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地产疲软后下一个2011年中国经济增长长支撑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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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还需要支付0元人民币英媒:中国地产投资下半年仍会活跃 将支撑经济增长
参考消息网7月17日报道英国《金融时报》网站7月11日刊发题为《房地产仍然是2016年中国经济增长的生命线》的文章称,估计今年下半年房中国地产投资仍会活跃,继续缓冲经济其他领域的明显速度减缓。
2016年下半年销售额的同比增速可能趋于缓和——至少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基数效应——但是鉴于可预期的政策支持,发生大幅减缓的可能性较低。这应该继续推动下半年的建设活动。
文章称,政府没有大力限制房地产市场的欲望。房地产在支持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中小城市过量的库存也需要消耗掉。
正如《金融时报》旗下研究服务部门“投资参考”多次强调的那样,中国从2016年第一季度末开始的稳定是脆弱的。它基本上是基于基础设施投资和房地产投资的反弹,由信贷迅速扩张所驱动,尤其是住房抵押贷款。
因此,今年下半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轨迹将继续对经济表现产生超大的影响力。相关分析提供了谨慎乐观态度的理由。
销售额的增长仍然强劲
文章称,《金融时报》“投资参考”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月度调查跟踪了销售增速的上升和此后的减缓。两个前瞻性指数——衡量未来一个月预期的住宅销售展望指数以及调查数量指数——自3月份以来逐渐下降,但6月份这两个指数仍然高于50——增长与下降的分界线。
开发商的乐观态度似乎体现在7月份以来活跃的销售数据上。虽然6月份早些时候销售额略有下滑,但在截至7月3日的一周,30个主要城市周销售额大幅回升。
没有严厉控制房地产市场的欲望
像以往一样,接下来的情况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贷的可用性。虽然政府将继续试图对房价上涨最快的城市实行调控,今年头五个月住房抵押贷款前所未有的扩张也不大可能持续,但是广泛收紧抵押贷款不会有什么好处。
文章认为,首先,政府并不想阻止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房地产创造的经济势头。鉴于英国脱欧公投带来的全球市场动荡、中国经济稳定的有限性和美联储再次加息计划的不确定性,中国不大可能明显收紧住房政策。
其次,持续的销售增长有很大好处,尤其是在库存最严重的中小城市。当局清楚地认识到消化这些库存的重要性。
文章称,6月份的房地产调查显示,虽然基准贷款利率的最高折扣已逐渐消失,放款机构称较小的折扣仍很普遍。导致2014年销售下降的信贷明显收紧并未出现。
经济上升将继续
虽然目前房地产销售明显降温的迹象很少,但随着基数效应的支持消失,下半年房价数据显示,同比增速很可能趋向缓和。另外房价数据显示,市场已失去一部分活力,也许反映了政府缓和大城市房价涨幅的措施。6月份100个城市环比平均房价涨幅降至1.32%,3月份最高时为1.9%。即便销售下滑,从更广泛的经济角度看,其影响不会被立即感受到,因为住宅销售活动的变化大约要6个月才会在建筑活动中有所体现。实际上,6个月住房销售的前瞻数据表明,未来几个月房地产建设活动仍有上升的空间。
住房开工率的上升应该有助于提高房地产的固定资产投资,虽然上升幅度很可能受到过剩库存的限制。从历史上讲,销售与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之间的关系是比较紧密的,但是去年底和今年以来投资增长的迟缓凸显出过量库存的抑制作用。
文章称,与此同时,今年到目前为止房价的迅速上涨表明,过量库存的影响常常被夸大。房价显示了供应动态所预测的趋势:当销售增速超过竣工面积的增长时,房价上升,反之亦然。
住房库存量往往高估了未销售楼面面积,因为官方列入“开工”的很大一部分面积实际上尚未建设——仅刚刚获得必要的规划许可。因此这部分供应并不影响市场动态,这些住房的销售将进一步刺激建设活动。此外,开工数据中包括的楼面面积中约有20%实际上是公共空间或基础设施。
因此,假设政府不大幅收紧抵押贷款或明显提高首付款要求,那么今年下半年,房地产投资很可能仍然活跃。
这至少应有助于缓冲经济其他领域的明显速度减缓。(编译/殷欣)
图说:资料图片: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一处在建楼盘(5月2日摄)。新华社记者黄孝邦摄
【延伸阅读】国家统计局:2016我国上半年房地产开发增速6.7%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663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增速比1-5月份回落0.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31149亿元,增长5.6%,增速回落1.2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6.8%。
1-6月份,东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26589亿元,同比增长4.6%,增速比1-5月份回落1.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投资9747亿元,增长10.0%,增速回落1.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投资10294亿元,增长6.5%,增速提高0.7个百分点。
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66975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0%,增速比1-5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59444万平方米,增长3.4%。房屋新开工面积77537万平方米,增长14.9%,增速回落3.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53433万平方米,增长14.0%。房屋竣工面积39546万平方米,增长20.0%,增速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9024万平方米,增长19.2%。
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950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降幅比1-5月份收窄2.9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3159亿元,增长10.2%,增速提高5.5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
1-6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643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9%,增速比1-5月份回落5.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8.6%,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40.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13.4%。商品房销售额48682亿元,增长42.1%,增速回落8.6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44.4%,办公楼销售额增长61.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15.6%。
