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痉挛症症状患儿有生命危险吗?

我5个月大的小宝宝得了婴儿痉挛症,全家痛不欲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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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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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妇产儿童医院小儿神经内科   姜玉武 主任医师
1968年3月生于武汉,医学博士,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副主任医师,副教授。1992年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医疗系,获学士学位;1998年获北京医科大学医学博士学位。1992年开始就职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儿科。2003年8月至今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Johns Hopkins University,School of Medicine)做博士后,主要进行X-连锁智力低下的分子遗传学研究。现为中国神经科学学会理事,《中国神经科学杂志》编委,国际小儿神经学会及亚大小儿神经学会会员。
   自1998年以来一直从事儿科神经系统疾病的临床及基础研究,研究重点在癫痫的发生机制、治疗以及发育中兴奋毒性脑损伤机制、远期预后及其干预等研究。主持两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项北京大学211重点学科项目分项目。在国内外发表论文40余篇;参编著作5部(含北京大学医学部7年制教科书2部)。多次出席国际会议宣读或展示论文,2000年作为特邀报告人出席第42届日本小儿神经大会,2002年在第九届国际暨第七届亚太小儿神经大会上作大会秘书长及特邀报告人。
   临床专长是儿内科及小儿神经系统疾病的诊治,主要包括癫痫、神经肌肉病、儿童智力低下及孤独症,各种神经遗传及代谢病等神外疾病,颅内、髓内各部位肿瘤、癫痫、脑溢血、脑外伤、运动障碍性疾病、功能神经疾病的外科治疗、颅腔内外沟通性肿瘤的显微外科手术治疗及神外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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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痉挛症是婴幼儿时期所特有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癫痫,发生率在中国为1/0,90%在1岁以内发病,4-7个月为高发年龄。        引起本病的常见病因有:脑缺血、缺氧、脑损伤、先天性感染、脑发育不全、结节性硬化、代谢性疾病、免疫源性疾病。本病有三大特点:痉挛发作、智能障碍、脑电图高峰节紊乱。临床表现有两大特点:即痉挛发作和精神运动发痛障碍。典型的痉挛发作形式为屈曲型肌阵挛,约占2/3,发作时头及躯干急骤前屈,上肢前伸及屈曲内收,下肢屈曲至腹部,双手握拳、两眼凝视,每次痉挛持续1-2分钟,迅速缓解后经数秒钟的间歇又可再次发生。不典型发作可表现为点头样痉挛、朝拜式痉挛、不对称性痉挛、伸性痉挛。精神运动发痛障碍是指病人伴有明显的智力减弱和运动发痛迟滞,并可见神经系统异常体征,如小头畸形、脑性瘫痪等。        本病死亡率为15%左右。