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最近眼睛老是模糊长了两个眼子是怎么了

儿子两岁了定眼子有臭味是什么原因_百度知道百度拇指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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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  被人欺骗是何滋味?如果是善意的谎言,那种滋味有时还是幸福、甜蜜的。如果被警察欺骗,那是种揪心的痛。我终于尝到了被警察欺骗的滋味,以前留在记忆里的人民的守护神,那光辉的形象,已荡然无存。  我儿子终于被警察骗进了看守所,被扣上了莫须有的罪名。民警都看似好心地说,没关系的,你今天去,明天就可回来。结果我儿子被关进看守所22天,那是一种煎熬。民警哪有破案,听对方说是儿子打的人,就把我儿子抓进看守所。而我儿子根本没打受轻伤的那个,连身体接触都没有。对方串通别人陷害我儿子,民警也不去揭穿,明知故犯,纵容对方犯罪。我的委屈,只有自己承受,那些民警都想逃脱罪责,这是错案,只好将错就错。给你翻案,别做梦了,这比登天还难。案件给你拖着,去年的案件,拖到今天也还没解决。久拖不决,想不了了之?那是精神上的折磨,别人无法体会的。真的,我想过,要是能解脱,那痛苦就没了。  这些发自我内心的语句,希望能唤醒这些警察的良知,应秉公办案,为百姓办实事。这起冤错案的制造者—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沙埔派出所,该反省反省了。  附:  反应人:王丽玉,女,汉族,身份证号:274724  住址:福清市沙埔镇沙埔村北楼52号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单位:沙埔派出所  地址:沙埔镇沙埔村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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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鹰所长(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公安局沙埔派出所):  作为母亲,我一介草民,只求公平与正义。  你忙于生活,忙于人情世故,而轻率地做出刑事拘留我儿子和我家老头子的决定,从一开始这个决定注定就是错误的,它彻底地毁了我儿子的前程,毁了我的家庭。作为母亲,我心里明白我儿子是清白的,我却无能为力。林鹰所长,你可曾想过,一个决定可以毁灭一个家庭,也可以挽救一个家庭。  当你举棋不定的时候,也许因为人情,你还是果断地把我儿子抓进看守所,如果人情渗入到一个案件里,还有它的本来面目吗?情与理,法与情,在博弈中,往往情会战胜理与法。那这还是法治社会吗?  作为母亲,我却力不从心,我感到内心的挣扎与痛苦。  当你组织侦查案件的时候,你是否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明察秋毫,谈不上。许多明显的疑点与矛盾,你却熟视无睹。  作为母亲,也作为一名普通的百姓,我感到羞愧,因为你们没有本着职业的精神,替百姓做实事。  当你忙于生活的时候,你应该多充实自己。不然会犯常识性的错误,不然会办错案,把小案办成大案,以致办成冤案。广泛学习对你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关乎别人的命运,关乎案件处理的对错。  作为母亲,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儿子被送监牢,我感到心被刀扎,撕心裂肺的感觉,你们体会不到的。更何况我儿子是葬送在个别愚昧的警察手里。林鹰所长,应该让阳光照进你的心里,去照亮阴暗的角落。这样就会胸怀坦荡,光明正大地去面对。  作为警察,应秉公办案,查清事实真相。邻里纠纷,对方三人先追到我家打人,遭致了手掌轻伤,他们也要负责任的,结果你们抓了我们两人进看守所,而对方三兄弟,一个也没被处理,难道你们是军民一家亲吗?  打架时间发生于日,我小儿子取保候审时间是日,今天已经是12月30日,案件一直还没有解决,为什么呢?办错案,却不认错,都怕担责,还想有错不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要将错案办成冤案,行吗?我们始终相信法律,相信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作为警察应明辨是非,对方口供如此地自相矛盾,漏洞百出,一般人都能看出来。对方串通陷害我儿子,任由他们说得算,那我们算什么,谁对谁错,谁真谁假,你们应该要查个水落石出,然后再抓人。  作为警察,更不要欺骗百姓。你们骗我们说,你们今天去,明天就可回去。结果我儿子被白关了20几天。难道警察也可欺骗百姓吗?做人要诚实,警察更要如此。  作为警察,应该勇于承担错误,敢于承担责任。案卷审查不通过,被退回补充侦查,你们还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没有重新纠错补错,而是尽力地掩饰。牺牲别人来保护自己,越告越被整,进入恶性循环。  3月份我儿子取保候审回来,案卷也被退回补充侦查,在没有继续侦查的情况下,到8月份你们又把案卷移交给检察院,是想将错就错吗?还是想案件久拖不决?我们不怕,身正不怕影子斜。  如果我们被错误地审判,我敢相信你们也会得到正义与法律的宣判。把你们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我们,是你们警察自己。
  草民:王丽玉    附:  投诉人:王丽玉,女,汉族,身份证号:274724  住址:福清市沙埔镇沙埔村北楼52号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单位:沙埔派出所  地址:沙埔镇沙埔村  时间: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滥用等问题,公安部建立实行“督察牵头、法制协作、警种配合、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专项督察,查清了一批“账外案件”,发现了一批违规收取、没收保证金和关系案、人情案等突出问题,落实了一批整改措施,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查处了一批责任民警。
  你儿子即使不是主犯也是帮凶。他不参与在家老实呆着能冤枉他?你就不要在这儿喊冤了,要怪就怪你没教育好。  
  告别即将逝去的2013年,告别灰暗的一年。2014年,大家,一切安好,马到成功。
  @pingge9525 3楼
09:03:00  你儿子即使不是主犯也是帮凶。他不参与在家老实呆着能冤枉他?你就不要在这儿喊冤了,要怪就怪你没教育好。  -----------------------------  乱办案,还敢在此吓唬人。案件久拖不决,说明什么。对方诬告陷害我儿子,为什么不去揭穿?纵容对方犯罪,难道你们是一家的吗?
