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有前科的人,想跟你我想交朋友友,应该怎么对待!

[doc] 限制有前科公民就业资格的刑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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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限制有前科公民就业资格的刑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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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www.babsoft.net, Inc.All Rights Reserved.话题相对论――“前科公民”该住哪?
温州“劝离”“前科公民”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的一项管理措施,日前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81万生活在温州的外来人口,无形中被人为分在了两个世界。标准就是一条:是否犯有前科。有前科的人,统统被被记录进“高危人员”名单中,并且不允许继续呆在那里。记者专门对这件事进行了调查,当地的解释是对这些人员进行“劝离”――就是劝你自动离开。要是实在不听劝,不离开,怎么办?那就成为公安部门的重点关注对象。至于这些人犯有前科的原因或背景、是否已经改过自新等情况,并不在这项管理措施的考虑范围之内。
有一个例子。曾在北京做过十几年生意的陈先生曾被羁押。今年3月,他在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和朋友合伙开办了一家五金厂。4月中旬,仰义乡派出所的一名协警找到他,通知说:“犯过案的人不让在这边住。
他让派出所值班警察出示相关法律条文,警察说这是“本地规定”。后来警察有多次催促他赶快搬家,并表示“搬去哪里不管,只要不呆在仰义就行。”交涉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件令陈先生尤其无法接受的事:一次,一个协警来陈先生的工厂找他。陈先生不在,协警就当着工人的面说陈先生“是犯人,不让在这儿住了”。陈捷文很是愤怒,他说“我是这个厂的老板,还当不当了?这是不尊重我的人格。”
  事情到最后,陈先生作为“可疑人员”进行登记,交了照片,报了身份证号码与手机号码,签了字,“保证随传随到”,这才得以在原来租的房子里继续住下去。
当地警察私下里对这一规定也有分歧与异议。在这一规定的操作过程中,各派出所并未同步执行,操作的程度有所不同。确实,所谓有前科的人员,既然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劳教,重返社会,就已经是我们的一员了。大家心里还是有这个概念的。
――连线高翠萍副处长北京市司法局监狱劳教工作处
昌& 锋: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帮教犯过错误的人是一项系统工程,确实很不容易,像温州这样的做法,对所谓的前科人员会带来什么样的刺激?
&&& 高翠萍:首先他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他违背了我们国家的帮教安置工作方针和政策。对这些人员进行帮教安置,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一个做法。西方国家叫出狱人保护。我们国家和政府,历来都高度重视帮教安置工作。帮教人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社会弱势群体。尽管他曾经犯过罪,好像跟我们正常人不太一样,但是他们已经通过服刑、通过民事赔偿付出了代价了。那么解除劳教或者刑满释放,回到社会以后,他和正常人是一样的。我们就应该对他有一个宽容、理解和接纳的一个氛围。因为他们在某些方面,可能是因为生活所迫,或其他原因――可能多方面的――他犯罪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现象。他出来之后,他的生活、生存,要比一般的人要差一些。这样我们就有专门的机构来对他们提供一定的帮助。包括精神上的、物质上的救助,使他们能够回到正常人的生活。否则的话,他很可能就出现再次犯罪,因为他没有生存出路了。这就可能危害社会,危害其他的人了。我们国党的十六大提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那就是把这些不和谐的因素,容易引起再次犯罪的因素,都给它化解掉。对他们开展救助扶助,是我们一项重要的政策。
&&& 昌& 锋:作为曾经有过前科,曾经犯过错误的人,在面对社会上的不理解、甚至不尊重的时候,他们又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呢?
