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卖掉一个肾会怎么样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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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私下的肾脏交易 3万卖掉1个肾
  移植手术进行那天上午,加法尔非常紧张,一直没有说话。医生不允许采访者旁观手术,“你们根本就不应该进医院。”于是我们就在手术室外面等候。纳琳先被推了进去,然后是加法尔。四个小时之后,手术成功结束。加法尔将留院观察三周,而纳琳将在三天后回到家里。
责任编辑:罗伊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男子网上从事肾源买卖中介 卖一个肾能拿3.5万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原标题[换肝发现“财路” 他干起换肾“中介”]
  他原是肝移植人(换肝人),发现器官买卖挺来钱,便在网上干起了肾源买卖“中介”。昨天,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案件,被告人梁小秦因组织两人到南京卖肾,站在了被告人席上。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通讯员 白妍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文/摄
  卖肾人:卖一个肾只能拿到3.5万
  2012年4月,在深圳打工的19岁青年张军在QQ上结识了一个网名叫“和尚”的人。“和尚”神秘兮兮地和张军说,他有个快速挣钱的方法,那就是卖肾。张军没理和尚。6月份,张军想带女友到西双版纳去旅行,但是身上又没钱。随后,张军就与“和尚”聊起了卖肾的有关情况。“和尚”说,卖肾的价格是三万五,患者家属还会另给两千块的红包。一周后,张军思前想后,又与“和尚”联系,“和尚”让他去济南,到时有人接他。
  就在张军与“和尚”在网上相识后一个月左右,27岁的人王诚也因为手头缺钱,在网上找到了一个网名叫“长期受肾”的人。之后,王诚和对方谈了卖肾的事,价格也是三万五。王诚让他自己买票坐火车到济南。去年5月31日下午两点多,王诚从临沂坐火车到了济南火车站,被两个男子接到了一处地址不详的公寓里。根据王诚对警方所作的描述,那处公寓里还有其他好几个准备卖肾的人,都由一个叫“超哥”的人管理,不许和外面联系。在他入住一个月后,张军也来到了这处公寓,他们在聊天中互相认识了。7月23日早晨5点多“超哥”带着张王两人说要到南京卖肾,把他们交到了一个叫“小徐”的人手上,并坐上了开往南京的K515次列车。
[责任编辑:何宁(经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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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版权所有“一个肾卖五万,谁买?”(图)
“一个肾卖五万,谁买?”(图)
.cn 日11:12 南方都市报
“一个肾卖五万,谁买?”
  卖肾“小广告”频现街头,记者调查地下器官买卖活动,卫生部有关人士表示此类行为虽无法律明文禁止但违背了有关法律精神
  核心提示
  最近,在广州一些医院或广场的小角落里,常可见到一些卖肾的“小广告”,声明一只健康的肾脏用数万元就可换取。在某医疗网站的BBS上,几个月来有关肾脏买卖的信息竟有100多条。记者颇费周折地和多名四处兜售自己器官的人取得面对面的对话,每一个卖肾人背后都有他辛酸而且鲜为人知的故事,但身体上活生生的器官真的能拿来做交易吗?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器官买卖的行为肯定应受到制止,但国家的有关法规建设还不够健全。资深律师刘涛则说,买卖器官的行为违背了我国法律的基本精神,交易双方都可能遭受法律的严惩。广州华侨医院的肾移植专家认为,医院在进行肾移植手术上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避有偿交易的发生。
  1 现象 卖肾广告像牛皮癣到处贴
  最近,记者接到读者报料,说在广州一些医院的厕所和公共广场的小角落常可见到一些用价格标签纸书写的“小广告”,声明可以出售自己的肾脏。像牛皮癣一样,这些小广告被撕了又贴,甚至还有人用喷墨笔把内容喷到墙上。
  7月1日下午,经知情人士指引,记者在广州市中山二路某医院3楼的男厕里就发现了一张这样的小广告,上面写着:“卖健康肾,血型A,5万以内。联系电话3708××××”。在该医院住院部的墙角,记者还发现了多张类似内容的卖肾广告,但联系人各不相同,一些人还表明“中介重酬”。当天傍晚,记者还在广州火车站候车室的一个角落看到卖肾小广告。随后,记者和发布小广告的人一一取得联系,所有人都在电话中确认了小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并表示合适的话价格问题可以商议。记者还发现,不少人留的手机号码均是外地手机号码,从口音听也大多不是本地人。
