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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人民医院东院”在江都正式挂牌 我院全面托管洪泉医院
发布于: 10:57:40
& & 6月6日上午,“苏北人民医院东院”在位于江都的洪泉医院正式揭牌。扬州市政协主席洪锦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卢桂平,市人大副主任纪春明,副市长董玉海,扬州市人社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领导以及江都区委区政府领导,我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洪泉实业有限公司高层领导以及我院部分管理处室负责人出席了揭牌仪式。& & 活动由我院党委书记孙洁主持。活动中,副市长董玉海、江都区区长马顺圣、东院院长徐道亮、洪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俞洪泉先后致辞;我院院长王静成与俞洪泉董事长现场签约;洪锦华、卢桂平、纪春明与江都区委书记蒋爱祥等领导共同为“苏北人民医院东院”揭牌。& & 董玉海副市长在讲话中对我院与洪泉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办医的形式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苏北人民医院东院”的挂牌成立,是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医改精神,创新城市公立医院与区县医院合作机制的积极探索;是落实扬州市委、市政府有关优质医疗资源扬州全域全覆盖指示精神、建立与世界名城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协调均衡发展区域卫生事业的大胆实践;是为江广融合、江都融入市区提供的有力健康保障;是苏北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喜事。这种开创性的合作模式,让苏北人民医院在解决百姓看病难、惠及百姓的道路上走出了一条新道路。& & &一直以来,我院始终致力于“关注民生”,在解决百姓看病难、“让扬州百姓在家门口享受满意的医疗服务”方面不断创新、探索。从下乡义诊到带教扶持,从成立以帮扶基层医院为目的的“医疗联合体“到深入乡镇服务的“生态科技新城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从开发区分院签约到今天的江都东院揭牌,医院走的每一步都以“民生优先”、“百姓满意”为宗旨,始终锁定“让医疗服务更加优质、更加安全、更加便捷”,苏北专家、苏北技术、苏北服务、苏北设备、苏北管理、苏北精神形成的苏北品牌在扬州地区深入人心。& & &从6月1日起,我院正式接管洪泉医院,我院各科专家全面进驻洪泉医院。此次合作,以“资源共托&&造福百姓”为原则。合作后,“苏北人民医院东院”的院级领导班子全部由我院派出;我院形成的以“精细化”为代表的“苏北管理模式”以及专家、技术同时向“东院”输入;此外,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基础设施方面“东院”也将得到我院的全力扶持。双方的深度合作,必将快速提升“东院”的综合医疗诊治水平,为东院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相信,其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必将得到迅速提升,为江都及周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让江都120万人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苏北医院的医疗服务。& & &活动当天,东院免除所有挂号费,我院专家还在东院举行了大型义诊。(宣教处/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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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洪泉医院
性质:其他
类型:综合医院
规模:500人以上
详细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龙川北路
