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梅毒的人做完爱会染上梅毒么?梅毒潜伏期多长时间间...

梅毒和疱疹到底要怎么区分?
健康咨询描述:
你好`&我查了很多梅毒和疱疹的图片,找了好多相关的理论知识,但是我还是无法区分我得的是什么病.&我先说一下症状,我的开始是就2、3个 很小的包包,有点破``很快变大,破溃现象就明显了``用一点点里积压有一点痛,过了大约一个星期,就结疤消失了`只留下个摸起来象是有个包的东西。很小& 就在这个 症状出现后大约2个星期也就是高危之后2个月去化验了梅毒,是阴性&& 我想问的是疱疹是不是开始时是个泡?可是我的没有!& 请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化验结果如果排除操作失误的情况&& 准不准确?&& 如果是疱疹,吃药可以压制吗?&
感谢医生为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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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传染病。主要通过性交传染,是性传播疾病。分3期:①一期梅毒。即硬下疳,潜伏期2~4周,外生殖器部位发生暗红色硬肿块、浅溃疡,有软骨样硬度,周围淋巴结肿大。②二期梅毒。在一期梅毒1~2个月之后,全身皮肤、粘膜发生对称泛发皮疹、斑疹、丘疹、脓疱疹等。粘膜可发生粘膜斑、扁平湿疣,传染性强。③三期梅毒。发生在感染后2~3年乃至10年,皮肤为树胶样肿,还可涉及骨、关节、心、血管,表现为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和主动脉瘤等,侵及神经为脊髓痨,全身麻痹(麻痹性痴呆)。先天梅毒有早期先天梅毒,相当于后天二期,但较重。晚期先天梅毒与后天相似,但很少发生心、血管及神经病变。主要为实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哈钦森氏齿(上门齿中央切痕,下小上大,宽厚相等)、佩刀形胫骨等。各期之间可有潜伏梅毒,无症状,仅血清反应阳性。治疗使用青霉素或红霉素、四环素等。疱疹:
疱:是指皮肤上长的象水泡样儿的小疙瘩.
一是指皮肤表面出现的黄白色或半透明的小水疱,常成片出现,里面充满液体.天花水痘等都有这种症状;
二是指一种皮肤病,病原体是一种病毒,多发生在上唇或面部,症状是局部先发痒,然后出现水泡状的隆起,内含透明的液体,有微痛,一两周后结痂自愈.
疱疹是春季最易流行的一种病毒感染性皮肤病,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后,潜伏在体内再发,造成沿神经支配的皮肤区出现带状排列的成簇疱疹,伴随神经痛。老年人和患有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容易感染带状疱疹,而且一旦染上病情更为严重。民间把这种病称作“串腰龙”,文献上叫“缠腰火丹”,这是因为侵犯胸腰部位的带状疱疹占本病发病率的60%以上。实际上,这种病还可侵犯头、面、耳及上下肢等部位。由于这种病毒有亲神经的特点,发病总是沿神经走向,呈条带状,故称“带状疱疹”。
中医认为带状疱疹是因为肝胆火盛及脾湿郁久,外感毒邪而发。现代医学已经知道这种病毒是由呼吸道感染侵入体内,潜伏到脊神经后根神经节或其它发病部位的神经细胞中。这种病毒平时可以不发病,但由于老年人及久病体虚的人,全身抵抗力下降,再遇到身体劳累、感冒等诱因,则易发此病。发病机制:病毒感染后无免疫力或低免疫力的人群(多数是儿童)可发生原发感染,即发生水痘。或病毒隐性感染,经血行传播到皮肤感觉神经末梢,经神经通路到脊髓神经后根或三叉神经,然后传播到颅神经感觉神经节的神经元,当机体免疫力下降时(例如:创伤、感冒、癌症、免疫系统疾病等等),潜伏的病毒就会大量繁殖,使神经节发炎、坏死,引起病人疼痛,同时病毒沿神经通路下传,到该神经支配的区域引起节段性疱疹。病毒也会感染运动神经元,引起病人肌无力和运动麻痹,但很少见。发病之初,主要表现为全身疲倦无力,食欲不振,轻度发烧,很快发病部位感觉灼热,跳着疼痛。如果发生在胸部或腰部,常误诊为心脏病或急腹症等。
得了带状疱疹,1~3天后,发病部位的皮肤即出现绿豆粒大小、张力很大的丘疹、水疱,沿神经分布,集簇状排列,呈条带状。如果发生在胸部、腰部,多自脊柱的一侧斜向前下方,极少对称发病。民间所传:如果围绕腰部出现一圈疱疹即有生命危险,是不可靠的。患此病者,轻者每簇可间隔有正常皮肤,病情严重者可融合大片的带状分布,数日后由澄清透明的水疱变为混浊的脓疱,部分可破溃形成糜烂。老年人多表现为大疱、血疱,甚至出现坏死。轻者三周左右即可自然干涸、结痂,脱落后不留瘢痕;重者病程可延长到一个月以上。老年患者常出现剧烈疼痛,影响睡眠,如果治疗不及时,在皮损消退后,仍遗留疼痛,数月不能完全消退。如果带状疱疹出现在头部、颜面,要警惕侵犯头面部神经而出现的头痛、面瘫。如果眼睛角膜被侵犯,甚至还会导致失明。年龄大的、体质弱的及患有肿瘤等慢性疾病者,病情会更为严重。值得注意的是,临床上还常见到一种不全型带状疱疹,病人除自觉发病部位剧烈疼痛外,水疱不出现或出现得很少,很容易被误诊,应予以高度重视,以免贻误治疗,发现严重后果。
带状疱疹的患者,在未出现部位疼痛时,应及早请医生确诊,积极治疗。
一、主要是一般和对症治疗。原则:抗病毒、减少疼痛、预防继发感染、缩短病程。
①神经痛:可给止痛剂如阿斯匹林、安乃近、消炎痛、布洛芬、新癀片等。疱疹后神经痛需止痛剂和镇静剂合用,如多虑平25mg,日3次口服;甲氰咪胍0.2g,地塞米松1.5mg,赛庚啶2mg,日3次口服,维生素B12100微克每日一次肌注,共用10天。
②局部皮肤护理治疗;酞丁胺擦剂或炉甘石洗剂外搽,1日3-5次。糜烂者涂2%龙胆紫溶液或涂新霉素糠馏油糊剂。或紫外线照射、音频电疗,激光照射(氦-氖或二氧化碳扩束照射),TDP频谱照射等。
③眼部带状疱疹:可用疱疹净或无环鸟苷液滴眼,为防止角膜粘连用阿托品扩瞳;
二、抗病毒治疗,主要用于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的病人,阿糖腺苷或无环鸟苷。口服高效抗病毒药:阿昔洛韦、万乃洛韦等(临床提示:阿昔洛韦对治疗后遗神经痛无效)外用阿昔洛韦眼药水涂患处。可口服抗菌药或外用红霉素软膏涂患处。如果水泡破裂,可用2.5%龙胆紫溶液涂患处。皮质类固醇激素:短期应用,千万要慎重!
