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代替签名做手术如果脑梗病人大便干燥咋办家人不管了费用咋办

医院在没有病人家属签字下给病人做手术合不合法._百度知道
医院在没有病人家属签字下给病人做手术合不合法.
医院在没有家属签字但有我老婆本人签字下做的手术我老婆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之下,到医院做人流,医院这样做合法吧
我有更好的答案
好。这个医院并不违法。如果你认为你妻子你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很遗憾,您可以以此提出离婚,这法院会支持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医院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已收藏本页面
医生写了门诊手术同意书,让患者家属签名,并写上患者关系。结果他在“关系”一栏写了个“很好”。
没什么不对的
这话说的,关系不好能给他签这个字吗
回复 2楼:[诶~]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应该写一天三次[哈哈][哈哈][哈哈]
同事社保写贯籍,竟然写中国我就呵呵了
回复 5楼:我就看不懂啦,这有什么不对吗?
求患者心理阴影面积
标准答案是:今天尚未发生
我去,说的好像也木有不对哈
谢谢你们。过千了
说明这个患者在生活中是难得的好人,跟谁关系都很好
关系不是应该写:已发生
关系不应该写父亲,或是母亲嘛???
分享该糗事到糗友圈
说明是真心救
写对了啊,没毛病
门诊也做手术啊?
政治面貌:有点帅
那栏标题都没写对,应该写“与患者的关系”
没觉得有毛病
咋都觉得没毛病
分享该糗事到糗友圈
后才能发表评论
你可能喜欢的图片笑话
最受欢迎的爆笑笑话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不知道你有哪些医疗保险?
是社保还是商业保险?是社保的话住院可以报销,商业保险的话,你买了住院医疗的话,也可以报销
大家还关注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081942',
container: s,
size: '1000,60',
display: 'inlay-fix'为什么在医院没有家属签字不能动手术?
若情况危急,不会延误到病人病情吗?签知情同意书,是给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一个选择权,也是对医院与患者的法律保障,但很多情况下,他们并不具备医疗专业知识,与其让他们盲目选择,还不如取消签字制度,由医院直接治疗。不知道国家相关法律是怎样的?以及与欧美国家有何不同?
按投票排序
没有签字是不能手术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关于知情同意书是怎么回事儿,我在另一个问题里回答过:履行告知义务,就是要让患者了解自己接受了什么治疗,后果如何,可能的风险有哪些。患者本来对医疗是一无所知的,但是当被履行告知义务之后,应该对情况有所了解,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先不签字,搞清楚了再签,而不是“盲目的选择”。知情同意体现的是人最基本的自由的权利,对自己生命、健康控制的权利。医生没有权利代替患者对自己的生命、健康做出决定。lz提到的危急情况延误治疗,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前几年的肖志军案,因为家属拒绝行剖宫产,最终母婴双双死亡。这在当年讨论了很久,也很热烈,就有人提出不要签字啦,医生该怎么救就怎么救吧。这其实是没有考虑周全的要求。有点像法律上的程序正义,可能会漏掉真正的凶手,但是尽量不能让公权力侵犯无辜公民。这个知情同意权也是这样,虽然可能会有延误治疗的风险,但是这毕竟是少数,如果你允许医生未经患者知情同意就擅自选择治疗方案,那么医生的权力就太大了,他们的选择可能并不是患者想要的。比方说他们可能选择最贵的治疗(但不一定是性价比最高的),理由是可能效果会最好,而不顾及患者的负担能力;他们可能选择对自己风险、困难最小的治疗,而不顾及治疗的效果。因为患者自己没有选择的权利,那么就真的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当然,权利总是伴随义务,当患者享有了选择的权力同时,也就要承担自己选择所带来的后果,比如手术的风险,比如治疗的费用。在国外也是同样的,在主权高于人权的中国尚且尊重的人的基本权利,欧美宣扬人权的国家怎么会落后呢。美国有联邦政府制定的《患者自主决定法》(Patient Self-Determination Act),明确规定患者有权拒绝医药或者手术的治疗。曾经有一个很有名的维嘉案,美国妇女维嘉分娩后发生大出血,昏迷危及生命,医生建议输血,但是因为宗教原因,维嘉本人和丈夫均拒绝输血治疗。医院在紧急申请获得了当地法院命令之后,给予了输血治疗,维嘉被救了,然后他们把医院给告了,因为医院侵犯了她的自由权。最终州最高法院裁定医院无权强加患者不想获得的治疗。——这就是患者知情同意的权利。
这个问题很老火,我觉得不签字就是对双方的伤害。就拿平常的手术来说。你应该不是不知道现在的医患关系吧。人救活了,那是医生应该做的,因为大家会觉得我们出钱了,就应该得到这样的消费结果。试问如果手术失败了,没有签字,这就是以后家属告医院告医生的强有力资料。如果你是医生,你也会在治病救人的同时想要怎么保护自己、保护医院吧。目前这个问题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真不好说。按程序办事最好。但是对于急救,那就看那个医生的道德怎么样了,愿不愿意“舍命”救人。不过我想说,在临床上大多数医生都是会先救人的。因为在即将逝去的生命面前我们要对得起自己的职业、对得起自己的心。
