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乏力,总犯困,指甲竖纹,肚子大,总要大口吸气!

我观察那只男鬼已经很久了。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面容惨白,眼下青黑。

每天我下班,他就蹲在门口,跟着我飘啊飘啊,飘回家。

吃我剩饭,看我洗澡,浪费我电就算了。

这货还趁我睡觉的时候,爬上床,和我抢被子。

他咕噜噜滚了几圈,一脸惊恐地看着我:“你看得到我?”

这事儿得从我二十四岁生日那天说起。

说难听一点,就是抓鬼的。

说好听一点的,就是天师。

小时候,我总能看到各种鬼待在我身边。

我和他们一起玩捉迷藏,红灯绿灯亮,还有荡秋千等……

这些鬼可笨了,捉迷藏的时候,把自己塞到瓶子里,结果拔不出来了。

荡秋千的时候,因为荡太欢了,结果脑袋飞出去了。

我爷爷是遇鬼抓鬼,所以我能看到鬼的事情,一直没告诉他。

否则,我的这些鬼朋友就要呜呼哀哉了。

后来,爷爷走了,他交给我一道护身符。

自从护身符放身上之后,我再也看不到鬼朋友了。

直至二十四岁生日这天,我坐公车的时候,不小心丢失了护身符。

跟踪我的男鬼,其实挺帅的。

身材高大,一双大长腿特别扎眼。

可以算的上脖子以下全是腿的黄金比例身材了。

高鼻梁,薄唇,眉眼长得十分周正,一双星眸长得恰到好处。

缺点就是,脸色比工人刚刚刷的白墙还要白。

眼底青黑,唇瓣嫣红的仿佛刚刚喝完血。

换做正常人看到他,估计吓得当场去世。

我是见习惯了奇形怪状的鬼,乍一看这鬼还挺眉清目秀,便一直盯着他看。

他似乎被我盯的不好意思,低着头,长而卷的睫毛微微颤动,修长的手指搅在一起,一副羞答答的小媳妇模样。

我看够了,便准备回家。

结果,我走一步,他就跟背后灵一样,跟在我身后。

我猛地转身,和他脸贴脸。

他吓得蹭蹭蹭往后飘了好几米,一双俊目染满了慌乱。

下一刻,他拍了拍胸脯:“吓死我了。”

我嘴角抽搐,想笑又不敢笑。

大哥,你已经是个死人了好吗。

我不管他,换了鞋进去。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

也许是一个人太寂寞了。

也许是太久没交鬼朋友了,怪想的。

我去冰箱拿饮料的时候,刚刚那个帅鬼已经飘到门口,探头探脑,一直观察着我屋里面。

见我没反应,他说了一句“那打扰了”然后慢慢地飘了进来。

他站在了沙发旁边,似乎在犹豫要不要坐下。

我拎着饮料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看的津津有味,他见我哈哈大笑,也一直盯着电视,唇角咧开。

不笑还好,笑起来咋这么接地府呢。

差不多到了晚饭时间,我准备点外卖。

在我吃小龙虾的时候,帅鬼就坐在我对面,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我……手上的小龙虾。

我故意逗他,把小龙虾往左边晃了晃。

看有什么用,你又吃不了。

解决完一整盆小龙虾之后,我打了一个饱嗝,嗝气直接扑到他身上,他皱了皱眉,打了一个喷嚏。

哦,我忘记了,我刚吃的是蒜香味的小龙虾。

他连打几个喷嚏,红着眼睛,委委屈屈地看着我。

哎呀哎呀,我最见不得人委屈的表情了。

以前和鬼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都是给他们吃贡品。

他们也没法真吃,只是吸一吸那味道。

想到这里,我又拿起手机点了一份小龙虾。

晚上,我准备睡觉的时候,看到门开了一条缝。

他飘在我床前,一脸满足,还小小声的说了一句“谢谢。”

哦吼,还是一句讲礼貌的鬼啊。

我没理会他,翻了个身继续睡觉,一不小心踢了被子。

他一边碎碎念,一边帮我盖被子。

我踢几次,他就耐心帮我盖几次。

最终我玩累了,真的昏昏沉沉陷入了睡眠,但进入深度睡眠之前,我好像看到他轻轻笑了一下。

这次的笑,一点都不阴间了。

我莫名其妙和一只鬼开始同居。

每次下班,他都蹲在门口等我。

有时候我加班晚了,他着急,就飘到公司来找我,因为太着急,直接掀起一阵风。

跟我加班的同事见一阵阴风扫过,吓的头发都竖起来了。

我安慰:“只是风而已。”

他战战兢兢:“可是,咱们窗户可都是关着的啊。”

帅鬼好像觉得自己做错事了,局促不安地站在一旁,好像一只委屈的大狗狗。

我把同事劝回家,自己留下来收拾帅鬼弄乱的战场。

他想上前帮忙,又不敢。

然后,一直跟在我背后,不停的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寻思,这帅鬼生前到底是一个什么性格。

怎么老是将对不起挂在嘴上。

收拾完东西之后,我准备回家,因为耽搁太久了,我打不到车了。

一路上,帅鬼都像一个保镖一样跟在我旁边,一张白惨惨的脸严肃的很。

突然,一只野猫从草丛中跳了出来。

帅鬼吓的头发都竖起来了,但他依然义无反顾地挡在了我面前,张开双臂,欲哭无泪地威胁野猫:“你……你走开。”

你这气势,连蚂蚁都吓不到吧。

野猫似乎也能看到他,吓得毛发奓起,弓起背,喉咙发出嘶嘶的声音。

下一刻,野猫一跃而起,目标就是帅鬼的脸。

我私心想着,帅鬼也就这一张脸了,可不能毁容了。

于是,我将他往旁边一扯,他踉跄了一下,站稳之后,不敢置信地看着我。

我轻咳一声,怒骂小野猫:“去去去。”

小野猫骂骂咧咧地走了。

对,我说的魂就是帅鬼。

到家之后,帅鬼跟丢了魂一样,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平时最爱看的电视都没让他笑了。

走近,我还能听到他在小声碎碎念。

他说:“怎么办,我真是一只没用的鬼,连野猫都打不过,怎么保护她啊。”

不枉费我每次做饭都多做一份。

为了安慰他,我故意将之前几个证书拿出来擦了擦。

嗯,都是有关于跆拳道,武术,散打,女子防身术之类的获奖证书。

有的是经过官方认证的。

帅鬼看到摆在茶几上的证书,一双鬼眼瞪大了,我还能听到他吸气的声音。

他喃喃道:“这也太厉害了吧。”

夸完我之后,他又有点黯然神伤:“所以,其实她可以保护好自己,我一点用处都没用吗?”

我的目的是为了宽慰他,怎么还让他更自责了。

每天陪在我身边,这就是他最大的用处了。

我在考虑,要不要跟他摊牌,说我其实能看到他。

但又怕他胆子太小,把他吓走了。

算了,还是让他emo吧。

吃一顿小龙虾就补回来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又来了。

可这一次,他并没有飘在床前,给我一遍遍盖被子。

而是,直接躺在了我床上。

我转身,他正乖乖地躺在我旁边,抿着唇,小心翼翼地看着我。

一条腿已经准备往地上放了。

我觉得好笑,闭上眼睛,假装自己睡着了。

同床共枕就同床共枕,反正他一只鬼,也不能对我做什么。

我第一反应是,的确不能和鬼睡在一起。

毕竟他们身上太阴冷了。

但看到我身上的被子不翼而飞之后,我开始咬后槽牙了。

这家伙竟然敢抢我被子?

我冷哼一声,想也没想将他踹到了床下。

他抱着被子,咕噜噜滚了几圈,头上的呆毛抖了抖,接着他震惊脸看向我:“你你你……”

“你什么你,把舌头给我捋直了说话。”

他眼睛瞪的更大了,一脸惊恐:“你能看到我?”

我走到他身边,蹲下,笑眯眯道:“是啊,我能看到你。”

他全身抖如筛糠:“那你你你你不怕我吗,我可是鬼。”

我感觉他都快要吓到尿裤子了。

“我有阴阳眼。”生怕他听不懂,我补充了一句,“我爷爷是抓鬼的天师。”

我没想到,一只鬼竟然也能吓得尿裤子。

我给他拿了裤子,他颤颤巍巍地去厕所换了出来,出来的时候,惨白的脸竟然染上了一点点的红。

“喝口水压压惊。”我说完,他条件反射去拿水杯。

等一下,鬼是没法拿到这些实体的东西。

他自己也震惊不已,拿着水杯左看右看:“我我我,我居然能碰到它们了。”

他放下水杯,一步步走到了我身边。

是的,之前他都是用飘得,现在可以用走的了。

“那个,我可不可以碰碰你?”他征求我的同意。

看他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点了点头:“碰吧。”

其实我也想验证一下,他除了能接触到物品,是不是也能触摸到人。

下一刻,他手缓缓伸过来。

我看着他那双骨节分明的大手,嘴角挂起一抹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微笑:“你摸哪里呢?”

他那双白惨惨的大手一抖。

见我一脸要咬人的表情,他瑟瑟发抖地往后退了一步,很怂地解释:“我……对不起,我以为那边是你的胸膛。”

什么叫杀人于无形,什么叫杀人诛心!

