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农合异地报销医大急珍药费、城市职工能否报销?

职工医疗保险怎么报销住院医疗费用_百度知道查看: 9277|回复: 10
关于企业可不可以给员工报销医药费的问题
和爱学习的人一起激发动力
每月至少2次直播分享,有回放
全日制:就业率连年100%
非全日制双证:更高职业起点
国际名校港中大&会计领军上国会
联手打造一流CFO硕士
我企业有一名员工受伤在医院开的发票是个人名头的,问企业可不可以给个人报销医药费,(没有住院的)
会计视野论坛帖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发帖人声明原创的帖子,中国会计视野有使用权和转载权。其他网站在写明来源、作者、会计视野论坛首发网址的情况下可以转载,原创作者保留禁止转载和向其他转载网站索取稿酬的权力。
可以啊,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
一般来说,是不能直接由企业承担的,因为企业已经通过扣除工伤保险的方式承担了。
如果企业报销,应该作为福利费扣除,并并入薪酬代扣个税。
有一种情况,比如,因企业的责任,导致员工受伤,在扣除保险赔款的部分,由企业、员工和相关部门达成的赔偿协议或决定,这个赔偿扣除是有理由的,且不涉及个税。
回复 藤椅 凿齿 的帖子
财务和税务是两个问题。财务上只要有内部管理制度,符合内部管理要求,报销是可以的。是否能够抵扣,应当再看税法要求。
回复 藤椅 凿齿 的帖子
我印象中职工工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扣除保险赔偿后的差额直接出管理费用。不应该出福利费吧?
并入个税计算所得额的依据是什么呢?
回复 地板 linjie513 的帖子
企业在扣除工伤保险后,员工的工伤费用,就不应该再扣除,否则就构成重复扣除。企业如果在福利费中以补贴形式报销,就属于工资薪金的应税内容。
如果企业在工伤保险之外,按约定,另行支付赔偿,可以作为赔偿费扣除,并不涉及员工个税。但需要赔偿的合理理由与协议。
:D :victory:
回复 8楼 凿齿 的帖子
劳资部门依照相关条款出具的护理费、工伤补偿款并经领导批示应该可以吧。
工伤保险报销原始单据由保险机构收走,差额企业怎么报销啊
没有票据没法入账
Powered by关于门(急)诊、住院医药费二次报销问题的通知
&|&&|&&|&&|&&|&&|&&|&&|&&|&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关于门(急)诊、住院医药费二次报销问题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
&&&热&&&&&★★★
【字体: 】
200922009200912(
2009122009(
文章录入:admin&&&&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站备案: ┋ 网站负责人:校长办公室 ┋ 网站设计:傅君
Copyright & &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辽宁异地就医医保报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