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招飞体检标准2017一级体检好达到么,体检的标准是什么,和二级体检有什么区别

2017最新空军/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学飞网】-
2017最新空军/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和项目
作者:瓜皮皮&&&&&&&来源:原创
每年都会有民航/空军在高中、大学进行高中招飞、大改架、大毕改的招飞,每年大家都争先恐后的去参加,因为,飞行员的待遇非常的优厚,很多人把这次飞行员招飞当做改变人生的一条新途径,但是大家都知道,飞行员最难的就是飞行员体检,这个是做不了假的,所以很多人都很关心,飞行员体检标准是什么?飞行员体检项目哪些?民航和空军的飞行员体检有什么区别?小编今天就详细的告诉大家,为大家揭秘飞行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M &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 身高& & 1、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5厘米,腿长不得少于74cm。  2、体重不足52公斤,体重的计算方式:(身高CM-110)公斤±10%。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格。  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5.8癫痫不合格。  5.9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格。  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定。  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心理学 .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7.2肺结核不合格。  肺结核一年内治愈体质良好合格。  7.3 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7.4 胸腔脏器手术后不合格。  8 循环系统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临界高血压无明显症状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8.2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I度房室传导阻滞、单纯性sT一T改变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8.3 难以治愈的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统  9.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溃疡治愈后合格。  9.1.2 阑尾切除术或腹外疮修补术后,经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后退症合格。  9.1.3 直肠、肛门疾病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合格。  9.1.4 胆囊结石治疗三个月后,经复查末发现残留结石及后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愈后地面观察半年至一年无异常改变合格。  9.2.2 单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  10.1 泌尿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10.1.2 急性肾炎治愈后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统结石治疗后,无残留结石及后遗症合格。  10.2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统  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较好合格。  12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  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轻度弥漫性单纯性甲状腺肿合格。  13 运动系统  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肤及其附属器  14.1 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  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痴风个别评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o.7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o,屈光不正不超过土3.00 D(球镜当量)合格。  (飞行时必须戴矫正眼镜,并携带备份眼镜。)