这里是地图  江苏省扬州洪泉私立医院严重不负责任,将活人治死,还百般推卸责任,系统内部上下袒护,其行为令人发指  尊敬的国家信访局领导:你们好!  我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向你们请求,为我死去的老父亲鸣冤,为我这个百姓做主。  我叫徐志君,今年48岁,在江苏省扬州正大畜禽技术开发研究所工作。我的父亲叫父亲徐林喜,去年80岁。去年3月12号,父亲由于患肺部感染住进了江苏扬州洪泉医院呼吸科(二甲私立医院,投资六个亿),接受扬州洪泉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医师吴宏林主持下的治疗。肺部感染本来是个小毛病,是老年人的常见病。一般在发病后到医院接受常规治疗,通过普通的挂水、吃药,很快就会康复。而这次,徐志君父亲一住就是21天,病情不但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我的父亲在此次患病、入住扬州洪泉医院之前,一直身体健康,讲话对答如流,铿锵有力;可住院20天后竟变成为病危,第21天竟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我们这些子女一直想要搞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使父亲这样一位本无大病的老人在住院21天后,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后经过专家调查鉴定发现,在治疗过程中,扬州洪泉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吴宏林医师以患者为试验品,不顾我父亲的死活,大剂量滥用激素类药物,导致我父亲免疫力下降,感染扩散,继发真菌感染;在无明确适应的情况下,大剂量使用强效利尿剂;在患者血钾正常,且合并使用保钾利尿剂的同时,滥用氯化钾,导致患者血钾升高,继发心跳骤停,最终导致我父亲死亡(详情请见附录一上海医学专家查看病历鉴定书)。  种种事实证明,扬州洪泉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吴宏林医师的主观恶意治疗,造成我父亲小病变成大病、重病,直接导致了我父亲的不幸死亡,洪泉医院应当承担这一医疗事故的全部责任。  请看上海呼吸科专家和军医院专家查看21天的病例后所做出的结论:  医生严重失职违规行为表现在  1、日患者入院前曾在当地卫生院用过头抱类抗生素和激素,病情加重才转院,说明对此类头抱已经耐药,入院后也诊断肺部感染,那么此时应该做分泌物培养及血培养加药敏试验,以指导用药,然而经治医生违背抗生素使用原则,盲目换用抗生素,更为可怕的是在没有有效抗感染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激素,致使感染逐渐加重,继而导致肺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导致死亡。患者住院21天,入院时血象一万多,后来升到三万多,若医务人员遵循抗生素使用原则,及时做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给予有效抗感染,那么患者也不至于病情恶化,出现心肺功能衰竭,更不会死亡,医务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诊断患者有高血压、肺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忌用肾上腺素(见95年后的医药手册)。4月1日竟然还用来抢救,首次静推(14:35)后昏迷加重(血压测不出,瞳孔放大,从3MM到MM),后又静推三次(14: 37、深昏迷后14: 50、无心动15: 10)。从结果来看,使用该药品后情况恶化,应及时考虑换药。另外,肾上腺素静注大量和过速都易引起中枢神经抑制,呼吸停止。从抢救记录来看,很可能静推太快,加上短时间内大量反复使用(每次3MG),导致死亡。  注:2010年CPR心肺复苏指南中关键点2,(在可用情况下)每3-5分钟给予肾上腺素1MGo。CPR:心室静止或无脉电活动时不推荐使用阿托品。 15: 00心电图一直线后,15: 05心三联(利多卡因、肾上腺素、阿托品)静推。呼三联2011年起已经淘汰,不推荐临床应用。且其中的回苏灵肾功能不全者应禁用。患者死亡当天上午化验结果显示肾功能已严重衰退。(Cr444, BUN36)之前发现双下肢浮肿、尿少就应该考虑有肾功能衰竭的倾向。抢救中仍用2次。都有可能加重突然衰竭而死亡。  患者死亡当天上午化验结果显示肾功能已严重衰退。(Cr444, BUN36)之前发现双下肢浮肿、尿少就应该考虑有肾功能衰竭的倾向。