三、对正在用细胞毒、免疫抑制剂或代谢拮抗剂的患者,因易产生病毒扩散,应尽量减低剂量或停用。
四、可配合清热解毒中药和针刺疗法。推荐中成药如肝火炽盛者,口服龙胆泻肝丸;脾虚湿困者,口服胃苓丸或参苓白术丸;气血淤滞者,口服血府逐瘀丸。
以上药物的剂量及用法,须遵医嘱。
治疗期间应卧床休息,注意营养,还应穿清洁柔软的棉制内衣,以减轻摩擦。如疼痛影响睡眠,可适当服些镇静止痛药。春季是多种传染病流行季节,老年人及体质虚弱者应尽量少去空气不洁的公共场所,以免感染。平时要坚持锻炼身体,保持心情愉快,生活起居要有规律。
水痘-带状疱疹是一种DNA病毒,体积210~250nm。可经呼吸道传播,但传染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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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治疗带状疱疹
台湾中国医药学院附设医院高宗桂主治医师博士选自带状疱疹(HerpesZoster)是一种病毒性感染,又称腰缠火丹、串疮、蜘蛛疮等。
一、带状疱疹的病因:
(一)现代医学描述:
a.带状疱疹为一种病毒性感染。
b.引起带状疱疹的病毒与水痘病毒大小相同,且抗原性亦无异,因此本病也被认为是许多年前,初次感染的水痘病毒(Chicken-poxVaricella)潜伏在感觉神经节的再度活动所致。
c.大概得过一次后不会再复发(体力极度衰弱者,偶会得到第二次)。
(二)传统医学描述:
a.本病多因情志不遂,饮食失调,以致脾失健运,湿浊内停,郁而化热,湿热搏结,兼感毒邪而发。
b.以针灸立场言,带状疱疹病常为心经火旺、脾肺湿热与肝胆火旺所引发。
二、带状疱疹的症状:
(一)现代医学描述:
a.常突然发生,集簇性水泡(红色斑丘疹,排列成带状,沿一侧周围神经节分布区出现,排列成带状。
b.伴有强烈疼痛,多数患者有持续性疼痛,往往在皮疹痊愈后疼痛仍不消失。
c.本病前前驱症状为沿神经干周围之疼痛约持续三日,且多合并所所属淋巴结肿胀疼痛。
d.皮疹为连续性带状或斑状,沿神经分布出现在一至数个及节,初期为隆起性红斑,迅即形成一群有中心脐窝状大小水疱,渐渐为血疱(Hernrhagicbulls)乃至脓疱,最后覆盖有坏死性痂皮。
e.常侵犯腰胁部,胸部,颈部,脸部及大腿内侧面,一般不超过正中线,(非常少数病情严重,或体力极度差患者偶会越过正中线,形成两侧皆有的现象)。
f.胸部及腹部带状疱疹之分布,明显地终止在中线,绝无蔓延至对侧可能,此点为诊断特征。
g.侵犯至三叉神经、颈部或腰骶部则有时会造成诊断上的困扰。
h.三叉神经的眼分枝也可为容易受侵之处,典型的皮疹出现后,头痛将不能避免。
i.鼻睫分枝受侵,鼻背的两侧可有水疱出现。
j.眼变化将自结膜炎,结膜角膜炎乃至虹膜睫状体炎合并绿内障,临床症状通常为羞明及眼剌痛感。
k.患者因有白血病、淋巴瘤而抵抗力降低时,皮疹则不仅局部性,可呈散在性水疱,类似因水痘散发在四肢或躯干。如出现此种临床症状,则应详细检查患者是否有潜在性白血病等。
l.皮肤病变通常在发病后十日趋向痊愈,严重的坏死,额部带状疱疹则将延迟,病程约4-6周。
m.本病在十五岁以下儿童极为少见,大半数患者年龄超过45岁。
(二)传统医学描述:
a.《医宗金鉴》之“缠腰火丹”记载,此症俗名蛇串疮,台湾民间叫飞蛇。
b.有干、湿不同,红黄之异,皆如累累珠形,干者色红赤,形如云片,上起风粟,作疼发热。湿者色黄白,水疱大小不等,作烂流水,较干者多疼。
c.《外科启玄》中有关蜘蛛疮记载,此疮生于皮肤间与水巢相似,淡红且痛,五七个成堆,亦能荫开。
三、带状疱疹的治疗:
(一)现代医学治疗:
1.下列数种情况要特殊治疗:
(1)脸部:带状疱疹有可能留下疤痕,而且面积不小,故一定要及早治疗。若在三叉神经的眼支干,可能造成角膜溃疡,导致视力受损。
(2)年老者:超过六十岁,带状疱疹会造成严重且持续数月的神经痛。神经痛是因神经纤维本身发炎而引起间歇性的刺痛。
(3)免疫不全者:例如癌症患者带状疱疹可扩散至全身各器官,包括引起肺炎及脑炎。
以上三种情形,可使用Acyclovir800mg,每天五次,连续使用五天,可抑制病毒繁殖。使用Acyclovir第二天,可开始用Prednisolone6Omg/天,可抑制神经发炎,连续使用十天,但Prednisalone勿用于免疫不全者。
2.处理措施
(1)一般患者应注意勿发生细菌感染及减轻疼痛,局部可外用含抗生素之药膏。
(2)冷敷:以生理盐水,或冷开水浸泡纱布冷敷,一次30分钟,每日三次,可使患部迅速干燥,减轻疼痛。
(3)病患能卧床休息则应减少衣服摩擦,疼感及不适等定能减少。
(4)剧痛时,可服用Demerol一颗。
(5)神经痛可用Capsaicine软膏镇痛。
(6)减轻疼痛可用可待因(Codein)常有疗效。
(7)一般内服皮质类脂醇并不能缩短病程,但可防止年老者引起的治疗后之神经痛。
(8)沿神经节以Ethylchlide喷雾冷冻为简单有效方法。
(9)但止痛剂对许多病患并无很好效果。
(10)精神作用对神经痛影响很大,故应鼓励患者恢复原有工作。
建议处方如下:
(1)Dicloxacillin250mg,6小时一颗。
(2)Brufen,6小时一颗,饭后服用。
(3)Panadol,6小时一颗,饭后服用。
(4)Valium,睡前一颗。
(二)传统医学治疗:
依辩证论治,分为三型施治:
1.热盛型:
[主证]局部皮损鲜红,疱壁紧张,灼热刺痛。自觉口苦咽干、口渴,烦闷易易怒,食欲不佳。小便赤,大便干或不爽。舌质红,舌苔薄黄或黄厚,脉弦滑微数。
[辩证]肝胆热盛,气滞湿阻,兼感毒邪。
[治法]清利湿热,解毒止痛。
[方药]龙胆泻肝汤加减。
[主证]皮肤颜色较淡,疱壁松弛,疼痛略轻,口不渴或渴而不欲饮,不思饮食,食后腹胀,大便时涯,女性患者常见白带多。舌质淡体胖,舌苔白厚或白腻,脉沉缓或滑。
[辩证]脾失健运,蕴湿不化,兼感毒邪。
[治法]健脾利湿,佐以解毒。
[方药]除湿胃苓汤加减。
3.气滞血瘀型:
[主证]皮疹消退后局部疼痛不止。舌质暗,苔白,脉弦细。
[辩证]气滞血瘀,余毒未尽。
[治法]活血化瘀,行气止痛,清解余毒。
[方药]活血散瘀汤加减。
(三)针灸治疗:
l.根据“经之所过,病之所治”的原则选取下列经络:
A·发于脸部,累及三叉神经:
a.侵犯眼支:选取膀胱经、胆经、三焦经、小肠经。
b.上颚支:选取胃经、小肠经、胆经。
c.下颚支:选取胃经、大肠经、胆经。
B·发于颈部:
a.胃经:距任脉1.5寸的当颈动脉搏动处。
b.大肠经:在颈部前外则,距任脉3.0寸。
c.小肠经:在颈部侧面,距任脉3.5寸。
C·发于胸、腰、背部:
a.任脉:循胸腹正中,利用病区旁取中之原则。
b.肾经:腹部-距中行任脉0.5寸。
胸部-距中行任脉2.0寸。
