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或其患者及家属的管理制度信任对治疗效果的影响

当前位置: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 一、病人的权利
&&& 病人拥有的基本权利包括:健康权、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等。
&&&(一)病人的健康权和医疗权
&&& 1.健康权是指患者拥有维护自己身体组织、器官结构完整、功能正常,免受非正常医疗目的的伤害的权利,以及维护自己的精神心理免受恶性伤害的权利。
&&& 2.医疗权是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生命健康权的延伸。任何病人都有获得为治疗其疾病所必需的医疗服务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拒绝病人的就医要求。患者在医院诊疗期间,医院应为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护理服务。超出病情的要求不能成为病人的权利。尤其是病情严重的病人或其家属提出要求用某种药物、处方或手术去治疗病人,而这些药物或手术是未经验证或评估的,不能证明确实是有效的,采取这种疗法对医生来说,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 3.病人医疗权应是平等的、公正的平等的、公正的医疗权是指相同的疾病应获得相同的治疗。医务人员不能因为病人的地位高低、权利大小、收入多少等而给予不同的治疗。
&&& 4.病人有获尊重的医疗服务权利尊重病人是每一位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体现医院服务根本宗旨的核心问题。病人在接受服务时应得到医务人员的尊重,并且自主权也应得到医务人员的尊重。
&&& 5.病人有权监督自己医疗权利的实现除了处于意识障碍或昏迷状态,病人都有权监督自己医疗权利的实现。病人有权从医务人员处知道自己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预后。当医务人员知道病人拒绝治疗可能招致严重后果时,应对病人耐心说明争取理解,而不能采取强迫手段要求病人接受治疗。
&&& 6.病人有权拒绝治疗和拒绝参加医学实验对医学实验的参与者必须遵守&同意和知情&的基本原则,病人有权拒绝参加医学实验,医护人员没有权利强迫其参加。
&&&&7.病人拥有要求节省医疗费用并了解费用花费情况的权利病人有权了解其医疗费用实际开支的情况,并有权得到费用节省的医疗。医院有责任解释病人费用方面的疑问。病人在日常健康保健、一般疾病治疗过程中,均应当按国家规定的物价交纳医疗服务费用。
&&&(二)病人的自主权
&&& 病人拥有就有关自己的医疗问题做出决定的权利。但必须以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为前提,必须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
自主权实施的相对内容有:
&&& 1.有权自主选择医疗单位、医疗服务方式和医务人员;
&&& 2.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医疗服务,(特殊情况下如:病人生命垂危、神志不清不能表达意见时可由病人家属决定);
&&& 3.有权拒绝非医疗性活动;
&&& 4.有权决定转院治疗,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有危及生命可能的情况下,应签署一份书面文件,说明是在医生已经充分说明的前提下作出转院决定的;
&&& 5.有权根据自主原则支付费用和与其指定的专家讨论病情;
&&& 6.有权拒绝或接受任何指定的药物、检查、处理或治疗,并有权知道相应的后果;
&&& 7.有权自主决定其遗体或器官如何使用;
&&& 8.有权享受来访及与外界联系,但应遵守医院有关的规章制度。
&& (三)知情同意权
&&& 病人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决定取舍。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医院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 (四)保密权
&&& 病人的保密权是指医务人员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病人的保密权是自主权的延伸,对病人的隐私保密是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
&& (五)人格权
&&&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病人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人格权应当受到保护和尊重。
&& (六) 肖像权
&&& 病人拥有通过造型艺术或其他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其他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其肖像。
&&& (七)&隐私权
&&& 病人拥有个人私生活不被公开的权利。患者对医生、护士所陈述的心理、生理及其它隐私有权要求保密,医护人员未经患者的同意不得随意公开。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特定部位的检查、治疗时,应有患者家属或患者指定的第三者在场。
&&& 二、病人的义务
&& (一)病人有诚实提供病史,不隐瞒有关信息的义务&
