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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转载山西经济日报稿件,须申请授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22年晋中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是“提振消费信心”。让“天天3·15”变成“天天安心购”,不仅是消费者的期盼,更是监管部门的目标。2022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主动作为、主动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构建消费维权新格局,力求为全市人民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了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警示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表明监管部门打假纠劣、严惩不贷的态度,在“3·15”来临之际,本期编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出的“2022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以飨读者。芝麻油滥用添加剂罚款24万元案情简介:2021年11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芝麻油专项监督抽检中发现,介休市张兰镇田堡村来福源香油坊生产加工的小磨香油,被检出乙基香兰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经查,该食品小作坊为使其香油产品香气更加浓郁,购买食品添加剂芝麻油香精,按照标签标明的用量添加到其生产加工的香油产品中。2022年3月8日,介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小作坊作出责令改正、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设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散装香油,并处罚款24.3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山西专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傅建国):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这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做法,害人害己,实不可取。(闫淑娟)电梯没有定期检验多达9部案情简介:2022年1月5日,昔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昔阳县瑶湾新村小区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正在使用的9部电梯无法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经查,该批电梯由豫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履行相关管理义务。2022年1月17日,昔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山西英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瑞山):电梯安全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电梯属于特种设备,除了日常保养维护,定期检验是保证电梯安全的有效举措。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第八十三条指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使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等。该案例电梯管理企业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不仅违法,更为小区居民出入安全埋下了隐患。(张莉芬)出售不合格石油气涉嫌犯罪案情简介:2022年1月20日,寿阳县九龙液化气站经销的液化石油气产品,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查中,被检出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0月8日购进涉案不合格液化石油气8吨,截至调查时已全部售出,销售金额6.56万元。2022年4月13日,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寿阳县公安局。5月18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案例分析(山西专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傅建国):寿阳县九龙液化气站经销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且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史俊杰)运输5160瓶假冒汾酒立案侦查案情简介:2022年1月10日1时,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权利人举报的线索,在东吕高速康家楼出省检测站一辆白色轻型厢式货车上,查获假冒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的3个品种、5160瓶汾酒产品。经查,该货车驾驶员赵某平通过运满满平台中介王某亮接到该运输业务,从文水县某村装货,运往河北省内丘县广播电视台附近,收货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不详。3个品种假冒汾酒产品货值金额25.596万元,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3月3日,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左权县公安局。3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案例分析(山西专务律师事务所律师 傅建国):假酒危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闫晓媛)酿造食醋加冰乙酸构成犯罪案情简介:2022年5月18日,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公安机关通报,称民警查获一辆开往山西乔家精酿食品有限公司运送冰乙酸的面包车。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调查。经查,山西乔家精酿食品有限公司从2022年1月份起,使用自来水、食醋、食盐以及冰乙酸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食醋,截至案发已使用冰乙酸10吨,生产食醋约320吨。2022年6月16日,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本案移送祁县公安局。案例分析(山西敦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巧红):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无论何时,“食”都是头等大事。冰乙酸是有机酸中的弱酸,广泛用于印染行业,国家禁止工业酸等非食用物质生产食醋。上述企业使用冰乙酸进行配制加工生产食醋的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2719-2018)规定,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且上述企业涉案金额巨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张凯鹏)食品暗藏有毒原料其心可诛案情简介:2022年3月30日,昔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性保健品店专项检查,在该县3户保健品经销店或计生用品店查获37种标签标识涉及疾病预防治疗或没有中文标签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0.73万元。经对其中“黄金玛卡”等6种产品进行检验,结果全部检出西地那非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李某等3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昔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系列案移送昔阳县公安局处理,公安机关已对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依法立案侦查。案例分析(山西语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瑜):《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将西地那非列为禁止添加品,食用加入西地那非的食品可能引起头痛、潮红、视觉异常等不良反应,会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于存在生产和销售行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定罪处罚。