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欲哭无泪。

真对不起当初喝的牛奶。

他亡羊补牢地安慰我:“没事,其实你挺好看的,每个人都是有优缺点,人因为不完美才真实。”

我嘴角抽搐:“大哥,你生前到底是什么样子,怎么会这么……”

因为我想说,怎么会有这么傻白甜的人。

男鬼像个小学生一样,乖乖地坐在沙发上,老老实实交代自己。

他说他叫池逸,生前23岁,家里挖煤的。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你这手,这气质,这打扮,怎么也不像挖煤家庭吧?”

他羞答答低下头:“我爸是煤老板。”

看他这样,我也挺心疼同情他。

本来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富二代,结果英年早逝,可怜见的。

“所以,你是遇到什么劫难了吗?”我委婉地问他。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眸子闪了闪,接着轻声道:“我和朋友自驾游去玩,结果……”

“车子掉悬崖,还是遇到山体滑坡泥石流,还是闪电把你的车劈成两半?”

我轻咳一声:“OK,我闭嘴,你继续。”

“我救了一个溺水的孩子。”

我原本的眸子沉了下来,不再带着玩笑的神色。

能见鬼多年,我听过太多鬼的生前故事。

有些是气死的,当然,这部分的鬼一般充满怨气,是厉鬼,我能少接触就少接触。

大部分的鬼都是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死。

但是这些生前有功德的鬼,一般死后没多久就会重新投胎。

他可为了救一个陌生孩子而牺牲了自己鲜活的生命。

“没事啦,你不要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我,其实做鬼也挺好,谁也看不到我,但我依然可以帮他们忙,也挺好。”

见过傻白甜的鬼,没见过这么傻白甜的鬼。

“那个,我能暂时住在你这儿吗?”他小心翼翼地看着我,俊脸一脸严肃认真,“我保证不会影响到你。”

咋没影响,都开始抢我被子了。

“好,那你暂时住在这里,但我们得约法三章。”

其实我的约法三章很简单。

不能老把对不起挂嘴边。

对于最后一点,池逸有意见。

我见他张口欲言的样子,准许他发表个人意见。

池逸垂眸,虽然脸色白惨惨,但五官俊秀,睫毛长而密,配着无辜的狗狗眼,实在惹人怜惜。

没准我和他还能发展一段旷世奇恋呢。

“那个,我能叫你名字吗?”他小心翼翼问我。

小时候,爷爷都是叫我小草。

他说,小草虽然不起眼,但是却坚忍不拔,且随遇而安,到哪儿都能扎根。

我心想,从小能见鬼,我能不坚强吗?

“我想接你下班。”他斟酌了下,“有很多坏……鬼跟着你。”

我每天那条路下班,没见到其他鬼啊。

不会是这货提前帮我清道了吧?

有几次我看到他,他似乎伤痕累累,衣服都破了,嘴角还挂着伤,有一次还被打成了熊猫眼。

我用了极大的忍耐力才没让自己笑出来。

“你一直在默默保护我,为什么?”

我对池逸发出灵魂拷问。

话说我和他八杆子打不到一起,他为什么会盯上我,还护着我?

“因为就救过我。”池逸神色严肃庄重地看着我。

我指了指自己:“我救过你?”

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三年前,你和朋友去湖边露营,我刚好在森林里,结果不小心被别人丢的符压的动弹不得,是你经过,捡起了符,我才能活动自如,不然我会活活被太阳晒灰飞烟灭。”

所以池逸这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吗?

“这三年,你都在我身边?”

所以这三年来,他见证了我睡觉放屁流口水,吃饭抠脚丫子,笑的跟打雷一样,以及上班时候,带薪拉屎的模样?

我还能不能有点隐私权了。

要不是阴差阳错丢了爷爷的护身符,我还蒙在鼓里。

“闭嘴,我想静静,别问我静静是谁。”

沉默了大约半小时之后,池逸怯怯问我:“现在我可以问你静静是谁了吗?”

其实,现在当务之急就是送池逸去投胎。

抱歉,虽然我是天师家族,但我不会捉鬼,更不会引导鬼去投胎。

不过,我想到以前见过的那些鬼朋友。

许多鬼挺喜欢和我谈心。

等他们心结差不多解开了,也就消失了。

有一个资历比较大的鬼爷爷告诉我:“我们这些鬼啊,心结解开了,自然也就投胎去了。”

我眨巴着眼睛看鬼爷爷:“那你的心结是什么?”

鬼爷爷老脸一红,搓着手嘿嘿笑:“娶媳妇,生个大胖小子。”

算了,您还是别投胎了。

姑且死马当作活马医,我试一试解开池逸的心结,看他能不能顺利去投胎。

“池逸,你的心结是什么?”

池逸一脸懵懂地看着我:“什么心结?”

我换了个说法:“你生前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或者愿望?”

“你再认真想想。”我哄着他。

他低垂着头,认真沉思。

须臾过后,他抬起头,目光干净且清澈:“我生前好像没什么愿望。”

我用自己举例:“就比如说我吧,我想去马尔代夫,但奈何荷包不允许,我想把我的猪头上司臭骂一顿,然后把文件拍他脸上,但我不敢,我想买个名牌包,我想吃遍夜市,我想去山庄泡温泉……”

池逸狗狗眼闪耀着光芒:“我可以陪你做这些。”

我微笑:“大哥,我的愿望缺个很重要的东西。”

他不解:“什么东西?”

我寻思着,这傻白甜会想什么办法,可别犯原则性错误,被黑白无常勾到十八层地狱去。

结果这天,我准备下班,一个陌生电话打来,她说她是池逸的妈妈。

“林小姐,方便见个面吗,我就在你公司楼下。”

接下来事情的发展超出我的预想。

池逸的母亲,一见到我,便抱着我哭了大约有半小时。

正当我寻思着要不要给她买瓶水补充一下水分的时候,她停住了。

红着一双兔子眼,拉着我的手,递给我一张黑卡:“好孩子,这卡你拿着。”

我拿着黑卡的手缓缓颤抖。

贵妇抹了抹泪说道:“昨晚池逸托梦给我,说他有个心愿,这个心愿就是一个叫林萱草的女孩。”

贵妇絮絮叨叨说了一堆,但总言而之就是一句话。

“孩子,这卡你拿着,随便买买买,也算替池逸圆了遗愿。”

贵妇雷厉风行,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她一离开,池逸就飘到我身边。

他和我求表扬:“萱草,我做的好不好。”

我缓缓给他竖起了大拇哥:“真的是太好了。”

没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会给一个鬼养了。

池逸兴匆匆问我:“那我们先去做什么?”

我沉吟:“池逸,你妈妈确定把这张黑卡赠与我了吗,要是我花了钱,到时候你妈妈要回去,我只能说……”

我顿了顿,一脸决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池逸扑哧一笑:“萱草,你好可爱。”

被一个鬼夸可爱,心情蛮复杂的。

“走。”我大手一挥,“挥霍去。”

每个城市的夜市,都是每个社畜的心灵港湾,看着满是烟火气息的摊子,我深吸口气,喃喃道:“这才是生活。”

我还没吃够,池逸拦住我,俊颜一片担忧:“萱草,你不能再吃了。”

他指了指我的肚子:“你肚子快要爆炸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仿佛怀孕六个月的肚子,沉默了。

“回去吧,明日再战。”我正转身要走,却眼尖地看到一个身材修长,面容肃冷的男人。

我浑身一颤,几乎是下意识地把池逸挡在我后面。

池逸被我拽了一个踉跄,稳住之后问道:“怎么了吗?”

“闭嘴,别说话,是天师。”

似有心灵感应一般,对方朝我走来。

眼见他越走越近,池逸一动,他一定会有所察觉。

情急之下,我出了个馊主意:“池逸,你上我身,快点。”

“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被天师抓走,要么上我身。”

池逸麻溜儿上了我的身。

他进来的那一刻,我感觉眼前一黑,再次灵台清明的时候,我便看到竹玄站在了我面前。

“嗨,好久不见啊。”我伸出爪子,朝他打招呼。

“萱草,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开口,声音清凌凌,明明是大夏天,我却觉得周身下了一场小型冰雪。

竹玄,我爷爷的衣钵传人。

我爷爷是在狼爪下救下他的。

后来,我爷爷教他捉鬼,而他天赋异禀,似乎天生就是天师这一卦。

唯一缺点就是,天师需要断绝七情六欲。

否则,很容易被鬼迷惑。

我和竹玄青梅竹马长大,要说我对他一点小心思都没有,那我自己都不信。

但我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喜欢我。

后来,爷爷走了,竹玄也离开了。

我和他便慢慢分道扬镳了。

他那双清冷的眸子静静地盯着我,似乎透过我在看什么。

我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怎,怎么了?”

他收回目光,摇摇头,淡声道:“我来这里处理事情,可能会住一段时间。”

我皮一紧:“住多久?”