病人有义务向医护人员提供真实的病史资料,告知治疗前后的情况(包括药物的副作用等),提供虚假病史、隐瞒有关信息可能会影响疾病的诊疗。
&& (二)自觉维护医院秩序的义务
医院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具有特殊功能的公共场所。因此,医院对诊疗秩序有特殊要求,主要是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干扰医务人员的正常医疗活动,不准损坏医院财物。
&& (三)病人有与医务人员在共同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的义务
病人有义务按照医生的诊疗计划进行诊疗活动,有义务遵守医患双方对诊疗计划的约定,因故不能守约,应向主管医生说明。
&& (四)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其他病人的义务
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关系。因此,医务人员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及医院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都应该受到尊重。患者不得打骂、侮辱医务人员及其它患者,否则应承担法律后果。
&& (五)病人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
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为了保证病人的救治工作能够安全有序的运转,是维护病人利益的可靠保障。病人和家属有义务共同遵守。
&& (六)病人有按时、足额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
为了保证病人在医院内能够接受连续而规范的治疗,病人必须履行按规定缴纳医疗费用的义务。
&& (七)病人有在医生指导下对治疗做出负责任决定的义务
为了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医院在对患者进行诊疗护理时,需要进行必要地告知时,患者必须表明同意与否,以便医务人员按照病人的自主选择进行诊疗。
&& (八)病人痊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
对于经治疗,符合临床好转、治愈并达到出院标准的病人,有义务及时办理出院手续,以便有限的医疗资源充分发挥救死扶伤的作用,让有限的床位为最急需的患者服务。
上一篇:&&&&&&&下一篇:
健康八桂微博
健康八桂微信
&&&&&&&&&&第二,患方原因;病人由于求医心切,想尽快消除疾病的痛苦,常常出现;第三,社会原因;药政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力,药物报道及广告宣传;2.滥用药物的后果;滥用药物会对患者的身心造成伤害,甚至会引发严重的;(1)导致药物依赖性;(2)导致药源性疾病,即药物引起人体不良反应导致;医生必须首先明确疾病的诊断和药物的性能、适应症和;医生在对症用药的前提下,要因人而异地
第二,患方原因。 病人由于求医心切,想尽快消除疾病的痛苦,常常出现自作主张用药或不遵医嘱用药,其原因主要在于患方缺乏有关药学知识及患病时的特殊心理态度。 第三,社会原因。 药政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力,药物报道及广告宣传不真实,商业性药物经营活动等对医疗活动、对患者的影响。 2. 滥用药物的后果 滥用药物会对患者的身心造成伤害,甚至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滥用药物的直接后果是: (1)导致药物依赖性。主要是滥用精神类药物,表现为精神依赖性和生理依赖性,这不仅危害患者的身心健康,影响其生活能力及正常思维,而且会影响人际关系、家庭关系等社会关系的和谐; (2)导致药源性疾病,即药物引起人体不良反应导致各种症状的疾病。 (三)药物治疗的道德要求 1.对症用药,剂量适宜 医生必须首先明确疾病的诊断和药物的性能、适应症和禁忌症,然后选择治本或治标的药物。如果疾病诊断未明确且病情较重时,或者诊断明确而一时尚没有可供选择的治本或标本兼治的药物,可以暂时应用治标药物,以减轻病痛和避免并发症。但是,医生要警惕治标药物导致的对疾病的本质的掩盖,防止延误病情与治疗发生意外。 医生在对症用药的前提下,要因人而异地掌握药物剂量。由于用药剂量与病人年龄、体重、体质、重要脏器的功能状况、用药史等多种因素有关,医生应具体了解病人的情况,努力使用药量既在体内达到最佳治疗量,又不至于发生蓄积中毒,给病人带来危害。 2. 仔细观察,合理配伍 在联合用药时,合理配伍可以提高病人抵御疾病的能力,也可以克服或对抗一些药物的副作用,从而既使药物发挥更大的疗效又使药物的毒副作用减少。要达到合理配伍,首先要掌握药物的配伍禁忌。其次要先限制药味数,否则,滥用联合用药,药物的拮抗作用既可能给病人带来近期危害,也会给日后的治疗设置障碍。 在用药过程中,无论是联合或单独用药,都应细致观察,了解药物的疗效和副作用,并随着病情的变化调整药物的剂量、种类,以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和防止药源性疾病的发生。用药中不细致观察,或在观察中发现了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都是不符合道德要求的。 3. 节约费用,公正分配 在用药物治疗时,医生应在确保疗效的前提下尽量节约病人的费用。进口药、贵重药数量少、价格高,使用这些药物时要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等进行全面考虑,做到公正分配,公平处理。 4. 