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故.伤者要转院,老是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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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的费用自己承担 - 广西富川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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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擅自转院
增加的费用自己承担作者:王辉&&发布时间: 08:59:40&&&日,被告岑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对向由原告林某驾驶的无号牌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林某受伤,经交警认定,被告岑某承担承担本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林某承担本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富川县人民医院治疗,经确诊为:1、口腔颌面部外伤;2、右眼眶外侧壁骨折;3、右眉弓软组织挫裂伤。随后原告林某转院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治疗。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岑某的委托代理人提出原告林某没有当地医院的转院建议,是擅自转院,只认可在富川县人民医院的医疗费用,对南溪山医院的医疗费用和转院的交通费不认可。  承办法官询问原告方是否有富川县人民医院的转院建议和出院证,原告方称那些材料弄丢了,一时找不到。随后承办法官判决因原告未能提交当地医院的转院建议证明且原告的伤情没有必要转院到其他医院治疗,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9条规定,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者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对原告在南溪山医院的医疗费用和转院的交通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第1页&&共1页编辑:何娟&&&&文章出处:富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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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835656
你好,出了交通事故,现在伤者没住院老向我要钱,也不起诉我。我
你好,出了,现在伤者没住院老向我要钱,也不起诉我。我的车还被扣着,如果到时候车被保全,他一起诉,我的车是不是就取不出来了? 还想问下,我能起诉我的保险公司么?在车被保全之前?
提问者:陕西-西安债权债务浏览652次 10:46:24
共有 12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17850称赞:45如果过了期限对方无权扣车,可以向公安报警;你暂时不能起诉保险公司。 10:49:4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陕西-宝鸡)帮助网友:785称赞:0你不用着急,车一般经过调查下发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开走,如果对方起诉你采取保全措施,你可以提供相应的其他财产,保险公司愿意依照规定赔付那你起诉人家什么,最好先和对方协商解决,要不就去交通事故仲裁,你们私下解决的话保险公司给你的可能会有折扣 11:01:2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河北-石家庄)帮助网友:147821称赞:852建议找律师来代理。祝好! 11:04:02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辽宁-沈阳)帮助网友:177683称赞:784可以向公安报警 11:04:21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39203称赞:114你可以提供反担保,可以先把车开出来,对方起诉你会把你跟保险公司一起起诉,你起诉保险公司没有必要,如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或继续留言,若回答中肯,望给予采纳好评! 11:34:03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11106称赞:40根据交法及相关规定,责任认定书下达后,交警部门要告知事故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逾期不申请诉讼保全,交警部门将对扣押的车辆予以放行(一般为5到10日)。起诉而不申请保全,交警部门也得依法放行车辆。你是投保人,目前无权起诉承保人。 11:43:4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794称赞:0您好:我给您电话咨询过了吧,按照我说的做就行啦 11:48:21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29379称赞:122你不用给他钱也不用管,估计他不会保全,对方确实保全了你可以反保全,你不用起诉,让对方起诉,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16:58:26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367919**** (陕西-铜川)帮助网友:4460称赞:0你好,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尽快联系我面谈。 11:48:5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7261称赞:8你好。