  邻居的一户人家经常出来故意刁难,日这一天,他们又追到我家里来了,起先他们三兄弟其中一个何德宝先出来挑衅,挑起事端后,又纠集他们两兄弟出来围殴我家大儿子。三人围打我家大儿子一个,出于护子心切,我家老头子拿着锄头追赶过去,何德财可能手掌刚好打在锄头上,因为我们也没看到他怎么受伤的,只是根据对方说是用锄头打的,而当时只有我家老头子拿锄头。在后来,何德财被鉴定为轻伤。过了两三个月,派出所立案了。想不到派出所是如此办案的,不会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吧,还真是这样。  负责办案的民警郑彦量拿着照相机赶赴当时的案发现场,只可惜现场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此时去什么保护现场,现场勘验,还有用处吗?把双方叫来做笔录,你说什么,他记什么。结果,双方所做的笔录内容完全矛盾,而且双方的证人证言也极为矛盾。何德财一家四口串通一气,一致指认说是我家小儿子用锄头打的,并串通一个叫林美云的无知妇女做伪证。民警再也没有继续侦查破案,也没有弄清事实真相,结果,在林鹰所长和协助民警王荣森的指导下,把我家老头子和小儿子都抓进看守所。而我儿子根本没打受轻伤的那个,我儿子是后来才回来的,与受轻伤的何德财根本没有打架,连身体接触都没有。这种情况,已先我小儿子到现场的村主任最清楚,并且也做了笔录证明,也证明小儿子没有打德财。我们辩解也无济于事,民警把我们的辩解权也给剥夺了。我家儿子被关看守所22天,而老头子年龄超过70周岁,不予羁押。还应感谢民警帮我儿成就“替父从狱”的孝心。当然,老头子也可能是正当防卫,还需要聪明的警察加以鉴定,说不定又跑到伪证人家里采集证据。  对方诬告陷害我家小儿子的目的是想勒索30几万元钱,不然,让你儿子蹲监狱,让你儿子丢掉教师工作。而派出所刚好能促成对方的如意算盘。案子拖到今天,都还没解决,都快一年了。对方的如意算盘也还没得逞,案子久拖不决。案子在公安机关那里能行得通,在检察院、法院那里能行得通吗?那要讲证据的。什么叫“疑罪从无”?我建议这些警察回去充实充实。
  新政府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对腐败惩治下了大决心和力度,新政府取决于人民的信任无非是两个:一个是发展经济。经济的高速发展加强执政党的正当性。世界金融危机,我们国家、执政党正当性的很大一个因素是经济的高速发展。但经济发展到今天,感到单纯地追求GDP增长乏力,现在要调整经济发展模式。另一个是以加强反腐取得人民的信任,比如"八项规定"。反腐确实可以取得人民的信任,有非常大的作用。反腐在路上,今天不是为了谈一个沉重的问题,而是寻找光明,找到一个好出路。
  2014年,最希望的是,警察能够成为真正的人民的警察。
  揭露沙埔派出所的丑陋行为:  1.明知对方何徳财串通伪证人诬告陷害我儿子,不去揭穿,任其做伪证,还跑到伪证人家里做笔录,我儿子和我家老头子被抓之后,又叫伪证人签字,这是唯一的证据,还是假的,怎么能抓人,岂不草菅人命?  2. 没有侦察,没有现场勘验,没有物证,仅凭对方的口供抓人,我儿子是后来才回来的,根本没打何徳财,而且村主任当时在现场,也证明我儿子没打何徳财,怎么能抓我儿子?  3. 抓人的时候没有告知,我们都不知道什么叫刑事拘留,因何被抓。而且一下子抓两个,能抓的吗?是对方三人追到我家里打人,对方手掌怎么造成轻伤的,其实你也说不来。  4.沙埔派出所对我们说,没关系,今天去了,明天就可回去。我们还信以为真,结果我家小儿子被关了20几天。后来,派出所第二次到看守所提审我小儿子,如果你认了,就可回去。这应该是诱骗。并且骗我们说,对方也要拘留,到如今也不见对方被拘留。警察欺骗百姓是不对的啊。  5.3月27日我儿子取保回家后,沙埔派出所明确表示不会去调查对方诬告陷害的阴谋。  6﹒打架时间发生于日,我小儿子取保候审时间是日,今天已经是12月31日,案件一直还没有解决,为什么呢?办错案,却不认错,都怕但责,还想有错不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要将错案办成冤案,行吗?我们始终相信法律,相信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村里的人都知道对方串通伪证人诬告陷害我儿子,想敲诈大笔钱财,派出所知道,也不去调查,纵容他们犯罪。
  胡乱办案,造成案子久拖不决,还想不了了之,为什么? 其中,有什么玄机?
