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儿童专门治疗心理疾病治疗的地方么?

如何理性看待朋友圈的「我坚持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
内容: 我坚持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活动 我坚持卖孩子的判死刑 买孩子的判无期!偷孩子的立即枪毙! 不求点赞 只求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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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吃过这种愚蠢法律的亏。「结夥抢劫,唯一死刑」「绑架勒赎,唯一死刑」后来全废了。是台湾人娘炮?检警下不了狠手?还是伪善?……当然不是。只因这是经验教训:歹徒知道是唯一死刑,手段便愈来愈狠。比如知名人物的女儿被绑,勒赎?切一根手指寄回,人当时就杀了。反正唯一死刑,留肉票作啥?这种唯一死刑的想法,就是逼贼变匪,逼匪升级成杀人犯。抢银行?直接绑架银行经理,周日车子开进银行,开保险库取钱,人直接就杀掉。不信?去google,全是真实的社会新闻,非我戏编。前一个叫「白晓燕命案」,後一个该是「土银分行劫案」(年代久了记不清矣)。但凡「唯一死刑」大旗一出,總要有可怕的情事會發生,不用懷疑。为什么要讲「情理法」三字?不諳人情,不顧事理,一拍脑门就定下的法律,只会是恶法。感谢
补充:这个图片本身就给大家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息。让大家误以为在我国的法律中,拐卖儿童是不判死刑的。其实在我国贩卖儿童的最高刑本身就是死刑。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古人打仗的时候都知道要围三阙一。故意留下一条看似有希望的生路,好让被围困的敌人比至于因为陷入绝望,而死战到底。这样的做法是为了让敌人产生一种错觉:我打不过还可以跑的。这样的话,在战斗的时候就不至于过分顽抗到底,狗急跳墙,抱着反正跑不掉就和你同归于尽的想法。同样的,对于很多死刑的罪责也是如此。如果一个罪犯在做出犯罪之前就已经知道做这件事情是肯定死罪的,那么他就会变得毫无顾虑,反正害一个也是害,害两个也是害。从感情角度来说,被害者,或者是潜在被威胁着,当然希望把这些破坏者置于死地。但是,法律必须是理智而冷静的进行计算利弊,才能做出的准绳。我同情并且理解那些认定【拐卖儿童必须枪毙】观念的人。就如同上面的一层答安说的,很多人是出于害怕,害怕自己的孩子会被拐卖,所以最好杀光这些混蛋。很多人是出于气愤,愤怒。但无论是害怕也好,愤怒也好,这都是情绪,而不是理性。但是法律,恰恰需要的不是情绪,需要的是理性。&
不要用立法的勤奋来掩盖执法的懒惰我们国家有一种神奇的"搞起来好像"逻辑:国家指示重点大学给农业户口划出几个名额,搞起来我们国家很重视农村教育一样;公安部高官在微博上转发打拐信息,搞起来好像我们公安部门很重视打拐一样;在立法上给拐卖人口罪统统定死刑,搞起来好像我们国家真的很重视打拐一样。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执法,比如酒驾,处罚是够轻的,但执法那是真严!尤其是刚开始那阵子,交警部门真是拼了命的,而打拐的力度,从一些城市街头巷尾的乞讨儿童,可窥一斑。立法就是务虚会,执法才是真金白银的投入,立法容易执法难呐!立法上的高调,最终还需要用一线执法力量一刀一枪拼出来,在打拐问题上,执法是真问题,立法是伪命题。
刑法的基本理念大家说得很多了,我来补充一些其他的观点:美国怎么看待死刑问题。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说:Excessive bail shall not be required, nor excessive fines imposed, nor cruel and unusual punishments inflicted.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在的美国法理是这么解释最后半句话的:(1)刑法定刑是各州自定,死刑可以有;(2)不管是什么犯罪,只要被害人没有死,就不适用死刑,否则是违宪;(3)不管各州如何量刑、定刑,都不应该有一种罪自动适用死刑(哪怕是故意杀人),否则是违宪。(4)在最高刑适用死刑的罪量刑时,必须让陪审团考虑被告的减轻其恶行的因素(包括事后补救、事后忏悔)。这个思路是很值得学习的:并不排除死刑,但是永远给犯罪者免死的希望,鼓励其挽回自己的错误。这样的解释不光是保护被告的权益,也是保护被害人的安全。