抢救中仍用2次。都有可能加重突然衰竭而死亡。  3、患者11号晚入院时小便正常,肾区无扣击痛,下肢无水肿。13号化验结果显示肾功能虽在正常范围,但偏弱(cr接近上限),与B超结果“肾偏小”可映证。14号起用速尿,直到4月1号才停用。26号已发现双下肢浮肿,没有考虑肾功能被损害。患者年老本身肾功能偏弱,应慎用利尿剂和其他容易损害肾功能的药物,比如氟康胜、洛美沙星等。并应该多次验尿和肾功能以便监控用药后效及个体差异反应。使用利尿剂(速尿)时间长,对肾功能有损害。住院期间一直没有验尿。4月1号查肾功能,严重超标,说明肾功能己被严重损害,有衰竭倾向。但一直到抢救,都没有给予重视和相应的检查、治疗,没有用药及其他医疗手段挽救肾功能。  4、抗真菌药:氟康唑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念珠菌、隐球菌、球抱子菌、芽生菌和组织胞浆菌。斯皮仁诺主要用于因皮肤癣菌、酵母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袍子菌、申克抱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抱霉属、皮炎芽生菌引起的皮肤和阴道真菌感染。且痰培养结果显示患者对这两种广谱抗菌药均耐药。为什么还要用?化验结果没有指导用药。3/26, 3/30继续使用斯皮仁诺。说明医生主观上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客观上医术值得怀疑,缺乏对医学的探究精神。  5、在没有有效抗感染的情况下,用激素缓解症状,实则掩盖真实病情。住院过程中出现了一开始用激素,症状有所缓解,不用了,又加重,于是再用激素的情况,反复。可见医生用药盲目,不负责。  6、对于中成药,只凭药名推断药效而盲目错误使用。使病情加重。痰热清成分为黄芩、熊胆、山羊角、金银花、连翘。都是凉性寒性的中药材,适用于痰热肺热病。老人有肺心病合并肺部感染者应避免使用。患者入院时明显畏寒,期间一直口唇紫绀,说明体内有寒,属寒痰阻肺症,忌用此药。  疏血通成分为水蛭、地龙。主要适用于因瘀血风热导致的中风。无瘀血、血栓者禁用,体弱血虚者忌用。患者体寒,脾胃弱,喘促,但无中风,不应用此药。  7、患者一开始就血钾偏高,住院期间继续升高,3/29日,在肾功能不全时,医生居然仍给予补钾。是缺乏必要医学常识?还是态度问题?  8、患者入院时,小便正常,没有发现心缘性水肿,身上体内也没有发现水肿,为什么一直用利尿剂(速尿、螺内脂)?血钾偏高者忌用螺内脂。患者住院期间一再使用,血钾一直偏高,肾功能逐步衰退,不能排除药物性肾功能损害。  9、高血钾症危象及急性心功能衰竭禁用肾康。患者明显具有这些症状,居然还用来最后抢救。  10、洋托拉挫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患者并未查到有此病症,为什么用?  四、不作为:  1、抢救过程中使用的心三联、呼三联药量、静推速度记录不明确。(大剂量或快速都可抑制呼吸。)心脏按压的方法和频率记录不明确。(CPR建议每分钟至少100次等,参见关键点1)  2、住院期间没有细菌培养。无法有效抗感染。  3、没有细致观察患者的某些体征异常及用药后的变化,没有及时作出正确诊断,没有及时调整用药,没有有效的营养支持。没有正确有效的用药和医疗护理,致使患者体能越来越衰弱,缺乏抗病能力。  4、病程记录缺失,少了3/14、3/17、 3/19、 3/20、 3/22、 3/24、 3/25、3/27、3/29、 3/30。对住院病人理应每天查房,尤其是该患者年老,病情一直在加重,应该细致观察、采用多种医疗器械监控、多次进行重要功能检测,并保存完整记录。病程记录缺失说明了(1)没有对患者给予应有的重视,没有尽到医护的责任。(2)在患者死亡后,家属要追究责任,申请鉴定医疗事故,院方有意隐瞒某些事实,给鉴定过程制造障碍。  5、院方声称多次建议转院,都是以欺骗的方式骗取患者的信任,口头忽悠患者,没有问题,很快会痊愈,没有病危通知书,没有任何记录。如果,患者不想转院,也不能减轻医生诊疗和用药错误应承担的责任。  6、患者在临终当天上午,还神志清醒,对答专家问话,下午突然昏迷,呼吸心跳衰弱,没有及时召集院内多科室专家会诊,在不确定病情突然恶化的原因的情况下直接先用之前用过的激素抢救,没有在死亡病例讨论中细致分析。  7、对于西医可能不很熟悉的中成药,没有认真查证适应症和禁忌,只凭药名推断药效而盲目错误使用。使病情加重。用疏血通前没有检查显示确定为有癖血和血栓。可见医生自以为是,不经过查证就胡乱用药。  8、院方既称无法确定真正死因,却未提出尸检。  以上是上海呼吸科专家和军医院专家根据我们在医院封存病例查出严重违规失职及故意行为。而洪泉医院不但不承担这一医疗事故的全部责任,相反却推诿狡辩抵赖。