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今天转走新冠病人转在那里?

一、昆明市疫情防控工作咨询服务电话市长热线:12345昆明市卫生健康委:6二、昆明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咨询服务电话五华区:9盘龙区:4官渡区:0西山区:6东川区:6呈贡区:6晋宁区:8高新区:6安宁市:嵩明县:9富民县:2宜良县:4石林县:5禄劝县:1寻甸县:9度假区:8三、38家公立医院发热门诊电话省第一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转3060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传染病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转2627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100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省中医医院光华院区:;滇池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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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通用9篇)

  工作方案是对将要开展的工作所做的计划。当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就要有针对性的准备多份工作方案,现在你是否对工作方案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控【20xx】197号)精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医疗服务管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式,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医疗服务,我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全面恢复诊疗活动和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照《通知》明确的6项工作任务,我院采取落实预检分诊、分级诊疗、预约接种服务管理,强化日常医疗服务、发挥“预检分诊、分级诊疗、预约服务”优势等举措,推进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全面恢复日常诊疗服务秩序,确保疫情防控和正常医疗服务两不误。

  (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在落实“预检分诊、分级诊疗、预约服务”管理方面出实招,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要求各村卫生室、卫生院各科室合理调配医疗资源,保障急诊、住院、预防接种、检验检查等服务顺利开展。继续加强预检分诊发热患者监测、发现和报告,强化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严格做好患者引导分流、预检分诊,落实发热病人的转诊制度。

  (二)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不放松。我们在日常医疗服务管理方面下功夫,同时加强对全体职工医院感染防控知识、新冠疫情防控诊疗方案培训,规范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切实保护医护人员安全。

  (三)加强院感防控工作不放松。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预防接种门诊预约接种,及时将发热患者区分开来,及时转诊,做到不截留一个发热可疑病人。严格落实“进出检”、限流等措施,指导患者及陪同人员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引导患者预约检查,合理分布预约时段,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并要求持续做好就诊患者预检分诊、返乡人员居家医学观察的管理随访工作,掌握其健康状况。

  (四)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不放松。在科学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全面推动和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继续加强对本单位设备配备、人员培训、防护物资储备、院感防控措施落实。

  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和贫困人口慢性病管理,保障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慢病患者、定期接受维持治疗的患者、孕产妇管理的就医需求。

  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1.调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副组长:丁梅菊、董国庆

  组员:聂化闻、管军、姜雪辉、程宁、闻霞、毛芸、翟敏

  工作职责:分析我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做好我院防控工作。

  2.成立预检分诊及哨点诊室工作小组:

  组员:聂化闻、金钟、程宁

  工作职责:完善预检分诊及哨点诊室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协调预检分诊、哨点诊室与门诊日常工作安排。

  3.成立院感防控督导工作领导小组:

  组员:聂化闻、翟敏、陈晨

  工作职责:对本院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和指导,发现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其整改。

  安排有疫情防控经验的医护人员参加遇见分诊工作。本院职工及后勤人员每日落实两次体温检测。所有进入卫生院人员均须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停车场、公厕暂停对外开放,此类人员禁止进入),到预检分诊处登记、测体温(发热患者体温用红笔登记)、扫安康码(对于老年人等不适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由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帮助查询安康码)。检测到发热患者指导其到哨点诊室就诊,发现中高风险地区返港人员立即指导其到隔离病房等候,立即联系丁梅菊副院长,由丁梅菊副院长联系120专车接送至宁国市集中隔离点,同时向港口镇政府和宁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汇报该人员情况。(预检分诊处值班人员1级防护)