一两天的话,我还能糊弄过去。

我垂死挣扎:“处理什么事情要呆这么久时间啊?”我尽量语气轻松。

“有一个比较棘手的鬼。”他说这话的时候,意有所指地看着我。

“哎呀这么晚了,我得回去收衣服了,改明儿我请你吃饭,再见。”我脚底抹油要跑,他忽而叫住我。

心里默念完了完了完了。

他走到我身边,从口袋中掏出护身符,递给我:“拿着。”

“这是我捡到的,就是你爷爷的护身符,下次小心一点,别再丢了。”

我要是接过护身符,池逸可能会受不住符的威力,但要是我不接……

以竹玄的心思,肯定会怀疑。

在他目光的注视下,我一咬牙,快速接过护身符,说了句改明儿再见,跑的比兔子还快。

确定跑出竹玄的监视范围之后,我立马将护身符丢了。

回到家,我让池逸从我身体里出来。

可我叫了许久,他都毫无动静。

该不会护身符的力量太强大,直接把他摧个魂飞魄散了吧?

情急之下,我只能用吃的诱惑他:“池逸,你再不出来,以后小龙虾没你份了。”

“再不出来,我不让你到床上睡觉了。”

我深吸口气:“池逸,如果你再不出来,我就和你绝交,我说到做到。”

“不要……”气若游丝的声音响起。

我吊在嗓子眼的心终于落了回去。

“你个死鬼,没事干嘛不出声,吓死我了。”

说完,我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死鬼什么的,怎么像在和对象撒娇呢。

池逸离开我的身体,一副神色萎靡的样子:“你不要和我绝交。”

我发现他的灵魂变得有些许透明了。

整个人仿佛刚被几个壮汉狂揍了一顿。

我伸手去扶他,却发现穿过了。

他也发现了,原来被我养起来的精气神,直接被护身符打回了原型。

“萱草,我好像有点累,我能不能休息一下。”

话音刚落,他已经闭上眼睛,虚虚地倒在沙发上。

我看着沙发上若隐若现的池逸,心里怪不是滋味。

看来,他不能继续呆在我身边了。

本来我还想按照原计划,找到他的心结,解开他的心结,让他顺利去投胎。

可现在,他呆在我身边,便是最危险的事情。

一个不小心,他可能万劫不复。

估摸是我在身边,他原本透明的身体慢慢恢复成了实体,只是依然双眸紧闭。

我伸出手,轻轻描绘他的眉眼。

即便他脸色惨白,依然难以掩盖他的清隽。

眉眼如画,唇形温柔,鼻梁长得恰到好处。

我想,他要是活着,一定会迷倒一大堆女孩。

我也是一个颜控,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除了惊讶之外,还有些许惊艳。

我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

莫名的,心底一股疼惜蔓延开来。

第一次我想问老天,为什么好人没好报。

翌日,我是在沙发上醒来的。

厨房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

我猛的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赤着脚跑到厨房,却看到池逸围着围裙,正在哼着歌做早饭。

“你醒啦,我做好早餐啦,快点吃吧,不过我做的一般般,你不要嫌弃。”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自从爷爷走了之后,便没人这么关心我。

而现在,我却要“赶走”他。

一顿早餐,我都心不在焉。

池逸也察觉到了:“萱草,你怎么了吗?”

看着那双清澈的眸子,那些伤人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

“没什么。”我勉强一笑,“吃饱了,我去上班了。”

“我陪你。”他作势跟上。

“你就在家看电视吧。”我拒绝他的提议。

上了一天班,我还是没想好如何委婉地赶走池逸。

奇怪的是,平时他风雨无阻来接我,从不迟到早退,比我一个上班打卡的人还要勤快。

虽然早上我不让他送,但以他的性格,肯定会悄悄跟着我。

我四下找了找,并没有发现他的身影。

同事见我四处探头,问我:“怎么了,你在找什么人吗?”

“啊,没什么没什么。”

和同事分道扬镳之后,我自己走回去。

奇怪的是,平时无比熟悉的路,现在越走越奇怪,周围的雾气越来越浓,前方的道路仿佛没有尽头一般。

后背一股凉飕飕的感觉侵袭而来。

因为前方站着,确切的说,是飘着一个鬼。

爷爷告诉我:红衣女鬼,死前怨气极重,为此,死后便会化为厉鬼。

这红衣女鬼大张旗鼓在这儿等着我,除了要夺我舍之外,我想不到其他。

我下意识伸手摸脖子,却发现摸了一个寂寞。

昨天竹玄给我的护身符,我扔了。

我扔了护身符,本来是为了池逸好,结果却让自己深陷危难之中。

一个人,怎么斗的过一个厉鬼。

看着狰狞笑着朝我扑过来的红衣女鬼,我闭上眼睛。

忽然,一阵清风从我面前拂过,像柳叶撩动了我的发丝。

我猛地睁开眼睛,发现池逸挡在我面前。

女鬼正在前方不远处,似乎在忌惮什么,并不敢上前。

“萱草,你别怕,我会保护你。”他眼神坚毅地看着我。

“你怎么来了,我不是叫你在家里好好待着吗?”竹玄一定是察觉到什么,没准他一直跟踪在我身边,这傻鬼,还老是头铁地往上撞。

红衣女鬼很快卷土袭来。

我见池逸瞪大眼睛,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我不是把护身符丢她面前了,她怎么没事儿啊!”

嗯,看的出来他是相当震惊和疑惑了。

我扶额:“这种级别的护身符只对你这种初级小鬼管用,对这种红衣厉鬼,就和挠痒痒一样。”

我以为池逸会吓得抱头鼠窜,但他并没有临阵脱逃,依然把我护在身后,企图用自己羸弱的身躯替我挡住灾难。

红衣厉鬼的戾气极重,冲击过来的那一刹那,我只觉得五感全失,心跳失速,眼前走马灯花一样,全都是红衣厉鬼的生前事迹。

看着她从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长成青春靓丽中学生,看她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笑颜如花的样子。

画面一转,她上了大学,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学习认真,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

直到,她遇到了一个男人。

那男人显而易见比她大十多岁,外表成熟稳重,英俊多金。

很快,她便沉沦在男人的甜言蜜语之下。

美好瞬间褪去,我眼前一黑,再清晰过来,便是痛苦到极致的哭泣,一个女人站在别墅门口,她如一朵随时要夭折的玫瑰,被滂沱大雨打得七零八落。

很快,有个男人走了出来,她似乎抓到了救命稻草。

可下一秒,男人却居高临下地警告她,让她有多远滚多远。

她眸子的光芒彻底熄灭。

回去路上,她被一个流浪汉拖到了草丛中。

画面再一转,她已经穿着红衣,满脸绝望地站在高高的天台上。

我心口仿佛被棉花堵住,呼吸不上来,眼睁睁地看着她如同翩飞的蝴蝶,一跃而下。

而她,却永无翻身之地。

我心中悲恸,身上的骨头仿佛被人一寸寸挤开,有人在我耳边说话,还有人在我耳边大声吼叫。

他在喊:“萱草,你清醒一点,不要被蛊惑!”

我只是同情这个可怜的女人罢了。

灵台逐渐散去,走马灯结束,我觉得自己的灵魂似乎要被挤出体内,便在这一刻,一阵清风袭来。

凉凉的唇瓣贴到了我的唇上。

我散去的灵台倏然回归。

凄厉的女鬼哭嚎逐渐散去,身体那股子沉重和悲恸也如风一般散开。

我睁开眼睛,和池逸大眼瞪小眼。

他慌忙退开,原本惨白的俊脸仿佛染上了晚霞,局促不安地搓着手,磕磕碰碰道:“对对不起,我也是无计可施,情急之下就……”

见我还是不说话,他又往后退了一步:“你不会要打我吧?”

我的初吻竟然被一个鬼夺走了?

关键是,这家伙以为把红衣厉鬼赶出我体内就行了吗?

因为夺不到我的身体,她有可能变本加厉。

眼见红衣厉鬼惨笑着朝池逸冲来,我一把将他扯到旁边,情急之下,我想到竹玄教我的一道法咒。

红衣厉鬼被法咒困住,往后退了退。

池逸一脸崇拜地看着我:“萱草,你好厉害。”

我正要翘尾巴,红衣厉鬼已经挣脱法咒束缚,我赶紧拉起池逸就跑。

眼见我们就要被她追上,小命呜呼的时候,一道金光网从天而降,直接将红衣厉鬼束在其中,再接着,一道修长的影子从迷雾中缓缓走出。

竹玄不愧是我爷爷的关门弟子,三下五除二便收服了厉鬼。

收服完厉鬼之后,竹玄转身,静静地盯着我们。

我咽了咽口水,将池逸往我身后藏了藏:“那啥,有话好好说,他是好鬼,做过最大的坏事就是抢我被子。”

竹玄处理完红衣女鬼之后,便将矛头对准了我……

此时此刻,我和池逸排排坐在沙发上,像犯了错的小学生,垂着头,听君差遣。

竹玄坐在沙发上,就那么闲适慵懒的动作,便让我头皮发麻。

池逸这个傻白甜,一听竹玄是我的“亲戚”之后,竟然还想上前攀亲戚,结果被竹玄瞪了一眼,吓得他差点魂飞魄散。

“你为什么缠着萱草?”竹玄这话是在质问池逸。

池逸嗫嚅了一下,搓了搓手掌:“因为……因为……”

竹玄见他支支吾吾,直接祭出了法器。

“因为我喜欢萱草。”池逸识时务者为俊杰,直接承认。

他说完,又不好意思地垂下头,惨白的俊脸染上微粉。

“你喜欢萱草?”竹玄冷哼一声,似是不悦,“你是鬼,她是人,人鬼殊途,你喜欢她有结果吗?”

