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的职工医保卡门诊怎么报销在嘉兴的门诊可以使用吗

2015年度嘉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指南
摘要:2015年嘉兴市本级职工医保新政策已实行,相比以前政策,此次新政有六个变化点:1、统账二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从3000元提高到6000元。2、住院起付线从年度内第一次1000元,第二次800元调整为第一次、第二次都是800元。3、住院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80%,不再分段按比例报销。4、住院补充保险支付起付线从6.5万元提高到20万元。5、历年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挂号费、复制片费、计算机图文报告费、彩色打印照片费、彩色一次性成像(波拉)照片费、洁齿费、煎药费;狂犬病、各类肺炎双球菌、流感等预防性免疫疫苗费。6、设置职工医保二次补偿机制。年度内住院经报销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1.5万到5万再报销55%,5万元以上报销70%。&
一、目前市本级多层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哪几种类型?
目前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统账一、统账二两种类型。用人单位应以一个单位整体选择一种类型参保。
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发生次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流动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在接续参保后须连续缴费满3个月,方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5、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害发生的;
6、美容、整形等非基本医疗需要发生的;
7、在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等发生的相关费用;
8、超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药品和超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的服务项目;
9、以不列入《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手术和治疗为主要手段或目的的住院过程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付的。
四、个人账户资金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个人账户分为当年个人账户和历年个人账户。
当年个人账户只能用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急)诊和购药费用。
当年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可结转至下一年成为历年个人账户,历年个人账户可继续使用并按规定结息。历年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以后的各类自负费用;
2、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目录,超过规定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和药品费用;
3、诊疗必需的自费服务项目费用,包括挂号费、复制片费、计算机图文报告费、彩色打印照片费、彩色一次性成像(波拉)照片费、洁齿费、煎药费;
4、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狂犬病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疫苗、流感疫苗;
5、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医药费用。
五、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和比例如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不建个人账户,原个人账户可接续使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按以下标准建立个人账户:
在职职工(含双缴双保人员):35周岁(含)以下100元/月;35~45周岁(含)120元/月;45周岁以上140元/月。
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75周岁(含)以下160元/月;75周岁以上180元/月。
个人账户划入额随年龄发生变化,均在次年1月1日起调整。
六、参保人员就医如何结算医疗费用?
属个人账户、统筹基金、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补助资金、公务员或单位医疗补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院(药店)与社保机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结算,需个人自费和自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药店)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如何补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不建个人账户,原个人账户可按规定继续使用。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40%的补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二的参保人员在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内部分,在职职工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50%的补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账一、统账二参保人员在职工医保定点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段的,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30%。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门(急)诊(购药)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当年账户支付,当年账户不足支付的,在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300元),由统筹基金按85%的比例支付。
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如何确定?
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住院时间满6个月的在结算年度末须进行结算,住院时间不满6个月的跨年度医疗费用按出院日期确定结算年度和结算方法。
九、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前,应由个人先自负一定数额的医疗费。按照不同医疗年机构级别设置统筹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二级(县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市级)医疗机构800元。
住院起付标准按次计收。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最多按两次计收,第三次及以后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住院期间发生连续转院的,起付标准按高级别医院标准计算。
十、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具体报支比例是多少?
1、在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90%;二级(县级)医疗机构为85%;三级(市级)医疗机构为80%。
退休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职参保人员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后,对其自负的医疗费用,再由统筹基金按85%的比例支付。
2、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的住院(规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2015年为20万元),由职工大病保险补助85%,上不封顶。
3、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含各类补助)后,个人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1.5万元(不含)至5万元55%、5万元(不含)以上部分70%的比例进行补助。
十一、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和医用材料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从日起,我市启用《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实行准入支付和限定支付原则。使用列入《目录》并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项目,列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使用未列入《目录》的项目或者不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项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十二、床位费如何支付?
1、中心监护病房(包括ICU、CCU病房床位费和单元治疗费)、层流病房床位费用的支付为在一个住院结算期内,累计14天内的病房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比例支付;累计15~60天的,先由个人自费10%后,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比例支付;累计61天及以上的,先由个人自费30%后,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比例支付。
2、普通病床床位费,每日每床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
3、走廊加床床位费、急诊观察床位费、传染病房加收、气垫床加收等按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按实结算。
十三、列入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查费的支付有何规定?