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5.3视野异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疗无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 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  16.2耳气压功能不良治疗无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6.4 内耳疾病或眩晕症不合格。  16.5晕机病治疗无效不合格。  16.6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觉丧失不合格。  16.8 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附录A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和鉴定原则  (参考件)  本附录包括各科常规检查项目、方法和一些病症鉴定原则。凡与临床检查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做特殊项目检查。  A1精神、神经科  A1.1 常规检查项目 ’  A1.1.1病史搜集。  A1.1.2精神检查。  A1.1.3脑神经检查。  A1.1.4运动检查。  A1.1.5感觉检查。  A1.1.6反射检查。  A1.1.7植物神经检查  A1.2常规检查项目重点内容  病史捏集例重于现病史和飞行事故征候情况,以及社会适应情况。其他见GBl6408.3附录A。  A1.3病症鉴定  A1.3.1 神经症倾向:如果症状轻,易恢复,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平均分数以上)或飞行成绩优良,经锻炼或矫治恢复正常合格。  A1.3.2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30 min内,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半年,脑电图正常,无癫痫发作倾向,无智力、性格改变,心理学测验成绩优良合格。  A1.3.3颅脑外伤颅骨骨折不合格。  A1.3.4脑脊液漏不合格。  A2外科  A2.1 常规检查项目  A2.1.1 病史按集。  A2.1.2人体测量。  A2. 1.3 营养发育。  A2.1.4皮肤检查。  A2。1.5淋巴结检查。  A2。1.6头颅检查。  A2。1.7颈部检查。  A2、1.8胸部检查。  A2。1.9腹部检查。  A2。1.10脊柱检查。  A2。1.11 四肢检查。  A2、1.12 生殖器检查。  A2.1.13肛门检查。  A2。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2.3病史搜集  询问有无外伤史,体育活动、飞行训练中身体反应情况,有无血尿、便血等。  A2.4病症鉴定  A2.4.1 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合格,泛发性神经性皮炎经过治疗症状消失或基本消失合格。  A2.4.2 慢性湿疹、症状轻、不影响睡眠合格。  A2.4.3 银屑病经过治疗后,皮损面积小,症状轻,对睡眠、学习无影响合格。  A2.4.4 非暴露部位范围小的白癫风合格。  A3 内科  A3.1 常规检查项目  A3.1。1病史按集。  A3.1。2脉搏、血压检查。  A3.1。3营养状态检查。  A3.1。4头颈部检查。  A3.1.5胸腔部检查。  A3.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t 3附录A。  A4眼及其附属器  A4.1 常规检查项目  A4.1.1病史搜集。  A4.1.2一般检查项目。  A4.1.2.1 眼险、结膜、泪器。  A4.1。2.2角膜、巩膜。  A4.1、2.3前房、虹膜、瞳孔。  A4.1。2.4 晶状体、玻璃体。  A4.1.2.5眼底。  A4.1。3视功能检查。  A4.1.3.1/远视力。  A4.1.3.2近视力。  A4.1.3.3色觉。  A4.2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见GBl6408.3附录A。  A5耳真咽喉及口腔  A5.1 常规检查项目  A5.1.1 病史搜集。  A5.1.2 一般检查项目。  A5.1.2,1 外耳、鼓膜。  A5.1.2.2外鼻、鼻腔。  A5.1.2.3口咽、鼻咽部。  A5.1.2.4喉部。  A5.1.2.5颞下领关节。  A5.1.2.6 口腔。  A5.1.3功能检查。  A5.1.3.1 听力功能检查:耳语检查。  A5.1.3.2 耳气压功能检查:  a.耳听诊管检查;  b.捏鼻鼓气检查。  A5.1.3.3 低头体位引流检查。  A5.1.3.4 鼻呼吸功能检查。  A5.1.3.5嗅觉检查。  A5.2 病史招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  病史搜集、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病症鉴定见GB16408.3附录A。  附录B  —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常规辅助检查项目  (参考件)  B1 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及分类)。  