c.胃经:腹部-距中行任脉2.0寸。
胸部-距中行任脉4.0寸。
d.脾经:腹部-距中行任脉3.5寸。
胸部-距中行任脉6.0寸。
e.肝经:上贯膈,布胁肋。
f.胆经:循胁里,其直者季胁。
g.膀胱经:主一身之表,分布于腰背,距督脉1.5寸及3.0寸区域。
h.督脉:主背脊柱正中,统率一身阳经。
D.发于腿部:
a.胃经:行腿部阳面前路。
b.胆经:行腿部阳面中路(侧面)。
c.膀胱经:行腿部阳面后路。
d.脾经、肝经、肾经:行腿部阴面之前路,中路与后路。
2.选穴处方(选用之腧穴):
(a)远部取穴:阳陵泉、足临泣、绝骨。
(b)局部取穴:瞳子胶、上关、听会、风池。
(a)远部取穴:足三里、上巨虚、内庭、丰隆。
(b)局部取穴:承泣、四白、地仓、颊车。
(3)大肠经:
(a)远部取穴:合谷、曲池、足三里、偏历。
(b)局部取穴:禾胶、迎香。
(4)三焦经:
(a)远部取穴:支沟(十总穴:胁肋寻支沟)、中渚、外关。
(b)局部取穴:丝竹空、耳门、翳风。
(a)远部取穴:足三里、上巨虚、内庭、丰隆
(b)局部取穴:人迎、气舍(颈部针刺宜小心,不可太深,以免剌伤气管、神经或血管。一般应浅刺,最好不要留针)。
(2)大肠经:
(a)远部取穴:合谷、曲池、足三里、偏历。
(b)局部取穴:扶突、天鼎。
(3)小肠经:
(a)远部取穴:养老、阳谷、支正。
(b)局部取穴:天窗、天容。
C.胸、腰、背部:
(1)任脉:廉泉、承浆、坛中。
(a)远部取穴:太溪、筑宾。
(b)局部取穴:彧中、俞府。
(a)远部取穴:足三里、上巨虚、内庭、丰隆。
(b)局部取穴:梁门、天枢、水道、不容、库房、屋翳。
(a)远部取穴:公孙、血海、三阴交。
(b)局部取穴:周荣、胸乡、大包。
(a)远部取穴:太冲、中封、行间。
(b)局部取穴:期门。
(a)远部取穴:阳陵泉、足临泣、风市、绝骨。
(b)局部取穴:日月、渊液、辙筋。
(7)膀胱经:
(a)远部取穴:委中、昆仑、承山、京骨。
(b)局部取穴:大杼、肝俞、胆俞、胃俞、肺俞。
(a)远部取穴:足三里、上巨虚、内庭、丰隆。
(b)局部取穴:髀关、伏兔。
(a)远部取穴:阳陵泉、足临泣。
(b)局部取穴:居胶、风市、环跳。
(3)膀胱经:
(a)远部取穴:委中、昆仑、承山、京骨。
(b)局部取穴:殷门、秩边。
E.病变部位局部取穴:
a.在水疱的周围扬刺(即在距球水疱四周的0.5-1.0寸处用五针横刺),或局部灸(用泻法)。
b.施针时,针尖刺向疱疹中心区呈10-30度角横刺,此又名为围针穴。
F.取穴规律:
(1)局部皮下(阿是穴)或邻近取穴(即围针穴)。
(2)背部取病损部位的神经根(即夹脊穴)。
(3)远距离取穴(曲池、合谷、足三里、三阴交、身柱、内关、阳陵泉)。
(4)对症加用穴。
G.处方举例:
a.局部围针穴,再加外关、曲池、三阴交、太冲。
b.疱疹在头面者,加合谷、内庭。
c.疱疹在腰以上者,加支沟、内关。
d.疱疹在腰以下者,加血海、阴陵泉。
(1)实症、急性痛症用提插捻转,用泻法,留针20至30分钟,每日针二次,用毫针刺,局部卧针横刺。
(2)实症、急性病症尚可穴位放血,隔日一次。
(3)皮肤针或梅花针于疱疹周围浅刺。
a.相应敏感点、肺、肝、下屏穴、屏间。
b.肝、脾,肾上腺、内分泌、神门。
B.方法:取2至3穴捻转强刺激,留针20至30分钟。
l.中西医对带状疱疹并无特效药五,只能减轻疼痛,故针灸可辅其不足,一方面能消除水疱与红斑,一方面能防止带状疱疹消失后遗留的神经痛,且可缩短疗程及无不良副作用。针灸对带状疱疹的疗效除了双门学说的迅速止痛的机转外,可能尚与增强人体的抵抗力有关。
2.一般来说,带状疱疹的预后良好,针灸可单独使用且效果很好,一般在1-3次针灸治疗后,即会有显著的改善。
3.由于带状疱疹病人会感觉很痛,故经验上须双侧同时针刺,且可数小时针刺1次,直到病情缓解为止。
4.治疗期间不宜食辛辣食品和鱼虾蟹等动风发物(即引起过敏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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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男科
北京佑安医院&&&皮肤性病科_皮肤病科
为保障患者权益,我们仅接受有资质的医学专业人士的回答,请您先认证为医生你能相信吗?一位八十八岁的老太,竟然能集HRV、丙肝、戊肝、梅毒病毒于一身,而所有的这些东东不是自己主动沾上的,而是有人送上门的。此中来胧去脉谁能够想象?   
呵,别想歪了,还是听我慢慢道来吧。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今年10月,我奶奶因胃突然大量出血(后诊断为胃癌),送至江西省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在治疗过程中医院表示因病人出血过多需要立即输血,在输血之前医院拿出一份免责声明,要求家属必须签署后才能继续实施抢救。在免责声明中有一项条款写到“因输血导致受血者感染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病毒均与医院无关,医院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对于此项条款,我父亲当时就表示了异议,但医院解释这是医疗行为的通行规则,所有医院都是这样规定的。由于当时情况十分紧急,病情不能耽搁,如果不签署文件抢救就无法继续,无奈父亲还是签了名。  
抢救完后,医院告知我们住院部没有多余病房,奶奶便被一直搁置在住院部的抢救病房里,老太太听着周围长吁短叹的痛病呻吟,看着那些生死线上垂死挣扎的病友,时刻都处于心惊肉跳状态,便强烈要求出院,无奈父亲只好送给医生五百元红包,之后才被安置到病房进行后续治疗。在后续治疗期间,医院对于老太太的病情一直不能确诊,而且由于年岁已高,医院不愿意冒险对病人进行进一步检察,加之在治疗期间未见其它异样反应,便让老人在身体稍好转后就直接出了院。  
谁知还真的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时隔一个月,奶奶由于再次胃出血被送入江西省第二附属医院进行抢救。也是同样的一幕,再次上演,也是同样的无奈,家属再次签署了免责声明。而这一次老太太则被确诊为胃癌。由于床位十分紧张,这家医院也同样以年岁已高,无治疗价值为由,对病人做了一段时间的保守治疗,在病情有所稳定后让家属直接办了出院手续。出院时,父亲拿着出院报告却发现上面赫然写着“HRV、丙肝、戊肝、梅毒抗体阳性”。  
我的老天呀,这是怎么回事呀!住院前还仅仅是一个胃出血,怎么住个院就变得这么复杂了。难道老太在住院时还有这等“雅兴”?  
