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合作医疗报销比例血管瘤

周口血管瘤医院哪家行
  周口血管瘤医院哪家行,推荐郑州长峰医院。【郑州长峰医院是以治疗血管瘤、胎记为特色的现代化专业医院,是北京中联长峰国际血管瘤研究院河南临床基地。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以血管瘤、胎记为特色的专业连锁医院。】临床上,婴幼儿血管瘤一般还可分为红斑痣、毛细血管瘤、海绵状血管瘤、蔓状血管瘤等,好发于头面部或躯干,多在出生时即存在,呈较小的红色斑点,以后逐渐增大,常高出皮肤,颜色鲜红,呈分叶状,形如草莓或杨梅。
  婴幼儿血管瘤通常会在出生时或生后不久发病,此种血管瘤虽然生长比较缓慢,但是对婴儿的损害很大!特别是这种瘤体主要生长在皮下组织,仅凭肉眼是无法判断其病情扩散到哪一程度,往往容易导致医生误诊为红胎记等,并导致治疗后反复发作,甚至是久治不愈等后果。
  由此可见,婴幼儿血管瘤选择一家正规专业的血管瘤治疗中心,经过专业的治疗前检测,判断是哪一种血管瘤类型,病情发展到哪一期,再确定采取何种治疗方法!
  由于临床婴幼儿血管瘤分类不同,因而随着病情的发展,表现的症状也会有所不同如:
  1、鲜红斑痣,主要是由于毛细血管增生而引发的,好发于在表皮之下的真皮层,又叫葡萄酒色斑,皮肤呈淡红色或暗红色斑块状,血管瘤受压时也不会褪色,就像皮肤上长了红胎记一样,所以也被俗称为红胎记。
  2、毛细血管瘤,主要是因为血流量比较大的毛细血管增生引起的,凸起,手感较软,一般为暗红色。这种毛细血管瘤主要好发于在婴儿的四肢、背部、头面部、枕部等,变化很快,严重时会遍布婴儿的全身。
  3、海绵状血管瘤,通常会在婴儿出生时或生后不久发病,此种血管瘤虽然生长比较缓慢,但是对婴儿的损害确很大。海绵状血管瘤还有可能会发生在内脏不易被人发现,但容易出血感染等,危及婴儿生命。
  4、蔓状血管瘤,此种血管瘤主要多见于四肢,外表会看到许多树枝状的血管向外扩张,弯弯曲曲呈蔓状,患处皮肤呈暗红色或蓝紫色,有时用手还可以摸到血管搏动或听到血管杂音。
  婴幼儿血管瘤早期诊断 以防后期危害
  由于婴幼儿血管瘤是目前大多数患者中最常见的,也是危害较大的一种,特别是婴幼儿刚出生后的娇嫩皮肤,以及发育的迅速,容易带着血管瘤组织快速发展,导致有些患处从硬币大小,只经过1个星期的发展就成长为一个鸡蛋大小!
  为进一步提高婴幼儿血管瘤的治疗效果,降低手术治疗的伤害,呼吁宝宝血管瘤家长们甚至是血管瘤患者,在治疗前不可盲目的选择治疗技术,一味的贪图便宜的价格,而忽视了治疗安全、效果的重要性!
  目前,通过专业的检测设备才能准确的判断血管瘤发展到哪一期(临床上经过检测的血管瘤主要分型为分化期、增生期、稳定期、消退期),而这是无法通过肉眼或者一些简单的设备检查而得出的!
  血管瘤科学治疗,才能完美治疗终生不再复发!
  微创介导术是针对婴幼儿血管瘤治疗的独特技术,其方法是在仪器精准定位可视状态下,采用一种极细的导管针将我院专业血管瘤医生自行配备的血管瘤药物导入患处,使畸形病变的血管组织逐渐机化、萎缩,直至病变完全消失康复。治疗的时候孩子不疼痛,治疗后不会有创面,对孩子的生长发育无影响,治疗效果极好。
  【温馨提醒】由于目前治疗血管瘤医院有很多,患者在选择医院时要重视医院的品牌与实力,手术医生的经验是否丰富、手术技术是否先进等标准,千万不可盲目选择,在意价格,结果忽视了治疗的效果!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周口市新农合大病保险10月1日启动 群众看病又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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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新农合大病保险10月1日启动 群众看病又减负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来源:
周口市政府
  近日,记者从周口市卫生局新农合办获悉,根据我省出台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周口市新农合大病保险10月1日正式启动。什么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如何报销?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周口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保庄。
  记者:什么是新农合大病保险?