广大消费者应提高对有毒、有害产品危害性的认识,理性选择保健产品,购买保健品要认清产品包装上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此外,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谨防商家虚假夸大宣传。(武玲芳)足浴店虚假宣传损人害己案情简介:2022年6月7日,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时,发现祁县昌源足浴店在消费者足浴时,采取对消费者播放视频的方式对其销售的复合益生菌粉等3种普通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2022年7月14日,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山西燃野律师事务所律师 巩啸震):祁县昌源足浴店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案件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可依法进行处罚。(李娟)加油站计量暗访严惩“硕鼠”案情简介:2022年8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多方调研,借鉴先进经验,从河北租用一辆暗访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油站计量暗访行动,期间共对全市10个县(区、市)30个加油站进行暗访,发现榆次区等7个县(区)8个加油站涉嫌计量违法,全部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查处。截至12月底,已办结6件行政处罚案件,罚没共计24.43万元。案例分析(山西燃野律师事务所律师 巩啸震):加油站应当合法经营,在计量上不能弄虚作假,否则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明确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第二十七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李娟)商标专用权侵权得不偿失案情简介:2022年6月21日,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寿阳县黄甲坡福玉食醋加工坊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食醋加工坊当事人未经“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标有“山西老陈醋”的食醋,侵犯了“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2022年8月18日,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侵权食品食醋37箱、没收违法所得520元、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山西奇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迪):“山西老陈醋”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地理标志是产品品质的官方保证,更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当事人未经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山西老陈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马永红)无底线营销受罚“脑残片”惨了案情简介:2022年6月21日,榆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榆社县天可文具店查获“脑残片”“超级开心丸”无蔗糖薄荷糖,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经查,当事人共购进涉案低俗食品无蔗糖薄荷糖2包(20盒/包),截至案发已销售32盒,剩余8盒被依法扣押。2022年7月13日,榆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行政处罚。案例分析(山西奇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迪):食品标签与说明书是对食品的定位与宣传,本案中商家销售的无蔗糖薄荷糖标签名称为“脑残片”“超级开心丸”,名称内容与食品不符,同时该销售行为危害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本案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错误,且及时下架涉案产品,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对本案商家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马永红)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倡议书晋中市各经营户:为进一步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与活力,创新销售模式,改善消费体验,让消费者拥有线下消费“后悔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中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起“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倡导线下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货,内容如下:一、自愿承诺。秉承“政府鼓励倡导,实体店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根据商品属性和实际经营条件,采取一行业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一门店一承诺、一商品一承诺等形式,自愿公开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二、主动公示。自愿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和无理由退货制度,向消费者说明实行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退货程序等内容。三、践行承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应当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情况。严格履行退货承诺,不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及时办理退货,返还消费者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四、遵规守法。线下实体店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等形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接受监督。经营者依照承诺内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希望全市广大商业、服务业企业踊跃参加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积极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联系,为促进全市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发挥积极作用。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中市消费者协会2023年3月15日2022年临汾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3月10日,临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2022年度临汾市十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及2022年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分析。临汾市尧都区某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2022年12月15日临汾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临汾市尧都区某烟酒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当事人行为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行为,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某啤酒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2022年5月,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对某啤酒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的啤酒与举报人出品的1664啤酒、 300ml 8°金星啤酒的包装相同、装潢近似。