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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者:Mcra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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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与人力资源管理论文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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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MBA Library, All rights reserved.48、陈先生:万江老板跑了,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 15:57:37]&
回复:投诉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派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陈先生反映的部分情况并不属实,老板没有逃匿。现就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陈先生投诉的企业为“长弘内衣厂”,位于万江简沙洲商业街D25座四楼,未办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者为李某翼(女)和李某枝(两人是广东高州市人,属姐弟关系),其中,李某翼雇佣员工7人,李某枝雇佣员工约30人。2013年2月,该厂停止经营,李某翼、李某枝与员工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其中李某枝已结清30名员工工资,李某翼雇佣的7名员工未结算工资。2013年5月,该 7名员工到万江镇简沙洲人力资源服务站投诉,反映该厂老板李某翼拖欠其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份的工资共44973元,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明双方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等证据资料。对此,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李某翼现场协商处理事件。经调解,双方同意当天由李某翼现场为7名员工各写下一张欠条,承诺于日支付工资一万元,余下款项在日前付清。期间,有员工反映万一李某翼三个月后逃匿不兑现将会有什么后果,服务站工作人员解释若老板逃匿,人力资源部门将会把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服务站工作人员经主动电话联系李某翼,但其称由于经济困难可能要推迟还款时间。当时,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要求李某翼前往服务站对工资支付问题进行协商处理,但李某翼不予理睬。8月初,该厂3名员工再次到服务站了解事件,服务站工作人员向员工解释说明有关情况,同时就李某翼多次未兑现承诺的行为,建议员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该7名员工一直未向市人力资源局或万江人力资源分局申请劳动仲裁。
直至日,获悉陈先生在阳光热线直播节目反映欠薪等有关情况后,我局立即与7名员工取得联系,员工表示李某翼已支付了部分工资,余下41573元工资尚未支付。我局马上联系李某翼,并责令其前来现场处理7名员工工资问题。但是,李某翼反映其在广东高州市,从未逃避工资的支付责任,但因生意失败,无法在7天内筹集到足够资金,最快只能在日回来万江区处理员工工资问题。7名员工知悉后,经协商,一致同意若在11月15日前仍未能与李某翼协商一致,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拖欠工资问题。下来,我局将继续跟进处理事件。
47、欧先生:在常平工作,五一、中秋、国庆都没有加班费 [ 15:57:17]&
回复:非常感谢欧先生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根据欧先生反映的情况,我局立即派员前往调查处理。经查阅考勤表、工资表等资料,发现该厂未依法足额支付员工的加班费的问题。对此,人力资源部门已经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内对问题进行整改,我们将继续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另外,经协调,公司方同意一次性支付欧先生2013年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周六日加班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共1800元,欧先生已于10月23日领取加班费差额,并正常上班。
46、王先生:已经劳动仲裁,但是还不满意,应该怎么办?我在虎门申请了一个仲裁,去拿资料的时候没跟我说,判决书说15天内要向法院申请,不然就按仲裁书来?我是报关员,聘请我,是兼职的,3500一个月。7月份要搬到东莞来,说8月份我不用上班,去财务领7月份的工资。仲裁下来说7月份工资都没得领,公司也说按劳动仲裁来执行。 [ 15:56:57]&
回复:问题收悉后,我局联系王先生和虎门人力资源分局仲裁庭工作人员到市仲裁院了解具体情况和跟进处理。
经了解,王先生于日到虎门人力资源分局申请劳动仲裁,经审理,王先生是与弘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与本案被诉人海杰制衣(东莞)有限公司之间只是兼职的劳务关系,虎门仲裁庭于日向王先生送达裁决书,裁决结果以王先生与海杰制衣(东莞)有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驳回了王先生基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的诉求,王先生没有在日收到该裁决书后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上诉,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时效。
经联系虎门法庭,我局告知王先生可以以劳务关系为由向虎门法庭提起民事诉讼,且虎门人力资源分局将协助王先生到虎门法庭进行进一步民事司法处理。我局将会继续跟进事件后续事宜。&
45、农先生:基本工资有一部分被分出来作为考核工资,这样合法吗?我们工资是26天12小时,工资3100元,从这里面扣1800中作为考核工资,要打分的。这种发放方法是不是符合劳动法要求? [ 15:56:35]&
回复:问题收悉后,我局已于日电话联系农先生,向其详细了解其企业和他的具体薪酬计算方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其本人的薪酬计算特点,向其解释了法律关于工资构成的相关规定,并告知其如果与企业就薪酬计算有争议的,可以到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进行投诉、调解和仲裁。
44、胡先生:工厂能不能把员工的工龄买断,企业在石碣 [ 15:56:19]&