  @官小小小小小 70楼
10:51:25  派出所就是一群地痞流氓恶棍,连狗都不如。只会跟在有钱人屁股后面晃。
  2013年2月,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年,“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禁止刑讯逼供”等司法理念,通过一件件冤假错案的纠正,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贯彻;司法公开全面提速,审判机关的司法活动在2013年公开力度空前之大,让社会公众感到欣喜:司法与人们的距离变得更近了。与此同时,这一年,中国还努力以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被舆论视为司法改革的“历史性一步”;明确禁止让被告人剃光头穿号服、确保律师辩护权、回应赞成废除多年来争议不断的“嫖宿幼女罪”等一系列措施纷纷出台。我们有理由相信,2014年,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力度和范围会更让我们值得期待。
  公开质疑办案民警郑彦量(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沙埔派出所):  1. 明知对方何徳财串通伪证人诬告陷害我儿子,不去揭穿,任其做伪证,还跑到伪证人家里做笔录,我儿子和我家老头子被抓之后,又叫伪证人签字,这是唯一的证据,还是假的,怎么能抓人,岂不草菅人命?  2. 没有侦察,没有现场勘验,没有物证,仅凭对方的口供抓人,我儿子是后来才回来的,根本没打何徳财,而且村干部当时在现场,也证明我儿子没打何徳财,怎么能抓我儿子?  3. 抓人的时候没有告知,我们都不知道什么叫刑事拘留,因何被抓。而且一下子抓两个,能抓的吗?是对方三人追到我家里打人,对方手掌怎么造成轻伤的,其实你也说不来。  4.你对我们说,没关系,今天去了,明天就可回去。我们还信以为真,结果我家小儿子被关了20几天。后来,派出所第二次到看守所提审我小儿子,如果你认了,就可回去。这应该是诱骗。并且骗我们说,对方也要拘留,到如今也不见对方被拘留。难道这不是欺骗、愚弄百姓吗?  5.去年3月27日我儿子取保回家后,你明确表示不会去调查对方诬告陷害的阴谋。  6.案件久拖不决,一直拖到今天日,还没解决,我们的权益如何得以保障?办错案,却不认错,还想有错不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吗?  附:  我儿子三月份取保回来,到现在已10个月了。这10个月以来,我们不断地上访、信访,反映我儿子被冤枉,被错抓,而且反映是对方串通伪证人诬告陷害我儿子,但没人理会,大多敷衍搪塞。我们多次到公安局和派出所想讨个说法,但没人管,福清市公安局回复说,福清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对此案进行阅卷,并提出了阅卷意见,针对阅卷意见提出了不足和缺漏,责成沙埔所对本案继续进行侦查,而沙埔派出所根本不想核查案件,不想弄清事实真相,就怕担责,只好将错就错,明显是不作为。对于案件的不足和缺漏,沙埔派出所根本没有进行补充侦查,沙埔派出所又把案卷移交给检察院,他们是想推脱责任吧。日发生的案件,由于民警失职渎职,胡乱办案,在还没有弄清事实的情况下,把我家老头子何金茂和小儿子一并抓到看守所。小儿子一再强调跟受轻伤的何德财根本没有身体接触,根本没有打何德财,况且先我儿子到场的村干部目睹为证,并且还做了笔录,还盖上村里的印章,也证明小儿子没有打何德财。结果我儿子还是被抓,实在想不通,也只有派出所知道怎么回事,想必内有隐情。  去年发生的案件,拖到今天日还没解决,案件久拖不决,我们深受精神折磨,我们的权益受到严重地侵害。这人也抓错了,案件也不给解决,难道还想继续将错就错吗?这还有人权吗?这还有国法吗?我们坚信这案件绝对是个错案,这案件在公安局和派出所能行得通,难道在检察院和法院也能行得通吗?如果有关部门真的将错案进行到底的话,我们坚持抗争。我觉得错案就是错案,它真不了。案子进行不下去了,难道不是派出所乱办案造成的吗?  我只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慎重对待我这案件,合理妥善地处理这件事情,不要再让我们背负巨大的精神压力,让我们的生活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福清市公安局回复说,继续查清当时案发经过,在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案子拖到现在也不见起诉。并且说对其他责任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也没见到民警被处理。以下结合实际,具体讲述民警违法办案情况。  警察办案,实情如下:  1. 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草草结案。沙埔派出所把我家老头子和小儿子一并抓到看守所,强制措施严重过头了。根本没侦查破案,仅凭口供抓人,派出所难道不是执法不力,失职渎职吗?  2.派出所抓人没有出示拘留证,不给我们辩解的机会,人一到派出所晚上就被抓到看守所。办案程序有问题。而且是对方追到我家打人,难道他们没有责任吗?  3.在我小儿子回来之前,对方就已受了轻伤。这个村干部当时在现场情况可清楚,结果,派出所也把我儿子抓到看守所。派出所抓错人。不去揭穿对方诬告陷害的阴谋,纵容对方犯罪。  4.