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付费代码是9,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作医疗保险可以报吗

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医疗保险知识-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
来源:金投保险网编辑:
摘要:据了解,新农合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三大险种之一,适合农村户口参保,那么,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下面,金投保险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各省市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
(gold.org/),据了解,是我国中三大之一,适合农村户口参保,那么,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下面,金投小编为大家介绍各省市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工作的通知》规定,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26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制度筹资水平差距。
河南省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已经下发。根据文件规定,2016年河南省参加新农合人员,个人缴费提高至120元。《通知》明确,2016年度全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20元。进一步调整、完善2016年度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统筹补偿政策,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适当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适时扩大门诊费用报销覆盖范围,探索逐步将县级医疗机构部分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充分发挥门诊家庭账户和门诊统筹基金效益,在有效控制门诊转住院等不规范行为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基层就诊。
广西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市新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办法,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120元,较上一年提高了30元,筹资以农村居民为对象、家庭为单位、自愿为原则,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江西省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是多少?
省卫计委草拟了《江西省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居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按照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5〕4号),2016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新农合基金每年筹集一次,按自然年度运行。每年第四季度开始收缴次年参合自缴费用,年底基本完成,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个人参合费用收缴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春节前后,但不得超过次年的2月底。
各地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情况,农村居民易于接受,简便易行的新农合个人缴费方式。可以采取农村居民定时定点交纳、委托乡镇财税所等机构代收、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代收或经农村居民同意后由金融机构通过农村居民的储蓄或结算账户代缴等方式,逐步变上门收缴为引导农村居民主动缴纳,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不论何种缴费方式,在收缴农村居民个人参合自缴费用后,应以村委会或以参合农民家庭为单位开具规定的收费收据。
专题推荐:&&
关注(http://m.cngold.org),更多热门资讯随时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金投保险网无关。金投保险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
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旅程变更保障/旅行延误:若由于恶劣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延误5小时,可获赔偿300元。
责任保障/个人随身财产: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身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遗失,意外损坏,可获赔偿。(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最高赔偿额为2500元)
保险顾问在线
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并且确诊时所患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将...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Q:我要出国两年,车子就放在家里不开了。然后我这个车子的保险不办可以吗?
Q:你好。怎么查理赔
猜你感兴趣
保险关键词
版权所有 (C) 中国黄金投资网 gold.org 浙ICP备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
本站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做为投资建议!联系管理员:webmaster@cngold.org 欢迎投稿:tougao@cngold.org
我的意见:2014年新农合(居民医保)主要政策解答
<font style="font-size: 18 line-height: 20 font-weight: color:#14年新农合(居民医保)主要政策解答
一、2014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是多少?筹资对象有哪些?何时开始?在何处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1.筹资标准
  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是600元,其中农民个人交纳130元,低保、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市和区财政各承担50%,市、区、镇三级财政对每个参保对象共补助470元,不参加不补助。在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是一样的,一样的筹资标准,一样的报销政策,一个管理部门。
  2.筹资对象
  ① 具有我区户籍、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常住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要求以户为单位参加。如家庭人口中有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本人就不需要参加新农合,但家庭其它成员都要全部参加。特别提醒:不要重复参加新农合。
  ② 在我区常住的外地人口,参加我区新农合需先向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这类人员需全额交纳参保费用600元。
  3.筹资时间
  常住人口从日开始,至日止。
  具有我区户籍的外出务工人员,可由家人代为交纳,交款截止日期为2014月2月底,过后不再收取个人筹资款(2014新出生的婴儿除外)。
  4.办理地点
  ①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② 城区学校学生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学校负责收取。
  5.办理手续
  ① 参保对象要向村(居)委会提供户口本上准确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家庭地址等;为避免重复制卡,要向经办部门提供有效新农合卡相关信息。
  ② 城区学校学生要向学校提供户口本和卡面上有&城区学校&标识的新农合卡,以便学校填报参合学生基本信息。
  二、2014新农合具体报销比例有哪些?如何计算?和上年相比有哪些调整?对群众受益有什么影响?
