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鸽场做事,睡在宿舍抓到老鼠后怎么处理里0点被老鼠咬了,鸽场是否负责人?

标题一如既往是沙雕骗人的!

情节非常三俗非常三俗非常三俗!

大三角有雷点自己避一下

非常粗糙非常粗糙非常粗糙

我太菜写不出太太画的万分之一的好呜呜呜

“如果打算爱一个人,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他,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

——《了不起的盖茨比》

离我和安迷修的婚礼,还有三天。

雷王公国的贵族并不想放过我们这对新人。

从订婚起,我和安迷修在雷王公国贵族举办的舞会上奔走忙碌,各式各样的邀请函如同迁徙的野牛群撞进家里。

与其说是不想放过我们这对新人。

倒不如说,是不想放过炙手可热的安迷修。

安迷修最近几年在边境建立了赫赫战功,五年前还是一个平民出身的愣头小子,如今已是受封爵位的禁军统帅。

他又正处于年华正好的二十五岁,年少有为,清秀温文。

除了成为各方贵族的座上宾,又成了贵族小姐春梦里的常客。

这样的一个人,三日之后,就是我的丈夫了。

我扶着安迷修的肩膀——他上臂的肌肉很结实,那是在边境和叛军、魔兽血战锤炼出来的——我握着他的手——同样,那只有力的手掌里有粗糙宽厚的老茧。

他扶着我的后背,带着步伐僵硬的我,在又一次衣香髻影的舞会上,在又一方雕金镶玉的舞池里起舞。

黄昏色的暖灯光有些炫目。

头顶的水晶灯硕大无朋,宛若垂下无数叶片的树冠,在华尔兹三拍子悠扬的音乐里缓慢旋转,仿佛它也沉醉于宫廷音乐的奢靡从容的乐调里。

身边掠过无数对舞伴,贵妇人美小姐衣袂翩飞,光洁如镜的地面上,她们的倒影像雨后开放的彩色蘑菇。

浓重的香水味让我有些喘不过气。

我勾住安迷修的脖子,他察觉到我的异样,弯了弯腰在我耳畔低声询问:“没事吧,伊莎贝拉小姐?”

他巧妙地转了个身,带着我旋转着,优雅地远离了舞池的中心,躲到了无人的阳台。

冷调的月色照亮了白墙白栏杆的阳光,微风吹来,我脸上烫的厉害。

安迷修关切地揉着我的肩膀。

他穿着白色的军装,身形三分清瘦七分挺拔,纵然是板板正正的军服都被他穿出了清秀俊逸的儒雅味道。

但他又和文弱挂不上钩,浑身散发出来不怒自威的,与众不同的气场,又添上了一层锋利如剑刚正不阿的气势。

世上五成的女孩,都会为他的外貌和气质倾心。

“伊莎贝拉小姐的脸色不太好看,最近频繁出入舞会,对小姐来说太辛苦了吧?”安迷修皱着眉,自责地说道,“抱歉,是在下疏忽了。在下立马送您回家,推拒明天的舞会,小姐明天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剩下五成的,也会为他无微不至的体贴而神魂颠倒。

我揪着胸口的衣物,良心不安地闷痛起来。

他是完美的骑士、恋人、丈夫、伴侣。

“安迷修,我有话对你说。比起在完婚之后再和你说明,产生夫妻之间的隔阂,我宁可现在就摊牌。否则对你,对我都不公平。”

他听完,神色一阵肃然,微微前倾身体,做出认真聆听的样子:“小姐请说。”

“我嫁给你,并不是因为我爱你,是因为我没有力量保护自己和家族,你能帮我,你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

他目光越发坚定,左手握拳于胸前:“在下明白。迫于形势让小姐嫁给在下,也是无奈之策。如果有选择,在下会像所有绅士一样,锲而不舍地追求小姐,等待小姐愿意接受在下为止。但是……”

“你没有过错,我很感激你的行为。结婚以后,我也会把你当做家人,努力扮演好妻子,关心你,照顾你,为你生儿育女,并且尝试去……爱上你。但你并不是我最爱的那个人,从前不是,将来也不会是。”

他翠玉似的眼黯了黯,嘴唇嗫嚅着,吐出一个名字:“那个让小姐念念不忘的人,是……雷狮吗?”