我不服请扬州医学会做医学鉴定。但更令人悲愤的是,扬州医学会的鉴定报告有35处严重的失职,鉴定结果居然是缺陷。我还是不服又上诉江苏省医学会请求医疗事故鉴。更令我义愤的是江苏省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更是袒护扬州洪泉医院。结论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仅负轻微责任。  这个结论前后矛盾。既然定性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什么医院仅负轻微责任。难道还要叫我的父亲一位受害死亡的人负主要责任吗?所以我认为这是上下袒护系统内部袒护的缘故。  袒护事实如下:(1) 江苏省医学会所开具的医疗事故鉴定,未达到最起码的专业水准,完全不具备医疗鉴定应有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该鉴定完全忽视,扬州洪泉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吴宏林医师,以患者为试验品的主观故意这一事实,明显地偏袒医院一方,刻意忽视对患者方有利的证据,尤其是刻意地忽略了扬州洪泉医院治疗完全失败、并且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的基本事实,更荒唐的是,专家查看病历后,有35处严重的失职,江苏省医学会的鉴定结果虽然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却仅负轻微责任—-难道去世的人还应当负主要责任吗?(2)江苏省医学会一拖再拖,延误最有利的鉴定、上诉时间。2012年3月我已提出鉴定申请,2012年9月才通知我受理成功,实际上已拖了大半年。当我们再次提出申请,才于2013年4月对这次医疗事故给予鉴定;(3) 江苏省医学会在鉴定过程中实施违法违规的暗箱操作。在鉴定之前, 告知扬州洪泉医院鉴定专家的单位、姓名、职务,并给予洪泉医院充足的交际时间,但却并没有告诉患者家属同样的信息(详情请见附录二)。  鉴定之后,明知自己鉴定错误,江苏省卫生厅医政处百般刁难、阻挠我们向中华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我们今年4月向中华医学会递交的重新鉴定申请书,直到现在,江苏省卫生厅医政处还一直没有替我们呈交上去;并且多次欺骗我们说,已经交上去了,但实际上一直拖着不交,以此来替洪泉医院制造开脱罪责的机会和时间,这样的官官相护,使得老百姓维权十分艰难。  鉴于此种状况,我别无选择,目前在专业上已申请中华医学会重新鉴定这起医疗事故。在行政上请求国家信访局领导替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追究江苏扬州洪泉医院的医疗责任;追究这起主观故意的、重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告慰九泉之下含恨而逝的患者;通过追究医疗事故责任人,警示、提高该医院医生的医德、医风,以保障在洪泉医院就诊的所有其他患者的医疗安全与生存权利;追究处罚江苏省卫生厅医政处、医学会、扬州医学会违法违规与不公正行为,这些行为,已经给我们带来了身心上的巨大伤害与巨大经济损失。  此致  敬礼               由于我父亲被洪泉15楼呼吸科吴宏林主治医师,带领的医生由于医术水平差,管理不善,害死我父亲。情况如下:  该院虽然是二甲医院,没有很好技术水平和方案,在我父亲的病程当中大剂量的滥用激素,导致患者免疫力下降,感染扩散,继发真菌感染,在无明确适应的情况下,大剂量使用强效利尿剂,在患者血钾正常,且合并使用保钾利尿剂的同时,滥用氯化钾,导致患者血钾升高,继发心跳骤停,最终导致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洪泉医院呼吸科存在严重的医疗责任,与患者我父亲死亡后果之间存在着直接关系,本病历已经够成严重的医疗事故和谋杀。  3月12日至4月1日,我父去世前,我一直陪我父亲二十多天,目睹吴宏林所带呼吸科几名主治医师,医术水平有限,管理水平混乱,对病人不负责任,没有好的治疗方案,拿病人做药物实验,提高技艺。没有办法,所以我在4月1日所请扬州苏北医院专家来洪泉为父亲查看诊断病情,准备转院。上午十二点钟我们所请专家到场查看。根据我父亲的病情呼吸科应调整用药医治我父亲,停止滥用激素和大剂量的利尿剂,我父亲高度贫血,并请给我父亲输血,加强营养提高免疫力,我父亲会身体恢复的。专家走后不到一个半小时,我父亲就突然死亡。在抢救过程当中吴宏林所带一帮医生,没有把我父亲转到抢救室去,而是要粗暴的方法抢救。