&&& 高翠萍:首先我觉得这些人员,自身要树立一个自强自立,珍惜自我的一个信心。千万不要自暴自弃。我觉得任何人,一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坎坎坷坷,沟沟坎坎,他都可能遇到,包括我们也一样,所以他们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遇到这种时候,千万不要自暴自弃,一定要把自我心理调试好。其次,实在是觉得周围不理解、不接纳,要找一些相关的部门。比如说像我们北京市区县、街道、乡镇,包括社区都有这些帮教组织,都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必要的物质上的帮助,很多是精神上的一种帮助。比如我们有心理咨询方方面面的,通过这些组织的接洽,能够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
&&& 昌& 锋:我们就想在这儿告诉他们,你们并不孤独,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找到相关部门。
&&& 高翠萍:对对。我们这个成员单位有民政的,有劳动的,他需要哪方面,我们都会协调各方面给他去解决。
&&& 张红兵:高处长,还有一个问题,像这些有前科的人员,经常会有这种二进宫的现象,这种二进宫的现象,您分析一下,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 高翠萍:我想最主要的,一个可能是他主观上不可避免的,他在改造方面,可能还存在着一些好逸恶劳,或者是其他的旧习,通过犯罪的行为来获取他的利益。但是相当、相当一部分,都是因为他生存面临了一些问题,因为他们这些人学历比较低,生存的技能比较少,尤其现在社会压力很大,人人都觉得生存有压力。
&&& 张红兵:这时候更应该去帮助他们。
&&& 高翠萍:对对。所以如果这些基本的生存保证不了,他难免可能要通过其他的途径来进行犯罪。
&&& 张红兵:所以这种二进宫的现象,社会上其他人也都是负有责任的。
&&& 高翠萍:因为犯罪是个社会现象,他本人要承担责任,其他各个部门,我觉得都应该有爱心。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如果其他地方也像温州一样,有前科的人只能住到月亮上面去了。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温州某些部门不依法办事也是在给自己制造“前科”。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请大家冷静想一想,其实在任何地方都有影响治安的高危人群,警方重视这些人,也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只是不应该伤人自尊。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我个人对温州的做法感到非常不理解!有前科者就没有洗心革面的机会吗?他们要永远生活在过去的阴影之下吗?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我理解温州的做法,魏公村有个地方没改造前经常有些人无所事事地呆在那,我曾三次在那里被人抢劫。不过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前科。
&“劝离”的理由
温州鹿城区对治安抓得应该说想当有力度。比如对他们认定的“高危人群”就实行了“两查一管”制度。“两查”是指检查落脚点的人和落脚点的物,通过指纹、身份和物品比对,搜集相关信息和证据,打击犯罪;“一管”就是管理有前科劣迹对象,目的在于“挤压犯罪空间”。
温州市鹿城区为什么会下这么大的力度来整治治安呢?据称,鹿城区是温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常住人口66万、流动人口81万,现有警力1048名。之所以劝离“有前科暂住者”,一方面是出于“两查一管”制度,另一方面则与去年鹿城区发生的两起治安事件有关。
去年9月4日中午,10多人在温州望江路一码头持枪对射,其中两人中弹受伤,“场面实在太惊险了,就像看香港枪战片一样。”后来查明,这是因赌博纠纷引起斗殴。浙江省公安厅数名官员曾因此专程抵温,向温州市公安系统提出严厉批评。
另一件事是,去年10月27日,温州市召开第40届人大法治委员会第18次全体会议,有委员表示异议,认为温州的治安形势不容乐观,因为在同一时间段内,包括一名温州市人大副主任在内的6位市人大官员,在温州市区内被抢或被窃,这无异于“家门口遇贼”,令有关部门相当尴尬。
鹿城公安分局针对外来人口的“两查一管”和“人户一致”机制,曾被誉为“以静制动”的有效管控模式,并一度成为外地学习对象,而其实际操作迥异。一份温州公安系统内部文件上这样写着:“对高危人群经两查一管后,先是打击,打击不了的驱赶……真的打击、驱赶不了的管控”,“管控必须报派出所所长同意。”
有当地知情人士解释,“挤压犯罪空间,最好就是赶出自己的辖区,通过暂住证,把名字和身份证一对,原来有案底的,打过架,有过小偷小摸行为的,打印出一份名单来,全部赶走。”怎么赶法呢?在温州的有关文件中,是这样说的“通过房东、业主劝离驱赶,驱赶要注意工作艺术。”
――连线辛玮媛北京市民
昌& 锋:我知道你好像是曾经遭遇过街头犯罪,当时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情?
