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死虎口纹身,是怎样的悲哀

  原标题:虎口没有希望| 一人一虎两种死亡引起的喧嚣  姜昆一语成谶。新年第二天,宁波市雅戈尔动物园,湖北人张某掉入虎口。通过数段视频,我们知道,这个不幸的人曾试图逃亡,终究无济于事。即便逃票入园,他也是一个同你我一样的生命,即使破坏了规则,也应该尊重他的尊严。  日,下午2点半左右,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老虎咬人事件。图源/ 视觉中国  在被老虎咬死之前,他是尝试过逃离虎口的。  那只300多斤的东北虎,体长超过两米。它咬住他的后脖颈不松口。  另两只老虎围绕在左右。其中一只凑上去,满脸是血的他看到了,用微不足道的力量,踢了虎头13脚。  他3次用左手撑地,试图站起来。  他很想活下去。  一阵惊吓老虎的鞭炮声过后,老虎更紧地咬住他,激烈地甩动头部。他的身体在草地上摔打着,像是狂风中的稻草人。  举着手机的围观人群,爆发出“啊”、“呀”的尖叫。  他没有《虎口遐想》相声里姜昆的运气,姜昆被“四十多根连在一起的皮带拽了上来”。而被咬的他,很快就一动不动了。  直到老虎被击毙,他才被解救出来,不过已经太晚了。这是日下午3点45分。距离他在虎园被老虎咬住脖子,过去了一个半小时。  如果追溯到他作出逃票的决定,时间还要更久。在这数个小时的时间跨度里,他翻过两道3米高的围墙,钻过铁丝网,跳入虎区,一步步走入被老虎咬死的命运。  生前,他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一个普通的宁波打工者;死后,他成为了人们或同情或指责的对象——“真可怜”、“活该”。  而他被老虎咬住的时刻,则被一台台手机拍摄下来,录成片段,成为一些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翻墙  至少在大年初二下午的惨剧发生之前,宁波雅戈尔动物园里,还是一片欢闹的。  动物园外几乎找不到停车的车位。刚过完鸡年的家长们,带着孩子们来动物园看动物。  对这个号称国内“水域面积最大”的野生动物园来说,今年与往年略有不同。  “2016是引进动物最多的一年,动物园出资近千万,引进了12种40多只珍稀动物。”1月初,动物园管理方如此宣传,并以此为卖点,在今年春节期间集中推出这些新动物,以吸引更多游客。  死者一家也是被吸引到此的游客。  在国内的诸多动物园之中,相比于北京动物园15元一张票价,宁波雅戈尔动物园130元的票价要高得多。它曾经历过多次涨价,3年里票价涨了50元。  涨价遭到了当地人的反对,其中,逃票作为反对高票价的“手段”之一,悄然在民间推广流行。  “翻墙进动物园的传统很早就有了。”宁波人高晓说。高晓今年32岁,从宁波雅戈尔动物园的前身“宁波东钱湖野生动物园”起,就开始翻墙进动物园了。  “那是2001年前后,东钱湖野生动物园正门往北是一片果林,动物园外围有一圈铁丝网,在果林深处,很多铁丝网都被人扯开了口子,从口子里就能进去动物园。”高晓说。  高晓当时从口子爬进去,再翻过一个土沟,就能到达当时动物园的食草动物区。  2004年,宁波政府把该动物园委托雅戈尔集团独资运营,随后,动物园改名“雅戈尔”。  即使是改名为“雅戈尔”之后,翻墙的行为依然屡禁不绝。  卫星地图之下的雅戈尔动物园  奇怪的是,在老虎咬人的惨剧发生之前,“逃票”在一些人心中是一种颇为“英雄”的行为。宁波本地最大的社区BBS上,“玩在宁波”的版块里,不少人在成功逃票之后,还会发帖“庆祝”,甚至把拍下的照片展示在论坛里;还有人写出详细攻略,称“此攻略献给挑战恶势力的勇士。”  这些人的理论是,“圈一块地,围几个栅栏,就收这么高的票价,凭什么?”  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日的中午过后,他决定逃票了。跟他一起的有他的妻子,两个孩子,还有同行的李某夫妇。  这个男人给自己的家庭选择了两条不同的道路。妻子和孩子买票,走大路进入动物园。自己和李某,则走小路,翻墙逃票进动物园。  在不同的道路上,他最终没能和自己的妻儿会合。  野性  在雅戈尔集团花数亿元注资动物园之后,他们给动物园加入了更严密的防护措施。  游人可见的是,狮虎区周围有高达3米的水泥围墙,围墙顶部的铁护栏朝内倾斜,防止老虎翻越逃出。而在这段围墙北侧,还有另一段动物园的外墙。  而在虎园南侧,则是一条约10米宽的河流。对老虎来说,这几乎是全方位的隔绝,这也意味着,一旦有游人进入虎区,也极难逃离。  虎区南面是一条约10米宽的河流  对他来说,这是一段并不轻松的旅程。他需要翻越2道3米高的围墙,穿过中间的铁丝网,最后再翻过围墙上倾斜70度的铁栅栏,然后还得从相当于一层楼高的地方跳下去。  在动物园提供的监控截图上,身穿蓝衣的他,双手按住铁栅栏,眼睛望着游人的方向,正准备翻越。  逃票者在翻越3米高围墙  他并不知道,自己翻下去之后,将要面对的是什么。  在2015年的时候,雅戈尔动物园曾经苦恼于“园区老虎野性不足”,甚至专门制定计划,定期培养老虎们的野性。  雅戈尔动物园在训练老虎的野性  对动物园来说,老虎更具有野性,意味着更高的观赏价值。在最早的时候,园里的老虎们见到5米开外的羊之后,无动于衷,“仍然卧在一边晒太阳”。  这让当时雅戈尔动物园的饲养者们颇为不满,“这些猛兽有不少是在动物园里繁殖出来的,大多野性渐失。”  经过长期的“野性训练”,雅戈尔动物园里的老虎野性有了提高。  而翻墙进入虎园的他,要面对的就是这样一群老虎。  目击者刘女士发现他的时候,在下午2点25分前后。  “由于隔着一条河,老虎们距离我们最少有50米,我就看到老虎叼着个蓝色的人,那么远,我还以为是小孩子,我就喊,老虎吃小孩了!”  “后来看的人多了,还有人拿望远镜看的,说不是小孩,是个大人,当时把我吓坏了。”刘女士说,距离太远,周围人也感到很无力,帮不上什么忙,“只能不停的打报警电话、敲栏杆吓唬,要不就是去找动物园管理人员。  网络上流传的老虎撕咬最激烈的3分钟,就发生在此时。他竭力求生着,最终失败了。鲜血染红了他的脸,流进了老虎的嘴里。  “当时,园里另外3只老虎也靠近了过来,动物园的人也来了,他们朝里面扔鞭炮吓唬老虎。好多家长不忍心看,捂住自己小孩的眼睛跑走了。”刘女士说。  视频里,动物园工作人员的鞭炮的确把另外3只老虎吓跑,但是那只咬人的老虎受到惊吓后,却撕咬得更厉害了。  目睹了全程的刘女士很难过。  “要是咬之前用鞭炮,把四只老虎都吓跑,他就能逃到河里,说不定就获救了。”  死亡  下午3点15分左右,宁波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接到命令赶到了雅戈尔动物园。  刘女士和人群被疏散,动物园开始封园。  也是在此时,微博上,新华网发布该事件第一条微博,“浙江发生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有围观者称被咬者为一游客,近距离逗老虎时被老虎咬入园内。”  