(他们并不是真心想抢救我父亲),怕转院后暴露他们的4月1日前的滥用药,和严重的过失。我们会追究他们的责任。所以很害怕。以上所为吴宏林怕事情暴露乱改病历弄虚作假。捏造事实,想侥幸逃避责任。从4月1日,我们一直利用法律手段查找我父不明死亡原因的证据,并请相关专家查看病历。充分说明了我父在洪泉医院死亡有直接关系,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有谋杀嫌疑。(并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2012007号证明事实。  4月1日至8月7日我父亲去世后至今洪泉医院未能主动请承认自己的严重的过错,我们这天,我和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两个姐姐去找洪泉医院,我们上15楼去找吴宏林,给我们一个公道说法。为什么拖至今日不给解决。上午10点钟左右保安凶神恶煞,阻挠我们找吴宏林,并殴打了我们。当时我的衣服全给他们撕掉。身上多处受伤。当时双沟派出所警察到场。要求洪泉医院院长主动出面解决问题,不好躲避。面对事情要解决。他们并且答应了下午两点钟解决。我们一直医务处等待,至三点半未到院长出面解决。我们只好又去找吴宏林,二十多个保安阻挠我们上楼在过道上把我打倒在地。拳打脚踢使我满嘴鲜血直流,眼睛受伤。左眼视力模糊,无法看清物体。CT证明左眼框骨折。身体严重受伤。我母亲也受伤住院。我二姐受伤住院。现在被殴打的事情在派出所处理之中。像洪泉医院缺乏医德,庸医太多,视人的生命为儿戏,请医疗部门应该停业整顿,追究他们的责任,肃清庸医。还我公道 。  死者儿子:徐志君
手机:     此人就是庸医吴宏林,外号马大哈。  希望大家认清此人。    江苏省医学会这样的医疗事故失德鉴定公正吗?  江苏医监[号  请看江苏省医学会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请求有关领导追究医学会的违规行为。2012年8月我已提出申请,2012年9月才通知我受理成功。实际拖了大半年,当我们再次提出申请,才于2013年4月给予我们做出鉴定。他们在鉴定之前给予医院充足的交际时间,并告诉了医院鉴定专家的单位、姓名、职务,却并没有告诉患者家属。  核心提示:本人的父亲徐林喜2012312在中国江苏省扬州洪泉医院(洪泉医院系私立医院)进行肺部感染治疗。日我父因患老年常见的呼吸系统疾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在扬州洪泉医院接受治疗。住院期间,洪泉医院不按医务规程办事,粗暴盲目诊治,造成小病变成大病,患者不幸死亡。  病危期间,洪泉医院吴宏林抢救不力,诊治不当,麻木轻率,吴宏林作为一名主治医师,明知不能滥用激素药,不顾我父亲的死活,但是仍然大剂量的滥用激素,导致患者免疫力下降,感染扩散,继发真菌感染,在无明确适应的情况下,大剂量使用强效利尿剂,在患者血钾正常,且合并使用保钾利尿剂的同时,滥用氯化钾,导致患者血钾升高,继发心跳骤停,最终导致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吴宏林的行为与我父亲死亡的后果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直接导致了患者的死亡,洪泉医院应承担这一医疗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父亲3月12日入住该院,入院时到死亡前40多分钟,一直神志清楚,讲话对答如流,铿锵有力;入院前10天,还行动自如,吃饭、穿衣、大小便都能自理。住院21天后,病症不见好转,反而愈加严重。我们曾多次提醒该院医生,是否能改进医治方案,是否存在  治疗过失或不当,该院不但不理会反而认为我们是多事。  父亲所患的肺部感染是个小毛病,也是老年常见病,发病时到医院挂下水吃点药没几天就康复了。而这次一住就20多天,不但不见好转,反而越发严重。我们虽然多次向院方提建议,可是院方都视而不听,完全不从病人的实际出发,一味蛮干,延误了病情,人为地造  成了患者的死亡。  在我父亲病重和病危的前后,我们曾2次请苏北医院的专家来会诊,洪泉医院对专家提出的诊治意见和所开处方视而不理,仍然对我父亲进行粗暴治疗,以患者为试验品,草菅人命。最终导致了这一重大医疗事故。事情发生后吴宏林篡改病历,想侥幸逃避责任,在我们确凿的证据面前江苏省医学会竟然不以医学原理、科学证据和医疗常规,以完全偏袒医方的态度,刻意忽视有利于患方的证据,做出医生有缺陷不构成医疗事故荒唐的结论。