严守法规,接受监督 医生在用药治疗中,要执行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使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剂,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规定》等法规,除正当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毒副反应大的药品。 医生在用药的过程中,应随时接受护士、药剂人员和患者的监督,以便尽早发现不当或错误的处方、医嘱。 二、 手术治疗的道德要求 (一)手术的特点 1.损伤的必然性 任何手术都会不可避免地给患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伤和破坏,导致疼痛、功能受损、器官缺损、形态变异等,这些损伤有些是暂时的、可逆的,有些则是永久的、不可逆的。手术损伤的程度一方面取决于病患的性质、病变部位、病人的身体状况;另一方面取决于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道德素养、责任心和手术条件等多种因素。 2. 技术的复杂性 手术的技术性强,复杂程度高,手术医生与患者之间需要密切配合。操作者的技术水平如何,手术中的配合是否默契,术后的观察是否及时、细致、全面等,都直接影响手术的疗效。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外科手术也越来越向高、精、尖、微、细、便捷等方向发展,对麻醉人员和手术人员的技术、敬业精神、责任心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3. 过程的风险性 由于病情的多变、病人的个体差异、以及人体许多未知因素的存在,任何手术都具有一定风险,尤其是对危重、疑难病症患者的手术,其病情复杂,变化快,风险更大。一旦发生意外,将给病人造成严重损伤,甚至危及生命。因此,承担手术的医务人员肩负着关系到病人生命的重大责任。 4.病人术前、术中特殊的心理状态 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大多存在紧张、恐惧、焦虑心理,有些患者对手术缺乏了解,害怕麻醉、担心手术出现意外,紧张、恐惧、焦虑心理更为严重,是手术治疗的不利因素。 (二)手术治疗的道德要求 1.术前准备的道德要求 ⑴严格掌握指征,手术动机正确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手术特征,对手术治疗与非手术治疗、创伤代价与效果进行全面的权衡。 ⑵患者知情同意 手术治疗前,必须得到患者及家属对手术的真正理解和同意。这是对患者基本权利的尊重。医务人员要向患者及家属认真分析病情,客观介绍手术治疗和非手术治疗的治疗效果和代价。鉴于手术治疗具有的风险性和创伤性,医务人员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介绍和分析有关情况,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保护患者的利益。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后,需签订同意手术的书面协议,签定协议是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的客观形式,表明患者及家属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和对手术风险的理解。 ⑶认真制定手术方案 由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主持,根据疾病性质、病人具体情况制定一个安全可靠的手术方案。麻醉医师应在认真检查患者,详细了解病史和有关情况后,参与手术方案的讨论,并根据手术需要和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佳的麻醉方法,以保证手术的安全进行。要充分考虑麻醉和手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 ⑷ 帮助患者做好准备 医务人员要帮助患者在心理上、躯体上做好接受手术治疗的准备。 2. 手术中的道德要求 ⑴严密观察,处理得当 麻醉医生要为患者提供无痛、安全、良好的手术条件,以配合手术医生完成手术治疗;还应运用自己掌握的监测、复苏知识和技术,对患者进行认真观察。一旦观察指标出现异常,麻醉医生要及时冷静地处置,并将情况告诉手术人员,以便相互配合,排除险情,消除异常,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 ⑵认真操作,一丝不苟 在手术中,医务人员要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和对患者生命负责的态度进行手术。手术者对手术的全过程要有全盘的考虑和科学的安排,手术操作要沉着果断、有条不紊。对手术中可能发现的意外应做好思想上、技术上和客观条件上的准备,一旦遇到问题,要大胆、果断、及时的处理。对意识清醒的手术患者,医务人员还要经常给予安慰,定期告知手术进展情况,医务人员在术中讨论病变情况时,也应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给患者造成不良刺激。 3.术后的道德要求 ⑴严密观察病情 由于患者机体刚刚经历了创伤,虚弱,病情不易稳定。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少或消除可能发生的意外。 ⑵努力解除患者的不适 患者术后会常常出现疼痛等其他不适,医务人员应体贴患者,尽力解除痛苦,在患者躯体不适的同时,给予精神上的安慰。那种以为术后疼痛是“正常的”,对病人术后不适表现麻木不仁、漠不关心的行为是违背医学道德的。 4. 