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过后三个月内伤者因自身生病死亡米没熟吃了会不会生病判刑

车祸一年后伤者突然死亡死因与交通事故有关 另一方肇事者需担责赔偿时报记者 吴海婕 通讯员 焦川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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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一年后伤者突然死亡
死因与交通事故有关 另一方肇事者需担责赔偿
时报记者 吴海婕 通讯员 焦川 文
唐玮洁 制图
一场交通意外,受害人身负重伤,两次住院治疗,伤势好转。谁知,出院9个多月,受害人突然离奇死亡。伤心欲绝的家属一纸诉状将肇事者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3万多元。距离事故发生都一年多了,肇事者该不该担责?昨天,宁波中院调解了这个案子。&&&&&&突发车祸&&肇事双方负同等责任&&&&&&事情发生在日下午2点,宁波的孙先生骑摩托车途经镇海区金丰路口时,和王先生驾驶的小型客车迎面相撞,事故造成孙先生重伤。&&交警认定,这起事故,王与孙负同等责任。&&孙先生受伤后被送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说:肋骨多处骨折、肺部挫伤。&&1个多月后,孙先生逐渐康复,并出院了。&&到了日,孙再次进医院做右胫骨骨折内固定术,一个星期后出院。医生叮嘱孙某要注意休息和营养,并继续服药预防伤口感染。&&&&离奇死亡&&事发一年后生病去世&&&&孙家人都以为终于躲过了一场大劫,没想到,悲剧才刚刚开始。&&去年2月25日,孙先生莫名其妙地咳嗽和流鼻涕,他觉得只是普通的感冒,就没当回事。&&没想到去年3月2日下午,孙先生的妻子下班回家后发现孙已经昏迷不醒,她急忙将丈夫送进医院抢救,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孙先生经抢救无效去世。&&孙先生是家里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噩耗传来,孙家人悲痛欲绝,“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突然走了?”孙家人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思来想去,觉得这事一定和一年前发生的车祸有关。&&&&鉴定分析&&事故对死亡存在影响&&&&孙家人委托鉴定机构对孙的死亡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分析认为,孙的死因符合严重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的特征,孙之前多部位的损伤对他的健康带来影响,不排除事故损伤导致孙自身抵抗力、免疫力下降,更易引发感染的可能,结果认为,这次交通事故对孙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影响。&&拿着鉴定机构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报告书,孙家人把肇事司机王先生告上宁波镇海法院,要求王先生赔偿53万多元。&&看着这份报告书,王先生直摇头,“这怎么可能,事情过去都1年多了!”&&王先生认为,鉴定机构仅根据对病历资料就做出死亡原因分析报告书,过于片面,且死亡原因分析报告书从形式上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鉴定报告,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王先生不同意赔偿。&&&&法院判决&&肇事另一方也需担责&&&&孙先生的死,与一年前发生的交通事故到底有没有关系?&&镇海法院的法官最终判决,肇事司机王先生应该承担10%的责任。&&承办法官说,本案涉及很多医学专业问题,他向多名医学专家进行咨询。根据一些专家意见,这起事故,孙先生遭受多部位受损,并导致肺部挫伤,先后两次住院手术。客观上会导致他自身抵抗力、免疫力下降,影响其呼吸等功能,比起常人更容易发生感染。因此鉴定机构对孙先生出具的死亡原因的分析有客观生理基础和病理依据,也符合医学原理。&&对鉴定内容法官表示认可。所以,孙先生在车祸中受伤与他最终死亡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是,孙先生受伤到死亡相隔1年多时间,而且孙在流涕、咳嗽等病症加重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治疗措施等因素,自身也有疏忽。&&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应承担10%责任,赔偿孙家人17万多元。&&判决下来后,王先生不服提起上诉,昨日,在宁波中院调解下,王先生赔偿了孙家人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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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另行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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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伤者因红斑狼疮等病身亡 法院咋判?