  安排有临床及疫情防控经验、熟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高年资的医生参与哨点诊室值班工作。哨点诊室值班人员对患者进行诊疗,进行咽拭子采样,并在哨点诊室使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仪对该患者进行检测,如果需要做血细胞检查的通知检验科穿戴好防护设备到哨点诊室采样。如果需要X光摄影的,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出来(阴性)以后告知放射科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将放射科普通患者清空,指导患者到放射科摄片,摄片结束后原路返回,指导其到隔离病房休息。放射科待发热患者离开后做好放射科的消毒工作。需要静脉输液的,安排护士做好个人防护到隔离病房为患者输液,期间看护由值班人员负责。发热患者不得进入门诊大楼。患者缴费在隔离病房扫码缴费,现金缴费的有值班人员代为收取,消毒后交收费处。哨点诊室接诊医生在皖事通平台做好发热患者的转码工作。

  (所有进入哨点诊室及隔离病房医护人员须2级防护)

  1、鼓励患者进入xx公众号网上预约挂号。

  2、现场就诊挂号或急诊挂号患者,必须通过我院预检分诊后挂号就诊,进院后须全程佩戴口罩。

  3、门诊实行“一人一诊室”。

  4、有序排队,间隔一米。

  5、门诊所有医护人员1级防护。

  因本院护理人员较少,住院部设在二楼,输液大厅设在一楼极不方便,因此至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前暂停住院服务。

  三、落实核酸检测工作

  1、哨点诊室值班人员核酸检测每周一次。

  2、全院职工(包括后勤)核酸检测每月一次。

  3、外省返港人员每周一、三、五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地点在门诊大楼右侧临时核酸采样点进行。

  4、所有参与采样人员2级防护。

  四、强化督查检查、培训工作

  1、院感办组织全院职工(包括后勤人员)、辖区村医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更新培训,预检分诊及哨点诊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医护人员开展应急演练。(每月一次)

  2、由院感防控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院重点科室及各村卫生室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固定时间每月一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督导频次)

  五、做好环境清洁消毒

  各科室要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后勤卫生打扫工作人员每天对门诊楼地面、患者接触较多的检验科、西药房、收费处窗台等进行两次消毒(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拖地、擦拭),哨点诊室、隔离病房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次数。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本院所有快递件均不得进入门诊楼,一律放在卫生院大门处快递临时堆放点,消毒后取回,必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西药房负责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储备的物资在卫生院满负荷运转的状态下能使用不低于一个月。同时指导好辖区村卫生室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

  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和20xx年1月14日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物资储备“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无备”的工作要求及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相关省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的经验教训和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各医疗卫生机构分管负责人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爱卫办,负责收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向县新冠疫情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或市卫生健康委物资保障组报送需求清单、物资储备情况表;配合做好物资采购和储备,并积极组织物资调拨。

  (二)县卫生健康委: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为基本指导标准;对我县预设8个集中观察点测算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进行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后备/定点医院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发热门诊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储备基本指导清单》为本单位储备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流调消杀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五)县妇幼保健院: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要求的《流调消杀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核酸检测储备物资基本指导标准》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六)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方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进行储备;对标对表物资储备相关标准,补足补齐品规数量,满足卫生室哨点、核酸检测乡采县检等工作需要。

  (七)其余卫生健康机构:根据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测算本单位45天满负荷运转需要的常用防控物资储备量,落实储备,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账物相符。

  (一)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作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前提条件,按照“填平补齐”原则,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落实储备责任、全面梳理、加强统筹、底线思维,“宁可备而不用、也不能用而无备”,做好应对最困难局面的物资准备。

  (二)县卫生健康系统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实行“分级储备,统一调度使用”制度。同时,各医疗机构要服从全县统一调度,在紧急情况下,本单位在物资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向县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调用邻近医疗机构或县级储备物资。

  (三)各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库日常储备管理工作,物资入库时完成质量检查和数量验收并完善入库登记。不同性质的物资应分开存放,有安全隐患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存放;在物资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将库房所有货位做出明显标记(物资名称、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以利于提高物资进出效率;领取物资要按使用需求领取并进行严格登记。做好物资的盘点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加强物资流转管理工作,减少物资过期、霉变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库房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库管人员及库存物资安全。

