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张床位年医疗废物的分类有多少公斤

关于调整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梧州市梧源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单位自筹资金投资建成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经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于2012年底投入使用,并按规定承担我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置。但自投产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使医疗废物处置运营正常进行,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参考梧州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关于梧州市梧源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成本审核意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各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综合周边城市医疗废物处置的收费标准,经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就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梧州市医疗废物收费标准:
&&&&& 1、对设有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按实际使用病床的数量由现行的每床每天1.5元调整为2.23元;
&&&&& 2、对设有住院床位的乡镇医疗机构按实际使用病床的数量由现行的每床每天1.5元调整为1.90元;
&&&&& 3、对不设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按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由现行的每公斤2元调整为2.95元;
&&&&& 4、对设有住院床位但日均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少于2公斤的医疗机构按每月180元收取。
&&&&& 5、对设有住院床位但日产生医疗废物较少的特殊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2.95元/公斤标准收取。
&&&&& 二、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所收取的医疗废物处置费全部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 三、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不得与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重复计收。
&&&&& 四、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与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签订集中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 五、医疗机构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计入医疗服务成本,不能单独向病人收取。
&&&&& 六、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七、医疗废物处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你公司应按规定到梧州市物价局办理《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在收费场所显著的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实施收费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八、上述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梧州市物价局&&&&&&&&&&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代章)
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梧州市环境保护局&&&&&&&中国梧州--政府门户网站--咨询投诉详细内容
环保工作者
关于医疗废物处置存在重要问题的报告
朱市长:
&&&&&&&&
您好!
&&&&&&&&2011年梧州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BOT项目业主,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下辖两家上市子公司)凭借自身实力成为中标单位,成立了梧州市梧源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按BOT《特许经营协议》有关规定,共投入了1300多万元建设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负责全市医疗废物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
&&&&&&&&从2011年底运行以来,由于现行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是2007年制定的,现在的医疗废物处置成本与2007年比已大幅度上涨,导致我公司在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处于亏损状态,根据与梧州市政府签订的BOT《特许经营协议》有关条款内容,我公司于2013年3月份向梧州市物价局提交了《关于申请调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请示》。于同年5月,自治区环保厅、发改委、卫生厅对我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进行检查后,联合发文(桂环函[号)中明确提出梧州等城市的现行收费标准过低,与处置设施运行维护所需的费用不相匹配,并要求物价部门尽快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
我公司提交《关于申请调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请示》已经一年多了,现在也没有得到批复,据悉目前此事已交由非分管物价部门的钟碧珍副市长负责,在此期间,我公司也向市相关部门汇报情况,请求尽快落实调整处置收费标准以确保医疗废物处置正常,但也没有得到具体答复。
&&&&&&&&迫于无奈,我们只好向政府和朱市长汇报我公司遇到的问题,请政府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对医疗处置成本进行核实调整,避免出现资金短链,导致员工消极,处置不规范化,甚至出现停罢工、发生环境污染的等恶性后果。谨此,希望政府给予重视和对环保事业的支持,尽快对我市医疗废物处置遇到的问题给予解决。
&&&&&&&&
网友“环保工作者”:
  您好,您提交的信件《关于医疗废物处置存在重要问题的报告》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7年梧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关于加快我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拟争取国债资金1200万,自筹460万资金,共投资1606.08万元,采用高温焚烧工艺,为我市建设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的医疗废物处置工程。根据可研报告测算并经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定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为:1、对设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按实际住院床位数每床每天1.5元收取;2、对没有设病床住的医疗机构按医疗废物产生量每公斤2元收取。后因种种原因,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的项目业主改为梧州市梧源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其母公司—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150万,建成日处理能力3吨、采用高温蒸煮工艺的医疗废物处置工程,于2011年9月份试运行,10月起正式投入使用。经过一年多的运行,一直处于亏算状态。该公司于2013年3月份向梧州市物价局提交了《关于申请调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请示》,经审核,该公司实际投资1360万元,2012年废物处置收费收入279.5万元, 经营支出515.65万元。处置成本达5129元/吨,其中: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为2.38元/床.天。按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桂价费[2012]66号)中: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按成本利润率最高不超过8%核定的规定,经综合平均计算,同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及区内各市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水平,在会同市卫生主管部门对主要医疗机构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基础上,拟定调整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为:1、对设有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按实际使用病床的数量按2.5元床.天标准收取;2、对不设住院床位的医疗机构按医疗废物产生量每公斤3.5元标准收取;3、对设有住院床位但日均医疗废物产生量少于2公斤的医疗机构按每月210元收取,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经1月13日2014年第1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副市长钟碧珍负责,市卫生局牵头,市物价局、市政管理局、市环保局配合参予,重新研究拟定方案后,提交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目前,我们正全力配合市卫生局开展新方案的拟定。
&不满意(-1)
主办:梧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梧州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管理维护:梧州市政府网络管理中心
地址:广西梧州市新兴三路一号市政府大楼
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梧公网安备:03号600张床位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应配多少台全自动清洗机?_百度知道
600张床位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应配多少台全自动清洗机?
提问者采纳
非常权威的回答您的问题,我们专门为医院量身定做供应室这块,这么多应该是三甲医院了需要配备至少4台清洗机!具体换算公式不便明说600张床我是连云港佑源医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其他1条回答
可以直接使用消毒机或者消毒柜,再或者床单位臭氧消毒器。那样更方便快捷!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市物价局等关于调整本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的通知
市物价局等关于调整本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的通知
沪价费(号 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保障本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现将调整本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废物处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向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医疗废物处置费实行分类计费的办法。  (一)有住院病人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按住院病人实际占用床日数每日2.30元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对于有床位但产生医疗废物较少的单位(如精神病院、结核病院、疗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也可按医疗废物的重量支付处置费,付费标准为每公斤2.81元。  (二)无住院病人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月平均产生医疗废物10公斤以下的,每月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80元;月平均产生医疗废物10公斤及以上但不足30公斤的,每月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130元;月平均产生医疗废物30公斤及以上但不足100公斤的,每月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240元;月平均产生医疗废物100公斤及以上的,按实际重量,以每公斤2.81元标准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与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签订集中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处置费相关事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与按床位收费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按照市卫生局核定的该单位住院病人实际占用床日数签定协议并收费。  2011年起,由市卫生局会同市城投总公司每年核定一次实际占用床日数,并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与按床位收费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签定协议的依据。  四、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应通过转帐方式将医疗废物处置费支付到指定帐户。对于无法采取银行转帐方式付费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由处置单位派人定期上门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医疗机构等单位交纳的医疗废物处置费计入医疗服务成本。  五、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收费实施情况,报市物价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  六、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七、崇明县医疗废物处置费标准由崇明县物价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规定。  八、本通知自日起实行。沪价费〔号文件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废止。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医疗废物产生量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医疗废物产生量
参​考​文​献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你可能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