他的眸上染上深沉的无奈:“在下了解。”

苦情深重的夜风刮走了他的叹息。

“毕竟活着的人,永远无法与逝者相提并论……”

雷狮,雷王公国的三皇子,戴着金色冠冕出生的幸运儿,命定的王位继承人,不拘礼法,百无禁忌。

而我,是功勋贵族家唯一的后代。父亲是从兵营里摸爬滚打成为贵族的将军,母亲是地地道道的贵妇人。

我继承了父亲放浪形骸的天性,却被母亲用礼教和修养,把我强行塞进一个名为“贵族小姐”的花瓶里。

我和他相识,在十三岁。

也是一场这样的舞会上。

舞厅金碧辉煌步步生花。贵族交头接耳虚与委蛇。

倾泻而下的香槟塔闪着麦色的明光。

穿着华贵服装的少女们在青年之间穿梭。

众星捧月的三皇子入场了,美丽的妙龄少女蜂拥上前。

我套着窗帘般繁重的礼服,不适应高跟鞋险些崴脚,慢了一步。

被包围的雷狮不耐烦地躲闪着少女递来的眼波,在看到我的瞬间忽然露出了坏笑,径直走来。

他牵起我的手,白蕾丝和蚕丝的手套紧紧相贴,他另一只手落到我腰间,一使劲就带着我转入了舞池。

“这不是邀请淑女跳舞的正确方式。”

贵族邀请小姐跳舞,必然先毕恭毕敬地攀谈,等小姐露出微笑,或是正好响起合适的曲子,弯腰鞠躬,言辞温和地请求共舞。

哪有他这样,拉了人就直接下场的。

他眉头一挑,一副坦然君子的嘴脸说无赖的话:“你没理由拒绝我。”

这是我第一次进入贵族舞会。

临行前母亲千叮咛万嘱咐,尊贵的三皇子会亲临,与他同龄的女孩都疯狂地想留一个好印象,让我一定要抓住他的注意力。

一个滑步,他领着我转到舞池边缘,目光看向门口,明明是大了我两岁,口气和措辞却老成:“帮我个忙,小女士。”

“请雷狮殿下不要开玩笑。”

“你可以不帮我,现在就转身离去,”他挑着眉,引领我的目光穿过舞池,看向那群想和雷狮跳舞却被我莫名其妙抢走了机会的小姐们,从她们高傲的眼神里,我不认为她们会有涵养地不找我麻烦,“也可以选择帮我,你不会想放过和我拉近距离的机会,对吗?”

我听过雷狮殿下不羁的传闻,却没想过他带我离开舞会之后,会让马车停在夜市的广场上。

这里是闹市的中心,一个繁华的十字路口。

灯红酒绿,穷奢极欲。十里洋场,纸醉金迷。

路口的正中央是一个巨大的音乐喷泉,灯火将无色的泉水映照出七彩颜色,从头顶飞过的水流宛若神话传说里的彩虹桥。

雷狮的手穿过我的膝窝抱起来,放到一边的花坛上,半蹲下来,抓住了我的脚踝。

我忍着没一脚踹上他胸膛:“喂,你做什么?”

“我不是早告诉过你了?”他手指一捻,我高跟鞋的鞋扣就乖巧地开了,“你想踩着这样的碍事的东西跳舞?”

他脱下我的鞋,随手扔进了草丛里,表情厚颜无耻地像是在说“不必谢我”。

我站起,穿着白色丝袜的鞋子踩上地面,还好,不硌脚。

“别急,还没结束呢。”

他说完,探手上来扯住我的裙摆,猛地一拉。

一层层铺开的华美礼装经不起这样的拉扯,呜咽崩断之后接线断裂。

等我回过神的时候,身上轻快了不少,因为下身只剩下不到膝盖的内衬裙了。

如果是普通的贵族小姐可能会羞愤难当地掩面尖叫。

可我是武勋贵族的后代,短暂的震惊之后,冲着雷狮的脑袋就是一记鞭腿:“流氓!”

雷狮也没料到我这么生猛,我的脚背离他太阳穴不足一掌,腿风扫开他刘海时候,才堪堪挡下,表情惊讶而好笑:“哦呀,原来奶猫也会呲牙——呃……”

他的视线下移,顺着我的足背、小腿、大腿一路向上。

原本我就只剩下短短的内衬裙了,连大腿都无法完全覆盖住,我不过脑子的一记标准的高抬鞭腿之后,裙子能盖住的范围更加少的可怜了,而从雷狮的角度,却正好可以看到裙下的——

我和雷狮同时收手,各自踉跄后退三步,面面相觑。

饶是男孩子脸皮厚,雷狮率先反应过来,强装镇定地挥了挥手,透着几分心虚的语气说着恬不知耻的话:“该说不愧是将军的掌上明珠么?主动奔放的行径倒是别具一格——”

我捏着裙角,脸羞得通红,吼道:“敢说出去的话,我咬死你啊!”