列入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医院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0元/次,结算时先由医保个人账户(含当年及历年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直接由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不计入门诊补助起付和最高支付限额),其余20%由个人自费。
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诊疗服务中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参照门诊诊查费支付比例、办法结算。
十四、医用材料的支付有何规定?
“医用材料”使用应与“医疗服务项目”相对应。
1、人工关节、人工股骨头、人工晶体、人工喉、人工血管、心脏起搏器、血管支架、非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其进口产品先由个人自费20%后,纳入基数按规定比例支付。《医疗服务目录》中同一编号的此类材料,单项(包括国产、合资、进口)累计最高限额为3万元。
2、骨科脊椎内固定材料,其进口产品先由个人自费20%后,纳入基数按规定比例支付。《医疗服务目录》中同一编号的此类材料,单项(包括国产、合资、进口)累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
3、除血液、血浆、氧气外的其他医用材料,单价在200元以上的进口产品,先由个人对单件总价自费20%后,纳入基数按规定比例支付。
十五、造影剂的支付有何规定?
医疗服务项目中使用属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另收的造影剂,按《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管理。其中乙类造影剂先由个人自费10%后,纳入统筹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比例支付。
十六、医疗费用清单中医疗服务项目前的 “是”、“非”标记有何意义?
标记“是”的,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包括列入支付范围和部分列入支付范围(个人自费为10%、20%、30%)的项目。标记“非”的,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需个人自费。
十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是什么?
从日起,参保人员就医列入医保支付的用药范围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版),并须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
十八、使用“甲类”药品与“乙类”药品,费用报支有何区别?
使用“甲类”药品的费用直接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比例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自负5%后再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比例支付。其中:使用进口的α-干扰素、胸腺肽α1、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α-2b〕等药品须先由个人自费20%,使用人免疫球蛋白的由个人自费5%后再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比例支付。
十九、参保人员用药剂量有何规定?
参保人员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门(急)诊配药(购药)须控制在急性病3天、一般疾病7天、慢性病15天(常年服药者放宽至30天)。中草药每张处方不超过7帖(规定病种病人不超过14帖)。住院病人出院需带药的,应控制在15天以内的用药量。
二十、社会保障·市民卡如何使用?
社会保障·市民卡主要用于记载参保人员本人基础资料、个人账户资金和医疗费用支付等情况。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或到定点药店购药,必须凭社会保障·市民卡,因个人原因未使用卡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社会保障·市民卡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社会保障·市民卡遗失、损毁的,应及时前往市民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报失、补换手续。嘉兴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热线:967225
二十一、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市域内转院?
参保人员因病情和医治需要在本市范围定点医疗机构间转院且住院时间连续不中断的,视同一次住院,具体办理手续是:由经治医院提出书面申请的同时,在网上上传审批单报市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后经治医院可办理出院结算手续,转入医院凭转院审批回复件办理“转院入院”手续。        
二十二、参保人员转外地就医有何规定?
参保人员因病情和医治需要转外地就医的,必须由定点医院病区(科)主任提出意见,填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就诊申报表》,经医院医保部门核准,报市社保局登记备案后方可转院。转往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院的,首次办理需携带1张1寸本人免冠近照,同时在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升级,并领取病历卡。转入的医院应为三级以上的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同一病种,再次前往医院复诊治疗的,可凭前一次转往医院出院小结、病历医嘱,直接到市社保局开取转院治疗介绍信。
二十三、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转往省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之外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出院后持社会保障·市民卡,凭转院备案表、病历卡、出院小结、原始发票、处方、医疗费用清单(如使用人血白蛋白等限化验指标的特殊药品,须提供化验单原件,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业务章)等材料到市社保局办理审核、报支手续。转往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院的,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凭社会保障·市民卡实时刷卡结算,需个人承担的费用,由参保人直接与医院结算,可报部分由市社保局与相关定点机构进行结算。
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转院登记手续,转往杭州、上海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或因临时外出在市外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的,其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先自费10%后,再按相应规定报支;按规定办理转院登记手续,转往杭州、上海以外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三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的,由患者先自费20%后,再按相应规定报支。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直接前往市外其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其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费30%后,再按职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结算。
二十四、异地安置手续如何办理?