回复:问题收悉后,我局派员与胡先生取得联系。通过了解,胡先生表示工厂未正式采取将员工工龄买断的行为,只是先咨询工厂采取该行为是否属于违法,具体是指企业对在职员工进行买断工龄后,再重新办理入职手续,从而达到减少员工工龄的行为。我局已明确表示此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胡先生发现自身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建议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部门反映详情,我局将派员跟进处理。
43、陈先生:今年元月在石龙一家工厂被辞退,石龙人力资源局不受理。我在石龙工厂做了2年多,他无缘无故解聘我。没有合同,只有个工资条没盖章,人力资源局说不接受投诉 [ 15:56:03]&
回复:非常感谢陈先生对人力资源部门工作的监督。人力资源部门一直以来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捍卫劳动者合法权益。陈先生反映的厂方无故解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我局于日联系陈先生,详细了解陈先生反映的问题情况,并于10月22日上午组织用工单位和陈先生进行现场调解处理。经协商,双方对经济补偿等问题存在较大的争议,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局已建议陈先生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42、张先生:辞工拿不到工资,东莞市茶山镇圣婴实业有限公司。9月份辞工,负责人说拿不到工资的,厂规如此,都拿不到钱 [ 15:55:46]&
回复:张先生反映的问题收悉后,我局立即派员前往茶山镇圣婴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拖欠辞工员工工资的问题,对此,人力资源部门已经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内对问题进行整改,依法支付员工工资。目前,张先生的辞职没有到期,企业承诺会在到期当天一次付清工资,如企业未依法支付工资的,建议张先生直接联系我局劳动监察支队(联系电话:),我们将及时跟进处理。
41、@沙漠里的风zwh:我是以纯集团名积服饰有限公司的员工1.公司规定员工辞职时间是每月的10----20号,其他时间不许。 2.员工没社保。 3.合同规定是每月4天假,实际只有3天,每天加班到晚上11点,加班没加班费。 [ 15:55:24]&
回复: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前往东莞市名积服饰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企业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辞职,没有时间段限制;合同规定1个月休假4天,其中企业统一安排休假3天,另外1天由员工自行选择上班或休假,如选择上班的,企业将依法支付其加班工资;该企业已依法足额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另外,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安排部分员工超时加班的问题,对此,人力资源部门已经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内对问题进行整改,依法调整员工工作时间。人力资源部门将继续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关于未购买社保的问题,建议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反映处理。
如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虎门人力资源分局反映处理,联系电话:。&
40、@思剑情缘:我是在万江简沙洲工作的打工仔,老板拖欠我们的工资半年了,找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叫我们给老板三月时间,我们说三个月内如果老板跑路怎么办,人力资源局拍着胸口说如果真的跑路的话我局可以联合有关部门通缉他,现在老板真的跑路了,现在去找人力资源局却说没有办法了,跟当说完全不一样了 [ 15:55:05]&
回复:投诉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派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网友“思剑情缘”反映的部分情况并不属实,老板没有逃匿。现就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该网友投诉的企业为“长弘内衣厂”,位于万江简沙洲商业街D25座四楼,未办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者为李某翼(女)和李某枝(两人是广东高州市人,属姐弟关系),其中,李某翼雇佣员工7人,李某枝雇佣员工约30人。2013年2月,该厂停止经营,李某翼、李某枝与员工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其中李某枝已结清30名员工工资,李某翼雇佣的7名员工未结算工资。2013年5月,该 7名员工到万江镇简沙洲人力资源服务站投诉,反映该厂老板李某翼拖欠其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份的工资共44973元,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明双方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等证据资料。对此,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李某翼现场协商处理事件。经调解,双方同意当天由李某翼现场为7名员工各写下一张欠条,承诺于日支付工资一万元,余下款项在日前付清。期间,有员工反映万一李某翼三个月后逃匿不兑现将会有什么后果,服务站工作人员解释若老板逃匿,人力资源部门将会把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服务站工作人员经主动电话联系李某翼,但其称由于经济困难可能要推迟还款时间。当时,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要求李某翼前往服务站对工资支付问题进行协商处理,但李某翼不予理睬。8月初,该厂3名员工再次到服务站了解事件,服务站工作人员向员工解释说明有关情况,同时就李某翼多次未兑现承诺的行为,建议员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该7名员工一直未向市人力资源局或万江人力资源分局申请劳动仲裁。
直至日,获悉网友“思剑情缘”在阳光热线直播节目反映欠薪等有关情况后,我局立即与7名员工取得联系,员工表示李某翼已支付了部分工资,余下41573元工资尚未支付。我局马上联系李某翼,并责令其前来现场处理7名员工工资问题。但是,李某翼反映其在广东高州市,从未逃避工资的支付责任,但因生意失败,无法在7天内筹集到足够资金,最快只能在日回来万江区处理员工工资问题。7名员工知悉后,经协商,一致同意若在11月15日前仍未能与李某翼协商一致,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拖欠工资问题。下来,我局将继续跟进处理事件。