轻快的爵士乐传来解了围。

萨克斯乐队戴着夸张的高檐帽,带着快活的,露出后槽牙的笑容。

开始演奏的那刻,便宣告市井街头舞会拉开帷幕。

衣着暴露的吉普赛女郎,宛若晨间小鸟灵活地在旅客路人之间起舞,飘逸灵动的透明长裙露出半截雪白的大腿。

血气方刚的小伙热烈地迎合着女郎的邀请,跳着毫无章法的滑稽步伐,摇晃身体的姿势却因为随性而可爱。

我牵着雷狮的手,小心翼翼地入场,踩空了台阶一个趔趄,放软了身段下意识往雷狮身上靠。

他出人意料地绅士了一回,不躲不让,在我扑上他胸膛的同时,手覆上我后腰:“看来我的舞伴,这是等不及了。”

他施力一转,我的身体便不由自己地跟随他的步伐,轻盈旋转起来,如同伴飞的蝴蝶。

“那还等什么,开始狂欢。”

衣着或朴素,或繁重,或华丽,或轻便的人们围绕着音乐喷泉,融合成一片五颜六色的欢乐浪潮。

喷泉的水流前一刻还宛若盛开的莲花,后一刻便喷出虹光四射的桥梁,氤氲的水幕后挥舞的水流轨迹,又像海面上舞动触须的巨型章鱼。

细细密密淅淅沥沥的水珠从天而降,濡湿了雷狮的前发我的侧鬓,晶亮轻盈的水珠浮动在半空,像是无数悬空的钻石,他在无数的光芒之中笑得爽朗。

他攥着我的手心跳着随心所欲的舞蹈。

时而身体相贴行云流水地回转,时而后退分离,双手相握四目相对。

街头的舞会没有礼法,没有尊卑,没有拘束,只要随着节奏扭动身体,便可享受这病毒般传染的快乐。

我摘下碍事的发饰潇洒地抛入水池,摘下笨重的肩饰甩进人堆,湿透的白色丝袜踩进没过脚踝的水池中,带起大珠小珠的水花,迎着他跳起更加热情的舞步。

不知道,不清楚,不要紧。

我早已忘却那些规规矩矩的步法,忘却母亲贵族小姐笑不露齿的教诲。

听从身体的本能起舞就好。

伴随雷狮的脚步跳跃就好。

最后一个收曲的舞步,是雷狮拖着我身体,我顺势下腰。

我下得太过猛烈,雷狮又恶趣味地故意松了松,让我有种会失重的错觉。

我的手还被他牢牢叩在掌心无法搀扶,于是小腿立刻勾住他的左腿寻求平衡,丝袜摩擦他的长裤像是某种暧昧的暗示。

我那一刻的表情定然是惊慌失措的,在摔倒之前雷狮重新托住我的后腰,稳稳扶住。

他黑色的发在喷泉的灯火与水面的反光中生出微光,在我回神意识到我们之间的姿势是如何破格亲密之后,我脸红得飞快。

他露出戏谑还有几分幼稚的笑容,双目瞬也不瞬地望着我,调侃:“这不是,也能露出不错的表情吗?”

海啸中的灯塔,暴雨中的烛光,恒星喷发的晨曦,我所见过听过的任何一种光芒都不如眼前雷狮恣意的笑容明亮。

我不明白为什么只是一支舞的时间,就让雷狮在我心里惊艳了很多,很多,很多年。

直到我父亲战死,家族衰落,被老态龙钟满面淫相的大贵族逼婚的那刻,突然才恍然大悟过来了。

我所迷恋的,是雷狮那颗如同旷野上无羁驰骋的风一般自由的灵魂。

十六岁那年发生了很多事。

春天,雷狮叛逃,从尊贵的皇位继承人沦落成了一个盗贼,成了皇室的笑柄。

秋天,父亲从边境战胜归来,卓越的战功使家族的名誉更上一层。

隆冬的时候,皇城新一批骑士选拔结束。

这批骑士将会自由选择想要追随的贵族,成为贵族的侍卫,或是家臣。

想要拜入我父亲账下的骑士不计其数,拜谒的队伍排到了街口。

那是我第一次见安迷修。

他穿着雪色的军装,鲜红的披风覆盖他半边,单膝跪在红毯上,右手扶肩,双目轻闭,微微低头,恭谦有礼,温润如玉。

他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不是他的外貌,而是他的行为。

他拜倒在我的裙边,请求成为我的守护骑士。

其他骑士对他嗤之以鼻。

骑士向贵族小姐宣誓是一种耻辱。

贵族小姐们不需要骑马打仗,她们的战场在舞会和闺帷,便不需要骑士。也有少数贵族小姐会有自己的守护骑士,但那些不过是她们给情人用来掩饰的漂亮伪装罢了。

闲言碎语嘲笑安迷修,这是想拜进大红大紫的家族想的失心疯了,投机取巧吗?还是想当小白脸被小姐们豢养,迫不及待地把自己送上门了?

