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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QQ招揽“供体”圈养后卖肾脏获利
南昌首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被告人一审获刑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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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中国江西网讯 王萍赖红宇 新法制报 首席记者程呈报道:以2万元的价格,非法组织多人出卖人体器官肾脏。4月4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对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陈某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据悉,该案属南昌市首例。
  2012年,互联网上一度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非常猖獗,引起了中央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年7月,南昌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及交办的线索,摸清了南昌市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的情况,并于7月26日,抓获涉嫌在南昌从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活动的陈某。
  经查明,陈某是甘肃省人,2010年底在出卖自己的肾脏时与吴某(已判刑)结识。后来,他也做起了这个“行当”。月,吴某找到陈某,提议贩卖人体器官,陈某表示同意。
  器官买卖价格为2万元一个肾,陈某每例可得3千元(其中包含供体吃住和康复的费用)。吴某在每一例肾脏摘除手术后,往陈某的银行账号汇款2.3万元。
  2011年初以来,被告人陈某通过QQ在互联网上先后招揽9名“供体”到南昌“圈养”,并将配型合格的3名“供体”送至景德镇交给吴某进行了肾脏摘除手术,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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