&&& 辛玮媛:当时气愤――气死了!而且我当时是骑着自行车,走在路上,骑得很慢,包就背在后面,不知不觉地,手机、钱包就被偷了,当我发现的时候,那个小孩已经跑得很远了,我心里面恨不得把他抓回来,把他打一顿。
&&& 昌& 锋:你是不是对温州劝离前科人员这样一种做法比较赞同呢?
&&& 辛玮媛:说真心话,还是不太赞同,但是如果我要是被这些犯罪人员给伤害了的话,站在我自己的角度上,我想我肯定会有将他们劝离的想法。
&&& 昌& 锋:会有一种冲动要劝离,但是理性地想一想,还是不应该。说明小辛还是非常有社会责任感的。我曾经想联系一个有前科的人来接受我们的采访,但是后来考虑到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作罢了。我觉得在这儿,我要告诉那些人,从小辛的例子来看,有社会责任感的人,还是占大多数的,你们不要有那么大的心理负担。
&&& 张红兵: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考验一下小辛,当你知道你周围的同事,或者朋友中,有这样有前科的人,或者你的邻居,你的对门,你的附近就住着这样的人,你平常出入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心理?
&&& 辛玮媛:我觉得正常。
&&& 昌& 锋:不会感到害怕?
&&& 辛玮媛:不会,而且我确实有这样的朋友。
&&& 张红兵:确实有?
&&& 辛玮媛:对,确实有。
&&& 张红兵:他们跟你诉没诉过苦?
&&& 辛玮媛:会的,我有一个朋友在很年轻的时候,因为抢劫,进了监狱,两年以后,出来之后,他其实特别想重新生活,但很多邻居不理解他。还有工作也找不到,他就又重新去抢劫,后来判了十几年,到现在都还没出来呢。
&&& 昌& 锋:就是刚才红兵提到的那个问题,二进宫的问题,看来跟我们每一个人,还是直接或者间接有点关系的。
&&& 张红兵:的确是这样。
&&& 昌& 锋:非常感谢小辛接受我们的采访,从你的身上,我们也看到了一个市民善良的心态。
&&& 张红兵:对,希望你继续发扬你的这种社会责任感。
&&& 昌& 锋:希望你今天的表态能够被更多的那些曾经犯过错误的人听到。他们会非常地踏实。谢谢你。
该怎样对待“前科公民”
我们还注意到一个现象,这次劝离或者重点重视的对象是“有前科暂住者”,也就是那些已办理暂住证并有案底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
这就必然带来以下的问题:1,外来务工人员在各辖区间像球一样踢来踢去,因为在执行的时候,往往要求前科人员“只要搬出自己的辖区就行”。2、要想继续温州原地呆下去,有些人只好采取极端的做法,暂住证注销。这样,“外来人口动态跟踪管理系统”内就不再有记录,也就不会有协警或民警前来通知。但失去了工作住房,注销了暂住证,无法安身立命,可能会带来其他无法预料的问题。
办了暂住证的,大部分其实已经改过自新,不然谁会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呆着?有犯罪意图的人,大多准备随时“跑路”,不会办理暂住证。
有前科必定会重新犯罪,这是一种愚昧的有罪推定。其实,某些有前科者所犯的错误或犯罪,与社会环境的缺陷有着间接的联系,因此,为他们创造更宽容的环境是所有人的责任和义务。
我国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也不可能有对有前科者进行区别对待的规定,相反,按照法律规定,一个人无论犯过多么严重的错误、犯了多大的罪,只要接受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所给予的处罚,那么这个人就重新获得了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他的一切活动都不应受到限制。
――连线刘熙瑞教授博导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
&&& 昌& 锋:政府对百姓的安全是负有责任的,但是温州劝离前科人员的做法又引发了不少的质疑,记得我们以前在讨论公共管理问题的时候说,地方是可以制订一些条款的,那么现在我们的问题是,温州这样的做法出格没出格?