回家后父亲坐在椅子上思前想后,怎么也想不出问题出在哪。为确认病情,父亲找到当时的二附医院的主治医生。在医生一番查询后,他们竟然告知说由于工作出现失误,打印的报告有错,实际电脑中记录样本检测的结果为“梅毒抗体阳性”,其它均为阴性。虽说这个结果不是太糟糕,但多少让人松了口气。为搞清事情的缘由和病情真相,父亲又来到一附医院查看上次住院时的检查结果,却发现那上面也写着“梅毒抗体阳性”,而在出院的时候,医院却没有任何提醒。    
对于这样的结果,家里人都表示难以接受,因为老太太心脏不好,隔三差五就会进行血样测试,在此前没有任何一次检查结果表示过“梅毒抗体阳性”。唯一的推断就只能是输血造成的感染。于是我们找到一附医院进行理论,誰知医院拿出当时我们被迫签署的文件,据此把所有责任推托得一干二净,我们顿时哑口无言。    
我们可爱的白衣天使呀,你们难道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位八十八岁的老人吗?仅就因为你们的一次抢救输血,居然能让一位八十八岁高龄、守寡二十多年的老太“有幸”赶一回时尚,染上这一辈子都未曾想过的病,深受其苦。如果换成你们自己的亲人,你们会是怎样的反应?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便上网查询相关资料,却发现此类事件在我国还真是层出不穷,而且由于法律的空缺,维权十分困难,照此看来在目前的医疗制度下,输血造成不良后果的,只能由患者自身承担,如此这样那还有人还敢输血吗,还有人敢相信医院吗,难道我们亲爱的党就是这样来实现“和谐”的吗?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为了引起更多人的重视,我顶!!
  我晕,这哪来的血
  同晕.................  不过,并不针对楼主帖子  从理论上来讲,梅毒的种子(孢子)的确可以存活和潜伏数十年....  年轻时风流留下的隐患也是有可能的....
  无耻的医院,我们却离不开它...........      
  现在的医院没病也要帮你整出点病来
  邪恶之所以猖獗皆因善良的人无动于衷,顶上去
  告下去,告不倒也要闹他个风风雨雨,为后来者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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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晕.................    不过,并不针对楼主帖子    从理论上来讲,梅毒的种子(孢子)的确可以存活和潜伏数十年....    年轻时风流留下的隐患也是有可能的....    老太太守寡二十八年,有什么孢子可以潜伏这么久?而且平时没有任何异常反应。  
  医生=畜生
  看看中国的采血,捐血制度,就是到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输血制度了~  新事物的诞生,都要经过一个混沌的阶段.  谁让这事情发生在中国,从上到下,一个字,乱~
  天啊  人家输血是为了救人  这家输血是为了要命  这简直是毒血嘛
      作者:chuhao829 回复日期: 8:30:09 
    医生=畜生    ------------------  !!!!!!!!!!!!
  是社会责任,医院也是受害方。
  救死扶伤已成传说,一切向钱看!!!!
  真傻,楼主应该找血站论理,还应该找《输血法》看一下,呵呵,然后再考虑是不是应该把这文章发出来    你输血感染上什么东西,只要医院按法定程序输血,并告知你输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它就是无责任的,否则医院就是侵犯了你的知情权,而不是为血感染什么而负有责任,所以输血出了问题,要是医院已经告知你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这时正确的做法就是找血站讨说法.    如果医院的血源不是从血站里出来,那么它是违法的,现在极少有哪个正式的医院会这么做.哪怕病人急用血抢救不输就没命,也不允许直接输入不是经过血站检验的血制品,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否则就算抢救成功,病人活了,直接责任人和执行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是有案例的    劝楼主多学点法,就不会闹出这么大的笑话了    另外你要找血站麻烦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你首先得找确实的证据证明感染的梅毒就是输血引起,    血站方面也很容易弄清是否就是输血引起的,前提是你用的血一定是从它那里出来,因为每袋血制品上面都有编号这个编号是唯一的,有献血着的姓名,只要有投诉,血站方面会找到那个人,取样再做相关检验.如果有问题血站负相应责任
  我来说几句吧  1
HRV是什么东东阿?应该是HBV吧,乙肝病毒,现在病人入院常规做这几个检查,尤其是术前病人。  2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兼听则明,不妨参考一下我的一点看法吧。我是一个临床外科医生,最近几年就经常碰到岁数大的外科术前病人,查出来是梅毒抗体阳性,为什么说最近几年呢,因为医院也是最近几年才把术前四项(就是乙肝/戊肝/梅毒/HIV)作为术前常规检查。梅毒抗体是终身携带的,所以年轻时候染病,尽管可能已经治愈,但抗体是始终阳性的。  
碰到这种病人,我们就会通知病人家属,然后再做滴度测试,滴度高的,还要青霉素治疗,如果不是限期手术,病人往往先出院门诊治疗梅毒。  
实事求是的说,从楼主这篇文章看,楼主奶奶很有可能不是输血引起的,理由如下:  
文章说第一次住院(江西附一医院)输过血不假,输血是有可能引起梅毒/乙肝等也不假,但是这次住院的抽血报告就已经提示梅毒抗体阳性了(见帖子第7段),一般来说,这种常规检查都是在入院开始就抽血检查的,  就算在输血之后,也不可能这么快产生抗体。所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入院前就有的,只是病人不知道而已。  
楼主说的以前奶奶心脏不好,经常抽血检查,但是一般的心脏疾病抽血检查是不会查梅毒抗体这些术前项目的。  
现在年纪大的病人查出来梅毒抗体阳性的真的很多,我相信现在的外科医生肯定都有这个体会,有时候我们自己也觉得吃惊。所以楼主先不要急着把这顶帽子往医院头上扣,可以叫你爷爷也去查查(如果你爷爷还健在的话)。  
我说这么多,楼主不要急着骂我,静下心来好好想想,然后再找个医生朋友问问,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晕,楼上的,你这一番话要有论点哟,不然很麻烦了。
  楼上的意思是:LZ的爷爷......
  完了完了,楼主本来想证明医生的玩忽职守,现在一下子扯到老人家的清白~~~~  盼楼主回来!