被竹玄一通暴击,池逸可怜兮兮地垂下头,眸光黯淡:“我知道,但我就是喜欢她。”

竹玄转向我:“那你呢?”

我被问了个猝不及防,正想回答,见池逸抬眸,眼巴巴地看着我,眼里满是期待。

我毫不犹豫:“我也喜欢他。”

在竹玄开口之前,我又加了一句:“无论他是人是鬼,我都认定他了。”

现在的竹玄,在我看来就是棒打鸳鸯的老父亲,如果我不说严重一点,池逸小魂不保。

听到我的表白,池逸一双桃花眸似缀满了星光,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竹玄被我们强行塞了一嘴狗粮,一张俊脸漆黑无比。

“所以呢?”竹玄冷笑,“是他要变成人和你如胶似漆,还是你变成鬼和他双宿双飞?”

池逸似乎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原本亮晶晶的眸子霎时暗下,他沉默许久,似是下定决心:“萱草,你还是找个正常人谈恋爱吧,我们不适合。”

大哥,你前头才表白,还夺我初吻,现在就开始渣男语录了?

要不是看他是鬼,我早打他一个满地找牙。

我磨牙:“池逸,我林萱草这人认死理,既然喜欢上你了,就会从一而终,那种朝三暮四的事情我做不出来。”

何况,刚刚要不是他及时将我从红衣女鬼的蛊惑中拉出来,我早就没命了。

池逸难得一本正经:“萱草,你不要任性,我们天人永隔,我们是没有结果的。”

一旁的竹玄翘着脚看好戏。

我朝竹玄怒吼:“好歹我叫你一声哥,你快想办法啊。”

梨花落晚风 文/绿亦歌

他卒于1999年的春天,门前的梨花落了一地,他终身未娶。

1985年的冬天,英国的天空被冻得一片萧瑟。街头的古典建筑只能隐约见到哥特式的墙瓦,人人都在等待天明。

温笛就在这样寒冷的日子里,拿到了“祐星”的英文命名证书和运行轨道模型。她将它们锁在抽屉的最下层,抬起头时,看到窗外最后一片梧桐树叶也凋零了。

这是她在浩瀚的宇宙中发现的第一颗行星,它距离地球三百多光年,作为发现者,她将它命名为“祐”,在提交材料的时候,她站在剑桥大学历史最悠久的会议室中央,静静地说:“在我的祖国,遥远的东方,这个字代表着神祐,意思是幸福降临。”

这天傍晚,温笛离开实验室后,连夜乘坐火车来到格林威治。著名的天文台还大门已经上锁,空无一人,她穿着格子大衣坐在上锁的铁栏前,等待了五个小时,在这个被称为世上最正确的时间前,看了一场日出。

温笛蹲在本初子午线前,用手颤抖地抚摸上这条隔断经线,划分南北的裂痕。游客喜欢跨在零度经线的两侧,似乎这样就能站在世界的中心。而她思念的人,此时正在大西洋的那一端,她同他晨昏颠倒,不知道在他的梦里,可否还有她的身影。

“嘉祐,嘉祐。”温笛喃喃念着他的名字,那噬心的钝痛先是从她的心尖冒出,然后隔了许久,才啃遍她的整个身体。同陈嘉祐分开的这十余年来,她没有一天不在欺骗自己,可直到这一刻,她才终于承认,她和他的一生,已经结束了。

生离亦如死别,他将永远也无法知道,在这茫茫黑暗的宇宙中,有一颗以他为名的星。

三百八十光年,即是说,下一世,亦没有办法再相遇了。

1949年9月,北平再次被改名为北京。三年后,温笛和陈嘉祐出生在这片土地上,两家住在同一条宽巷子里,院子外栽满了梨树,荷塘里的金鱼不时跃出水面,咬住被风吹落的白色花瓣。

那时候家长喜欢在孩子呱呱落地时就在他们面前摆上一堆稀奇古怪的玩意,笔墨纸砚,风车转盘等等,以此推算孩子的命运。小嘉祐一直往外边爬,最后抓住一个汽轮模型,家里人喜出望外,说这家里是要出一位工程师了。

几个月后,旁边的宅子里,刚满百日的小温笛,坐在床上对着眼前琳琅满目的小物件哇哇大哭。一旁的老人暗自叹了口气,摇摇头说:“这孩子不属于这里,以后注定是要背井离乡。”

温笛和陈嘉祐,便是在这样一条又祥和又喧嚣的巷子里长大。温笛的父亲对她期望很高,一大早出门去工厂上班,就将温笛反锁在内里,让她写字背诗词。

陈嘉祐每天准点来温笛家报到,他轻松地跑上窗外的梨树,满树挂着个头很小的梨子,他顺手摘下一个,放在嘴里一咬,又酸又涩,他一边抛起梨子一边冲屋子里大声喊:“温笛,温笛——”

温笛走到铁窗边,左看右看,却找不到他的人影。她惶惶不安地走回书桌前坐下,他又开始捏着嗓子叫:“温笛,温笛——”

陈嘉祐笑着使劲晃动梨树的枝桠,绿叶与梨子在微风中瑟瑟发抖。

到了夏天,陈嘉佑偷偷带着温笛去河边,她不识水性,只敢脱了鞋子把小脚伸入河中取凉,陈嘉祐把裤腿高高挽起,手臂伸入水中使劲一拍,水花潋滟,落了温笛满身。

温笛用脚踢着水花还击,结果脚踩上河底石头上的青苔,整个人顺势向水里扑去。

“温笛你站好啦,水才一米深啦!”

温笛半疑半惑,小心翼翼屏住呼吸站直了身子,水位线在她脖子边荡啊荡。

陈嘉祐见温笛怕水得厉害,边存心吓唬她:“温笛我给你说噢,水里可是住着妖怪的。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大姐姐要出嫁,她家的门前有一条又宽又急的河,大姐姐的妈妈把大姐姐送上船,让大姐姐千万不要回头。于是大姐姐上了船,一直不敢回头,可是马上要到下船时,大姐姐想到已经很安全了,就偷偷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河里忽然出现了一只妖怪,将她吃了下去。”

温笛捂住耳朵“哇哇”地大叫声,试图掩盖陈嘉祐讲故事的声音。

陈嘉祐被她胆小的样子逗乐了,他伸出湿漉漉的手扯扯温笛的头发,昂首挺胸地说:“温笛你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他信誓旦旦,目光如炬。

多年后,温笛在图书馆里看到了这个故事的原型,是希腊神话里《德奥尔菲斯和他的七色琴》,深情的歌者的一个回望,害死了他最爱的人,书后有陌生人的批注,悲伤才是爱情的真谛。

她缓缓合上书,和煦的阳光落在她的肩头,她闭上眼睛想,她想了很多年也得不到答案,为什么不能回头呢?

回到1955年的那个夏天,温父发现温笛私下跑去河边玩水,罚她跪在地上,随手抄起一根晾衣杆就往她瘦小的背上抽去。温笛哭得一整条巷子都能听见,正在吃饭的陈嘉祐听见了,摔下碗筷拔腿就往门外跑。等他冲进温家的院子,刹不住车,整个人扑通一声倒在温笛前面,磨得他膝盖上的皮全破了,隐隐渗出血丝,他仰起头大声叫到:“不要打她!不要打她!”

一旁的大人停下手来,一时不知该如何办。小少年浑身绷成紧,咬着牙昂着头,却是一副誓死不退让的架势。

最后温爷爷却笑了起来,拿过儿子手中的仗:“儿孙自有儿孙福,甭管了,菜都凉了。”

一家人这才转身进屋,陈嘉祐连忙站起来,伸手扶起还在哭个不停的温笛,温笛怔怔地看着他膝盖上的伤,打了一个嗝,哭得更厉害了。陈嘉祐不知所措地绕绕脑勺,最后伸手夹了一滴她脸颊上的泪,放在嘴里舔了舔,然后皱着眉头冲温笛说:“咸的。”

天边挂了一块月牙儿,借着大堂里透出的灯光,温笛盯着他的脸,终于破涕为笑。

1960年,一辆破旧的人力三轮在宽巷子前停下来,从车上走下一位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他穿一件浅灰色儒衫,手中提了一只小巧的黑色牛皮箱。方仁站在古城的红瓦绿墙前,摘下自己的帽子,深深地舒了一口气。他这年二十六岁,毕业于同济大学医学系,风尘仆仆的来到北京,就职于位于城东的协和医院。

湛蓝的天空中,排成一字型的大雁掠过,方仁看着不远处在树下嬉戏打闹的陈嘉祐与温笛,不由得笑起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平常百姓家。”

谁也不曾想到,这位眉目如画,斯文温和的年轻人,将改变温笛和陈嘉祐的一生。

方仁很快得到了街坊邻里的欢迎和认可。他脾气温和,为人谦卑,谁家有个发烧感冒也不用再大老远跑去医院。更何况方仁可是实实在在的大学生,不识字的长辈有时会拿着报纸敲开他的门。

陈嘉祐的外公开了一家中医铺子,方仁对老人十分敬重,时常拿着要药理书来向老人请教。一来二去,陈嘉祐和方仁也熟悉了起来。他隔着老远就脆生生地开始叫:“大哥哥,大哥哥!”