且当事人使用标有“NR”或“非回收”字样的一次性啤酒瓶进行啤酒罐装。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项,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啤酒14瓶,没收一次性啤酒瓶47880个,罚没283740.8元的行政处罚。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超市经销不合格食品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2022年1月,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抽查检验时,当事人经销“谷海轩”压榨一级原生态花生油,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经产品生产厂家认定,该产品非烟台某花生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构成了经销不合格食品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不合格花生油2桶和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某成人用品店经销不合格保健品和过期医疗器械案2022年3月,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对当事人侯马市某成人用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保健品无法查询生产商批准文号、功效与说明书不符,售卖虚假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构成经销不合格保健品和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侯马市公安局依法处理。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农资经销店销售不合格商品案2022年3月,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农资经销店经销的“金贵”牌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规格型号:800㎜X0.01mm/卷、生产日期/批号:20220308)进行抽查检验,经专业机构检测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构成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该法之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没4080元的行政处罚。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学校食堂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2022年4月,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浮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反映在某学校餐厅后厨蔬菜管理不严格,生姜发生霉变,仍放在蔬菜存放架准备使用。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构成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且在市场监管部门下达《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依据该法之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3000元的行政处罚。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美妆店经销不合格化妆品案2022年4月,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对当事人某化妆品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销的化妆品,均未使用正规的标签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构成经销不合格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该条例之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无标签化妆品9瓶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氧吧理疗店不正当竞争案2022年5月,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某氧吧理疗店在其经营场所挂有“中国营养学会推荐 居民一般人群每天适宜硒摄入量为50-250微克”的条幅。该条幅的内容,误导消费者认为当事人经营的产品与中国营养学会存在特定关系。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该法之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 20000元的行政处罚。汾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鸡排销售不合格食品案2022年7月,汾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称某鸡排销售的鸡排里混有异物(苍蝇)。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投诉内容属实。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构成经销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之规定,给予当事人2000元的行政处罚。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珠宝行发布违法广告案2022年6月,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对当事人某珠宝行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告进行检查,发现广告内容有“翡翠观音399元辟邪报平安,遇事呈祥,逢凶化吉,愿您报平安幸福,银杯具有杀毒杀菌提高人体免疫力,促进人体健康功效,可以杀死肠道多种细菌。貔貅的寓意招财纳福,挡煞转运,官运畅通,飞黄腾达”字样。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依据该法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汇总及热点分析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临汾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共登记、解答、分流、转办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5286件,其中咨询15213件,占总量的60%;投诉5747件,占总量的23%;举报4326件,占总量的1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8.78万元。一、投诉情况分析2022年共分流、转办消费者投诉5747件。商品类投诉3942件,占投诉总量的69%。商品类投诉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一般食品、烟酒饮料、保健食品类投诉1404件,服装鞋帽类投诉307件,交通工具类投诉271件,家居用品类投诉214件,家用电器类投诉131件,儿童用品类投诉101件等。服务类投诉1805件,占投诉总量的31%。服务类投诉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307件,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232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155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投诉151件,制作保养和维修类投诉53件等。二、举报情况分析2022年共分流、转办消费者举报4326件。消费者举报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广告违法行为类举报1502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类举报601件,食品违法行为类举报594件,价格违法行为类举报478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类举报355件,无照经营类举报121件等。三、咨询情况分析2022年共解答消费者咨询15213件。咨询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1、疫情相关政策问题;2、咨询快递投诉问题;3、咨询预付卡维权问题;4、咨询停车收费问题;5、咨询学校收费问题;6、咨询网络购物维权问题;7、咨询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换货问题;8、咨询小区水电费及其它收费问题;9、咨询其他消费知识。