39、@正打拼的飘e族:杨齐你好!我们这厂没有安照劳动法开的,比如劳动台同,节假日加班费,社保,一个月只有一天假,一个月迟到半个小时罚款50,每小时11元而不是12.5元。这样的厂办吗?他会受到什么处罚。 [ 15:54:47]&
回复:您好,欢迎您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对企业的用工行为进行监督。对于企业存在的各类劳动违法行为,人力资源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一经查实,首先责令企业限期内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由于您反映的公司名称及地址不详,我局未能派员前往调查,建议备齐有关资料到当地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
38、@管家旺旺:市人力资源局领导你们好!在你们工作单位有些部说得跟做得两回事!东莞今年少了多少外来打工,你们知道,因为工资低物价高!如不改善改善明年又会少很多外来工!到时东莞很多厂会招不到人关门!外资投资商们会到别的城市投资,让时间可以证明一切! [ 15:54:30]&
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在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员工工资由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确定。为保障员工的工资水平,我市于今年5月份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310元/月,并加强对企业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企业能较好地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广东省各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由省政府统一颁布执行的,我市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是,我局也积极通过多种手段引导企业合理调整工资待遇,每年适时发布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每年制定全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建立以劳动力市场调节为导向的工资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工资增长机制,促进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
37、@2013:我在健身房公司,上班有一个多月了,今天才让我你签合同,签合同没给我们看,就让我们签名,盖手印,而且我们没有另一份的合同,要是到发工资的待遇不一样的话,我们要怎么做呢? [ 15:54:11]&
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另外,单位与劳动者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的用人单位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您反映的公司名称及地址不详,我局未能作进一步处理。建议您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部门反映详情,我们将立即派出劳动监察员进行查处。
36、@东莞余烈程:我要投诉茶山镇塘角村欧梦服饰有限公司,晚上加班没有加班费,放假也不规律,我们现在都17天没放过假了,忘严查,期待并时刻关注,看看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有没有什么作为? [ 15:53:25]&
回复: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前往欧梦服饰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经查阅该公司的考勤表和工资表等资料,发现该公司存在安排员工超时加班、未足额支付员工加班费等问题。对此,人力资源部门已经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厂方限期内对问题进行整改,全面调整员工工作时间、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法安排休息休假时间。人力资源部门将继续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
35、陈先生:你好,我是东莞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部主管,之前我打电话联系,你们的政策法规科,想要你们于2012年12月编制印刷一套的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汇编的书册,好像一套有几本,里面的资料相对编制的很全面,我想通过你们购买一套,以便我们从事劳资纠纷调解一线的时候,拿着比较全面的资料学习,或者向员工解释,但据你们的回复,那套资料只会发到各分局,没办法购买,既然你们花那么多时间整理出来,一套那么齐全的资料,我建议你们可以加印,作为推动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重要措施,我们也是十分渴望能为东莞的劳资纠纷调解方面作出一些微不足道的贡献。请局长帮忙解决我的问题,也是众多东莞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者的问题,谢谢! [ 12:01:30]&
回复: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您信中所提到的法律法规汇编的书册目前暂未对外印刷发行。现时,我局政策法规科及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免费提供其他形式的劳动政策法规宣传资料,您可直接前往领取。若您在工作中遇到劳动政策法规问题的,欢迎拨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或者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非常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34、kiki:自从2010年起,进入医院工作的基本都是没有编制的临时工,而且同工不同酬,这种情况什么时候能改变?东莞医院的临时工什么时候能看到春天啊? [ 11:29:03]&
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有关规定,自2010年开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聘才能入编。医院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制定招聘方案报市卫生局审批,审批通过并报我局进行备案及网上公告后,就可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只要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以报考。但是,是否进行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局、医院自主决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告信息,您可以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浏览。