从这一刻起,人们的评论就观点鲜明分为了两派:一派是“挺虎派”,一派是“挺人派”。  正在两派互相争执不下的时候,下午3点40分,对于仍然在他附近徘徊,不愿离去的老虎,特警队员决定击毙老虎。  他们开始翻越3米高的虎园围墙——这一次是为了救人,“在鞭炮驱赶之后,3只老虎回到了笼子里,只剩下咬人的老虎还在外面走动。”  《都市时报》报道,两名带着92式制式手枪和79式微型冲锋枪的特警队员,翻墙来到虎园内的房顶,并排站在凳子上。  老虎的脑袋在瞄准器中,十米开外,一晃一晃。  这只是超过300斤的雄性东北虎。两名队员同时开枪,虎头的眉心位置被击中了,“老虎一下子趴下了。头朝东,尾巴朝西,还在‘噗哧噗哧’喘气”。  队员走上前,又朝老虎补了几枪。  他终于被救下了,被紧急送进医院。此时是下午4点18分,距离他被老虎袭击,已经过去了约2个小时。  老虎死了。他也死了。  但这并不是结束。两种不同的死亡,更加激化了“挺虎派”和“挺人派”的对立。和菜头在公众号上发文《纪念一头老虎》。  和菜头写,“即便一个人做出了愚蠢的事情,也由其他人买单,无需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只存在所有人无边无际的义务,个人没有丝毫承担责任的觉悟。”  他感叹,“我们总是能看到有人越过重重防护,进入到囚禁猛兽的的牢笼,在遭到攻击之后,野生动物要为别人的愚蠢付出自己的生命作为偿还。”  也有人针锋相对,写《“同情老虎”,掩饰不住的冷血逻辑》。“因游客自身有错,非但吝于同情,反而选择站在老虎这边,这哪里是什么规则意识使然?只不过是优越感使然罢了。”  作者感到人心的丧失,“这就像行人横穿马路被车撞死,结果有人不但认为撞死活该,还心疼起车子被撞坏一样,其背后不是对规则的敬畏,而是对生命的漠视。”  不是尾声  直到这篇文章写完,两派的争论依然没有终结。这似乎成为某种程度上的死结,代表着截然对立的思维方式。  1月30日,大年初三。他的家属说,将按照恩施的风俗上山安葬死者,“这是老家的习俗。”  “梨视频”采访到了他的弟弟。弟弟说,他是家里的顶梁柱,2000年就来宁波打拼了,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家境困难。  弟弟觉得,“动物园管理有漏洞,不能给人翻进去的机会。”  对于死者来讲,这一切都与他无关。外界喧嚣,山头上,又将多添一座坟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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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有人不幸丧生虎口,网上不是一片悲伤,而是恶意和愤怒,大量网民对死者宣泄莫名其妙的仇恨。有破口大骂的,有幸灾乐祸的,有造谣抹黑的……真可谓是乌烟瘴气,狼哭鬼叫。让有同情心的正常人感觉自己所处并非人间。  这是为什么呢?不论怎么说,被老虎咬死都是悲惨和不幸,哪怕死者有错,他本人也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啊。而且这个事情和大多数人并没什么直接关系,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去喷遇难者呢?  真是让人百思不姐……  有人说,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喷死者,是因为国人见到太多人不遵守规则,因此很愤怒。这种说法完全不合逻辑。照这么说,中国人应该多数都是遵守规则的才对,因为有多少人喷不遵守规则,就说明有多少人喜欢遵守规则嘛。可事实上呢?而且这也无法解释为何会有这么多恶意和愤怒。更解释不了这些喷子怒从何来。  这样说的人,是只看到了死伤者没遵守园区规定的一面,但没看到另一面,  ——动物园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  动物园老虎伤人,若论及责任划分,是在当事游人和动物园之间发生的。  批评死伤者,显然是不自觉的把自己代入了动物园立场。  而对于动物园来说,恰恰不是遵守规则的问题,而是承担责任的问题。  很多人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对待丧生虎口者,并非说明他们很喜欢遵守规则,而是说明她们希望不承担责任。这解释了网民的愤怒,也说明了为什么网上喷不守规则的多,现实中不遵守规则的也多。因为大多数人其实潜意识里想表达的是不想对任何事情负责。  这也是为什么联合国官微倡导消灭贫困也会遭到大量中国网民的谩骂。  国人并非是喜欢规则,而是厌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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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喷死者,是因为国人见到太多人不遵守规则,因此很愤怒。守规则者少。  有多少人喷不遵守规则,就说明有多少人喜欢遵守规则,多数人喷,说明多数人遵守规则。
  其实你这篇文章说了半天,都不如一句话最直接。  ‘换做喷死者的人,是翻墙被老虎咬死的人的家属,你们是否起诉赔偿’?  答案很简单。如果是我,我绝对起诉动物园要求赔偿。即便我在网上鼓吹过动物园无责任,我也会起诉。  这就是人性本私下,不再有‘良知自省’,只是纯粹的理性(个人利益最大化)思维的结果。  嘲笑被咬死者,大多数是社会压力下的情绪发泄。  但是理性社会,就不会有什么自我反省,‘放弃赔偿’的结果了。  明白了吗?  那些喷死者的人,如果这是轮到自己身上,99%的概率,自己也会起诉动物园  那些喷动物园的人,如果轮到自己是动物园,99%的概率,不想赔偿,不想承认自己有责任。  那些喷老虎,鼓吹人命大于天的人,如果轮到自己面临老虎在周围,100%也不会翻墙去和老虎约会,别说逃票,甚至倒贴钱自己也不干。  信仰崩塌了,只剩下利弊权衡而已。  所以‘社会风气’这个东西是不可能‘向好’的。  在放任自由的状态下,人性本私回到熬制利弊思维,占据大脑完全统治地位。
  @从人者108
15:53:42  其实很简单,喷死者老虎的,都属于毛式思维。  毛竹席最擅长的博弈思维,就是一旦规则之内利益受损,就立刻翻脸,推翻规则本身,另立新规则。  ‘逃票翻墙进入动物园,违反规则,死了活该’,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意识规则’。  那些喷老虎,喷动物园的,属于砸烂这个‘旧规则’,用话语权(大字报,大辩论,大鸣大放),重新树立符合自己利益的新规则(新意识)  无赖和君子最大的区别,就是君子不能输......  -----------------------------  小从子又在哗众取宠了。  问题的重点不在于“逃票翻墙进入动物园,违反规则,死了活该”,而在于“不作死就不会死”——人要为自己的安全负责,而不是说自己作死,却叫别人承担责任。  一个良性社会,必须抵制这种无赖行为,保护无辜者的权益。