2022年大同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某餐饮公司销售过期带鱼2022年11月12日,群众向平城区市场监管局反映,为惠民西城小区执行保供任务的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带鱼。11月12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对,涉事的带鱼共276袋,货值金额2208元。当事人销售的带鱼超过保质期限,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我市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作为保供单位没有履行好经营者义务,在静默期间居民购物不便的情况下销售大量过期食品,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平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规定,对当事人作从重处罚,没收违法经营的带鱼276袋、 罚款10万元整。某农副产品公司销售标签存在瑕疵茶叶案2022年7月4日,浑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12315平台反馈信息,山西某茶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恒山老道茶其配料中添加有中药材黄芩。经查,所售的恒山老道茶系浑源县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加工生产。在该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生产恒山老道茶在配料中所用的“黄芩”为黄芩叶,并非药典记载的中药材黄芩。虽在包装上的产品分类中已注明为叶类,但恒山老道茶包装上所印刷的配料中缺少叶字。执法人员于当日责令其10日内完成整改。7月18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再次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整改。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浑源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首饰退货纠纷调解案2022年5月,王女士在新荣区某金店购买了价值5500元的黄金手镯,其中付现金2500元,3000元用旧黄金首饰交换。随后,王女士对手镯不满意,现场要求退货,而商家以没有质量问题为由不予退货。接到投诉后,新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商家手续齐全,商品标签、证书完备。随后,执法人员充分发挥消费调解的积极作用,历时一个多月调解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汽车维修维权纠纷案例2022年9月8日,郭先生向灵丘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反映,他于2022年9月3日在灵丘县某汽修中心为爱车更换了发动机活性碳罐,2022年9月7日开车途中发动机故障灯再次亮起,他经多方检查,故障灯亮起是由更换的活性碳罐引起的。灵丘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诉求后,立即赶赴该汽修中心,经过对双方耐心调解,该汽修中心当场为郭先生退费。工作人员前后一小时完成接诉即办,妥善处置,让途经该县作短暂停留的消费者满意而归。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2022年6月15日,收到群众举报快手平台“大同美人”店铺销售无标签的化妆品,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该店铺电子商务经营者大同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查,其行为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随后委托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对涉案“SUZHUJIAO素主角”洁面素化妆品进行专项抽样检验。该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其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会销劣质净水器案2021年9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值班人员接到投诉电话,一老年人称被邀请至某酒店听完一场会议后购买了一台某品牌净水器,净水器出现问题后,却无法联系到商家和销售人员。经查,此次会销活动涉案商品的《检验报告》和《生产许可批件》均系伪造。当事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产品质量证明和卫生许可批件;有组织、有预谋、有针对性地欺诈中老年消费者;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流窜于全国各地,骗取中老年消费者钱财。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诈骗。2022年4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本案移送至公安机关。消费者在会销中受到的损失,经协商,由酒店进行先行赔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乱收费案2022年4月19日,大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群众反映,我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乱收燃气安装费。经查,该公司按每户360元违法收取燃气安装费用,共747套,共计268920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将违法所得退回业主,并处罚款537840元。小区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案2022年5月30日,我市某小区业主向大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反映,小区物业违规收取物业费。经查,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属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小区物业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大同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壹级收费标准收费,分批次收取该小区业主物业费。当事人涉嫌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综合考虑违法事实、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00元。装饰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案2021年12月5日,平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我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和消费者签订住宅室内装修合同后,却不开工。经查,消费者与该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交了20%工程款。签完合同之后一个月,该公司始终没有按合同约定开工。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存在服务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假宣传案2021年7月28日,某小区业主反映,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房屋期间存在虚假宣传。经查,当事人在网上发布宣传文章中,部分宣传内容没有相关证据证实,缺乏事实依据和相关部门认定结果;部分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产生了误导。该公司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0元。2022年晋城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晋城市城区银罗计生用品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2年10月20日,根据公安部门线索,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晋城市城区银罗计生用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有“勃龙伟哥”“一粒挺”等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未载明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经委托山东圣和振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验,7种涉案性保健品中检出西地那非。