无论治疗与否,3岁以上可停止痉挛发作,5岁以后少见,半数患儿在痉挛控制后转为其它类型癫痫发作,药物控制痉挛有效,但远期效果不理想,即使痉挛得到控制,智力发痛迟滞也难以改善,故预后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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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痉挛症好发于3-7个月的婴儿,它的病因可能与产伤、新生儿窒息、病毒性脑炎、宫内感染、先天性弓形体病、先天性脑发育畸形和某些代谢性疾病有关。     婴儿痉挛症实际是婴儿时期一种特殊类型的癫痫,除全身抽筋外,更为严重的是它还会引起小孩智力障碍。那么,家长如何能察觉到孩子可能患了这种病呢?当孩子长到3个月后,如果出现点头弯腰样的抽筋,这种情形可能就是婴儿痉挛症。为了防止婴儿痉挛症的复发和转变成癫痫大发作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即使在发作完全停止以后,药物剂量仍不要减少,而应继续服药2~4年,然后在医生的指导下慎重地、逐渐地减药直至停药。    此外,家长要特别重视的是,在孩子开始服药时,应每2~3周去医院随访一次,以后每3~6个月复查一次。同时应密切注意药物的毒性表现,定期带孩子到医院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此病一经确诊就应立即治疗,治疗越早,病儿脑损害的程度就可能越轻。目前用于治疗婴儿痉挛症的主要药物是硝基安定和激素,如果两者联合使用,药效就更好。药物治疗过程中,应坚持有规律地给孩子服药,以保持必需的有效血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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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对婴儿痉挛症的历史回顾
摘自陈世畯的《婴儿痉挛症基础与前沿》一书
第一章回顾过去
&&一、问题的提出
&&缘起于West医生1841年在Lancet读者问答栏中给主编的一封信,信中提到他的男孩患了一种当时未见报道过的疾病,他一方面想通过杂志向有经验的医师求教,另一方面也呼吁当时的医务界对此疾病应给与重视。这既是一篇文情并茂的书信,也是一篇相当完美的个例报道,正因为如此,后世有些医生一直将所报告的疾病称为West综合征。兹将原信译出如下:
&&一种特殊形式的婴幼儿惊厥
&&阁下,通过您的有价值而又广为通行的杂志,我提请医务界对一种临床罕见、形式奇特,而又为婴幼儿所独有的癫痫给与应有的注意。
因为我所见的唯一病例是我自己的孩子,我将非常感谢任何同道能对此给我一些见闻,不论是通过私人来信还是通过您卓越的刊物发表。
这个孩子现已将近l岁,出生时长得既漂亮又结实,直到生后4个月一直在健康地成长,但从那时起,我发现他有时轻微地点头。最初,我把这种点头当作恶作剧,实际上那已经是疾病的开始。这种点头越来越频繁且加重。后来发展到头部将触及膝盖,但点头后恢复原状,有时发作很像前弓反张。这种头部屈曲现象每隔数秒钟便会出现一阵,每阵发作可重复10—20次甚至更多,每阵发作总的时间常不超过2~3分钟,一天之内可出现2~3阵,在坐位或卧位均能发生。发作来临之前本来孩子还活蹦乱跳,可是继一声怪叫之后突然头向前屈,躯干前俯而双膝上抬,每次发作之后好像受了惊吓而尖叫起来。有一段时期孩子变瘦了,显得苍白衰弱,但后来又恢复起来。他虽然患此病,还是长得蛮漂亮,不过他没有同龄儿童所应有的灵活生气,也没有支配肢体的能力,他有时对发作似乎无所觉察,但犯病后终归显得沉默可怜,他还保存了视力和听力,但迄今尚不能站,其至不能挺直颈项。
我对妇女和儿童疾病有不少临床经验,我在医务界也有广泛的接触,但是在以前我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类似的叙述。起初我认为这是由于孩子出牙而激惹了神经系统,鉴于此孩体力充沛,所以我采用了积极治疗,诸如水蛭吸血、头部冷敷、重复通便和通常的消炎。另外,还试过牙龈切割和温罨,尽管这些治疗方案坚持不懈地进行了三四个星期,而孩子的病情却越来越重,发作越来越频,直到每天犯病多达50一60次。后来我只好求助于镇静剂,包括罂粟糖浆、毒茴和鸦片,但是都未能制止发作。在孩子7个月时已长出4枚牙齿,而症状依旧。他一直靠乳汁喂养,在他第8个月时又显得有些消瘦,病情也更加重,于是我决定给他断奶,外加补壮剂,偶尔给些蓖麻油,但所有措施都无济于事。