1-6月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164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2.1%,增速比1-5月份回落8.3个百分点;销售额31375亿元,增长50.8%,增速回落12.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7194万平方米,增长30.7%,增速回落2.5个百分点;销售额9372亿元,增长39.6%,增速回落4.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5461万平方米,增长17.6%,增速回落2.7个百分点;销售额7935亿元,增长17.8%,增速回落2.6个百分点。
6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1416万平方米,比5月末减少75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770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减少86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增加44万平方米。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
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68135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比1-5月份回落1.2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0939亿元,增长1.0%;利用外资66亿元,下降63.2%;自筹资金23816亿元,下降0.1%;其他资金33314亿元,增长38.3%。在其他资金中,定金及预收款18934亿元,增长34.1%;个人按揭贷款11245亿元,增长57.0%。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6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94.40,比5月份回落0.08点。
表1 2016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同比增长(%)
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
其中:住宅
商业营业用房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
商业营业用房
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
商业营业用房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
商业营业用房
土地购置面积(万平方米)
土地成交价款(亿元)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
商业营业用房
商品房销售额(亿元)
其中:住宅
商业营业用房
商品房待售面积(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
商业营业用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亿元)
其中:国内贷款
其中:定金及预收款
个人按揭贷款
表2 2016年1-6月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表3 2016年1-6月份东中西部地区房地产销售情况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销售额
(万平方米)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实际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货币资金及来源渠道。具体细分为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土地购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年内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土地成交价款: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的最终金额。在土地一级市场,是指土地最后的划拨款、“招拍挂”价格和出让价;在土地二级市场是指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最后确定的合同价格。土地成交价款与土地购置面积同口径,可以计算土地的平均购置价格。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要说明
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遵循经济周期波动的理论,以景气循环理论与景气循环分析方法为依据,运用时间序列、多元统计、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以房地产开发投资为基准指标,选取了房地产投资、资金、面积、销售有关指标,剔除季节因素和随机因素的影响,采用增长率循环方法编制而成。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00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水平,95以下为较低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水平。
5.东、中、西部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
6. 增长速度计算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由于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按季进行计算,除1-3月、1-6月、1-9月、1-12月可计算房地产开发投资实际增速外,其他月份只计算名义增速。
( 10:13:00)
【延伸阅读】明年将征收房地产税?被辟谣信息为何搅得人心惶惶
明年将征收“房地产税”?被辟谣的信息为何搅得人心惶惶
作者:中青舆情监测室-朱立雅 王帝
近日,不少人的朋友圈又被之前吵得沸沸腾腾的“房地产税”扰动了。起因则为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员会副主任郝如玉在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 期论坛”论上对房地产税的一句回答,“大家最关心的房地产税,仍然在起草过程中,这两个税都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里面提出来的‘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步伐和 促进环保税的费改税’,今年房地产税在继续起草。”
随后“房地产税法最快明年通过”“房地产税要立法了!”“百万房产或每年5000元”等字眼的文章,开始被各大媒体相继爆出。但今天,不少媒体又发表多篇文章,对这一说法进行了辟谣。然而,就是这样一句没有太多干货的“旧”话,依旧造成了舆论场的较大震动。
关于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会存在重复交钱的现象,已有媒体对此作了相关解释: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等。
综合以上两段可以看出,房地产税已包括房产税,所以未来即使要交房地产税,两者并不存在重复交的情况。
房地产税之争:收还是不收?