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未索取任何供货商资质、食品合格证明等,也未开具任何票据,进货渠道来源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上述产品应定性为有毒有害食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晋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山西晋城鑫元实业总公司物业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2022年5月24日,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西晋城鑫元实业总公司物业公司代收电费价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查,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当事人以每度0.6元、0.8元、1.0元、1.2元的价格收商户电费570270.03元,按每度0.5109元、0.5309元向电力公司上缴电费;以每度0.52元的价格收取居民电费20014.28元,按每度0.447元向电力公司上缴电费,共多收电费356251.52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电费352449元,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802.52元,并处罚款178125元的行政处罚。晋城市圣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案2022年7月15日,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晋城市圣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用的8部电梯经晋城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定期检验为不合格,在用的另外4部电梯已超过检定期限才申请进行定期检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130000元的行政处罚。马某某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2021年1月12日,泽州县市场监管局接县公安局线索移送函,称群众举报在泽州县巴公镇巴公四村南环路与畅安路口的一民房内有人销售假药骗取老年人钱财。经查,当事人马某某主要经营有QK纤溶酶片、“葛参圣方”浓缩提取液、“蚁黄金痛可贴”和“壳寡糖”压片糖果。其销售的商品标签标示有营养成分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均属于普通食品。当事人在宣传活动中,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诱导顾客进行购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98172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泽州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1月依法作出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晋城市海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2022年5月13日,接泽州县公安局案件线索,称晋城市海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柴油。泽州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并对液体石蜡、洗油、柴油进行抽样送检。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液体石蜡3个批次与洗油1个批次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6月2日,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经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复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泽州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88.09元,并处罚款320000元的行政处罚。高平市鑫福旺食品有限公司等经营无底线营销食品系列案2022年“六一”前夕,高平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中小学校园周边重点超市、小卖部进行检查。经查,高平市鑫福旺食品有限公司、高平市友谊街响当当超市和高平市康乐西街鑫鑫文具店销售包装上印有“活该、粑粑、啵啵、挑逗激烈5秒”等色情、低俗字眼内容的糖果。该类糖果包装上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果味清凉酸糖、爆酸糖、奶糖、棒棒糖”字体较小,位置、字形均不突出,而“粑粑棒”“挑逗”“活该”等不良内容字体较大,位置、字形突出,明显具有色情、恶搞、低俗等不良诱导形式,诱导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属于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无底线营销食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高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三个当事人分别作出没收涉案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55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行政处罚。晋城市国昱锦佑超市有限公司在缺碘地区的食盐市场擅自销售非碘盐案2022年3月28日,阳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位于阳城县凤城镇的晋城市国昱锦佑超市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擅自销售非碘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构成了在缺碘地区销售非碘盐的行为。阳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其销售的未加碘精制盐71袋和违法所得1072.5元,并处罚款2625元的行政处罚。青岛沃斯特肥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硝酸磷肥案2022年3月10日,陵川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西河底镇张仰村有人销售劣质肥料,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核查并对涉案硝酸磷肥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晋城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该批次硝酸磷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鉴于生产企业已将该批次硝酸磷肥召回,陵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沁水县嘉峰镇四季凉皮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案2022年7月25日,沁水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该县嘉峰镇四季凉皮店经营的凉粉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经查,该店属于前店后坊式经营模式,在该店制作凉粉的灶台上放有硫酸铝钾(俗称明矾),当事人承认其加工的凉粉中添加了硫酸铝钾。执法人员对其加工的凉粉进行抽样送检,抽检结果表明凉粉中铝残留量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沁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非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钾和违法所得2880元,并处罚款14400元的行政处罚。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某口腔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2022年9月27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某口腔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内“诊疗2室”有牙科综合治疗机,生产日期12.04.28,该设备说明书中“牙科综合治疗机的使用期限为五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构成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行为。