手术治疗的特殊问题的道德要求 在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应该尊重患者的自主权,患者有询问了解病情,接受、拒绝或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但如果这种拒绝有可能危及患者自身健康甚至生命时,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耐心解释,并采取积极措施。主要情况有: ⑴对不具备自主选择能力或丧失自主选择能力的患者,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征得监护人(家属)的同意进行手术; ⑵对有选择能力的患者拒绝手术治疗,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非急诊手术,应先弄清楚患者拒绝的理由,然后针对原因,作细致的工作,包括劝说、解释、陈述利害,如果仍无效,则应尊重患者的选择,放弃或暂时放弃手术,代之以患者可以接受的其他治疗方案,同时做好详细的纪录,并让患者签字。 对急诊患者,当手术是抢救患者的唯一方案时,则可以不考虑患者的拒绝,在征得其家属或单位的同意后,立即进行手术,这样做虽然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但不违背救死扶伤的医学人道主义精神,是符合道德的。 三、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 (一)要充分满足患者的心理需要 1.患者主要的心理需要 (1)需要被尊重,被认识、被接纳 医务人员不仅应当礼貌、热情地对待患者,而且还应当主动帮助他们在新环境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对待有精神症状或心理变态的患者,应当尊重他们的人格,不能歧视、辱骂。
(2)需要了解病情及医院制度等情况 医务人员在确认医疗信息对病人有利无害时,应当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以利于患者放下包袱,积极配合治疗。 2.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心理治疗的基础。与有心理问题的病人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有诸多困难。面对或狂躁易怒,或沉默不语的患者,医务人员要有耐心,要更多地关怀、同情、关心他们。对情绪激动的患者要耐心地同他们交谈,不能粗暴制止;对不善于表达者应当耐心启发。 (二)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 要正确使用心理治疗的方法,保证其治疗效果。心理治疗有许多方法,对一般患者主要是通过语言交谈和咨询去改善病人的心理状态。对较为严重的心理疾病还要运用心理测量、行为矫治、重建人际关系、改变知识能力等方法。在心理治疗中,无论什么方法的运用都应当严格按科学办事,不能滥用、乱用,否则会给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三)心理治疗的保护性措施 在心理治疗过程中,由于患者个体差异及病情程度的差异,加之患者情感及情绪易产生意想不到的变化,有些患者容易对生活失去信心,甚至会出现自残或自杀的情况。为此, 患者在接受心理治疗时,医生应当洞察患者的情绪变化,预测患者的心理状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另外,在心理疾病中,绝大多数患者发病都涉及到一定的社会背景,有些不愿意让人知道其个人隐私,医务人员在了解患者的社会关系背景及隐私后,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为患者保守秘密。 (四)心理治疗的针对性要强 由于患者患病程度及种类不同,年龄、性别、文化、职业、家庭等方面存在差异,就要求医生在对患者进行心理治疗时必须区别对待,要有针对性。医生在心理治疗时,要针对患者具体情况及个性特征制定不同治疗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治疗。 (五)创造有利于治疗的环境 1.客观环境的创造 包括患者治疗的环境和休养的环境。要求医院应该优美、清洁、安静;病房布置应当在色调、空气、美化、音像等诸多方面照顾到病人的需要。 2.社会交往环境的创造 包括医患关系、患者之间的关系、病人与亲属的关系是否和谐都会直接影响到患者心理。医务人员除应努力同患者建立起和谐的关系外,还应努力帮助病人建立起和善、友爱的患者之间的关系及亲属之间的关系。 四、饮食营养治疗中的道德要求 (一)保证饮食营养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运用饮食营养方法治疗某些特殊性疾病,对患者的饮食和营养要有特殊的标准。医务人员应根据病情要求去设定饮食,计算饮食的营养价值,配置食谱,开出科学的营养处方。 进行饮食治疗的病人,须用特备的餐具,标签上注明病房、床号及姓名,避免出差错。炊事员要根据处方加工烹调各类主副膳食,除了保证营养素在烹调过程中少丢失外,还要严格执行卫生制度,确保饮食营养治疗的安全性。 (二)创造良好的进餐环境和条件 干净、舒适、优美的进餐环境,给患者美好的心理感受,可以增进患者的食欲,提高饮食营养的治疗效果。因此,医务人员要努力消除引起患者不愉快、不利于进餐的因素,努力创造良好的进餐环境。 (三)尽量满足患者的饮食习惯和营养要求 我国地域广大,民族众多,不同地区和民族的饮食习惯不同。因此,在不影响患者治疗的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尽量满足患者的饮食习惯,特别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由于患者年龄、性别、病情的不同,营养的要求也不同,医务人员要尽量满足患者的营养需求。
思考题: 1.