2011年,上海和重庆成为房地产税征收的试点城市,五年过去了,房地产税对于这两个城市的房地产及居民生活有何影响?公众号“邦地产”发表的《房地产税近期开征没戏!原因:税收还不够税务局发工资!》一文,就从三个方面阐述了这一问题:
如果是为了抑制房价,上海和重庆从2011年开始试点征收,上海房价至少涨了55%,重庆房价更是几年来一直向上发展。显然征税想抑制房价快涨,效果并不理想。
如果是为了抑制市场投机行为,上海及重庆试点房产税的前3个月,两市住宅成交量分别下降46%和26%,比同类城市降幅高10至20个百分点,但到了第二年,两地成交量均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第三年,效果忽略不计了。如果抑制投机有用,上海还用限购?
如果是为了增加地方政府稳定税收,重庆试征税的金额年均为1亿元左右。以2011年为例,房产税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0.03%;与重庆相 比,上海虽然在绝对值上要多,但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同样很小。2014年上海市预计征收房产税27.6亿元,只有土地出让收入的1.7%。
文章所提到的这三点,似乎也从侧面反映出了不少百姓的心声。而关于房地产税征收的讨论,其实早在2010年就成了各大媒体报道的“红人”。
南方周末也曾在日发表名为《征收房产税:为什么,凭什么》一文,文章当时提出几点疑问“房价上涨,其实增值的是地价,而我国 商品房所占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房主只具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房子盖在租来的土地上。去掉土地产权,所谓的“房产”还能剩下什么?对于剥除土地产权 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房产”,征税理由何在?”房价上涨,其实增值的是地价,而我国商品房所占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房主只具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 房子盖在租来的土地上。去掉土地产权,所谓的“房产”还能剩下什么?对于剥除土地产权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房产”,征税理由何在?
文章也刊登出著名经济学家巴曙松的观点,他认为,中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税基不合理;税费设置繁杂、征税范围过广;税种设置 “轻保有重流转”;计税依据不合理、税率不合理;重复纳税现象严重。
当然,有舆论也明确支持房产税征收。《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马光远:房产税2017年征收?如何影响房价?》一文,则谈道“从税收改革的视 角而言,通过对房地产领域现存的各种税费的规范和调整,在总体税负不改变的情况下增加多套住房持有环节的税收,减少或者取消交易环节的一些不合理的税费, 通过设置合理的房地产税收体系给房市以明确的制度预期,以保房价稳定,并使房产税成为地方的主要税源,这个大方向没有任何问题。” 无论如何,媒体报道 的种种忧虑,也从一定角度反映了舆论场上的种种困惑。征不征、怎么征、向谁征、征多少……“尤抱琵琶半遮面”的房产税,给人们留下了太多谈论空间。
房地产税,网友在担心什么?
而目前,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步伐,就可看出,缴纳房地产税已是一件计划之内的事情。但计划已定,疑虑未消,如今无论真假消息一出,舆论场上自然会延续之前的讨论。那么网民对房产税的讨论,或者说担心,都有哪些?
中青舆情监测室对本次舆论场上的网友评论,抽样分析了1000条发现,超四成网友依旧对征税缘由抱以困惑态度。
网友@新年大吉利:买卖房屋的时候不是已经交过税了吗?房子不是商品吗,商品买回来后使用还要交使用税,凭什么?这究竟是买房子还是租房子啊?买了就是我的,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凭什么我的物品还要纳税吖?
另有近两成网友认为,我国公民手中的房产最长只有70年产权,拿国外征收房地产税的国家与我国做对比和解释,不够妥当。
除此以外,有关房地产税所免征的面积、征收百分比、征收上来的房地产税未来将用于何处,将由谁来监管也成为了网民主要的讨论话题。
网友@狐狐:根据市场价还是买房时的价格征收?如何保证公平正义?