对于退休后居住外地或因工作原因需驻外地3个月以上的,可向市社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手续,填写《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申报表》,由安置地派出所盖章后,选择安置地3~4家乡(镇)卫生院以上不同等级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并经安置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市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在指定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视同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
外出不到3个月的,发生的急诊费用,先自费10%后按规定报支。
二十五、异地安置人员中途变更如何操作?
异地安置人员满安置期回参保地的,需带本人身份证及时前往市社保局办理变更手续;中途变更定点医院的,需在费用发生前及时前往市社保局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申请。
二十六、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的医疗费用如何报支?
在安置地指定医院就医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支,随后凭原始发票、病历卡、出院小结、处方或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市社保局办理审核、报支手续。安置地为省内且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已公布的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在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升级、领取病历卡后直接刷卡结算。
参保人员也可将上述材料以挂号信形式邮寄到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待遇处。信函必须准确写明姓名、原单位、身份证号码、开户银行名称(明细到&&支行)、银行帐号、联系电话等。
二十七、医保手工报销款如何支付?
从日起,市社保局实行社保待遇支付“零现金”管理,个人医保手工报销款一律通过社会保障·市民卡绑定的银行卡或自定义银行卡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因此,参保人事先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嘉兴市银行卡至嘉兴市本级银行网点办理绑定业务(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参保人银行卡为嘉兴市市外的,由参保人提供开户银行名称(明细到&&支行)、银行帐号。
二十八、手工报销申请时间如何规定?
因转院、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而未能刷卡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除外),参保人员应在现金垫付相应医疗费用后3个月内,凭医疗费用专用凭证(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二十九、现行的门诊规定病种有哪些?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重性精神病、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国家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除外)、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国家规定的免费抗病毒治疗除外)等9种病种。
重性精神病是指需长期依赖药物治疗的脑器质性精神病(含老年性痴呆、血管性痴呆等)、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情感性精神障碍(抑郁发作或躁狂发作或混合发作)、难治性强迫症等6种病症。
三十、规定病种如何选择定点医院?
申报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可选定1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经治医院,需中草药针对性治疗的,可增选1家定点医疗机构(不限级别)作为经治医院。经选定的规定病种经治医院,在1年内不得变更。
三十一、申请门诊规定病种需办什么手续?
申报门诊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应由经治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病区主任及进行针对性中草药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病种门诊审批表》,附本人病历、诊断证明及最近的检查、化验报告等材料,经医院负责医保管理的部门盖章后,报市社保局审核,经专家组鉴定符合条件和市社保局审批同意者,发给《规定病种专用病历》,符合规定病目录范围的纳入规定病种结算,每2年审验1次。
重性精神病的确定应由我市职工医保定点的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组织相关专家提出诊断结论(市外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提出的诊断结论需经复核)。
规定病种接续办理的,需提交门诊原始病历卡、出院小结及最近的检查、化验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十二、门诊规定病种享受什么待遇?
患者凭《规定病种专用病历》和社会保障·市民卡,在规定病种选定医疗机构作针对性门诊治疗且符合规定病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及门诊针对性中草药治疗费用,可视作住院费用,按三级医院同档次比例支付且不设起付标准。门诊针对性中草药治疗费用按每帖50元的最高支付标准纳入结算,不足标准的,按实结算。
三十三、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如何办理?
我市异地就医系统已投入运行,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市民卡到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实时结报医疗费用。
全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中医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武警浙江省总队医院、浙江省荣军医院、浙江新安国际医院、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海盐县人民医院、海宁市人民医院、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等。
三十四、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如何办理?