鉴于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医疗器械为辅助治疗用器械,并有后期的保养和维护记录,其产品危害风险性低,社会危害性小,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201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阳泉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为宣传2022年以来阳泉市市场监管系统重点领域执法办案和消费维权成果,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打击违法犯罪、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新形象、新成效,助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现发布“2022年以来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阳泉市城区某购物广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案2022年8月2日,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收到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书》,决定对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依法移交的“阳泉市城区某购物广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耐克、阿迪达斯服装案”的当事人王某、曹某不起诉,建议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经调查:当事人自2020年3月开始购进涉案服装,至检查当日销售金额共计壹拾柒万玖仟贰佰捌拾壹元贰角玖分(179281.29元),执法人员扣押尚未销售涉案商品57款,共计354件(41955元),货值金额合计贰拾贰万壹仟贰百叁拾陆元贰角玖分(221236.29元)。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对上述涉案服装进行了鉴定并出具了鉴定报告,确定涉案服装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11月,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9281.29元、罚款332000元的处罚。李某销售非法添加的食品案2021年底,平定市场监管局接到阳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处办单,诉求人杨女士、魏女士称通过抖音平台添加了阳泉一网红李某的微信,两次共从李某处购买涉案产品“减肥药”“Beauty”30粒,获赠2粒,共32粒,在食用后出现头晕恶心、浑身无力、幻觉,有自杀倾向等反应。2022年2月,平定市场监管局委托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涉案产品“Beauty”进行检测检验。经检验上述“减肥药”检出西布曲明(mg/kg)8.93×104,经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产品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平定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2月28日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平定县公安局。平定县公安局于2022年3月1日对贩卖非法添加禁药成份产品的李某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罪立案调查。阳泉市某口腔有限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收到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阳泉市某口腔有限公司药品阴凉柜内存放的氯化钠注射液、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等三种药品现场无法提供随货同行票、供货方资质,阴凉柜内存放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提供的随货同行票显示供货方为山西鑫全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但实际供货企业为平定县某口腔诊所。经调查,该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共计4种11个批次,货值合计金额350.75元,因无使用记录,违法所得无法查实。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2年4月,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罚款100000元的处罚。阳泉市平定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案2021年11月,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对阳泉市平定某加油站销售的-10#车用柴油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经调查,上述不合格车用柴油为2021年11月11日平定某加油站借用阳泉市某石油商贸有限公司名义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购进,数量为1030KG,销售金额共计8215.46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2022年2月,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66476元、没收违法所得2095元的处罚。阳泉某电器有限公司违规电梯维保案2022年3月,阳泉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阳泉某电器有限公司维保的阳泉市郊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构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5月,阳泉市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0元的处罚。阳泉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取装修服务费案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收到12315投诉举报中心线索,反映某小区物业不按国家规定收取装修服务费。经调查,某小区一户业主对自家房屋进行了重新装修时,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了业主的装修服务费共计3217元。根据阳发改价管【2017】101号文件规定,当事人多收了业主2097元,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取装修服务费,违法所得为2097元,应退还2097元,调解后实际退还3217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2年4月,阳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4194元的处罚。阳泉市矿区某百货超市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案2022年5月,在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专项行动中,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阳泉市矿区某百货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将食品夸大宣传为保健品并进行销售等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行为,且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赠送“三无”产品给消费者行为。执法人员对涉嫌虚假宣传行为的产品及赠品实施扣押并立案调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条的规定,阳泉市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立即停止销售“三无”产品、停止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罚款40000.00元的处罚。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菜店哄抬物价案2022年4月9日,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接市民举报,反映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菜店本日销售的蔬菜价格昂贵。经调查,该店2022年4月9日下午所销售的青椒、土豆、西兰花和蒜台进货价格分别为:青椒4.5元/斤、土豆2元/斤、西兰花5元/斤、蒜苔3.5元/斤,销售价格分别为:青椒10元/斤、土豆6元/斤、西兰花15元/斤、蒜苔15元/斤。