  当天下午,记者上网看到,各个网站上的卖肾信息同样让人眼花缭乱。在某医疗网站的留言板上,最近3个月来有关卖肾的帖子居然有180多条,而且都留下了具体的联系方法。不过,和热闹的“叫卖”声形成反差的,是这些帖子大多无人回应。
  昨天下午发稿前,记者还接到一封奇怪的信,一名湖北男子甚至希望通过报社为自己联系到买主。
  2 个案 “给我五万卖个肾给你”
  7月2日上午,通过某医院厕所内张贴的小广告提供的电话,记者假称表哥得了尿毒症需要尽快换肾得以和卖肾者“阿力”(化名)取得联系,并在天河某广场边上进行了一次长谈。
  阿力说他来自陕西,今年34岁。上世纪90年代初在老家的时候,他曾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卖皮衣、皮具赚了不少钱,但由于自己野心比较大,导致在1997年亏得一塌糊涂,还欠下朋友和银行10多万元的债款,多年来一直无法还清。此间,心灰意冷的他怕拖了家人的后腿,就跟妻子离了婚,7岁的男孩随母亲一起生活。2001年,他来到广州期待一切从零开始,但后来的工作一直很不稳定,几乎赚不到什么钱,有时候连吃饭也成问题,让他每次春节回家都觉得没脸见人。
  在记者面前,阿力说他还有梦想,希望重新做回一个成功的生意人,但缺少再次创业的“第一桶金”,因为不可能还有人愿意借钱给他,向退休的老父母要又于心不忍。几年前他听朋友讲过一个“传奇”,说有人换肾给别人得到了数十万元的补偿金,于是也就打起了这样的主意。“卖掉一个肾能拿到5万元,我就可以东山再起了。有过失败的经历,我相信自己还是能获得成功的。”阿力颇有信心地告诉记者。
  从去年开始,阿力就在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地的隐秘角落张贴自己的“卖肾广告”,盼望能完成一笔5万元的交易。他说,一年多以来找他的人有数十个,但最后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谈妥,最让他痛惜的是今年4月和一个香港人说好交订金了,后来那名香港人却因非典事件回港,然后就再也没有了消息。此间,记者问到他是否担心换肾后的健康问题,他说自己曾做过医药生意,据他了解一只1/4的正常肾就能维持一个人一生的正常活动,所以不担心会有什么不良后果。阿力说他知道医院是禁止买卖器官的,如果知道其中有交易的话,肯定不会做相关手术,所以他只能以亲属身份履行无偿“捐肾”的手续,“君子协定”私下再收钱。他还表示自己身体相当健康,随时都可进行手术,希望有关买卖的事情能尽快定下来。
  临别前,记者表明了身份,阿力没有特别的诧异,只是说不介意自己被写进报道里面,只是要求不要暴露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也是没有办法才这么做的。
  7月2日深夜,记者还在网上接触了一名希望卖肾的女孩。她说自己来自重庆万州,在广州打工3年,感觉前途一片渺茫,父母在老家生活困难对她期待又比较高,所以想卖掉一只肾解决生活问题。通过与多名企图卖肾者交流,记者发现绝大多数人卖肾的理由都是因为一个“钱”字,而且对后果不觉得有什么忧虑。一些希望卖肾的人甚至告诉记者,地下卖肾市场也有“蛇头”,这些人为希望出卖肾脏者寻找买主,事成之后,能依照总成交额提取至少3%―5%的“劳务费”。
  3 医院 拒做有金钱交易的手术
  7月2日下午,广州华侨医院肾移植科主任王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发现器官捐赠过程中有金钱交易,医院肯定不会实施相关移植手术。
  据有关专家介绍,早在1986年,国际移植学会就发布了有关活体捐赠者捐献肾脏的准则,其中指出:只有在找不到合适的尸体捐赠者或有血缘关系的捐赠者时,才可接受无血缘关系者的捐赠。接受者本人或家属,或支持捐赠的机构,不可付钱给捐赠者,以免误导人们器官可以买卖。王平还说,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规定不可进行器官买卖,我国医学界在这方面也有此共识,作为医院肯定不会实施有买卖器官的手术。目前的器官捐赠也只限于亲属之间,由于移植手术不能保证100%成功,如果是有偿交易的话,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理所当然地马上将矛头指向医院和医生,所以医院方面只能“洁身自好”,规避器官买卖的发生。此外他还指出,卖肾者动辄要价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但其实根据医院的正常程序换肾,器官的成本也就一两万元,卖肾者的“期待”还是过高了。据悉,目前在医院做的肾脏移植手术把关相当严,检查捐肾者有无血管歧型、配型是否合理等工作都会做得相当细致,必要时还须通过公证部门公证。
  记者提出,大多卖肾者都不觉得手术后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会有什么不良影响。王平指出这种认识相当幼稚可笑,因为肾脏是生命器官,手术完成后捐肾一方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一些医疗专家长期观察的结果表明捐肾者身上的肾小球功能在若干年后都会降低,证明捐肾这一行为确实有潜在性的危险。换句话说,将肾脏出卖的做法确实是对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的不负责任。王平说移植手术本身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建议市民不要轻信贴在一些公共场所的卖肾小广告,病人或者家属应该到医院进行检查,积极听取医生的建议。