持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参保人员经登记核准后可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和实时结报医疗费用。
&&1、异地安置人员。已办理省内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携带1张1寸免冠近照及社会保障·市民卡到市社保局办理手续后,凭社会保障·市民卡及《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证》到指定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实时结报医疗费用。
2、省内转院人员。参保人员凭《基本医疗保险转院就诊申报表》,带1张1寸免冠近照及社会保障·市民卡,到市社保局办理手续后,凭社会保障·市民卡及《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证》到指定的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实时结报医疗费用。
三十五、异地就医的医保待遇有没有变化?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医疗保障待遇仍按参保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其政策与规程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解释。
三十六、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支付?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直接持卡结报,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直接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三十七、特殊情况不能异地就医实时结报的怎么办?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由于信息系统通讯故障、设备故障特等原因不能通过异地就医系统实时结报的就医医疗费用的,先由参保人员个人直接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再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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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控嘉兴&#x4到上海、杭&#x5等长三角&#x57市看病&#x53用医&#x4卡
&&&&&&&&& 医&#x4互认,这个在&#x4员流动中必须面对,但又或许是最&#x96突破的&#x95题,2009年在长三角地区有了新的&#x8展。&&&&&&&&& 2009年3月,在湖&#x5&#x53开的长三角&#x7济协调会上,16个&#x57市签署协&#x8&#x8&#x7“长三角地区医疗&#x4险合作专题”。专题实&#x65一年来,长三角共有12个&#x57市正式启动了医&#x4费用异地报销&#x53向代办服务,即在对方&#x57市工作、的居民,&#x53实现当地看病、当地&#x8行医&#x4结算报销,再也不用为报销医疗费用频繁地往返奔波。&&&&&&&&&&&& 据初步&#x7计,截至&#x53年年底,12个以联网实时结算模式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的累计办&#x万&#x4次,受理费&#x余万元,支付费&#x余万元。“三类&#x4员”采取“三&#x79模式”&根据工作计划,专题组对各地异地就医&#x4群、业务&#x7办、服务管理、信息&#x7&#x7&#x5&#x8等方面内容&#x8行了详细了解和梳理,确定了“医&#x4互通”服务的三类&#x4群 。&&&&&&&&&& 一是职工退休后&#x56原籍或赴外地与亲属居住的,医疗行为主要发生在外地的“异地安置”&#x4员;&&&&&&&&&&&二是一些单位的驻外机构职工,医疗行为主要发生在外地的“异地工作”&#x4员;&&&&&&&&&& 三是因病情紧急或特殊,本地医疗技术水平&#x96以解决而转到外地就医的“转外就医”&#x4员。&&&&&&&&& 上述三类&#x4员&#x90必须是&#x57镇职工医疗&#x4险参&#x4&#x4员。针对上述“三类&#x4员”,专题组总结&#x51三&#x79互通模式,分别是委托代理结算即互&#x8代办窗口、本地化结算和联网实时结算。 互&#x8代办窗口模式运行得相当成熟&&&&&&&&&&& 到&#x53年底,委托代理结算的模式在长三角已运行得相当成熟。最早探索这一模式的是上海和嘉兴&#x年3月,嘉兴社&#x4局与上海市松江区医&#x4中心签订了医疗费用代办报销服务的协&#x8。根据协&#x8,凡在嘉兴&#x81购房屋或因投亲原因而居住在嘉兴的上海参&#x4&#x4员,&#x53先在上海办妥异地就医关&#x7转&#x79手&#x7,并选择上海松江区医&#x4中心为报销单位,然后与嘉兴市社&#x4局签订代办报销的委托协&#x8。&&&&&&&&&&&&& 签订协&#x8的上海参&#x4&#x4员在嘉兴定点医院看病,先用现金全额支付,然后将医&#x4卡、费用发票等交给嘉兴社&#x4局,嘉兴社&#x4局&#x6周一次到松江区医&#x4中心代办报销,报销款通过银行或&#x90汇直接给参&#x4&#x4。嘉兴为上海参&#x4&#x4代办报销不收&#x4何费用。该服务推&#x51后,&#x7即受到在嘉兴的上海参&#x4&#x4员的欢&#x8和好评。2008年底,上海和湖&#x5、上海和杭&#x5分别签署医疗&#x4险代办报销服务协&#x8。据杭&#x5市医疗&#x4险服务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x76前,已&#x多名上海参&#x4&#x4员在杭&#x5&#x4受了代办报销服务。