不同意从犯罪分子个人的立场来解释重典无用。乱世用重典无论在古代还是近代,都是有据可查的。明太祖对贪污非常痛恨,是重典最具代表性的一个朝代,过程不提了,结果是:短期内有非常显著的积极效果,但随之而来的是始料不及的全面反弹和一轮更为狂暴的犯罪浪潮,以及一系列的社会积弊。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1983年我国也开展了一波严打运动,其本质就是乱世用重典。数年内犯罪数量有了显著的下降,但是很快恶性刑事案件的数量发生了报复性的反弹,究其根本原因,并不像很多文章里所说的是因为个体原因,比如人贩子拐了个儿童因为是死罪就无所顾忌了;理性的从客观现象来观察,恶性案件比如杀人绝大多数犯罪分子都会首先藏匿和逃跑,而不会觉得反正已经杀一个了再多杀几个无所谓。根本原因在于,人性是有“抗药性”的,人对环境的适应性是超乎想象的,无论是极其安逸或者极其恶劣的状况,人心都会迅速的麻木而感觉不到任何幸福或任何威胁。重典相当于制造了一个恶劣的环境,一时之间对犯罪分子是有震慑作用的,但很快这种震慑力因为人性的麻木,会迅速减弱到几乎不存在的地步,该偷的偷,该抢的抢,该贪的贪,该拐卖的还是拐卖。至于为什么会发生报复性反弹,原因在于重典本身就是用暴力潜移默化的渲染了一种冷漠的社会氛围,当然也会影响到犯罪分子,威慑力和之前一样,但是人心却变得更冷漠了,犯罪的反弹也就不奇怪了。用暴力来矫正暴力,总不是一个好办法,解决任何犯罪问题,包括拐卖儿童的犯罪,都有赖于社会综合性的治理。最后其实我想说的是:谁负责治理的?MLGB。
关于朋友圈看到的此图还是说几句吧,我已经懒的来具体驳斥这种想法多么幼稚可笑了。总结一下它和朋友圈肆虐的“吃XXX能治癌症”有一点很像,都试图通过一种十分简便的方法解决一个很大的难题。这不仅反映了无知不懂得现行模式的合理性,更反映了一种成功学的心态,这和民科以及传销都是同根同源的,需要警惕。晒个评论区:
一面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呐喊斥诉,没有任何对法律的考量就疯狂要求改刑。一面是看了几篇普法文章就自以为众人皆醉我独醒优越感爆棚见谁谁傻逼。双方走向极端都是没有自主思考能力莫名其妙被高潮的键盘侠,普法道路困难重重,其中一点就源于大多数人还无法做到独立判断和理性思考。推荐《超级演说家》林正疆对于“一律处死”论的普法演讲。
有位长纸曾经跟我讲过,『不要见得风,是得雨』遇到问题本身首先你要判断。你再帮他传播一遍,等于你也有责任。还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不要每次消息传播都转发得最快。闷声看戏这是坠吼滴。最后还有一点,抓住时机猛打脸,给自己表现的机会,比如把这条转发去朋友圈圈~如今他已年迈,希望他能永远的活下去,一秒,两秒~ 一秒,两秒是爪牙~是魔鬼的步伐~
这事真没法理性看待,因为我已经很努力的忍住在别人的朋友圈底下吐槽此事的冲动了。只想问一句,贩毒是不是死刑?耽误谁吸毒了?耽误那些演员在中国最核心最敏感的地区买卖毒品了吗?贪污是不是死刑?耽误哪个贪官了?耽误一窝一窝的坍塌式腐败了吗?难道发这个之前不能稍微多想那么一点点?更何况,这事要真的做成了,那么以后就永远不要指望能找回丢失的孩子了。这点就不多说了,看看yo叔答案,也是这个意思。我看到自己的朋友圈被这个东西刷屏真的很伤心,很多转发的都是受到了良好教育的,有着良好素质的人,他们不论从哪个方面都能称得上这个社会中的中上阶层,但只是出于直觉的,反应式的转发并且赞同这个概念。这事让我深深的意识到,在一个钢筋水泥电缆光纤构筑的现代社会,依然会包含着很多尚未开化的观念。如果理性的说,中国的问题从来都不是量刑太轻,相反的,因为我们特殊国情,真正的问题实际上是缺乏效率和透明的司法体系和量刑过重造成了过多的错假冤案。具体到未成年人保护上,我们一个一个的说。首先,我们缺乏一个有效的机制和相应的社会结构来落实法律。