  就宁波这个极小概率事件论,那人那虎都是值得同情的!这种同情,无关乎任何规则。   或者可以思考更多规则:为什么这种人造动物园没有设置万无一失的防范条件?注意,这是个人造赢利性动物园!不是纯粹野生处。
  @pangxie-04 14:59:45  有人不幸丧生虎口,网上不是一片悲伤,而是恶意和愤怒,大量网民对死者宣泄莫名其妙的仇恨。有破口大骂的,有幸灾乐祸的,有造谣抹黑的……真可谓是乌烟瘴气,狼哭鬼叫。让有同情心的正常人感觉自己所处并非人间。  -----------------------------  有人虎口丧生,假定网上一片悲伤——这可能会被认为是像朝鲜局域网那样的网民,他们接触的信息极为有限。但即使是朝鲜局域网,大概也只有在三胖虎口丧生的情况下,才会触发网上一片悲伤。:)
  @pangxie1975
14:59:45  有人不幸丧生虎口,网上不是一片悲伤,而是恶意和愤怒,大量网民对死者宣泄莫名其妙的仇恨。有破口大骂的,有幸灾乐祸的,有造谣抹黑的……真可谓是乌烟瘴气,狼哭鬼叫。让有同情心的正常人感觉自己所处并非人间。  -----------------------------  @郑午然
16:10:21  有人虎口丧生,假定网上一片悲伤——这可能会被认为是像朝鲜局域网那样的网民,他们接触的信息极为有限。但即使是朝鲜局域网,大概也只有在三胖虎口丧生的情况下,才会触发网上一片悲伤。:)  -----------------------------  有些人有同情心,觉得失去家庭经济支柱的孤儿寡母可怜,他为什么不自己去帮助孤儿寡母?这种圣母婊、键盘侠以批判国人普遍没有同情心、不是正常人,并让并无过错的动物园来承担责任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是非常有同情心的正常人,显然是一种极端的自我赞美,是一种极端的自恋。  同情心是最廉价的一种情感,尤其是同情心过剩的圣母婊,往往是用道德绑架其他人的方式来表现他们过剩的同情心。他们自己却是一毛不拔的。这种令人作呕的同情心廉价无比。
  这“恰恰”用得如此毫无逻辑,表明螃蟹开始向从人者看齐了,继续努力,争取给关天带来更多口水人气
  这里网友就没有当事双方任何人,“不喜欢负责”从何谈起?楼主你喜欢负责,你说说你打算怎么负责?
  真正坚守节操的,坚守自己原则的君子,文格里倒霉,改开里还倒霉。  ========================================================  这句话可以赞一个,说的是人话,呵呵。
  《老虎咬人事件最详尽的报道》  那是一个湖北外来同胞,过完年41岁了,大年初二,他带着两个孩子老婆和朋友夫妻一起到雅戈尔动物园玩的确是逃票进入园内的,但是他给女人孩子都买了,就他跟他朋友逃票的,进入园内,离他们最近的就是老虎散放区他朋友估计胆子小,不敢进去,但是当事人,就是被咬死的张某,他进去了,因为他看见一个全副武装的饲养员在喂老虎,老虎很温顺,乖乖的吃东西。  他是爬墙进入的,那个墙大概四米高,反正老虎不借助别的东西不可能跳的出去,从这个时候开始,死者正式进入我们游客的眼中,有些胆小的女游客开始尖叫,但是大多数人还是看着他想干嘛老虎区是一个半岛,周围一圈都是河,跟农村里的河差不多宽吧,不知道老虎能不能跳过去但是看上去很宽,很有安全感。因为是半岛,所以河的头那里大概有小半米跟老虎区连接的地方,人可以靠着墙走过去。  上面说过,他看见饲养员在喂老虎,估计他想逗逗老虎,就正式进入了老虎区这个时候有动物园工作人员看见开始呵斥他警告他马上出来,因为人命关天工作人员是直接呵斥的,周围的游客越来越多,显然很多人看见了老虎区里面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是饲养员,另一个,明显是游客,也就是死者,因为周围围观的人的惊呼声,工作人员的呵斥,多多少少惊扰了老虎,周围瞬间多了几百个手机的闪光灯。老虎开始有点反应了,开始有两只老虎,但是就一只老虎在吃东西,这只老虎虎啸了一声,死者明显吓了一跳,想逃跑,老虎有站起来的趋势,饲养员放弃饲养,有明显的危险防范措施,把肉往老虎头上晃了几下,就开始慢慢往后退,老虎被安抚住了,开始慢慢趴下来吃东西。工作人员示意让他赶快出来,周围人群也没有刚开始那么紧张所有人都以为没了危险,都松了一口气。  因为死者已经到了河的对面,老虎这个时候就算想吃他,也得跨过河才扑的到他。但是这个时候,所有人都看不懂的一幕出现了,死者停在了原地,手在身上摸了起来,头往回看了看,似乎在找什么东西。后来证实了确实在找手机,为了一个红米,他丢了性命。  他看见了他的手机丢在了里面,直接返回了虎区,考虑都没有考虑,直接冲了进去。这个时候人群都开始惊叫,惊叫直接惊扰了老虎,老虎又开始躁动,两只老虎开始往他走去,他有点不敢往前走了,老虎停下来看着他,不动了。他一看老虎不动了,可能觉得动物园的老虎没有血性吧,可能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他快步跑向了手机,红米的背面是白色的,我们都看见了他的手机。他捡到了手机快速回头跑,这个时候老虎开始追他,人群又开始尖叫,这一声尖叫开始,就一直没有消失了。那男的没跑两步,不知因为腿软还是绊了一下,摔倒了。老虎直接跑过来咬住了他的头,就是这个时候,很多人开始用手机录像,开始了边视频边解说,毫无人性的人类。  之后的过程你们都可以在网上找到视频,被老虎咬过程非常痛苦,死者后来挣扎了几下,用手使劲敲地上,后来他的家人来了,有工作人员安慰他们,不过根本没用,撕心裂肺的哭喊,令人心酸。特勤跟警察也来了,放鞭炮,喷水什么的,对老虎有用吗……我们眼睁睁看着他满身鲜血。没一会,人就不会动了。我老妈看不下去了,哭了。过一会警察开始隔离,我们都被遣散了。  此后的事情你们都知道。逝者安息,人已经死了,也请大家不要再抨击谁,现场发生这种事情真的很震撼。也为老虎可惜,它又不懂事,就这么被十几枪打死了。
  @未有乡富翁_
16:09:27  就宁波这个极小概率事件论,那人那虎都是值得同情的!这种同情,无关乎任何规则。  或者可以思考更多规则:为什么这种人造动物园没有设置万无一失的防范条件?注意,这是个人造赢利性动物园!不是纯粹野生处。  -----------------------------  靠参观动物监狱来牟利,早早晚晚要取缔,不人道。发展趋势一定是动物生活在自然界,然后人把自己关起来去接近。类似于BBC纪录片《地球脉动》中那些摄影师一样。  人用科技力量去适应自然,比动物凭进化力量来适应人类城市要容易得多,也可行得多。