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派出所断案的依据只是对方的口供和伪证人林美云的证言,而不顾我方口供和证人。还叫我方目击证人跟对方对质,而不去调查对方。明显印证对方说的派出所都是他的人。对方有权有势,派出所难道不是偏袒对方?  5.所长和民警们都说,没关系,今天去了,明天就可回去。我们还信以为真,结果我家小儿子被关了20几天。后来,派出所第二次到看守所提审我小儿子,如果你认了,就可回去。这应该是诱骗。并且骗我们说,对方也要拘留,到如今也不见对方被拘留。  6. 派出所民警郑彦量(警号:150882)负责办案(警号为150725的民警王荣森背后指点并指使),郑民警只做笔录,还独自一人跑到对方指认的证人家人做笔录,没有能力破案,根本没有侦查破案。民警负有主要的责任。  7. 我们到派出所反映情况,警号为150725的民警威胁我们说,是不是还要抓?我说,王民警你也在案发现场阿,应该知道我儿子没打何德财的。他回答说,难道我还要给你做证吗?我们知道背后有更大的阴谋。  8.林所长()根本没有组织侦查和核查案件。包括福清市公安局也包庇纵容,到今天也没对案件进行核查,知道对方串通伪证人诬告陷害我儿子而不会去调查,我儿子的冤案不给平反。领导是不是对整个案件把关不严?造成对我们家庭严重的伤害。  9.这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普通案件,应从宽处理,化解矛盾。结果案件办大了,对我家伤害极大啊,苦不堪言。  10.我儿子日取保候审,案卷当时也被退回补充侦查。现在都月份了,严重过了补充侦查的期限。派出所执法不力,想敷衍塞责。派出所根本没有核查案件,2013-8又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那可能是将错就错了。检察院又给我家老头子和小儿子办了取保候审,真是搞糊涂了。  附:  投诉人:王丽玉,女,汉族,身份证号:274724  住址:福清市沙埔镇沙埔村北楼52号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单位:沙埔派出所  地址:沙埔镇沙埔村  时间:
  胡乱办案
  草菅人命
  案件久拖不决 又违法了
  全村人都知道对方想敲诈大笔钱财,陷害我儿子,民警,你们为何不知,有什么隐情吗?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大老虎离我们太远,眼前苍蝇每天扑脸”——这句话的意思是,反腐败虽然热闹,每天都有贪官落马,可一些人会“麻木”地觉得,这种反腐跟自己的关系不大,那些从没听过名字的落马官员,只是很远很远的地方一个陌生的符号。对于反腐败,相比于远处的“大老虎”受到了惩处,人们更在意那些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小苍蝇”——办证时在窗口遇到一个索要钱物者,盖章时遇到一个连科长都算不上的小吏,或者政府大院门口那个给两包烟才让进的看门人。
  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严肃问责追究。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肃问责追究
  请各位关注我们家,让我们看到希望。  因为民警胡乱办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我儿子被错关看守所,恳请上级有关领导为草民支持公道,彻查案件,让违法民警得到惩治。他们都百般推责,案件拖了一年多了,我们深受精神折磨。  举报人:王丽玉,女,汉族,身份证号:274724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沙埔镇沙埔村北楼52号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单位:福清市公安局沙埔派出所  地址:沙埔镇沙埔村  时间:  案件发生时间:日  案件发生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沙埔镇沙埔村北楼  案件发生后果:我儿子被错关看守所22天,造成对我家严重伤害。深受精神折磨,我们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上级也推诿扯皮。  案件发生过程:  去年12月28日,,因围墙纠纷,政府村建办,都已处理,而一向嚣张跋扈的邻家三兄弟还追到我家围殴我大儿子。我那大儿子被打倒在地,不省人事。出于护子心切,我家老头子拿了锄头,护过去,对方三兄弟其中一个何德财,可能是刚好手掌打在锄头上(后来被鉴定为轻伤,我们也没人看见何德财是怎么受的轻伤,后来是根据对方一致说的是用锄头打的,而只有我家老头子何金茂拿锄头)。没过多久,村主任和派出所王民警闻讯赶到,我家小儿子也随之从学校督修回家,他看到眼前的惨状,冲到前去,结果被其中的两兄弟又围殴了。此时,对方受轻伤名叫何德财的因伤退到旁边去了,我家小儿子也没跟受伤的他有丝毫地身体接触,更别说打他了。后来,派出所立案了,想不到的是受轻伤的一家一致指认是我家小儿子(我家小儿子是中学教师,对方以此为筹码硬要索取三四十万钱,)打的,并串通一个妇女林美云(根本不在现场)做伪证,派出所就凭这些,根本没调查取证。我家小儿子就此入狱,更可悲的是我那老头子也被一起抓到看守所。  举报沙埔派出所违法办案(林鹰所长 办案民警郑彦量、王荣森):  1. 明知对方何徳财串通伪证人诬告陷害我儿子,不去揭穿,任其做伪证。我儿子被抓之后,才叫伪证人签字。  2. 没有侦察,没有现场勘验,没有物证,仅凭对方的口供抓人。