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费缴纳以后能退吗?

        按照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的统一安排,为保障及时退回缴费人应退款项,维护缴费人权益,避免城乡居民重复参保,重复享受政府补贴,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退费工作,我市税务、医保部门结合攀枝花实际情况共同制定本操作手册。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业务的受理工作由税务部门采取线下渠道受理,并进行退费销号的方式办理;各县(区)医保部门按税务部门提交的参保人员退费清册录入金保系统,并通过医保基金支出户退费。

      税务部门各县(区)局社保非税股应指派专人负责城乡居民医保退费资料的审核、收集、整理、归档、退费信息录入及与医保部门的资料交接工作。

 按照“一站办”“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的原则,税务机关各属地管理分局、税务大厅社保窗口、政务中心医保窗口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受理城乡居民医保退费申请和资料,通过系统核实已缴费款,完成退费初审后按期将退费资料移交县(区)税务非税股;各县(区)税务非税股是退费申请资料复查、向同级医保部门传递资料的主责部门,按期完成复核资料的传递工作;县(区)医保部门,负责退费资料接收后的退费审核与确认,退还缴费人多缴、错缴费款,切实做好退费流程监控。

     (一)死亡退费。缴费人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后,但尚未进入待遇享受期(缴费所属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发生死亡的,在保险年度的3月31日前受理申请退费。

    (二)重复参保退费。缴费人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后,在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征地、就业或户口迁移等原因,在本地或其他统筹地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户口已迁移至统筹地区外的,在保险年度的3月1日前受理申请退费。

   (三)经办错误退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经办过程中错录或误录险种、资助人员类别等情形(不含变更已缴费档次),导致缴费人参保缴费信息错误的,一律实行先退费再重缴。在医疗待遇享受期开始前受理申请退费。

     (一)当期保险费必须全额退费,不允许申请差额退费。

     (二)当期所缴保险费中有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必须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一并退费。

      收到缴费人报送的相关资料后,审核缴费人提交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

      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复印件(医保缴费生效当年1月1日前)

     ④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折)复印件(需手写姓名和银行账号)

     ⑤缴费收据原件(无原始缴费凭证,在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核查并打印缴费证明)

    ③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折)复印件(需手写姓名和银行账号)

    ④缴费收据原件(无原始缴费凭证,在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核查并打印缴费证明)

    ③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折)复印件(需手写姓名和银行账号)

   ④缴费收据原件(无原始缴费凭证,在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核查并打印缴费证明)

   (1)《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为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表证单书,其中申请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个人)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退费内容、退费申请理由为必填项。缴费人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有困难的,受理人员应辅导或帮助申请人填写(申请人栏必须缴费人自行填写)。

   (2)缴费人不能一次提交完整资料的,一次性告知缴费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当场退回退费申请人。

   (3)对缴费人提交资料符合要求的,经办人员在《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经办人处签名,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将缴费人提交的资料移交县(区)社保非税股。

各县(区)社保非税股是退费申请资料复查、向同级医保部门传递资料的主责部门,收到受理的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复核缴费人提交的资料,在《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县(区)局公章;并按照资料内容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衔接清册》。

各县(区)社保非税股将《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衔接清册》随同缴费人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于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传递县区医保部门,作为与县区医保部门衔接退费业务的台账记录。

注:缴费人不能提供缴费收据原件的,在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缴费证明,并加盖县(区)局公章传同级医保部门。

各县(区)医保部门根据《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衔接清册》,核实退费人申请拟退费年度医疗待遇享受情况。对已经记录了医保个人权益的缴费人,由县区医保部门通过线下方式退费;并将退费情况在《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衔接清册》进行记录。

各县(区)医保部门每周第一个工作日传递已将款项退付缴费人的清册(原件传递同级税务部门,医保部门留存复印件)。各县(区)社保非税股对已退付情况在《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衔接清册》上进行记录并妥善保管,待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实现退费功能后进行退费销号录入。

(一)医保部门核实重复参保人员信息后将退费名单传递税务部门通知缴费人。各县区局要发挥属地税务分局职责,通过代收单位、代缴人通知重复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退费资料进行退费。

(二)缴费人退费后需要再次缴纳退费年度的医疗保险费的,由于税务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暂未实现作废后重新缴纳本年度保险费的功能,需医保部门通过“特殊缴费业务交互”方式重新推送参保登记信息实现缴费。

□汇算结算退费□误收退费

1.本表适用于缴费人办理退费。

2.“扣缴义务人”不包括社保费虚拟户。

3.表中所有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4.本表一式三份,缴费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税务机关备存一份。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风险提示:希财网作为财金知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希财网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仅供参考(如:历史或预期收益不代表实际收益),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邀约、投资建议或承诺,投资人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投资人据此进行投资交易而产生的风险等后果请自行承担,希财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

1. 如何下载南通医保APP?

