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的医疗保险等职工退休后医疗保险,能不能享用

& 答:你好,参保人员自办理参保手续次月起即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免赔期除外)。&&& 根据《启东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启政办规[2013]3号)规定,参保人员自参保之日起必须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退休并达到规定的最低连续缴费年限,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连续缴费年限实行过渡期,从原来的20年逐步过渡到15年,具体办法如下:2014年度最低连续缴费年限为19年(228个月);2015年度最低连续缴费年限为18年(216个月);2016年度最低连续缴费年限为17年(204个月);2017年度最低连续缴费年限为16年(192个月);2018年起最低连续缴费年限为15年(180个月)。&&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或退休金的参保人员,在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时,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不足最低连续缴费年限的,必须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及单位缴费率一次性趸缴不足最低连续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 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须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缴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10元。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统一由单位按月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托管)人员于每年初由养老金(生活费)发放单位代扣代缴,其他人员随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所缴纳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本办法实施前已一次性趸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规定的、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分别按在职职工93%、退休人员97%的比例支付;10万元以上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19万元)部分按85%比例支付,连续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5年以上的按90%比例支付。单位给交的医疗保险,现在转个人缴费,在没有退休年龄之前,可以享用保险吗_百度知道
单位给交的医疗保险,现在转个人缴费,在没有退休年龄之前,可以享用保险吗
提问者采纳
退休享用的是指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只要交就能享用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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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医疗保险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按时缴费什么时候都可以用。
不可,到60后才可
单位给交就可以享用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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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参加医保要交多少年?可以享受什么待遇?是不是跟社保一样交足15年,退休后可领社保费?
参加医保要交多少年?可以享受什么待遇?是不是跟社保一样交足15年,退休后可领社保费?
刚参加工作一年,单位交了医保,平时每月医保卡也有几十元划过来,想问一下:
1:医保和社保一样吗?是也要交足15年,以后就不用交,等退休后享受医保吗?
2:如果离职了,自己交灵活人员的医保,又有哪些规定或要求?
梅州市直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好!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纳职工医保费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后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在缴费,按梅州市职工医保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需要说明的是:退休时符合上述缴费年限规定才不再缴费;在就业期间,即使缴费年限满20年仍应按规定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连续缴费的前6个月为等待期,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因病住院按照梅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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