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对临床诊疗的道德要求。 2.
问诊的道德要求。 3.
辅助检查的道德要求。 4.
滥用药物的概念以及药物治疗的道德要求。 5.
手术治疗的道德要求。 6.
心理治疗的道德要求。 7.
饮食营养治疗中的道德要求。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应用写作文书、高等教育、各类资格考试、幼儿教育、小学教育、72医学伦理学第六章
临床诊疗的道德要求等内容。 
 临床工作中的伦理道德: 1、 临床诊治工作的基本原则:a、及时原则:就是要求医务...第一章 医学伦理学及... 2页 免费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 1页 免费...  医学伦理学试题及答案_基础医学_医药卫生_专业资料。...7、临床诊疗道德的基本原则。 (1)及时; (2)准确...六、案例分析题(15 分) 2004 年初,在沈阳医学院...  医学伦理学 临床见习教学指导手册(试用)(供普教医学各专业使用) 见习实践一见习...2.疾病诊断的伦理思维前提与方法 一、询问病史的道德要求 (一)举止端庄,态度...  中公卫生人才网 / 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医学伦理学知识之临床诊治工作中的道德医疗人才招聘网为考生提供医学伦理学相关知识:临床诊治工作中的...  医学伦理学第六章 临床诊... 11页 免费 星座友谊 2页 免费 测量员考证记录...临床诊疗道德 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直接影响到医疗工作,关系 到病人的...  第六章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遵守各类操作规范,发现患者...规范与医学伦理学(二) 医学伦理学 医患关系道德 ...临床诊疗的医学道德原则 2.临床诊断中的道德 3....  《医学伦理学在临床诊疗中的理论与实践》答案---《临床诊疗伦理》答案_临床医学_医药卫生_专业资料。今日推荐 67份文档 九妖笑话 ...  哈医大版医学伦理学(第四章... 15页 免费如要投诉违规内容,请到百度文库投诉...中医临床诊断的道德要求 1.四诊的道德要求 1)安神定志 2)实事求是 2.体格...法律快车已经建立364个城市分站,累计法律咨询条,日均案件委托超过600项,日均访问量达70余万次,执业律师注册会员逾170411名,公众注册会员逾200万名。
您所在的位置: > >
> 告知缺陷患者放弃治疗获赔偿
所在地区:北京 - 北京
手  机:1314142****
电  话:1314142****
(咨询说明来自法律快车,将获得优先解答)
执业证号:35695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19层1910
按专业找律师
告知缺陷患者放弃治疗获赔偿
作者:祝永根  时间:  浏览量 0  
告知缺陷患者放弃治疗获赔偿
祝永根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
患方:误诊及告知缺陷延误治疗要求赔偿
日,患者赵某因出现面部及嘴唇发紫、神情呆滞,并出现抽搐等原因于被告某医院进行诊治,行头颅CT和核磁检查,提示:脑积液,脑疝,左颞叶病变,当天办理住院手续,某医院给予抗癫痫和脱水等对症治疗,患者病情基本好转。日,患者出现感染,腹泻、发热,最高38.8度,同时间断性抽搐,表现为双眼上翻、口角抖动,某医院给予对症治疗,日患者出现呼吸困难,某医院予气管插管辅助呼吸,后患者出现昏迷,某医院诊断患者为脑瘤,需行手术治疗,并告知患者家属患者病情及准备的医疗措施,同时告知患者家属患者为恶性肿瘤,病情相当严重,治愈希望较小,不手术,二、三天后就会死亡,如果手术则可能会造成患者下不了手术台等,患者家属经过慎重考虑,希望患者能有个全尸,就决定放弃治疗,日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患者被拉回家后,患者家属为他购买了寿衣、棺木等,准备为他料理后事。但患者回家后十几天,不仅没有死亡,而且有好转的迹象。日患者去当地医院治疗,但因被告某医院为著名医院,当地医院不敢接治,只好去某部队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脑积水,日入院,2012年7月18日行右侧脑室腹腔分流术,术后生命体征平稳,恢复良好,日,患者突然出现高烧,经诊断为病毒性脑炎、脑积水脑室腹腔分流术后、左额硬膜下积液等,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患者于日死亡。在多次找被告某医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患者家属以被告某医院误诊、告知缺陷延误治疗等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某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0余万元。
