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北京是关于女员工产检假每月几天是怎么规定,每个月可以修几天产检假每月几天,出自什么文件规定?

产检假规定 2016_产检假规定2016劳动法最新
产检假规定 2016_产检假规定2016劳动法最新
学习啦【劳动法规】 编辑:如英
  根据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产检假规定,供大家参考!
  产检假相关规定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九十天产假之内。
  2、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九十天计算,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根据相关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准妈妈们有了国家规定的保护,并且通州多家妇产医院的成立给准妈妈们也带来了与便利,所以安娜贝儿妇产医院专家提醒各位准妈妈要掌握好定期产检时间,以确保自身及胎儿的健康。
  产检假规定2016劳动法相关规定
  《新劳动法》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小编特地收录了几大城市关于产检假规定如下:
  北京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
  第五条 单位应当根据怀孕女职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
  小编提醒:北京其实没有具体规定每月多少天,只是要求按医务部门要求。
  上海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
  检一般为半天,算作正常出勤,就是支付全额工资;
  次数的话跟根据实际情况,每次产检完医生会预约下次产检的日期,根据这个日期为准,一般为9-10次如果当天需要做较多检查,也可考虑一天。
  广州市新劳动法关于产检假规定
  第九条 怀孕的女职工,从怀孕满六个月开始,应进行定期产前检查,每次检查应给予半天脱产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
  现在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准妈妈们需要了解当地关于产检假规定,应用起法律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产检假延伸阅读
  根据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延伸阅读:产假相关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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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啦 版权所有北京的产检假是怎么规定的?拜托各位了 3Q_百度知道什么啊,公司的产检假竟然只有6天,一次半天_北京什么医院半天_宝宝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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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啊,公司的产检假竟然只有6天,一次半天
北京什么医院半天也查不完啊,真脑残了
那其实就3天呗
一天都没有,都请的病假
医院给开假吧
回复 &Mirrorcui&
13:28:26发表的
一天都没有,都请的病假
一共12次,一次半天
回复 &为母则强728&
13:26:14发表的
那其实就3天呗
那这么说我们公司还不错?只要是有产检的假条就都按照产检假算'不扣钱
我们公司产前假是15天,自己分配
回复 &荣大的小蝴蝶&
13:34:17发表的
那这么说我们公司还不错?只要是有产检的假条就都按照产检假算'不扣钱
啊,太幸福了,简直不能比啊
回复 &olivia-03-19 13:37:50发表的
我们公司产前假是15天,自己分配
我们是12周-28周每月一天。28周-36周每月两天。36-40周每月四天(每周一天)
其实法律也没有详细规定多少天。我刚开始一周跑一次医院都是按正常工时算上班呢。
唉,我们也是一个月半天产检
产检是按需的,不应该有天数限制呢
我们单位产前产检假也6天
劳动法规定产检是应该算正常上班的。不扣任何钱和假期
我们四个月之后才有 一次半天……
这不合法啊
回复 &Mirrorcui&
13:28:26发表的
一天都没有,都请的病假
回复 &girltalk&
16:02:26发表的
劳动法规定产检是应该算正常上班的。不扣任何钱和假期
我们就是半天,是每个月半天,后面两周一次一周一次的都不够用的
劳动法很模糊,没办法,估计我们的六天是男领导定的
我们公司刚改革的,只要有检查的条子,去几天都行,不过貌似一个月最多也就去两三天,硬性规定天数肯定不合理,第一,每个人情况不一样;第二每个医院情况还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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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女职工产检假规定
&&&&来源:综合指导
  什么是产检假  根据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产检假规定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另外,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另外,关于产前假、哺乳假和保胎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更多相关内容浏览】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8、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的规定。晚婚是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次依法登记结婚的为晚婚。  产检假  根据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1、国家规定,怀孕1-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个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开证明。但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确需要产检,当事人最好向用人单位提供之前的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检查要求等。  3、如职工的产检假被用人单位拒绝,或工资被扣,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依法投诉、举报,或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妈妈们是可以再一次享受产检假的。  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日施行的《规定》,又将这一假期从90天延长到了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6、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给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必须有女方所在单位出具晚育的证明。  哺乳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3、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4、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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