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乙肝病毒携带者健康证可以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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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可申领食品健康证来源于:中青在线 http://www.cyol.net
  上海市乙肝病毒携带者昨天(12日)起可以申领食品健康证,而新版健康证将在本月下旬制作完毕并统一颁发。昨天记者了解到,已经有很多市民前去办理食品健康证,专家称乙肝一般不靠饮食传播不用过分担心。新版食品健康证删除了原先需要体检的乙肝表面抗原项目,改为甲肝、戊肝的检查。
  记者昨天看到,一些健康证办理定点医院贴出了告示,称“因市卫监所制证网络在即日起至10月23日升级换接口,故发证日期延迟到本月26日后领取。”一些市民表示理解并且赞同,“新版《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减少了乙肝检查项目,费用也减少了。”“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是会受到不公正的歧视和待遇,取消是应该的。”
  据悉,新版《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和旧证的区别主要在于把原先需要体检的乙肝表面抗原项目删除,改为甲肝、戊肝的检查。相关体检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肝功能正常,就可以获得食品健康证,但一旦检查出肝功能异常者,将会要求体检者加做甲肝、戊肝抗体检查,有问题就不发证。
  专家同时指出,乙肝是通过血液、母婴和性传播,不是消化道传染病,一般来说不会通过饮食传播,所以对病毒性肝炎,在具体体检时应该分清楚。而从卫生角度来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另外,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负责人表示,由于以前对从业人员包括乙肝禁忌等健康要求基本相同,本市的健康证同时涉及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和化妆品等四个领域从业人员,从昨天起,本市的食品从业人员单独使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而公共场所、饮用水、化妆品从业人员统一使用新版从业人员健康证,两证不能相互通用,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今年6月1日,我国新《食品安全法》实施,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原载上海青年报  转自新华网 
“性贿赂”现象应引发社会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但对一种社会现象的严厉整肃,并不意味着必须一味地单独入法,还必须兼顾其可操作性,充分考虑到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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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21时35分,伊春一客机坠毁,42人遇难、54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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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8月26日,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已死1447人,失踪300多人。乙肝病毒携带者首获食品从业健康证
先引述新浪和搜狐新闻的部分内容: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条例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同时,雷闯还注意到,浙江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也有表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前往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申领健康证。记者还采访了一家餐饮店的老板,他的说法……“只要他拿到健康证了,不管他是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招聘中,我肯定会一视同仁的。”但是他也提到,“我肯定不会让客人知道他有乙肝,否则对我们生意肯定是有影响的。”===========================================================我原以为这个什么食品安全法,可以保护我不再喝到三聚氰胺了呢,今天才知道它从此让我暴露在广大乙肝病毒的汪洋大海中!(《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我就纳闷了,都不翻书、不学文化吗?不知道肝炎属于地地道道的传染病吗?不管甲乙丙丁戊什么肝!何况是乙肝!那些叫嚷什么歧视的人,能不能有点儿科学精神?能不能正确面对乙肝、乙肝携带者这种事实?虽然你们人数相当相当地众多!!明明带着乙肝病毒,非得让地球人都说你和没带一样?!医院的传染病房和普通病房是不是也不该分啊,区分开就是歧视?????什么逻辑说乙肝通过血液、母婴、性传播(听起来和爱滋传播方式差不多),消化道不传播,理论上当然是这样了,有没有人问过理论上成立的东西需要什么样的前提条件?事实上呢?有多少人牙龈出血的(包括你不小心刷牙刷出血了、用牙签剔牙剔出血了……)、多少牙周疾病的?我也看过数字啊,说国人是十中有九啊!食道呢、胃溃疡、肠炎呢?TMD,到底有几个可以铜墙铁壁、刀枪不入的??现在的乙肝携带者,都是怎么成为携带者的?血液、母婴、性传播?你们扪心自问吧,明明有大多数就是饮食不注意传播的!!!
说美国人都不在乎乙肝的那些人,你们有没想过,为什么中国这么重视H1N1,老美一直都不在乎?就最近奥巴马口头开始呼吁了。美国人的命不是相当值钱么?那么为什么?美国和中国比,绝对可以用地广人稀来形容!!传染病传染病,人越密集才越可怕,所以印度H1N1死人啊!!!同样适用于乙肝问题。说什么美国不重视乙肝中国就可以不重视了,等中国人口总量下降到现在乙肝及携带者的人数那么多的时代再说吧
瞎叫嚷什么 比乙肝可怕的多了去 怕得乙肝你去打疫苗得了
健康带菌者,是指对带菌者自己的!是说他/她自己虽然带菌但不发病,表现为健康。不是指他/她对周围人的影响的。我希望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为了简化研究对象,建立一种理论或得出某种结论的时候都是有前提的。一定要注意到实际生活/人体的复杂性和理论前提的差异。
楼主,饮食传染乙肝的机会比你被飞机砸死的机会还低。要绝对的安全,就把乙肝病人携带者全部杀光,可是你有没有一点人性?