&& &医院:患者家属放弃治疗医院不应赔偿
&&& 被告某医院有关人员辩称,患者赵某到某医院治疗情况属实,医院的治疗符合医疗常规,不存在过错。患者住院期间出现呼吸困难,深度昏迷,医院初步诊断为脑瘤。为了对患者进一步治疗,医院多次请神经外科专家会诊,制定了治疗方案,因患者家属顾虑预后,主动提出放弃治疗,因此未能在我院完成全面检查及手术治疗。赵某的死亡是因其颅内疾病的自然发展造成的,与医院的诊治没有因果关系,因此,医院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法院:医院告知缺陷应当赔偿
&&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该院收治赵某后,诊疗行为基本符合医疗规范。患者颅内疾病严重,颅内病变广泛,诊断及治疗难度大,其死亡是其自身疾病发展及转归的结果,但被告日向患者家属告知病情时,在未完成全面检查、患者颅内病变性质尚不明确,就把颅内占位性病变简单的向患者家属解释为脑瘤或脑瘤可能性大,存在一定不妥,给患者家属在积极疹疗上产生一定的消积影响,减小了患者获得积极救治的机会,医院的告知存在缺陷,该缺陷与赵某的死亡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此,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由该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七余万元
【律师评析】
1. 本案被告某医院存在哪些过错?
&&& 本案是因医疗机构误诊及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引起的一起医疗侵权纠纷。所谓误诊,就是把一种疾病错误地诊断成为另一种疾病进行治疗,误诊一般有三种情况:(1)将“无病”诊断成“有病”;(2)将“有病”诊断成“无病”;(3)将“此病”诊断成“彼病”。本案是医院将患者脑积水诊断为脑瘤,属于误诊中将“此病”诊断成“彼病”。误诊是医疗过错行为,医疗过错是指医院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定义务或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对患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患者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在知晓自己的病情和诊疗方案风险等信息基础上,选择决定是否接受治疗和接受何种治疗的权利。知情同意权包含知情和同意两部分。知情是同意的前提,同意是知情的结果。没有知情的同意,或者没有理解医生所提供信息的同意不是真正的知情;而知情的实现又以医生的告知和说明为前提,没有医生的告知与说明,患者的知情也往往无从实现。本案属于告知缺陷,缺陷是指有欠缺或不够完备,所谓告知缺陷,是指医院在履行告知义务时不完全、不恰当或者引起歧义,给患者造成损害或引起不利后果,从而侵犯了患者及患者家属的知情权;患者知情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信息了解权; 2,医疗风险知情权3,治疗措施和治疗方案的知悉权和选择权; 4,其他权利:例如医疗费用知晓权等;《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55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某医院主要存在二方面的过错,一是误诊,即在对患者进行治疗时,将脑积水诊断为脑瘤,客观上造成患者家属放弃治疗的后果。虽然法院认为患者死亡不是因误诊造成的,未判决医院承担误诊的责任,但医院的行为在事实上延误了患者的治疗;二是医院未合理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医院在未完成全面检查、患者颅内病变性质尚不明确,就把颅内占位性病变简单的向患者家属解释为脑瘤或脑瘤可能性大,并告知病情相当严重,治愈希望较小,使患者家属错误的认为患者死亡无法避免,从而作出了放弃治疗的决定,减小了患者获得积极救治的机会,医院的告知行为对患者产生了不利后果。以上行为违反了侵权责任法及医师法的规定,属于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当患者拒绝治疗、放弃治疗时,医院应尽到哪些义务?