D2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沉渣镜检)o  B3胸部x线检查。  B4肝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空军飞行员体检标准&第一部分 报考空军飞行学院考生飞行员体检身体自荐条件  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要上站体检。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或有功能不全及步态不稳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史,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半年内有单纯性骨折史者;  4.有慢性胃肠病(经常腹痛、反酸、或腹泻)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族或本人有精神病、癫病(羊角疯),或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者;  10.十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1.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浓、鼻 血者;  12.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3.有哮喘及经常咳嗽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者;  14.明显斜视者;  15.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者;  16.女性月经经常失调、痛经或伴有明显贫血者。  第二部分体格摸底条件  l.身高男性在165—178cm内,女性在160——175cm内。不满十八周岁男性可低1cm。  2.体重男性52kg以上,女性45kg以上。  3.坐高不超过96cm,腿长不低于73cm。  4.上肢长不低于69cm。  5.胸围男性不小于80cm,女性不小于75cm。  6.血压平静收缩压不超过18.4kPa(138mmHg),舒张压不超过11.7kPa(88mmHg)。  7.脉搏在56—100次/分内。  8.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空军招飞视力(C形)表1.0以上,或对数E形视力表5.0以上。  9.色觉正常。  10. 听力正常。  11. 嗅觉正常。  12.无纹身。  第三部分 各部位体格标准  (供学校把关参考)  全 身  第一条 体质不良、体形不匀称不合格。  第二条 发育、营养不良或过瘦或过胖,身高与体重明显不成比例不合格。  第三条 各部位各器官结核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四条 各类恶性肿瘤以及妨碍着装,影响功能或容貌的良性肿瘤及瘢痕不合格。  第五条 重度或有继发感染的体癣、股癣、花斑癣、手癣、足癣及趾甲癣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寻麻疹、慢性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重度鱼鳞癣,大面积的神经性皮炎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第七条 暴露部位的白癜风,大面积斑秃,重度腋臭不合格。  第八条 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麻风及其密切接触史不合格。  第十条 明显贫血以及其它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十一条 风湿病、类风湿、痛风等疾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生理反射明显不对称,病理反射阳性不合格。  头颅部  第十三条 颜面部明显不对称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发育畸形不合格。  第十五条 颅骨骨折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十大条 各种头癣不合格。  颈 部  第十七条 各种甲状腺肿瘤,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不合格。  第十八条 明显斜颈不合格。  眼  第十九条 慢性泪囊炎不合格。  第二十条 屈光性角膜手术史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飞蚊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巩膜、虹膜睫状体、瞳孔。状体、玻璃体等器官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眼底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青光眼不合格。  