网友@山西好汉:房产税开征一定要慎重,合理。不能大鱼小鱼一锅端。先应以豪宅、多套为起征点征税为好,逐步渐进,普通老百姓(50.650, 0.26, 0.52%)的一两套房不应在征税范围。
网友@眼镜:可不可以换个方式来体现公平呢,比如开发商要建设10栋商业楼,必须有2栋是廉租楼,每月只收管理费、卫生费啥的,而且承租人只能在本小区内租赁5年廉租房,随后必须搬出去,当然那2栋楼的成本算在地价里,省的廉租房都在城市外环的外环。
中青舆情分析师认为,“房地产税”之所以波澜不断,稍有风吹草动就引发话题讨论,首先,是因为房产对于我国公民而言,是最占比最大的财产,从绝 大多数靠房养老的老年人,再到适婚年龄层将要买房的青年群体,乃至目前社会的主要中流砥柱的中青年,房子,始终是大家最为关心和保护的财产。因此,想要在 “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主要财富上“动刀子”,想必没几个人会视而不见。这也就是为什么舆论场,会因为某位工作人员一句没有太多干货的“旧”话,而造成了较 大震动的主要原因——“房地产税”是关乎“居者有其屋”的民生大计。
再者,持续过热的高房价,绑架了经济,也挤占了实体经济发展的的空间。“房地产税”是否能改变这一现状,关乎中国经济与房地产业能否健康发展。 于是,在普通网民之外,专业分析人士与媒体的关注点,始终未离开“房地产税”。舆论“供给端”持续“产出”,也是此话题高烧不退的另一原因。
此外,对于一个早已确定在起草过程中,但又始终处于讨论阶段的重要话题,官方始终没有对此进行详细说明及进度汇报。纵观十年来“房地产税”的讨 论,老百姓讨论焦点由“房地产税”征不征,变为了“房地产税”怎么征,向谁征,征多少?中青舆情分析师认为,起决定作用的,便是中央的明确表态。
而现在,细则不明,最终发布的结果是否能够让大多数人感受到公平?老百姓最为在意的点,却不得而知。信息饥渴创造了“旧闻”,传言,甚至谣言的生长空间,这也是舆论处于混乱与困惑状态的主要因素。
有担忧,必然也有期待。由“房地产税”引申而出的对房屋产权的讨论,也成为本次舆论场上的重要声音,不少网民期待征收“房地产税”的同时明确产权。未来我国的房屋产权将会变为永久性的,还是继续执行70年、50年等暂时性规定,这些也都是网民关心的话题。
少量网友也担心征收房地产税是否会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房地产泡沫被刺破,中国经济是否会因此造成硬着陆,而对于早些年大量投资中国房地产的外资企业来说,是否会影响他们集中抛售原在中国的房产,从而造成资金外逃或通货膨胀等。
还有个别网民认为,舆论场上的讨论没有价值,“政府不会考虑你的意见”。中青舆情分析师则认为,舆论场上由“房地产税”话题而衍生出的诸多问题、思考和焦虑并不是毫无意义。舆情即民情,“房地产税”细则草案为何迟迟难以出台,正是因为众口难调也。
( 07:53:27)
【延伸阅读】房地产税法最快2017年通过 百万房产或缴税5千/月
房地产税全面开征还有多远?你要交多少?
房地产税全面开征还有多远?房地产税要一旦实施,老百姓买房要多交钱么?你家住房会“免征”么?
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在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透露,目前房地产税仍在起草过程之中,操作难度很大。房地产税全面开征还有多远?房地产税要一旦实施,老百姓买房要多交钱么?你家住房会“免征”么?
试点五年后方案仍在起草
郝如玉日前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房地产税的立法步伐和促进环保税的费改税内容,今年全国人大安排了环保的费改税,但是房地产税方案还在起草。
郝如玉表示,房地产税迄今已经试点征收了5年多,但是操作难度很大,有的地区税收成本甚至和税收收入相当,一个地区征收房地产税,也使得人才向周边地区转移。
重要进展: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立法项目
今年5月25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
在贾康看来,房地产税立法已经进入一类立法,也就是在去年下半年明确提出进入立法规划以后,它是排在“第一阵营”的。不过考虑到目前的楼市情况和“去库存”的主要方向,一旦推出可能会给楼市带来一定的影响。
房地产税法最快2017年通过
那么,房地产税全面开征还有多远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房地产税法通过之后会立即实施吗?
据了解,房地产税法从通过到实施应该会有一个过渡阶段,从而让社会对法律有充分的认知、了解和准备。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两者不是同步的。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并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
房地产税要交多少?