  在输血之前医院拿出一份免责声明,要求家属必须签署后才能继续实  施抢救。在免责声明中有一项条款写到“因输血导致受血者感染乙  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病毒均与医院无关,医院不承担任何连带  责任”。对于此项条款,我父亲当时就表示了异议,但医院解释这是  医疗行为的通行规则,所有医院都是这样规定的。由于当时情况十分  紧急,病情不能耽搁,如果不签署文件抢救就无法继续,无奈父亲还是签了名。    --------------------------------------------------------------    这回怨人家丈夫不签字的傻逼们明白了吧。    很多傻逼连协议都没见过 ,就骂不签字的丈夫。    事实上这类协议内容都是蛮不讲道理的。    象楼主这个事故中的协议内容,简直就是畜生写的。          
  “因输血导致受血者感染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病毒均与医院无关,医院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实在是新鲜!头回知道医院还会有这种政策??  江西省第一附属医院,厉害  楼主把复印件传上来,我们找几个记者写点东西玩!让这种医院别闲着。
  不仅仅就这一家医院有这种变态协议
  所以我现在尽量不去医院,免得被医死。病没治好,钱到没了,这可是幸幸苦苦赚得血汗钱啊,这帮天杀的,整天就知道盯着病人的口袋  
  这应该找血站吧。。。
  医院也是受害方,主要是社会责任。
  和谐社会,没有什么不可能
       作者:小兜和小白 回复日期: 10:43:59 
    在输血之前医院拿出一份免责声明,要求家属必须签署后才能继续实    施抢救。在免责声明中有一项条款写到“因输血导致受血者感染乙    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病毒均与医院无关,医院不承担任何连带    责任”。对于此项条款,我父亲当时就表示了异议,但医院解释这是    医疗行为的通行规则,所有医院都是这样规定的。由于当时情况十分    紧急,病情不能耽搁,如果不签署文件抢救就无法继续,无奈父亲还是签了名。        --------------------------------------------------------------        这回怨人家丈夫不签字的傻逼们明白了吧。        很多傻逼连协议都没见过 ,就骂不签字的丈夫。        事实上这类协议内容都是蛮不讲道理的。        象楼主这个事故中的协议内容,简直就是畜生写的。      ========================================================================================================================    发表这个言论的才是SB吧??    医院有采血权吗???    医院的用的血液都是从血站里来的,而血站的血液按照规定都是必须经过血站检疫后确定安全才能送到医院的。    同时条理规定:医院必须使用血站的血    明白了吧,医院没有选择血源的权利;除非给你输的血是医院私自采的,否则你输血感染病毒是血站检疫不过关造成的,跟医院有个P关系。
  我才是真正的当事人,本来是借了别人的帐号发的,本来不想骂人的,但是看了doctorzhg的留言,我不得不说几句了    首先更正一下,HRV是笔误,打快了,应该是HIV    我想问一句doctorzhg,作为医生,你这样污篾一个年近九旬的老人你不觉得可耻么,而且还扯上已经入土二十多年的亡魂,我是出离愤怒了,尤其是你这样的无良医生,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渣!!!    老人家一生清白就被你这样的败类玷污了,我真觉得不齿!奶奶是抢救入院的,之前的检验报告我不清楚(我本人在外地工作),但老人以前的任何检查都没有这类诊断报告,包括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的各类老年人的全面体检!    我和奶奶一起生活了多年,在此之前,家人生活一直和睦,同吃一盘菜,同喝一碗汤,逢年过节的亲友聚餐也不会少,想必我和这些亲朋好友是不是也应该“阳性”呀,可怎么这么多年我家就没有人发病呢,期间也有与其他亲人的生离死别,在医院住过的亲友也是有不少,怎么都没有过被检查出来有这等病毒?我本人进行过各种各样的入职体检、单位每年的全面体检,怎么都能有幸免于感染?    另外我在网上搜了一下这类信息,还真是不少人碰到象我奶奶这样的遭遇,你最好去看看这个网页 /3130679.shtml    八旬老人输血受感染的也不是这一例,已经有了先例呵,只是这等事在我奶奶身上又上演了一次,老人年事已高,我们只想让她平静的走完最后的这段日子!      前面有人回帖“医生=畜生”,我觉得这句话放在你身上,简直是侮辱了“畜生”这两个字,我只能说“畜生都不如”!!!你居然提到已经入土的人去验血,我觉得应该把你的先辈一起从坟墓里叫出来先去验验,再检查一下良心,是不是也象你这么黑,如果真是这样也就不奇怪了!!!  
  早上起来再推一下
  这个太恐怖了~~    友情顶贴!
  楼主感性有余理性不足,doctorzhg只是从专业角度提出他的观点,竟招来楼主无理谩骂,莫名其妙。
  楼主感性有余理性不足,doctorzhg只是从专业角度提出他的观点,竟招来楼主无理谩骂,莫名其妙。  ——————————————————————————————  而且对于梅毒,性传播只是主要途径(95%),并不是唯一途径,偶尔有可能接触被污染的衣物等传播。
  同情楼主. 在某些医生(实际是畜生)的眼里, 它们永远是没有错的. 而错都在病人身上. 但愿那些畜生早点得到报应.
  一群SB,这个和医院有什么关系呀!      大家应该明白这个血液不是由医院做的,是有血站提供的!    你们白痴啊!
  我也是一个外科医生  1.对于需要输血的病人 按照常规的做法 是在输血前查hiv hbv hcv 和梅毒 理由一方面是医疗安全 一方面是人身安全 大家看看lz对医生的态度就能明白为什么了  2.只要没有需要输血、手术的情况 特别是内科一般是不会查hiv hbv hcv 梅毒这些项目的 像lz的奶奶虽然长期做检查 但是你要是质疑 应该找出以前的化验单好好看一下 你以前做一百次血常规也没有办法查出有没有梅毒  3.医院为什么要签这个 你可以学习一下相关的法律 本身输血就是抢救生命用的 甚么叫做风险 医生救回了老人的生命 却因为一点点质疑就在病人眼中变成了畜生 这就是中国的医疗环境  4.血是血站采集、检测的,跟医院是两个部门 如果真的是血的原因导致老人的感染 那么我们看到的就是lz因为采血部门的原因而在这里对拯救他奶奶生命的医生出言不逊  5.lz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医生 前面有同道客观的从专业的角度说了很多了 我要再说一句的是 真正能对lz起到启发和帮助的不是那些跟风骂医生的帖子 还是这些医生的帖子
  病人在输血前都要做乙肝,HIV,梅毒检查的    梅毒通过普通的握手,都有被传染的可能!
  真傻,楼主应该找血站论理,还应该找《输血法》看一下,呵呵,然后再考虑是不是应该把这文章发出来        你输血感染上什么东西,只要医院按法定程序输血,并告知你输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它就是无责任的,否则医院就是侵犯了你的知情权,而不是为血感染什么而负有责任,所以输血出了问题,要是医院已经告知你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这时正确的做法就是找血站讨说法.        如果医院的血源不是从血站里出来,那么它是违法的,现在极少有哪个正式的医院会这么做.哪怕病人急用血抢救不输就没命,也不允许直接输入不是经过血站检验的血制品,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否则就算抢救成功,病人活了,直接责任人和执行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是有案例的        劝楼主多学点法,就不会闹出这么大的笑话了        另外你要找血站麻烦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你首先得找确实的证据证明感染的梅毒就是输血引起,        血站方面也很容易弄清是否就是输血引起的,前提是你用的血一定是从它那里出来,因为每袋血制品上面都有编号这个编号是唯一的,有献血着的姓名,只要有投诉,血站方面会找到那个人,取样再做相关检验.如果有问题血站负相应责任    真傻,楼主应该找血站论理,还应该找《输血法》看一下,呵呵,然后再考虑是不是应该把这文章发出来        你输血感染上什么东西,只要医院按法定程序输血,并告知你输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它就是无责任的,否则医院就是侵犯了你的知情权,而不是为血感染什么而负有责任,所以输血出了问题,要是医院已经告知你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这时正确的做法就是找血站讨说法.        如果医院的血源不是从血站里出来,那么它是违法的,现在极少有哪个正式的医院会这么做.哪怕病人急用血抢救不输就没命,也不允许直接输入不是经过血站检验的血制品,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否则就算抢救成功,病人活了,直接责任人和执行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是有案例的        劝楼主多学点法,就不会闹出这么大的笑话了        另外你要找血站麻烦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你首先得找确实的证据证明感染的梅毒就是输血引起,        血站方面也很容易弄清是否就是输血引起的,前提是你用的血一定是从它那里出来,因为每袋血制品上面都有编号这个编号是唯一的,有献血着的姓名,只要有投诉,血站方面会找到那个人,取样再做相关检验.如果有问题血站负相应责任      真傻,楼主应该找血站论理,还应该找《输血法》看一下,呵呵,然后再考虑是不是应该把这文章发出来        你输血感染上什么东西,只要医院按法定程序输血,并告知你输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它就是无责任的,否则医院就是侵犯了你的知情权,而不是为血感染什么而负有责任,所以输血出了问题,要是医院已经告知你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这时正确的做法就是找血站讨说法.        如果医院的血源不是从血站里出来,那么它是违法的,现在极少有哪个正式的医院会这么做.哪怕病人急用血抢救不输就没命,也不允许直接输入不是经过血站检验的血制品,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否则就算抢救成功,病人活了,直接责任人和执行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是有案例的        劝楼主多学点法,就不会闹出这么大的笑话了        另外你要找血站麻烦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你首先得找确实的证据证明感染的梅毒就是输血引起,        血站方面也很容易弄清是否就是输血引起的,前提是你用的血一定是从它那里出来,因为每袋血制品上面都有编号这个编号是唯一的,有献血着的姓名,只要有投诉,血站方面会找到那个人,取样再做相关检验.如果有问题血站负相应责任                    
      楼主感性有余理性不足,doctorzhg只是从专业角度提出他的观点,竟招来楼主无理谩骂,莫名其妙。  无知者无畏撒!  楼主注意情绪稳定哦!!!          