&&&&&&&&&&&&& 互&#x8代办窗口也有不少弊&#x7。首先,参&#x4&#x4员必须先&#x81己&#x57付,然后再报销,很不方&#x4。其次,中间&#x73节增加,行政成本相应增加。据测算,为异地就医的参&#x4&#x4员提供代办报销服务,&#x6代办一&#x4次,新增行政成本50元至80元,而这部分投入现在全部由就医地承担,很不合理。针对这些&#x95题,专题组对异地结算工作中组织技术方式、成本与效率、费用结算与&#x98险监管等&#x95题广&#x6征求意见,争取编制并提交新的工作方案供各实践。&#x4互&#x8代办窗口到联网实时结算&&&&&&&&&&&& 为&#x8一步深化专题成果,该合作专题的牵头部门在南&#x4&#x53开了“长三角群医疗&#x4险异地就医结算研讨会”。与会&#x57市表示,将&#x79极探索长三角各&#x57市医&#x4互通本地化结算、联网实时结算等更为&#x4捷的互通模式。&&&&&&&&&&&& &#x4互&#x8代办窗口到联网实时结算,长三角医&#x4合作专题已&#x8入“深水区”。根据“长三角地区医疗&#x4险合作专题”的推&#x8计划,随着省际之间网&#x7互联互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参&#x4&#x4员持卡异地就医结算将不再遥&#x8。&&&&&&&&&&&& 截至2009年底,长三角16个&#x57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结算方案,其中已有12个&#x57市分别以联网实时结算或委托代理结算方式启动异地结算工作。现阶段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以上海为中心采取委托代理结算方式开展异地结算工作,如镇江、常&#x5、南通、扬&#x5、杭&#x5、宁波、湖&#x5、嘉兴8市已与上海正式开展异地结算工作;二是以省会&#x57市为中心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如泰&#x5、扬&#x5、镇江分别与南&#x4采取联网实时结算模式实时异地结算,宁波、台&#x5分别与杭&#x5采取委托代理结算和定点结算模式实&#x65异地结算。联网实时结算还需突破瓶颈制约&&&&&&&&&&&&&& 即&#x4是联网结算这样的技术性&#x95题,当前也还面临着很大的障碍。&#x76前,江&#x82省将率先试点联网实时结算模式。江&#x82省内各&#x57市间先&#x5&#x7省级层面的“中间平台”,将其医&#x4信息&#x8行整合并实现联网结算。如果有条件,、上海也&#x53以各&#x81&#x5&#x7&#x81己的“中间平台”,待三个“中间平台”&#x90&#x5&#x7后,再转换就相对简单了。&&&&&&&&&&&&& 实现联网实时结算的&#x96处是,增&#x8“中间平台”需要大&#x91资金、技术投入。&#x76前我&#x56的医&#x4&#x7筹是以&#x53为单位&#x5&#x7的,不同&#x57市,甚至同一座&#x57市的&#x53(市)之间,对门&#x8或住院报销比例、药品&#x76录等的规定&#x90不一样。比如,由于各地&#x8疗库、药品库名称不同,一地的“青霉素”到了另一地&#x53&#x80&#x53做“先锋”,前期需要&#x8行大&#x91的“&#x7译”工作。另外,各地报销政策也不一样,同一病&#x79一地&#x53报80%,另一地&#x53&#x80&#x53&#x80报70%。“中间平台”的&#x5&#x8还涉&#x53各地医&#x4信息&#x7&#x7、医疗机构信息&#x7&#x7的改造,技术成本和维护管理成本&#x90很高,&#x96度很大。&#x4年实&#x65第二步工作&#x76标&&&&&&&&&&&&& 参与该专题的各&#x57市表示,将携手破解工作&#x4手紧缺、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法规不够健全三大瓶颈,继&#x7深化完善这一专题。&&&&&&&&&&&&&& 2010年,长三角地区医疗&#x4险合作专题将围绕推&#x8实&#x65长三角地区医疗合作&#x4险专题第二步工作&#x76标展开,主要是&#x8一步加强协调合作,在区&#x57内推&#x8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同时规范&#x57础信息数据,推动省&#x57内联网实时结算,&#x8而为下一步省际之间网&#x7互联互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参&#x4&#x4员持卡异地就医结算创造条件。具体而言,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开展方案实&#x65运行情况评估&#x年初,计划对异地结算方案实&#x65情况&#x8行评估。各&#x57市根据评估结果,结合&#x81&#x8&#x7办管理、信息技术、结算条件等情况,对异地结算工作&#x8行调整完善,提档升级。&&&&&&&&&&& 二是&#x53开工作协调推&#x8会,&#x8一步推动异地就医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就工作中&#x51现的&#x95题&#x8行研讨。&&&&&&&&&&&& 三是&#x53开计算机&#x4员会&#x8。围绕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化&#x5&#x8、网&#x7安全等&#x8行研讨。
帖子&#x56复:3条&#x56复
&51dida大约一年前 &#x56复
&#x90是长三角地区,何时&#x80够全&#x56&#x90这样就好了
&lucya大约一年前 &#x56复
给力
&最近爱上&#x70大约一年前 &#x56复
我也来 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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