答:(1)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下载;(2)安卓用户可登陆应用市场或应用商城搜索“南通医保”点击下载;(3)iOS用户可登录苹果App Store搜索“南通医保”点击下载。

2. 南通医保APP有哪些功能?

答:南通医保APP设有:就医购药、业务办理、照护保险、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药店、信息查询、城市生活七大版块。一是有预约挂号、诊间缴费、查询检查检验报告、住院预交金缴纳、扫码购药等就医购药移动支付功能;二是可以“不见面”申报办理异地就医相关备案、医保关系转移、居民医保缴费、职工/居民医保退费、职工/居民医保缴费证明、相关费用零星报销预约、个人账户购买商险、照护保险失能申报等32项业务;三是个人医保账户、电子对账单、就诊及缴费记录、医保政策法规、药品及诊疗项目目录、定点单位信息、相关业务办理须知等权益、信息查询;四是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药店等互联网就医购药服务,实现“零距离”的互联网+医疗+问诊+购药+医保+健康的全流程线上闭环的服务;以及狼山年票购买等城市生活服务功能。

3.哪些人可以注册使用南通医保APP?

答:目前南通市范围内正常参保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包括所辖县(市)、区,启用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人均可注册、使用南通医保APP。

4. 南通医保APP如何注册使用?

答:(1)打开APP,进入右下方“我的”,点击“注册”,输入您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及手机号,填入您获取的手机验证码,并设置您的登录密码(字母+数字),即完成注册。

(2)注册完成后,点击“立即领取”领取您的电子医保卡。阅读并同意电子医保卡申领协议,点击“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根据语音提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后(未满16周岁的,输入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上的识别号JSF×××××××××),设置您的电子医保卡支付密码,即完成电子医保卡申领。申领成功,即可享受医保移动支付和经办服务。

5.实名认证时人脸比对不通过怎么办?

答:人脸比对注意以下事项:1.保证周围环境光线充足;2.保持手机与面部在同一水平位置;3.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语音提示的动作。如果根据上述要求操作,尝试几次仍不通过,可能是您现在的脸部信息与您现持有的社保卡信息采集时采集的信息差异较大,请您到现参保地社保卡管理机构重新拍照采集信息、换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之后再进行实名认证。

6.使用医保APP实名认证时,实体社保卡无照片的学生如何完成人脸识别?

答:学生在实名认证时:①未满十六周岁学生请选择“未满十六岁”,根据实体社保卡的人员识别号“JSFXXXXXXXXX”进行实名认证即可。②已满十六周岁学生请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采集照片换领有照片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之后再进行实名认证即可。

7.实名认证时提示“根据3206*******X未获取到待比对照片”怎么办?

答:遇到以上情况,是因为您在用户注册时录入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须准确录入真实姓名。如您的姓名输入错误,请您致电2,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帮您手工修改,待修改后,您可以重新实名认证。

8.南通医保APP注册和实名认证的区别?

答:注册:根据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办理即可。实名是在注册的基础上进行的人脸识别认证。如参保人已注册但未实名认证的不可使用南通医保APP进行就医购药。

9.正常参加医疗保险为什么不能领取电子医保卡?

答:正常参保人员需要申领并启用省社保卡后才能领取电子医保卡。启用省社保卡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至南通市(含县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读卡启用;二是打电话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办理启用手续。

10.在领取电子医保卡时,提示“您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未启用,请先启用您的社保卡。”该怎么办?

答:出现这种异常信息提示,则说明您当前正常参保但没有启用省社保卡,请先启用省社保卡,启用省社保卡的方式,见前条。

11.领取电子医保卡提示“没有查询到身份证号为xxxxxx的人员基本信息!”时,该怎么办?