33、加工资:请问劳动局下面的劳动服务站为什么工资这么低? [ 11:10:48]&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为促使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延伸至村(社区),为广大劳动者就近提供服务,我市在各(社区)统一挂牌设立人力资源服务站。
人力资源服务站,直属村(社区)管理,人员由村(社区)自主聘任,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市政府一次性投入资金建设人力资源服务站场所、配备设备,于2006年-2012年期间对每个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补助2万元,其余费用由镇、村(社区)投入解决。今年,市政府出台《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东府办〔2013〕40号),我市从市镇(街)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设立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村(社区)目前负担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开支。其中,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人员经费纳入行政管理经费补助中,由市财政按每个村(社区)的标准将补助资金下拨到镇,由镇、村(社区)配套落实。由于服务站人员由村(社区)自主招聘,其工资待遇也由村(社区)自主决定。据了解,各镇、村(社区)之间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员经费筹集渠道不统一等原因,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日常工作中,确实有服务站人员工资收入比较低的情况。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镇、村(社区)的沟通,争取督促镇村(社区)落实好配套资金。
若人力资源服务站存在拖欠工资、未足额支付工资等情况,可向请向当地镇(街)人力资源分局进行反映。
32、yy0918:局长您好,我的情况和账号为:这位网友的情况一样,我也查阅了很多文件,深圳的、广州的,还有省里的有关硕士研究生认定中教一级的文件,并没有哪个文件说到这种情况,在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三年不能认定一级。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校方要求我做原中教二级的职称鉴定,如不做鉴定无法入职,因此我按照要求做了职称鉴定。而今,我却被告知不能认定一级职称。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有没有相关文件可以参考? [ 10:45:36]&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我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在多种所有制的事业、企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第二条规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的合格者,可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由于通过认定的方式取得职称,每人仅能办一次不能多次认定,因此,假如您的中二职称不是认定取得的,现在则可以申报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假如您的中二职称是认定取得的,现在就不能够再次认定中学一级教师,如您符合晋升中学一级教师的要求的,建议通过评审的方式申请办理,相关办理程序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首页“职称申办”栏目内的办事指南。若有疑问,请致电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1、xx:领导你好,请问你们系统的分局有编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全分局都明显知道,只是那个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也在同分局做领导才没有出声,你们会怎样处理?群众应怎样投诉,才能保障人身安全,手上没有那个工作人员的违反计划生育资料,那些资料是人地本人的,是拿不到的,只是见到那人怀孕二次又生了孩子?请在网上回复! [ 10:07:35]&
来信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并于10月21日通过您留下的联系方式试拨电话,但由于该电话号码是空号,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而且,您未就投诉的内容提供详细情况,导致我们不能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建议您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或被投诉者的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调查处理。
另外,我局历来重视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从2002年起,将各分局已婚已育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定期报备制度,由分局指定专人每季度按时上报计划生育管理动态,包含已婚已育妇女的孕检情况和男干部职工的配偶生育、孕检情况。近年来,没有发现工作人员存在违反计生育的情况。
30、顾文旭:您好!本人于今年考上中山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之前听说贵局对于东莞户籍人口考上名校博士有资助和奖励,请问要怎样申请才能得到?是得到录取通知书就可以去申请呢?还是要读完拿到学位证才可以?这种资助和校内其他的资助和奖励是否有冲突? [ 10:04:53]&
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东莞市鼓励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28号),市政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补助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到国内外著名大学进行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进修。申请程序为发布公告、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评审(考试)、择优遴选等。市人力资源局、财政局每年定期发布当年申报公告,公开受理申请和组织专家评审考试。鉴于今年的申请工作已经结束,若您考取的为中大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研究生,且录取时间为日以后,建议您申请2014年度的补助评审。若有疑问,请致电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咨询。
