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龄产妇产假问题

大龄孕妇产假
大龄孕妇产假
基本信息:女&&36岁
发病时间:不清楚
病情描述及疑问:现在高龄产妇的产假时间是多长,老公没有有相对应的陪产假,大龄孕妇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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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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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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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高龄产妇的产假有多少天
  高龄产妇的产假是多少天
  所谓&高龄产妇&,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在我国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0天法定节日。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0天+30天(晚育)+15(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4、 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
  高龄产妇的注意事项
  1、进行怀孕前相关的健康检查:检查是否有不适合怀孕或高风险的内科疾病,如风湿免疫方面、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或肝肾、血液方面等问题。如果确定没有重大疾病就不用太担心,若有及早发现的问题,也期能及早治疗、控制后,才准备受孕。
  2、加强孕期的营养摄取:同时在计划怀孕前三个月就开始服用叶酸,有助胎儿神经管的良好发育。
  3、定期做产前检查、配合医生嘱咐事项:并能适度休息、充足的睡眠及适当的产前运动。不过度劳累、减少站立过久或提重物,并避免激烈运动。
  4、怀孕时安排羊膜穿刺:高龄产妇因胎儿染色体异常的比例增高,因此在产检中,羊膜穿刺是极为重要的检查项目。国内曾有研究统计,由年进行的16万余次羊膜穿刺中,筛检出4千多名染色体异常胎儿,其中有一半来自高龄产妇。
  5、加强疾病筛检:一般而言,若本次怀孕胎儿较大、过去曾生过巨婴或较大的宝宝、有家族糖尿病史,或产检时发现明显糖尿的孕妇,在孕期约24-28周 时,医生会安排进行葡萄糖水的耐糖测试,检查孕妈咪是否有罹患妊娠糖尿病。此外,高龄产妇应罹病的机会较高,也可选择性进行筛检。
  6、在怀孕20-24周可进行高层次超音波检查:能检查胎儿的各部细节,以及生长的环境(如子宫、胎盘、血流供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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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龄产妇产假国家规定
  所谓&高龄产妇&,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一般来讲,高龄产妇的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早产的可能性较大。
  在我国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0天法定节日。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0天+30天(晚育)+15(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4、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
  产假有哪些分类?
  (一)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二)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
  高龄产妇产假有多少天:
  (三)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四)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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