我曾带孩子到伦敦找查理.克拉克爵士和洛考克博士会诊,他们都认识这个病,在克拉克爵士的广泛实践中曾见过4例这种患儿,由于特征性的头部屈曲.他曾将此病称之为鞠躬痉挛。洛考克博士曾见过两例,其中l例是一位寡妇的孩子。当此孩患病时她正在意大利。情急之下她曾遍访那波利、罗马、佛罗伦萨、热内亚和巴黎,但其中只有一位医师认识这个病。洛考克博士对另外l例曾试用水银、升汞、鸦片、锌和铁剂,但均无效果,而息儿在患病半年之后还增添了右肢偏瘫。阿司特里.库珀爵士正当此时曾看过这个患儿,他也未见过这种疾病。他的意见是:可能是由于出牙,当牙齿出全以后将会好转。数天之后该患儿突然高热,两枚牙齿逼近牙龈表面,于是他们在孩子头部放置水蛭,用泻药攻下,切割牙龈,数日之后牙齿长出,发热消退.从那时以后未再发生惊厥。查理.克拉克爵士的4个病例中有2例曾获得随访,其中1例完全恢复健康,另l例变成麻痹和痴呆,后者于17岁时死亡。
从那时以后。我又听到另外两个病例,1例活到17岁,另l例活到19岁,都是继痴呆后不久死亡。我曾给都柏林的伊万森和蒙赛尔两位博士写过信,前一位当时在意大利,后一位回信说他从未见过像我可怜的儿子那样的抽搐。由于没有病理解剖,人们对这个奇怪的疾病迄今一无所知。
虽然这是一种仅被两位著名医师所注意到的罕见而奇怪的疾病,但是据我所知,我确信这是一个独特的疾病单元。正是因为它不常见,而且又未被同行所注意,因此,我希望您给与深人的宣传,就像对本文一样给与充实而不是缩减。先生,我是您的杂志从创刊以来的订户之一,您的忠实而顺从的仆人。
& & W.J.West 26/Jan
1841年于顿布里基
二、临床认识的初级阶段
根据Gastaut(1960)的分析,婴儿痉挛症的研究进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从West在Lancet杂志上提出求教信的1841年一直到本世纪的前40年被看做是第一阶段,用我们习惯的语汇来说,这一阶段也可称之为临床认识的初级阶段。根据福山(1960),这一阶段使用英语、德语、法语关于本病的命名就有三十多个(见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命名都是对发作形象的概括,唯有Asal和Moro(1924)、Wohler(1941)的命名中除形象涵义之外还冠以“恶性"字样的定语,足见当时的医生已对本病预后之差深有体会。
另一个饶有兴趣的命名是Lederer(1926)提出的苍白球癫痫。这是一个大胆的设想,因当时还不具备脑电描记技术,更没有深层电极,而癫痫的放电病灶从来不是根据病理
形态来规定的。尽管如此,Lederer的这一设想在事隔30年后还得到Baird(1956)、Spiegel(1957)的验证。从现在的认识水平看来,苍白球完全有可能在某些环节参与了婴儿痉挛症的形成。关于本病发作形象的描述在West的呼吁信中已经叙述得相当完美。无怪Lombroso(1983)评论说:我们在未进一步弄清本病的发病机制之前,很难在West的论文之外再增添多少内容!本阶段在病因分类上还是有一定的发展。Fere(1883)最早将此病分为症状性和特发性两种,这种观点既符合West原始报告中所引用和他本人的病例,也受到近代许多学者通过大系列的观察材料的支持。在本阶段的前半期有人试用溴剂和硼砂,后期则被苯巴比妥和硫酸镁所代替,从现代治疗学观点来看,上述所有治疗方式都无肯定效果。
三、脑电图认识阶段
也就是Gustaut所称的以1952年为划期的第二阶段。但脑电图对婴儿痉挛症的研究既非从1952年才开始,也不是到某年便嘎然停止。自50年代以来,随着脑电图的普及,欧美各国许多学者都发现婴儿痉挛症在脑电图上有其特定的构型,特征是大脑皮层各区均有高电压杂乱慢波和棘(尖)波,它们各自的持续时间和出现部位时刻不同,在同侧或双侧半球之间几乎没有同步现象。在美国由Gibbs等(1952)为这种脑电图创造了一个名词——高度节律失调。按照Lennox(1960)的解释,“hyps”是希腊语一些词组中的前缀,意谓“高度”是形容节律失调的程度而非指其波幅的高度。目前有人译成高峰节律失调,似可同高度节律失调等同看待。在法国由Gastaut和R’emond(1952)定名为B型肌阵挛(typeB.myodonous),两年后Gastaut在另一篇论文中又改名为婴幼儿高度节律失调(dysrrhythmic