我问:“你为什么要追随我?以你的本事值得追随更好的主人,建功立业。”

他淡然地回答道:“因为骑士的使命告诉在下,小姐有一颗值得在下付出一生来守护的明净之心。”

我听完觉得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

恰巧父亲经过,说道:“小伙子,你很特别。你和那些把权贵当成绳索爬上上流社会的武夫完全不同,你该有更好的去处,你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贵族的眼前。告诉我,是因为我的女儿?”

“实不相瞒,在下因倾慕伊莎贝拉小姐,而来到这里。”

“我女儿把你迷的神魂颠倒?”

他抬起头,镇定而坚决:“是的,神魂颠倒。”

父亲大笑:“你很有眼光,所以你更不该来这里。”

“别急小伙子,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真的想守护我的女儿,你该像个真正的男人,承担起丈夫的责任,而不是只甘心做一个守护骑士。我听说你是平民出身,虽然我很欣赏你,但我无法让我的女儿下嫁一个平民。你应该去的地方是边境,去用战功换取封赏和爵位,获得足够保障她生活的地位,再来以平等的身份,追求她。”

安迷修似有所悟,转身而去。

那天下过大雪,他走的时候,门前的雪地上留下两排深深浅浅的脚印。

十八岁,随着父亲战死,我面临前所未有的窘迫境地。

家族没有其他子嗣、旁支,全凭父亲的勇武在贵族圈站稳脚跟。母亲是个虚荣而不会持家的贵妇,在父亲死后,家里的产业很快在她的经营之下缩水,关门。

一无权势,二无财富,我的家族从贵族圈的中心跌入底层。

父亲死后,他的政敌肆无忌惮地欺侮着我和母亲,为了不被赶出贵族圈,为了继续享受奢华的生活,为了我身无长技的母亲不必流落到去街头做裁缝女工,我的婚事被排上日程。

母亲让我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亲王当妾室。

在我被打扮得像缎带包装的精美礼物送给亲王之前,我和已是怪盗的雷狮见过一面。

他躲过守卫的视线,像是月下掠过的一只暗鸦,落到我窗台上,屈起手指叩了叩窗户,单手靠在窗框上笑打招呼:“好久不见了,贝贝。”

我穿着睡衣刚沐浴完毕,慌忙将他一把拉进房间,冲到窗边左右张望,赶紧关窗拉好窗帘:“你来王都做什么?你在被通缉!他们会抓到你的,王都对你来说太危险了!”

“这么紧张做什么?这里至少曾经也是我的——”他盯着掌心皮手套的黑色,不屑地冷笑,“——地盘。偶尔故地重游,见见老情人,也算乐趣。”

我不信他的鬼话,他离这吃人不吐骨头的王都越远越好还来不及,怎么还会跑回来。

他将我的表情摄入眼里,捏了捏我脸颊:“怎么,才分别了不到两年,就学会不信我了?”

我手掌覆上他侧脸,指尖摩擦他而后的血管,柔声问道:“雷狮,告诉我。你到底为什么回来。”

他歪了歪头,我的掌心与他发凉的面颊贴的更近了,他握住我的手,神情少见的严肃:“除了带你走,这个地方,还有值得我回头的理由?”

我摇头抽回手:“你知道这不可能。我不能丢下家族的责任跟你走。”

“你还有别的选择?还是说,即使嫁给那个糟老头,也无所谓?”

