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的婴儿做婴儿三个月发育标准的高压氧舱能报销吗

新生儿错过3个月的医保报销追溯期怎么办?
发布者:fasasjsa&&&&&来源:网络转载
8月1日,郑先生抱着5月28日出生的儿子去广州某办事处想参保广州市居民医保,可是当天办理医保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儿子已经过了申请参保的时间,不能报销费用了。郑先生吃了一惊,儿子的出生证是在7月13日才拿到,怎么才两个月就过了申保期?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街道办事处审核和办理医保费用扣费要耗时1个月,郑先生的孩子提出申请的时间加上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的时间加起来已经过了3个月,因此不能报销婴儿出生的医疗费用。郑先生跟工作人员争辩未果,工作人员建议他可直接前往广州市医保局咨询。郑先生次日前往市医保局越秀分点咨询,但工作人员却表示,婴儿3个月内参保是可以按有关规定报销部分医疗费用的,可是市医保局不直接办理婴儿参加医保的手续,因此让郑先生回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询问。郑先生无奈再回街道办办理,街道办直接给了他市社保基金中心的联系方式,让他致电去申诉。郑先生联系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中心是不对外开放的,他无需前往。这样一来,郑先生不知如何是好。带着郑先生的疑问,记者向广州市医保局方面求证,该局明确,广州户籍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提供相应文件即可申请参保,郑先生所在街道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该局向郑先生所在街道了解到,该街道表示,因每月初两个工作日社保信息系统月结,一般都会采取业务受理制并向参保人说明情况,至第3个工作日才开始业务操作。该局表示,根据居民医保有关政策规定,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自然月度)内到市、区社保基金中心办理了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的,其从出生时至缴费当月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但由于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郑先生的孩子出生后的前3个自然月正好跨了两个居民医保年度,因此,郑先生的孩子须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后,方可从出生之日起分别按两个居民医保年度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一般来说,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办理生效需费时约为2至3个月,因此,郑先生的孩子有可能会错过3个月的医保报销追溯期。建议最好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参保昨天,记者浏览广州妈妈网时发现,虽然政策已推广多年,但仍有不少&准父母&对这一政策不甚了解。记者看到,也有新晋妈妈分享她的孩子的参保经验,&我家宝宝出生时因为吸入羊水,住了三天院,因为我们要求用最好的药,出院时花了4000元,后来我们给宝宝参了保,竟然给我们报销了2000元。新生儿医保真不错。&该网友妈妈还提醒其他准妈妈网友,新生儿居民医保在户籍所在的街道就可以办理,类似新生儿常见的剪舌筋、黄疸等病症都可以报销,不过追溯期只有3个月,新晋爸妈们可千万别因为孩子出生忙乱而错过了时间。对此,市医保局方面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给予补缴,但新生儿除外;新生儿允许在出生3个月内申报补缴,享受相应年度待遇。而新生儿申报补缴方法主要由新生儿法定监护人凭以下资料向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请:补缴申请报告一份(监护人填写)、新生儿《出生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两份。但是,市医保局提醒,新生儿作为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申请人,其家属在为其办理登记后,需在成功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4日至23日缴费,也就出现了一段&时间差&,如果是在新生儿出生后第三个月才去办理登记,就很有可能错过追溯报销的机会。因此,提醒新晋爸妈们,最好在孩子出生后1个月内为孩子入户并办理居民医保,以免错过了3个月的追溯期而影响医保报销。此外,市医保局方面介绍,符合新生儿待遇追溯条件的,可在领取新生儿医保卡后,携带以下资料:(1)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2)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3)出生证;(4)参保人母亲身份证;(5)医保卡,到医保局服务窗口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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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高压氧舱设备一套招标公告
婴幼儿高压氧舱设备一套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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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县人民医院婴幼儿高压氧舱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临泽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泽县人民医院婴幼儿高压氧舱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婴幼儿高压氧舱设备一套
&&&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临泽县人民医院儿科使用的婴幼儿高压氧舱是2011年5月购进的,因其使用年限已到期,医院于日收到产家强制报废通知。由于本项目实施时间紧,对供应商安装时间及安装要求高。为开展工作,需购进婴幼儿高压氧舱1台。我院曾使用的婴幼儿高压氧舱为武汉船舶设计研究所生产的YLC 0.5/1.0型号产品,在使用期间无事故及其它重大故障发生,现该生产企业已更名为武汉海博瑞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高压氧舱符合我院采购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张掖市誉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武汉海博瑞科技有限公司张掖地区指定的唯一代理商。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张正权& 临泽县人民医院院长 临床内科副主任医师
*中国采招网(.cn)
&&& 论证意见:我院儿科曾使用的婴幼儿高压氧舱为武汉海博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YLC 0.5/1.0型号产品,通过长期使用该设备,我院医护人员已熟练掌握其操作技能并取得了操作证。为了更好的开展我院的婴幼儿治疗工作,做到精细治疗,让临床工作省时提效,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2:范兵& 临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放射医学副主任医师
& 论证意见:武汉海博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YLC 0.5/1.0型号产品,在使用期间无事故及其它重大故障发生,有效避免了医疗风险。张掖市誉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该公司人员素质高,专业技术水平高,考虑到以后的技术支持及设备在临床的实际作用,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3:郭平&& 临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主任药师
&论证意见:在综合考虑设备性能、售前、售后服务、生产经验和信誉的前提下,武汉海博瑞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YLC 0.5/1.0型号产品质量稳定, 在不增加成本的基础上,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七、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泽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范兵&&&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临泽县财政局
电话:0936---5527175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临泽县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 临泽县人民医院&&&&&&&&&&&&&&&&&&&&&&&&&&&
&&&&&&&&&&& 2016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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