  梅毒通过普通的握手,都有被传染的可能!      若是得了梅毒后,终生梅毒血清都是阳性的,无论你是否治愈
  作者:羟喜树碱 回复日期: 10:37:53 
    我也是一个外科医生    1.对于需要输血的病人 按照常规的做法 是在输血前查hiv hbv hcv 和梅毒 理由一方面是医疗安全 一方面是人身安全 大家看看lz对医生的态度就能明白为什么了    2.只要没有需要输血、手术的情况 特别是内科一般是不会查hiv hbv hcv 梅毒这些项目的 像lz的奶奶虽然长期做检查 但是你要是质疑 应该找出以前的化验单好好看一下 你以前做一百次血常规也没有办法查出有没有梅毒    3.医院为什么要签这个 你可以学习一下相关的法律 本身输血就是抢救生命用的 甚么叫做风险 医生救回了老人的生命 却因为一点点质疑就在病人眼中变成了畜生 这就是中国的医疗环境    4.血是血站采集、检测的,跟医院是两个部门 如果真的是血的原因导致老人的感染 那么我们看到的就是lz因为采血部门的原因而在这里对拯救他奶奶生命的医生出言不逊    5.lz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医生 前面有同道客观的从专业的角度说了很多了 我要再说一句的是 真正能对lz起到启发和帮助的不是那些跟风骂医生的帖子 还是这些医生的帖子     作者:灰色地带散步 回复日期: 9:44:29 
    楼主感性有余理性不足,doctorzhg只是从专业角度提出他的观点,竟招来楼主无理谩骂,莫名其妙。    支持。  
  医院,没病也会整出些病出来
  天啊,医院怎么可以这样啊,不明不白的血也要啊!
       作者:就懂一点点 回复日期: 10:42:01 
    一群SB,这个和医院有什么关系呀!            大家应该明白这个血液不是由医院做的,是有血站提供的!        你们白痴啊!      你算什么,别以为自己懂一点点就来这里骂人,就算是楼主怪错了人,那也是不知者无罪,你解释清楚了,人家会谢谢你,但是你这样算什么啊,真是!有些事你懂的人家是不懂,但也有很多事人家懂的,你就不一定会懂,别太自以为是了!
  关于性传播疾病的检测,在一般的体检及内科检验中,医院一般是不予来就诊的病人做的,因为涉及就诊者的隐私问题.除非就诊者自行要求检验.干部体检更加不会做这方面的检查,一是所予员工体检单位的经费支出问题,二也是涉及到隐私法的问题.但是在产检,及手术前,输血前,这些项目是必须做的,这也是国家法规所规定的.并不是医院单方面所决定.  我记得以前曾遇到一个例子,很多年前医生为一个长期发热不愈的病人做了HIV的测定,事后,患者将医生给告了,结局并没有追踪.  从今年开始,卫生部好象发了个什么文件,对于长期发热不愈的患者,接诊的医生要给患者做HIV的测定.  近年来老年人及新生儿性病发病率也越来越高,今年初遇到过最老的一个HIV阳性患者,女性,74岁,病前并没有输血史,是因为发热不愈住院的,一入院就给她取样送检,结果出来后家属也无法接受,但是,事实就是事实,她的感染途径对医方来说也是一个迷,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她发烧一个月不退,她的血里HIV是强阳性,她是这次就诊之前感染上的.最终患者及家属选择了放弃治疗.  还有一例也是今年遇到的,68岁的女性,亦是发烧不退住院,后来一查是淋病,老太太的先生在儿女的压力下去医院一查是慢性淋病.  这两例患者都是单位退休干部,家属亦是,  这些都是有了发烧到医院就诊所查出的,而那些尚未有症状,有症状而未到有条件做相关检测医院就诊的人倒底有多少?那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了.  在这只是陈述事实并不做评论也并非影射某人某事.
  血站和医院都是卫生系统的!!!  职业道德全无,一门心思向钱看  我X你妈
  说楼主傻,说楼主发这文章闹笑话原因就是:楼主弄错了因按正规途径输血感染上梅毒应负责任的主体.  还有输血前的同意书也是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并非医院免责的保证书,只有医院从非血站的其它途径取血输于患者,医院违反了国家的输血法,不管出不出问题,医院都要承担相应的惩罚.另一种情况就是,在输法前没有履行输血同意书的签定,也不管出不出问题,只要患者方投诉,医院也得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医院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国外的惯例我不清楚,但是在中国大陆,只要你输血,你都要在相应的文书上签字,医院只不过是这个国家规定的执行者而已.
  作者:chuhao829 回复日期: 8:30:09 
    医生=畜生  ============================================  !!!!!!!!!!!!!!!!!!!!!!!!!!!!!!!!!!!!!!!!!!!
  楼主少安毋躁.  1,不是比较特殊的情况,一般而言,不会查梅毒抗体的,楼上有人也说了,不信你翻翻看你奶奶手里有的所有化验单,我可以保票她从未做过这项检查.    2,输血同意书说的医院不负责任又没说血站不用负责,你真的有把握,就告血站去吧,这事,和医院一毛关系都没有.  
  仅是一种病,与道德无关
  看了个题目,难到是用舔的?  天涯可以匿名么?
  同情LZ奶奶的遭遇,但是还是要说,这件事其实跟医院并没有关系。    因为血都是血站提供的,医院就是拿来用的,医院不能私下采血的,而且输血的同意书,全国统一的,输血之前都要签的,目的就是告诉患者及家属,输血是有风险的,就算概率很小,但只要不是概率为0,就有发生的可能,一旦你决定接受了输血治疗,也要有接受它风险的准备,这个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世界上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的,就算血站的血都是正规途径来的,但是检验时也有个漏检率的。  还有现在很多医院其实在输血前都会先抽血化验一下那些HBV HIV 丙肝、梅毒的指标的,就是为了防止以后出现问题搞不清,LZ要搞清楚奶奶在附一医院的梅毒抗体阳性到底是什么时候抽的,如果是入院时或输血前化验的,那就不要怪医院了,如果是输血后,可以跟血站讨说法。  
  不是几年前就取消卖血了?
  唉,楼上那么多火气大的,是不是去医院查一下肝功能啊?
我怎么不懂法了,怎么就和医院没关系了?血站当然有连带责任,但医院也不应该把自己摘得那个干净吧,一个免责条款就想置身事外,是想谁能够接受,这事落在你父母老人身上你能冷静么?    
第一次出院报告上写得也太离谱了,赫然写着“HRV、丙肝、戊肝、梅毒抗体阳性”。后来查出是医院的失误,这也太没职业道德了吧!!!病人的检查报告都随随便便搞错,是想谁能接受?后来查明了还就是一个简单的解释&搞错了&!  
家人第一次看到这个报告,差点没晕过去,差点拉着八十高龄的老人去传染病医院做全面检查,差点交了定金,好在家人冷静的考虑了一下这也太离谱了,把不然老人刚出院又要受一番折腾!设想要是老人知道这出院报告这么写的,那还不就心脏病发作去了!  
从医院的这些态度,能说没关系么?不知道这里为啥有那么多人居然说和医院没关系?良心哪里去了?  