比如剥夺父母监护权这事,其实九十年代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有了,当时我记得还热烈讨论了一阵。但是实际上我们缺乏一套从法院到执行到社会上的组织形式,来执行这些法条。比如在贵州毕节服毒自杀的几个孩子,其实当地早已经意识到这几个孩子处于不正常的生活状态中,但哪怕父母都已经近乎遗弃这些显然几乎无法独立生存的孩子,但在社会层面而言,第一根本就没有一个机构对这几个孩子负主要责任,没有一个机构有足够的理由和资源介入。其次,法院缺乏相关的知识和判断力,来使用这个法条。最后,没有一个社会机构能在大家合情合理的收容接纳这些孩子,甚至我们普通民众的心理建设也存在问题,一般而言的社会大众,很难接受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剥夺其抚养权的状况。同样的放在这个贩卖儿童上,大家都知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惩罚买家才能有效地减少这个市场的活跃度。但为什么实际上买孩子的大多数都是缓刑甚至免于惩罚?除了罪责相等的法条精神外,还有一点是其中很大一部分孩子是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因为你没有一套社会机构(别提福利院,别装外宾)去收容那些孩子,那么最后就只好再放回买方家庭收养。这个时候不论是当地警方还是法院,怎么能给这个家庭一个无期? 更何况现在还有很多孩子其实是被亲生父母卖的。除了缺少相应的社会结构之外,贩卖儿童和其他很多罪行一样,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实是执法效率的低下。这涉及到一下这些十分巨大的命题,我也没办法说清楚,只能放在这里抛砖引玉了:1,中国实际上是极度缺乏警力的。缺少足够的人力资源和财政资源处理这些案件。导致客观上这件事情的机会成本变得非常低。2,整个体系缺乏坚决执行法律的决心和必要的韧性。参见近期因绑架同学在美国受审的留学生。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中国都知道会发生什么。现有的整个体系,面对上等人权势和关系的时候软弱不堪,同样的面对最底层人的胡搅蛮缠时一样没什么底气。到底还是一个人治社会。3,收养需求很难通过正规途径满足。现有的收养规定,实际上花了很大精力,防范老百姓通过收养来规避计划生育。换句话说是把收养父母当成潜在的破坏计划生育的分子。到最后只有最富有且拥有足够社会资源的父母,能在现有制度内完成收养。所以你看,这事其实和我们国家过高的交通事故伤亡率,和医疗卫生状况一样,都是很复杂的社会问题,每个人都可以谈,谈不懂也没关系。但是拜托谈之前稍微动动脑子。
然并卵。修改立法的问题,找全国人大法工委。对于这些热情的群众,我就想问问,哪位是人大代表?网大代表就算了,网络太大,代表太多。真想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要么入党,要么反党。下面想说说一律,在这个问题上,贩卖儿童不重要,是否死刑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一律。这是一种简单粗暴有疗效的思维方式。传统封建法治观念是十分朴素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基本上所有的证据就两句:“你招还是不招?”:“大人我冤枉啊!”:“大胆刁民,竟敢咆哮公堂,来人呐,大刑伺候!”是不是很过瘾?但是我讨厌看这种电视剧的原因在于,就破案这件事来说,真正的功臣是仵作,大人不重要,捕头不重要,最重要的仵作,但是没人拍。包大人也好,狄大人也罢,破案判刑得靠证据,不能靠推理,靠推理破案就会出现这样的窘境。一律死刑!包大人可以,狄大人可以,反正就是靠推理嘛!凭什么民大人就不可以?相信自己的推理,就意味着不相信专业人士的态度,就我所见,没有一个律师,法官,警察,检察官同意“一律”这种思维方式,刑罚需与责任相适应,才不会出现抢劫两块五被枪毙的闹剧。法律上的闹剧,往往意味着他人的悲剧。贩卖儿童的一律死刑。下面呢?该谁了?猥亵的一律阉割?盗窃的一律剁手?骂人的一律割舌?黥面,刺眼,炮烙,鞭刑?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国家人民地位高。严刑酷法,不是进步,只是开历史倒车,当然考虑到还有那么多封建遗老对现实不满,中国怎么能没有皇上呢?完全感受不到皇恩浩荡了好吗?鼓噪之前,还需学会独立思考。