耳  第二十五条 重度外耳道真菌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除副耳廓外,其它耳畸形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中耳炎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鼓膜穿孔、粘连等病变 不合格。  鼻  第二十九条 除单纯性慢性鼻炎外,其它类型鼻炎均不合格。  第三十条 鼻息肉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慢性鼻窦炎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重度鼻中隔弯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反复鼻出血不合格。  口 腔  第三十四条 重度牙畸形(明显“地包天”、“天包地”)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牙齿脱落3个以上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牙龈溢脓、牙龈萎缩、牙龈增生超过4对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预下颌关节经常性脱臼不合格。  咽喉部  第三十八条 影响发音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  胸 部  第三十九条 重度鸡胸、扁平胸,明显胸廓发育不对称不合格。  第四十条 各类心脏病、心包膜病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病理性心脏杂音不合格。偶发性期前收缩运动后消失合格。  第四十二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等肺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三条 胸膜炎、胸膜粘连、胸腔积液等胸膜疾病不合格。  腹 部  第四十四条 除单纯性阑尾炎、腹股沟疝手术治愈后外,其它腹腔器官手术史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 胆囊炎、胰腺炎及其病史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 仰卧位肋下触及肝脏大1.5cm以上,或脾脏大0.5cm以上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 各类肝炎,澳抗阳性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 慢性细菌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出血热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 肠道寄生虫除蛔虫病、鞭虫病、蛲虫病、钩虫病以及姜片虫病、绦虫病、梨形鞭毛虫病已治愈外,其它寄生虫病均不合格。  第五十条 立体时,右肾脏下垂超过全肾2/3,或左肾超过全肾1/3不合格。  脊 柱  第五十一条 脊柱明显形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驼背、侧弯,腰段生理前凸在2一5cm内合格。  第五十二条 脊柱疾病、损伤及其病史不合格。  四 肢  第五十三条 重度下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五十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关节腔外单纯性骨折,仅1—2次关节脱位无复发不影响功能合格。  左手小指末节缺损,双足除拇趾外缺损一趾,膝内外翻在 6cm内合格。  第五十五条 明显下蹲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五十六条 重度扁平足不合格。  第五十七条 多发或持重部位鸡眼、屏底不合格。  肛 门  第五十八条 半环形或环形痔,或较大经常出血的内外痔不合格。  第五十九条 直肠息肉、息憩、脱肛等疾病不合格。  第六十条 肛瘘不合格。  第六十一条 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泌尿生殖器  第六十二条 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六十三条 生殖系统发育异常或疾病不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治愈后半年,小的睾丸鞘膜积液、精液囊肿、阴囊内结节以及  隐睾手术下降阴囊内合格。  第六十四条 泌尿系统发育异常,或结石、囊肿等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包茎、阴茎头部下裂不影响排尿合格。  第六十五条 各种类型性病不合格。  第六十六条 经常性月经异常及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合格。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方法  一、病史搜集  1.晕厥、昏迷、癫病、脑膜炎、肾炎。梦游等病史;  2.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腰痛、腿痛等病史;  3.气管炎\哮喘、结核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4.