不顾我方的供词和证人证言。双方的供词和证人证言都有矛盾,案件的事实都还没调查清楚,就抓人。  3. 抓人的时候没有告知。  4. 骗我们说,今天去了,明天就可回去。结果,我儿子被关看守所22天。  5. 打架时间发生于日,我小儿子取保候审时间是日,今天已经是2014-年1月13日,案件拖了一年多了,办错案,却不认错,都怕但责,还想有错不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权益。  6. 案卷被检察院退回两次补充侦查,派出所根本没有继续核查案件。办错案,还想不了了之。  7. 办案程序违规,案件发生两三个月后,才去调查,而且只做笔录,双方的笔录,还存在极大的矛盾,就抓人。  8. 福清市公安局也包庇纵容,造成错案久拖不决。  9. 派出所都想推脱责任,林鹰所长说什么民警不会办案,我也有家庭要照顾。百般推脱,不予理睬。  我方有力的事实证据:  1. 村干部的笔录证明,证明我儿子是后来才回来的,没打何德财,有村干部的签字盖章。  2. 我们笔录当中,如实交代,都交代我儿子没打何德财。  3. 对方笔录,漏洞百出。福清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也回复我们说,案卷存在不足和缺漏。  4. 检察院下来调查,通过对村里的调查了解,已基本掌握了事实情况,了解到对方想陷害我儿子,借此敲诈大笔钱财,检察院也办不下去了。  5. 派出所现在也想推脱责任,所长说什么民警不会办案,我也有家庭要照顾。  6. 村干部,老人协会,还有村民都知道对方想敲诈钱财。  7. 案件久拖不决,错而不纠,想不了了之,公安机关违法了。
  因为民警胡乱办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我儿子被错关看守所,恳请上级有关领导为草民支持公道,彻查案件,让违法民警得到惩治。
  派出所现在也想推脱责任,所长说什么民警不会办案,我也有家庭要照顾。  荒唐至极,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
  办案民警原先承认案卷中存在诸多的疑点,再后来疑点没去解开,就抓人。内有隐情。
  举报人:王丽玉,女,汉族,身份证号:274724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沙埔镇沙埔村北楼52号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单位:福清市公安局沙埔派出所
办案民警郑彦量、王荣森  地址:沙埔镇沙埔村  时间:  请各位关注我们家,让我们看到希望。  因为民警胡乱办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我儿子被错关看守所,恳请上级有关领导为草民支持公道,彻查案件,让违法民警得到惩治。他们都百般推责,案件拖了一年多了,我们深受精神折磨。  案件发生时间:日  案件发生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沙埔镇沙埔村北楼  案件发生后果:我儿子被错关看守所22天,造成对我家严重伤害。深受精神折磨,我们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上级也推诿扯皮。  案件发生过程:  去年12月28日,,因围墙纠纷,政府村建办,都已处理,而一向嚣张跋扈的邻家三兄弟还追到我家围殴我大儿子。我那大儿子被打倒在地,不省人事。出于护子心切,我家老头子拿了锄头,护过去,对方三兄弟其中一个何德财,可能是刚好手掌打在锄头上(后来被鉴定为轻伤,我们也没人看见何德财是怎么受的轻伤,后来是根据对方一致说的是用锄头打的,而只有我家老头子何金茂拿锄头)。没过多久,村主任和派出所王民警闻讯赶到,我家小儿子也随之从学校督修回家,他看到眼前的惨状,冲到前去,结果被其中的两兄弟又围殴了。此时,对方受轻伤名叫何德财的因伤退到旁边去了,我家小儿子也没跟受伤的他有丝毫地身体接触,更别说打他了。后来,派出所立案了,想不到的是受轻伤的一家一致指认是我家小儿子(我家小儿子是中学教师,对方以此为筹码硬要索取三四十万钱,)打的,并串通一个妇女林美云(根本不在现场)做伪证,派出所就凭这些,根本没调查取证。我家小儿子就此入狱,更可悲的是我那老头子也被一起抓到看守所。  举报办案民警郑彦量、王荣森  1. 明知对方何徳财串通伪证人诬告陷害我儿子,不去揭穿,任其做伪证。我儿子被抓之后,才叫伪证人签字。  2. 没有侦察,没有现场勘验,没有物证,仅凭对方的口供抓人。不顾我方的供词和证人证言。双方的供词和证人证言都有矛盾,案件的事实都还没调查清楚,就抓人。  3. 抓人的时候没有告知。而且强制措施过头,一下子抓我两人进看守所。  4. 骗我们说,今天去了,明天就可回去。结果,我儿子被关看守所22天。  5. 打架时间发生于日,我小儿子取保候审时间是日,今天已经是2014-年1月19日,案件拖了一年多了,办错案,却不认错,都怕但责,还想有错不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权益。  6. 案卷被检察院退回两次补充侦查,派出所根本没有继续核查案件。办错案,还想不了了之。  7. 办案程序违规,案件发生两三个月后,才去调查,而且只做笔录,双方的笔录,还存在极大的矛盾,就抓人。原先办案民警郑彦量还承认说案卷中还存在诸多疑点,后来在林所长和民警王荣森的安排下,就把人抓进看守所。  8. 福清市公安局也包庇纵容,造成错案久拖不决。  9. 派出所都想推脱责任,林鹰所长说什么民警不会办案,我也有家庭要照顾。百般推脱,不予理睬。  10.