刑法的有效性不在于刑法的残酷性,而在于刑法的必然性。执法的无能不能让立法来背锅,详情还可参考,嫖宿幼女罪。
十几年前,我家乡那片拐卖孩子的风气很重,和我同龄的小伙伴中便有几个是买来的。那时候农村的思想风气便是:没有儿子 = 死了没人上坟 = 绝种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老人最为根深蒂固的思想。在这种观念的驱动下,我本家的叔便买来一个儿子。叔想儿子想了好多年,寻医问药、烧香拜佛的事没少干,还记得他们为了争头柱香半夜辛苦赶路。多年无果,始终只有一个女儿,便绝了亲生的念头。同村有人对接买卖孩子消息,就买了。前面也说了那时家乡这种风气很重,同村也多是私下议论,绝不摆在台面说道。不知怎地,案发,拐卖者、对接人(只做了一次)判刑,至今还没有出来,买方(我叔)罚钱了事。七八年前,我因事要从家去市区,恰好同村给市长开车的哥(我也忘了该怎么称呼了)要回市区。我和我妈便搭个顺风车,正好省了挤公交的麻烦。路上听人家夫妻闲谈,知道他们只有一女。由于夫妻双方的父母都有“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便一再要求他们要么生二胎、要么买。可他们的接下来的对话出乎我意料之外:一点都不为这件事纠结,态度很肯定,有女儿很知足,都懒得生二胎,更别提买儿子了。“拐卖孩子判死刑”这件事大家更多的关注点在于“拐卖孩子的执行者”,却忽略了买方市场。支持判死刑的人处于感性欲要杀净这世上肮脏,理性者看到此举背后的风险开启群嘲技能。读历史时,最怕读到的场景便是:一群好人怀着满腔正义感在做一件蠢事,还觉得自己死的光荣。当然出发点都是好的,只是感性与理性的区别。马克思说过:资本家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会铤而走险;有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有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嘛,他们就敢冒上绞刑架的危险。用“死刑”这种增加犯罪成本的方式想杜绝这种利益驱动行为明显是不靠谱的,虽然杀了人贩子大快人心。出身贫下中农的朱元璋极其痛恨贪官,惩治酷刑有族诛、凌迟、极刑〔凌迟本已是极刑,则这一极刑之残酷定甚于凌迟〕、枭令、斩、死罪、墨面文身、挑筋去指等等。当纵明朝百年,贪官还是层出不穷,人性如此,有利益就有亡命徒(
游叔举了更贴切的例子)。根据我的经历,我反而更关心“买方市场”。坐地铁时,公益广告上不是常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吗?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此,提升全民教育,普世男女平等的价值观,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是减少买方市场的有力举措。站在盘观者角度看我本家叔,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去想一个问题:我为什么非要有一个儿子?他只是在父母的催促下、同村的私语中盲目的想弄个儿子证明自己、给自己安全感。“拐卖孩子”的买方、和犯罪者多在农村,为什么城市相对较少?我觉得是中国传统思想糟粕做害,开启这方面民智迫在眉睫。减少、杜绝买方市场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根源,当然这是个漫长的价值观教导过程,没有“死刑”来的干脆利落、大快人心。
感谢英帝为全人类发明了代议制民主。将“诉求形成”和“政策决定”拉开了距离。
改变是对的是永恒的主题,但改哪条怎么改必须经过专业论证而不是上来就死死死……
大部分中国人根本没有法制意识,不懂得量刑适当原则,言论全凭感情用事。看着朋友圈一波所谓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叫嚣贩卖儿童一律死刑我觉得很心寒,法制社会遥不可及。