majellre de lapremiere
enhance)。在瑞士Hess和Neuhaus(1952)则称之为弥漫性杂乱性痉挛电位(diffuse gemischte
krampf-potential)。
上述脑波构型随患儿年龄之增长,其杂乱程度有逐渐减轻的倾向。即或在典型的高度节律失调,患儿入睡后,其背景波律也趋于规整,但各脑区之间常呈现爆发性棘(尖)波群的同步。Druckman和Chao(1955)将上述脑电模式中杂乱程度较小,各导之间同步现象较多的构型另称为改善型高度节律失调(modified
hypsarrhythnda)。关于后一种名称,Lombroso曾提醒人们注意,有的患儿,其首次清醒期脑电图并不呈现高度节律失调,只有入睡后才出现。但入睡中的高度节律失调脑电图总是同步现象较多,波律比较规整,所以若要判定某患儿的脑电图属于改善型高度节律失调,则必须说明该图是在清醒期而不是在睡眠器描记的才能被承认。
Naylor(1958)强调高度节律失调脑电图并非婴儿痉挛症的特征性脑电图,既不能根据高度节律失调脑电图便诊断婴儿痉挛症,也不能根据婴儿痉挛症便预期其脑电图必呈高度节律失调。
Jeavons和Bower(1961)在32例婴儿痉挛症的脑电图描记中,呈现高度节律失调者占50%。他们为高度节律失调还制定了一个9级评分标准。
堀浩(1965)曾观察了48例婴儿痉挛症患儿的脑电图和肌电图,其中呈高度节律失调者占81%,呈灶性或弥漫性异常者占19%。他将每次发作短于1秒者称为短程发作,相当于Gastaut的A型;将每次发作长于1秒者称为长程发作,相当于Gastaut的B型。A型适于用声光刺激诱发,B型对声光刺激无反应,而且发作时脑电变化先于肌电变化。
Watanabe(1973)通过前瞻性观察,对32例具有发生婴儿痉挛症可能的高危患儿做了系列性脑电图随访观察,直到发生高度节律失调或达到正常发育为止。他发现患儿如系在产前脑部患病者,在发生婴儿痉挛症之前脑电图多呈轻度异常;如系在围产期脑部患病者,则从伊始即呈明显异常,有些儿童甚至呈现爆发性抑制(burst
uppression);在产后脑部患病者多呈慢波失律。根据他的经验。凡经系列观察遇到脑电图上呈高度节律失调者,临床上几乎都发生婴儿痉挛症。
Hara(1980)通过27例婴儿痉挛症的31次发作,将发作期脑电图分为以下五型:
& & I型:呈去同步构型,占25.8%o
Ⅱ型:先呈过同步而后继以去同步构型,占16.1%。
& & Ⅲ型:呈过同步构型,占13%。
& & Ⅳ型:发作时脑电图无变化,占25.8%。
& & V型:脑电图无法归类,占19.3%。
四、激素试用阶段
&&就是Gastaut所称的第三阶段。若要说最早使用激素治疗癫痫者应首推MC
Quarrie(1942)及Gordan和Aird(1951)。但他们所使用的激素是醋酸脱氧皮质酮(DOCA),治疗的对象是其它类型的癫痫而非婴儿痉挛症。至于婴儿痉挛症的激素治疗却是Sorel等(1958)开创的。他们应用的指征是:病前患儿健康状况良好,病后不超过1个月,给药的方法是在原有的抗癫痫药物基础上加用ACTH,静滴10—30u/d,疗程3周,有效率可达82%。
Bower和Jeavons (1959)
验证了这种疗法,他们使用的是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凝胶。Stamps(1959)认为接受激素治疗的患儿约30%可取得显效,他的治疗方案是肌注ACTH
5U,每日1次,共5天;随后肌注10U,每日1次;再用5天,继之肌注15U,每日1次,一直持续到有明显激素副作用为止。
Trojiaboag(1960)推测ACTH之所以起作用是因为一部分婴儿痉挛症的脑病属于自家免疫。
Bower(1961)对23例婴儿痉挛症(11例症状性,12例隐原性)试用了ACTH,用法是20~30U/d,分两次给药,他也试用过去氢皮质醇,给药量1