你垫了钱就可以起诉保险公司。 16:26:25满意答案咨询电话:400-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75393称赞:98不能起诉保险公司 16:51:24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357220**** (陕西-西安)帮助网友:29967称赞:95你不能起诉你的保险公司的;因为对方是受害者的,交强险是对外第三者赔偿的保险的。商业险的话,看看你的车是否受损的,要是受损的话,你可以找你买的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定损要求支付的,要是不支付的话,可以起诉的 22: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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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男子车祸中受伤找救护车转院 百公里被索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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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上工作人员写下的收据。
  2月21日下午4点多,来自溧阳的彭先生一家在高淳亲戚家吃饭后驾车返回。可是车辆还没开出高淳,就和其他车辆发生了碰撞。彭先生车中两人受伤,其中一名是他两岁的侄儿。随后,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高淳医院,因为伤势较重,高淳医院建议将伤者转院至南京。随后,一辆车牌为苏AUE139的救护车从南京赶到高淳,将伤者送至军区总院。随后,救护车要求彭先生的亲属支付3600元费用。彭先生亲属告诉记者,这辆120救护车收费实在太高了,他们希望能弄个明白。
  事件回放 车祸中严重受伤,找救护车转院
  彭先生的亲属周先生说:“到了医院后,医生发现彭先生头部受伤,浑身多处骨折,伤势很重就要求转院。”周先生称,由于当地医院救护车上氧气不够,又一时间调不到救护车,彭先生面临着无法转院的情况。多耽误一分钟,对于彭先生的生命就危险一点。此时,事故另一方一名男子表示愿意帮忙。周先生称,后来,这名男子的爱人打了一个电话,并表示联系上了救护车,救护车是从南京出发的。
  当晚11点多,救护车抵达高淳医院,并将彭先生及伤者送往医院,周先生也陪同去了。周先生称,救护车里的工作人员一共四人,两男两女。周先生和医生及周围亲属商议后,决定送到军区总院。当彭先生被送到医院后,车上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周先生,此次费用一共为3600元。周先生表示,听到这个数字后,他吓了一跳,没想到价格这么高。周先生当时身上钱并未带足,还向周围几个亲属借钱,最后付清了3600元。
  临走时,周先生多了个心眼,他要求对方开一张发票。可是拿到发票时,周先生感觉不对了,因为他实付了3600元,发票里的金额却是1600元。对此,周先生当场要求车内的工作人员给个说法,可是对方并未直接回应。在家属的要求下,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又写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着:救护车费用总计3600元。
  急救中心回应 如为乱收费一定制止
  1日下午,记者来到南京市急救中心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经过查询表示,按照车牌照显示,这辆车是属于江宁区应天医院的一辆救护车。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救护车收费都有严格的规定,按收费标准,运送病人转院等情况,按往返每公里2.5元收费,派医生随车诊护的,按全程收费的15%收取,另外过桥过路费由患者自付,还有担架费、等候费等费用。据了解,南京市急救中心负责调度全市的急救车辆,同时对急救车规范运行予以监督,但应天医院的急救车所有权不归急救中心。至于收费过高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称,这要找当时出诊的工作人员才能知道。
  记者又来到江宁区应天医院,相关负责人承认这辆车确实是医院的正规救护车。但病人家属反映的收费是否合理等问题,需要时间调查。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其中未开具发票的2000元可能是呼吸机使用费,不过此说法并未得到院方肯定。南京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家属认为收费不合理,可以向急救中心投诉,他们将予以调查。
  记者调查
  南京救护车收费并不高 沿用17年前制定标准
  遇上突发性极重病人需要出动救护车救援,但是救护车的收费标准不少人并不熟悉,甚至一些病人家属还因此从中犯嘀咕:是不是钱多收了。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价格主管部门,发现救护车收费并不高,标准是17年前制定的,“天价”救护车事件只是个例。
  南京市物价局对救护车相关收费标准为:救护车出车5公里之内,收费基价是20元,超过5公里,每公里收费2.5元,监护型救护车每超过1公里收费4元。因救护病人需要救护车等候的,半小时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的,每半小时收取10元。这个标准实际上早在1998年的时候就开始实行了。只接送病人出院、转院,或者转送病人到外地的用车都属于非救护用车,这个收费标准是按每公里2.5元的往返来收费的,另外,特殊情况包车的,8小时以内包车费是400元,超过了8小时,每小时加收30元。
  物价部门表示,有些家属不放心搭乘救护车来陪护病人,如果搭乘超过三人的要收取搭乘费,从第四个人开始算起,按每人要收市区3元,郊区收5元这样一个标准来进行的。随车诊护费方面,正常的救护诊护费每次按市区内10元、郊区15元来收取,而非救护用车需要派医生随车诊护的,按全程收费的15%来收取,另外监护型救护车即随车配一个医生一个护士的,诊护费每次按20元收取。记者 季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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