应该加强全民接种乙肝疫苗,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接种疫苗的费用与社会上的乙肝隔离,谁造成的损失大一目了然,后者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远远大于前者,何况还涉及到人的尊严。
作者:东亚病夫时代重来 回复日期: 16:14:46 
说美国人都不在乎乙肝的那些人,你们有没想过,为什么中国这么重视H1N1,老美一直都不在乎?就最近奥巴马口头开始呼吁了。美国人的命不是相当值钱么?那么为什么?美国和中国比,绝对可以用地广人稀来形容!!传染病传染病,人越密集才越可怕,所以印度H1N1死人啊!!!同样适用于乙肝问题。说什么美国不重视乙肝中国就可以不重视了,等中国人口总量下降到现在乙肝及携带者的人数那么多的时代再说吧--------------------------------------------------------日本,韩国也地广人稀吗?是不是要这一亿人死光了你才高兴?而且还有,乙肝是呼吸道传染病吗?和H1N1有可比性吗?而且事实也证明中国对H1N1反应过度了
雷闯是个历史性的人物啊!将会有更多的雷闯出现!!
想和楼主握个手
再问一个问题,广大乙肝及携带者,你们自己和家人敢不敢请艾滋病带菌者做你们的厨师、婴幼儿保姆?手术中的主治医师、麻醉师、护士?为什么这么问?血液、母婴、性传播?消化道不传播。艾滋病也是这样啊!同样艾滋病也有健康带菌者(就是携带病毒但尚未发病,表现为健康)啊,传染渠道从理论上与乙肝一样!!!你不敢!!你担心万一孩子跑着玩磕破了哪流血了、担心万一哪天你拔牙流血了回来还得吃饭、担心…………那凭什么你歧视艾滋病带菌者??TNND,你们敢不敢给艾滋病带菌者发放食品从业证??!!没准儿过两天再发婴幼儿保育证??!!为了证明不歧视。传染病的问题,明明是该讲科学的。当然我反对无端歧视,比如在非上述行业,与其他健康人同一单位工作,这本来就没什么。但不意味着坚决要进入所有行业工作。
上面的请你了解清楚乙肝到底是什么再来激动行不行?
上面的请你解释一下嘛。呵呵。
1.乙肝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没有转染性。乙肝携带者可以办健康证,乙肝病人是不可以办健康证的。(这是基本常识)2.乙肝病毒只能从血液里传播进去。其他途径也是通过血液载体。这种几率很小。3.成人即使血液里侵入了乙肝病毒,自身免疫系统一般也能清除。4.目前基本上人人都打了乙肝疫苗,打了疫苗的人99%以上即使接触了乙肝病毒也不会传染的。5.乙肝不可怕,特效药将在不久就可以研制出来。6.中国的乙肝病人基本都是用不清洁的针头感染的。(国家报到说主要是母婴,其实是怕承担责任。)————————————————————————————你要是免疫力弱,花几十块钱打一针就行了。你得其他传染病死的几率比得乙肝打几万倍,干嘛非得和弱势群体过不去呢。
超强健的身体需要超强的自制力
我们在呼吁消除歧视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乙肝的预防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乙肝,不再惧怕它!国内有几个比较大的论坛和地方网站都有专门的乙肝知识版块,很多地方医院的网站也放有专门的乙肝知识,比如肝胆相照论坛、解放军206医院肝病治疗中心网站。。。。。都很不错的,知识很丰富,遗憾的是人们往往是检查知道自己得了乙肝才去想法找相关知识,更有的得了乙肝不了解相关知识,怀孕了没有做好阻断,造成母婴垂直传播,这就是很多人生下来就是乙肝的原因。
本人携带者 客观一点说 战友们还是不要从事像餐饮这样敏感行业为好 我做机械的都不敢说 完全不被另眼相看 何况餐饮类呢 大家加油
◇◇新语丝(www.xys.org)()(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关于乙肝病毒常见的10个谣言作者:真相1,“世界卫生组织说乙肝只有三个传染途径”【事实】原话是说有三个“主要”传染途径,同时WHO也承认有35%的感染病例传染源传染途径未明,即不能用parenteral、sexual和perinatal解释。2a,“乙肝不是消化道传染疾病,因此不通过消化道传染”2b,“共餐不会传播乙肝”2c,“乙肝只通过血液传染”【事实】一起吃饭一般情况下不会传染乙肝。这样说主要是要区分乙肝和甲肝的传染途径。甲肝是消化道传染疾病,可以通过食物和水传染,也就是说,被甲肝病毒污染的食物和水,进入完好没有破损的消化道仍可引起传染。乙肝就不一样,被乙肝病毒污染的食物,进入完好没有破损的消化道是不会引起传染的,所以乙肝不是消化道传染疾病。不过,被乙肝病毒污染的食物,进入有粘膜破损的消化道是会引起传染的。而且要是携带者和易感者都有口腔溃疡的话,被血液污染的唾液进入破损的口腔消化道粘膜更会引起传染,这种可能性不低,因为中国人口腔健康状况普遍不佳,74%的中国人都患有龋齿、牙龈炎、牙周疾病或口腔溃疡(《人民日报》,2008)。3a,“唾液不会传染乙肝”3b,“要吃一升(或一桶)唾液才然感染乙肝”3c,“唾液病毒浓度低因此没有传染性”【事实】唾液中HBV DNA水平并不低,荷兰科学家发现(Journal of Clinical Virology,2004)从血清HBV DNA水平中位数和唾液HBV DNA水平中位数看,唾液HBV DNA水平只比血清HBV DNA水平差一个数量级,即血清HBV DNA水平中位数约为唾液HBV DNA水平中位数的10倍。