派出所民警郑彦量(警号:150882)负责办案(警号为150725的民警王荣森背后指点并指使),郑民警只做笔录,还独自一人跑到对方指认的证人家人做笔录,没有能力破案,根本没有侦查破案。民警负有主要的责任。   我方有力的事实证据:  1. 村干部的笔录证明,证明我儿子是后来才回来的,没打何德财,有村干部的签字盖章。  2. 我们笔录当中,如实交代,都交代我儿子没打何德财。而且案件的事实都还没调查清楚。  3. 对方笔录,漏洞百出。福清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也回复我们说,案卷存在不足和缺漏。  4. 检察院下来调查,通过对村里的调查了解,已基本掌握了事实情况,了解到对方想陷害我儿子,借此敲诈大笔钱财,检察院也办不下去了。  5. 派出所现在也想推脱责任,所长说什么民警不会办案,我也有家庭要照顾。  6. 村干部,老人协会,还有村民都知道对方想敲诈钱财。派出所表示不会去调查对方。  7. 案件久拖不决,错而不纠,想不了了之,公安机关违法了。  8. 办案民警原先承认案卷中存在诸多的疑点,再后来疑点没去解开,就抓人。内有隐情。
  把你们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我们,是你们警察自己。
  关于福清市公安局沙埔镇派出所渎职__投诉书  投诉人:商家乐,男,汉族,日出生  住址:福清市沙埔镇赤礁村商厝94号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单位:陈继煌、沙埔派出所  地  址:福清市沙埔镇赤礁村  本人商家乐,住在福清市沙埔镇赤礁村商厝94号。我是一个平凡又普通的七旬老人,在这古稀之年,我只想安逸的度过晚年的时光,偏偏事与愿违,让我遇上了一件极不公平、极不公正的被殴打事件。由于我势单力薄,对方陈继煌,不仅是一名共产党员,更是村支部书记,在我们村里,陈继煌是一村之霸,这是人尽皆知的,所以我的殴打事件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起初,我的伤情鉴定,福清市法医部门竟然限定我到武汉去做,在此由衷感谢福建省省长对此事的关心和监督,最后我被同意在省内做鉴定。即使同意我在省内做伤情鉴定,福清市公安局却迟迟不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在福清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我看到了市公安局监察室的回函,其所述内容与事实截然相反,将整件事情都推到一个有心脏起搏器的陈继谈身上,明显是在逃避罪责。我一个老人力量微薄,只好将案情原委重述一遍,希望政法委部门能够对公安局进行有效监督。  日中午,陈继煌气势汹汹第一次到我家,我的老伴在家,陈继煌问:“养殖场股份的钱已退给你,为什么还要把告状的材料给陈继飞?不除掉你,我无法做人。”而后骂着离去。没过多久,陈继煌打了三次电话给我,最后一次我接了。陈继煌问:“你在哪里?”我回答:“在家。”他说:“你在家等我!”没过几分钟,开来两辆车停在路边,陈继煌最先冲进来,随后陈继谈、陈捷,林哑巴和其妻。陈继煌一进来猛击我头部两拳,接着陈继谈、陈捷打我。这时商祖雄来把陈继煌的腰抱住,陈拖住陈捷,他们看到我已流血,被打瘫倒在地上了。  当天,陈继煌第一次来后离去,我的老伴感到事情不妙,就去告诉商祖雄、商家亮。我的老伴到家后,商祖雄等随后到我家,还安慰我们。事后,商祖雄说:“我们等待几分钟后回去,在路口碰到陈继煌等人。他们一下子踩坏你躲在房间的房门冲了进去,就打起来了,我们劝都来不及。陈继煌说:‘我们都是好好相处的,不要强劝!’他被我抱住时手持你家的扁担。”  事后,我问陈,他说:“当天路过时碰见陈继煌老婆。她说:‘陈继煌到商家乐家,要出事的。’她坐我的车一起赶到了商家乐家。”这时我才发觉陈继煌的老婆不是和他们一起来的,是后来赶到的。  大家散去走到停车路边,在那里等待的陈起禄拿出手机,说:“来这里之前,我和陈继煌在村部,商家乐打错电话打到我这里,我开启免提给他一起听。在电话里,商家乐说:‘举报材料收集好了没有?快拿来……。’我一直没回话,让他说着。”陈继煌听完后就追到我家,于是发生前面打我一幕。  当天,我被送到高山卫生院治疗。