29、王医生:尊敬的游局长:
我个人认为东莞过去那种靠外来务工人员廉价劳动力加工贸易的发展方式已经结束了,新一轮的大发展要靠创新和人才,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你们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做了些什么?至2009年以来,东莞对外来高技术人员入编的大门一直紧闭,我单位进几年引进了不少有硕士,博士学历的高级职称的人员,由于东莞不能解决编制,又跳槽至东莞周边没有入编障碍的地市。能解释一下原因,和未来东莞人力资源改革发展方向吗? [ 9:53:30]&
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发展的关心,您提出“东莞过去那种靠外来务工人员廉价劳动力加工贸易的发展方式已经结束了,新一轮的大发展要靠创新和人才”的观点很反映东莞的实际情况,也感谢您就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您提出的这个主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也有充分的认识,先后提出了转变发展模式、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等一系列的重要部署,新一届市领导班子再及时作出“三重”建设的重要举措。相应地,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市也制订出台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了“人才东莞”工程,“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将在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项目上投入10亿元,努力打造“人才向往之地”、“人才集聚之地”。我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积极落实措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一是打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载体。东莞留创园成功升级为我省首个由国家人社部和省政府共建国家级留创园。推进建立50多个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载体。市财政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资助。完成东莞职教城建设,建成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东莞市技师学院职教城校区等项目,其中,市技师学院职教城校区已有4400多名学生进驻,招生人数接近翻倍,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能同时容纳2200人进行公益性免费实训,年培训量可达2万人次。二是完善人才补助激励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力度,对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团队带头人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税后生活补贴;对引进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还有科研资助、场地租金、租房补贴、安家费等;国外硕士以上的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补助;博士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给予6―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实施“新莞人培训”工程,对异地务工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提高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7月,出台《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将异地务工人员补贴的工种项目从原来的96个扩展至800个,企业自主培训补贴标准增长100C570元,最高可补贴2300元。2010年以来,每年在全市范围大力推广职业技能竞赛,贯彻落实《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通过对优秀技能人才进行奖励,激励全市劳动者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加强人才服务。在全国首创成立镇街一级人才服务站,为企业和人才提供便利的服务。定期邀请企业家、管理专家通过博士论坛、人才论坛、交流座谈等形式对企业及人才进行创业辅导。设立东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为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放宽人才入户门槛,出台《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积分制入户政策、《高
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等入户政策,并在梳理整合各类人才入户政策的基础上,起草制定新的人才入户政策,现在已初步形成“1+2”的政策文件,计
划全市人才入户实行“一本通”,采取人才条件准入和积分制入户两种办理方式,为各类人才扎根我市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另外,关于您反映的编制问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有关规定,自2010年开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聘才能入编,我市教育
、文化、科技等事业单位以及有关镇街已开展多次公开招聘。在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只要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以报考。详细招考信
息,可以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浏览。