  1.《2014新农合(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览表》
  (*详见附表。印刷时在此处插入附表。)
  2. 报销受益举例说明
  如有一个参保对象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医药费用经审核有2万元可纳入核算范围,报销受益计算如下:
  [(起付线)] * 75%
  = 19600 * 75%
  = 14700(元)
  实际报销受益1.47万元。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纳入报销范围的医药费用越多,得实惠越明显。由于新农合属于基本医疗保障,保障能力有限,只能适度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能全部指望新农合解决老百姓看病就医费用负担问题。
  3. 2014年报销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① 区外指定医院普通门诊可享受报销,报销比例10%,每日15元封顶。这在我区新农合报销政策中是第一次,是撤县设区、让参合群众享受同城待遇的重要举措。
  ② 门诊报销年封顶提高到了600元,比2013年增加了100元,休现在本区级和区外指定医院门诊报销年封顶由2013年的200元提高到了300元,增加了参合群众受益。
  ③ 大额门诊报销起付线降低了500元,由2013年的1500元降低到了1000元,增加了参合群众受益。
  ④ 全面启动江苏省卫生厅指定的20个重大疾病病种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相关参合对象看病就医得实惠将更加明显。
  ⑤ 继续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符合该政策的大病患者将得到更多实惠。
  三、新农合定点(指定)医疗机构有哪些?看病时需注意什么?
  1.区内定点医疗机构
  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精神病防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区计划生育指导站、毛公埠梁氏医院、溧水中山医院。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2.省市指定医疗机构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院、江苏省口腔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南京市脑科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京市中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明基医院、南京同仁医院、镇江第四人民医院、苏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南京爱尔眼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3. 在定点(指定)医疗机构就诊需注意
  ① 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定要持新农合医疗卡即看结报,事后不再办理报销(外伤等特殊原因除外);
  ② 去省市指定医疗机构就诊,需区级定点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新农合卡和病历等材料到镇(开发区)合管办办理转外就诊登记手续,因未主动转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患者本人或家庭承担。
  四、大额门诊适用对象有哪些?如何申请?
  1.适用对象
  门诊慢性病(31种)、门诊特殊病(3种)。详见《溧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准入申请表》中疾病种类。
  填写《溧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门诊慢性(特殊)病准入申请表》,由区级医疗机构专家鉴定准入后,到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登记,由区合管办统一存档。已办理过申请准入手续的,不需重复办理。
  3.特别提醒
  ① 如果您今年纳入可报销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不超过1000元,建议您在定点医疗机构即看结报为妥。因为大额门诊政策有个1000元的起付线,在1000元之内的门诊费用是不报销的;
  ② 大额门诊纳入可核算的医药费用必须与疾病诊疗相关联,无关联的医药费用需自费;非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市指定医院)医药费用,不能纳入核算,需自费。
  ③ 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患者属于外出务工类人员,在异地就诊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符合报销规定的,可纳入大额门诊费用核算;
  ④ 已即看结报过的门诊医药费用不再纳入大额门诊核算。不在大额门诊核算范围内的医药费用不享受该政策报销。
  五、定额补助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办理?
  1.补助项目
  肺结核病人完成疗程后定额补助。
  2.补助金额
  肺结核病人按规定完成门诊督导化疗疗程后,经审核给予当年定额补助500元。
  3.办理手续
  肺结核病人凭区人民医院出具病情诊断证明和所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完成疗程证明,经区疾控中心认定后,到所在的镇(开发区)合管办办理定补手续。
  六、外出务工类别的对象有哪些?报销时需注意什么?
  1. 外出务工类别对象
  有外出务工者,随子女长期异地居住者,学生异地就读者和外出期间急诊者。
  2. 报销手续
  ① 门诊医药费用报销需持原始门诊发票、门诊病历和新农合医疗卡到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去办理;
  ② 住院医药费用报销需持原始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等材料到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去办理;提供的材料需医院盖章确认。
  ③ 报销时需提供相应的务工单位证明(或暂住证)、异地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学生证或急诊病历等。
  七、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有哪些?需特别注意什么?
  1.基本用药目录
  ① 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是我区&基药&品种
  ② 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溧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如本区级公立医院改革涉及药品补偿政策变化,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③ 区外三级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基药、省增补基药和2009版新农合目录,诊疗项目执行《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诊疗项目》。
  2.诊疗项目、医用材料
  区级定点医院住院病人属基本医疗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医用材料费用,以及纳入报销范围内的药品,按75%纳入可核算范围,特别指出不能报销的除外;单个医用材料价格纳入审核范围最高不超过2万元。
  3.特别提醒
  ① 我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可到镇(开发区)合管办咨询;
  ② 超基本用药、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目录的,患者需自费;
  八、今年新农合有哪些诊疗项目和范围不可以报销?