我退后一步站在梳妆台前,镜中的我扎着利落的马尾,成年的身体有着年轻的活力,我抽出镜边的装饰剑,横在身前:“我还有一条路可走。”

“天真。”我读不懂雷狮的语气,明明是讽刺的句子,却像是遗憾。

我调转剑刃,银亮的剑面如镜倒映我的灼灼燃烧的双眸:“我的父亲是百战百胜的将军,我的身体里有他的血,如果他能用剑为家族带来荣誉,那我也可以。”

雷狮看上去有些生气,下压半分的眉透出他暗压的怒火,他拽了拽领结使他松开了些许,露出几寸胸膛的肌肤,同时上前挥臂劈手,轻而易举地就夺过了配件,当啷一声剑磕在地上。

他的口吻冷的像冰:“不自量力。”

我咬着唇,似乎这样可以使自己的语气更为坚决:“即使希望渺茫,我也要尝试。”

“嘁。冥顽不灵。”雷狮冷哼一声转身,并不再劝我,跳上窗台离开之前,他扶着窗棂的身体顿了顿,抬手,修长的指尖夹着一个信封,手腕一转信封便飞到我脚边:“等你改变主意了,让人去这个地方带个口信。如果开窍的话,我也不介意再多跑一趟。”

那晚之后我连夜逃离了家族。乔装打扮到了边境参军。

雷狮浑身上下我最讨厌的就是他那张嘴,总是冒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来。

可惜的是,每次他的坏话,都是一分一毫所料不错。

我的队伍在一次讨伐魔兽的战斗中损失惨重,我的那些半吊子功夫,在我被魔兽围攻的时候根本没有半分帮助。

失血过多失去意识之前,我嗅到魔兽腥气的巨牙顶着我的脸颊,隐约看到有人挥剑将咆哮的魔兽斩成两段。

我被一双纤瘦却有力的手托起,落入一个温热的胸膛。

他擦拭过我掌心凝结的血块。

“这双手应该用来绘画,或是调香,而不是挥剑。”

“请再忍耐一下吧小姐,在下很快……就会回到您的身边。”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被秘密送回王都。

母亲为了防止我再次逃走,把我软禁了起来。

愤怒的母亲哭喊着质问:“你想让我再承受一次失去亲人的痛苦吗?我的孩子,我们的家族已经无法再承受再多打击了!你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事?因为你不肯嫁给亲王吗?别再想不开了!嫁给亲王有什么不好?你会得到家族繁盛之时还要多的财富!你会尊贵无比,衣食无忧!”

“妈妈,我做不到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那你就做得到,眼睁睁地看着我们一无所有,被赶出王都乞讨生活吗?你看看我的双手,你忍心我变成市井女人,用这双手缝补衣物为生吗?你甘心嫁给一个乡野匹夫,生一群猿猴般的孩子吗?”

“你是不是还对雷狮那个叛徒不死心?我的孩子——”妈妈按住我的双肩,泣不成声,“他已经死了!”

“前阵子他突然出现在王都,被卫兵发现了,追捕的时候坠下高楼,清醒点吧,他已经死了!”

我打开了雷狮留下的那封信。

黑色泛光的信封,雷电图案的火漆,上面还残余着雷狮喜欢的烟味。

我照着信里的地址,给他写了一封封长纸短笺。

“我想念你。”“你还好吗。”“带我离开。”

我自然知道信是无法寄出的。

妈妈隔绝我与外界的一切通讯,没有仆人会愿意为我送出这封信,也不会有那么一个人坐在酒馆的小桌边,一边喝着浓烈的威士忌,一边慵懒地轻笑:“早说过了,我才是你唯一的选择。”

于是我把的信撕成碎片扔进风里,风托着白若缟素的碎片四散,飞不了多远,便落进了灰扑扑的尘泥里。

妈妈惊喜地打开了我的房门:“我的孩子这真是难以置信!你知道边境那个年轻有为的将军吗?他得胜归来请求陛下赐婚了!我真是不敢相信,他选择了你!你不必嫁给亲王了!你会有一个更年轻、更英勇的配偶,就像你的父亲!女仆呢!快让小姐梳妆起来,那位将军现在就在大厅里等你!快去看看你未来的丈夫!”

等我如行尸走肉般打扮完毕,被推入大厅的时候。

我看到两年前那个跪倒在脚边,要成为我的守护骑士的年轻人。

他在一段照亮了他侧脸的天光里,笑得如春风煦煦:“又见面了,伊莎贝拉小姐。”

今天,是我和安迷修的婚礼。

化妆师最后点完唇妆之后,面带兴奋地说:“您真是艳光夺目,夫人。”

有人敲门。我呆滞地看向门口。化妆师快步走去开门。

“是您啊,安迷修大人,迫不及待地想见到新娘了吗?”

“这位小姐请不要打趣在下……能否给在下一点时间?”

