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院下一次性告知单单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期间会接到检察院通知去领告知单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取保候审期间会接到检察院通知去领告知单是什么意思
过几天检察院的人还会传唤你去接受讯问。,你有权委托辩护人等权利。仅此而已。
按照道理,这个案子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了,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你这个告知单也就是告诉你,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刑事诉讼法法》 第三十三条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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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因为你的案子要做不起诉了。当然,蛏罅,蛏,进行讯问。2,后被公安机关取,如果你之前采取的是逮捕的强制措施,蛏蟮幕,那么检察院再通知你本人去,当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当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的时候,如果你还没有被逮捕,如果你是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后被检察院取,蛏,不知道你怎么认为的,这个要看你是在什么阶段取,检察院也要在七天之内履行相关的继续取,蛏笫中3,检察院要在七天之内对你继续取,还有一种可能……
我觉得这样挺好,说明至少也采取过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1,蛏蟮摹<热灰丫搅丝词厮,办理相关的手续,公安机关就对你取,
只是叫我去拿什么告知单
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什么告知单啊
去了就知道了,一般是告知你相关权利义务,拿的时候问清楚具体怎么回事,心里好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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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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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厅
司法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通知
索取号:NMG-017-06-8-224&&&&&&&发文日期 : &&&&阅读6217次
(2008年4月18日& 内司通〔2008〕22号)
各盟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十三部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意见》(内党办发〔2006〕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工作衔接
(一)人民法院对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处剥夺政治权利、决定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事先对其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符时以长期居住地为准,以下同)进行核实,确保交付执行。
(二)人民法院在宣判时,应当告知罪犯当庭写出《社区矫正保证书》(未成年的由其监护人代写),并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令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持《社区矫正告知书》、《刑事判决书》或者《监外执行决定书》,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三)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下列材料送达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旗县(市区)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
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材料:
1.刑事判决书;2.起诉书副本;3.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4.结案登记表;5.社区矫正保证书。
决定监外执行的材料:1.刑事判决书;2.起诉书副本;3.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4.结案登记表;5.社区矫正保证书;6.监外执行决定书;7.监外执行病情鉴定书、具保书。
(四)经人民法院裁定假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在出所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前,看守所应当事先对其户籍所在地进行核实,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旗县(市区)司法局、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确保交付执行。
(五)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出所时,应当令其写出《社区矫正保证书》(未成年的由其监护人代写),并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令其自出所之日起7日内,持《社区矫正告知书》、《假释证明书》或者《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书》,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六)看守所应当在裁定假释、批准监外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出所之日起7日内,将下列材料送达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旗县(市区)司法局、公安局,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
假释的材料:1.刑事判决书;2.起诉书副本;3.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4.减刑、假释裁定书;5.假释证明书;6.罪犯身份登记表;7.罪犯评审鉴定表;8.社区矫正保证书。
批准监外执行的材料:1.刑事判决书;2.起诉书副本;3.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4.罪犯身份登记表;5.监外执行病情鉴定书、具保书;6.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书;7.罪犯评审鉴定表;8.社区矫正保证书;9.减刑裁定书。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材料:1.刑事判决书;2.起诉书副本;3.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4.释放证明书;5.罪犯身份登记表;6.出监鉴定表;7.罪犯评审鉴定表;8.社区矫正保证书。
(七)经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在出监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在刑满释放前,监狱应当事先对其户籍所在地进行核实,通知其户籍所在地旗县(市区)司法局、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确保交付执行。