日,因伤情恶化,我转入福清医院,经MR检查为“慢性双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外伤性)”,福清市医院在我入院当晚即对我进行开颅手术,取出脑内积血近300毫升!  我当时报警并做了笔录。过了几天,沙埔派出所民警到商祖雄家也做了笔录。  以上所述就是我被殴打的经过,报警并做了笔录之后,我以为自己的事情能够得到合理解决,但是事情并非我想得那么简单。  从公安监察室的回函中不难看出,沙埔派出所在做了笔录之后得出的结论完全是在掩盖陈继煌的罪行,扭曲事实。回函中提出殴打事件的起因“是我与陈继煌因赤礁村太子屿养殖场的股份发生纠纷,说我在赤礁村内说陈继煌坏话并辱骂陈继煌父母”。我与陈继煌之间确实存在股份纠纷,但是我从来没有辱骂过陈继煌的父母,陈继煌等人是恶人先告状!因为这个子虚乌有的罪名,接着“陈继谈在日中午12时冲到我家来质问,陈继煌因怕出事,就叫家人和村主任陈起禄,村民陈泽明一同前往我家中”,之后就发生了我与陈继谈持械斗殴的事件。继而,商祖雄、陈和陈起禄均证实陈继煌没有殴打我。如果公安局监察室的回函是正确的,那么就和以上所述的商祖雄、陈起禄和陈泽明的证词相互矛盾了,难道沙埔派出所的办案人员是法盲吗,陈继煌先是非法入侵公民住宅,再是持械殴打公民,人证、物证均在,怎么就得出了个与事实截然相反的结论了呢?公理何在!还是因为陈继煌的身份特殊,派出所给他开了一个后门呢?  唯一可以解释的是沙埔派出所在其领导林鹰所长的领导下,用非常人思维和词句把陈继煌所犯下的罪行粉饰成为维护村内秩序而劝架的高尚行为。其目的是为陈继煌脱罪,让身上装有心脏起搏器的陈继谈顶罪。尽管他绞尽心思写得完美,但还是破绽百出、不攻自破。这是在颠倒是非,污蔑受害者,这是在为村霸提供保护伞,不是吗?发生陈继煌带多人非法侵入我住宅打我事件,林鹰所长没有依治安条例对他们拘留处罚,竟然连他们的一根毫毛都不敢动。陈继煌是一名共产党员,更是村支部书记,而我只是一介草民,换位思考,假如我跑到陈继煌家把他打成重伤,林所长也会这样对待吗?陈继煌敢横行乡里,靠其弟陈继谈身上的起搏器,一旦出事可以保外就医,还是靠林所长为他周密安排或精心设计的方案?在村里,陈继煌一有事就用起搏器来吓唬人,这已是公开的秘密。  我虽已过古稀之年,但凭我对法律的信仰,哪怕铺就血路,也要通向公平正义的彼岸,誓与邪恶抗争到底,直至讨回公道。  陈继煌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现在做出殴打老弱的行为,更想逃避自己的罪行,让陈继谈为自己顶罪,其行为已经严重背离了党员的身份要求。陈继煌更是一名村支部书记,其职责不仅要求他做好本职工作,更应该秉着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如今他做出这种村霸的行为,更诬陷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挑起事端,让一个有心脏起搏器的人顶替其罪行,其行为令人发指,难道所谓的为人民服务就是这样的吗。尊敬的福清市纪检委,我这个老人请求上级领导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条之规定,对我被伤害一案,就身为共产党员、村支部书记的陈继煌欺压百姓、扭曲事实这一事予以监督,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并还我一个公道,似此,我将不胜感激,死亦瞑目!  此致  敬礼!  投诉人:商家乐  日
  因为忌恨,且想侵占我家的那点土地,邻居的一户人家经常出来故意刁难,日这一天,他们又追到我家里来了,起先他们三兄弟其中一个何德宝先出来挑衅,挑起事端后,又纠集他们两兄弟出来围殴我家大儿子。三人围打我家大儿子一个,出于护子心切,我家老头子拿着锄头追赶过去,何德财可能手掌恰好打在锄头上,因为我们也没看见他怎么受伤的,只是根据对方说是用锄头打的,而当时只有我家老头子拿锄头。在后来,何德财被鉴定为轻伤。过了两三个月,派出所立案了。想不到派出所是如此办案的,不会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吧,还真是这样。  负责办案的民警郑彦量拿着照相机赶赴当时的案发现场,只可惜现场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此时去什么保护现场,现场勘验,还有用处吗?把双方叫来做笔录,你说什么,他记什么。