温笛周末写完作业去找陈嘉祐玩时,看见他难得地坐在石凳子上,跟着方仁学雕刻。

“你们为什么要削木头?”温笛不解地问。

“你不懂啦。”陈嘉祐学着大人的模样摆摆手,拍了拍落在身上的木屑。

方仁微笑着,冲温笛招招手,刻刀和木头在他的手里飞快地转起来,不多时,他就雕出了一只栩栩如生的小猫。温笛赞声连连,开心地接过小猫,还不时凑过去想看看陈嘉祐到底在雕什么。

“不准看!”男孩扑上去捂住自己的作品。

方仁就像一座巨大的宝藏,他身上永远有陈嘉祐和温笛想不到才能。温笛最喜欢吃他烧的熊掌豆腐,刚刚出锅,她伸着指头偷偷夹一块儿丢入嘴里,烫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到了后来,巷子里的大人都知道了,要找温家和陈家两个孩子,去方大夫的小屋里瞧一瞧,准没错。

方仁有一箱子的列夫托尔斯泰,契诃夫和屠格涅夫。他学过俄语,托在俄国留学的好友带回原版书籍,闲暇之余,他就伏在桌前自己译书。方仁工作的时候,温笛和陈嘉祐从来不敢打扰他。他们就坐在地上看书,偶尔遇到不认识的字,挠挠头也就过去了。

小学五年级,学校开始加入音乐课,教孩子们吹口琴。那时候正是春天,无论走到哪里都能见到戴红领巾的小学生手里拿着绿色的口琴。陈嘉祐学得很快,每次上课老师都会让他站在讲台上为大家吹一曲当榜样。

温笛最喜欢的,就是在夏夜里端一张凳子在方仁的屋子前,听陈嘉祐吹《舒伯特的小夜曲》。小小少年的黑发微微挡住眼睛,他低着头,神色温柔,怕打扰屋内的方仁,陈嘉祐不敢吹得太大声,琴声悠扬,和路边的蛙声,树上的蝉鸣声相映成趣。

头顶上月儿高高挂,透过油纸糊的窗户望过去,可以看到方仁桌上点燃的蜡烛,随着他翻书的动作一晃一晃。

这又喧嚣又寂静的夜晚实在太美,让时光和命运都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再长大一点,温笛开始缠着方仁问一下奇奇怪怪的问题。

方仁笑着回答她:“它的意思是说,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两个物体,无论是生灵还是死物,所有的东西都是相互吸引的。”

温笛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方仁想了想,从抽屉中拿到草稿纸,在上面画了一个大圆,又在一旁画了九个小圆:“听好了笛笛,这颗最大的圆就是太阳,而这一颗就是我们所在的地球,它之所以会绕着太阳转动,就是因为彼此之间存在着引力。在宇宙里,像地球这样的星球还有很多很多。天地之间,大到星球,小至尘埃,它们之间都存在着一种引力。”

方仁侧过头去,他惊讶地发现温笛正双眼一动也不动的盯着这幅草图。隔了许久,她才开口问:“方仁哥哥,太阳是世界上最大的东西吗?”

“这幅图叫太阳系,太阳应该是其中最大的星体。但是太阳系只是银河系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而银河系以外,还有更大的宇宙。而宇宙,”方仁轻声说,“宇宙,是无穷无尽的。”

听到这里,温笛瘦小的身体不由自主的战栗起来。

这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第一次意识到人类和生命的渺小。

而后的几十年里,每当温笛提到宇宙这个词语,身体总会不由自主的颤栗。她对这片天地心存敬畏,而正是这种敬畏,使她看到了和旁人不一样的世界。

此后又是三年,陈嘉祐开始像所有青春期的男孩子一样抽条长高,轻易地超过了温笛,他还放下豪言,说等过完年就能达到方仁的肩膀。温笛不服气,每天都在家里练跳绳,她的头发已经长到腰了,她每天早上起来都要梳理它们,将它们扎成麻花辫。

方仁笑着看着两个人的变化,恍惚时想到,原来自己搬来北京,已经有六年了。要形容时光,白驹过隙,日月如梭,真是一点都不过分啊。

有热心的邻居闲来无事就喜欢给方仁介绍姑娘。方仁推辞不过,见过一两位,可他却不知道与她们聊些什么。温笛和陈嘉祐从自家大人们那里听到了这些,于是两人蹲在方仁家门外不让他出门,生怕他就这样牵个姑娘结婚生子,就再也不会理他们了。

方仁哭笑不得,只得蹲下身来给他们讲道理:“你们听好了,人都要长大的,要离开自己的家,甚至是故乡。父母、老师、朋友、同学……总有一天,他们都会离开的,最后能陪着你们的,只有自己。”

两个人低头不说话,就是挡着门不让方仁走。

方仁无奈,只得退步:“好啦好啦,听话,我不会不理你们的。”

温笛这才期期艾艾地抬起头,问他:“方仁哥哥,那你有喜欢的人吗?”

方仁看着她明亮的眼睛,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他教给过温笛和陈嘉祐很多东西,他教会他们读书写字,教会他们诚实守信,教会他们如何去做一个善良正直的人,现在,终于轮到他告诉他们,什么叫做爱了吗?

方仁手忙脚乱,只能摇摇头回答:“没有。”

“那,”陈嘉祐转转眼珠,不好意思地问,“怎么样才叫喜欢一个人?”

方仁又是一愣,心里感叹这两个小家伙的问题真是越来越刁钻了,他想了想,才回答:“大概就像是,你抬起头,忽然看见了夜空中一颗很亮很亮的星。”

方仁是在做完一场乙肝晚期病人的手术半年后,忽然感觉身体不适的。他感觉到身体乏力,肝区开始隐约疼痛。一开始他没有放在心上,等到情况严重时候检查,已经是肝硬化的晚期。检查报告出来的那天,方仁坐在他平时的木椅上,想了很久,最后才想到那场手术,不完整的医疗保护措施和一个不起眼的伤口,葬送了他的一生。

他站起身来,开始收拾他的东西。这天,他沿着北京城走了好久,连自己都忘了回去的路。那时街上的路灯要隔很远才有一盏,正是盛夏时节,飞蛾接二连三地拍打着翅膀。

等到方仁神色恍惚的回到家,看到温笛和陈嘉祐坐在他的屋子门口,他们松了一口气:“方仁哥哥,你终于回家了!”

那一刻,方仁喉咙胀痛,两眼发红,他只得别过头,才能不让他们看到自己眼中的泪水。

这座寂寞的古都,从建立到如今,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三千多年啊,方仁在心底想,那是多少生离死别,悲欢离合呢。可是他自己,却正是在这样一座沧桑的城市里,有了一个家。

他已经没有时间,看着眼前的两个小家伙长大成为一个正直的、有追求的人了。不能在他们困惑迷茫的时候,在他们失落悲伤的时候,在他们成功幸福的时候,陪伴在他们身边了。

他们的余生还很长,可是他的一生已经走到尽头了。

抱歉,方仁难过而又绝望地想着,滚烫的泪水跌入他的手心。

这是1966年的秋天,开始有住家迁出巷子,北京的天空阴霾不见日光。

 方仁决定放弃传统治疗,同医院签署协议,自愿接受新的药物和方案,写下治疗过程中的一切症状,这大概他能够为自己所热爱的事业所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如果可能的话,他想,或许还能再挽救几条生命。

 第二年的春天,方仁屋外的第一枝梨花开了。人们都说这是好兆头,陈嘉祐和温笛兴高采烈地推开方仁的屋门,隔着老远就开始扯着嗓子喊:“方仁哥哥,快出来呀,春神来啰——”

而方仁的小屋里,寂静无声。

方仁死后,留下遗书将包括他的住所在内的所有财产留给温笛和陈嘉祐,供应他们日后学习的一切开销。他将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窗户没有关上,清风吹得白纱窗哗哗作响,窗前的书桌上,依旧是两支毛笔,两支钢笔,墨水被放在了左上方。保护书桌的玻璃下压着几张黑白照片,穿着黑色大衣的方仁一左一右的抱着两个孩子,再后面几张,少年和少女的眉目渐渐张开了,照片中央的方仁,也渐渐有了老去的迹象。和照片一同被压着的,还有几张白色便签纸,上面列着他想让他们读完的书单。

书桌的最中央躺着他的笔记本,翻开来,扉页上是方仁苍劲有力的字迹,写着:年岁有加,并非垂老。理想丢弃,方坠暮年。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废必致灵魂。

他将他的一生献给了这个伟大的事业,在北京生活的七年里,他主刀做过上百台手上,拯救过不计其数的生命。

他最爱的檀木椅子上还搭着他的外衣;柜子上的薄荷枝才刚刚发芽,露出一点新绿;他的搪瓷大口茶缸还摆在一旁,褪了一点颜色,还是能看到上面印着的吉祥如意。

一切都是方仁还在世时的模样。

十五岁的温笛和陈嘉祐,哭得跪倒在他的床边,空荡荡的单人床上,被子和枕头整齐地叠在一起。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1969年7月21日,阿姆斯特朗乘搭“阿波罗”11号载人飞船登月。他说,“这对一个人来说,只不过是小小的一步,可是对人类来讲,却是巨大的一步。”

温笛在广播里听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她正在背万有引力常数。这一天,整个世界都在不停滚动播放这条跨世纪的新闻。

温笛伸手环抓住自己的胳膊,她能感觉到上面因为激动而颤栗起来的鸡皮疙瘩。

她从小道上冲出来,陈嘉祐急忙踩下刹车,差点被她弄得人仰马翻。

“嘉祐,你听到了吗!你听到了吗!”