答:出现这种异常信息提示,说明在南通市医保系统中没有查到此身份证号的任何信息,请您确认自己的参保情况,如有疑问也可打电话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12.在领取电子医保卡时,出现提示“该人员没有正常的医疗参保信息”,此时该如何处理?

答:出现这种异常信息提示,则说明您当前没有正常参加医疗保险,请确认您的医疗保险参保状态,如有疑问也可打电话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13.我现在用的手机号,不是办卡时留的手机号,怎么注册使用医保APP和领用电子医保卡?

答:现南通医保APP登记的手机号码是当前您使用的、今后用于接受南通医保APP短信通知的手机号码,与之前办理社保卡预留手机号码没有关系。

14.电子医保卡支付密码是什么?与实体社保卡的密码有关系吗?

答:您在南通医保APP上设置的电子医保卡支付密码是指您在医保APP上通过就医购药功能使用医保基金(个人账户基金或医保统筹基金)时使用的密码,设置为6位数字即可。与您的实体社保卡原设置的密码没有关系,请您放心使用。

该支付密码涉及到您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和医保统筹基金的安全,请您务必妥善保管。

15.如何重置登录密码(当登录密码忘记时)?

答:南通医保APP用户登录界面右下角,点击忘记密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新密码进行重置即可。

16.支付密码如何修改或重置?

答:进入南通医保APP主界面,点击首页下方中间“扫码/支付—电子医保卡”进行更改或重置即可。

17.县(市)、区参保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使用APP进行预约挂号和门诊缴费吗?

答:县(市)、区参保人员符合预约挂号须知规定,需要在已上线医院就诊的,可以使用APP进行预约挂号和门诊缴费。

18.在窗口挂号的诊间缴费可在APP上缴费吗?

答:可以的。南通医保APP支持线下线上混合缴费,如:APP上挂号,线下窗口诊间缴费;或窗口挂号,医保APP上缴费。

19.在APP上缴纳的费用想要退费或打印发票怎么办?

答:在APP上缴纳费用的退费流程与现有医院退费流程相同,需要到医院窗口进行退费;发票需要在医院窗口或医院自助机打印。

20.是否可以绑定其他家庭成员?如何操作?

答:目前南通医保APP不支持绑定家庭成员,但如果您的其他家庭成员想要使用南通医保APP,您只需使用您家庭成员本人的信息进行注册,在登录并领取电子医保卡后即可使用,无须更换手机或再下载安装APP。

也就是说一个手机可以在医保APP上注册多个账号,不同的人可以用不同的账号登录使用。

21.外地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南通医保APP吗?到市外医疗机构能使用南通医保APP就医购药吗?

答:南通医保APP以实体社保卡为基础,需要与实体社保卡的照片信息比对进行实名认证。目前,我市只能获取到我市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因此,非南通市范围内的参保人员不能通过南通医保APP申领电子医保卡并使用南通医保APP就医购药。

同时要实现通过南通医保APP挂号缴费,医疗机构须与南通医保APP服务平台直接对接,HIS系统需要改造,内部业务流程也需要再造,由于市外医院未与我市医保信息系统直联(我市与市外医疗机构的联网,是通过当地医保异地就医平台、省异地就医平台多次转接而实现的联接)。鉴于上述因素,目前我市参保人员在南通市以外的医疗机构、药店还不能使用南通医保APP就医购药。

22.为什么点击报告查询内查不到本人在已上线医院检查、检验报告?

答:检查、检验报告须由医院将相关信息共享后,才可在南通医保APP中查询到,如您查询不到,可以在“政策解读—热点问答—南通医保APP上线医院及就医功能使用异常联系电话”中查询相关医院信息科联系电话,先与其联系解决,也可致电2申请协调解决。

23.南通医保APP上异地就医备案撤销是否是立即生效?

答:是的。参保人打开南通医保APP进入异地备案撤销模块点击确认撤销备案后提示撤销成功表示备案撤销已办理成功。

24.预约挂号成功但不能立即支付?

答:预约挂号成功支付挂号费的时间是,预约就诊的前一日晚19:00可开始缴费。费用支付步骤是点击“我的”—“订单查询”页面中进行支付。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刚交的医疗保险可以退款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