《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这些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另外如果是紧急情况的,有这么一条 :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即便是House那样不守规矩的,也要有了签字才动手术哇。不签字就手术意味着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患者都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签字可以明确法律关系。
问题:手术前知情同意书的法律意义有哪些?结论:知情同意书有一下法律意义——i、是患者及其代理人身体权的体现。ii、侵权责任的免责方式——事前同意。iii、代表医生尽到了告知义务;该义务源于代理关系产生的信义义务中的勤勉义务。iv、代理关系的授权。推理过程:一、医患关系的具体法律关系有哪些?医患关系转化为具体法律关系主要有两大块:民事关系和特殊职业道德。前者细分为三种具体民事关系:人身权利和潜在侵权关系、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和代理关系;后者为执业医师共同体的行业自治确立的职业道德规范。二、过失侵权的辩护人们享有不可让渡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和身体健康权。如果他人过错侵害,构成侵权。此处主要涉及过失侵权。英美法的过失侵权(Negligence)有四个构成要件:1、侵权人对被侵权人负有注意义务(duty of care);2、侵权人违反注意义务(breach);3、被侵权人受到损害(damages);4、侵权人违反注意义务与被侵权人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causation)。1、注意义务(duty of care)侵权人对被侵权人可以预见到的(foreseeable)损害负有注意义务(duty of care)。律师、医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具有更高要求的注意义务。2、违反注意义务(breach of duty of care)违反注意义务的测试是一个假想试验:陪审团将被告与一个相同情况下的理性人(a reasonable person)进行对比——如果被告人尽得注意低于理性人应尽的注意,那么她即违反了注意义务。对于更高注意义务要求的职业,违反注意义务的测试不是假想试验,而是经验主义测试:陪审团要将被告尽得注意与相同地区的其他职业者在相同情形下应尽的注意义务相对比——如果低于行业地区一般水平,那么她即违反了注意义务。3、损害和4、因果关系不再赘述。三、医疗服务合同四、代理关系五、医师职业道德规范日,弃楼。
因为手术前有告知义务,需要告知患者家属病情以及治疗意见,告知手术的目的性、必要性和风险性。家属在了解了手术相关的各方面内容后,同意手术的,才签字。也就是确认自己已经了解了手术相关的方方面面,乐意手术治疗。说白了,没签字的话,就是家属没表示同意手术。那就谁做谁倒霉了。另外多说两句,这个术前签字在更早一些时候是没有的,那时确实不需要签字就可以做手术。后来我们伟大的党和政府为了保护老百姓的权益,才强制推行的这个制度。
呵呵,国内这种医患关系不签字做手术出了问题怎么办?不是医院推卸责任,主要是不同于一般的“谁主张谁取证”,医疗纠纷采取的是“举证倒置”,也就是说一旦出现问题,医院必须证明你没有错,拿不出来证据,OK,赔偿。这其实是一把双刃剑,现在医院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状况,所以出现很多过度检查,没办法,都是病人逼的。
那不是家属同意书,而是医生的保命书。。。
1.做手术有风险,签字的意思是:我把风险告诉你了,你能够承担风险,同意手术。2.紧急情况来不及签字的,医生需要向上级医师报告,并且报告医务处,然后再做决定,是否不签字就做手术。3.欧美国家听说也是要签字的。这个签字很重要,因为给病人做手术必须征得病人和家属的同意。毕竟这是一项具有相当风险的治疗,医生不能强迫病人接受这种治疗。或者说,医生永远不能强迫病人接受任何一种治疗,无论它是否有风险。日更新:今天看到一个新闻,活生生地说明了手术签字的必要性。医院未经同意切除患者输卵管:大概过程就是,一个宫外孕的患者(大出血,随时可能死亡),需要紧急手术,术中做了全世界医生面对这种情况都会做的选择:切除输卵管。结果因为没签字赔了8万。这件事情告诉我们:该签字的一定要签字。如果你为了签字耽误了抢救,患者死了,你不会有错;如果你为了抢救生命没有签字,患者救活了,你也要赔钱。这就是中国病人的逻辑。
医生在如何对病人进行治疗或处理这个问题上的权限是有限的。。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第12版:健康
本版新闻列表
台州日报社旗下媒体:
如果你要做手术至少要这三人签字才行