肝、胆、胰、胃、肠等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5.本人或家族中患精神病(包括父系、母系三代亲属);  6.经常晕车、晕船史;  7.本人住医院或手术情况。  二、人体测量  1.身高测量。在不穿鞋的情况下进行。受检者枕部、胸椎、骶椎及两足跟要与身高计垂直柱接触;头要正,颈要直,耳廓上切迹至眼外眦部的连线应与地平线平行;身高计的水平尺应该紧贴头顶。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2.上肢长测量。受检者直立位,上肢向前平举90度,手伸直,掌心向下,测其肩峰外侧缘中点至中指远端的距离,即为上肢长。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3.下肢长与坐高测量。嘱受检者坐在身高计的座板上,按测量身高的方法测出坐高。身高减去坐高即为下肢长。计算以厘米为单位。  4.体重测量。嘱受检者在体重计的踏板中心直立站稳,不要左右摇晃或故意用力施压。体重的计算以公斤为单位。  5.胸围测量。受检者面向检查者站立,两肩自然下垂。用软尺绕胸,前面通过乳晕下缘(女性通过第五胸肋关节),后面通过肩胛骨下角,为平静状态时的胸围;于受检者深吸气至极限时所测得的数值,为吸气时的胸围;于受检者呼至极限时所测得的数值,呼气时的胸围。胸围的计算以厘米为单位。  6.腰段生理弯曲测量。嘱受检者两足跟并拢,自然站立,用一根垂线,上端固定于第七颈椎棘突中心点,下端下垂固定于骶尾部正中线上,测其前凸最深点与垂线的垂直距离,即为腰段生理弯曲值。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7.膝内翻、膝外翻的测量。嘱受检者取站立位,而足跟、足尖同时并拢。测量膝内翻时,两内踝并拢,以皮肤刚刚接触为度,量两股骨内髁间的距离。测量膝外翻时,两股骨内髁并拢,以皮肤刚刚接触为度,量两内踝间的距离。膝内翻、膝外翻的测量以厘米为单位。  上述脊段生理弯曲、膝内外翻、上下肢长、座高测量,只在视诊有可疑时进行。  三、脉搏计数  (一)计数脉搏前,嘱受检者休息10分钟。  (二)脉搏计数法。计数15秒钟脉搏数,直到几个15秒钟的脉搏数相同为止,然后乘  4即为每分钟的脉搏数。  四、血压测量  (一)血压测量注意检查血压计是否保持零点水平,是否正常。  (二)测量血压前,嘱受检者休息10分钟。  (三)一律测量右臂肱动脉血压,以坐位为准。手臂的位置应该与心脏在同一水平,即与第四肋软骨同高。  (四)血压计的袖带,须绑扎在距肘窝上2—3厘米处,绑袖带以前,应将气囊内的空  气全部放出。每次测量血压前,血压计的汞柱平面应该在零点。听诊器头不能压得过重,更不能压在袖带下面进行测量。  (五)加压时不要过速、过高,一般加压至触诊桡动脉脉搏消失后;再加压2.67千帕(20毫米汞柱)左右即可。下降速度以每秒0.266一0.399千帕(2—3毫米汞柱)为适宜。  (六)测量血压以听诊为依据。收缩压取初听到搏动音的数值,即第一音为准。舒张压取搏动音突然由清晰转为低沉时的数值,即第四音为准。在个别情况下,搏动音突然消失时,则取消失时的数值为舒张压;第四音不易辨别时,则取搏动音开始减弱时的数值和完全消失时的数值的平均值为舒张压。  五、一般发育检查  一般发育系指整个机体的概貌而言。主要应该注意检查骨骼和胸廓有无畸形,肌肉是否丰满结实,身长与体重是否成比例,营养状态是否良好等。  六、皮肤检查  注意观察皮肤色泽,有无瘢痕、溃疡、瘘管、皮下静脉曲张或皮肤病等。  七、淋巴结检查  检查颈部、腋下、肘部和腹股沟淋巴结。注意其大小、硬度、有无肿大、压痛或瘘管,淋巴结与皮肤或周围组织有无粘连等。  八、头颈部检查  嘱受检者双足分开,弯腰低头。检查者双手触摸受检者的头部,双手拇指边分开头发,边触摸,边视之,有无畸形、外伤疤痕、斑秃、发癣、凹陷骨折以及甲状腺的情况。  九、外眼一般检查方法  1.眼睑检查。注意有无眼睑下垂、内翻、外翻、倒睫;睑缘有无潮红、肥厚、分泌物及痂皮等。  2.泪器检查。检查泪道时应注意泪点的位置、大小是否正常,泪点外翻、狭小或闭塞,有无瘘管;压迫泪囊部时,注意有无粘液或脓性分泌物排出。  3.结膜检查。注意睑球结膜及穹窿部结膜有无充血、水肿、干燥、滤泡、结节、睑裂斑、翼状胬肉、结石、乳头增生、瘢痕、睑球粘连等。  4.角膜检查。一般在明室用斜照法对角膜做初步检查。注意有无擦伤、混浊、溃疡、斑翳、退行性改变等。  5.巩膜检查。注意巩膜的颜色有无黄染、充血、结石等。  6.眼球检查。注意眼球的位置、双眼各方向运动、内集力等是否正常;有无眼球突出、凹陷、偏斜;并须用指测法检查眼压,有可疑者须到当地医院测定眼压。  十、视力检查  1.统一用空军规定的标准视力表( C形视标)。在5米距离处进行检查,不采用2.5  米加反光镜的方法。视力表的高度要求1.0行与被检眼在同一水平线上。  2.一般采用人工照明,在视力表前上方离墙40厘米处悬挂100瓦带罩灯泡一只,使视力表0.8至2.0行得到均匀照明。亦可采用自然光线照明,但太阳光不能直接照射在视力表上。  3.检查前先向受检者讲解视力特点,打手势方法,讲清注意事项。检查时受检者一般取立位姿势检查。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指认视标时,一般可自0.6行开始,视标要全部指认,每一视标检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秒。  4.记录方法 确认的一行加临近上一行的视标 全部认出0.8并能认出0.9行部分视标则记录为0.8+1、0.8+2……。  注意事项  1.检查前应在候检室等候,以防个别受查者背诵视标。  2.遮眼板勿压眼球,并防止强光耀眼。  3.