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孕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助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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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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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婺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成效显著
摘要:  婺城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从日开始实施,7月1日起正式办理。凡属婺城区农业户籍人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 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均可获得补助,标准为每人500元(含住院分娩专
  已累计补助对象4022人
  近日,记者从婺城区妇保院获悉,婺城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1年多以来,已投入资金200余万余元,4022名孕产妇家庭受益。
  对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该项目,不仅提高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减轻医疗负担,而且 是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和关键环节,有利于改善和增强基层妇幼保健能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对 于建立农村孕产妇医疗保障机制,维护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婺城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从日开始实施,7月1日起正式办理。凡属婺城区农业户籍人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 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均可获得补助,标准为每人500元(含住院分娩专项资金补助和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专项补助)。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区卫生局与区财政局共同印发了《婺城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确保补助资金的到位和补助流程的合理。
  为了保证补助资金能及时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方案规定区妇幼保健院,婺城区第一人民医院,婺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罗店、罗埠、雅畈、新狮、乾西卫 生院;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五院、市文荣医院为该项目的首批定点分娩医疗机构。孕产妇本人或家属只要凭孕产妇身份证、农村 户籍资料、生殖健康证或再生育证(或当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办理报销手续的家属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 (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可办理报销。
  同时,婺城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纷纷深入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健康教育普及率、知晓率 达到95%。今年1-6月份全区共对2794名农村产妇进行了补助,其中就包含2010年度补报数1348名。婺城区卫生局也因此获得&2010年度市级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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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表2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申请表用户评论【卫生局】我区已开始发放2011年度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
日期: 11:00:17
&&& 【本网讯】& 9月14日,我区召开2011年度农村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分管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就我区农村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
&&& 今年中央、省对我区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专项资金已足额拨付至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9月15日起凡符合补助条件的孕产妇可以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领取补助。
&&& 这次发放住院分娩补助的条件是:一是河东区农村户籍;二是住院分娩;三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孕产妇本人或其家属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后,由户籍地村委会进行审核,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核通过后交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验收、复核、确认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通过后向本人发放定额补助资金350元/人,孕产妇在收到补助资金后要在申请表上签字。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大政策宣传,提高住院分娩补助发放率,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都能及时、足额领到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对2010年度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符合条件应该领取尚未领取的经确认审核后可领取。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要严格发放条件,规范发放流程,坚决避免多领、漏领、错领、冒领补助资金等情况的发生。对于出现贪污、截留、挪用、套取、弄虚作假等违规发放农村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本次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要求在15天内完成。【审核/陈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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