对于征收范围,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施正文认为应该设立一定的免税面积,“免税面积设定为人均60平方米比较合理,这样对于三口之家来说,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税,从而保证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交税。” 对于免征额和税率,目前官方并未释放任何信息。
但是,施正文建议,对于免征面积,中央可以设定一个最低的标准,在此标准之上,各地免征面积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上浮。
百万房产或每年缴税5000元
据了解,未来的房地产税主体税种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收税标准将参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价值100万的房产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有关房产税,实际早在2011年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在上海试点时,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比如一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其一年应缴房产税4200元左右。
“房地产税”比“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价值,应该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房地产税征收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税收怎么使用,是否用于教育、医疗、环境等民生领域,老百姓非常关切,这也将对政府治理现代化、法治化起到促进作用。
房产税与房地产税
目前很多人依然在混淆使用“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两个概念,事实上从近两年国家正式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言论中,都是使用“房地产税”这个概念。
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扩大征收试点,在当时市场过热情况下仓促出台,行政推进色彩浓厚,但实际执行效果差不明显。无论是上海的增量征收还是重庆的高端存量征收,其实际征收税额和两市的是住房规模远远不相配。“房地产税”是以一个新税种的面貌出现,近期讨论的基点都应是房地产税的立法改革,只有进入立法的轨道,相关改革才会名正言顺。
征收难度重重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曾表示,中国的房地产税,是土地国有制下对私人住宅征收的财产税,这在国际上难以找到借鉴先例。即便将来全面开征,规模也远不及私有制下的房产税规模大小。此外,因为目前全国房地产投资持续放慢,加上销售难度大,且住房库存多,也给征收房地产税带来影响。
房产税如何影响房价?
著名经济学家马光远在微信公号“光远看经济”中表示:我的基本判断就是,房地产2016年完成立法、2017年正式全面实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何也?缘于房产税的复杂和在房产税基本问题上共识的欠缺。经过10多年的争论,无论是征收目的,还是征收环节等基本的问题分歧越来越大。
房产税的当务之急是通过广泛的讨论,形成基本的共识,最起码应该讨论清楚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房产税征收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抑制房价,抑制投机,还是为了给地方增加稳定的收入税种;
第二,房产税与房地产领域其他税收的关系如何。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思路是出台房产税,同时合并其他税费。近几年关于房产税的改革,却悄然转换成“增税”的思维,只谈房产税,不谈合并或者取消其他的税费。如果房产税的改革只是增加一个新的税种,这意味着在已经很重的房地产税收上再加税;
第三,房产税和土地出让金的关系如何。在房产税立法的时候,应该明确回答,征收房产税后,土地出让金是取消还是照收?
第四,房产税是财产税还是调节税。如果是财产税,除了法定减免的情形,要对每一套房产征收。如果是调节税,房产税究竟能不能调节房价?
笔者研究了很多国家房产税的征收目的,大多就是为地方征收提供最主要的财政收入。但就房价的简单逻辑而言,供需关系、土地制度、投机因素、货币供应等等,都可能影响房价。房产税本身可能会影响房价,但不会成为影响房价走势的决定性因素。
房产税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工程,影响遍及政府、开发商和每个民众,应严密论证,慎重推行,不能为了某种功利主义目的急于推出。特别是,绝对不能为了政府短期的增收目的而征收。在对于房产税的目的,房产税的设计,房产税的具体制度细节都还存在巨大分歧的时候,就轻易断言这两年就开始实施,实在是违背基本常识。
最后我想说,一些专家不断出来预测房地产税法通过的原因,我的判断,一些人想参与这个立法而已,参与某个立法,以后就可以在这个领域进行很多的解释工作。这是中国一些专家不提减税,而经常提加税的立法建议的主要原因。
房产税该收多少?
知名学者齐俊杰在微信公众号“齐俊杰”中说,据国泰君安报告,当房产税的税率为1%的时候,刨除每人20平米的免征额,那么全国范围内相当于,地方政府卖地收入的18%,如果不考虑免征额,也仅仅占卖地收入的45%,而如果要跟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持平,房产税的税率需要定在2.2%,如果算上免征额的20平米,那么更是要高达6%。
这是什么概念呢,以北京为例,如果一家三口在100平米的房子里,大概四环外,价值是500万元。如果不算免征额,这家人一年需要交纳的税大概是11万元,如果要是算免征额,对超标的40平米征税,也需要交纳12万元。如果你多出一套100平米的500万的房子,那么也就意味着你必须一年租出30万元,一个月2.5万元的房租,否则就是亏本的。那个时候,房子不再是你甜蜜的资产,而成为了一种恐怖的负担。
可见,如果房产税替代卖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那么事情或许变得非常可怕,人们会抛售房子,银行贷款很可能收不回来,房产泡沫破灭。对这些情况,显然国家和地方还有银行都还没准备好。
( 11: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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