mg/(b·d),分4次给药,疗程4周。结果表明两者疗效相仿。他推测激素的作用机制是矫正某些酶的作用过程或发育过程,也可能是改变脑细胞膜内外的电解质分布。Miilichap(1962)的治疗方案是应用ACTH20U/d,平均疗程为5~1/2W,结果表明,2l例中有52%发作次数减少,44%脑电图恢复正常或明显改善,他的结论是&l岁的儿童效果较好,效果好坏似与病因无关,临床发作好转者,智力多半无相应的改进。
Bray(1963)对10例婴儿痉挛症试用可的松或促皮质激素并做了4年随访。结论是:①激素在早期的临床和脑电图效果对以后的智力发育无明显影响;②脑电图对激素治疗效果的估计是有限的;③早期疗效的好坏与以后是否出现脑小畸形无明显联系;④激素治疗在无其它良策之前仍可沿用,但这只是一种治疗上的拼命。Harris(1964)观察到使用ACTH后婴儿痉挛症患儿脑电图变化多开始于7-10天后,先是不规则电活动减少,电压降低,异常放电在清醒时减少,节律性电活动多在ACTH治疗开始后两周才出现,有时始终不出现,也可能一度出现而后又消失。脑电图的改善多半与临床改善相一致,但有时也不一致。他所观察的84例患儿,最后仅有4例恢复正常。Hellstrom(1965)指出婴儿痉挛症的病原不同,患病后到开始治疗的间隔时间不同,治疗方式不同以及随访时间不同,以致很难判断和对比有关激素治疗的各家报告。
lacy和Penry(1976)曾将期间14位著者对婴儿痉挛症的激素治疗成绩总括如表2。
Lormbroso(1983)分别对采用激素治疗的症状性和隐原性两种婴儿痉挛症历经10个月的随访观察,所得疗效成绩如表3。
Riikonen(1983)认为ACTH在婴儿痉挛症的治疗中可能是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而发挥作用的:①它能刺激肾上腺皮质,主要是刺激糖皮质,后者在脑中有其特异性受体,若受体发育不良,则ACTH将无从发挥其作用。某些对ACTH无反应的患儿可能即源于此。②ACTH对许多器官包括神经系统在内可能有直接作用,有人报道如对因先天性或医源性原因导致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良的患儿也有疗效,便说明它有直接作用。为此,有人试用合成性ACTH代替天然ACTH,但迄今尚无肯定结论。③ACTH能刺激胎生期的肾上腺皮质
类固醇,有人在经ACTH治疗的患儿大小便中发现具有3-羟基-5烯结构的类固醇,此种类固醇对新生鼠有制痫作用。
但是在此期间,Nakamura(1975)对36例婴儿痉挛症患者在激素治疗前后进行气脑造影,发现9名在治疗后呈现明显脑室扩张,5%皮层表面积气增多。Lagenatein通过CT验证了上述发现,但认为ACTH治疗停止后脑萎缩可以恢复。Riikonen(1980)报告ACTH治疗婴儿痉挛症时副作用发生率高达37%,其中最易验证的副作用是高血压。看来历经40年几度被认为可以肯定的ACTH治疗,目前仍未脱离试用阶段。
&&五、生化研究阶段
&&与其说从60年代进入了生化研究阶段,不如说进入了综合性研究阶段,因为在这段时间里除生物化学介入了婴儿痉挛症的研究之外,其它专业如睡眠生理学、神经病理学、药理学、病毒学、遗传学等都对婴儿痉挛症的研究做出了贡献。
继Cochrane(1959)提出婴儿痉挛症的发生可能同氨基酸以及维生素B6的代谢异常有关的设想之后,Bower(1961)对婴儿痉挛症采用了色氨酸负荷试验,其根据是鉴于色氨酸在分解成5-羟吲哚乙酸、邻氨基苯甲酸和尼克酸的过程中都需要磷酸吡哆醛作为辅酶。当维生素B6缺乏时或色氨酸负荷加大时,部分3-羟犬尿氨酸势必走另一侧路,从而使尿中排出较多的黄尿酸或犬尿烯酸,而在正常情况下尿中不含犬尿烯酸或仅含微量黄尿酸。Bower所观察的12例婴儿痉挛症中6例无脑病证据而有维生素B6缺乏证据,另外6例无维生素B6缺乏证据而有脑损害证据,负荷前对其中10例预先投予ACTH,结果不论有无脑损害或有无维生素B6缺乏,凡接受ACTH者尿中排出的黄尿酸均明显减少,他的结论是ACTH有提高脑摄取维生素B6的能力,也正是他宣称从该时起婴儿痉挛症的研究已跨入了生化研究阶段。Helstrom(1962)也对婴儿痉挛症进行了色氨酸负荷试验,但他的结论是:婴儿痉挛症是由于脑部本身的病变导致对维生素B6及犬尿氨酸酶有过多的需要,他们在负荷时所显示的这种缺乏是条件性的而非原发性的。川村(1964)发现在1例伴有脾肿大的典型婴儿痉挛症患儿尿中有大量黄尿酸和犬尿烯酸,川村认为该患儿的肝脏可能先天性的缺乏尿氨酸酶(参见图3)。
