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离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小编进入了最大的代工集团,对比了下两大集团。。。
1。请假问题。富士康婚假20+天。昌硕3天。丧假,只有直系亲属逝世可以请假3天,富士康8天。事假嘛,只能说呵呵了,不存在的,人资培训直接说的。当然,真有事,看你和领导混的怎么样了。
产假,昌硕98天。富士康198+90天特殊。
陪产假,富士康30天,昌硕,10天。
旷工,扣误工费。超过16小时算离职。
2--底薪。昌硕2550最低资位。上海、深圳富士康2650员一,郑州2100,烟台2180,成都2200,天津2750。
社保扣费。昌硕扣519。富士康不一,180-360左右。
昌硕一般上满班,加班80个,每个月左右。郑州富士康除SMT外,左右。每个人有巨大差异。
55天,返费大多数都是5500左右。
说是打卡55天,真实如何呢??
富士康55天打卡,一般70+天,加上周末啥的,3个月左右。
昌硕呢,苦逼,会觉得富士康很幸福的,因为,他们最低也得3个多月。现在,8月初来昌硕的,眼看都要12月了,仍然是杳无音信。2个月后,属于正式工了,离职还得提前一个月申请。也就是说,为了保险,拿到返费后,再按照流程离职,得总共5个月左右。以前,55天的离职啥都容易,现在,人口流动太大,离职实在太难了,能拖一天是一天。
看看自离的……富士康旷工3天,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几天后,薪资到手。
昌硕呢,大多数都是自离后,工资不要了,白干大半个月,因为,自离办手续太难了。首先,得自离22个工作日,才能去办离职手续。然后,卡住每周二和周四办理,只有早上9点办理,会扣几百元钱。
昌硕是10号发上个月25号前的工资,押15天的。如果正好25号入职,得45天后才能领到薪资。
都差不多的样子,有的宿舍都很远。
富士康宿舍有娱乐的项目和设施,例如大屏幕视频。昌硕,无娱乐场所。员工业余生活比较枯燥乏味。
富士康线体比较多,尽管订单大,但是,每条线体产量比较低,员工相对来说,不算太紧张。
昌硕明显产量比较大,线体运行比富士康快,组装车间,8个钟的产量,比富士康10个钟都不逞多让。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对比,这些工厂都很大总有些轻松好干的工作,这些特殊情况就不说了。总的来说在昌硕赚的钱比富士康多,但是昌硕的工作量大,工资发放和辞职对普通员工来说不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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