相比于刑罚的残酷性,及时性更为重要。人都有侥幸心理。拐卖了儿童一定会被抓,一定会判刑比可能会被抓可能被执行死刑的对人的警示作用更加明显。严酷的刑罚不会给人留下回头路,一但司法不给力,那么邪恶将会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现代人往往不重视历史的教训,要完成一件事,制度与人事是两条腿,缺一不可,动动手动动脚当然容易,真正要做却推三阻四。打击犯罪并不是将犯罪分子与我们割接开来,国家也并不能因为犯罪就否定人的存在,现在的社会与观念已经走出了那个时代,把人当人看,合理的解决人的欲求,才是正道所在。
我朋友圈里有个女同学,大学就是社团达人,很理性清晰的一个人,还参加过辩论赛。对于这种贩卖儿童的问题自然是清楚明白的很,但我在朋友圈看到的第一张这个图片就是她发的,说实话一开始我以为她被盗号了,因为从没见过她发这种类似的朋友圈。但原因很简单,一个月前她刚生了一个baby,特别可爱。我其实是想说,没有必要在朋友圈里去理性的解释“贩卖儿童者死刑”的不合理性,更没有必要去人家朋友圈下面留言,一本正经的跟人家辩论。朋友圈不是知乎,朋友圈讲究的是朋友,若你朋友的孩子被拐卖了,她哭着大喊为什么不判人贩子死刑,这时你应该做的是安慰和看护,而不是二逼乎乎的去告诉人家法律怎么规定,法律是如何考量的,所以人贩子卖了你家孩子不被弄死是合理的…要真理,也要感情。——————————————“我听说世界上有一个人是不会笑的,他只能一直哭呀哭,哭累了就洗澡睡觉,他一辈子只能笑一次,就是遇见你的那一刻。”这是王家卫电影里面的独白,感觉用在孩子被拐卖了的父母身上特别合适。
“所以,都已经决定了吗?中村桑?”高千穗议员看着对面的官房室助理,抿了一口茶,略显谨慎地问道。“是的。毕竟,这也是代表了国民的意愿啊。”年轻的助理微笑着点点头。看他的模样,约莫也就……二十五六岁吧?能在这个年纪就担任如此重要的职位,还真是前途无量啊。“既然内阁已经决策了的话,我也不好说什么。只是,修改刑法以及量刑这样的事,大概法学界的反对声会很头疼吧?”年轻人早就料到议员会问这样的问题似的,他自信的一笑,说,“sensei,还请您放心吧。大律师公会那边已经打过招呼了,东大、早稻田等也都已经拜托了。毕竟,这次社交网络请愿的主力也是年轻人嘛,哈哈哈哈哈……”官房室助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高千穗议员也附和着笑了起来,因为冷气机太强劲而略显呆滞的空气似乎多了几分愉悦的氛围。“是这样啊。”议员继续说,“对于本党的决策,确实也该支持。只是,作为现代国家,还要考虑到国际上的反应,比如国联向来是不支持死刑的,还有传媒那边……”年轻人突然不快地挥了挥手,打断了议员的话。“已经向您保证过了。”他表情坚毅的脸下,喉咙有些微愠地说,“另外,这不仅是内阁集体的决策,也是首相本人的意见啊。”高千穗议员感觉背后一阵发寒,脊柱僵僵地直起来,“是,既然是恩师的意见的话,一定全力执行。”年轻人咧开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哈哈哈哈……既然如此,那就万事都拜托给议员了。”他们两都站起来,隔着茶几握了握手,继续例行公事地寒暄了几句,朝门口走去。“sensei,那就告辞了。突然来访实在不太礼貌,本应多待一会儿,但首相府下了命令,今明两天还需要拜访二十多位议员,实在抱歉啊。”“没有没有,您屈尊亲至,陋室才是蓬荜生辉啊。”两人都彼此鞠了一躬,电梯门开了。高千穗议员目送着助理走进电梯,五味杂陈。三天后,一项旨在打击儿童拐卖和人口贩卖的新法在国会以闪电般通过了。绑架、拐卖、出售、购买、非法运输儿童,甚至包庇、知情不报者,一律处以死刑。----------------------------------------大概一周前,在社交软件line的动态消息里,掀起了一阵呼吁对拐卖儿童行为处以极刑的潮流。面对少子化和日益严峻的人口贩卖问题,民众进行了深刻的宣传和讨论。许多名流也参与其中,以转发、分享和向粉丝推送等方式,表达了对现实的不满。半年前才以超高人气上任的新内阁,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个趋势。政府方面责成法务省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检讨,并成立专门委员会推动修订法律,以反映国民的呼声。首相更是亲力亲为,多次在电视访问中谈到通过改革振兴国家的意愿,为国民带来安全、幸福和没有犯罪的生活。大人物们负责体恤民情,制定战略,而像中村这样年轻有为的公务员们,可就忙坏了。他们在极短的时间内拟定草案,拜访议员,说服各方妥协和支持。