在2022年4月6日至9日上述蔬菜进货价格未明显上涨的情况下,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票据和销售台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案件按照无违法所得论处。2022年4月,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责令其改正上述行为,并对其处以30001元的处罚。盂县某百货店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2022年1月,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盂县金龙街某百货店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特殊化妆品“千樱清水五贝子蜡染一洗黑”,现场不能提供该化妆品对应名称的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经该化妆品外包装标示的生产厂家广州市嘉倩化妆品有限公司协查确认,其未生产过对应注册名称的化妆品,当事人属于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2022年4月,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没收“千樱清水五贝子蜡染一洗黑”8盒、罚款50000元的处罚。阳泉市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药品互联网广告案2022年惊蛰节气前夕,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互联网广告监测时发现,阳泉市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某大药房”发布的“惊蛰快到了,为什么这个节气提醒父母服安宫牛黄丸”的处方药广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的处罚。本报综合整理责编:翟步庭 校对:张翠萍 审核:甄宝全

(重定向自微生物群)幻天&nbsp于2个月前修改了此页面。
“这片海岸向来使人不悦,即便它曾美丽过”
大世界中地图上的硫磺海生物群落。硫磺海是一个由灾厄Mod添加的,在生成世界时创建的生物群落。它代替了地牢一侧原始海洋的生成,位于深渊的正上方。
它粗糙的海岸线主要由硫磺沙构成,通常也会生成各种不均匀的水池。表面的沙子上会生长一些酸蚀木树。硫磺海的水体中央是一个巨大的空旷地带,直通深渊。在主要海水的另一边会生成一个巨大的岛屿,延伸到世界边缘。岛屿的表面和下方汇集了大量的硫磺海罐子,其中包含硫磺宝藏。
硫磺海表面以下的地方由各种狭窄的通道和密集的洞穴组成,偶尔会有小的空气洞穴。某些洞穴的轮廓和部分很厚,覆盖着硫磺沙岩。洞穴区域间由巨大的圆柱连接,玩家可以自由地穿过并将它们立刻破坏。另外,硫磺沙墙和硫磺沙岩墙填充了低层硫磺海区域,硫磺沙下方会生长有硫海藤蔓
硫海深处是硫磺海和深渊的过渡区域。中间的水域部分出现了由硫海页岩构成的岛屿,作为深渊第一层。两侧区域硬化硫磺沙岩取代了硫磺沙成为主要构成物块,且有钟乳石和石笋在洞穴中形成,在靠近深渊的区域,主要构成物块会由原先单一的硬化硫磺沙岩变成硬化硫磺沙岩和硫海页岩的混合。喷硫间歇泉也会在海床上生成,当玩家靠近它们时,他们将持续发射短程的炽热蒸汽,对玩家造成90/120/180伤害。在硫磺海底部,可以发现一些废料堆,其中包含实验室家具,生锈管道,生锈镀层,生锈板柱以及极其稀有的被灰色硫磺沙掩埋着的木匣和铁匣。
锈蚀箱也会生成在硫磺海低层,其中包含特定战利品。每个锈蚀箱都有着固定的战利品和大致位置。包含着腐朽雕像的锈蚀箱位于岛屿深处的硫磺沙中。包含破损净水器的锈蚀箱位于上层,空气洞穴附近。包含锈蚀勋章的锈蚀箱位于硫磺海底部。包含锈蚀信标原型的锈蚀箱位于某个废料堆附近。
当玩家浸入硫磺海水中时,硫磺海水腐蚀条会在12秒内填充满。当硫磺海水腐蚀条填充满时,它会重置并对玩家造成25%生命值的伤害,上限150点伤害且可以被防御力降低。当玩家离开硫磺海水时,硫磺海水腐蚀条会立刻流失,2.5秒从充满到清空。硫磺套装和硫磺皮肤药水每个都会减半硫磺海水腐蚀条填充速率,而深渊潜游装和腐朽雕像会完全禁止硫磺海水腐蚀条填充。
在浸入硫磺海水中时,危险的酸性气泡会在任何被水覆盖但未被其他物块覆盖的硫磺沙上生成,它们在达到最大大小前无法伤害玩家。这些泡泡会造成40/80/120伤害并施加2秒的辐射减益。硫磺沙,硫磺沙岩和硬化硫磺沙岩下方可以长出不会造成伤害的硫海藤蔓,发出强烈的亮绿色光芒。
在克苏鲁之眼被击败之后,酸雨事件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在这个环境发生。酸雨期间会生成许多新的敌怪,它们贯穿在整个游戏的多个节点。其中的大多数敌怪都有独特的掉落物。
渊海灾虫会在这里以极低的概率自然生成,也可以在这里用海鲜饵料手动召唤。硫海遗爵会在噬魂幽花后的酸雨事件接近结束时中从一个巨大龙卷中出现,也可以用血蠕虫作为鱼饵在硫磺海钓鱼以手动召唤。
内容钓鱼玩家在硫磺海钓鱼可以获得普通海洋的鱼,也可获得以下独特渔获:
硫海匣:罕见。
植物混融块:常见。
诱惑鱼饵:非常罕见或传奇。
深渊咒符:非常罕见或传奇。备注微生物群属性数据英文名Microbial Cluster类型敌怪生物群落硫磺海伤害0最大生命值5防御力0免疫硫磺皮肤药水和硫磺套装能减少硫磺海水对玩家的伤害。而腐朽雕像则能使玩家完全免疫硫磺海水。
硫磺海通过判定玩家周围硫磺海环境物块的数量来形成,玩家可以通过放置至少300个硫磺沙、硫磺沙岩或硬化硫磺沙岩来人造硫磺海环境。玩家在自己的基地附近人造一片硫磺海是完全可行的。
在十周年彩蛋地图Celebrationmk10的硫磺海开局后除酸雨外的其他事件敌怪会无法正常生成,最好的解决方法是用地图编辑器(TEdit)更改初始出生点位置到森林生物群系,更改后保存再进地图即可恢复正常。
硫磺海的环境判定还会基于世界位置,这就导致灾厄未安装时生成的地牢侧海洋在灾厄重新启用后仍然会被判定为硫磺海,也会包含其中所有相关的敌怪和效果。
由于一个未知的原因,硫磺海可能生成在另一个生物群落的内部,导致深渊会没有入口。
硫磺海也有可能完全生成在水下,让整个群落变得更加危险。
硫海藤蔓生成于水下,会发出亮绿色的光芒。
微生物群也生成于硫磺海,它们是中立的NPC,在硫磺海海底生成,并向上移动。微生物群无法被看见,但其发出的粒子会发出亮绿色的光芒。提示这个区域对于前期玩家来说十分危险,因为这里潜伏着大量强力的敌怪,比如捣碎鳄,这片区域的剧毒海水也会立刻烧干那些没有准备好的玩家的血量。花絮硫磺海的主题曲是wasteland,由 DM DOKURO 制作。
如果灾厄音乐包未启用,则会使用沙漠的主题曲来代替。
硫磺海蓝绿色的水质源于现实世界中的 火山硫湖。
硫磺海中的敌怪几乎免疫所有减益,这可能是因为它们已经适应了有毒环境。
硫磺海生成时,如果其边缘区域与沙漠重叠,除了会将沙子转换为硫磺沙,还会将上方生长的仙人掌转化为硫海仙人掌,硫海仙人掌在被砍伐后不可复原
由于在灾厄之前的版本中,硫磺海的水质颜色呈黄褐色,所以被社区的玩家们戏称“小便池”。宇宙暴君的私人厕所
来自灾厄中文维基

海澜之家:牛仔裤穿俩月脱线破洞,羊毛衫严重起球
  四川省成都市吴先生于2018年双十一在天猫海澜之家旗舰店花费1110元购买了羽绒服、羊毛衫和牛仔裤。2018年12月初,牛仔裤第一次洗涤就出现严重的褪色,到本月8日,牛仔裤出现三处脱线、一处破洞。另外吴先生购买的羊毛衫在仅穿着两周,尚未洗过的情况下起球严重。吴先生联系了海澜之家售后,对方以 “时间太久”为由不予处理。吴先生认为自己的穿着过程没有问题,是衣服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并且购买时间未足两个月,不能接受时间过久的说法。吴先生要求对方进行退货退款,或者根据损坏情况进行赔偿。
小米:红米Note5机身发热,售后不保修
  山东省济南市莱城区的吕先生于18年4月购买了一部红米Note5手机, 18年12月,吕先生发现手机充电口在充电和长时间使用后发热严重,便联系小米售后进行寄修。售后进行检测后告知吕先生手机发热原因为手机变形,并且该变形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如要维修则需缴纳299元。吕先生对此提出异议,他表示自己的手机一直在正常使用,没有摔过也没有进水,不存在变形问题,同时吕先生认为充电口发热和手机变形之间并无关系,即使手机存在变形,那么手机在短时间使用时没有问题、长时间使用才出现问题,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发热和变形没有关联关系。吕先生认为手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小米给予免费保修。
北京实创装饰:不按照合同进行施工,拖期严重
  北京市西城区的李先生于17年12月份跟北京实创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总金额10万元,同时合同约定装修工程于2018年4月底之前结束。但直到4月底,装修工程还未开始。在李先生多次联系并催促后,18年6月份装修工程才正式开工,但至今仍未完工。李先生表示北京实创装饰公司已经多次承诺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完工,但均无效果。李先生要求北京实创装饰公司信守承诺、尽快完工,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赔偿。
扬子空调:有异味不制热、售后人员放鸽子
  北京市西城区的何女士于17年购买了一台扬子空调,买来之后即出现异味,后又出现不制热的问题,经多次维修后仍未彻底解决。在维修过程中,售后维修人员两次放鸽子,让何女士白等两天。何女士对扬子空调的质量、售后服务表示怀疑,并且严重不满,何女士要求扬子空调进行换货处理,并且赔偿因请假配合维修造成的误工费、因空调不制热造成的家人感冒医药费共计3000元。
宁夏宏远房地产有限公司:“节能环保”电地暖房变为“电老虎”、“冷库房”