“当然可以。”化妆师提起裙子行礼,留给我们独处。

安迷修挑开幕帘看到我的瞬间滑过的惊艳之色,便胜过万字千言的赞美。

我试着冲他露出微笑,但苦涩的笑容,反而让他面露忧愁。

“小姐……为何会露出这样的表情?”他担心地扶住我的肩膀。

我几乎要颤抖地甩开他,双肩不受控制地抖动瑟缩,我的心灵在高叫着他是我的丈夫,但我的身体却在竭尽全力地拒绝。

他看出了我的抗拒,眼中的翠色黯然淡去:“还是无法释怀吗?”

“不!”我尖叫着站起,生怕这个一手掌握了我家族命运的男人会感到不快,“我只是……需要时间。”

他又一次露出那种坦荡的,无怨无悔的笑容:“不论小姐需要多少时间,在下都会耐心地等待下去的。”

安迷修随手关上了房门,但是隔着门我还是隐约听到了侍卫的汇报。

“发现了一封假请柬……是的,有个不明身份的人混进宴会了……属下明白,一定会保障夫人的安全。”

已经是隆冬了。窗户拒绝了寒风的进入,风总在窗外发出愤怒的呼啸。

奇怪而有节奏的响声从窗玻璃上传来。听上去是哪只误入屋宅的鸟儿在啄窗户,又像是被怒风骚挠的树枝。

我提起裙裾走到被窗帘遮挡的窗前想一看究竟。

在窗帘像舞会上飞起的裙摆一样浮动,露出帘后抓着墙壁挂在窗前笑着叩击窗户的人的身影之后,我眼角湿热了起来。

“真是迟钝啊,”他下巴抬了抬,笑着打招呼,“别来无恙,贝贝。”

“当然没有。”他施施然推开窗户,一脚踏在洁白的窗台上,单膝落地。

“他们说你,从高楼上……尸骨无存。”

他作怪地一挑眉:“我怎么不知道这回事?”

我笑着落下眼泪,刘海碎发随着摇头的动作轻晃,没有什么比更能让我笑出来的消息了,我抬起头凝视着他:“那你这次是来……?”

他的袍襟在寒风里飘荡,他向我伸出手来:“带你走。”

我想起十五岁时雷狮带我去过的那个喷泉广场。

空气中纷乱跳动的水珠比任何珍珠玉石还要璀璨。

他站在辉光中也如这般伸出手来,说不上是邀请地要与我共舞。

自由盛开的裙摆和滑过脚踵的水花。

有一瞬间,我以为我是旷野之上无羁奔驰的风。

“发现入侵者!发现入侵者!”

侍卫们的叫喊和踢踏纷乱的脚步声传来,全副武装的卫兵撞开房门,将长矛对准了雷狮:“是入侵者!他劫持了夫人!快去通知安迷修大人!”

雷狮皱了皱眉,语气里已有一丝焦急,却没有强行将我拉进怀里:“贝贝!”

我将眼泪与恐惧都甩在身后,迫不及待地将心门洞开正视内心。

我跳进他的怀中,搂住他的肩膀,用再也不想放开的力度握住他的手。

他将我搂进,向后纵身一跃,被他的后背撞开的玻璃碎片折射出七彩的虹光。

衣角在下坠过程里猎猎飞舞,失重的眼泪停留在半空,我逆着刮脸生疼的风努力看向他。

我曾如同在漆黑的森林中踏雪寻找一个出口。

我曾如同失群的孤狼在荒原中对月哀嚎。

我曾遭受过那些沉重的苦难,都在这一刻,化成无数缕向后飞去的千万长风。

“安迷修大人!有人劫持了夫人!”

在与宾客攀谈安迷修猛然回头,失态地捏碎了手中的酒杯:“是什么人?”

“是……是前皇子雷狮。”

安迷修一窒,脸上浮现无数复杂的神色。

“属下这就调动所有人马去拦截。”

“……不必了。让他们都回来。”安迷修解下领结,脱下礼服,挥手让人备马。

跨上白马孤身朝着雷狮逃走的方向追去的安迷修,带着难以理解的虔诚。

“我一个人去,足够。”

这是属于他的战斗,无需,也用不上任何人的协助,因为胜利的唯一条件是赢得那位少女的选择。

再多的帮手也不会让胜利的天平倾斜。

这是一对一公正的决斗。

也是从一开始就没有公平可言的决斗。

安迷修终于是在城郊追了上来。

雷狮停下了脚步,故意往前走一步,让他得以清楚地看到,我和雷狮十指相交的手。

他下马,棕发和衬衣因长时间骑行而有些凌乱,染上风尘的脸上有七分落寞和三分乞求的神色,他声音放轻,语气哀伤:“伊莎贝拉小姐,请原谅在下的不甘心。在下想最后确认一次,这,就是您的选择吗?”