  @绝对不主流
16:36:16  这里网友就没有当事双方任何人,“不喜欢负责”从何谈起?楼主你喜欢负责,你说说你打算怎么负责?  -----------------------------  不是说对老虎伤人事件负责,而是说在其自己的生活中,对自己该负责的事情,不喜欢负责。我这算是一种范范的公共舆论心理分析和判断。
  靠参观动物监狱来牟利,早早晚晚要取缔,不人道。发展趋势一定是动物生活在自然界,然后人把自己关起来去接近。类似于BBC纪录片《地球脉动》中那些摄影师一样。  人用科技力量去适应自然,比动物凭进化力量来适应人类城市要容易得多,也可行得多。  ---------  离题万里的胡扯
  媒体:老虎伤人 不能"恃弱"让动物园承担无限责任   10:35 法制日报  去年夏天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引发的舆论风波尚未平息,今年大年初二,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又发生了同样的惨剧。与前者舆论一边倒地指责受害者不同,这回的舆论令人不解地分出了“挺虎派”和“挺人派”。好像追究动物园管理责任的声音正在被放大。  客观地说,宁波这位死者比北京那位伤者所犯的错误还要严重,如果说北京那位伤者还可以用“重大误解”作为托辞的话,宁波这位死者实在找不出正当的理由,而且他的故事中也没有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他挺身而出,让他多一点悲情与尊严。可是一些人,特别是一些“精英”却偏偏选中了这样一个人来为之辩护,看来精英就是精英,他们已经厌倦了普罗大众的常识性思维,而一定要显示自己卓而不群的“独立思考”能力。  这两起事件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受害者都不愿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个人责任,一定要动物园来为自己的错误埋单。而这一点,也折射出了民众法治意识的不足与误区。近年来,随着法治的深入人心,民众权利意识高涨,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权利与自由是个好东西。但是权利意识的提升并不代表法治意识的提升,法治的真谛在于权利义务相统一。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责任分别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履行义务,在行使自由的同时要承担责任,一个人越自由,他的自我责任就会越重。世界上没有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只有自由没有责任的事。所以,我们越强调权利,就越要准备承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法治社会既是个人权利得到充分保护的社会,同时也是个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与义务的社会。  就老虎伤人这个事件来讲,动物园的责任来自于动物园的过错,过错是动物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动物园在这个事件中到底有没有过错,还需要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这里不能先入为主,但死者家属认为“动物园就不应该让无票者进入”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仅从常理上推断,没有一个公园会主动放逃票者进入园区,尤其是民营动物园,门票收入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更不会忽视门票管理。而公园的管理是为大多数正常游客设计的,不可能专门为那些挖空心思的逃票者设计防逃票措施,公园只要尽到了正常的管理义务就可以了。  当然,可能还有人会说,民法上不是还有一条叫无过错责任吗?的确,民法上确实有这样一种“严格责任”的规定,但是只要我们稍微了解一下就会知道,所谓无过错责任不是在所有问题上都适用的,我国民法和侵权责任法在动物园管理上都有规定,不适用无过错责任。而且更重要的是,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受害者或者说是被侵权人,也没有过错,否则依然不能适用。  动物园作为经营方,与受害者个人相比的确是强者,但是我们也不能强求动物园承担无限责任,否则就有悖公平原则,毕竟两者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我弱我有理”那种话在心里偷偷想想也就罢了,无法拿到台面上来说。  大概在十几年前,我国的司法是有一些乱象的。曾经出现过见义勇为者追小偷,小偷被车撞伤,却判决见义勇为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例。这种奇葩案例多了,不仅搅乱了人们的正常判断,也导致社会对司法失去了信心。所以这些年来司法全力纠偏,强调司法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司法审判不能有悖于常识,朴素的正义观告诉我们,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不应该也不可能得到合法的赔偿。逃票进入动物园的行为是犯错,不是犯罪,其社会危害性也小得多,但是在逻辑上两者是相通的,即错误的开始不能导出正确的结果,法律保护的是正当合法的权利,而不是违法行为。  法治从来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社会道德与规则是法治的基石,抽离了社会道德与规则,法治不可能独立存在。所以,虽然从感情上我们对受害人的不幸遭遇感到同情和惋惜,但是从法律上我们不能强迫动物园承担无限责任,为受害人的错误埋单,否则法治就会从平等保护变成“恃弱凌强”,而这同样不是法治的本意。
  我国民法和侵权责任法在动物园管理上都有规定,不适用无过错责任。而且更重要的是,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受害者或者说是被侵权人,也没有过错,否则依然不能适用。
  这白痴是不是被放首页那帖被骂得越来越傻了,讲了你逻辑上有问题,如果大前提是老虎从放养地跑出来咬了人,你完全可以去同情,这蠢货,在关天写个破帖就以为自己是思想家了。
  无视规则害人害己也害死了无辜的老虎!  为可怜的老虎默哀!