这倒让我想起不久前的一件事,前不久另一家人因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主治医生说需要照CT,并开了单子交费检查,病人照完CT后竟然说没考虑周全要照彩色CT,无奈只好按医生再次开单去检查,可是这一次这医生居然还是没说写清楚照什么样的(有平面和立体两种),家人在缴费时被收费员问到了不知该如何回答,收费处就先按平面彩照CT收了费,交完费仔细一想,万一又弄错了岂不冤枉又受一番折腾?只好又折回去再找医生,医生想了一下才说是要照立体彩照CT,刚才开出单子没写清楚,这样才把检查项目明确下来,最后检查还要提前预约,折腾了好几天才搞完!是想这些医生着么都这么不负责呢,信口雌黄,没个准数?我们都是非专业人事,我们能知道要做什么样的检查,医生弄错了一次还不够,还要再来一次?这些医生不是在拿病人开涮么?  
大家都是上班一族,谁有这么多时间和精力被来回折腾,请假来看病是要被扣薪水的,怎么花了钱看病还要被你们来回折腾?我并不是想怪谁,要怪只怪自己身体不好,但是我想奉劝那些医生一句,拿出一点敬业精神来好不好,对病人负责一点好不好?    
  竟然有人说就算楼主骂错了,那也是不知者无罪。什么理由呀,不知道就不要盲目的下结论,不知道就要学,不要什么都是想当然,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任,凭什么因为你的无知让医生挨骂,知道错了也应该出来道歉。  
老年人从未有过症状梅毒潜伏者多的是,心血管疾病患者中的更多,我在心科的时候几乎有五分之一的病号梅毒抗体是阳性,甚至还有梅毒过筛阳性具有传染性的,你怎么不想想医生给这些具有梅毒传染性的患者看病承担的风险,最后确还被你骂说是医院传染上的。最后,从劝楼主一句让你的父母家人甚至包括你都去查查吧,对你和你的孩子有好处的。
  对于楼主说的输血同意书上印有“因输血导致受血者感染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病毒均与医院无关,医院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这我觉得的确不应该,但我没见过输血同意书印有这样的内容,不知道楼主是否可以确定输血同意书上有这样的话,还是只是说有感染这些疾病的风险
  没办法.制度压抑着人性
  作者:lb96578 回复日期: 1:39:12 
         作者:小兜和小白 回复日期: 10:43:59        在输血之前医院拿出一份免责声明,要求家属必须签署后才能继续实      施抢救。在免责声明中有一项条款写到“因输血导致受血者感染乙      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病毒均与医院无关,医院不承担任何连带      责任”。对于此项条款,我父亲当时就表示了异议,但医院解释这是      医疗行为的通行规则,所有医院都是这样规定的。由于当时情况十分      紧急,病情不能耽搁,如果不签署文件抢救就无法继续,无奈父亲还是签了名。            --------------------------------------------------------------            这回怨人家丈夫不签字的傻逼们明白了吧。            很多傻逼连协议都没见过 ,就骂不签字的丈夫。            事实上这类协议内容都是蛮不讲道理的。            象楼主这个事故中的协议内容,简直就是畜生写的。            ========================================================================================================================        发表这个言论的才是SB吧??        医院有采血权吗???        医院的用的血液都是从血站里来的,而血站的血液按照规定都是必须经过血站检疫后确定安全才能送到医院的。        同时条理规定:医院必须使用血站的血        明白了吧,医院没有选择血源的权利;除非给你输的血是医院私自采的,否则你输血感染病毒是血站检疫不过关造成的,跟医院有个P关系。  ------------------------------------------------------------    你才是傻比, 弱者受害者你不同情,你不是傻比是什么.    就你这个理由,就能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了吗?    输血这么重要的事情,医院自己明明知道风险很大,知道给病人查血,  知道让病人签这个狗屁协议,难道就不知道把输血前把血做检验吗?    血站是不是属于医疗卫生防疫系统? 这么重要的部门,还经常出这么  低级这么严重的事故,那整个医疗系统还有什么能让人信任,医院更是没法让人信了.    另外,你要是懂一点法律的话,那么就应该知道这个协议是非法的.  而出了事,当事人肯定是要优先告医院,而不是血站.    比如你在经销者手上购买的产品,有问题,那你应该告的是经销者,  而不是直接去告生产厂家. 患者没有理由去承担告厂家的诉讼成本.  而经销者更没有理由把受害者推到其他任何地方去.
  声援~!顶下。
       作者:小兜和小白 回复日期: 3:43:28 
           你才是傻比, 弱者受害者你不同情,你不是傻比是什么.        就你这个理由,就能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了吗?        输血这么重要的事情,医院自己明明知道风险很大,知道给病人查血,    知道让病人签这个狗屁协议,难道就不知道把输血前把血做检验吗?        血站是不是属于医疗卫生防疫系统? 这么重要的部门,还经常出这么    低级这么严重的事故,那整个医疗系统还有什么能让人信任,医院更是没法让人信了.        另外,你要是懂一点法律的话,那么就应该知道这个协议是非法的.    而出了事,当事人肯定是要优先告医院,而不是血站.        比如你在经销者手上购买的产品,有问题,那你应该告的是经销者,    而不是直接去告生产厂家. 患者没有理由去承担告厂家的诉讼成本.    而经销者更没有理由把受害者推到其他任何地方去.      ====================================================================================================================================================================================      经销者有没有权利选择自己去卖什么产品???    医院有没有权利选择使用哪家血站的血液???    搞清楚这之间的区别后再发言.      都说是无偿献血,为什么一袋血还那么贵,那是因为血浆的检验成本很贵,你希望医院把血站送来的,已经标明检疫合格的血浆再检验一次&??这个成本谁来承担&&??由被输血的病人吗??那么医院血库里那些因为过期而失效的血浆,它的检疫费用又该由谁来承担???更何况中国医院现在的实情是全面缺血,很多小型医院的血库里根本不能保证基本血型的库存,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急救病人而紧急从血站调血,又怎么会有时间再对血液进行再一次的检疫呢??      医院不是血站的上级,医院不能命令或控制血站,医院所用的血液必须由血站提供.      血液制品不同于其他产品,当需要输血的时候,你跟医院
都没有选择血源的权利.
说明一下,我是当事人的媳妇,本贴也是应老公的要求而写的,本只想说明一下问题,未曾想过要对任何人做出人生攻击。    
由于老公自小由奶奶带大,与老人感情自然不浅,容不得别人半点亵渎,那天我对Doctorzhg的言论稍表示过同意,都被他吼得不知方向,所以更别提外人了,故需各位体谅,同时在此我对老公言语中对所涉各位的不逊言论表示抱歉。    
但有几个问题还是需要说明一下。    第一:关于责任认定问题,以人的习惯论之,出了问题当然第一反应是找直接接触方,而没有谁会去绕弯去找直接生产方。相信做为一个消费者,如果不是在医疗系统工作过或是曾经经历过此类事件,对于医院的各项规定及运做方式没几个人能搞清楚,对于我这个好歹也有硕士学位的尚且如此,更勿论几十岁的老人。    
而且,我也在网上查询过有关资料,对于此种情况,医院并非就可以袖手旁观,他有责任协助家属调查事实,而非推得一干二净,必要时医院还需先行赔付,然后再向血站索赔。    第二:梅毒抗体的问题  
老人生有四个儿女,儿女住院生病也是常事,平时未见提过有此类问题。  
再之,如果说平时的体检不会去查这些项目,那本人公务员入职体检也未查出过有问题(大家可以去查一下公务员入职的体检内容),那这种情况又如何解释?