陈嘉祐笑着站直了身子,扯了扯她的头发:“听到了,温笛,我听到了。”

人类,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从未停止过对未知的世界的探索。温笛仰起头望向几万英尺的高空,她感觉到血液在自己体内翻滚的声音。这一切对她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她想要去了解这个孤独的宇宙,想要与它对话,想要知道,无限之外,还有什么存在着。

她想要为此奉献她的一生。就如同当年的方仁。

教室里坐着的学生每年人数都在减少,成绩好的学生都选择了去念中专,毕业之后国家包分配,能拿一个铁饭碗,这几乎成了默认的选择。温笛被老师找去谈过很多次话,可是她还是坚决要念大学。

“师范学校没有天文系,”她认真地说,“老师,我要学天文。”

“学天文?”老师气得鼻孔生烟,“你每天研究星星能当饭吃吗?”

“不能,”温笛摇摇头,“可是老师,对我来说,理想比填饱肚子更加重要。”

温笛的家人也因此被请去学校谈过很多次话,她家人对此也反对得厉害。温笛没有办法,她开始闹绝食。晚上的时候有人透过窗户向她屋子里扔石子,几年前的铁栏窗已经被改成退窗,温笛蹑手蹑脚换好衣服,从窗户上翻出去。

陈嘉祐打开怀中藏着的铁饭盒,将里面的小笼包递给温笛,温笛被关了两天禁闭,饿得两眼发晕,两口就能吞掉一个。

“慢点,别噎着了。”陈嘉祐一边将水递给她,一边拍着她的背。

温笛嚼完口中的食物才开口说话:“我觉得好难过,日子和心里都难过,众叛亲离,根本看不到未来在哪里。”

陈嘉祐笑笑,温笛最近心情糟糕,头发也跟着乱糟糟的。陈嘉祐用手捋了捋她的头发,然后灵巧地将它们编成麻花辫,从小到大,每一次为温笛编辫子的时候,陈嘉祐都是温柔的。

“好啦,”他笑着接过温笛手中的皮筋,指了指夜空,“难过的时候就抬起头看星星,你看,那几颗很亮的,是不是就是北斗七星啊?”

温笛也跟着他的手指抬头望向星空,然后笑起来:“笨蛋,不是啦,那是天琴座α星,织女星,旁边的那颗,就是牛郎。”

“我也搞不懂啦,”看见她笑起来,陈嘉佑也在心底松了一口气,“反正就是很漂亮了。温笛,去走你想要走的路,去过你想要过的生活吧。”

第二天早上,温笛的父母打开房门时,看到温笛正跪在他们的门前,她穿一件月牙白的棉衣,重重地向地上磕了一个头,她不说话,只是一个接一个的磕着头。

那是北京的初春时节,春寒陡峭,停在旧时屋檐家的麻雀被惊得拍翅逃走。

温笛的母亲受不了地大哭起来,她父亲一巴掌拍在门上,激动得浑身颤抖,然后才如死灰般开口:“你百岁酒的那天,你爷爷就说,这个孩子留不住。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那一年温笛和陈嘉佑十七岁,她每天坐他的自行车一起上学放学,偶尔能吃上新鲜出炉的桂花糕,北京街上蓝眼睛高鼻梁的外国人越来越多,那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岔路口。

高三开学的那天,温笛放学后没有在陈嘉佑的班里找到他,她便自己绕了远路去图书馆借了一些书,她等了很久的《时间简史》终于被归还了,温笛为此十分开心。那天夜里,温笛又听到石头落在地上的稀疏声,那是她和陈嘉佑的暗号,她起床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从窗户翻出去。

陈嘉佑推着他的自行车等在门外,见了温笛,只是将手指竖在嘴边“嘘”了一声,温笛点点头,跟着他一路静悄悄地走。最后,陈嘉佑在方仁的屋子前停下来。

他用脚踢下自信车的刹车,两个人默契地在门前坐下来。夜色宁静,天空中满是繁星,陈嘉佑沉默了许久才开口:“温笛,我不打算继续读书了。”

温笛倒不太诧异,周围已经有太多辍学去打工的例子了,陈嘉佑家庭虽不至于经济紧张,但是他一直对读书的事情很半吊子,想到这里,温笛点点头,平静地问:“想好出路了吗?”

“差不多吧,”他笑了笑,他的衣服包里还装了一些碎石子,他拿了几颗出来抛在空中玩,“我想去当兵。”

这下温笛终于诧异了:“当兵?”

“嗯,”陈嘉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石头捏在手中,“方仁哥不是一直教育我们说要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吗,我想要去当兵,保家卫国。你记不记得以前方仁哥带我们去天安门看升旗仪式?从那时候我就一直在想,一定要成为一名军人。”

“那,你和家里人商量了吗?”

“嗯,和他们说了,他们都很支持我,觉得好男儿志在四方,一辈子窝在家门口也太不像话了。”

温笛不由得一怔:“你是说,你不在北京?”

“嗯,我想去西部那边,那边条件艰苦,愿意去的人少,我觉得这样比较有意义,也是对自己的磨砺。”

“那你……什么时候走?”

“不知道,放假的时候把名报了,体检也过了,估计快了。”

温笛低下头,隔了好久,她才轻轻地开口:“你载我去天安门广场吧,我们再看一次升旗仪式。”

早上六点,北京的天半亮半雾,广场上已经满是站得笔直的军人,温笛和陈嘉佑混在人群里,寒露落在温笛的发梢,被陈嘉佑轻轻弹去。百姓们屏住呼吸,看着戴着白色手套的军人将红旗握在手中,然后高高抛起,那一刻,陈嘉佑忽然伸出手,紧紧地捏住了温笛的手。红旗不疾不徐地上升,陈嘉佑的手心炙热,微微颤抖,温笛的心忽然变得极其柔软,她仰着头想,方仁哥,如若你还在世,也会为我们感到骄傲的吧。我们正遵循着您的教诲,大步走在人生的道路上,沿途风光霁月,荆棘也开成了蔷薇。

回去的路上,温笛非要她骑车载陈嘉佑,还拍着胸脯保证没有问题。陈嘉佑极其不信任地坐上后座,温笛才蹬了几步路就控制不住龙头,摔了个人仰马翻。两个人狼狈地坐在地上,大眼瞪小眼地望着彼此,然后忽然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温笛伸手拍了拍陈嘉佑的手臂:“喂,要加油啊!”

身后的天光,终于亮透了,温暖的金黄色落在他的眼底。

第二年的夏天,温笛以两分之差与北京大学失之交臂,她独自在方仁的屋子里不吃不喝坐了两天,最后等到的,是千里迢迢赶回来的陈嘉佑。

屋子的钥匙,陈嘉佑也有一把,可是温笛不愿意开门,他就坐在门外。他从怀中掏出一只已经褪色的绿色口琴,含在嘴边,有些生疏地试探着吹了几声,然后琴声终于连贯起来,温笛闭上眼睛,那是她最爱的《小夜曲》。

那时候的夏天,她总爱和陈嘉佑并肩坐在门前,他吹口琴,她看低头看书,不时抬起头跟着他轻哼几句,而方仁就在屋里,点一支蜡烛,夜色静悄悄,未来还很远。

后来,等温笛终于站起身推开门时,陈嘉佑已经离开了。他的假期只有七十二小时,他连夜奔波马不停蹄,除去来回火车上的五十六小时和转乘大巴的时间,他统共只剩下三个小时,这三天里,他只靠着冷馒头和自来水填饱肚子,他经过家门,却连踏入一步的时间也没有。

他留给了温笛一个牛皮信封。里面是他参军一年所节约下来的补贴费,刚好够温笛再念一次高三的花销。

十八岁的温笛,站在盛夏的荷塘前,抱着信封,嚎啕大哭起来。

一年后,温笛收到北京大学物理系录取通知书,一整个夏天,陈嘉佑都忙于军事演练,草原上昼夜温差极大,夜里他穿着军大衣向战友说:“这比北方的冬天还冷呢。”

她剪下一缕长发,用红绳将它们编成结,他已经长到了一米八,据说还能再蹿一蹿。未名湖畔杨柳依依,西部草原风吹鹤唳。

进入大学以后,温笛每个月回一次家。她将所有的时间都耗在了图书馆,她像是一名刚刚睁开眼的婴儿,被眼前的巨大的、美丽的世界所深深吸引。不看书的时候,她就伏在桌头给陈嘉佑写信,她每次都会密密麻麻写满五张信签纸,通常她寄了四五封信,才能收到一封陈嘉佑的回信,他只是草略地写上自己一切都好,不用担心,这里风光很好。

温笛从小就眉清目秀,一头短发更显得整个人神采奕奕,更何况整个物理系只有她一名女生,男孩子们都是绞尽脑汁地追求她。玫瑰情书,一天一壶的热水,温笛态度冷淡地拒绝了无数追求者,但是一直坚持不肯放弃的,倒还真的有一人。

每个月温笛放学回家,他就推着自行车隔着不远不近地距离跟着她,一直要亲眼看到她安全到家他才肯骑上车掉头,时间久了,街坊邻里都知道了有这么个人。

有时温笛走到路上,都有年长的阿姨笑着打趣她:“小伙子一表人才的,还算配得上咱们温笛。”

到了最后,温笛某个月底回家时,她母亲忽视开口说:“都这么长时间了,也把人叫到家里喝杯茶吧。”

温笛猛然抬头,看到微笑的母亲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她再次低下头,不说话。

她无数次找到对方,无可奈何地告诉他不要再坚持了。男生穿着白色衬衫,身形瘦弱,文质彬彬地笑:“你迷恋宇宙,它也不会给你回答,我迷恋你,又有何不可?”