&&& 当患者拒绝治疗、放弃治疗时时,医院应当尽到如下义务:(1)履行告知义务。告知义务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对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方面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2)取得同意义务。取得同意是指医务人员采取法律规定的进行手术、特殊治疗、特殊检查、需要转诊治疗时,必须取得患者或者其家属的同意。结合本案,医院在患者赵某家属拒绝治疗、放弃治疗时,应当及时与患者或家属沟通,让他们详细了解患者病情、治疗措施及治疗对于患者疾病的作用以及拒绝治疗、放弃治疗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记录在病案中,请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如果患者仍拒绝医疗、放弃治疗的,医院则应当制作知情同意书,将告知内容详细列出(包括病情介绍、初步诊断、病程发展、医疗措施、拒绝医疗、放弃治疗可能出现的后果等),由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或拒绝,及时向上级请示并将情况记录在案,同时对于未出院的患者要多注意观察,稍有病情变化就要与家属沟通,避免出现医疗纠纷。如果患者或家属拒绝签字,则应在病案中写上“已经告知病情及拒绝医疗、放弃治疗的后果,患方拒绝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可请在场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属作证。必要时动员大家做患方工作。同时向医院医务科汇报,征求处理意见。如果医院已经尽到告知说明义务,患者或家属继续拒绝治疗或放弃治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由此造成的后果医院可以免责。
3、 基层医院应该从本案中吸取哪些教训?
&&& 首先,基层医疗机构应注意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牢固树立起依法行医的观念,懂得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通过对法律的学习,使基层医务人员知道尊重患者权利、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与医疗风险,耐心解答其咨询,,防范医患纠纷发生。
第二、加强基层医务人员责任心,提高医务人员职业素养。一些医院发生的医疗侵权案件表明,缺乏责任心,缺乏对社会、对患者、对自己的责任感是发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发生医疗侵权,不仅给患者造成了伤害,给单位和个人也带来损失。医务人员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一切为患者着想,对待患者像亲人;诊治过程中不放过任何可疑病状、急救时机,使患者得到准确、及时的诊治。同时应提高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加强医疗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诊疗水平和医疗质量。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医疗技术是避免医疗纠纷发生的重要保障。
第三,加强基层基础医疗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医疗环境,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这将为减少医疗纠纷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四,严格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医疗活动是在各种规章制度控制下有序运行的,如消毒隔离、操作规范、病历书写、文明用语等,对于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等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应当尤为重视,不能流于书面或形式,全体医护人员都必须认真履行,规章制度是医疗安全的保障。
& 第五,规范病历书写,加强病案管理。病历是医疗过程的真实记录,也是发生纠纷时的重要证据。因此,它的法律意义重大。它是决定医疗赔偿官司胜负、医疗责任鉴定的重要依据。各级医师必须按照病历管理规定,及时、全面、准确的认真完成病历。如果病历记录不详细,重要数据、病情变化等漏记,或对病情观察处理的记录不及时、不严谨、不完整,知情同意书不签字等,甚至出现记载不一致、前后矛盾的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医务人员应规范病历书写,不能因为工作忙而忽略病历的规范,同时,对病案也应当加强管理,防止病案丢失、损坏等情况的发生。
&第六、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正确属行告知义务;沟通是最好的桥梁,医务人员既是专业技术人员又是服务人员,主动关心患者,耐心听取患者及家属的陈述,认真回答患者提出的各类问题,让患者及其家属感到安全、温暖和信任,缩短医患之间的距离,防止对立,减少纠纷。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告知行为培训,正确的告知是规避医疗风险、防范医疗纠纷的关健,医护人员履行告知义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要明确告知患者疾病的现状、疾病的治疗、疾病的预后,对不能确诊的病情,在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初步诊断时,应注意告知以最终确诊为准,不能隐瞒病情,也不能夸大或臆测后果;②患者手术前、操作前谈话要认真对待,对手术形式、手术中、手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意外要认真交代,并记录在病历中,同时制作知情同意书,由患者或亲属签字;③注意不要对患者及家属说不负责任的话,夸大手术或治疗的效果,乱打保票、说大话,以至引起患者的不满和不信任。 = 4 * GB3 ④尊重患者隐私权,患者不愿意告诉别人的,医护人员应为其保守秘密,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患者及家属的管理制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