关于唾液传染性A,唾液hbv dna的水平比血液hbv dna的水平低一个数量级(2004年,荷兰科学家《临床病毒学学报》)B,血液传染性:血液中病毒颗粒浓度达到1000---10000个/ml时,即可引起传染【流行病学(第5版 2003年) 卫生部高校教材】;传播乙肝病毒所需血量非常微少,0.0001ml血量即可引起传染【传染病学(第3版)主编 王季午】——计算一下,可知血液传染需要的病毒量非常之低。根据血液数据计算出来的唾液数据:唾液中病毒颗粒浓度达到1000---10000个/ml时,可引起传染(与血液数据一样);传播乙肝病毒所需唾液量为0.001-0.000001ml(是血液数据的十倍);结果:唾液传染需要病毒数和血液传染需要病毒数一样。4,“唾液要通过破损的口腔,需要很大的创口才行”【事实】HBV does not cross the skin or the mucous membrane barrier. Some break in this barrier, which can be minimal and insignificant, is required for transmission.(WHO 2002年的manual){HBV不能通过正常的皮肤或粘膜屏障。皮肤或粘膜屏障的破损——可能是极其微小和忽略不计的——是引起传播所需要的}——极其微小的创口也可能引起传播5,“只有甲肝才需要分餐,乙肝携带者不需要分餐”【事实】这是错的,如果是甲肝的话,就不是分餐不分餐的问题了,而是要吃煮熟的食物不吃生食的问题。
6,“乙肝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就没有传染性”【事实】传染性主要要看血清的HBV DNA是否阳性及载毒量,其它体液的传染性也要看每种体液的HBV DNA是否阳性及载毒量。肝功能正常的携带者完全可能血液或体液的HBV DNA载毒量很高从而传染性很高。7,“急性乙肝发作前的潜伏期没有传染性”【事实】在急性乙肝发作前的数周内和发作期间均有传染性。8,“乙肝病毒不能间接传播”【事实】乙肝病毒是可以通过间接接触传播的。乙肝病毒传染性是艾滋病的50-100倍。艾滋病毒在体外几乎没有生存的能力因而没有间接接触传播的可能性。但乙肝病毒在体外各种器物表面可以生存7天以上而不失传染性,是可以间接传染的。参看:HBV is stable on environmental surfaces for at least 7 days, and indirect inoculation of HBV can occur via inanimate objects like toothbrushes, baby bottles, toys, razors, eating utensils, hospital equipment and other objects, by contact with mucous membranes or open skin breaks.{HBV 能稳定的附着于周围物体表面长达7天,(当附着于这些无生命的物体,诸如,牙刷、奶瓶、玩具、剃须刀、餐具、医院设施及其它物品表面的)HBV与(易感者)破损的黏膜或皮肤相接触时,HBV 间接种植(传播)就发生。}HBV is able to remain on any surface it comes into contact with for about a week, e.g. table-tops, razor blades, blood stains, without losing infectivity.{HBV 能稳定的附着于任何物体表面约7天而不失其传染性,如桌面、剃须刀片、血迹等}摘自WHO2002年的Manual9,“中国有那么多携带者主要是因为70年代末80年代初共用注射针头”【事实】中国有那么多携带者主要是因为母婴垂直传播和对婴幼儿、儿童的水平传播,共用注射针头只是儿童水平传播的一个途径,不能解释中国这么高的携带比例。从其他东亚社会看,许多东亚社会(如台湾、香港、日本、韩国等)或现在有或曾经达到过与中国类似的携带比例,这也足以说明用水平传播的一条途径来说明中国的携带率是不对的。10,“如果乙肝传染性那么厉害,全世界都得乙肝了”【事实】不知道为什么要全世界得了乙肝才能证明乙肝传染性厉害?在中国这样的高流行国家,超过一半的人一生中曾经感染过乙肝(也有数据说中国超过6成的人一生中曾经感染过乙肝),这就是说,居住在中国这样的高流行国家一生中感染乙肝的总和概率不低于0.5,这是一个奇高无比的感染率。——注:传染性指标不过,感染后并不一定成为携带者,感染后是否成为携带者要视不同年龄群体甚至不同个人的免疫力而定。根据美国乙肝基金会,围产期婴幼儿感染后成为携带者的几率是90%;儿童感染后成为携带者的几率是50%;成年人感染后成为携带者的几率是10%。——注:免疫能力指标(XYS)◇◇新语丝(www.xys.org)()(www.xysforum.org)(xys2.dropi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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