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免医疗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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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 实行分类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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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沛县草庙村的高效日光能温室瞄准蔬菜产业、泗洪县垫湖村“三来一加”创业项目锁定留守劳动力创业、灌云县石涧村食用菌生产基地让低收入农户脱贫、茅山老区句容戴庄村发展有机农业使得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两万元……
  这些村短短几年都旧貌换新颜,有的甚至成了经济强村,均离不开“精准扶贫”。所谓精准扶贫,就是实行帮扶对象、责任人和项目“三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四到”。建档立卡,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能人大户结对帮扶。
  我省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启动对贫困户准确识别、建档立卡工作。2008年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时,对低于2500元扶贫标准的农村扶贫对象建立起详细的数据库。2012年实施新一轮脱贫奔小康工程时,对所有低收入农户名单、帮扶责任人在村组进行全面长期公示。在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重点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帮扶。
  2013年,省委、省政府将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周边地区、黄墩湖滞洪区、石梁河库区、刘老庄地区、灌溉总渠以北地区等6个片区作为新一轮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涉及苏北5市14个县(市、区)的59个乡镇、908个村,其中经济薄弱村有340个,低收入农户10.6万户、58万人。实行整体帮扶、连片开发,实施关键工程项目,着力破解交通、水利等发展瓶颈制约,从根本上改变片区落后面貌,成为我省扶贫开发方式的又一重大创新。
  2012年至2015年,省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6.7亿元用于新一轮扶贫开发,其中脱贫奔小康奖补资金26.68亿元,按照236万开发式扶贫人口测算,“十二五”期间每人可获得扶持资金1130元;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资金2亿元,贫困村互助资金2400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8亿元。值得注意的是,新一轮扶贫工作中,为了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全面实行扶贫资金直接扶持到户,改“漫灌”为“滴灌”,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广大帮扶对象。
  利用金融杠杆撬动发展,则是我省扶贫工作的又一创新举措。我省以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为对象,以支持农户发展增收产业项目为指向,由省财政设专户建立风险担保金,农村信用社按基准利率向农户发放贷款,省财政对农户贷款贴息50%。近几年,我省不断完善创新政策取向,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实行“上不封顶”,省财政予以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贷多少补多少,不仅有效缓解低收入农户资金短缺困难,也为破解农村贷款难、贷款贵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据初步统计,自1998年这项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242亿元,直接受益农户达263万余户。
  实现“两个率先”,重点在农村,难点在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这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1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的意见》,
  从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挂钩帮扶机制、创新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完善金融扶贫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扶贫机制、改进扶贫政策落实机制、完善扶贫开发组织领导体制等7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指导意见。此外,《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并审议通过,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扶贫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进入“十三五”,江苏扶贫工作将定位“减少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组织实施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对全省农村300万左右低收入人口和800个左右经济薄弱村全面建档立卡,继续实行扶贫政策和低保政策相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就业创业实现脱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低收入人口提高医疗救助保障;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一系列保障措施将陆续出台。
【】&&&&【】&&&&【】建档立卡贫困生免学费
  本报讯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对三类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  根据《意见》,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江苏全面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免除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学费,免除中等职业教育艺术类表演专业学生学费,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免学费全覆盖。  《意见》明确,实施以上免费政策所需资金的渠道为,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同时对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按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高于省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普通高校免学费所需资金由高校从生均财政拨款、事业费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中等职业教育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按中职免学费补助比例分担。
(蒋廷玉)
集团数字报刊 :江苏确定“十三五”扶贫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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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确定“十三五”扶贫新标准
作者:&文章来源:&更新时间: 18:19:16
  本报讯 近日,江苏发布《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对“十三五”扶贫工作作出全面指导。《意见》将精准扶贫提上更高高度,要求通过健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确保让每位低收入者与全省人民一起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是江苏各地扶贫工作最常见和最普遍的做法。《意见》指出:要支持低收入农户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业和传统手工业;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积极培育经济薄弱地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强化其与低收入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让低收入农户分享增值收益。  转移就业、资产收益也是脱贫的有效途径。《意见》要求对低收入农户特殊困难劳动力,实施政府购岗扶持就业;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乡村组建劳务合作社,承接各类公益性服务项目,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就业岗位;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式,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投入经济薄弱地区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当地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  对于因病因残不具备劳动能力、需要提供救助式扶贫的贫困户,《意见》从教育扶贫、医疗扶贫、低保扶贫等方面作了全面部署: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对低收入农户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贴,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低收入人口大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施经济薄弱地区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此外,为巩固脱贫成果,《意见》要求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机制,已实现脱贫的,两年内继续享受原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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