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根治乙肝五项怎样才算正常去哪个医院最好?麻烦能科学的分析下。本人学化学理工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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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于“大学声”微信公众号的逗比暖男一枚。觉得拯救世界还是要靠库布里克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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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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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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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中国)
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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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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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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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前身是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创建于日,是中国政府教育部依靠中国自己的力量开办的第一所专门传授西方医学的国立学校。 日,原北京医科大学与北京大学正式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大学。日,北京医科大学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医学部。达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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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回答得可以就点个赞吧,南方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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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简称“北医”)地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今日的北医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以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为主,覆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六大学科。现有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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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刻拥有你的学业规划助手    “由于对色觉异常这个问题有着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再加上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对陈旧的原有法规没有重新审视,现行的有关政策对我国的色觉异常者在上学专业的选择、就业、参军、申领驾照等方面有诸多限制,使他们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色觉异常者并不是对色是盲的,红绿色觉异常(红色异常绿色异常)是既能看到红也能看到绿,只是能够本分辩的频谱范围比正常人要窄一些,或缺少对某一频段的分辩能力,可以说,色觉异常者眼中的世界也是五彩缤纷的。由于上述的误解,同时缺少对色觉异常者限制政策与时共进的研究,我国的政策制定部门,对限制色觉异常者有关权利的政策,几十年来没有改变,以至于至今还在影响着这部分人群的基本生活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等。  现行的政策造成我国的色觉异常人群在上学、就业、当兵参军、驾车等方面受到诸多的限制和不当对待,这实际上是剥夺或某种程度上剥夺了这部分人群的基本人权。如近几年私家车大量进入个人生活领域,由于政策不允许色觉异常者获得C1驾照,这就限制了他们获得基本生活用品的权利,以及生活质量提高的权利。  同时,由于人为认识的偏差,造成对色觉异常者在上学专业的选择、就业等方面的限制,有可能埋没大批人才,这是对社会、对国家,对公民不负责任的表现,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在我国,医疗界、科技界、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不是色盲者,对色盲者没有同情和关爱,这就是对于色盲限制的法规几十年来没有根本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此想问一句:您的身旁有色盲吗?您有色盲的同事吗?您为色盲人群考虑过什么吗?仅仅凭几个专家搞的图片就否定一个人一生,这公平吗?这些专家有时间,应该把精力放到治疗上去,攻克基因问题,而不是整天搞一堆无聊的东西来测试,特别是色弱,根本就没有啥差别。  为此,建议:取消大中专学校录取专业对色觉异常者的限制,让这一群体应享受合理的受教育权。在就业、参军等方面也应取消对色觉异常者不恰当的相关限制政策。同时,取消C1驾照对色盲觉异常者的限制。加大对色觉异常现象的科普宣传,要让社会了解,特别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引起重视,认真研究现行有关政策,色觉异常者是健康的人,是能够辨识颜色的,他们是有缺陷的,但对“色”不是“盲”的。要杜绝歧视和偏见现象。  