法案能在极短时间内获得通过,也被媒体称为“战后法制史的奇迹”呢。-----------------------------------------法案通过后,立即在全国掀起了热潮。媒体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东京、大阪商业区的大屏幕上,专家和主持人们讨论着法案深远的影响。许多天不看报纸的忙碌上班族,也在地铁上拿起一份《读卖新闻》,一边摇晃着身体一边关注着新法的消息。就连叛逆的中学生,也通过智慧型手机迅速地得知了法案的许多细节。当然,最热闹的还要数line等社交网络上了。之前转发和请愿的网民们,纷纷疯狂地传播着新法通过的喜讯,并对自己的参与引以为豪。拥有众多粉丝的名人也发布了文字和图片,回顾自己参与推动修法的历程,并感谢粉丝和他们一起共同创造了历史。多年来对政治感到麻木和失望的日本国民,在互联网的力量下,打开了一项参与政治、影响政治的新途径,大家都充满了希望,希望创造一个更美好的国家,为下一代创造一个安全、没有忧虑的环境。反对的声音也不是没有。NHK照例会请一些讨厌的老头子去评论法律,可是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谁会去看啊。他们可不是还活在昭和年代吗。-----------------------------------------首相府对此感到十分满意。一方面,以闪电般的作战方式达成一项新法,极高地提高了内阁的执行力和在国会的影响力。经此一役,以后再推动养老金、劳动力、医保等相关再困难的改革都将不是问题。另一方面,本身就以超高民望上台的五十郎首相,又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支持率。网民甚至为他成立了相关后援团,发布和转载他的资讯和照片等。看来,连任不是问题。警察厅呈上来的报告,说明了儿童人口贩卖在全国呈现锐减的形势。仅之后一年,全国便逮捕了将近一百名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之所以数目这么庞大,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任何涉及到拐卖儿童犯罪中的人,都一律同等对待,甚至包括其中牵线搭桥的掮客、负责开车的司机等。他们中绝大多数被法院判处了死刑,剩下的极少数,也只不过是在律师的帮助下苦苦支撑罢了。这样的严刑峻法,极大地震慑了这些人口贩卖犯,有力地打击了非法人口贸易活动。“作为政治家,就是要为大家建设一个理想的国家啊。”五十郎首相在一次电视访谈中自豪地说。“要想在极短的时间内说服各位议员,也确实需要一些才华呢。”中村助理,哦不,现在已经荣升中村课长的前东大毕业生也在居酒屋对手下们满意地说。只可惜好景不长。拐卖儿童行为,在沉寂了一年之后,竟又有了死灰复燃的趋势。甚至,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竟然抱着“一不做,二不休”的心态,变得变本加厉了起来。在熊本县,一个年轻的无业男子企图盗窃一对富有夫妇的高级轿车。可是,在他趁这对夫妇进入到加油站便利店使用洗手间之时,将汽车开走后,才发现后座的安全摇篮内有一个刚醒来的女婴。“这样的话,可就由一般盗窃变成死罪了啊!”他事后承认说。“于是,便抱着绝望、不如赌一把的心理,将女婴杀害并掩埋了。”在千叶县,警方抓捕一名曾多次参与拐卖儿童的妇女。当时,她正带着两名被拐卖的儿童躲在一间公寓里,面临警方的包围,她竟然打开了煤气,试图玉石俱焚,在警方破门而入的那一刻点燃了打火机,引爆了公寓。更离谱的情形也出现了。经过数年的努力,鹿儿岛警方解救了一名被从东京拐卖到这里的男孩。他在半岁时就被卖给了这对无法生育、又渴望得到孩子的农村父母。按法律,他们两当然被逮捕,面临法律的制裁。可就在相关机关将他送回东京时,却发现了更令人震惊的事实——人贩子证实,他的父母是因为经济原因主动将他卖走的。于是,他的父母也被东京警方逮捕,被法院判处死刑。男孩的监护权问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不过最后决定,由政府和福利院担任他的监护人,将他抚养成年。甚至为了逃避制裁,人口贩卖问题出现了国际化的趋势,成为了新的难题。比如,人贩子改变从国内拐卖儿童的方法,从中国、泰国、菲律宾等地诱拐儿童,并将他们偷渡到日本。这便涉及到了国籍犯罪、跨国打击等更多问题——各地警方头疼不已。