雷狮冲我飞了个眼花:“去告诉他。”

我低着头有些不敢看他:“……对不起。”

“无需道歉,在下最终小姐的选择,即便这……”

雷狮上前一步,横臂拦在我身前,昂头挺胸的像是得胜归来:“听见了?”

“那么在下也只能……祝福小姐了。”安迷修转而看向雷狮,带着几分威胁,还有点咬牙切齿地说道,“照顾好她。”

我花了很多很多年才读懂安迷修将责任转交给情敌的那份胸襟。

但浑然没有感动的雷狮恶劣地冷嗤:“要你说?”

“安迷修,你要去参加雷王公国的骑士选拔?”

三年前的安迷修还是行侠仗义周游大陆的游侠,双剑释侠,两袖带风,如同天地间自如的白鹤。

安迷修的同伴听到安迷修要去参加骑士选拔的时候,都以为他脑子烧坏了:“你想去成为那些肮脏权贵奴仆?像狗一样点头哈腰,趋炎附势?”

安迷修笑笑说道,他今天在街上遇到一位特别的小姐。

当时有一个贵族的马车险些踩到一个平民,马夫怒气冲冲地责怪平民惊扰了贵族的座驾,举起皮鞭就要施暴。

安迷修正打算出手的时候,一位美丽的小姐突然闯入,利索地折断了马夫的皮鞭,斥责:“贵族之所以被奉为贵族,是因为他们会使用权力保护、善待自己的臣民。滥用暴力,恃强凌弱,你也配当贵族?”

“我有一种冲动,这位小姐和她纯粹善良的心,值得我献出生命去守护。”

“可是,你真的要去?雷王公国的贵族腐败傲慢,除了那位小姐之外,你之后遇到的每一个贵族都可能是面目可憎、蛮横粗鄙的,值得吗?”

“如果雷王公国的贵族真的只剩下那位小姐是值得守护的,那在下更要去往她的身边,去守护被肮脏淤泥困在贻贝中的珍珠。”

“好吧,那你可要想好,你是否愿意为了她,放弃如风一般自由无拘无束的灵魂,从此甘心有了牵绊和枷锁?”

安迷修推门迎向漫无边际的晨曦,背影被染上温暖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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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避孕套,这种羞于启齿的东西,是战场上大兵们很喜欢的一种保健用品。避孕套在军队中的用途,远远超出你的想象。二战历史上就有避孕套用于战场的事例。在二战时期的太平洋战场,一场战斗下来,美军耗费了上万个避孕套。 1942年8月7日正直二战期间,美军为了保护美、澳、新西兰三国之间的海上运输航线开始对瓜达尔卡纳尔岛以及其周边岛屿展开战斗。这场战争是美军在太

  • 印尼赶尸节。 在农历七月,俗称鬼月之际,对于离世的亲人、好兄弟都会特别尊敬,因此有了普渡祭拜的习俗,但在印尼的南苏拉威西省(SouthSulawesi)的托拉雅部落(Toraja)又到了开棺宴尸的时候,家家户户都特别准备了衣帽、烟酒来与死人同欢。 根据英国《镜报》报道,托拉雅部落的人过去有着一个特殊习俗称为MaiNene,也就是将已故的亲人尸骨挖出,并且装饰、清理,来庆祝

  • 官方正式通报出来了,孙小果这么恶劣的犯罪以及多次逃脱法律制裁的行为,居然只是在还曾因非法为儿子逃罪被开除公职的母亲和同样被处分过的区区副局长继父运作下,就实现了强奸不坐牢、判了死刑还可以翻盘出狱继续犯罪作恶的令人目瞪口呆的法律操控,全国人民不服:要说上面没个亲爹,谁信啊! 我信。我基本是相信官方通报的。 看下面有心人整理的孙小果事件路线

  • 因为工作的原因,总是会接触到一些这方面的人,或者是这方面的事。 前几天回北京,住在亦庄那边的一个朋友家里,朋友是拆迁户,这套房子就是他其中一个,暂时也没租出去,就丢给我住了,新楼盘第一时间入住的都是一些回迁户,工作原因我白天比较清闲,偶尔会跟楼下的大爷们一起喝喝茶,聊聊天。白老爷子,年轻的时候说是搞建筑的,自己儿子是做文物修复工作的。这

