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事业单位2020年卫生岗位
经孝昌县委县政府同意,孝昌县事业单位卫生岗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岗位共80名,其中:一是面向湖北省域内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28人;二是面向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招聘20人,三是面向其他类人员招聘32人。
(一)报考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发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1)本次招聘划定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
(2)在达到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不足1:3的岗位,达到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所有考生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四、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
1、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方法:本次招聘考试综合成绩实行100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通过孝昌县门户网站/发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出现再并列者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人选。
体检由孝昌县人社局和孝昌县卫健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按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孝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考核内容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1.体检、考核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在孝昌县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在试用期内,如发现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疾病(如精神病史、癔病等)或无法完成正常医疗卫生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八、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本次招聘各岗位年龄计算点统一为2020年8月1日起计算,比如“25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8月1日)”,以此类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由考生参加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单位出具参加疫情防控(包括岗位及参加防控时间)的证明,并由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卫生健康局(委)认定。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审核、面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避免错失机会。
6.本次招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招聘考试,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招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各项环节考生必须佩戴口罩保持间距、测温、扫码入场,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来报名的考生,必须提供近一周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孝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