取消对色觉异常者有关权利的限制,不能通过几张图片判定色盲或色弱,反对伪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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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相矛盾、以偏概全,主观臆测,断章取义、肆意夸大的《色盲检查图》是一种伪科学,应废除其在色觉体检中的地位!【附图(见文章最底部):①鸡?羊?②眼镜】  《色盲检查图》是一位叫石原氏的日本人发明的,至今我们全国各地普遍使用的《俞自萍色盲检查图》、《贾永源色觉检查图》、《王克长色觉检查图》等与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图形上有所改动,页数增加罢了。其绘制方法完全一样。用这种检查图检查的结果武断地说某个受测者是“色盲”,而另个受测者是“色觉正常人”是不科学的。如果用其检查结果来执行升学、工作、办驾照的规定就会形成一种严重的社会歧视。   从炮制《色盲检查图》开始,到今日,科学还没有真正对“色盲”现象给出称得上科学的合理解释科学家对“色盲现象”的认识还是非常有限的,由于许多研究者都是步《色盲检查图》发明者的后尘,没有离开这个伪科学的基础,我们在这方面能够称得起专家的人就令人生疑。说《色盲检查图》是伪科学是有充分根据的:   一、该图无法合理解释客观存在的事实,即被该图定为“色盲”的受测者,都能辨别各种色彩,他们的色彩世界同“色觉正常人”同样丰富。而设计者和其他研究者只能用凭空设想的色盲分类来自圆其说,说有的轻,有的重,这种没有任何客观数据能证实的东西来搪塞。  二、从有该图那一天起,直至今日“色盲”没有科学的定义,其分类也是极其混乱,无科学根据,只是研究者的主观猜测。该图发明时,只对色盲进行了大量的主观描述,这些描述只是依据“色觉正常人”对“色盲”的色觉进行的主观臆测,肆意夸大。根本没有对“色盲”给出科学的定义,而后人,多数也是绕道走,以为通过色盲检查图检查出来的就是“色盲。”   三、该图的绘制方法是一种骗人的小把戏。科学地说是采用了偷换概念的手法。该图的绘制方法采用了将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偷换成对色彩明暗度的感知程度。由于这两个概念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科学至今也不能证明对色彩明暗度感知程度不同的人对色彩的观察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色盲检查图的检查结果根本不能证实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如何,其检查结果是无意义的。   四、该图在偷换概念后,利用“色盲”同“色觉正常人”对色彩明暗感知程度的不一致,采用“色盲”感知到的明暗度大致相同的若干颜色组成一个图形(或数字),再用“色觉正常人”对色彩明暗度感知大致相同的若干颜色组成一个图形(或数字)混在一起,诱导“色盲”读错。该图中都用了什么颜色所有的受测者(含所谓“色盲者”)都能说清楚,但读出的结果是不一样的。例如《俞自萍色盲检查图》图号35就武断的说读为“鸡”的受测者是“红绿色盲”,而读为“羊”的受测者就被捧为“色觉正常人”。其实只是利用部分受测者潜意识地循着明暗度来观察。而看成“羊”的人是把“羊嘴、羊背、羊腿、部分羊臀部”的深绿色区域和“羊身体”中的浅蓝色区域混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按理说他们是蓝绿色不分的“蓝绿色盲”和“明暗盲”才对。而看成“鸡”的人是把明暗度比较接近的红色区域和蓝色区域混合在一起看,按理说他们是“明暗感正常“和“红蓝色盲”才对,而不是“红绿色盲”。显然色盲检查图是名不符实的,不符合现实实际的。它检查的是对明暗度的不同感知,而不是色彩辨别能力。如果你问这些《色盲检查图》的设计者:为什么读为“羊”的人是“色觉正常人”,而读为“鸡”的就确定他们是“色盲”,将结果调过来不行吗?现实生活中还有“羊”和“鸡”都能看出来的人,另外还有“羊”和“鸡”都看不出来的人。他们应定为“色觉超人”,还是定为“半色盲”呢?任何设计者都回答不了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因为他们已经掉到《色盲检查图》最初设计者玩把戏时设下的陷阱中了。如果强要回答,他们只能说:因为读为“羊”的人多,读为“鸡”的人少,两者到看出来的人和两者都看不出来的人更少。这也能叫科学吗! 另外,《俞自萍色盲检查图》居然有自相矛盾之处。举个例子:看图号35被判为 “红绿色盲的人”居然可以看出图号24的标准答案“眼镜”。(标准答案是“色弱、色盲人都不到眼镜,只有色觉正常的人可以看出来”)。另外《俞自萍色盲检查图》和《王克长色觉检查图》、《贾永源色觉检查图》、《汪芳润色觉检查图》等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矛盾之处。被《俞自萍色盲检查图》判为红绿色盲的人,再去看《王克长色觉检查图》则程度大为减轻,最多是“红绿色弱”甚至是“色觉正常”。另外,《俞自萍色盲检查图》的绘著者俞自萍女士在该书前言第12页中写道——“红砖的颜色,在红色盲者看来是土黄色的,但因人们都称它为红色,所以他认为他所看到的土黄色就是“红色”;同样,绿色的草坪,在他看到的是黄色的,但因大家称它为绿色,他也就认为这种黄色就是“绿色”,并且认为他所见到的颜色与别人所见到的颜色是相同的……”。——这根本就是没有临床调查(或是缺乏广度的临床调查,在《俞自萍色盲检查图》的前言中,作者丝毫没有提及临床一事,而《王克长色觉检查图》的前言第5页中作者提及了该图做了万余人次的临床试用,对于这样一本没有临床的图谱,居然成为了卫生部规定的色觉检查标准本,不得不让人匪夷所思!),以偏概全,主观臆测,断章取义、肆意夸大的一派胡言!!如果我说为什么“所谓色盲者”可以清晰分辨交通红绿灯呢?并且轻松地把“黄灯和绿灯”区别开呢?你不是说色盲人眼中的“绿色”是“黄色”吗?为什么“所谓色盲者”可以清楚的分辨“青苹果”和“黄苹果”呢?为什么大家指着身边任意一种颜色让所谓色盲者分辨,绝大多数“所谓色盲者”都可以正确无误的说出答案呢???  五、至于对明暗度的感知程度,科学实验已经证明“色盲”所感知的色彩明暗度同照相机拍摄的是相同的。即“色盲”所感知的色彩的明暗度是真实的。而“色觉正常人”所感知的色彩明暗度同实际物体的色彩明暗度不一致。根据这一发现,在二战中美国人选择“色盲”做轰炸机的投弹员。色盲检查图只能起这个作用。根据这一发现完全可以证实该图是伪科学,但是一些研究者却走到它的反面,他们没有否定他们的研究所依赖的这个检查图的伪科学性,而主观的猜测“色盲”只能识别黑白,不能识别颜色,走到闭眼不看事实的邪路上去。   六、“色盲”的分类完全是为了掩盖色盲检查图的伪科学性,而主观臆造的。有人将色盲分成十几种,但他们在现实的生活中却根本找不到例证。有些人现实一些将其分为三种,即全色盲、红绿色盲和色弱,说它“现实”只是色盲检查图能分出后两者,但该图是伪科学的,这个分类也无意义。世界上根本没有“全色盲”,只有盲人可以兼任“全色盲”,许多色盲是受这个检查图之害的结果,小的时候就说某个孩子是“色盲”,他对认识颜色就失去了信心,中断了对认识颜色的学习过程导致了“不认识”颜色的这个结果,而根本不是什么色盲。红绿色盲和色弱的区别实际上也不存在。只不过是不同的人在明暗的感知略有差别罢了,或检查时的光线条件不一样,而更重要的是认识明暗度不需要学习,而认识颜色却需要一个  很长的学习过程,大多数人一辈子只能认识十几种颜色就算是了不起了。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有人说他是“色盲”他这辈子就不认识几种颜色,因为他丧失了认识色彩的信心。