另外,国内被拐卖的儿童也更多在国际市场上被销赃,马来西亚的非法性交易场所中,竟然出现了日本儿童的身影。一些曾参与过人口贩卖、畏惧死刑的亡命之徒,甚至组织了帮派,企图以暴力抵抗警方的执法行为,偷越国境、潜逃至他国等现象,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而一名臭名昭著的人贩子,竟然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洗脱了罪名,得以逍遥法外。网民们对拐卖儿童犯罪反弹的形势很不满意。“作为政治家,要为国民建设更理想的国家这种话,是首相自己说的吧?”“已经制定了这么严格的法律,警方却屡屡失误,是否应该多进行检讨呢?”“强烈呼吁新生儿一律录入指纹和DNA信息,这样就再也不会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社交网络上汹涌的民意再次汇成了一股洪流。有了上次的成功经验,网民们自然更加积极地在line、twitter等平台上呼吁请愿,提出政纲。为了自己的形象,偶像也自然参与转发和支援。一时间,又有一年多前,大家齐心协力起来,一起努力的感觉。国民的呼声就是政府的方向。首相府自然也不会没有觉察到。于是,一项更宏大的修法计划又启动了。忙碌的中村课长带领着他的同事们又一次奔波在国会议员的办公室中。很快,一项新法又在国会获得了通过。警方获得了更大的权限,对于人口贩卖确定犯,可以当场击毙;对于怀疑对象,可以实施监听;对于跨国犯罪,则扩大了死刑的使用范围,畏罪潜逃等,也可以一律处以死刑。五十郎首相信心满满。在一次和选民的握手会上,他骄傲地说:“能推动和通过这么有影响力的法律,也说明了我们政党的团结和优越呢。”社交网络也果然是好东西。战后,由美国主导、死气沉沉的傀儡代理人们把持国家的局面,或许,也能得到彻底的改变吧。日本将进入真正的国民参与、国民塑造政治的新时代。“喂,我说,与其把人贩子交给臃肿的法律系统,进行低效的审判,还不如直接由警察机关实施枪毙吧!”“强奸罪也该全部施以极刑啊!强奸罪也一点不比拐卖儿童可原谅啊!”“国家的经济那么困难,银行家竟然能拿上亿日圆的高薪,有些过分吧?作为普通人民的我们,怎么能这样被对待呢!”一项又一项法律在国会高效地通过了,体现了人民的意愿。强奸被定为了死刑,贪得无厌的银行家们也被规定了薪水。五十郎首相的支持率也刷新了战后历任首相的新高。“因为我们是大家的党。”首相说。通过这些改革,日本进入了昌明的新时代,在朝“正常国家”前进的道路上,有力地迈进着。许多以前的桎梏、战后的禁忌、由美国强加给的保守的雷区,都在一点一点被突破。“我提议,竟然敢支持尖阁列岛是西面那个国家的人,都也该处以极刑!支持的就请转发吧!”“为什么日本就一定要有美国驻军,靠美国来保护呢?作为发达国家的日本,也该有自己的、强大的军队。你也支持的话就按赞!”“虽说言论自由很重要,但侮辱天皇陛下,就是侮辱国家啊,也应该死刑。”“那些对政府有反对意见的人,就是见不得国家好。应该清理日本有外国护照的名人。转发一次就死一个卖国贼!”民意大潮,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从远古以来第一次,人民在日本政治中被提到了如此高大的地位。新的历史就要展开,“日本会变得更好吧。”五十郎首相站在官邸的落地窗前,看着那边东京的灯火,不由得喃喃自语道。
昨天因为这事在朋友圈与朋友撕逼,然后还为自己的理性洋洋得意了一下。事后发现,转这张图的大多是初为人母。她们只是担心这样的厄运会降临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所以切换到主动进攻姿态。你把死刑改成凌迟炮烙她们仍然会转,因为这对于她们来说不是重点。其实,谁也知道。朋友圈里既不会有人贩子,更不会有立法者。为这撕逼真的是情商低了,还得修炼。#这要是什么影视作品的病毒营销就太尼玛恶心了#
理性的方式就是不看这些朋友圈呗。说到底,朋友圈法律修改大游行和玉林anti狗肉网络大暴动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过是簇拥在群体中,消费廉价的正义,慷他人之慨,待看热闹的激情退却自顾散去的一帮人而已。附上我之前关于此类型题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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