温笛摇摇头:“不可能的。”

对方还是笑:“百年之前,人们甚至认为地球是平的。”

温笛还是摇头,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心脏,她温柔地说:“我心中已经有了太阳。”

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宇宙来说,它可以有无数个太阳系,可是对于地球来说,它为之公转不停的,永远只有一个太阳,直到地球爆炸,灰飞烟灭。

这些日月里,温笛时常想念陈嘉佑,看见南飞的大雁,遇见南方口音的外地人,看到穿绿色军装的年轻人……就连街头的那卖桂花糕的小铺也常常让她失神,只是他不知道罢了。

在分开的第三年的冬天,陈嘉佑终于回来了。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笑容青涩的大男孩,烈日酷寒将他磨砺成了英俊的男人,他穿着洗旧的军大衣,皮肤被晒成小麦色,他提着一大包行李站在刚子口,纷飞的白雪落在他的肩头。

温笛同他隔着几米路两两相望,对方眼底分明是彼此的身影,却都不知该如何再上前。他们已经走过了孩提时代的天真,少年时代的烂漫,成长的大河,将曾经亲密无间的他们遥遥相隔。

陈嘉佑是当天回家后,才在饭桌上听到父母提起有男孩子追温笛的事情。他母亲还瞪他一眼:“人可是一表人才,清华的高材生,你看看你,高中都没毕业,一年四季都在外面风吹雨打,拿什么人比呢?”

陈嘉佑顿了顿,继续扒了两口饭,没有接话。

夜里,温笛躺在床上夜不能寐,忽然听到一声口琴声,她立刻张开双眼,手紧紧地捏着棉被。窗外大雪落了一尺高,他穿着厚厚的军大衣蹲在她的窗前,迎着月色用口琴断断续续吹着曲子,琴声悠长婉转,又带着丝丝哀伤。他们同儿时一样,背对背贴在墙上,她在屋内,他在屋外,唯有一地月光如水。

她听得出来的,那是一曲《凤求凰》。

一曲完毕,他又从头再吹了一次,这个下着大雪的冬日夜里,陈嘉佑将《凤求凰》吹了三遍,可是温笛的窗户紧闭,他没有如往日一样等到她。

第二天,陈嘉佑来到方仁屋子里。屋内陈设如旧,房间被温笛打扫得纤尘不染。他蹲下身,将炉子点燃升了火,然后将桌子上的东西一件件拿起来,又一件件放下。他坐在桌子前絮絮叨叨地给方仁聊天,说他在军营里的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又累又苦,日子久了,从新兵混成了老兵,听着战友讲各自的故事,在苦中也渐渐琢磨出了一些乐子。

“我就是,总是挂念着她,怕她不开心了,怕她觉得孤独,”说道这里,陈嘉佑自嘲地一笑,“到头来,真正害怕孤单的那个人是我自己。”

话音刚落,忽然有颗石子从窗户外跳进来,打中了陈嘉佑的脑袋然后弹开,他朝窗外望去。温笛拍拍身上的落雪站起来,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棉袄,她一脸笑吟吟:“这样你就要放弃啦?陈嘉佑,你当初跑三千米的毅力呢?”

屋内火炉上温暖的火苗跃动着,陈嘉佑一手撑着窗台,整个人跃起从窗户跳了下去,温笛猝不及防,被他抱了个满怀,雪落在两人的肩膀上,谁也没有说话。

第二年的暑假,温笛坐上开往四川的火车去看望陈嘉佑。他请了七天假,从川西赶来,他们住在望江楼的招待所里,流水潺潺,有白鹭在河上掠过。陈嘉佑找老板借了一辆自行人,除了铃铛不响哪里都响,白天他就骑着车载温笛满成都跑,文殊院的菩萨、合江亭的水灯、春熙路的芙蓉花,成都人讲究安逸,到处都是露天茶馆,陈嘉佑和温笛就入乡随俗跟着他们躺在椅子上掏耳朵、晒太阳。

晚上的时候,陈嘉佑怕温笛路走多了脚疼,提着热水壶去开水房打水,然后倒在盆子里蹲下身给温笛洗脚,他的手指上全是训练留下的茧,她的脚掌白白嫩嫩,灯光下隐约可以看到血管,他只敢极轻极轻地帮她搓脚。

温笛一低头就能看到陈嘉佑刺猬一样的平头,她伸手摸了摸,笑着叫他:“嘉佑。”

陈嘉佑是在请假的第四天被下令紧急归队的。川西一带多山区,每到夏天经常发生泥石流,只是这一次因为连续暴雨,洪水和泥石流的规模太大,整个受灾地段信号全部被阻断,根本无法统计灾情和受难人数。

陈嘉佑跟着成都的解放军一起出发,匆匆之下,两人连再见都没来得及好好说。那时候通信极不发达,整个招待所只有一台黑白电视机,温笛就守在电视机前等新闻报道,电视机上记者被吹得摇摇欲坠,拿着话筒用吼的才能让一旁紧张抢先的军人们听到。

“……还有一支从成都出发赶来的突击队遭遇了新一轮的泥石流,现在已同外界失去联系……”

电视信号不好,眼前的画面忽然一片花白,只有嗡嗡的杂声。

指挥声和呐喊声混在哗啦的雨声中,一切却是乱中有序,泥浆四溅,洪水如猛兽一般,让人只远远望一眼便浑身颤栗。

“这位同志,这里太危险了,请你马上离开!”

温笛咬着牙不肯走,雨水和泥土让她满身狼狈,她却十分坚定:“我不回去,我要去找人!”

“这里很危险!无论什么情况,请你马上离开!”对面的战士也毫不退步。

就在两人僵持之际,不远处忽然传来骚动声,有一群已经满身是泥分不清谁是谁的军人精疲力尽地倒在地上,他们终于成功护送出山中的百姓们,小孩子们哇哇大哭。温笛面前的战士也一时忘记了眼前的状况,急忙赶上去帮助抢救,她就趁着这个空隙混进了队伍里。她的衣服又脏又破,整个人看起来十分憔悴。

刚刚从山里下来的士兵们虚弱地报告着情况:“还有一个分队的人在山里,路被断了,他们出不来……”

“……不行,现在不能进山,要等后备的开拓部队来……”

这时候,忽然一旁有妇女大声嚎哭到:“放开我,我女儿还在里面!放开我!我要去找我的女儿!”

女人力气惊人,竟然一把推开一旁年轻的战士,起身不顾一切地就开始往回跑,温笛眼前一亮,急忙跟着跑了上去。路果然是断的,女人竟然毫不犹豫抓着他们上来时的绳,踩着湿漉漉的山坡,慢慢地滑下去,一阵狂风吹来,整个人都悬在空中摇摇欲坠。温笛在不远处找到另外一条绳索,模仿着女人的动作跟着往山下去,那一刻她心跳如雷。

两个女人从山崖上下来,整个村子已经坍塌了,女人登时跪下开始大哭,一边哭一边呼喊自己女儿的名字,她说的是土话,温笛听不懂,她浑身冰凉,洪水断绝了眼前的路,有大树被哗啦一声冲倒,温笛忽然看到前方的缓冲带边有一个岩洞,洞外的植被已经全部被压垮了,温笛心底升出一股莫名的希望。

温笛手上没有任何工具,她只能用忍痛用手去拨开树丛和荆棘,一边艰难地前进,一边大声叫着陈嘉佑的名字:“嘉佑——嘉佑——”

忽然,她听到一阵十分,十分微弱的哭泣声,因为太微弱了,在风雨交加中,甚至只像是她的幻听。

“有人!这里有人!”温笛欣喜若狂,冲着女人大叫。

陈嘉佑为了救女人的女儿,被倒下的树砸住腿,小女孩力气不够,根本推不动树,前方道路又受阻,她无处可去,只能听从陈嘉佑的命令躲在岩洞里。温笛和女人不敢轻易挪开大树,女人带着女儿回去找救援部队,温笛坐在陈嘉佑的身边没命地哭,他无奈地笑着,伸出手握住她。