  在机动车驾驶人体检工作中,使用两本由不同作者编写的色盲检测用书,就会得出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这两本书的作者皆为我国业内著名的色觉专家,那到底应该以谁的书作为检查标准呢?  我们在日常中小学生体检和机动车驾驶人体检工作中,都要进行色盲检查,而且一直用的都是俞自萍等编著的《色盲检查图》(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5月第5版第16次印刷)。按照这本书判定,我们查出很多色盲者,其中多数为绿色色盲。2006年2月,我们体检了一位来办驾驶证者,按照《色盲检查图》的检查说明,判定他为“绿色盲”,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上没有盖合格章。两个月后,该人在新华书店看到一本《色觉检查图》(王克长、王新宇编绘,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年9月第2版第12次印刷),经辨认他认为自己不是绿色色盲。于是他拿着《色觉检查图》来到我们门诊。按照这本《色觉检查图》判定,他确实不属于色盲。他说:“你们的《色盲检查图》是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我买来的《色觉检查图》也是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都是国家权威工具书,你们为什么说我是色盲?如果非要用《色盲检查图》来判定不可,你给我拿出文件。”我们无言以对。  后来我们单位专门买了一本《色觉检查图》,在一个月中用这两本书对驾驶员体检进行对照,得出这样结果:用《色盲检查图》检测为色盲者,用《色觉检查图》检测均不是色盲。我们中心学校卫生科在中心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中用《色盲检查图》检出很多色盲者,而后来换用《色觉检查图》检查,检查出色盲者却很少。  这两个事例都是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使我们感到有几分无奈。色觉检查涉及征兵、招飞、交通、地质、印染、美术、艺术、化工、航海、航天等特殊部门的工作,从业者必须具备正常的辨色力。所以说,色觉检查是一项非常严肃而重要的检查项目,如果工具书检查标准不一,全国各级医疗部门该如何工作呢?这里通过贵报提示业内同行关注这个问题,也希望有关部门制定一个统一标准。  河南省许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国治吴忠义  调查1 两书难度不同造成检查前后的差异  据于国治提供的资料,《色盲检查图》第1版编写于1958年,《色觉检查图》第1版的出版时间与之相差了34年,于1992年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  据《色觉检查图》的第一作者王克长介绍,他编著的这本图谱比前辈俞自萍的细致了很多。比如使用这本书可以区分色盲者和色弱者,同为色盲或色弱还可以判定轻者和重者;而前者因为编写时间较早,不具有这个更加细分的功能。王克长推断,于国治信中所说的那位被判定为色盲的同志,很可能并不是色盲,而是程度不算太重的色弱者。而俞自萍的《色盲检查图》无法将色盲和色弱加以区分,只能将色盲和色弱一概划为色盲者。  人民卫生出版社一位熟悉这两本书出版工作的同志认同了王克长的说法。即《色盲检查图》出版时间较早,虽然后来每年都有修改和补充,但毕竟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做的,难免不够细致。而《色觉检查图》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吸取了医学发展成果,根据实际需要编写,自然比前面的完善一些。  王克长的《色觉检查图》一书在介绍中说:“此书还得到了俞自萍(《色盲检查图》的第一作者)的热情帮助。”可见,两本书的作者彼此是认可的。  调查2 国家暂无规定,业界习惯使用前者  记者也联系到了《色盲检查图》的作者之一曹凯。他介绍说,此书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修订,第6版出版在即。他说,《色盲检查图》所使用的检查方法和标准与国外通用的方法和标准一致,并且这个标准是国家教委公认的,很多体检标准的指定用书都是《色盲检查图》。  果然,记者在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上的附录体检工作操作规程上查到的第5款为:“色觉检查用俞自萍《色盲检查图》或空军后勤部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医政司等部门的答复是,我国对色觉检查从没有指定过用书或制定过相关规范。  同仁医院眼科研究所的孙旭光在《眼科全书》中也没找到色觉异常方面的指定用书或者相应规范。据他了解,国家在临床检查上对此没有具体规定,但眼科界公认俞自萍的书,并作为检查标准。“我们在临床上一直都是用俞自萍的《色盲检查图》,用习惯了。但职业检查应当制定一个统一标准。”孙大夫同时也认为,眼科检查也应视条件而定,有条件能检查得更细致的时候,当然要向更细致的方向发展。  中华医学会眼科分会陈有信的观点与孙旭光的如出一辙。他说,业界对俞自萍用书是“约定俗成”的。两位专家都用同一个检测视力的例子解释了“用习惯了”的含义。他们说,在检测视力时,业界一直使用的是国际视力表,而卫生部制定了一个规范,规定在检测视力时使用对数视力表,但由于大家都“用习惯了”,到现在很多地方在检查视力时,用的仍然是国际视力表。  调查3 检查应当规范,但制定规范有难度  听记者介绍完读者来信上的事例,两位眼科专家都认为应当对职业病考查或者职业检查标准制定规范。“检查的难易程度应根据具体职业而定,并应有所侧重。”孙旭光说。但类似这样规范的制定工作真正做起来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陈有信说,色觉、视力这样的检查主观性比较强,在理论和学术上都很难作出一个规定。以检查用书为例,新出版的很可能比原来的科学完善,但认可这种完善需要在实践中检测来证明其是更好甚至最好的。而实践的检测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量化为时间则很难说要经过多久才能得以证明。现在,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有争鸣,就算争论出一个最好的方案,也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组织鉴定。  孙旭光说:“医学科学比较复杂,像色觉、视力等检查,外界环境、心理都会有影响,有的影响大,有的影响小,很难定一个可量化的标准。”但孙大夫同时也认为,像职业病检测、招生体检、招飞体检以及征兵体检等,内容相对单纯,应该可以出台相应的规范,但这需要有个专业部门来牵头做这件事。他认为,在我国应当首先由卫生部责成眼科学会等专业组织来调查、研究。如果专业组织自己来组织鉴定,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没有人承认其权威性。
  明白了,色盲不可怕,可怕的是愚昧和无知的文盲,我看中国估计超过90%的人都不了解色盲色弱的差别,只是字面上看色盲就是不分颜色,这就是俞自萍这些伪专家这几十年来搞出的问题,把色觉测试本命名为歧视性的色盲测试本,几十年不变,误导了中国多少人,害人不浅,这帮伪专家应该进地狱,基本的人权和道德意识都没有。