28、李生:你好,我是某社区的人力资源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劳动服务站开始做,已差不多十个年头了,工作量每年递增,压力也每年递增。现在经济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企业欠薪逃匿现象越来越多,作为基层的劳动站所要面对的难问题,还有村民的各种补贴和各种劳动纠纷调解都是由我们落实的,我们有时还要面对村民和员工的不理解,压力重压之下,很多站长都辞职了,所以希望局长重视这个问题,想方设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站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他们的福利和待遇(有些社区连工资发放都成问题,工资不高就不说了,社保还是农保,更不要说什么工伤,出了工伤也不知是谁负责),这支队伍为东莞的维稳和幸福贡献了很大,希望局长真的真的重视这个问题,不要光说不落实。我是名老站长了,说的不对,请局长见谅。 [ 9:33:08]&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为促使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延伸至村(社区),为广大劳动者就近提供服务,我市在各(社区)统一挂牌设立人力资源服务站。
人力资源服务站,直属村(社区)管理,人员由村(社区)自主聘任,包括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双方签订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市政府一次性投入资金建设人力资源服务站场所、配备设备,于2006年-2012年期间对每个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补助2万元,其余费用由镇、村(社区)投入解决。今年,市政府出台《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东府办〔2013〕40号),我市从市镇(街)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设立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村(社区)目前负担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开支。其中,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人员经费纳入行政管理经费补助中,由市财政按每个村(社区)的标准将补助资金下拨到镇,由镇、村(社区)配套落实。由于服务站人员由村(社区)自主招聘,其工资待遇也由村(社区)自主决定。据了解,各镇、村(社区)之间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员经费筹集渠道不统一等原因,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日常工作中,确实有服务站人员工资收入比较低的情况。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镇、村(社区)的沟通,争取督促镇村(社区)落实好配套资金。
若人力资源服务站存在拖欠工资、未足额支付工资等情况,可向请向当地镇(街)人力资源分局进行反映。
27、王医生:尊敬的游局长:
我个人认为东莞过去那种靠外来务工人员廉价劳动力加工贸易的发展方式已经结束了,新一轮的大发展要靠创新和人才,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你们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做了些什么?至2009年以来,东莞对外来高技术人员入编的大门一直紧闭,我单位进几年引进了不少有硕士,博士学历的高级职称的人员,由于东莞不能解决编制,又跳槽至东莞周边没有入编障碍的地市。能解释一下原因,和未来东莞人力资源改革发展方向吗? [ 9:28:27]&
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发展的关心,您提出“东莞过去那种靠外来务工人员廉价劳动力加工贸易的发展方式已经结束了,新一轮的大发展要靠创新和人才”的观点很反映东莞的实际情况,也感谢您就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您提出的这个主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也有充分的认识,先后提出了转变发展模式、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等一系列的重要部署,新一届市领导班子再及时作出“三重”建设的重要举措。相应地,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市也制订出台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了“人才东莞”工程,“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将在人才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项目上投入10亿元,努力打造“人才向往之地”、“人才集聚之地”。我局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积极落实措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一是打造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载体。东莞留创园成功升级为我省首个由国家人社部和省政府共建国家级留创园。推进建立50多个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载体。市财政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资助。完成东莞职教城建设,建成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东莞市技师学院职教城校区等项目,其中,市技师学院职教城校区已有4400多名学生进驻,招生人数接近翻倍,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能同时容纳2200人进行公益性免费实训,年培训量可达2万人次。二是完善人才补助激励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力度,对引进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团队带头人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税后生活补贴;对引进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还有科研资助、场地租金、租房补贴、安家费等;国外硕士以上的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补助;博士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给予6―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实施“新莞人培训”工程,对异地务工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提高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7月,出台《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将异地务工人员补贴的工种项目从原来的96个扩展至800个,企业自主培训补贴标准增长100C570元,最高可补贴2300元。2010年以来,每年在全市范围大力推广职业技能竞赛,贯彻落实《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通过对优秀技能人才进行奖励,激励全市劳动者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加强人才服务。在全国首创成立镇街一级人才服务站,为企业和人才提供便利的服务。定期邀请企业家、管理专家通过博士论坛、人才论坛、交流座谈等形式对企业及人才进行创业辅导。设立东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为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放宽人才入户门槛,出台《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积分制入户政策、《高