  这两起事件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受害者都不愿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个人责任,一定要动物园来为自己的错误埋单。  ==========================================================  如果社会中,公民的人身安全要求自己负责,要做到两点:  1,取缔人民警察,人民军队等没必要存在的公民人身安全保障组织  2,允许这个人携带任何他认为能保障个人安全的武器。  如果做不到,就不要扯什么“公民人身安全自己负责”这类狗屁……
  @郑午然 :
评论  从言论自由的角度看,仅仅是认为螃蟹有权提出不同意见;辩证法则认为,一定要有一个螃蟹式的不同意见,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现象。这是很有深度的。  -----------------------------  老郑所说的这个深度,其实就是社会现实的本真面貌。或用一个比较陈词滥调的说法,人性不可避免地、也应该存在着阴暗面。  对死者的落井下石和圣母婊的过剩同情心,这些灰暗和伪善的人性,都是现实社会中不完美的人性的一部分,对人性过分完美地要求是一种乌托邦倾向。  从反乌托邦的角度来说,这些看似不良的心理,在一定情况下却起到一种正面的作用。正如《发条橙》的作者所说:  “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恶的人,就成了发条橙——也就是说,他的外表是有机物,似乎具有可爱的色彩和汁水,实际上仅仅是发条玩具,由着上帝、魔鬼或无所不能的国家  (它日益取代了前两者)来摆弄。彻底善与彻底恶一样没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选择权。恶必须与善共存,以便道德选择权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第六十九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我们可以设想下,假如这个翻墙者带了把猎枪,那么当老虎扑向他的时候,他还是有机会自保的。
  @郑午然 从反乌托邦的角度来说,人性不是绝对善的也不应该是绝对善的,这与其说是辩证法思想,倒不如说是反辩证法的。  因为辩证法是以绝对为终点的,康德、黑格尔或马克思恰恰许诺了人性完善的乌托邦。
  一个社会不允许公民自带武器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那么这个公民的人身安全必须由这个社会(相关专业组织或机构)来保障,这是毫无疑问。人身安全,扯什么自己负责?
  一个拿玩具枪都要判刑,交通工具上都不允许携带冷兵器的国家,老百姓在一个对公共安全负有一定责任场所翻墙,被老虎咬死,你让他完全自己负责,这公平么?
  失主追小偷,  小偷摔死了,  你已经大快人心,  然而……  这样的一幕在漳州市漳浦县上演了,到底情况如何?往下看  一、偷鸡不成被发现,雨天路滑摔翻天  3月21日4时许,蓝某童(系报道中所述黄某华,51岁)在家中睡觉时察觉门外有人偷窃,出门发现本案死者陈某(系报道中所述小偷,57岁,2015年12月两次因盗窃家禽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手上抓有鸭子。  蓝某童喊“抓贼”并追赶陈某至蓝某仁家门口时,抓住陈某衣袖,因雨天路滑,致两人同时摔倒在水泥地面上。蓝某童家属报警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法医鉴定,陈某系重度颅脑损伤致脑功能障碍死亡。现场勘查发现蓝某童家附近,有陈某遗弃的一辆自行车、一个黄色蛇皮袋(内装4只鸡)。  二、案件进展过程  3月21日,漳浦县公安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蓝某童立案侦查,次日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并于3月29日以蓝某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批准逮捕。  4月5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4月6日,蓝某童被取保候审。  10月27日,漳浦县公安局以蓝某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直接移送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11月13日,福建检察机关向新华社记者表示,这起案件目前还在审查起诉阶段,尚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福建检察机关表示,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案件进展。  11月14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关于办理蓝某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的情况通报:尚在审查中,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想不到关大蝈蝈这种蠢货还看过发条橙呢,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既然如此,为何如此苛刻要求一个只不过是翻翻动物园墙的人呢?  ------  说得就好像是关大蝈蝈咬死了翻墙者似的
  逃票翻墙看老虎还要带把枪,仍仍的,何来这强大的心里?呵呵,不是俺不笑,一笑粉就掉,不可预知事件是随时可发生的,在全中国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发生的机率,所以,为了防止出现如同苏州动物园或者是什么暴力事件的发生,按此楼主的逻辑,应该全民配枪外出!当然,配枪者之间互相攻击,另开帖处理。
  不可理喻,拜拜!
  @北国真之春
18:39:44  逃票翻墙看老虎还要带把枪,仍仍的,何来这强大的心里?呵呵,不是俺不笑,一笑粉就掉,不可预知事件是随时可发生的,在全中国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发生的机率,所以,为了防止出现如同苏州动物园或者是什么暴力事件的发生,按此楼主的逻辑,应该全民配枪外出!当然,配枪者之间互相攻击,另开帖处理。  -----------------------------  除了断章取义也不会別的了吧,那不是有前提么……  你让公民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凭啥看老虎不能带枪呢,面对如此危险的动物?  而且动物园警告游人就算是对老虎的安全措施到位。
  @绝对不主流
18:39:26  想不到关大蝈蝈这种蠢货还看过发条橙呢,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既然如此,为何如此苛刻要求一个只不过是翻翻动物园墙的人呢?  ------  说得就好像是关大蝈蝈咬死了翻墙者似的  -----------------------------  关小蝈蝈是帮凶
  @北国真之春
17:27:21  这白痴是不是被放首页那帖被骂得越来越傻了,讲了你逻辑上有问题,如果大前提是老虎从放养地跑出来咬了人,你完全可以去同情,这蠢货,在关天写个破帖就以为自己是思想家了。  -----------------------------  问题是我怎么可能在乎你讲什么……  他人同情什么还得经过你批准?  你还真拿自己当回事。
  骂归骂,做归做,中国社会就这样,有什么好奇怪啊?  平民骂当官,自己当了官骂平民。  这是现象,要认识,再批判。  
  有人在帖子里评论虎园翻墙者: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活该。  “丽江打人事件”下的评论也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活该。  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所谓的“规则”是个什么货色?