  (四)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物资2周需求量申请表和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情况表报送时间为每周星期二中午前报送县爱卫办杨琴处,报送周期为2周报一次。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抓好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物资储备督导检查,要“见实物、督落实、查日常”,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衔接,排查问题定期整改,确保上级要求真正落实。县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项督导,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储备不到位、管理不合规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4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而全国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县面临区域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不断增大。且春节日益临近,节前将出现返乡高峰,人口流动加大,节日期间走亲访友、家庭聚餐、酒席宴请等聚集性活动将明显增多,或将迎来更大的压力,而与城市相比,农村疫情防控具有特殊性,存在薄弱环节。为落实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我县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疫情监测。实行“村发现、乡采样、县检测”。县中心医院、县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发热病例和急性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与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村卫生室对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日常健康检测作用。各乡镇、行政村(居委会)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并组织返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进行采样。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的发热筛查哨点作用,及时开展辖区内发热病例、急性呼吸道症状病例和对返乡人员、排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鼻咽拭子采样及外环境核酸检测采样,并及时送县中心医院、县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县中心医院、县疾控中心负责核酸检测,对于返乡人员的核酸检测应在收到标本12小时内给予结果反馈并提供纸质报告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同时,及时将可疑病例转诊到县中心医院进行排查。相关机构要加强信息报告,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和县防控办,县中心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重点人群防控。乡镇政府、村(社会)委会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地区要加大敲门摸排力度,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做实出租房屋和租房人口的登记和管理,提高外来人口管理精准性。村支两委要全面排查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蓝或有旅居史人员,严格做好境外入蓝人员、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春节返乡人员(跨省份返乡人员和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串门走动,加强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对不同风险程度的返乡人员实施风险排查、精准分类管理。所有返乡人员(包括省外返乡人员、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乡人员、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均需持7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返乡,由其所在村(社区)查验并进行分类登记,返乡人员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境外(不含澳门地区)入蓝人员一律严格落实“14+7+7”和“2+1+1”管理措施,即在入境后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的基础上,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4321”居家隔离、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蓝人员一律严格落实“14+14”和“2+1”管理措施,即在入蓝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基础上,继续落实14天“4321”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和1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地区入蓝人员先采取集中隔离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落实14天“4321”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对7天内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落实14天“4321”居家隔离管理措施。对省内低风险地区、身体无异常并持健康码绿码入蓝人员,自由通行。加快推进重点人群疫苗应急接种工作,定期组织对冷链、快递、生活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开展核酸检测。除纳入“应检尽检”范围的人员核酸检测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外,其余返乡人员核酸检测按国家要求收取检测费用。

  (三)重点场所防控。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景区、酒店、宾馆、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测温、验码、登记、通风消毒、戴口罩等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工作,严禁人员扎堆聚集,一旦出现病例,应迅速关闭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还应储备消毒液、口罩、体温计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小诊所、小药店的监管,做好患者和顾客信息登记。

  (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乡镇、村(社区)要组织开展逐村逐户清生活垃圾、清厕屋便池、清水源水体、清畜禽粪污、清农业生产废弃物等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引导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和安全社交距离。对公共厕所、健身场地、集体活动室等公共场所配备专人进行管理,根据人流量动态调整消毒频次。

  (五)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群众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科学就医、拒传谣言,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切实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县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要主动发声,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提示,科学引导公众出行和防控。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各乡镇、各村(社区)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所属乡镇防控办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

  (一)做好可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乡镇、村(社区)要做到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乡镇政府、村(社区)委会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确保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疫情发现、信息报告、疫点管理、人员转运、核酸采样、环境消毒等工作流程,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响应,最短时间控制疫情蔓延。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要对照《不同场景不同情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详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36号文件)关于县城(农村)防控能力储备的有关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全县流调和疫情分析队不少于30人、日核酸检测量不少于600-1000人份、集中隔离场所不少于20间/万人、防控物资够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