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实施方案》等入户政策,并在梳理整合各类人才入户政策的基础上,起草制定新的人才入户政策,现在已初步形成“1+2”的政策文件,计
划全市人才入户实行“一本通”,采取人才条件准入和积分制入户两种办理方式,为各类人才扎根我市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另外,关于您反映的编制问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有关规定,自2010年开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聘才能入编,我市教育
、文化、科技等事业单位以及有关镇街已开展多次公开招聘。在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只要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以报考。详细招考信
息,可以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浏览。
26、neustadt: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两个具体问题
玉兰中学解散后,部分老师分流到市内多所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承担接收任务的学校专业技术各级别岗位职务是有名额限定的,被调入学校的含教职工工资的经费总额也是一定的,本校作为承接分流单位,校长在开学的全校教师大会上已经公开表示,本校的经费总额度因为10多个玉兰老师的调入将占用每年200万。人社局作为这件事的一个核心部门,有没有预见到这种情况并采取对应措施?
第二个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通常是在每年7月前后,但是本人单位内在聘任过程中却存在时间差异,玉兰调入老师已经在暑假与学校签订了聘任合同,而本校同职称老师到现在刚刚走完公示程序,这种程序上的差异化的很容易导致矛盾的产生,人社局作为这件事的一个上级主管部门,有没有预见到这种情况并采取对应措施?
[ 8:47:47]&
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省关于岗位设置的要求,事业单位的每类岗位占总的岗位的比例是有明确要求的,我市并不能设置具体岗位的比例。按照岗位聘用的原则,事业单位在有空岗的情况下,可自主根据有关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聘任,聘任后再报我局进行备案。对于教师岗位聘任的有关问题,建议您具体向市教育局、学校反映处理。
25、neustadt: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定岗定额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聘任是每年7月前后进行。本年度市内多所学校这项工作推迟至近期才开始。
但是本市玉兰中学分流教师在7月份前后在新工作单位都已经获聘并已经落实相应的职级工资。而新单位新评定职称的教师到目前为止并无此待遇。
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是件好事,问题是教育局和人社局有没有考虑过对同年度同样职称的前玉兰教师和调入学校教师的差异化处理会直接激化教师之间的矛盾?根据目前的行政法规,岗位职级是有限额的,这个问题人社局和教育局有没有事先考虑过?如果考虑过,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和相互协调工作有没有做过?如果做过协调,差异化现象到底为什么会出现?
如果过问题不违反信息公开条例,请给予明确答复。
[ 23:06:25]&
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省关于岗位设置的要求,事业单位的每类岗位占总的岗位的比例是有明确要求的,我市并不能设置具体岗位的比例。按照岗位聘用的原则,事业单位在有空岗的情况下,可自主根据有关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聘任,聘任后再报我局进行备案。对于教师岗位聘任的有关问题,建议您具体向市教育局、学校反映处理。
24、张生:市人力资源局局长游其晃同志你好:我是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在用人单位已经工作快六年了。今年5月22日患病就诊,按劳动法规定享有六个月的法定医疗期,我在就诊期间按规定持续提交了医院的病历,病情诊断书,及缴费发票。可就在今年7月31日,公司以我患病就诊没有请假为由,一无通知本人,二无通知工会,即违法单方面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我去麻涌劳动分局投诉,并提供了相关的证据,要求劳动仲裁,麻涌分局的工作人员却劝我说,已经解除了再回去也没什么意思,叫我写张与用人单位公司的和解书交给他,他找用人公司给我一部分赔偿款,双方即解除劳动合同。我工作了快六年,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双倍补偿金,共计12个月才对,但麻涌分局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法务人员相互串通,利用我们劳动者不了解这些规定,不告知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法律法规因该赔偿的金额,哄骗我接受了用人单位给予的5个月补偿!事后,我们去市总工会请教了律师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并给自己造成的重大的经济损失!请问局长,你们的工作人员就是这样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的吗 ?到底你们劳动局是企业的保护神还是劳动者的保护神??? [ 23:01:47]&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查,您于日入职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从事拖头司机一职,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及《单车承包合同》。您于日到麻涌人力资源分局上访,提出要求玖龙纸业公司退还车辆风险金问题。