  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伤者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却在检查中查出多处骨折、肝硬化及红斑狼疮等疾病。在住院10天之后,伤者因为心力衰竭、呼吸衰竭死亡。
  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只愿意承担伤者骨折的相关费用,对于死亡的结果不予赔偿。对此,家属将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余姚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18.6万元。
  车祸后伤者入院治疗
  10天后因红斑狼疮等病去世
  这起车祸发生在宁波余姚。
  日,王某驾驶的小轿车与冯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冯某受伤,送医治疗。
  交警查明,冯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故认定为王某和冯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经诊断,冯某全身多处骨折,又查出了肝硬化及红斑狼疮等疾病。在住院10天后,冯某死亡,死亡原因为心力衰竭、呼吸衰竭。
  65岁的冯某去世后,冯某的妻儿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及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冯某的死因与本次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随后,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论:本次车祸在冯某死因中为辅因。
  记者了解到,红斑狼疮是一种典型的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主要侵犯皮肤,少数可导致内脏损伤。
  红斑狼疮最严重的一种,为系统红斑狼疮,某些药物或细菌感染,会加重本病。
  严重的,会因继发狼疮肾炎、狼疮脑病及长期大量使用药物的副作用而危及患者生命。
  保险公司认为,冯某的死亡主要是因其原有的红斑狼疮等疾病引起的,本次事故仅导致冯某骨折,如果要赔偿的话,保险公司只愿意承担与骨折相关的费用,对于死亡结果不承担责任。而肇事方王某也认同保险公司的意见。
  肇事方和保险公司需对死亡担责
  法院判赔18.6万元
  原被告双方对最终的赔偿金数额分歧较大,主要在于事故对冯某造成的损伤范围及结果持不同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具有特殊体质(比如身患疾病)的受害人遭受侵害的,原则上,赔偿义务人应对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义务人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是其自身特殊体质诱发为由进行抗辩,一般不予支持。因此,法庭不认可保险公司的辩护意见。
  在这起案件中,冯某死亡的损害后果已经超出正常情况下可预期范围,而且被告王某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与被撞者承担同等责任),所以,法院综合考量被告王某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通常所可能造成的后果与实际损害后果之间的差距等,酌情认定,本案中保险公司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责任比例为10%。
  法院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方18.6万元。
  律师观点
  交通事故与伤者死亡之间
  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关于此案,钱江晚报记者咨询了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张锦伟律师。
  张律师表示,从案件本身来讲,死者冯某虽然已经身患红斑狼疮等病,死亡或许并非直接由交通事故造成,但是,事故导致死者受伤,侵犯了他的健康权,继而导致健康状况下降,间接导致死者死亡可能性增大、死亡速度加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2004年开始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出于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公平正义的考量,肇事方对于伤者的最终死亡,通过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存在了一定因果联系,所以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是有道理的。&同时,张律师也表示,同类案件其实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判断标准,需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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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竟然能够在事发一个多月后“鉴定”出这些记载都是误诊,这水平也确实是够高的了…[][]
?1月8日下午2时许,四川内江市凌家至富隆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一对父子骑乘摩托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致1死1伤…[]
  ?这本是一起普通车祸,但据死者家属反映,车祸发生后,死者张厚明并未当场身亡,却被到场的120出具死亡通知书,并直接拉到当地殡仪馆冷藏。车祸发生5个小时后,家属在殡仪馆发觉亲人并未死亡并再次求救120,在另外一家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后,张厚明不治身亡。
  ?1月10日,内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卫生部门通报“1?8”交通事故引发医疗争议的相关内容。诞生“死亡颠簸复活法”这一说法:对于张厚明的“死而复生”,内江市政府的一名副秘书长解释说,这很可能是医生检查的时候,张的确是休克了,但在后来的运输过程中“经过颠簸又缓了过来”……[]
官方回应家属质疑
  1月8日,四川省内江市凌家至富隆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一对父子骑乘摩托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据死者家属反映,车祸发生后,死者张厚明并未当场身亡,却被到场的120医务人员告知交警,张厚明已死亡,被直接拉到当地殡仪馆。几个小时后,家属在殡仪馆发觉亲人并未死亡,并再次求救120,在另外一家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后,张厚明不治身亡……[][] 
  内江市卫生局副局长罗仁福表示,9日凌晨2时30分,卫生局曾组织卫生执法监督支队对内江市“120”急诊救援中心、内江市中医院、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接出诊及伤者医疗救治情况进行调查,认为两份死亡的判断过程及真实性无误。
  第一次宣布张厚明死亡的报告出具于8日16时31分22秒,为内江市中医院急诊救护人员出具……[][]
  一家人赶往殡仪馆,张厚彬说,当时大概是下午5点多,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说,没有人被送来。大概十几分钟后,一辆桑塔纳轿车与一辆中巴车前后进入,再问工作人员,答:是送来个人。被送来的正是张厚明,此时他已被装尸袋包裹,放在冰棺中。工作人员拉开装尸袋让其家人辨认,“我爸爸发觉哥哥脸色通红。”张厚彬说。就试着摸摸脉搏,居然有脉搏!再摸摸胸口,也有心跳…[][]
  对于张厚明的“死而复生”,内江市政府的一名副秘书长解释说,这很可能是医生检查的时候张的确是休克了,但在后来的运输过程中“经过颠簸又缓了过来”。在场的内江市卫生局的一名处长也表示,这种情况很可能是“被颠簸而导致活过来了”。因此,他们认为,医院工作人员可能在检查时有“疏忽”,但是绝对没有刑责。同时,建议张厚明家属提出做尸检分析,“本市、本省或者外省的鉴定机构都可以…{][]
  张厚彬说,9日凌晨5时多,内江市政府工作组与张家接触,闭口不谈张厚明未死即被送入殡仪馆一事,谈判不欢而散。据张厚彬的四弟张厚贵回忆,在家属与官方谈判的会议室外突然出现几十名全副武装的特警,手持盾牌,将家属隔离在会议室内,另一边,十几名不明身份人员与张家的亲戚抢夺张厚明的尸体。张厚贵欲用手机拍照,手机被直接夺走扔进马桶……[][]
至于发生在昨日清晨的“抢夺尸体并殴打家属”的情况,该副秘书长表示需要调查后再做出决定,而究竟是谁决定将张厚明送往殡仪馆,也是正在“调查之中”。昨日清晨加派了众多的特警在场,是“因为执法的需要,当时是在正常的执法,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按照规定,因交通等意外事件死亡,死者尸体必须在有资质的地方进行保存,可以不征得家属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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