  (二)做好辖区应急调配预案。县防控办要对全县农村地区在不同形势下开展核酸检测、隔离、救治等工作进行提前研判,摸清辖区应急支援力量的底数,做好应急调配预案,统筹指挥调度,及时调配应急支援力量。

  (三)做好应急值守。各乡镇,联防联控机制各工作组、县直各单位要坚持应急值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县疾控中心要确保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疫情处置等专业队伍时刻待命。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呼吸道传染病等重点疾病的诊疗服务,保持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并建立绿色通道,确保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病例,能及时救治到位。

  (一)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社区)委会发现疫情线索后,要立即上报县防控办,并积极配合做好调查、核实、处置等工作。县防控办立即组织县疾控中心、医疗卫生机构等进行调查处置。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或其他疫情情形,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并立即请求省、市的指导,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二)疫点管控。疫情发生后,县防控办要立即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请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和防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验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县中心医院进行规范治疗。

  (三)迅速流调。组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按照“五结合”(传统流调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现场流调与核酸检测相结合、临床诊治相结合,流调分析与实验室比对相结合,查人、查物、查环境相结合,境内与境外相结合)原则,充分利用公安、工信、交通等部门的相关数据,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摸清可能的感染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乡镇政府、村(社区)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网络报告。

  (四)快速核酸筛查。县中心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要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县防控办要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县疾控中心和县中心医院,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启动核酸应急采样检测工作,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五)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乡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县防控办要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管理集中隔离点,并对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乡镇政府、村(社区)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县防控办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要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六)医疗救治。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对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报告县防控办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中心医院或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对重症病例,及时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七)对口帮扶。依托县医共体工作机制,通过开展线上培训、派出专家现场指导,派出医疗力量到乡镇卫生院驻点工作等方式,着重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做好设施设备、防护物资等资源储备,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八)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社区)委会要对公厕、农(集)贸市场、交通场站、养老机构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一)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防控工作。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组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二)物资和人员保障。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为乡镇卫生院配备至少一套身份证读卡器和扫码枪,并配备一定数量条形码。乡镇、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将及时调派防控和医疗力量对相关乡镇、村(社区)进行援助。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民政、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确保每一个隐患都要及时消除、每一个传染源都能及时发现隔离、每一个患者都能得到及时诊治。

  (四)加强宣传。深入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防治知识宣传,及时准确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公众主动采取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等防护措施,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在节庆期间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喜事晚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的新风尚,避免人群聚集。确需举办的,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县防控办报批,由乡镇、村(社区)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各乡镇、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凡因思想松懈麻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疫情防控工作出现漏洞,甚至引发疫情散发或蔓延的,一律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完善长效机制,落实科学精准防控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对口帮扶工作,将其作为当前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

  依据《关于做好应对农村新冠疫情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函〔20xx〕年5号)文件要求,《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长市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子政办发〔20xx〕6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医共体成员医院(15个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指导和辐射作用,在短时间迅速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质量。

  二、对口帮扶的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核酸检测质量安全管理。市人民医院及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313号)要求,强化对核酸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在交大二附院抗疫专家的指导下,全面强化室内质控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参加一次中省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确保检测质量和效率。

  二是完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机制。市人民医院作为全市医疗救治龙头,要把握好交大二附院抗疫专家指导工作的契机,完善并落实人民医院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各项体制、不断健全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全面提升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落实发热患者、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医院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真正做到“应检尽检”。

  三是强化医共体乡镇卫生院的核酸采样管理。市人民医院对接交大二附院抗疫支援核酸采样专家,结合实际制定乡镇卫生院核酸采样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考核细则。确保全市乡镇卫生院的全体采样人员准确规范掌握采样技术,保障核酸采样质量。

  四是强化院感防控管理。卫健局同交大二附院抗疫支援感控专家制定全市医院院感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帮助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切合实际完善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方案,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牢固树立院感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把好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做好环境清洁消毒。持续开展院感防控培训工作,帮助各级医疗机构建立院感防控巡查整改机制。