  1、同一种交通红绿灯系统下面自相矛盾。   从1996年新交通管理条规实施以后,考驾照必须通过色觉检测图检测,所谓“色盲”、“色弱”,一律取消拿驾照资格。由于我国的交通无论对于驾驶者还是行人都是同一套红绿灯系统,如果这一部分色觉异常的人不允许开车,那是否也意味着这一部分人不能在马路上行走?因为按照这套检测手段的说法,那样会很危险。   如果这种检测手段是合理的,那么我只能说国家是在拿至少超过6000万人的生命开玩笑。但实际情况是这一部分人看红绿灯没有任何问题,却无情地被剥夺了在同一套交通系统下驾驶的基本权利,那么只能说以这种色觉检测图的方式判定是否可以考驾照是不合理,甚至是荒谬的。现在考驾照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反而逐渐变成了生存的基本技能,越来越多的岗位需要拿驾照,这是在剥夺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   2、缺乏可重复性。   对于国内存在的至少5本色觉检测图,很多色觉异常人并不是所有的图都看不出来(当然,大部分人在第一次通过检测图得知自己是“色盲”或“色弱”之后,就在心里默认了这样一个难过的事实,不会再去看那个图了,更不要说将超过一本的色觉检测图翻来覆去地看。因此,很多朋友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有一些图是可以看出来的)。以我自己为例,以5本图为总量,大约50%的图我是可以较为轻松地看出来的,有约20~30%的图要很费劲才看得出来,剩下的图在不戴矫正眼镜的情况下,是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的。   色觉检测的方法是:快速地随机看两页或者四页图,如果能够看出来,则为正常;如果看不出来或者比较吃力,便是不正常。 像我这种情况,如果运气好,刚好翻到的那两页就是我看得出来的,那我就是正常;如果运气不好,那两页我看不出来,我就不正常。 这种方法违背了科学上一个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可重复性。很显然它并不具有很好的可重复性,由于检测图这种缺陷、问题只在我们这样少数人身上体现,因此被有意或者无意地忽略了。(很多时候,后来者要推翻前人的所谓“真理”,都是从绝大多数人看不到的破绽入手,如果每个人都能轻易看到这些破绽,那所谓的“真理”根本没有出现的可能。)   3、有些色觉检测图在同一张图里面为正常者和异常者设计了不同的图案,以经典的牛鹿图为例,看到牛的是正常人,看到鹿的是“色盲”或者“色弱”,但事实是还有一部分人既能看到牛,也能看到鹿。   如果你问这些色盲检查图的设计者:为什么读为“牛”的是“色觉正常人”,而读为“鹿”的就确定他们是“色盲”,将结果调过来不行吗?现实生活中还有“牛”和“鹿”都能看出来的人,他们应定为“色觉超人”,还是定为“半色盲”呢?任何设计者都回答不了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因为他们已经掉到色盲检查图最初设计者玩把戏时设下的陷阱中了。如果强要回答,他们只能说:因为读为“牛”的人最多,读为“鹿”的人少,两者都能看出来的人更少。这也能叫科学吗!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伽利略的“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经典实验,在那之前的1900多年的时间里,人们都信奉亚里士多德的“物体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比例”学说,也就是说质量越大,下落速度越快,这在当时的日常生活中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一颗石子落地速度比羽毛快得多。但是伽利略却质疑,如果是一个质量大的和质量小的物体绑在一起,它的下落速度是比原来质量较大的物体变快了还是慢了呢?如果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是正确的,由于质量小的物体比质量大的物体下落速度慢,那么绑在一起会减慢质量大物体的速度,因此总体速度变慢;而另一方面,绑在一起总质量变得更大,总速度就应该更快。很明显这是自相矛盾的。 现在或许再来看这样一个故事,我们会发笑。但是我们的身边不知道还存在着多少这样看似正确的理论在大行其道。)
  4、该图无法合理解释客观存在的事实,即被该图定为“色盲”的受测者,都能辨别各种色彩,他们的色彩世界同“色觉正常人”同样丰富。   从有该图那一天起,直至今日“色盲”没有科学的定义,只对色盲进行了大量的主观描述,这些描述只是依据“色觉正常人”对“色盲”的色觉进行的主观臆测,肆意夸大,很多都是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描述,造成了极为深远的社会偏见和歧视。而后人都是步色盲检查图发明者的后尘,没有离开这个所谓科学的基础,以为通过色盲检查图检查出来的就是“色盲”。   时至今日,几乎所有普通大众和相当一部分医生对于“色盲”的理解就是会把红、绿色看成灰色,这是多么无知和可悲的事情啊。   (这让我又想到一个例子,在所谓公认的科学里面,狗的眼睛里只有黑白灰,因为没有人知道狗到底看到的是什么,所有如果有所谓的科学家说狗只能看到黑白灰,那我们也只能去相信所谓的权威。但事实却很讽刺,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导盲犬,能够准确地分辨交通信号,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只是因为狗不能说话,所以所谓的科学家任何的臆测便被强行地扣在头上,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   同样,或许正常的人永远也难以知道色觉异常的人的眼里看到的到底是什么,只不过因为大多数人占据了人数优势,掌握了先决权、话语权、规则制定权,而通过并不负责的主观臆测肆意歧视。   颜色的辨识还涉及到主观心理,如果一个小孩子从小大人就教他“红”色是“绿”色,那么对于这一个小孩来讲,“绿”就是“红”。在并不知道别人看到的是什么,在缺乏合理的评判标准的情况下,随意地臆测,扭曲事实,这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表现。)   5、色觉检查图的绘制方法是一种骗人的小把戏。科学地说是采用了偷换概念的手法。该图的绘制方法采用了将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偷换成对色彩明暗度的感知程度。由于这两个概念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科学至今也不能证明对色彩明暗度感知程度不同的人对色彩的观察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色盲检查图的检查结果根本不能证实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如何,其检查结果是无意义的。   实际情况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在photoshop里面,正常曝光下,色觉异常的人看不到或者看错的图,把曝光度调低,就可以看到所谓正常人看到的图案;而一些在通常光线下只有色觉异常的人能看到的图,比如经典的“牛鹿”图,如果在软件里面选择强曝光,正常人也可以看到“鹿”。