French(1965)对15例婴儿痉挛症患儿用不同量维生素B6观察临床症状、脑电图及犬尿氨酸酶的活性(此酶对磷酸吡哆醛有依赖性),结论是色氨酸负荷试验不能判断患儿是否缺乏维生素B6,投予维生素B6对B6依附症的患儿可显示戏剧性效果,而对维生素B6缺乏症患儿却不一定奏效。而且B6依附症患儿尿中不一定有黄尿酸,维生素B6缺乏症患儿却较易排出黄尿酸,维生素B6缺乏症患儿如果发生癫痫也同犬尿氨酸酶的活性无关。杉江(1977)对1例脑脊液中高香草酸(HVA)呈低值的婴儿痉挛症患儿给与左旋多巴后取得明显效果。这促使他推测脑内三种重要递质(γ一氨酪酸、5-羟色胺、多巴胺)的代谢异常均可造成婴儿痉挛症。而这三种重要递质在代谢过程中也都需要以维生素B6作为辅酶,所以杉江认为维生素B6很可能是三种递质代谢的调节者(参见图4)。
Uematsu(1980)曾对64例既非维生素B6缺乏症也非维生素B6依附症的婴儿痉挛症患儿给与大剂量维生素B6~10mg/kg/day,经7~10天观察后发现其中3例从服药第二天起发作完全停止,另有13例发作减少l/2—2/3,此结果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杉江的看法。
从20世纪70年代起,从生物学观点来看,还有另外一些颇有兴趣的报道。
Coleman(1971)给低于l岁的Down’s综合征患儿试用5-羟色氨酸,其后15%(9例)发生婴儿痉挛症,其中5例停药后婴儿痉挛症发作也随之停止。Klawans(1973)报告称:给与5-羟色氨酸可使成年荷兰猪发生节律性肌阵挛,并且脑内的5-羟色氨酸含量增高。如在给与5-羟色氨酸的同时也给与甲基麦角酰胺(5-羟色氨酸拮抗剂),则可制止其肌阵挛的出现。Westheimer(1974)对荷兰猪给与阈下量的5-羟色氨酸的同时再给与丙咪嗪(5-HT再吸收的抑制剂)时,仍能造成实验动物发生肌阵挛抽搐。
Weiner(1979)报道给与多巴胺促效剂可抑制由5-羟色氨酸引起的肌阵挛,而给与多巴胺拮抗剂则促进由5-羟色氨酸引起的肌阵挛,他认为肌阵挛抽搐是5一HT和DA相互作用失调的结果。
与上述报告相反,儿玉(1973)报告预后不良的婴儿痉挛症患儿脑脊液中的5一羟吲哚乙酸都低于其它疾病患儿。翌年儿玉又称经丙磺舒和5一羟色氨酸同时负荷后,婴儿痉挛症患儿脑脊液中5一羟吲哚乙酸的增加远远低于非婴儿痉挛症儿童。Silverstein(1984)在7例婴儿痉挛症患儿的脑脊液检查中发现婴儿痉挛症患儿的5-羟吲哚乙酸低于对照组40%。上述两种互相矛盾的报道迄今缺乏满意的解释。
在生化研究方面还有一些例证提示婴儿痉挛症的形成与苯酮尿症、枫糖浆尿症、组氨酸尿症、高胍氨酸尿症等有关,但其直接机制尚缺乏阐明。
与神经生化研究并行的另一个对婴儿痉挛症有贡献的学科就是睡眠生理学方面所进行的观察。继60年代后期,研究家们认识到前脑(Ginty,1968)和末脑(Jouvet,1967)对不同相睡眠各有不同的促进作用之后,关于主要由前脑促发的NREM睡眠和由桥脑促发的REM睡眠的生理意义方面的研究乃逐渐增多起来。Stem(1969)认为Kleitman所揭示的基础性安静-活跃周期(basic
rest-activity
cycle)对评价婴幼儿机能发育的程度可能是一个很有用的指标。他指出成人的这种周期约为90分钟,婴幼儿约为60分钟,这个周期的长度随年龄的增长而延长。每个周期中的安静期也是随年龄的增长而延长,但活跃期却随年龄的增长而缩短。对8个月的婴幼儿而言,其基础安静-活跃周期中的安静期应为活跃期的2倍。Steriade和Hobson(1976)认为同REM睡眠直接有关的结构是脑干巨细胞网状被盖区(FTG),与NREM直接有关的结构是中缝核,位于桥脑的蓝斑,同其余两结构之间有互相促进和互相制约的作用(见图5)。
Fukuyama等(1979)用多导描记器观察了接受ACTH治疗前的9例婴儿痉挛症患儿的通宵脑电图,他们发现这些患儿虽有较大的REM密度,但每次REM的持续时间却很短,有的患儿在整个描记中根本未出现REM期,这个发现导致福山等推测婴儿痉挛症可能与脑干儿茶酚胺能神经元的机能低落有关。