指示棒尖端应放在视标下1厘米处,勿太近大远。  4.注意受检者体位姿势、手势和表情,随时注意盖眼情况。  5.防止暗示。当视标认错时,指示棒不要在原处停顿或重复指点。  十一、色觉检查  1.一般采用俞自萍色觉检查图。  2.在白天明亮的自然光线下检查。  3.检查距离一般为75厘米。  4.每版辨认时间一般不超过5秒种。  注意事项:  1.色盲本应保持整洁。弄脏和退色的版面不宜使用。  2.色觉检查应单个进行,防止其他受检者围观。受检者辨认时不能歪头斜视。防止给任何暗示。  十二、耳部检查  1.外耳检查:注意有无畸形、缺损、肿物等;  2.耳镜检查:注意观察鼓膜有无充血、内陷、增厚、穿孔、瘢痕等情况。  十三、听力检测方法  选择一个安静的房间,检查者用机械手表先后放在受检者左右耳边或用5米耳语法。  十四、鼻部检查  前鼻镜检查。注意观察鼻腔粘膜的色泽,有无充血、苍白、于痂、出血或糜烂;鼻甲的大小、有无肥厚、萎缩、表面是否平滑,鼻中隔有无穿孔,是否弯曲;其弯曲的程度、部位与鼻甲的关系,妨碍鼻腔通气或鼻窦引流的程度;鼻道的粘膜有无肿胀、狭窄,有无分泌物,其部位和性质如何;有无息肉;筛泡是否肥大等。  十五、嗅觉检查  用4个棕色、大小、形状相同的小瓶,分别装入等量的醋、酒精、汽油和水。  嘱受检者闭眼,一侧鼻孔由检查者堵住,检查者将嗅觉瓶置于受检者的另一侧鼻孔下,嘱其辨别其气味。两侧鼻腔分别检查。  注意事项  1.试液要经常更换,以免日久后气味减退或变质。  2.嗅觉瓶所放的位置要经常更动或更换检查顺序。  3.检查完毕,应及时盖好瓶盖,不要盖错,防止气味混杂。  4.嗅觉易于疲劳,故不可连续测试,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十六、口腔检查  观察口腔粘膜的色泽,有无充血和溃疡,软腭运动两侧是否对称,悬雍垂有无畸形、水肿;扁桃体的大小,咽后壁粘膜及牙齿有无充血、萎缩、溢浓、牙合畸形等。  十七、胸部检查  在胸部检查中,首先要注意胸廓的发育情况,有无异常胸型,有无外伤、手术疤痕,乳房是否对称,呼吸运动是否相等等。  1.心脏听诊。以常用的3个听诊区为主,听诊区如下:  (1)主动脉区:由胸骨左缘第三肋间向右横过胸骨柄,扩展到胸骨右缘第一、第二、三肋间及向右销骨下区、胸骨上回、右颈部,向下至心尖区。  (2)肺动脉区:由胸骨左缘第二肋间向上扩展至第一肋间、左销骨下区,向下至胸骨左缘第三肋间。  (3)左心室区:以心尖搏动为中心点,第四、五肋间水平向内2厘米,向外至腋前线。在单纯左心室扩大时,该区可向内侧扩展;而右心室扩大时,则向外侧扩大。  心脏收缩期杂音按临床六级分法(见36页)。  2.心脏叩诊。体检时,心脏叩诊一般采用仰卧位。嘱受检者充分裸露检查部位,体位要舒适,胸部肌肉放松,可以先叩诊左界,也可先叩右界,可以自心底部开始,也可以自心尖部开始,但都必须逐肋隙自外向内叩诊。  3.肺部听诊。  顺序与方法:两侧进行对称比较,由双侧相对位置、自上至下,先胸后背。一般嘱受检者微张口,作均匀地、较深的呼吸,有利于对呼吸音及罗音的听诊。  4.肺部叩诊。一般采用间接与直接叩诊法。受检者裸露检查部位,保持身体两侧平衡,使胸部肌肉松弛。一般先作胸前部叩诊,自肺尖开始,由上而下两侧对称部位比较叩诊,后作背部叩诊。背部叩诊时,嘱受检者采取坐位,头向前屈垂,身体稍向前弯曲,双上肢交叉抱肘位置进行。  十八、腹部检查  注意腹部有无外伤、手术疤痕;有无切口疝、腹白线疝、脐疝、腹股沟斜疝等;有无瘘管;有无腹壁的静脉曲张;有无皮肤病、肿块等。  (一)肝脏触诊  1.受检者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部肌肉松弛,行腹式呼吸。  2.检查者位于受检者的右侧,用右手触诊。沿腹直肌右侧缘逐渐由下而上随呼吸接近肋弓。注意手指和手掌都要紧贴受检者的腹壁。触诊时宜轻轻用力,以免把肝脏推向后方。  3.肝脏测量。嘱受检者吸气,以腹壁与助弓相平时肝的大小为准,以厘米计算。对难以达到上述方法要求的受检者,可于平静呼吸状态测量肝脏大小。测量肝右叶时,取右侧锁骨中线与肋骨弓有交叉点,作为测量的起始点,与肋骨弓成直角量至肝下缘为止。但对局限型肝肿大者,应测量肋缘下肝脏的最大距离。测量肝左叶时,取剑突下缘作为测量的起始点,成垂直量至肝下缘为止。  4.注意事项  (1)触及肝脏时,不仅要注意大小,还要注意边缘厚薄、硬度,有无压痛或叩击痛,表面是否平滑等。  (2)注意肝上界的位置。  (3)注意与腹直肌鞘、右侧肾脏、胆囊等相鉴别。  (4)受检者有腹胀时,暂不宜进行肝脏触诊,可于空腹时进行。  (5)肝脏触诊,可因腹肌紧张、饭前饭后、运动前后、呼吸深浅、体型等因素影响其大小,在评定时应全面考虑。  (二)脾脏触诊  1.受检者取仰卧位,两腿屈曲,使腹部肌肉松弛,行腹式呼吸。  2.检查者位于受检者的右侧,左手掌置于受检者左侧第七至第十肋骨处,右手平放于腹部,与左侧肋下缘成垂直方向,逐渐由下面上接近左侧肋弓。手指末端应稍弯曲,轻压腹壁。当受检者深吸气时,进行脾脏触诊。  3.仰卧位轻度肿大的脾脏常不易于触及,可嘱受检者取右侧卧位,用双手触诊法检查。  4.测量脾脏大小时,嘱受检者取仰卧位,吸气至腹壁与肋弓相平,此时所触及的脾脏最远点与肋缘垂直的距离为...飞行员特殊体检& & 转椅测试& & 旋转时还要跟着节奏左右摆头呕吐、大汗、脸色苍白会被淘汰。& & 飞行员驾驶着战斗机在空中做出俯冲、跃升、盘旋、翻滚等帅气的动作,这要求飞行员前庭机能必须好,不能像晕车一样出现严重的眩晕。而电转椅就是测试考生前庭机能的。& & 测试中,考生坐在电动转椅上,头部用一根绷带固定住,随着椅子的匀速旋转,要在90秒内旋转50圈左右,旋转的同时,考生还要跟着电动转椅上发出的“嘀嘀”的节奏声左右摇摆头部。转完后,考生要在检测室停留30分钟,医生会观察考生是否出现大汗淋漓、呕吐等症状。