这并不是色彩本身的问题,而是色彩明暗度的问题。   众所周知,对于某一种具体的颜色来说,是某一个狭小波段的可见波,是固定的,基本上可以认定是一个定量。我们以绿色为例,如果色觉检测图检测的是绿色,那么如果可以看到一幅图或者几幅图,那么就可以判定可以看到绿色。但是为什么会出现同样是绿色,有些看得到有些看不到呢?由于绘制图的作者没有深入地研究,便人为地臆测了各种不同程度等级的色弱来掩饰这种图的问题,说有的轻,有的重,用这种没有任何客观数据能证实的东西来搪塞。   其实绘制者很多不能解释的问题用色彩明暗度来解释是很轻松的事,不同的明暗度看到的效果不一样是很正常的,并不是对颜色本身不能辨识。我们恍然大悟。   6、“色盲检查图”是一位叫石原氏的日本人在1916年发明的,我们国家自己最早出版的是1958年俞自萍的,至今我们国家使用的所有色觉检查图与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图形上有所改动,页数增加罢了,其绘制方法完全一样,属于典型的舶来品。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人就发现用这种图检测颜色错误率很高而将其废除,欧美很多国家也早就废除了这种方法。在欧美、日本包括澳洲、香港,对于考驾照,C照不需要进行任何的颜色检测,而B照和A照,只需要标准的红黄绿辨识,用的是一种类似显微镜的电子仪器,只需要看一些简单的颜色,真正回归到检测颜色上来,在读书,就业方面也是基本没有什么限制的。   全世界对于颜色的研究都没有很彻底,目前欧美和日本稍稍走在了前面,他们敢于自我否定,对于自身曾经不合理的东西进行批判并及时改正。而中国这一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都是简单地学习国外的成果,对于别人已经废除的不合理的东西,我们还将其当做宝贝,固步自封,并对自己的民众进行极不合理的限制,让人心痛。
  1、概念不一致,偏见根深蒂固   普通大众以及包括相当一部分医生对于“色盲”理解就是红绿会看成灰色,而“色盲”的字面意思也应该就是这个意思。但事实上运用色觉检查图被得出“色盲”结论的人,只是在颜色明暗程度上和所谓正常人不一样,并不存在红绿看成灰色的情况,但是最早的绘制者和研究者却有意识地模糊这些概念,并不说清楚,还肆意臆测夸大,造成混淆。对于普通人来讲,只能从字面上来理解其含义,造成了严重的误解。在几乎所有色觉异常的人被检测出来之前,也都是对此有同样的理解,没有任何怀疑。   在遗传学上,会分常染色体和性染色体遗传,由于色觉异常是一种少有的并且典型的X性染色体遗传,便被拿作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久而久之,人们便会形成条件反射。   色觉异常的表现型,在染色体上还找到了对应的相关基因,这些都没有错,但是错就错在,把一种原本的生物多样性,当做是一种病。由于大家都似乎找到了基因上的证据,于是更加深信这种偏见。   课本上拿道尔顿将樱桃红袜子看成灰色的案例来描述色盲,没错,这才是真正的色盲,但是这种概率在人群中极低,甚至低于十万分之一,而且这种人在现在的社会,很小的时候都会被发现。但是由于色觉检测图的原理并不是检测对颜色的辨识,这两者连检测的基本标准都是完全不一样的,却仍然套用了“色盲”这样一个词混淆概念,造成误解,甚是可悲。   在混淆概念的同时,还不停地宣传“色盲”的巨大危害,更是造成了极其根深蒂固的偏见。   2、所谓正常人占据了95%   色觉检测图检测出来的异常者占到社会的5%左右,而从现在往回推至少两代人的所有专家里面几乎不会有色觉异常者,因为这一部分人在那些年代里面是没有机会的,专家对于改变社会偏见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有的专家和95%的普通大众的偏见与误解才是社会的主旋律。   色觉检测的过程对于95%的正常人来讲,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根本不会记在心上,因此不会去关注它,但对于色觉异常来讲,在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限制之下,却是挥之不去的心理包袱。   3、绝大部分色觉异常者没有勇气   当被检测者得知自己是所谓的“色盲”或“色弱”的时候,由于社会偏见根深蒂固,第一时间会变得很沮丧,并且只能默认这样一个事实,连自己都会怀疑自己,而不同程度地背上心里包袱。至少超过90%被检测出来的色觉异常则或多或少都会带着一些自卑,根本不会有任何的勇气来质疑和怀疑这已经存在很久的检测手段和所谓科学的认识。   4、少部分有勇气的人没有能力   当有少部分人在得知自己被检测为“色盲”或“色弱”的时候,没有持续陷入到低落中,发现自己的情况和一直以来科学上所描述的情况不一样,便鼓起勇气去质疑,但是多办没有能力来阐述色觉检测图的不合理性,更多地变成了一种宣泄,甚至是谩骂,自然不能引起更多的关注。   5、极少部分人找到了关键点,但没有引起共鸣   有极少部分人,非常科学地指出了色觉检测图的不合理性,但是没有了后文,由于这种另类的声音如果没有特殊的渠道和很好地坚持,也逐渐被主旋律所淹没。   为什么所有的质疑都石沉大海?   目前,色觉异常者受到不公正待遇引起了社会一定程度的关注,有不少人申冤,也有热心的人大代表为我们说话,但是都没有找到问题的关键和症结,而且没有什么可操作性地建议,所有很难有什么效果。   之所以会产生今天的误解和偏见,都是色觉检测图引起的,在我国几乎99.9%的色觉检测都只有这唯一的一套手段(截至到现在,据说在我国的山东和温州的个别地方出现了类似日本一样用显微镜似的电子仪器检查几种简单的颜色)。如果抛开这个最最核心的问题不谈,那么“色盲”、“色弱”的概念依然会被混淆,社会的误解根本无法消除,改变更是不知从何而来。现在整个社会对于色觉异常的无知及偏见已经到了很荒唐的地步。   我们要让社会知道,连最基本的检测手段都是不合理、错误的,只有从根源上说明问题,其他问题才可能迎刃而解。   错误的检测方法以及错上加错的制度造成的严重社会影响   相当多色觉异常的朋友,因为错误的检测方法及社会不合理的制度,自己的人生方向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不可逆的改变。   有的朋友,因为色觉异常,与自己喜欢的专业失之交臂,只能去做自己并不喜欢的事,抱憾终身,扼腕叹息。   有的朋友,因为色觉异常,丢掉了原本根本没有任何影响的工作,心灰意冷。   有的朋友,因为色觉异常,拿不到驾照,失去了生活的基本权利,更有甚者,因为拿不到驾照,而丢掉了几乎是唯一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   相同的是,几乎所有色觉异常的朋友都在不同程度上背上了心理包袱,变得自卑,生活被覆盖上了一层灰色。有的色觉异常孩子的父母也背上了沉重的心里包袱,担心孩子的未来。无论是色觉异常朋友本人还是家庭,都蒙上了一层阴影。这些原本是不应该存在的,他们应该更自信、更快乐、更幸福的。
  色觉领域的伪专家害人不浅,卫生部,教育部相关人员不作为,这是一条利益链,应该打掉这些所谓的伪专家,为民除害。