  4 卫生部门 器官移植亟须法律指引
  7月2日中午,记者在中山二路某医院的血液净化中心门口看到,一块告示牌上满满地挂了几百个姓名卡。医务人员介绍说,这些人都是排期做透析的,每周两次,大概要花上380元。病情严重者,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把坏肾换掉。但是,这么多的健康肾从何而来,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7月2日下午,广州市卫生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一个令人意外的信息:一些一心卖肾的人甚至将电话打到卫生局,结果当然是一一遭到拒绝。该人士指出,器官买卖肯定是受到禁止的,否则很容易导致一种新的犯罪方式――――贩卖别人器官的出现和盛行,目前最合适的移植方式还是亲属捐赠,其他人的捐赠也只能是无偿的。当天下午,记者打电话到国家卫生部,卫生部法规处有关人士表示,关于器官买卖的国家立法目前还没有完成,但根据刑法精神有关交易肯定是不被允许的。
  中华器官移植学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指出:由于没有相应的立法保障,亲属器官捐赠数量极少,许多急需通过器官移植挽救生命的病人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因此,应加快制定《脑死亡法》、《器官移植法》、《器官捐献法》和《亲属活体器官移植伦理学指南》等器官移植和捐赠相关法规,以促进中国器官移植实现正规化、合法化、公开化和国际化的发展目标。陈忠华说,以脑干死亡作为人体死亡的标准已被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但由于中国没有执行这一标准,临床医疗中耗费了大量不必要的费用来“抢救"和为那些实际上已经脑死亡的病人进行安慰性、仪式性的治疗。据估计,每年为此支出的医疗费用达数百亿元人民币。
  今年5月初,来自深圳的消息说,该市人大审议了《人体器官捐赠移植条例》,该条例将是中国大陆第一部与国际先进国家相应法律接轨的地方法规,将对我国器官捐献移植专项立法工作产生重大影响。该条例明确指出将重罚人体器官买卖行为: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的,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处违法所得(购)1―2倍的罚款,特别是对于门诊部、诊所及其医师违规实施人体器官的摘取或者植入手术的,将处以30―50万元左右的罚款,并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及医师的执业证。这,也许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5 律师 器官买卖双方都可能受罚
  7月2日晚上,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我国的法律层面上看,对器官买卖确实还没有明确规定。不过,根据有关立法精神,人体器官属于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相关交易肯定也是违法的。此外,根据我国的红十字会法和医疗方面的法律法规,处理原则首先是禁止买卖,其次是提倡和鼓励无偿的捐献。刘涛律师指出,如果有证据表明器官买卖交易成功,买卖双方都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卖肾者所得的收入可认定为非法所得予以没收,购买者也可实施相同金额的罚款。
  此外,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我国现行的立法中虽没明确规定器官能不能买卖,法律无明文规定可以被视为允许,但根本前提是不与社会公共道德相违背,如果违背了就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这种法律行为无效。目前我国基本的道德要求还没有认同买卖器官的行为,从各国惯例来说也不允许人体器官的买卖,所以器官买卖不存在合法的前提,应该被禁止。
  记者从广州红十字会了解到,目前还未开展“器官捐赠”申请的项目,但“遗体捐赠”的申请已启动。市民可到中山大学附属医院、暨大医学院、军医大等3所学院办理登记、申请手续,遗体的接收工作也是由这3所学院直接办理。亲属活体器官捐赠无需到政府部门申请,亲属之间达成共识便可直接进行器官移植。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刘荣
  (报料人:刘先生 报料奖:200元)图:
  贴在广州市中山二路某医院三楼男厕所里的卖肾“小广告”,然而并没有多少人关注这样的“买卖”。 本报记者 刘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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