  国家卫计委医管中心及中国医院协会此前在京倡议成立中国患者安全联盟,并通过七项具体举措,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其中一条就是加强患者手术安全管理,实施手术患者安全目标管理,落实手术患者核查制度。  的确,手术安全核查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保障,但即使是做过手术的患者也未必清楚,自己的手术是在怎样的安全核查下进行的,更何况是没做过手术的市民们。本期报道,记者走访台州市恩泽医疗中心(集团),为大家展示该中心旗下多家医疗机构是如何实施手术安全三方核查制度,确保患者手术安全的。  “患者安全管理”系列报道之四  手术三方核查制度是为了保证患者的手术安全  记者&金伟巍/文&陈静/图  名词解释  手术安全核查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进行核查。清核查工作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手术医师、手术护士共同参与。核查结果由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确认后签字。  病人进入手术室要过三道核查关  如果一位病人确定要做手术,并且手术准备就绪,那么,他在不知不觉中,要经过“三关”。  第一关是病人躺上手术台,接受麻醉前。此时,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需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手术范围内的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第二关是手术开始前。三方再次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第三关是病人离开手术室前。三方要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  “根据中心规定,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而且,以上步骤都需要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恩泽医疗中心质量改进部主任朱玲凤说,在核查的过程中,如果某一环节出现差错,参与手术的任何一个医护人员,不管职务大小,都有权叫停手术。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在正确的患者、正确的部位实施手术。  原则上,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医务部、护理则定期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理,并持续改进。至于《手术安全核查表》,住院患者的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手术部位标记是核查的重要环节  做过手术或者有亲友做过手术的人都知道,手术前,护士会在病人的手腕上戴上一个腕带,上面有患者的身份识别信息,并且会在手术部位作标记,以供医务人员识别和核查所用。别看这些小小的标识,却是确保手术安全的重要环节。  术前,主刀医生都会在患者的手术部位画上标记,这项工作是在术前、在病房、在病人清醒或有意识的状况下做。最后的手术部位标记确认必须在手术开始前。  “别看手术标记是一个很小很不起眼的环节,但是这一环节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病人拒绝标记手术部位,医生可以取消手术。”朱玲凤说,当患者被推进手术室,负责交接的手术室护士如果发现患者身上的标记和《手术核查单》上所写的不同,有权将患者退回病房。  当然,手术标记的核查不只这一个环节。  首先,术前病人所在科室护士必须核对相关的病历资料,如知情同意、病史和体格检查、病程记录和手术安排表中有关手术部位的记录,并在术前病人评估记录单上记录。当手术部位未作标记或不吻合时会立即通知主刀医生。  另外,手术室的护士也会在麻醉诱导前,通过与病人交谈来核对手术部位。划皮前,主刀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停下工作一起再次核对:病人姓名及病历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确保在正确部位做手术。  术前的准备管理是安全保障前提  确保手术安全,除了术中不能出纰漏外,术前的准备工作也是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它是保障手术安全的前提。为切实保障手术病人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手术管理,根据卫生部、浙江省卫生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恩泽医疗中心制订了管理制度。  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医生都会认真进行术前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室资料等,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  手术开始前,主刀医生和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手术前,主管医师还需要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部门备案。&  记者了解到,患者的手术医师不是随意确定的,一般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手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部门备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讨厌老公一家人咋办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