血液标准的要求,不作为感染或疾病的诊断依据。
5.2.9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血站将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等检测阳性的结果及其个人资料。
5.3  献血者知情同意
献血者应认真阅读有关知情同意的资料,并签字表示知情同意。
6  献血者健康征询
6.1  献血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6.1.1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气肿、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6.1.2  循环系统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病、低血压、四肢动脉粥样硬化、血栓性静脉炎等。
6.1.3  消化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胃肠炎、活动期的或经治疗反复发作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胰腺炎、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等。
6.1.4  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泌尿道感染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如贫血(缺铁性贫血、巨幼红细胞贫血治愈者除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粒细胞缺乏症、白血病、淋巴瘤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6.1.6  内分泌系统疾病及代谢障碍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状腺功能性疾病、糖尿病、肢端肥大症、尿崩症等。
6.1.7  免疫系统疾病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大动脉炎等。
6.1.8  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6.1.9  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等、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等。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6.1.10  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脑血管病、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等,以及有惊厥病史或反复晕厥发作者。
6.1.11  精神疾病患者,如抑郁症、躁狂症、精神**症、癔病等。
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治疗者。
6.1.13  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传染性疾病患者,如病毒性肝炎患者及感染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及感染者,如梅毒患者、梅毒螺旋体感染者、淋病、尖锐湿疣等。
6.1.15  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6.1.16  寄生虫及地方病患者,如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肺吸虫病、囊虫病、肝吸虫病、黑热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6.1.17  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矽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某些药物使用者,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镇静催眠、精神类药物治疗的患者;既往或现有药物依赖、酒精依赖或药物滥用者,包括吸食、服食或经静脉、肌肉、皮下注射等途径使用类固醇、激素、镇静催眠或麻醉类药物者等。
6.1.19  易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的高危人群,如有吸毒史、男男性行为和多个性伴侣者等。
6.1.20  异体组织器官移植物受者:曾接受过异体移植物移植的患者,包括接受组织、器官移植,如脏器、皮肤、角膜、骨髓、骨骼、硬脑膜移植等。
6.1.21  接受过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切除者。
6.1.22  曾使受血者发生过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的献血者。
6.1.23  医护人员认为不适宜献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6.2  献血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口腔护理(包括洗牙等)后未满三天;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痊愈后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痊愈后未满半年者。
6.2.2  良性肿瘤:妇科良性肿瘤、体表良性肿瘤手术治疗后未满一年者。
6.2.3  妇女月经期及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6.2.4  活动性或进展性眼科疾病病愈未满一周者,眼科手术愈后未满三个月者。
6.2.5  上呼吸道感染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6.2.6  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
6.2.7  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急性肾盂肾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泌尿系统结石发作期。
6.2.8  伤口愈合或感染痊愈未满一周者,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皮肤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二周者。
6.2.9  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甲型肝炎病愈后未满一年者,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者。一年内前往疟疾流行病区者或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弓形体病临床恢复后未满六个月,Q
热完全治愈未满二年。
6.2.11  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不能献单采血小板及制备血小板的成分用全血。
6.2.12  一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2.13  寄生虫病:蛔虫病、蛲虫病感染未完全康复者。
6.2.14  急性风湿热:病愈后未满二年。
6.2.15  性行为:曾与易感经血传播疾病高危风险者发生性行为未满一年者。
6.2.16  旅行史:曾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检疫传染病疫区或监测传染病疫区旅行史,入境时间未满疾病最长潜伏期者。
6.3  免疫接种或者接受生物制品治疗后献血的规定
6.3.1无暴露史的预防接种
6.3.1.1  接受灭活疫苗、重组DNA疫苗、类毒素注射者
无病症或不良反应出现者,暂缓至接受疫苗24小时后献血,包括:伤寒疫苗、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流感全病毒灭活疫苗等。
6.3.1.2  接受减毒活疫苗接种者
接受麻疹、腮腺炎、脊髓灰质炎等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等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方可献血。
6.3.2有暴露史的预防接种
被动物咬伤后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者,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6.3.3接受生物制品治疗者
接受抗毒素及免疫血清注射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包括破伤风抗毒素、抗狂犬病血清等。接受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后方可献血。
7  献血者一般检查
7.1.1  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7.1.2  体重:男≥50K,女≥45K。
7.1.3  血压:
12.0 Kpa(90 mmHg)≤收缩压<18.7 Kpa (140 mmHg)
8.0 Kpa(60 mmHg)≤舒张压<12.0 Kpa (90 mmHg)
脉压差:≥30 mmHg/4.0 Kpa。
7.1.4  脉搏:60次/min~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节律整齐。
7.1.5  体温:正常。
7.1.6  一般健康状况:
a)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
b)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c)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8  献血前血液检测
8.1血型检测:ABO血型(正定型)。
8.2血红蛋白(Hb)测定:男≥120g/L;女≥115g/L。如采用硫酸铜法:男≥1.0520,女≥1.0510。
8.3单采血小板献血者:除满足8.2外,还应同时满足:
a)红细胞比容(HCT):≥0.36
b)采前血小板计数(PLT):≥150×109/L且<450×109/L
c)预测采后血小板数(PLT):≥100×109/L。
9  献血量及献血间隔
9.1  献血量
9.1.1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400ml,或者300ml,或者200ml。
9.1.2  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1个至2个治疗单位,或者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ml血浆。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 L。
注1: 上述献血量均不包括血液检测留样的血量和保养液或抗凝剂的量。
9.2  献血间隔
9.2.1  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9.2.2  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
9.2.3  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
9.2.4  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10  献血后血液检测
10.1血型检测:ABO和RhD血型正确定型。
10.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符合相关要求。
10.3乙型肝炎病毒(HBV)检测:符合相关要求。
10.4丙型肝炎病毒(HCV)检测:符合相关要求。
10.4艾滋病病毒(HIV)检测:符合相关要求。
10.5梅毒(Syphilis)试验:符合相关要求。
责编:靳敏
【】&&&【】&&&【】&&&【
】&&&【】&&&【】
&&相关链接
& 11:11:29
& 11:10:12
& 11:08:20
& 11:07:13
& 11:06:14
  您还要浏览:
晋城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献血前注意事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