结果,双方所做的笔录内容完全矛盾,而且双方的证人证言也极为矛盾。何德财一家四口串通一气,一致指认说是我家小儿子用锄头打的,并串通一个叫林美云的无知妇女做伪证。民警再也没有继续侦查破案,也没有弄清事实真相,结果,在林鹰所长和协助民警王荣森的安排下,把我家老头子和小儿子都抓进看管所。而我儿子根本没打受轻伤的那个,我儿子是后来才回来的,与受轻伤的何德财根本没有打架,连身体接触都没有。这种情况,已先我小儿子到现场的村主任最清楚,并且也做了笔录证明,也证明小儿子没有打德财。我们辩解也无济于事,民警把我们的辩解权也给剥夺了。我家儿子被关看管所22天,而老头子年龄超过70周岁,不予羁押。还应感谢民警帮我儿成就“替父从狱”的孝心。当然,老头子也可能是正当防卫,还需要聪明的警察加以鉴定,说不定又跑到伪证人家里采集证据。  对方诬告陷害我家小儿子的目的是想勒索30几万元钱,不然,让你儿子蹲监狱,让你儿子丢掉教师工作。而派出所恰好能促成对方的如意算盘。案子拖到今天,都还没处理,都一年多了。对方的如意算盘也还没得逞,案子久拖不决。案子在公安机关那里能行得通,在检察院、法院那里能行得通吗?那要讲证据的。什么叫“疑罪从无”?  我儿子被人诬陷,说是其致人轻伤。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自日至日。  而现在都已经是,早已超过了审查起诉的期限。案件已拖了一年多了。检察院下来调查的结果是证实我儿子没打受轻伤的那个,而派出所做的案卷中,对方都指认是我儿子打的。而且,案卷被退回补充侦查已两次了。所以,这案件的事实情况都还没调查清楚,双方的口供和证人证言都还存在完全的矛盾。案子拖到现在,也没解决。我们怀疑被关系了。  揭露沙埔派出所的丑恶行为:  1.明知对方何徳财串通伪证人诬告陷害我儿子,不去揭穿,任其做伪证,还跑到伪证人家里做笔录,我儿子和我家老头子被抓之后,又叫伪证人签字,这是唯一的证据,还是假的,怎么能抓人,岂不草菅人命?  2. 没有侦察,没有现场勘验,没有物证,仅凭对方的口供抓人,我儿子是后来才回来的,根本没打何徳财,而且村主任当时在现场,也证明我儿子没打何徳财,怎么能抓我儿子?  3. 抓人的时候没有告诉,我们都不知道什么叫刑事拘留,因何被抓。而且一下子抓两个,能抓的吗?是对方三人追到我家里打人,对方手掌怎么造成轻伤的,其实你也说不来。  4.沙埔派出所对我们说,没关系,今天去了,明天就可回去。我们还信以为真,结果我家小儿子被关了20几天。后来,派出所第二次到看管所提审我小儿子,假如你认了,就可回去。这应该是诱骗。并且骗我们说,对方也要拘留,到如今也不见对方被拘留。警察欺骗百姓是不对的啊。  5.3月27日我儿子取保回家后,沙埔派出所明确表示不会去调查对方诬告陷害的阴谋。  6﹒打架时间发生于日,我小儿子取保候审时间是日,今天已经是,案件一直还没有处理,为什么呢?办错案,却不认错,都怕但责,还想有错不纠、推诿扯皮、久拖不决,要将错案办成冤案,行吗?我们始终相信法律,相信正义终究战胜邪恶!!!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7. 在案件的事实还没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抓人;是对方追到我家打人(我们有证据),对方有很大过错,结果派出所把我家老头子和小儿子都给刑拘,强制措施严重过头。根据刑法,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况且只是邻里纠纷,应以化解矛盾为主,派出所却给捅大了。处理不公,明显偏袒对方  附:  投诉人:王丽玉,女,汉族,身份证号:274724  住址:福清市沙埔镇沙埔村北楼52号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公司:福建省福清市公安局沙埔派出所  地址:沙埔镇沙埔村  时间:
  被刑拘两人,还是被错拘。案件始终没有结果,日发生的案件,日在非紧急情况下刑拘我两人,日的今天案件没有结果,是什么原因呢?这究竟是怎样的执法?怪不得会产生那么多的冤假错案,司法改革势在必行。
  少一桩冤案 多一份和谐。
  还原事实,还一个公道!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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