  五是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发挥医共体等工作机制,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要积极组织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强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提升呼吸、影像、护理、检验等学科服务能力。优化医疗管理制度,严格患者及其陪护探视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20xx年市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主动承担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相关工作任务,加强派驻医务人员对卫生院业务和疫情防控指导帮扶工作,确保帮扶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市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作为全市医共体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要成立总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对医共体成员医院的指导方案,帮助其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重点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院感防控、预检分诊等任务进行指导,原则上派遣不少于3名业务骨干(核酸检测采样、医疗救治、院感防控各至少1人)赴医共体相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帮扶工作。细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一旦有局部疫情能从容应对。

  三是后勤保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动对接总院,落实抗疫人员的生活保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确保抗疫对口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6

  按照关于印发《县行业主管部门疫情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精细化管控工作,准确掌握外省来(返)镇人员情况,有效防止输入性病例传播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重点排查2月10日以后外省返岗职工及就诊患者,发现需要集中隔离的应立即报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联系电话:,采取集中隔离措施。需要居家隔离的,按照单位+社区+行业部门三重叠加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并加强场所通风消杀、环境清洁等工作。

  2、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发热病人情况。

  3、一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处、临时隔离室,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发现发热患者,应立即隔离,并拨打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联系电话:,转至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就诊。

  4、全县门诊部、个体诊所开诊时间另行通知,严格履行医疗机构复诊条件,并严禁接诊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一)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强化责任制,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专人负责上报并扫码加入疫情防控排查工作群,细化排查管控工作内容,明确具体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对疫情防控摸排情况全面掌握。并积极配合好工信局、商务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的随时调度工作。工作人员近期外出情况进行细致摸排,该隔离的坚决隔离,坚持切实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严格实行日报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当日排查情况于上午11:00前报至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邮箱:xxxxx

  (三)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作风漂浮,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7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8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xx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据《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我市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下同)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1.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开受控”,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复工。

  其他企业按规定时间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规(限)上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尚未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部分防控任务较重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2.块抓条保。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建立镇(街)为单位、村(社)为基础、网格为支撑的防控工作体系,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直企业(建设项目)服从属地镇乡(街道)疫情防控管理,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镇乡(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管理优势,统筹运用行业管理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法律手段,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精准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

  3.压实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复工企业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做到“六个一律”: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企业自身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一律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一律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4.系统摸排。各镇乡(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聚焦筛选”要求,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诸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梳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各镇乡(街道),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5.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xx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不得到xx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xx市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6.复工核准。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档”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街道)核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停工(含已复工)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复工情况报xx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备案。

  7.全面防控。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绍外人员“受控式进入”。对绍外返诸人员,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8.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对接各卡口站点入诸人员信息,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镇乡(街道)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落实定向跟踪制度,动态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确保跟进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工人员信息提前2天报镇乡(街道)。

  9.分类管理。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健局备案。

  10.日常防疫。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不少于2次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防控工作台账。

  11.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街道),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情的,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督查检查。镇乡(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并对发生疫情点启动溯源调查。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13.各镇乡(街道)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属地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防疫到位。

  14.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供销总社、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要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市医保局要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防疫应急过程中及时拨付相关人员的医疗费用,并纳入“一站式”医疗救治。

  15.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开展执纪执法,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凡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企业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村卫生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9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5号)要求,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务必遵照执行。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立祥、袁志勇

  副组长:战文翔、史梅、耿少平

  成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亭同志担任。

  (一)学校办公室。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学校各部门每日报告情况,对接上报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与烟台市卫健委、烟台市教育局、牟平区卫健局等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宣传统战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和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四)离退休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对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五)附属医院。要积极配合驻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总务处。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学楼、宿舍、食堂、公共场馆、实验室、洗手间、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安全保卫处。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禁止外来车辆、人员入内,联防联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八)各部门及时对本部门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掌握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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