&&& 刘熙瑞:从立法的角度来说,他没有出格。地方政府像温州市政府这一级别,有权力制订一些行政措施,它不叫行政规章,因为行政规章是限制于省和省会所在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大市的地方政府才能有制订这个规章的权力。这个是制订行政措施的权力。从立法的角度说它不出格,但是这个立法的内容,可是值得研究的。
&&& 张红兵:值得研究的点在哪儿?
&&& 刘熙瑞:这个点就是说,你制订这个措施,你不能和国家的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地方的规章――不能相违背。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要保护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你侵犯了公民的权利的时候,你这个制订的行政措施就无效了。
&&& 昌& 锋:刘教授对这种做法是不赞同的?
&&& 刘熙瑞:对,我不赞同。他侵犯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刑满释放人员,他以前犯过罪,或者做过其他的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法律已经给予他惩罚了。惩罚之后,他出来,应该享有正常公民的权利。这个时候你歧视他,挤压他,变着法地不让他在你这里居住。这跟我们国家对普通的比如说农民工进城来的精神,都不是一致的,违背了中央有关精神。我看到有一个文件,中央有一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日发表了一个这方面的综合意见,那里面说得很清楚,对这些人员,必须给予帮助,比如说他缺乏劳动技能,给他们辅导,培训,使他们找到适当的工作,给他们在就业方面,多提供线索,对有的单位接受了这种人,还要给予照顾,特别是如果个人从事一些小的生意什么的,还有一些优惠的照顾,比如说免税什么的。三年之内,还要免征个体所得税。中央精神是优惠他们的,而不是歧视他们。
&&& 张红兵:您刚才说的是,政府应该在那方面去做功课。
&&& 刘熙瑞:对对。中央精神上提的很多,一个是在就业信息上提供他们更多的信息,还有帮着他们联系一些单位,如果生活确实有困难,没有工作,还给他们办低保,跟普通人一样。
&&& 张红兵:刘教授,是不是说,温州不应该这样来进行所谓“挤压犯罪空间”,而应该去挤压那些有可能犯罪的因素,应该把这些因素降到最低?
&&& 刘熙瑞:对对,我觉得是这样的。不是说这些人,你都认定他们还会犯罪。你应该想办法不让他们再有犯罪的动机和可能。做这个工作,我觉得是应该的。否则你把他挤走,他到别的地方,没有生活出路,容易诱发他新的犯罪。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有前科与有现行是两个法律观念,温州警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有前科,不能简单地认为他们还会犯罪。尊重他们,就是尊重我们自己。
<SPAN style="FONT-SIZE: 12 COLOR: FONT-FAMILY: 仿宋_GB有前科的人我会尊重他们,但是我也会有提防的意识。
我们不能老背着“前科”
确实像大家说的,我们不能老那人家的前科说话。因为在某些人看来,温州商品,就曾经是假冒伪劣商品的代名词,所以温州商人的名声曾经并不好。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温州商人、温州商品、乃至温州这个地方,在国内甚至国际消费者心目中是曾经有所谓前科的。
但是,面对这个“前科”,消费者却是宽容的―――当后来温州商人锐意转变,当温州商品也因此转变成为有相当竞争力的优质产品,消费者便毫不犹豫地重新让温州商品、也让温州走入自己的生活。记得在一个电视节目中,温州官员和商人还为此向消费者鞠躬致谢。而今天劝离外来人口,是不是又为自己的将来增加了一个前科呢?
搞好治安,有很多办法可想,我们是不是都放下前科这一包袱,放轻松一点。回头往往自己的历史,温州,是不是也别老拿着别人的“前科”说事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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