7月17日,您再次到麻涌分局上访,提出要求玖龙纸业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医疗期和医疗期间工资。经调解,公司根据您提交的诊断证明书建议休假的时间计付您医疗期间工资。另外,根据玖龙纸业公司提供的7月份考勤记录表显示,您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于7月27日至29日期间连续三天没有到公司上班,玖龙纸业公司考勤系统对于员工连续三天没有出勤记录显示员工为自离状态。公司并没有书面提出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日,您又一次到麻涌分局上访,提出要求与玖龙纸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5个月支付,要求公司按约定返还车辆风险金。就您提出的诉求,麻涌分局于8月6日下午组织玖龙纸业公司代表和您到麻涌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进行调解。经调解,玖龙纸业公司同意与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一次性支付您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和离职前的全部工资,双方同意以车辆风险金抵消轮胎费,并当场签订了劳动关系终止协议书,同时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东一法民一初字〔2013〕第7125号民事调解书。您于日与玖龙纸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当天办理离职手续并领取相关款项后离开。经联系了解,您与玖龙纸业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得经济补偿问题存在争议,现已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东一法民一初字〔2013〕第7125号民事调解书。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23、:局长您好,我是2011年7月入职东莞的教师。05年本科毕业在某中学工作了三年,08年考入某高校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年,2011年7月以应届硕士研究生身份应聘到东莞。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校方要求我做原中教二级的职称确认,如不做鉴定无法核定工资,因此我按照要求做了职称鉴定。想咨询您一下,我这种情况,能否直接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职称? [ 22:39:32]&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我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在多种所有制的事业、企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第二条规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的合格者,可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由于通过认定的方式取得职称,每人仅能办一次不能多次认定,因此,假如您的中二职称不是认定取得的,现在则可以申报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职称。假如您的中二职称是认定取得的,现在就不能够再次认定中学一级教师,如您符合晋升中学一级教师的要求的,建议通过评审的方式申请办理,相关办理程序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首页“职称申办”栏目内的办事指南。若有疑问,请致电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2、大别山:领导你好!我有2个问题:
1.我是外地来莞务工人员,08年进厂工作到现在,厂里2011年才给我买养老保险,至今还未缴住房公积金,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厂里补缴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这两项,法律是否规定是强制性的?政策是否允许补缴?
2.东莞的高技能人才入户政策规定,持有高级技术等级证加上2年社会养老保险既可以申请入户东莞,本人持有高级电工证,养老保险也已交了2年多,是否可以申请入户?申请后是直接入户还是要排队等候入户名额? [ 21:16:20]&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您提到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问题,建议直接向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反映处理。2、关于您提到的高技能人才入户问题,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号)文件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的非莞户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直接申请入户东莞:(一)具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二)具备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三)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省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如您在45周岁以下,符合相关条件,可到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入户,无需排队等候入户名额。&
21、教师:我是望牛墩镇的教师,已经评了高级教师很多年,但是一直都没有聘,说没有高级教师的聘用名额,我想问,这样公平吗,大家都是做那样的工作,大家都是高级职称,为什么他们能聘用,我们这些迟一点的不能,希望你们部门尽快出台政策,实现我们同工同酬 [ 17:38:30]&
回复: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岗位聘用的原则,事业单位在有空岗的情况下,可自主根据有关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聘任,聘任后再报我局进行备案。对于教师岗位聘任的有关问题,建议您具体向市教育局、学校反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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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好了,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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