Hrachovy等(1981)指出在他们所观察的婴儿痉挛症患儿的总睡眠时间和REM睡眠时间均少于预期正常值,经ACTH治疗后不管收效与否总睡眠时间不变,但收效者的REM睡眠时间增加,甚至可增加到接近正常水平。而且在所观察的患儿中,有1例在REM期其高度节律失调的脑电图突然恢复正常。结合Morimatsu等(1975)和Steriade等(1976)的意见,著者设想婴儿痉挛症患儿的REM减少可能源于三种可能:①巨细胞网状被盖区的部分病损;②某种生化障碍导致5一HT或去甲肾上腺素的分泌过多,从而使巨细胞网状核分泌的A-ch受压抑;③某种原因在生理上造成中缝核或蓝斑核的机能亢进。
与神经生化研究相并行的另一种重要成果是神经病理学以及病理生理学方面的成就。Christensen等(1960)在6例婴儿痉挛症的病理检查中发现,所有病例均有大脑皮层的发育异常和退行性变。福山在6例婴儿痉挛症的病解中发现,l例结节性硬化,l例脑干呈大理石样变,另1例侧脑室及第三脑室扩张合并脑干神经核纤维变。
Trojaborg等(1960)在30例婴儿痉挛症中获得4例病理材料,4例均有脑室扩大和皮层萎缩以及皮层下白质的退行性变和胶质增生,其中2例且有囊肿形成,而脑干并无明显病变。Sinton(1962)报告l例婴儿痉挛症,在病检中发现,大脑及皮层下白质病变并不显著,而小脑皮层的浦肯野细胞层及基底节甚至脊髓都有明显病变,这导致他推测婴儿痉挛症是一种增强的Moro反射。他认为基底节和浦肯野纤维对缺氧的耐受性较差,前者的功能失常是Moro反射增强的病理生理基础,后者的功能低落是脑干失控的病理生理基础o
Harris(1962)在2例婴儿痉挛症的病理检查中发现,1例是无脑回症,另l例是化脓性脑膜炎伴有穿通性脑囊肿。Vizioli(1962)在2例婴儿痉挛症的病理检查中均发现尾状核前部有病变,这导致他赞成Spiegel的意见——婴儿痉挛症的抽搐与基底节病变有关;又鉴于这种患儿发病年龄的特殊性,也导致他同意Passouant(1962)、Ribstein和Walter的意见——对婴儿痉挛症而言,大脑的发育处于何种阶段比其诱发病因以及所致病变更为重要。Tucker(1963)报告l例因麻醉意外而猝死的病例,在病解中发现脑室扩大,右顶叶有一小区呈小脑回症(microgyria):有胚胎残留的中央管及包绕管的不成熟细胞,前中央回的Betz细胞排列不整,白质中有退化的星形细胞和寡突胶质细胞,丘脑、下丘脑、基底节、小脑、脑干及脊髓均正常。Bignami(1964)报告7例并综述30例病理材料,他认为巨脑回症(pachygyria)是婴儿痉挛症最多见的病变形式。Harper(1967)报告l例男孩从生后3.5个月患婴儿痉挛症,半岁时死亡,病解发现大脑凸面完全无脑回(agyria)。他回顾40例婴儿痉挛症中有8例呈无脑回症。Aicardi(1969)报告l例女孩除典型婴儿痉挛症外,还合并网膜脉络膜炎及胼胝体缺如,后来对此型婴儿痉挛症另称为Aicardi综合征。Kamoshita(1970)在l例7个月的婴儿痉挛症男孩病解中发现典型的亚急性坏死性脑脊髓膜炎。在70年代最重要的病解发现还应该说是NevilIe(1972)和Fergusen(1974)的研究,他们分别证明l例婴儿痉挛症和l例脑干性癫痫均系积水性无脑畸形(hydra.nencephaly),两例只有脑干以及其以下的结构。
Huttenlocher(1974)在4例有婴儿痉挛症病史及高度节律失调的病理检查中发现其基底树突减少,二次性分支数目也减少,顶端树突的切线分支和水平分支不仅减少而且变短。
Kristt1976)认为婴儿痉挛症的发生可能为患儿在发育的某个阶段突触发生(synap—togenesis)受障碍所致。
Tjiam(1978&报告1例婴儿痉挛症,脑电图呈右侧高度节律失调(hemihypsarrhytllsmia)。病理检查发现:右半球大于左半球,右半球呈巨脑回症,变大的脑回下无U形纤维也无板层构筑,大锥体神经的数目增多,顶端树突凌乱,右侧皮层下白质可见异位神经元,右侧尾状核和苍白球中有一些较大神经元如同结节性硬化中常见的细胞,右侧桥脑也大于左侧,其底外及背外侧均有较大而呈多角形的细胞;而小脑正常。
