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局中央遴选报名人数数

粤卫基层函〔2019〕2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遴选报送候选国家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请各地市严格按照国家《通知》规定的500个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条件,由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遴选出2个候选试点县(凡是符合条件的可多报),并将2个候选试点县县域医共体主要做法、成效材料和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未开展的仅填报进展情况表)作为基线调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电子版发邮箱:gdjczdc@。

  三、请第一批已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第二批纳入全国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见附件4、5)所在的县要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鼓励能力强的县级中医医院作为牵头机构组建医共体,推动中医药服务下沉基层。

  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联系人:余馥佳,联系电话:020-。

  省中医药局医政处联系人:朱淦平,联系电话:020-。


根据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工作的通知》(广中医校办〔2022〕241号)有关指示,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不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结合当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广中医校办〔2021〕312号,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广中医校办〔2022〕40号,附件2开展2022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见附件3。

  1. (一)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1.研究生导师遴选应将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放在首位。申请人近三年未出现师德师风、医德医风问题学院(医院)立德树人、医德医风、廉洁自律等考核中获合格以上等次,并由学院(医院)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鉴定表,鉴定表中应有明确的描述与鉴定意见。

    ,邮件以“姓名+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导/硕导/破格遴选材料”命名。

    根据申报类别填写对应的《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附件4)和《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附件5),按照《遴选申报书》中《佐证材料目录表》要求准备佐证材料,左侧装订、胶印成册。

    科研课题若不是通过附院科研处申报立项的,请自行先到项目申报部门审核盖章,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每位申请人自备纸质档案袋装材料,<佐证材料目录表>粘贴于档案袋正面并写明申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注意:《申报书》《汇总表》必须使用“一院版本”!

    教研室或科室审核申报材料无误后负责人在申报书对应位置签字盖章。4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大学综教楼919,黄纯美老师处。


    教学处联合附院人事处、科研处审核申请人遴选申报》,核实学术论文、专著等真伪,科研课题署名及经费使用真实性等。


    学院在一定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申请人材料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


    各非直属、培养单位务必在规定日期内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提交给所属分委员秘书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请提前联系分委会秘书按时提交材料,提交份数及要求参照各分委员会通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家审议

    分委会委员对申请人的各项材料进行充分严格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全部参会委员的1/2赞成票即通过初审

    各分委会主席对通过初审的材料签署意见并将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2022年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26份上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应有全体委员2/3以上出席,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1/2为通过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审议通过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遴选结果。

    各教研室/科室接收申报材料的联系人如下:

    (一)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队伍素质是决定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做好研究生导师推荐遴选。

    (二)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程序是公平的保证,个人申报材料逐级审核把关,并严格做好公示。所有申报材料、表决结果、审批推荐材料均应留存副本,学校必要时有因审查。

    (三)材料装订。因个人申报材料要经多人次审核,个人佐证材料复印件须按目录顺序装订并胶印成册。

    (四)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导师遴选的时间进程如有调整,以学校通知为准。

    黄纯美 老师邮箱:

    办公电话:  地址:大学三元里综合教学楼919。

    1. 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广中医校办〔2021〕312号

    2.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广中医校办〔2022〕40号

    3.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权点列表

    4.研究生导师遴选申报书(含遴选与认定)

    5.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含遴选与认定)

    6.广州中医药大学重要期刊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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