23:27:54  骂归骂,做归做,中国社会就这样,有什么好奇怪啊?  平民骂当官,自己当了官骂平民。  这是现象,要认识,再批判。  -----------------------------  当然奇怪了,我骂的东西,自己就不会做。正常人类不都是这样么?
  光看标题还以为是小从写的
  @草鱼子
11:02:00  光看标题还以为是小从写的  —————————————————  嗯,他变成了他天天骂的从人者了:)  
  把这个小者子兼并掉………
  同情什么,完全是个人的思想自由。并没有一个权威能规定必须同情被动物咬死的人类。
  很少有人有老虎咬的经历,认识出现差异偏差是存在的。
  @pangxie-04 16:40:55  真正坚守节操的,坚守自己原则的君子,文格里倒霉,改开里还倒霉。  ========================================================  这句话可以赞一个,说的是人话,呵呵。  ----------------------------守规则者失利(要买票),不守规则者得利(翻墙者不买票),无关者倒霉(老虎,院方),楼主怎么解
  为遇难人推卸责任,扫除潜规则。是社会发展的方向
  @pangxie1975
16:40:55  真正坚守节操的,坚守自己原则的君子,文格里倒霉,改开里还倒霉。  ========================================================  这句话可以赞一个,说的是人话,呵呵。  ----------------------------  @u_17-02-05 14:17:47  守规则者失利(要买票),不守规则者得利(翻墙者不买票),无关者倒霉(老虎,院方),楼主怎么解  -----------------------------  规则要规则约束者同意,不然不能叫规则。人家翻墙的,显然就是不同意这个“进动物园要买票”的规则。也就是不承认这个规则。他不同意这个规则,哪里来的遵守之义务?
  就楼主的智力水平还谈法律呢,先把公共场所的定义搞明白。  商场是公共场所,商场办公区的财务室是公共场所吗?派出所的接待窗口是公共场所,派出所的枪械室是公共场所吗?动物园是公共场所,老虎笼子里面是公共场所吗?老虎从虎园跑到出来,到游览区伤人了,那才是适用侵权责任法。
  螃蟹不必为辨而辩,不必借题发挥才是,违反正常的规律,是很难站住脚的!
  为辩而辩?
  @我醉故我思
20:38:26  就楼主的智力水平还谈法律呢,先把公共场所的定义搞明白。  商场是公共场所,商场办公区的财务室是公共场所吗?派出所的接待窗口是公共场所,派出所的枪械室是公共场所吗?动物园是公共场所,老虎笼子里面是公共场所吗?老虎从虎园跑到出来,到游览区伤人了,那才是适用侵权责任法。  -----------------------------  我可没说虎园内是公共场所,而是说动物园是公共场所。你和那个绝对不住流一样,先学会识字,然后再谈智商。  讲动物园算是公共场所,是为了说明动物园有公共保障义务。  为了反驳那些说没买票不负责的。
  @谁谓尔无羊
23:07:18  为辩而辩?  -----------------------------  我是喜欢掐架,但从来也没为辩而辩过呀,只要对方说的的确有道理,我会同意的。
  说的一点道理都没有,还装大尾巴狼,那就不行。谁说的也不行。
  @我醉故我思
20:38:26  就楼主的智力水平还谈法律呢,先把公共场所的定义搞明白。  商场是公共场所,商场办公区的财务室是公共场所吗?派出所的接待窗口是公共场所,派出所的枪械室是公共场所吗?动物园是公共场所,老虎笼子里面是公共场所吗?老虎从虎园跑到出来,到游览区伤人了,那才是适用侵权责任法。  -----------------------------  @pangxie-06 07:50:59  我可没说虎园内是公共场所,而是说动物园是公共场所。你和那个绝对不住流一样,先学会识字,然后再谈智商。  讲动物园算是公共场所,是为了说明动物园有公共保障义务。  为了反驳那些说没买票不负责的。  -----------------------------  你识字但是懂汉语的意思吗?  你就直接回答,老虎咬人的地方是公共场所还是非公共场所?
  无过错要承担啥责任
  支持楼主!特殊行业的野生动物园,拿着安全牌照的企业,出了人命,怎么就是无责的呢?前面挖条河,后山人翻墙可以翻进来,还有网上攻略教人怎么进的,管理者不知道也有失察的责任!难道不是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什么叫做管理?有逃票的没管住这没有责任?人死虎亡凭凭什么都赖在死者身上?
  自己不守规则结果出事完蛋,还怨天怨地怨别人?逻辑真是醉了。
  一,以讲规则为借口,掩盖企业管理上的安全问题才是事实!人入虎口为什么是2小时救援?没有立即毙虎,因为没有枪?因为枪支控管?那么危险突发安保应该立刻升级调来特警!特警不会拖延了2个小时吧?特警出动可是有时间记录的。  二,直到死者跟虎搏斗了近半小时(视频为证),被虎咬的不行了,才开枪毙虎,这2小时的救援是有什么效率?管理不善,救援不力?赔偿死者不应该吗?  三,现在站出来说不应该!就是站在企业主的立场,逃避善后的责任!欺负穷苦的死者家属!欺凌人家孤儿寡母!良心泯灭,推卸脱责!  四,刚出事的第二天大年初三网络舆论一片倒骂死者,这里头到底有多少人在给野生动物园干活的,办事的?敢在太阳底下现个身吗?这些人都是太阳下的罪恶!