Morimatsu(1983)报告自验婴儿痉挛症lO例,总的印象是桥脑病变最显著,其次是中脑和延髓,整个脑干网状结构的髓鞘显示形成不良并伴有胶质增生,以中央被盖束为主的区域呈海绵变,丘脑的非特异性核群病变较轻,大脑皮层较皮层下白质的病变为轻。
综观上述诸家报告,婴儿痉挛症的病变部位几乎可以包括脑的所有结构,诸如大脑皮层各叶、皮层下白质、胼胝体、丘脑、基底节、脑干、小脑,甚至脊髓;但彼此之间毫无一致性,例如有的报告强调病变以脑干为主,另一报告则明确指出脑干正常。结合Neville和Fergusen的报告,现在理应承认脑干是产生婴儿痉挛症的直接责任结构,其它结构的病变,不论其性质如何,只不过是导致脑干功能失控的诱因而已。
&&六、临床认识的中级阶段
&&20世纪50~80年代可以姑且看作是中级阶段,与其它学科一样,在此期间临床观察也取得一定的进步。
Zellweger(1984)首先总结出本病患儿男性较占优势,男女性别之比为2:1
。Vazquez和Turner(1951)最早将典型的婴儿痉挛症归纳为迄今流传的三联症(点头发作,智力衰退,高度节律失调脑电图)。Stamps(1951)曾报告试用金霉素对部分婴儿痉挛症患儿有效。Gibbs等(1954)最先指出婴儿痉挛症最终遗留智力障碍者高达87%。
Chao(1957)首次提出本病可试用甲巴比妥合并甲苯巴比妥。
Baird和Borofsky(1957)提出白喉、百日咳、破伤风(DPT)疫苗注射可引起婴儿痉挛症。
Livingston(1958)在698例婴儿痉挛症的病原分析中发现产伤占32.3%,脑发育不全占20.3%,原因不明者占36.3%。
福山(1960)在21
5例婴儿痉挛症的病原分析中发现产前因素占19.8%,围产期因素占31.I%,产后因素占11.8%,原因不明者占37.3%。
Millichap(1962)在61例婴儿痉挛症中发现产前损伤占13%,围产期损伤占15%,后天脑外伤占7%,原因不明者占43%。
Friedlander(1963)在622例随访10—20年的婴儿痉挛症中发现智力正常者只占1.8%。
Weinberg等(1965)最初报告苯甲二氮卓(安定)在14例婴儿痉挛症的治疗中有8例取得显著疗效,6例有不同程度的减轻。
Volzke等(1967)报告硝基安定在24例婴儿痉挛症的治疗中有13例获得完全控制,6例取得改善.5例无效。
Vassela(1973)试用氯硝基安定治疗23例婴儿痉挛症,结果获得满意控制者占13例。
上述安定类药物的问世可以说是继Sorel自1958年采用ACTH以来的另一次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大约在此同时,Feldman等(1968)和Stem等(1968)从实际分析和临床分析同时提出巨细胞包涵体病毒(CMV)感染可能造成婴儿痉挛症。
Lacy和Penry(1976)综合报道婴儿痉挛症的发生率约占活产婴儿的1/5000。横山等(1976)通过对比发现ACTH合并_二丙基乙酸钠(VPA)治疗婴儿痉挛症比两者单用疗效更好。Bachman(1982)单用二丙基乙酸钠治疗时也取得一定疗效,但效果并不突出。
总括近40年来,有近100种病原被报道称可以导致婴儿痉挛症,其中包括多种形式的产伤,多种形式的后天脑外伤,多种原因的脑膜炎、脑炎以及一些原因不明的脑病。另外还有多种代谢性疾病如苯酮尿症、组氨酸尿症、瓜氨酸尿症、低血糖症、半乳糖尿症、维生素B6缺乏症、维生素B6依附症、类脂沉积症、犬尿氨酸酶缺乏症等。属于病原体直接侵犯中枢神经系统者有弓形体病、梅毒、疱疹病毒、巨细胞包涵体病毒等。由于疫苗注射后过敏者有乙脑疫苗、白喉百日咳破伤风疫苗、流感疫苗以及牛痘疫苗。由于产前脑发育异常的因素有无脑回症、巨脑回症、小脑回症、脑积水、穿通性脑囊肿、积水性无脑畸形、脑面血管瘤病、结节性硬化、脑血管畸形、先天愚痴、染色体畸变等,此外还有早产、核黄疸、呼吸窘迫综合征、溺水(1987)等。
将近半个世纪以来就用做本病治疗的方法之多也是其它疾病所罕见,其中包括酮体饮食疗法、发热疗法、抗生素类、维生素类、激素类、丙种球蛋白类、苯巴比妥类、安定类和二丙基乙酸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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