一些前庭机能不好的考生,转完后,就会出现满头大汗、呕吐的现象。出一点汗没关系,但要是呕吐或严重的大汗,或脸色苍白就会被淘汰。  神经科检查& & 拿塑料棒在身上划看是否会肿起来,这是检查是否有人工荨麻疹。& & 神经精神科检查中,医生还会拿一根塑料棒,在考生的前胸或后背划出“井”字等划痕,然后观察20分钟,看考生的皮肤会不会肿胀起来。这是划痕试验,主要是检查考生是否有因血管过敏而引起的皮肤红肿,也就是人工荨麻疹。一般人皮肤划过后都会出现红色的划痕,但一会就会消失,不会肿起来,而有这种过敏体质的人,划过后皮肤会肿起来,有的人会肿得老高。检查这项是因为飞行员飞行时,当飞机产生载荷,抗荷服会主动增压,紧贴在身上,如果有人工荨麻疹,在这些压力下,身上会出现水肿、瘙痒等不适症状,影响飞行。  心理测试& & 两种图形叠加后是什么新图形,这是考察感知能力、记忆能力等。& & 心理测试中,考生一起坐在检测室中,每人手中有一个选择器,前方的投影仪上会出现各种题目,比如给出两种图案,让考生选择两种图案叠加后的图案是什么?问考生图中有几个字母Q ?面对困难时,你是否都能够解决?考生必须快速做出选择。这些主要是考察考生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注意分配能力、空间定向能力及性格、价值取向等。心理测试中,考生还要坐进飞机模拟座舱中,模拟驾驶飞机的情况,以考查考生的手脚协调性、记忆力和方位判断力等。考生的面前会有一个电脑屏幕,屏幕上会模拟飞机遇到气流出现颠簸的状况,考生要手脚并用,通过控制操纵杆和方向舵等,使飞机保持平稳“飞行”。空军飞行员体检标准和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区别& & 总的来说,空军的飞行员体检比民航飞行员体检的要严格,而且空军的身高体重要求比民航的苛刻。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别,考生在选择报考时需要注意。& & &一是基本条件不同,这个以上已有说明这里不再重复,考生可比较。& & &二是选拔标准不同。由于军队选拔培养飞行学员主要从事战斗机的驾驶,因此它的选拔标准条件也是最严格的。体检按国防部《军队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心理品质检测按国军标《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条件》实施,政治审查贯彻执行公安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关于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民航招飞标准条件相对军队要宽松一些,但是要求也是很高的。& & &三是录取分数线不同。空军和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线实行单独划定,都比该省高考二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要偏低,两者比较,民航的录取分数线要略高于空军录取分数线。英语和数学单科成绩要求方面,空军一般控制在45分以上,民航要远高于这个分数线。& & &四是相关待遇不同。军队招飞属于军队院校招生,学员费用全免,由国家支付。民航录取的考生要分担部分培训费用,而绝大部分费用由相应航空公司“埋单”。& & &五是空军飞行学员毕业后直接分配到航空兵部队工作,根据要求和分工分别驾驶歼击机、强击机、轰炸机、运输机,挑战性特别强。而民航飞行学员毕业生回到签约公司,与公司形成雇佣关系,主要驾驶民航客机。& & &六是空军飞行学员毕业后不仅可以获得大学本科文凭,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而且还直接任命为副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并享受国家和军队对飞行员的一系列特殊政策待遇。民航飞行学员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文凭,授予工程学学士学位,待遇由各航空公司制定。& & &七是学习场所不同。空军招收的飞行学员将被送至位于长春的军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学习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民航招飞将被送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航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有关地方院校学习相关的飞机驾驶专业。& & &八是未来发展方向不同。空军飞行员是空军部队建设的塔尖,通过培养将是空军部队的栋梁之才。据了解,空军将军大部分是飞行员出身。民航飞行员将直接分配到航空公司,可以说就业不愁,并且待遇优厚,是国内收入最高的职业之一。& & &说了这么多,希望多大家有帮助,在此先住大家飞行员体检顺利通过,快速进入飞行员培训阶段,成功成为一名飞行员哟~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
【飞行员体检标准】
【飞行员体检标准】
【飞行员体检标准】
【飞行员体检标准】
国内外航校服务流程
(国内就读)
快速链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民航招飞体检标准2017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