  据4月6日《潇湘晨报》报道,报考公务员湖南考生刘云(化名)总分考了第一,却因为体检中被查出色盲,被招聘单位拒绝录取。日,刘云向法院起诉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探开发局(以下简称省地勘局)。据了解,这起被称为“中国公务员色盲歧视第一案”的案件于4月6日上午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公务员色盲歧视案的是非曲直自有法律去公断。但是色盲歧视绝对不是仅在公务员招聘中存在。  色盲歧视不仅在职场录用存在,在高考录取中也非常严重地存在。据统计,我国男性色盲患者占7%,女性占0.5%。大多数色盲患者从小自己都不知道是色盲,因为他们没有发现对生活有什么影响。只是偶然参加某一次例行体检才知道自己是色盲。在一些很少体检的农村地区,有些青年人因为参军体检才知道自己是色盲。这就是说,色盲与其他身体缺陷不同,如果不是因为某次体检,也许一生都在正常地生活或工作,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色盲。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有另一个例子能够说明色盲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非常小,那就是已经被查出的色盲患者与他的同事生活工作很长时间,如果他自己不主动说,别人很难发现他患有色盲。因为很多色盲患者都能够正常辨别常见的颜色,当他和你行走在一起过马路的时候,甚至会主动提醒你“红灯亮了”。于是就有这么一个十分奇特的现象:色盲患者在人群中,自己没有把自己当成色盲,别人也没有把他们当做异类。许多色盲患者只有在色盲检查图面前才能“原形毕露”。但是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毕竟不是每天都与那色盲检查图打交道。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数量庞大的色盲患者群体,高考体检后却被排斥在一个很大很宽的专业范围之外,色盲从事这些专业的工作真的有那么大的影响吗?晨雾对此表示怀疑。我们医学工作者仅仅根据一张色盲检查图就能判定一个人一生不能从事的诸多专业。我们是否有人真的深入到色盲患者中间仔细研究过他们的真实辨色力?是否有人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上面罗列的“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专业一个一个地仔细研究,这些专业真的对色觉有这么高的要求吗?色盲患者真的不能胜任吗?还是认为存在就是合理,人云亦云地定义那么多色盲患者不能从事的专业?比如说,完全可以设计这样的实验,让已经被色盲检查图“确诊”的色盲患者,一项一项地在人的观测下从事目前规定不允许色盲从事的工作。看看到底有没有影响?影响有多大?用实验结果来说话。最简单而又容易理解的一个实验就是,例如让色盲患者在一个汽车驾驶训练场驾驶汽车,每个路口的信号灯都随机变化无常,如果他都能做到红灯停,绿灯行,汽车驾驶岗位限制色盲就没有意义;反之,如果他们到路口见到信号灯不知所措,那么汽车驾驶岗位就绝对不能允许色盲去做。目前已经看到有人质疑色盲检查图是伪科学。这种质疑是否正确,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假如色盲检查图诊断出来的色盲患者在实际的生活和工作辨色能力不受影响或者影响很小,这种质疑就是有意义的。  就像我们几年前对乙肝携带者的歧视终于在2010年3月被打破了 – 至少是已经被三部委的官方文件打破了。我们同样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对很多能正常辨色的色盲患者也能网开一面。  晨雾今天写这篇文章不仅是因为看到了《潇湘晨报》关于“中国公务员色盲歧视第一案”的报道,还因为看到一位“无奈母亲”的留言:  xuyan_1015 留言说:
09:59:32  体检为色盲。请问理工科还有哪些好点的专业可报?真是不知所措,麻烦您能帮我们出一些主意吗?一个无奈的母亲  晨雾真的十分同情这位母亲,但是残酷的现实让晨雾也只能这样回复,因为说不好就是误导:  晨雾回复xuyan_1015说: 15:19:49  十分同情您,我知道,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专业几乎占了整个篇幅的三分之二。可见高校专业对色盲、色弱考生的限制是非常严重的。对于理科考生来说,让我能够说得上的色盲可报专业几乎只有数学、力学、理论物理等纯基础理论性的理科专业。还有一些文理兼招的专业例如法学、语言类专业等。更多的我也说不上来,填报的时候需要向学校核实清楚。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与色盲有关的“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专业: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湖南公务员考试第一名因色盲遭拒案开审  报考公务员总分考了第一,湖南考生刘云(化名)却因为体检中被查出色盲,被招聘单位拒绝录取。去年12月14日,刘云向法院起诉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探开发局(以下简称省地勘局)。据了解,这起被称为“中国公务员色盲歧视第一案”的案件将于今日(4月6日)上午在雨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刘云在2010年4月参加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招考考试,报考省地勘局的职业安全管理岗位。刘云最终以笔试第一、面试第二,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成绩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招考安排,在 2010年9月到湘雅二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被检出为红绿色盲。日省地勘局发布了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刘云落选。省地勘局人事处告知刘云,落选的原因是体检查出色盲,体检结论不合格。  事后,刘云两次申请复检被省地勘局拒绝,刘云向医院要求提供色盲不合格的证据时,医院声称无法提供。由于省地勘局在岗位招录中并未对色觉提出特殊要求,而普通公务员岗位并没有色盲限制,刘云随后向雨花区法院提起诉讼。去年12月22日,雨花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今年3月23日,法院追加湖南省公务员局为第二被告。