  既然你觉得这货自己找死理所应当,那么建议动物园在所有围墙上安装低压电网,虎山周边安装强弓硬弩和埋设捕兽夹,未经许可非法闯入者被电麻爪、被射成豪猪、被夹扁脑壳活该,概不负责。
  有人说规则……在人活着的时候讲规则是厚道!人已付出了生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那是他的所有。那么在人死之后,在网络上谩骂死者的还是厚道人吗?那叫缺德!!!完全不顾及死者家属的承受能力,所进行的精神虐待!骂死者的人自己都很高尚吗?还是应该自正衣冠免出恶口呢?
  如今企业主和死者家属,一富一贫,一强一弱,请那些张嘴往人家伤口上喷盐虐待的罪恶们好好想想:欺负穷人,弱小者就是你们今生的使命吗?
  @我醉故我思
20:38:26  就楼主的智力水平还谈法律呢,先把公共场所的定义搞明白。  商场是公共场所,商场办公区的财务室是公共场所吗?派出所的接待窗口是公共场所,派出所的枪械室是公共场所吗?动物园是公共场所,老虎笼子里面是公共场所吗?老虎从虎园跑到出来,到游览区伤人了,那才是适用侵权责任法。  -----------------------------  @pangxie1975
07:50:59  我可没说虎园内是公共场所,而是说动物园是公共场所。你和那个绝对不住流一样,先学会识字,然后再谈智商。  讲动物园算是公共场所,是为了说明动物园有公共保障义务。  为了反驳那些说没买票不负责的。  -----------------------------  @我醉故我思
09:37:03  你识字但是懂汉语的意思吗?  你就直接回答,老虎咬人的地方是公共场所还是非公共场所?  -----------------------------  你还是先回答,老虎咬人的地方算不算动物园的范围之内吧………
  为什么说动物园有过错,我在隔壁贴已经做了法理分析,这里就不重复。但是还有一点需要说明,退一步讲,即使动物园在现有法律条文上摆脱责任,在法理上仍然要承担惯例性赔偿责任。这里涉及两个概念:“惯例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无论动物园多么有理,也只能摆脱“惩罚性赔偿责任”,这是底线,而最终“惯例性赔偿责任”是不能推脱的。关于这个惯例性赔偿责任,法理如下:我养了一头老虎咬死人了,第一种情况,我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么赔偿是应该的。第二种情况,我证明自己无过错,成功把责任推给被咬死的人,于是我的虎园名声大噪,我收到了比广告更加广告的效益,别人用生命增加了我的名利,所以我应该赔偿。综合以上两种情况,无论哪一种我都要赔偿。这就叫做“惯例性赔偿责任”  问题在于本案中,动物园真的只需要承担惯例性赔偿而已吗?是否还应当承担一些惩罚性赔偿责任呢?区别在于,惯例性赔偿不需要举证,而惩罚性赔偿需要举证
  别说了,实践出真理。走吧,我没钱了,跟我抢银行去,抓到也没事,谁让银行开着门给我机会抢的
  楼上已经说明,惯例性赔偿责任不可推脱,而惩罚性赔偿责任却可以避免。  我们不妨讨论动物园怎样才能摆脱惩罚性赔偿。首先,动物园需要证明遇难者用弹弓打爆了摄像头,弄瞎监控室,并制服墙下巡逻的保安,然后翻墙而入。  然后,工作人员拿出一串两米长的鞭炮扔到老虎脚下,鞭炮缠住老虎的左脚,老虎被烟熏得留下眼泪。  与此同时,监控室立即拨打110求援,保安应急分队则按照演练,将装甲车开进虎园,直到距离目标五米远,突然,装甲车顶盖门打开,一名身着龟甲的保安手持高压水枪站了起来,刷!  在高压水枪的掩护下,医务人员协同保安把伤者抬回车内。关门。撤。  根据以上笔录及相关证词,动物园可避免惩罚性赔偿。
  @yzfglthy2
16:41:00  《老虎咬人事件最详尽的报道》   那是一个湖北外来同胞,过完年41岁了,大年初二,他带着两个孩子老婆和朋友夫妻一起到雅戈尔动物园玩的确是逃票进入园内的,但是他给女人孩子都买了,就他跟他朋友逃票的,进入园内,离他们最近的就是老虎散放区他朋友估计胆子小,不敢进去,但是当事人,就是被咬死的张某,他进去了,因为他看见一个全副武装的饲养员在喂老虎,老虎很温顺,乖乖的吃东西。   他是爬墙进入的,那个墙大...  —————————————————  希望大家不要再喷了,看了视频真的太血腥了,要是我在现场肯定会受不了的,更别提死者的妻子儿子  
  1.中国人太多 2.这个跟房价没发同理
  咱们国民素质太低。所以才有这么多人在这个事情上理解不了楼主的意思。
  就好像行人闯红灯被车撞了,难道不应该行人全责吗,那他如果真死了,车辆能不赔他吗,就是谁遇上这死人的事谁倒霉。现在就是动物园倒霉了
  评论 空白鍵之马甲 :在中国?中国怎么了?
  我也有疑问请无所不能的天涯网友解惑,国家出台扶贫,低保不知依据什么规距,医保保了生大病的人几万十几万的报销,而那些感冒头痛,干活累成腰直不起来反而不能报销,难道是享不了低保,扶贪,医保的这些人违了规了,应该受的罚,还有老农为新中国辛勤种田,老了无生活保障,而在体制內退休的老干部,教师,企事业员工都有能养活自己的退休金,不是说种田也是为革命吗?不是人都是平等的,只不过是分工不同吗?有谁从法律的高度解释一下。  
  楼主只要死了,一定能找出来负责的人。地球好冤枉
  这个世上最悲哀的就是本身自己就是个屁民还处处维护权贵,更脑残的是还以为自己是在维护规则。
  宁波老虎咬人毙命案的判决拟:  1,逃票违规,罚十倍门票;  2,园方在人类居住区人造野生园,没有设置有效防范隔离,仅警示不足以抵人命。该男违规所得与人命所失太不对等:没有多少装备,只身就进入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管理程度与危险层次上的极不对称。故判罚以园营利的园方万倍补偿失父子女。  3,就宁波这个极小概率事件论,那人那虎都是值得同情的!这种同情,无关乎任何规则。不得无限引伸。  落槌!
  楼主路上摔了一跤一定会向市政索赔吧?