(有三十几处严重的失责,是事故,医院负微责任,难道我父还要负主要责任,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我们不得不求助于网络媒体,将江苏省医学会所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和洪泉医院害人行为公布天下,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给予评判、支持和建议,并关注一个平民百姓的正当维权是否能在法律的主持下实现公平正义。  本人对江苏省医学会关于我父亲病案所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的看法  江苏省医学会的这一医疗事故鉴定,完全看不到应有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以及最起码的专业水准。(1)作为一个专业的鉴定机构应该公正,不应偏袒任何一方。可江苏省医学会的鉴定却以完全偏袒医方的态度做结论,刻意忽视有利于患方的证据,尤其是回避了医方的治疗完全失败以及他们掩盖真相,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的基本事实。其袒护医方的真实意图显而易见。(2)作为一个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意见应该依据客观事实,引用医疗常规,以及提供参考文献和科学理论支持,不应该凭主观臆断。(3)作为一个医疗鉴定权威机构的专业鉴定不应该使用避重就轻、模棱两可的分析用语,这违背了鉴定的科学性及准确性。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分析意见里不是回避问题,就是含糊其辞,为什么在做出“不是医疗事故”的结论时,却显得毫不含糊、毫不犹豫呢?  综上所述,江苏省医学会对于我父亲病案的专业鉴定没有为患者提供一个值得信服的专业结论。其鉴定委员会专家成员没有认真研究病历,相反的,凭主观判断甚至完全偏袒医生的态度,作出结论。众所周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前提,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客观、公平和公正直接关系到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的维护。尤其患方是弱势群体,与医方有着严重的身份、知识及信息的不对等,因此,医学会的专家鉴定对患者这样一个弱势群体的维权特别重要。像患者这样一个普通的退休老工人,本身的身体已经受到了伤害,但是病人及病人家属依然对医疗事故的鉴定寄予厚望,希望专家能给他们一个公正的结论,以帮助他们合法维权。而如此不负责任的的鉴定,不仅与所谓的“医学专家”的头衔完全不相称,加上严重地伤害了患者,白白浪费了患方的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让弱势群体维权难上加难;尤其严重的是该鉴定既损害了医学会的权威和公信力,损害了国家法规的尊严,又打击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构及法规的信任。  治疗失败是可以理解的,医院把患者的生命当儿戏,其行为是令人愤慨的。在全世界都一样,犯了错误要承认,要改正,违法的人要受到制裁,这样社会才会进步,人间才会有公平正义。像扬州洪泉医院的呼吸科副主任医师吴宏林这样的医德败坏的庸医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否则他们还会“害人”,天理难容。江苏省医学会和医院千方百计包庇有过错的医生,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双沟派出所也不调查也在袒护医生,使老百姓通过正当途径维权之路异常艰辛。我们不得不求助于网络媒体,将江苏省医学会所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公布天下,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给予评判、支持和建议,并关注一个平民百姓的正当维权是否能在法律的主持下实现公平正义。  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没有专家签名,只有一个医学会的公章。只是说,如果对该鉴定结果不服,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除了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外,如此草率的鉴定等于作了“伪证”,其鉴定专家难道不应该在法庭上作证吗?