  宁夏区吴忠市的张先生在平台反馈:2012年他与其他几百名业主一起购买了禧瑞华府小区的房产,购买时,开发商宁夏宏远房地产有限公司宣称小区使用电地暖,节能环保、保暖效果好。然而入住4年来,张先生等业主们却始终面临冬天电地暖用电量大、制热保暖效果差的问题,“节能环保”电地暖房变为“电老虎”、“冷库房”。张先生称,电地暖每月需电费1000-1800元,一个冬天下来需要5000元左右,而在集中供暖的小区同样的面积仅需2000元左右。电地暖不但费用高,而且制热保暖效果较差,在开关全开的情况下,室内实测温度只有10-15度,比当时开发商宣称的22度低了一半左右,业主回到家需要穿外套,老人孩子住上几天就容易感冒。张先生等业主多次联系开发商、物业公司,但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处理。张先生认为宁夏宏远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小区供暖、保温方式存在严重缺陷,严重影响了业主们的生活起居和身体健康。张先生等业主们要求宁夏宏远房地产有限公司主动承担责任,尽快进行整改,并依法赔偿业主损失。
瓜子二手车:车辆手续问题导致无法上牌
  辽宁省大连市的吴先生12月底在瓜子网严选店花费84000元购买了一台二手雅阁轿车,购买时网站显示车辆0过户,瓜子二手车官方提供的复检报告也显示车辆无过户记录。但等吴先生交费后拿到车辆登记证时,发现车辆有一次过户记录,并且该车手续存在问题,车管所拒绝对其进行落档过户并上牌。吴先生多次联系瓜子网销售人员,问题却始终未能解决。吴先生认为瓜子二手车存在诈骗行为,要求瓜子二手车退款退车。
河北市隆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供热温度不达标、多次反馈无效果
  河北省保定市的宋先生于18年8月份向河北市隆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缴纳了2239元暖气费,但供暖一个多月来,家中的温度始终不达标。宋先生多次联系供热公司,但是无任何效果。宋先生表示周边邻居也多次向供热公司反馈过相同问题,但是该供热公司没有任何解释和行动。宋先生认为供热公司的不作为导致了用户家中温度未达到国家供暖标准,并要求供热公司退回自己的取暖费。
奥德燃气:天然气壁挂炉出现问题迟迟不进行维修
  河北省保定市的崔先生18年10月份花费690元购买了一台奥德燃气天然气壁挂炉,12月底时壁挂炉出现熄火问题。崔先生当天联系售后,售后上门后发现无法完成维修,表示需向总公司上报,但至今无任何进展。期间崔先生多次联系奥德售后,售后人员一直进行推脱。崔先生表示购买天然气壁挂炉是为了冬天取暖,现在正值寒冬腊月,壁挂炉却坏掉了,奥德售后服务也没有跟上。崔先生认为奥德燃气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使其家人遭受精神和肉体的双重伤害,同时崔先生要求奥德燃气公司以最快的时间上门维修,并赔偿损失。
百合网:APP强制扣费
  湖南省长沙市的王女士想通过百合APP查看对方信息,被提示开通会员才能查看。王小姐想了解开通会员的价格,于是按照软件提示进行点击,结果APP卡死,退出重进APP就显示已经成功扣款698元。王小姐当即联系百合网要求退款,被对方拒绝。王小姐认为698元属于大额消费,APP在扣款前应有提示或者二次确认,不应直接扣款。同时王小姐认为百合网存在套路消费和强制扣费,要求百合网进行全额退款。
百世快递:不送货自行签收
  河北省张家口市的丁女士本月2日在网上订购了商品,承运公司百世快递用了一周时间也未送达。丁女士于9日查看物流情况时,却发现货物被签收了。丁女士多次联系百世快递,百世却始终不送货,并且对丁女士进行电话骚扰。丁女士认为百世快递不负责任,要求百世快递停止无聊行为、尽快进行送货,并赔偿损失。
唯品会:全年最低价不最低
  辽宁省铁岭市的付先生18年双十一时在唯品会购买了一件外套,原价299元折后实际支付236.66元,当时唯品会宣称价格为全年最低价。然而付先生最近发现该外套的最新价格为159.2元,付先生认为唯品会存在虚假宣传,并要求唯品会退还差价。
滴滴:预约车辆违约
  北京市海淀区的李先生1月5日晚通过滴滴APP预约了6日凌晨5点10分从燕保温泉家园到首都T2航站楼的滴滴快车,6日凌晨4点50分李先生就与司机联系,结果拨打6次电话无人接听。5点左右司机回电,表示距离太远不能按时赶到。由于时间太早且地处偏僻,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跑到马路上拦截私家车,20分钟后才有好心人将李先生带到市区繁华地段打上出租车。李先生向滴滴客服投诉,客服表示可以补偿50元打车券。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并表示由于天气寒冷且地处偏僻,司机违约给自己造成了极大身心伤害。李先生要求滴滴对违约司机进行惩罚,并赔偿自己各项损失500元。
联通:任意更改用户套餐、强制消费
  河南省南阳市的郭先生之前在联通公司购买了一个尾号为888的手机卡,购买时约定每月消费199元。使用一段时间之后,郭先生发现在自己没有接到联通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该号码的套餐变为299元。郭先生联系了联通客服,要求改回199元套餐,被客服拒绝。郭先生认为联通存在违约更改用户套餐、强制消费的问题,要求联通公司将自己的套餐变回199月,并赔偿之前更改带来的差价损失。
珍爱网:线下门店限制用户人身自由、强制消费拖延退款
  安徽省合肥市的李女士之前在珍爱网进行注册,注册之后经常接到红娘电话邀约去实体门店进行实名认证,并加入珍爱网重点会员库。为不继续被电话骚扰,李女士于2018年11月28日来到安徽省合肥市万象城A座23楼珍爱门店。进店之后便被红娘带到一个小房间询问个人基本情况,询问过程中还被问到花呗和借呗额度。红娘不断宣扬珍爱网重点会员的好处,并推荐李女士加入。在进入门店两三个小时之后,李女士感觉疲惫要求离开,结果红娘不允许,并继续对李女士循环交心洗脑,同时要求李女士缴纳重点会员费用19800元。李女士推脱没有带银行卡,红娘又表示可以使用花呗或者借呗付款。李女士表示需要回家考虑,对方坚持不让李女士离开,最后李女士出于人身安全考虑、无奈之下签署了合同并付款。回家后第二天李女士便向珍爱网客服投诉并申请全额退款,当时客服及合肥门店负责人承诺7-15个工作日退款,但至今日已到第30个工作日,李女士也未收到退款。李女士认为珍爱网强制消费,要求珍爱网尽快进行全额退款。
王力防盗门:门锁螺丝自动脱落
  北京市昌平区的赵先生于17年10月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建材城购买了一款王力L901防盗门。18年1月份门锁锁孔位置一个铆钉螺丝掉落卡在锁里面,导致锁无法正常使用、家里老人孩子无法外出,赵先生当时通过联系售后人员上门维修解决了问题。今年1月,该门锁锁孔同一位置的螺丝再次出现掉落,同样卡在锁里导致锁无法正常使用,赵先生再次联系售后人员上门维修,结果被售后人员以超出保修期为由索要维修费用150元。赵先生认为该门锁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同一质量问题出现两次,给自己及家人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困扰。赵先生同时认为王力公司计算保修期的方式不合理,要求王力公司退回自己本次缴纳的150元维修费用,并希望王力能够一次性解决问题。
拼多多:店铺售卖假货、拒绝退货
  四川省广安市的冯先生本月5日通过拼多多平台购买了一个西门子开关,本月8日到货后发现为假货。冯先生联系了卖家,卖家却始终不承认产品有问题,并拒绝退货退款。冯先生表示,该店铺没有授权书也没有进货发票,售卖的产品商标为SEIMFNS,与正品西门子的英文SIEMENS不同,产品包装上的“惠州时代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也在2018年11月21日被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仅公司名称有个西门子,所以该产品为三无产品。冯先生认为拼多多平台存在监管不严的问题,要求拼多多严惩卖家,下架卖家产品、并封店公示;同时由卖家承担运费进行退货退款,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假一赔三最低500元进行赔偿。
滴滴:车辆与注册登记信息不一致
  天津市和平区的任先生10日早上9点多通过滴滴平台打车打到一辆长城C50,但实际来车是长城C30。任先生在行程结束后向滴滴平台客服投诉,对方承认错误并提出赔偿20元抵用券,任先生并未接受。后滴滴又有新的客服回电,称经过核实确认任先生乘坐的车辆就是C50,乘坐车辆和注册登记完全一致,同时该客服人员全程态度恶劣。任先生表示自己乘坐车辆确为长城C30,对滴滴所谓的核实表示怀疑,并认为滴滴在舆论平息后再次漠视乘客安全,对安全投诉视而不见,放任司机进行违规操作,并协助司机造假。任先生要求滴滴正视自身业务和软件的设计缺陷,重视乘客安全,对司机进行严格筛选和管理,并向自己道歉。
天猫中国移动官方旗舰店:移动定制机充当全网通售卖
  浙江省杭州市的唐先生本月3日在天猫中国移动官方旗舰店花费3999元购买了一部华为mate20手机,型号为4G全网通,1月5日到货后唐先生发现手机为移动定制版。由于移动定制版比全网通便宜500元左右,并使用效果不如全网通,唐先生于1月7日进行了退货。退货时手机完好,但1月9日对方收货后以手机有划痕为由拒绝退货。针对手机型号不符的问题,唐先生询问了客服,客服答复为随机发货。唐先生认为中国移动官方旗舰店将移动定制机充当全网通手机售卖是以次充好,并以随机发货为由拒绝承认错误,甚至故意以手机外观问题为由拒绝消费者合理退货要求。唐先生不认可对方所说的外观问题,要求对方尽快进行退货并全额退款。
海尔:净水器无法更换滤芯,售后拖延不处理
  上海市黄浦区的赵先生18年6月购买了一款海尔净水器,本月初发现净水器异常并且无法更换滤芯。为解决问题,赵先生先后4次联系海尔客服,每次客服都承诺2小时内会有技术经理联系,但至今没有任何海尔售后人员以任何方式联系过赵先生。赵先生对海尔的售后服务表示怀疑,并表示净水器目前已经无法使用,对自己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要求海尔尽快派人上门解决问题或进行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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