  @pangxie-04 16:40:55   真正坚守节操的,坚守自己原则的君子,文格里倒霉,改开里还倒霉。   ========================================================   这句话可以赞一个,说的是人话,呵呵。   —————————————————  @u_17-02-05 14:17:47   守规则者失利(要买票),不守规则者得利(翻墙者不买票),无关者倒霉(老虎,院方),楼主怎么解   —————————————————  @pangxie1975
15:46:00  规则要规则约束者同意,不然不能叫规则。人家翻墙的,显然就是不同意这个“进动物园要买票”的规则。也就是不承认这个规则。他不同意这个规则,哪里来的遵守之义务?  —————————————————  杀人者也不同意杀人犯法的规则,所以他不必遵守。  
  不好意思,我骂是因为我至少尊重交通规则和一些能够保护我自身安全和利益的规则。
  @pangxie1975
这不是讨论问题的方法,墙有多高才是重点。这里问题是度的问题,远不能像你这样一根筋,让陪审团去裁定这个度好了,说多无益。
  你是脑残?用你的狗脑子想想国人是遵守规则的多还是不守规则的多?一个两个破了规则出了事,多数人骂不守规则的人你个蠢货竟然得出国人守规则的少于不守规则的结论,还他妈大多数国人是逃避责任,你的逻辑推的好六啊
  同情是肯定有的,毕竟老婆孩子父母亲,但是!为什么动物园负责?难道不是他违反规定进去的么?强硬碰瓷啊,虽然死了,
  因为中国理性,不当圣母婊。
  无聊,发这样的言论,正说明了自己是喷子。公路没有盖盖盖,你开车到悬崖下面,也要怪国家修了公路吧!
  纯粹的哗众取宠,标个新
  方绍伟   1月31日 20:11 来自 三星android智能手机   《当多数人谴责被老虎所吃的犯规者时,我想起了买麦当劳咖啡被烫伤获数百万美元赔偿的案例》都以为人情思维是前市场逻辑,规则思维才是市场逻辑。如果真这样, 麦当劳太冤枉了。你买咖啡时没见咖啡是烫的吗? 谁让你把咖啡放在腿上去翻盖? 这不都是消费者自己的责任吗? 我说麦当劳的案例当然是为了说老虎吃人要动物圆赔偿的背后另有逻辑。什么道理? 补偿性赔款小,惩罚性赔款大。烫伤的事以前发生过, 动物园老虎吃人的事以前也发生过。大家把重点放在不应犯规上是进步, 但后市场逻辑的责任思维更看重商家责任。  来自一个来自芝加哥的议论,可以参考一下。
  楼主装B找骂
  一件黑白分明的事却被一些道德婊拿来显示自己的清高,正印证了这个世界的黑白不分!谴责死者的行为错了吗?你们是不是还要为死者写个当代武松的赞歌?
  这楼里S,B圣母婊真多吖
  跳进虎园死的怎么不是你
  应该讨论,为什么景点不能免费开放。。中国特色吗
  一,死者家属目前处在责任事故赔付期,舆论不得干扰司法!二,对于企业来讲,是应该补偿性赔付,还是惩罚性赔付,差额巨大。  三,因此网友们还是应该具备正确的思维方式,不应该简单盲目以讲规则和谴责死者来论事。救援不力和企业自身的安保升级机制不够也有相关责任。  四,早一点开枪毙虎,也可以避免死亡事故的。其中的救援的问题是看了视频的人,大家有目共睹,没有看到视频的人请想办法看到视频再议论。
  人命固然可怜,但这次事件老虎也确实无辜。。其实我一直奇怪的是,不过150块钱而已,都旅游了,门票钱舍不得出??那又是怎么舍得拿钱  旅游的??想白玩白看白吃吗??闹玩吗??
  我劝你不要哗众取宠了,这个事情,永远不会舆论调转的,如果动物园掏钱安慰一下?有可能,但是,如果负全责,不可能
  楼主智障,很多人就是因为看到一个不守规矩的人最终受到上帝的惩罚,死了,大快人心!这有什么不符合逻辑的?看到一个傻逼开车摩托车在飙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骂他,都想他马上撞死,如果他真的撞死了,难道我不大快人心?老子跟他非亲非故的,有个几把同情人!同情也是同情该同情的人,去同情一个不守规矩的傻擦,楼主你才是心理不正常
  这种人,我同情他,但不是同情他,是为他的家人难过。一个不负责的人,无知的人。跟犯法者,有什么不一样。他就像碰瓷。如果全社会都站在那一边,那才有问题。
  我相信写这篇文字的不是一泡屎,而是一根喜欢搅屎的棍子!!
  谁犯错谁负责。  楼主拿人家钱了吧。  明显的确心眼文章。  可悲的人生,拿良心换钱。
  所以不辱骂死者,也别恶心动物啊,动物是无辜的,但是辱骂死者的绝对不是死者应得的,应该依法处理,而不是全民暴力,我只是好奇,上次野生动物园的事情为何会如此,而这次明显没那么偏激,那次怎么看都是有人有预谋引导的,真的乱七八糟,完全感受不到平静,很浮躁的可怕
  “动物园老虎伤人,若论及责任划分,是在当事游人和动物园之间发生的。  批评死伤者,显然是不自觉的把自己代入了动物园立场。”  首先,按照楼主的话说,动物园的责任是建立在“当事游人”和动物园之间的,可宁波这件事情,当事人不是“当事游人”,他没买票,没有和动物园建立契约关系;其次,动物园的老虎也没有在动物园之外的区域活动,不存在动物园没有管理好动物造成的主观责任;再次,同情死者和认为死者咎由自取不矛盾,同情他的不幸,但并不认同他的行为。
  说门票高的,请问你有没有开过动物园?和算过养动物的成本吗?  说国外门票不收费的,你去过国外,买过一张门票吗?  确实国外有免费的博物馆动物园,你也知道国外人要交税的,你知道交多高吗?你知道像丹麦这样高福利的国家税有多高吗?  高税收等于高福利,没有交税的人在这里抨击制度,我也是醉了。  可能您还想问为什么要开动物园中这种危险的场所,那你吃东西会噎着,你不吃了?你穿衣服会把自己闷死,你不穿了?你上厕所马桶会爆炸,你不上了?改随地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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