  不过还是要谢谢xiaoyy01以及Docotrzhg能从专业角度进行解释而非简单的谩骂,天涯还是需要多些这样的人,谢谢!
  不过还是要谢谢xiaoyy01以及Docotrzhg能从专业角度进行解释而非简单的谩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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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XHTV沈阳专电:(记者:刘斌 编辑:彭江)八十岁老太住院输血后查出患了梅毒(我母亲八十岁老太太怎么能得上梅毒?我们子女怎么想,对不对?);是输血有问题还是另有原因,院方、家属各执一词(院方:输血之前一定要家属签字我们才能给她输血)。      
     敬请关注《新华纵横》——《输血引来的纠纷》。      主持人:近日,在辽宁省锦州市中心医院出了这么一件怪事,80岁的曹老太太住院输血后竟查出感染了梅毒,患者家属要向医院讨个说法,而医院方面则认为曹老太太感染梅毒与已无关,双方为此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解说:2005年4月初,记者在锦州市中心医院三楼的病房里,见到了刚刚做过大手术的曹老太太。曹老太太今年已经80岁了,由于手术的原因,到现在还不能开口说话。曹老太太的儿子牛先生告诉记者,当他们得知母亲的血液里查出梅毒后,都气坏了。      曹老太太的儿子牛先生:你说这个东西大伙儿都知道,它不是什么好病,我母亲八十岁老太太怎么能得上梅毒?我们家子女怎么想,对不对?对人精神上有个压迫,感到很气愤。      解说:牛先生告诉记者,母亲是今年3月6日因贫血到锦州市中心医院就医的,因年事已高,医院为曹老太太做了全面检查,在肠镜检查中发现患者为回盲部腺癌,于是转入医院普外二科住院治疗,并准备手术。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手术前必须大量输血,想到血液安全方面的问题,牛先生感到心里很不踏实。    
    医生         锦州市中心医院主治医师李雅勋:我们有一个输血协议书,输血之前一定要家属签字我们才能给她输血,当时家属也是提出了一些问题,包括查梅毒、艾滋病,还有就是血源,血源的提供,提了一些问题。我当时大概解释了五十多分钟。      曹老太太的儿子牛先生:我说血源,我认为安全性不可靠,我想把我自己血输给我母亲,当时医生说医院没有采血权。怎么能保证安全呢?他说你放心,在输血前咱们给患者进行血液检查,输血后还要检查,这样就证明咱们输血是没有问题的。      解说:既然院方一再保证,牛先生在母亲的输血协议上签了字。3月17号、18号、19号医院为曹老太太连着输了3天血,可还没等到做手术,一张化验单就让牛先生懵了头。      曹老太太的儿子牛先生:其中给我母亲治病的主治医生说,说这儿有个化验单是这个患者的,我说我不认识呀,我就问医生这个化验单写的是啥呀?那写着RPR正号,有个加号,他说这是梅毒。我说怎么有梅毒呢,他说这就是你母亲血液里有梅毒。      解说:80岁的老母亲被检查出梅毒,这让作儿子的牛先生难以接受。这张血液化验单上的日期是20号,由于院方不提供17号到19号输血这三天的化验单,于是牛先生自己找到了给医院供血的锦州市中心血站,在那里看到了锦州市中心医院分别于17号和19号开出的曹老太太的临床输血申请单。      曹老太太的儿子牛先生:17号化验单写受血人是我母亲,也写成梅毒是减号,阴性。19号也是,所以说他20号拿出个阳性来,我认为它这里面有问题。      解说:17号和19号输血申请单上的梅毒一栏里,都写着阴性,这和20号化验单上的梅毒阳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如果以此推论,问题或许出在输血上了,但锦州市中心血站断然否认了血源出现污染的可能。     
   锦州市中心血站负责人:凡是经我们血站检测后发出的血液全部是合格的血液。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我们完全是按照检测标准来进行检测的,合格的血液才能发放到临床上。      解说:血站的负责人保证血源没有问题,但让牛先生不解的是为什么17号和19号梅毒检测还是阴性,而20号的化验单就成阳性了呢?为此,牛先生又找到了医院,而院方对此竟做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解释——牛先生从血站拿到的17号和19号输血申请单上所写的梅毒呈阴性并不是医院化验的结果,而是医生随手填上去的。      锦州市中心医院主治医师李雅勋:这是我工作的一个失误,就是院里要求如果没有回报(化验结果),写结果未回报。但当时我也是考虑老太太年龄比较大,80岁了,并且问病史,没有这方面的病史,没想到能有这些问题。      解说:按照这位主治医生的说法,血液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而曹老太太必须连续输血三天,因为没有时间等待结果出来,因此就自作主张地在曹老太太的输血申请单上填了梅毒阴性。医院的这种说法是否属实暂且不说,但这样一来,牛先生手中的证据就变得毫无意义了。但要确认曹老太太的梅毒阳性是否和输血有关,也并非无据可查。根据各大医院的惯例以及锦州市中心医院的管理规定,患者在输血前必须进行梅毒、艾滋病抗体等各项指标的检查,检查结果在48小时内得出并告知患者。但遗憾的是,锦州市中心医院虽然在曹老太太输血前抽了血样,但化验结果还没出来就开始输血了。      锦州市中心医院主治医师李雅勋:很难说做到结果出来以后再进行输血。因为比如说我们有一些急诊输血病人,来了以后失血性休克,你不可能等着化验结果然后再去输血,来了以后马上需要输血,这时候怎么办呢,输血之前先把血样留出来,就说确实是输血之前采的血,然后进行这两项化验。      解说:由于医院一系列不规范的操作,患者家属认为院方的说法不能令人信服。2006年4月,辽宁省卫生厅派了两个专家组到锦州市中心医院进行调查,在对患者输血前后的血样及锦州市中心血站提供的血源进行复查后,得出了以下的会诊意见: “患者检验报告所提示之梅毒抗体阳性结果与本次输血行为不构成因果关系;锦州市中心血站提供之血源经锦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复检,梅毒血清学RPR、TPHA成阴性。”这就是说,排除了输血中感染梅毒的可能性。同时,专家会诊中对曹老太太梅毒检测呈阳性也做出了重新认定,认为患者“在临床上可能因高龄、贫血、肿瘤(专题 访谈 咨询)等造成检验结果的生物学假阳性,仅凭该血清学结果诊断为梅毒感染依据不足。”      解说:尽管有了省专家组的会诊意见,但医院工作人员在整个事件中不规范的做法仍令人担忧,然而院方却有着这样的表态。    
    院长         锦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杨德喜:就梅毒抗体这项来讲,按照实际情况,是阴性也好,是阳性也好,她需要输血的情况下都应该给她输血。实际要求是这样,管理要求(输血申请单)应该填写全。这应该是医生自身的问题,因为它不是普遍的,它是个别的,不能说属于管理上的问题,从宏观上说你是医院医生,出了事医院该负这个责任,但就其谁的责任问题,当事人应该自己负这个责任。      解说:经过了不少波折,曹老太太终于在3月底进行了手术。牛先生说,尽管如此,20号化验单上发现的梅毒一直让他耿耿于怀,对专家的会诊他也不能完全认可。采访时记者看到,还在休养中的曹老太太对这一切显然并不知情,仍然安静地躺在病床上。      曹老太太的儿子牛先生:到现在为止,我们家庭对她保密,她不知道感染梅毒了。因为知道这个消息,八十岁高龄,性情非常刚烈,一口气上不来,生命就没了。      主持人:病人一旦因病住进了医院,就把生命交到了医生手中。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医生对每一张化验单据、每一个治疗环节都应慎之又慎,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和麻烦,将成为医院和患者都难以承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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