(八)监狱在服刑人员出监时,应当令其写出《社区矫正保证书》(未成年的由其监护人代写),并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令其自出监之日起7日内,持《社区矫正告知书》、《假释证明书》或者《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书》,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九)监狱应当在裁定假释、批准监外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出监之日起7日内,将下列材料送达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旗县(市区)司法局、公安局,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
假释的材料:1.刑事判决书;2.起诉书副本;3.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4.减刑、假释裁定书;5.假释证明书;6.罪犯身份登记表;7.罪犯评审鉴定表;8.社区矫正保证书;9.罪犯出监心理评估表。
批准监外执行的材料:1.刑事判决书;2.起诉书副本;3.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4.罪犯身份登记表;5.监外执行病情鉴定书、具保书;6.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书;7.罪犯评审鉴定表;8.社区矫正保证书;9.减刑裁定书;10.罪犯出监心理评估表。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材料:1.刑事判决书;2.起诉书副本;3.刑事案件执行通知书;4.释放证明书;5.罪犯身份登记表;6.出监鉴定表;7.罪犯评审鉴定表;8.社区矫正保证书;9.罪犯出监心理评估表。
二、矫正执行
(十)旗县(市区)司法局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相关材料之日起3日内,将材料移送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在5日内,将回执寄回相关单位。
(十一)司法所是执行社区矫正的主体,对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为服刑人员提供教育、帮助和服务。
(十二)司法所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教育改造措施。因人施教,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和方案,并不断修正和完善。
(十三)司法所应当在服刑人员报到时对其进行谈话,告知其在社区服刑期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学习、管理、劳动、奖惩等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发放《社区服刑人员须知》。
(十四)司法所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时、准确地收集和上报相关信息。建立服刑人员卡片和档案,记录服刑人员改造情况。
(十五)司法所应当与有关社会组织和服刑人员亲属加强联系,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签订帮教协议,开展心理矫正工作。
(十六)司法所应当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服刑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社区公益劳动项目由旗县(市区)司法局协助司法所制定,按照符合公益安全、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的原则设置。
(十七)司法所应当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教育。学习内容包括:政策形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劳动技能、行为规范、爱国主义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
(十八)司法所对申请迁居到其他地区的服刑人员,应当及时上报旗县(市区)司法局进行核实审批。
(十九)迁出地区的旗县(市区)司法局,应当根据服刑人员提供的情况及时与迁往地的司法局、公安机关进行核实,确定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在迁出之日起7日内,将下列材 料送达服刑人员迁居地旗县(市区)司法局。
1.接收时的法律文书;2.社区服刑人员登记表;3.社区服刑人员评审鉴定表;4.相关的考核材料;5.对方需要了解的其他材料。
(二十)迁入地区的旗县(市区)司法局、公安机关应当积极配合迁出地区司法局的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正式的核实材料,并接收迁入的服刑人员,及时进行矫正。
(二十一)旗县(市区)司法局应当每季度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送服刑人员增减和监管信息。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监管措施的监督。
(二十二)派出所应当配合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对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对违反规定、拒不服从管理的服刑人员应当进行教育,认为不适合在社区改造的,应当向原决定机关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对没有按期报到的服刑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追踪调查,防止脱管、漏管;对重新违法犯罪的服刑人员应当依法打击。
(二十三)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协助司法所对服刑人员进行帮助和服务。将符合低保的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范围,为生活困难或者有就业需要的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二十四)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服刑人员提供学习、生活、工作、心理等方面的帮助。
三、考核奖惩
(二十五)旗县(市区)司法局应当结合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细化考核办法和量化考核标准,依法对服刑人员实施考核奖惩。
(二十六)司法所对服刑人员应当从思想矫正和劳动矫正两个方面考核。思想考核包括认罪服法、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改造态度、参加学习、汇报思想等方面;劳动考核是指在公益劳动中或就业岗位上,对服刑人员的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劳动态度、劳动质量、劳动数量、劳动安全等方面。
(二十七)司法所应当结合日常考核的情况,对服刑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考评,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月考核表》,作为奖励或处罚的依据。
(二十八)司法所对服刑人员的奖励应当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审批表》,逐级审核批准。对服刑人员的奖励包括:表扬、物质奖励、记功、评选矫正积极分子、减刑。表扬、物质奖励、记功、评选矫正积极分子由司法所提出建议,经旗县(市区)司法局审核批准;对服刑人员的减刑,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对服刑人员减刑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由司法所提出建议,旗县(市区)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审核,经盟市司法局同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减刑意见。