  • 您好呀!我要开始讲一个目前目前为止还困惑着我的事情。 我在17年(在三亚)大二那年谈了女朋友,她是绝对的无神论者,每次我们谈着这些东西她都是说我们迷信。 我记得很清楚我们有天晚上像往常一样去LTC商场逛街买夜宵,我们往回坐6号线公交回学院的时候大概是晚上11点半左右,我们坐公交直接到末站是森林公园下车,因为这里我们可以直接跳墙回去学校了。(有人可能

  • 日本不仅有着各种惊悚的都市传说,似乎连奇案都异常的多,很多案子即使到今天,也是一堆谜团。 今天我们来看一个堪称完美犯罪的案子,这个怪人曾闹得整个日本天翻地覆。 怪人二十面相 1936年1月,日本推理小说作家江户川乱步为读者奉上了一位天赋异秉的反派角色,那便是与他笔下的完美名侦探能力旗鼓相当的神秘偷盗者怪人二十面相。 书中的这位怪人,系传说中劫富济

  • 阴婚,或者叫冥婚,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封建迷信行为。中国人讲究「事死如事生」,已故的人(主要是年轻男女)即使到了阴曹地府,也得找个合适的配偶,否则就会家宅不宁。 那么问题来了,有几个活人愿意和死人结婚? 因此,与阴婚有关的故事,总是少不了倒霉的受害者正努力活着呢,突然就被配了阴婚。 今天咱们要聊的这部电影,就是以阴婚为主题的一部佳作 《尸忆》

  • 这个故事发生在90年代初,是我妈经历的事情,那个时候还没有我,爸妈刚结婚没多久,租了个房子,那个小区我们都称作小楼。 根据我妈的描述我整理一下她遇到的事情。 那天中午,我爸妈睡午觉的时候,我妈看到了一个人浮在上空,也就是天花板的位置,我妈躺在床上,它和我妈面对面,白色衣服,头部是雾状,模糊一片看不清楚。异常惊恐,想喊也喊不出声,动也动不了,

  • 我有一个表姑住在农村,这位表姑是父亲的舅舅家的女儿,父亲下乡时候一直住在她家,很受表姑表姑父的照顾,所以我们俩家的关系一直很好,几乎每年春节父母都要带着礼物去表姑家拜年。 灵异事件发生在我十岁的时候,大概是1986年前后。 大年初一,父母照例带着我去表姑家拜年。 表姑表姑父盛情款待我们,一大桌子酒菜,从中午吃到晚上,父亲心里高兴喝了不少酒,开始

  • 看了那么多网友的经历,我也分享一下我们村发生过的事情。 我家是贵州的,侗族小村寨,小时候,总看到一位有点傻乎乎的姐姐,这里称呼她为A吧,听村里人说,A小时候被山上的小鬼抓走过,侗族语言对这种东西有称呼的,但是没有文字形容出来,以前重男轻女很严重,所以家里女孩子太多的话,生下来就会被弄死,拿去山上随便一埋,所以山上就有小孩变成的小鬼怪,这里

  • 子曾经曰过:「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 」孔子没有说的是,恶到极致的时候,人类会想方设法让自己憎恶的人 生不如死 。 很多变态刑罚由此诞生。 棺刑 棺刑是欧洲中世纪最有名的刑罚之一,主要针对渎神者使用。 看到上面这玩意儿了吧?这个人形的笼子就是所谓的「棺材」,有各种不同的型号,行刑者一般会故意让犯人进入小一号的棺材里,然后把他吊起来。 接下来,

  • 我在树海遇到了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事。 几年前的夏天,我还是短大生时,跟短大的朋友4人一起去了树海,朋友突然提议要去树海试胆,我跟其他人也觉得颇有趣的就答应了,然后我们4人就开着车往树海前进。 到达树海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不过都难得来了,我们还是把车停在路边,拿着手电筒进去树海。 一进去我们就吓到了,森林里的路比我所想的还要不平,很难走路。

  • 关注330小编好久了,一直在看其他吧友的投稿,今天也来说一下我小的时候周围发生的一些真实事儿吧(据长辈说我八字比较硬,所以我从来没有过类似经历,所以这些都是从小从家里人或者邻居朋友那儿听说的事情,大家就当故事看就好。) 1、荫尸 这个事情发生在我小学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我们家老房子斜对面有一户姓张的人家,张老爷子有三个儿子,夏天的时候张老爷子

  一只苍蝇叮在四轮车的车轴上,对拉车的骡子说:“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慢!干吗不跑快一点?看来需要我来叮咬你的颈部了。”骡子说:“我不怕你的恐吓,我只注意坐在你上面的那个人,他会用鞭子使我加快步伐,用缰拉我的头调整方向。你快滚开些吧,别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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