  我国现在几乎是将色觉检测图作为唯一的色觉检测手段,但是色觉检测图本身是不合理的,因此在此基础上所得出来的所谓“色盲、色弱”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我曾经在《6000万色觉左撇子的呼声:中国,你已经错得太久了!》一文中详细地从7个方面来阐述了现有色觉检测方法的不合理,在此就不累赘了,希望大家可以搜索来看看,现在简明扼要地列出几个最直接的证据。   1、色觉检测图得出的结论与科学上对于“色盲、色弱”的描述相矛盾。   “色盲、色弱”顾名思义就是无法分辨颜色,通常医生的解释就是会将红绿看成是灰色,这就是科学上对于“色盲、色弱”的定义,这也是普通大众对于“色盲、色弱”的理解。但通过色觉检测图被得出“色盲、色弱”的人绝大多数不仅能够准确分辨红绿,还能准确分辨上百种颜色,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由于这部分人相对是少数,而且医学对于“色盲、色弱”的错误认识已经根深蒂固,导致他们被误解和歧视。  2、色觉检查图的绘制方法是一种骗人的小把戏。   科学地说是采用了偷换概念的手法。该图的绘制方法采用了将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偷换成对色彩明暗度的感知程度。由于这两个概念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科学至今也不能证明对色彩明暗度感知程度不同的人对色彩的观察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色盲检查图的检查结果根本不能证实受测者的色彩辨别能力如何,其检查结果明显是错误的。   3、从侧面来反应现中国这一种检测方法的错误性。   “色盲检查图”是一位叫石原氏的日本人在1916年发明的,我们国家自己最早出版的是1958年俞自萍的,至今我们国家使用的所有色觉检查图与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图形上有所改动,页数增加罢了,其绘制方法完全一样,属于典型的舶来品。这就是说中国的这种检测方法并不是建立在自我研究基础之上,而是简单地借鉴别人的经验。   接下来看看,日本和欧美是怎么做的。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这些国家也是以“色觉检测图”作为检测色觉的工具,也就是说在长达近80年的时间里,他们都采用了这种检测手段,看起来比我们使用的时间还要长很多。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这些国家发现这种检测方式错误率太高而将其废除,国外已经通过法律禁止在正式的文件中出现“色盲”的字眼。在大家公认的对色觉检查要求较高的方面,也就是驾驶方面,因为如果这个方面要求不高的话将会直接导致生命危险,现在日本、美国,包括香港,对于驾照的要求是能够辨别标准的红、黄、绿,检查的方式就是用类似显微镜的仪器看几种颜色。   这说明了什么?   在实践应用时间远比中国长的“色觉检测图”发明地,他们废除了这种错误的检测方式。(没有人会同意,在眼睛和色觉的研究这一块,我们会走在欧美和日本的前面;抛开对外国的因素不谈,在对待自己国民的基本生存权利上,没有人会相信我们比欧美和日本做得更好;我们应该有勇气正视自己的不对之处,不要一直抱着别人废除的东西当宝贝,应该多学习和借鉴,造福自己的国民。) 这直接可以说明我们国家现在实行的这种色觉检测方法是错误的。   如果说看了上面几点还会有谁说“色觉检测图”是合理的,那我也就无言以对。   相信很多的朋友在被医生诊断为“色盲、色弱”的时候,心里面一定很不服气,因为很明显我们可以准确地分辨各种颜色,和“色盲、色弱”的描述完全不一致,只是由于那所谓的“色觉检测图”在我们普通人面前显得太过权威,我们没有能力甚至没有勇气去质疑它,只能心有不甘地接受这错误的结论。   这错误的检测方式所得出的结论让相当多的朋友在读书、就业、考驾照方面受到了致命的限制,我们最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受到了严重的侵害,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相信很多朋友或多或少内心深处都是自卑的。错误的结论使得很多朋友的人生道路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不可逆改变。对于已经过去了的悲哀,我们只能面对和接受它,但是,从此刻起,我们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错误的理由及原因,我们绝对不会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  关于大家的几点疑问。   1、医院的医生结论是正确的吗?   通常情况下,我们对于医生都是信任的,因为他们是专业的,但是医生的专业知识几乎都是学习来的,并非自己研究的结果,既然是学习来的,那么前提是这些知识本身要正确,如果这些知识本身都是有问题的,那么医生的认识和认知肯定也是有问题的。经过我前面的介绍,大家已经清楚了,关于我们国家现在流行的这一套理论并不是我们自己的研究成果,而是简单的借鉴了国外的成果,而这些成果都是大半个世纪以前的东西,这些结论现在在国外都被推翻与否定了,只是我们远远没有跟上,还抱着这些东西不放,将其当做“真理”,我可以非常确信地讲,医生所掌握的关于色觉的知识范围不会超过那些色觉检测本的说明书介绍的范围,因此大家完全不必迷信医生,他们也只是照着说明书在做,但如果这些色觉检测图本身就有问题,他们也不会知道,因为中国几乎没有这方面的研究。   2、关于大家谈到的书本中介绍的遗传问题   很多朋友对现在这种方法不敢疑问是因为仿佛这种性状在基因上找到了证据。但事实是这里面偷换了概念。 通过原有的色觉检测图区分出来的是人们关于色彩明暗程度辨别不同,而不是对颜色本身辨别的不同,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因此通过色彩明暗程度辨别不同这种性状找到的的遗传规律只能说明色彩明暗程度的辨别,不能说明颜色本身的辨别问题。这套遗传学上的理论也是外国人早期发布的,中国就完全借鉴过来了。   在我们国家的生物课本里面,讲到伴性遗传这一部分时,会配上色觉检测图以及道尔顿将红色袜子看成灰色袜子的案例,于是将这两者绑在了一起,久而久之,人们就自然地将其联系在了一起,我相信这样的内容也是借鉴国外早期的教材,因为在我们国家几乎所有的自然科学内的课本编写都是高度借鉴国外的课本,但问题是国外时常更新最新的研究成果,但我们更新得非常慢。   我非常仔细地去查了国外近年国外发行的非常权威的《遗传学》大学英文教材,仔细地去阅读了关于伴性遗传这一章的内容,教材里面完全没有将“色盲、色弱”这样的例子作为伴性遗传的代表,这就是国外严谨的地方,非常可悲的是我们国内这些错误的东西依然在延续。   我们该怎么行动?   很多朋友不满,也采取了行动,但是都找错了对象。有朋友因为色觉问题读书受挫,便认为是教育部门规则有问题;有朋友因为考驾照被限制,便认为是***门的问题;有朋友因为找工作被拒,便认为是用人单位的问题;很多朋友都纷纷采取行动,但无奈都是无功而返,因为我们需要找的对象是卫生部,因为这样一种检测手段是卫生部规定的,社会其他部门都是接受卫生部所发布的信息,试想卫生部这一步都用了错误的方法,向社会传递了错误的知识,那其他部门有这样不正确的认知似乎也是“理所当然”,在错误的认知上面当然会制定错误的规则。   因此我们需要卫生部认识到目前这种检测手段是有问题的,需要重新采取更为合理的检测手段。同时,需要更正目前在课本这类具有权威性的社会刊物上面不正确的内容。卫生部这一步的改动至关重要,也是最为核心的,相信这一步改动了之后,其他的部门就会跟进做出合理的改变。   给大家提供以下现在欧美、日本及香港关于色觉检测的实际操作情况。对于普通的入学以绝大部分的工作都没有色觉检测这一项,对于色觉要求相对高的驾车来讲(如果色觉真的阻碍了识别交通信号,那么后果将是不堪设想,很明显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已经属于色觉要求非常高的缓解了),这些国家和地区对于C照以下也是没有色觉检测的,对于商业司机的A、B照,采取的标准红、黄、绿的辨别。纵观全世界,几乎没有国家在使用我们现在这种落后不合理的方法。   希望大家清楚方向和目的,我们一起加油,无论过去多么地悲伤,只为明天更加美好,各位朋友共勉,一定要行动,积沙成塔,大家的力量往同一点聚集将会爆发出无限的能量!