  程局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记者: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程局长:一是健全机制,统筹推进。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充分发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
  二是统一方案,即时结报。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补偿政策、统一组织实施,在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增加大病保险补偿结算及补偿数据信息管理功能。对符合补偿条件的参合患者,大病保险与新农合基本医疗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和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科学测算,规范运作,合理制订大病保险补偿方案,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控制资金风险,实现商业保险机构保本微利运作。
  记者: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资金来源和人均额度、统筹层次?
  程局长: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2014年筹资标准为14元。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
  记者:新农合大病保险关于哪些人、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程局长: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全市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保障范围为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以下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
  1.超出《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范围以外的药物费用;
  2.《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规定的项目费用和符合规定但超出限价部分费用;
  3.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农合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
  4.按病种付费及重大疾病病种超出限额(定额)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5.意外伤害患者医疗费用。
  记者: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标准和保险年度是什么?
  程局长:1.起付线、补偿比例及封顶线。2014年度,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1.5~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年度内,参合患者(含多次住院参合患者)只支付一次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只参加一次大病保险补偿,当次剩余费用不重复参与补偿计算。
  2.保险年度。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跨年度单次住院且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按出院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执行。
  记者:新农合大病保险什么时间启动?
  程局长:日起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住院参合患者可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记者: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资金如何管理与拨付?
  程局长: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是新农合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按规定盈利率扣除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外,只能用于对参合住院患者医疗费用的补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分季度预付,年终结算。
  商业保险机构依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设立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账户。省财政部门根据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分季度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预拨给商业保险机构,年终统一结算。
  记者:新农合大病保险怎样报补(补偿手续、补偿地点)?
  程局长: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通过省级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参合患者进行补偿费用结算。商业保险机构在各统筹地区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网点,为省外住院及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提供结算服务,也可在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派驻业务人员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参合患者住院就医,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而当年未能及时进行补偿费用结算的,须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到参合地或省内居住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10月1日起,在新农合跨区域即时结报医疗机构出院的参合患者,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与基本医疗一起在医疗机构同步实行即时结报,大病保险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对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参合患者,跨区域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应同时打印大病保险补偿结算票据。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定期将大病保险补偿患者费用信息形成《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费用汇总结算申请单》,连同大病保险补偿结算票据(第三联),与所在地相应商业保险机构指定的服务网点结算大病保险补偿费用。
  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出院的参合患者、10月1日后非即时结报出院患者,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的,可于10月8日后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或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交大病保险补偿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合作医疗证及复印件、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结算单、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等大病保险补偿结算所需材料。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按规定对参合患者提交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补偿手续。对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但未提交补偿申请的,要及时告知参合患者提交大病保险补偿申请,确保201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2014年度大病保险补偿工作。
  下面,根据单次住院、多次住院和省外住院三种情况举例说明:
  案例一:单次住院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情况
  参合住院患者张××,于2014年因病在省级某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40.5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36.36万元,新农合补偿后合规自付医疗费用:16.36万元。其大病保险补偿费用:()×50%+(00)×55%+(000)×65%=86340(元)。
  案例二:多次住院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情况
  参合住院患者张××,于2014年3月第一次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68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6500元,第二次在市人民医院住院医疗费用150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13000元,第三次在省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4500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41000元。三次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累计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达到22850元,超过15000元。
  其大病保险补偿费用:()×50%=3925(元)。
  案例三:对于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报销情况
  参合住院患者张××,于2014年在省外医院住院医疗费用96000元,新农合基本医疗按30%进行保底补偿28200元,自付医疗费用67800元,合规自付医疗费用6=33900元。
  其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费用:()×0.5=9450(元)。
  记者:周口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是哪家、报销点设置?
  程局长:经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周口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具体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承办。在周口市城区设置4个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点,各县农合办设置一个独立窗口作为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点。周口市卫生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已于10月24日召开了协调会。
  记者:目前哪些医院已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报补工作?
  程局长:市级直补医院如周口市中心医院、周口市中医院、周口协和骨科都已开通大病保险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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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今年六月份在家在家突发脑血管瘤破裂在医院一个礼拜去世,请问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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