医学会的鉴定除了为患者维权提供证据外,另外一个作用应该是指出医生的错误,而不是袒护医生,这样医疗水平才能提升,医疗环境才能改善。江苏省医学会专家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如此袒护医方、损害患方的鉴定与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为“开胸验肺”的悲剧者张海超提供虚假的鉴定不是如出一辙吗?难道其不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和法律上的制裁吗?  以上江苏省医学会鉴定的不公证行为请卫生厅领导给予重新鉴定。  附:上海市人民医院呼吸科专家、军医院专家根据病例提供的医生严重不负责任的说明资料。  受害人的儿子:徐志君,联系方式:电话:                            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以彰示九泉之下的患者遗恨,并告慰在洪泉医院就诊的所有患者及其家属,平却民愤。  对医德败坏,草菅人命的责任主管医生必须绳之以法,并吊销其医生择业资格。  本人虽然人微言轻,但毕竟还有一定的知识,以经深感维权非常困难,为了为父亲讨回公道,一年来,本人已经疲惫不堪,举步维艰;很多的患者,在医疗事故中不幸身亡,他们的维权,更是艰难,本人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成立一个医疗事故维权中心,以帮助这些和我父亲一样不幸的患者。  腾讯微博:别让身边的庸医杀了你  新浪微博:别让身边的庸医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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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写的挺专业,但有些地方没有打倒关键点
  谁都知道,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短暂而宝贵的,想想可怜的老人都不知是怎样痛苦而死去的,好难受!那些庸医就这样拿人生命不当回事?悲哉,谁都会生病去医院,那个杀人医院和医生哪里还有可信度?相信知情者再也不会去就医的!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彻查到底,该惩罚的绝不姑息!还死者和家属一个公道,也是还整个民众一个说法,所有人都期盼着!!!
  这个医院对我们的生命太不负责任了,强烈要求惩处医院和庸医,我们一致要求还患者和家属一个公道,我们更相信相关部门不会袖手旁观的!!!   人命关天的大事,这个医院竟然把它当儿戏,真是不可理喻!!!强烈要求惩治神医“华佗在世”!!!请相关部门引起重视,介入调查,加强自身管理。还死者和家属一个交代!!!
  害人害己而可恶的庸医,深有感触,大家要引起重视哦!!!谨防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请有关部门抓紧介入调查,我们拭目以待!
  我实在忍不住也说两句:不知道政府请的哪门子所谓“专家”,提出大力发展民营医院,也就是私人医院,就算最笨的人都晓得“死私人医院追逐金钱是他们的动机和本质,他们不会把精力放到发展医疗技术或治病救人的目标上去,就是骗老百姓和政府,我的学生曾到一家私人医院去应聘,干了两天就吓得再也不敢去上班了,他们明目张胆,胆大妄为的骗,太吓人了。另一方面,中国老百姓也是贱!私人医院病人趋之若鹜,即便出了医疗事故,病人也表现为“温顺”,你要知道,要是公立医院出了相同的医疗事故,那可是天大的事,除了赔偿一大笔敲诈赔偿金,还得一篇喊杀声。在我所知道的私人医院,都在骗政府,每天都有医保卡在住院,而持有医保卡的所谓病人正常得很,就这样,私人医院诳骗医保农合资金!所谓官商勾结!
  @1990wuyu-02 17:13:00  我实在忍不住也说两句:不知道政府请的哪门子所谓“专家”,提出大力发展民营医院,也就是私人医院,就算最笨的人都晓得“死私人医院追逐金钱是他们的动机和本质,他们不会把精力放到发展医疗技术或治病救人的目标上去,就是骗老百姓和政府,我的学生曾到一家私人医院去应聘,干了两天就吓得再也不敢去上班了,他们明目张胆,胆大妄为的骗,太吓人了。另一方面,中国老百姓也是贱!私人医院病人趋之若鹜,即便出了医疗事故,......  -----------------------------  老年,此人病重,其实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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