  色觉领域的体检在中国是一片空白,几个伪专家害了中国几十年,国内应该卫生部成立专门工作组来制定相关政策,废弃当前的政策,吸纳国外政策,尊重人权,客观科学,并追究伪专家的责任。
  色觉异常的人不敢告诉身边的人色觉异常、对医学、生物、化学有兴趣有天赋的人只能在外国去修读、道达尔只能外国有。这不是国家的悲哀,民族的悲哀么。  请务实开展我国的色觉研究与调查  在视觉的领域中,色觉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关系到人类探知世界、工农业生产、文化生活、军事技术、社会伦理等问题;但是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研究十分薄弱或者可以说无,这与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发展相矛盾。(详见后附件)  建言我国的色觉研究与调查分三步走:  1、 建立我国色觉研究,建立我国国民的色觉调查数据和理论基础;初步制定、完善我国相关行业色彩标准;通过已上工作培养和积累技术人才和物质基础。  2、 深化完善我国相关行业的色彩标准;进一步开展色觉生物研究工作;拓展更广泛的色觉研究涵盖的范围。  3、 探索人类的色觉潜能与自然界可感知能量  一、  我国现在研究色觉的专家与学者十分稀缺;究其原因有两方面:  1、 研究色觉的医学工作者因其属于基础研究领域,其研究成果在临床医学、治疗和矫正中作用有限,在科研资金投入、设备投入方面十分欠缺,同时色觉研究需包含了色觉生理和色觉心理学,需要相当广泛的调查与研究才能有结论。  2、 配合色觉研究的专业很广,而技术和人员却十分欠缺;例如:研究需要光谱测量仪器、光谱测量数据库、日常标准照明光源、染化原料等等。。。我国在测量仪器的薄弱是有目共睹,光谱测量仪器又受到光谱发生源和反射材料限制;照明行业在标准光源上的研究和生产根本没有起步,照明行业又限制在灯管荧光染料的生产与研究、染化行业对提供稳定和有代表性的颜料与染料没有准备。。。一环扣着一环;而这些行业又与色觉在医学研究成果互相紧扣,密不可分。  如何开展  首先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发展我国的测量技术、开展我国的标准光源的生产,同时制定和完善我国照明、指示等行业的技术参考标准,并推广应用到照明行业、建筑领域、交通信号和设备信号等领域。  筛选日常使用中有代表性的颜料与染料,研究国外在试剂、试纸方面的经验;初步完善我国的标准色标与色卡,特别对纺织印染、印刷、制漆、染化料生产、彩色记录工业(打印,照片)制定严格的专业标准;其次丰富我国的试剂试纸检测技术手段。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与外国接轨的同时又要具有中国特色。  组织我国在色觉研究上有建树的医学专家,对我国国民进行一定范围的色觉调查与研究。  目标:建立我国的标准色库,规范我国光源的行业标准,初步统一我国的色彩参考标准,丰富和深化化学试剂试纸检测手段;初步尝试制定其他行业的色彩参考标准,研究及总结下一步发展方向,为建立我国的色彩事业奠定人才和物质基础。  二  深化我国的色彩标准库,深化和完善行业的色彩标准,进一步研究各种族人类的色觉规律; 拓展对色觉有要求的工业研究,扩展色觉标准的技术覆盖面;进一步开展色觉仿生学的研究。  例如对前期建立的三色模拟基础扩展到4色、5色,并尽量与自然界颜色曲线重合的模拟技术;研究光学透镜成像,电子行业的数码摄像机和照相机成像,LED等新型光源研发,彩色打印机和复印机制造,战士色觉特征与训练等等。  努力探寻和破解人类色觉的奥秘,研究自然界其他生物对不可见光的感知能力及色觉原理,探寻新一代的光波感知载体和色觉在计算机视觉中的应用原理。  三  以地球自然环境中存在感应波作为对象研究感知技术,探索自然界可感知能量的存在。  在宇宙黑洞被定义为静止的类似理论的基础上探索相对的运动能量,研究人类感知宇宙的进一步技术。(完)  ---------------------------------------------------------------------------------------  我有一个要求:当你们开始有研究成果时,检讨一下我们社会正在肆意臆想4000万色觉异常人群色彩世界的现象和对他们的歧视,并且检讨在军事、科研、教育上忽视他们在色觉上具有的潜在优势的情况。
  当前中国色觉测试的误判率极高,这是色觉测试的伪专家跟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相关部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应该针对这个领域专门进行打击伪科学和利益链。
  建议:   1.建立色盲人群生活现状调研课题组,研究解决对策。  2.呼吁社会在就业方面能正确对待色盲群体。  3.取消学校报考专业对色盲的限制,让色盲考生有自主决定的权力。(取消色盲体检项目)  4.取消C1驾照对色盲的限制。(取消色盲体检项目)  5.统一色盲体检标准。不要把受检者的人生前途当做儿戏(就业等)。
  根源在于卫生部,制定的检测方式太落后,误检率极高,养一帮伪专家害人不浅,其次教育部和公安部制定体检政策的人就是文盲,没有任何的识别,这么容易看出问题的体检方式居然在中国大行其道?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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