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四个半月4个半月能去旅游么?

怀孕4个月报团出游屡遭拒&旅行社算不算歧视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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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旅行社算不算歧视消费者?
  怀孕4个月报团出游屡遭拒
  旅行社算不算歧视消费者?
  重庆晚报讯 “不好意思,我们旅行社不接收孕妇参团,就算我们接了,地接旅行社也不收。”“不好意思,出于身体状况考虑和对你安全负责,我们建议你参加自由行。”……
  七夕节以来,家住九龙坡石小路某小区的邓女士听得最多的就是这几句话。因为怀有4个多月身孕,不管长线游还是短途游,没有一家旅行社愿意接收她参团。
  昨天,前后咨询了不下10家旅行社的她终于听到了不同声音:“如果你坚持要参加该旅行团的话,需要家属签一份免责声明。”这种“免责声明”的说法又让她高兴不起来。
  昨天,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三峡广场、沙坪坝区小龙坎新街周边的几家旅行社,并网上与某国旅在线旅游顾问进行了沟通,得到的答复与邓女士的遭遇基本相同。工作人员在介绍产品、推介线路时很专业很热情,但得知是陪孕妇出行时,大多表现出惊讶和失望,并以各种理由表示不接收孕妇参团,或是建议参加自由行。
  旅行社为何拒绝孕妇参团?从业10多年的某旅行社老总文先生称,旅行社是一种高风险低利润行业,不接收孕妇是业内不成文的规矩,既出于对消费者人身安全的考虑,同时也能降低自身的风险。“接个孕妇万一出事,小点的旅行社倾家荡产都有可能。”文先生说,所以绝大多数旅行社宁愿不挣这个钱,也不愿意冒这个险。
  旅行社是否有权拒绝孕妇参团?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谢东称,旅行社是旅游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是双向选择关系,两者都有自主选择权利。8月1日起正式启用的新版旅游合同,规定旅行社可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周永强律师称,旅行社拒绝接收孕妇参团是基于安全考虑和风险意识,不能算歧视消费者,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前文提到的“免责声明”是旅行社在尽到风险告知义务之后的重点提示行为,不属于霸王条款。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刘浩
(责编:张雨、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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