  1.工伤及交通事故;
  2.自杀、自残;
  3.违法乱纪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4.出境期间看病费用;
  5.医疗事故费用;
  6.输血(含血液成份)费用;
  7.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
  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8.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9.医用材料类:义肢、助听器、畸形鞋垫、肾托、胃托、钢丝背心、各种腰围等康复性器具,《南京市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宁人社[号)规定的除外;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材。
  10.治疗类项目: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11.其它:各种不育(孕)、性传播疾病、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酒后摔伤、酒后驾驶、无照驾驶、近视眼增强视力治疗、自购药品、医药费用复印件、非指定(定点)医院的税务监制章发票(包括指定医院合作经营单位的税务监制章发票)、&基药&和《溧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药品、医药费用涉及纠纷,由责任方承担的部分,以及蓄意违章违法违规所发生的费用等。
  九.2014年报销的流程和手续有哪些?
  1.普通门诊
  在区内具备网络即看结报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持新农合有效卡就诊,实行即看结报,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予以审核报销,没有携带新农合有效卡,则事后不再给予报销。因外伤等特殊原因不能即看结报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镇(开发区)合管办,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审核报销;外出务工类别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办理。
  2.大额门诊
  半年或一年集中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药费发票(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市指定医院门诊医药费发票)、携带新农合有效卡、身份证件等有关材料到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办理审核报销。大额门诊对象仅限于已经获得门诊慢性病或门诊特殊病准入资格的患者。
  3.住院报销
  ① 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持新农合有效卡和身份证件就诊,实行即看结报,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审核报销,没有携带新农合有效卡,则事后不再给予报销。因外伤等特殊原因不能即看结报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镇(开发区)合管办,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审核报销。
  ② 在外住院治疗符合报销政策的,须携带相关材料(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小结/记录、原始发票、费用明细等,提供的材料需医院盖章确认)到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报销。与我区合管办签订协议的省市指定联网医院、具备即看结报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也可按程序办理即看结报。
  4.报销发放
  2014年镇(开发区)合管办所有新农合报销费用仍在&一折通&发放。
  十、如新农合卡丢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等,到哪里去补办和咨询?
  1.新农合卡业务管理
  如果您的新农合医疗卡丢失或不能正常使用等,请携带当年度参保的交款收据和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在地的镇(开发区)合管办咨询。
  2.新农合卡有关说明
  ① 如您2014年没有续保新农合,那您手中的新农合卡将会关闭,不能使用。
  ② 如您2014年续保了新农合,以前使用有效的新农合卡继续使用,不需要重复制卡。
  ③ 如您是第一次参加新农合,所在镇(开发区)合管办会为您制作一张新农合卡(现这种情况已很少)。
  ④ 2014年城区学校参保学生有关新农合卡事宜说明:
  在城区学校参保过新农合,2014年又续保的学生,不再制作新卡,原&城区学校&标识的新农合卡开通后继续使用,学生升级、转校都不受影响;2014年未续保的学生,原&城区学校&标识的新农合卡将不能使用。
  未在城区学校参加过新农合、2014年在城区学校新参保的学生(主要是4所幼儿园新入园的学生),将为其制作一张新的&城区学校&标识的新农合卡,在学校发放;
  在城区学校参加过新农合、2014年又续保的学生,如&城区学校&标识的新农合卡遗失,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永阳镇合管办去咨询、补办。
  十一.违反新农合政策规定,骗套取新农合资金等,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2011年3月江苏省人大常委员会公告第79号颁布的《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有关规定:
  1.参合人有关法律责任:
  以伪造证明材料、使用他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件就医等手段骗取补偿费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回骗取的补偿费用,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定点医疗机构有关法律责任:
  ① 定点医疗机构明知就医人使用他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件,仍为其提供医疗服务,致使补偿费用被骗取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② 医疗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为他人骗取补偿费用提供条件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
  ③ 定点医疗机构以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费用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基金费用,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经办机构应当与其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协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
  ④ 定点医疗机构未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协议提供医疗服务,或者进行不合理检查、治疗和用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经办机构应当与其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协议。
  ⑤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经办机构、个人缴费收缴单位及工作人员有关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参加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 未按照规定为参加人办理登记注册的;
  ② 未按照规定将筹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存入财政专户,或者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于参加人医药费用补偿以外的支出的;
  ③ 未按照规定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费用的;
  ④ 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十二、2014年新农合政策除了补偿之外还有哪些惠民政策?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适当调整新农合基本目录,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工作。
  新闻投稿/广告投放/频道合作 联系人:黎主管& EMAIL:
开心一刻.漫画地带医保报销范围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
医保报销范围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
  哪些医保能报销,哪些不能报?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4)膳食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报销比例如何?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本文以北京为例进行说明。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及最高限额:
  城镇职工医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及最高限额:
  【备注】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新农合报销比例:
更多相关文章:
下页更精彩:1
医保报销范围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相关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农合医疗保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