(二十九)监狱批准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符合减刑条件的,由司法所提出建议,旗县(市区)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审核,经盟市司法局同意,将考核材料和审批意见转交原服刑监狱,监狱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十)司法所对服刑人员的处罚应填写《社区服刑人员奖惩审批表》,逐级审核批准。对服刑人员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收监执行、撤销假释、撤销缓刑。警告、记过处罚由司法所提出建议,经旗县(市区)司法局审核批准;收监执行、撤销假释、撤销缓刑处罚由司法所提出建议,旗县(市区)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审核,经盟市司法局同意,报请原决定机关批准。
(三十一)对批准(决定)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收监,应当依照规定办理:
1.对在社区服刑期间,拒不服从管理,破坏社区矫正制度,情节严重,经教育后仍不悔改的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提出收监建议,旗县(市区)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审核,经盟市司法局同意,报请原批准(决定)机关收监执行。
2.监狱、看守所对批准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进行年度考察中决定收监的,司法所应当出具矫正期间的考核鉴定材料,按照规定办理收监执行。
(三十二)对经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拒不服从管理,破坏社区矫正制度,情节严重,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提出撤销假释建议,旗县(市区)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审核,经盟市司法局同意,报请决定机关批准后,通知原服刑监狱和看守所收监执行。
(三十三)对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拒不服从管理,破坏社区矫正制度,情节严重,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旗县(市区)司法局和人民检察院审核,经盟市司法局同意,向原判法院提出撤销缓刑意见。
四、矫正解除
(三十四)司法所对矫正期满的服刑人员,应当进行解除矫正前谈话,巩固教育改造效果。服刑人员在矫正期满前30日,写出书面总结,司法所对其作出矫正鉴定,填写《解除社区矫正鉴定表》,报经旗县(市区)司法局审核后,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于矫正期满日向其宣告解除矫正,发给《解除矫正证明书》。
(三十五)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死亡的,旗县(市区)司法局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从死亡之日起自动终止矫正。
五、工作监督
(三十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服刑人员的交付执行活动、监督管理活动、教育改造活动是否合法以及脱管、漏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察。对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三十七)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长效考核检查机制,对建立健全制度、培训队伍、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强化管控帮教措施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十八)社区矫正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合法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注意保密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服刑人员刑罚执行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以及实施过程、有效的监督方法,发挥社会各界的作用,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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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传真:6944203取保候审三个月后检察院公诉科第一次传唤做笔录后发了一张犯罪嫌疑人书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取保候审三个月后检察院公诉科第一次传唤做笔录后发了一张犯罪嫌疑人书是什么意思?
提问者采纳
不是犯罪嫌疑人书。公诉科传唤你,如果有保证人的话,是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全面审查案件。之后等待案件移交法院,蛏笸ㄖ椤,告知你的权利义务,核实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进入审判阶段。,通知你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保证人也要到场签署《保证书》。再一次做讯问笔录,需要你签署《审查起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取保的还要填写《取,
上次都不批捕了,这一次又没有新的证据还会起诉送法院吗?没有签一张审查起诉书啊!一张笔录,一张权利义务告知书,还有一张取保候审。
不批捕不代表不移送法院,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都属于强制措施,给你取保,是因为你的犯罪主观恶性小,社会影响小,取保后不至于继续危害社会。你仍然是犯罪嫌疑人身份。
那大概这个过程要多长时间?要是起诉了会不会发通知书给我呢?按你的经验不批捕后接下来一般会是什么样的概念呢?谢谢你!
检察机关的审查期限是一个月,但有权利退回公安补充侦查两次,每次退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不批捕,但你是取保候审,要保持电话通畅,能随时找到你人,有事要去外地的话,要向检察机关请假,否则会对你批准逮捕,等待案件移送法院。当案件移送法院进入审理阶段后,你就是被告人身份,会送达你一份起诉书,另15种罪名还有量刑建议书,等待开庭审判。
提问者评价
很感谢你的回答,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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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你的权利义务,通知你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公诉科传唤你,取保的还要填写《取,是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有保证人的话,保证人也要到场签署《保证书》。,需要你签署《审查起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蛏笸ㄖ椤,
委托辩护人告知书
你要看清楚文书上写的是什么意思。纵横法律网 李仁尚律师
犯罪嫌疑人书???是什么意思。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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