“你怎么会在这里?”陈嘉佑不可思议地望着温笛。

温笛不回答,只是一边哭一边抛着陈嘉佑身边的砖瓦,陈嘉佑这才发现她的双手已经烂掉,全部是淋淋的血。他为此感到无比心痛,他的温笛,应该坐在窗明几净的图书馆里,翻着她的专业书,那是他一无所知的世界。

他不知道的是,她是喜极而泣。一点点,就只差那么一点点,他们就生死相隔了,一想到这里,温笛绝望得仿佛被掏空了心。

“别哭啊温笛。不哭,我在呢。”他强忍着疼痛,努力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安慰温笛。

温笛无法自抑,她撕心裂肺的哭声混杂在风雨之中,狂风骤雨,在这一刻统统消失,她的世界只有他。

陈嘉佑的腿伤养了两个月,没落下什么病根。他因为救险积极有功,被授予一等奖,他把勋章拿嘴里咬了咬,硬得要命,他用旧衣服将它裹好托人寄回了北京给温笛。温笛在电话里怪罪他:“你给我干嘛,人是你救的,功是你立的,我就当帮你保管啊。”

他不说话,握着话筒笑。

那时候长途电话费贵得吓人,温笛抓紧时间一股脑地给他讲话:“最近我天天都在背单词,走路吃饭都在背,脑袋都要爆炸了。”

下一周英国剑桥大学天文系系主任David到北大访问,学校开始考虑将天文系分出物理学院,单独成立学院。男生英语大多不好,系里选出了温笛作为学生代表担任David教授的翻译一职。

David教授十分痴迷中华文化,他有一双湖蓝色的眼睛,他笑着给温笛说当他还是一位英俊迷人的小伙子时,他就一直想要来一次中国。

“我爱过一个中国女孩,她和你一样,有一头漂亮的长发。”他站在长城上,望着远方伤感地说道。

温笛沉默着没有接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只可惜这世上之事,大多都只能有一个美丽的开头。

她将她写的论文递给David看,他连连称赞,不肯相信所有的数据都来自她的草稿,那时候国内通行的计算器只有最简单的加减乘除功能,还不如心算来得快。David和同行的两外教授全部为中国学生的数学能力感到震惊。他们的专业课本只是国外的入门读物,可是分析起行星运行轨迹起来,堪比一台性能强大的计算机。

“有这样的青年人,你们的国家一定能够重整雄风。”他们由衷钦佩。

温笛为此感到自豪,她说:“她只是睡了一觉,现在醒了。”

David离开前问温笛:“你为什么要学天文?”

他很满意温笛的回答,笑着冲温笛眨了眨眼睛,问了她最后一个问题:“你愿意来剑桥吗?”

温笛二十二岁生日的时候,终于收到了陈嘉佑多年前欠她的礼物。她终于知道了他当年跟着方仁学着雕刻的东西,是一条龙,那是她和他的属相,他每年都改一点,再改一点,多年后终于成了一条栩栩如生的小龙,挂在脖子上保佑她平安。

她在电话里说:“我不要什么平安,我想把我这辈子所有的运气都分给你。”

温笛时常还是会做梦,梦到他被压在那颗大树下,无论她怎么嘶声力竭地叫他,他都再也没有睁开眼。她开始越发怀念他们小时候,无忧无虑,坐在河边能唱一整天的歌。

温笛大四那年的初夏陈嘉佑又回家一次,她去火车站接他,他又长高了不少,温笛要仰着头才能同他说话了。

温笛坐在方仁的屋子里,拿出David教授寄给她的信,一个词一个词地翻译上面的英文给陈嘉佑听。他说,他已经为她申请到全额奖学金,他说九月的康桥很美,你们中国有一位诗人写过一首诗,那榆阴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他说,我在康桥等你,你会是我最骄傲的学生。

温笛放下信,看着陈嘉佑的眼睛。

那是她一生中见过最美丽的一双眼睛,清澈见底,永远是神采奕奕的,此时它也是这样的,它的主人握着温笛的手,开心地说着:“太好了,温笛,太好了,这不正是你的梦想吗?”

是啊,那是她的梦想,这个站在世界顶端的大学,专业领域最权威的教授,她终于可以大展拳脚。

每每想到此,她都浑身激动,可是,“英国在哪里,你知道吗?”

陈嘉佑沉默了,那个国度,离北京隔了千山万水,他抬起头,坚定地说:“温笛,无论再远,你都要去。”

一直到这一刻,温笛才终于明白方仁当年的那一番话,所谓成长,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告别,所谓梦想,就是舍到无可再弃之时,你所剩下的唯一。

温笛出发前的头一天,她和陈嘉佑坐在院子里,阳光落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小时候种下的树苗,不知何时已经长成了苍天大树,枝繁叶茂。

温笛忽然开口:“等到你退伍了,回来我们就结婚。”

“好啊,”陈嘉佑笑着接过她的话,“我也没什么特长,我们就开家药店吧,帮人抓点药,也算是替方仁哥的份一起了。”

“嗯,你守店我记账,过几年我们就生个孩子,男孩子比较好,像你,像方大哥都好,你就负责从小带着他去学游泳,可不要像我,这么大了还是旱鸭子。”

“对,可不能像你,从小就挑食,我碗里的肉都是被你给夹走的,”陈嘉佑笑笑,“等他记事了,我们就带他去四川,我说了陪你去吃三大炮,还没来得及呢。我就给他说,要好好爱他妈妈,他妈妈当年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好哇,我救了你,小说戏剧里,可都是了以身相许的。”

“我许还不成吗,洗衣做饭都我来成不,你要不开心了,我就蹲门口去给你吹曲子,一直吹到你满意为止。”

“那,等咱们儿子长大了,我们还搬回来住吧,方仁哥一个人会寂寞的。”

“嗯,回来住,到时候把进屋的台阶改矮一点,那时候我老了,可背不动你了……”

“等我们老了,到时候,还像这样躺在椅子上一起看梨花。”

两个人絮絮叨叨地说着,却都没有侧过头看向对方。

不知道过了多久,陈嘉佑才叹息着,轻声说:“笛笛,别哭了。”

她怎么能不哭呢。他和她都知道,那些未来,那些白头,已然是不再可能的了。明年,后年……往后许多年,这里的梨花依旧会开得灿烂,却再也同他们无关了。

“笛笛,别哭了,咱们还有下辈子呢,”他温柔地说,“下辈子,还长着呢……”

天才刚亮起来,码头上已经很热闹了,负责登记乘客的工人拿着本子说:“小姑娘,上船吧,你等不到了。”

温笛固执地摇头:“不,他会来的,我知道。”

终于,目光的尽头出现一道绿色的身影,陈嘉佑喘着大气,拿里包里的东西:“你最喜欢的桂花糕,就只有这么一点,你省着点吃,吃完了,可就没了。”

温笛不说话,打开裹好的桂花糕,拿出一口放在嘴里,淡淡的清香溢开来,她却只觉得苦涩无比。两人对视,却不知道要如何开口说再见。

身后工人吆喝说:“小姑娘,快,船要开了——”

陈嘉佑苦笑着,从怀里摸出他此生送给温笛的最后一样东西,“你还记不记得百日宴时候,我摸到一个汽轮,家里人都说我会成为一名工程师,”他顿了顿,摊开手心,“你看,温笛,其实一切都是天注定的,二十多年前就有了答案。抱歉,一直都没能好好告诉你,温笛,我爱你。”

汽船的鸣笛声呜呜响起,温笛仰起头看见蔚蓝色天空,眼泪却仍旧止不住地落下。

他的声音在风中飘散开来,他慢慢地说:“温笛,不要回头。”

他们都没有辜负十五岁的那个自己。温笛热泪盈眶,哽咽得不能自已。

这是发生在1952年春天的故事。

她是我在剑桥读博士生的导师,全学院唯一一名亚裔教授,唯一一位获得终身荣誉教授的女人,她编写的《宇宙学与星体结构》被列入全英天文系研究生的必修课教材。

我毕业的这年她六十一岁,精神抖擞,笑起来腼腆的抿着嘴角,我抬起头问已经头发花白的她:“这么多年,你一个人都是怎么过来的呢?”

我其实更想问她,独自漂泊在异国他乡,可曾有一个瞬间觉得后悔过。她为了她的理想,放弃了一个女人所能想象的全部幸福。

她伸出手抚摸着书桌上的星球云模型,我不知道她正注视着其中哪一颗星,她的目光深邃,仿佛穿越了时光和大海,仿佛看到了多年前站在树下的英俊少年,她微笑着,温柔地垂下眼眸,轻声回答:“和无穷无尽的宇宙比起来,人类的寂寞实在不值一提。”

她将她的一生都献给了理想,她每天会向着东方太阳升起的地方虔诚的祷告,祝愿她心爱的男孩儿平安喜乐。

三年后我回到祖国,这已经不是当年她离开时那片落后封建的土地了。宽敞的大道上种满了法国梧桐,眼珠乌黑的少年大声宣誓要成为一名科学家,大雁飞过一列列疾驰的火车,透过高楼的落地窗可以看到波光粼粼的大海。我想,若是教她看到这幅画面,她定会感慨得热泪盈眶。

这是她爱了一生的土地,这里长眠着他的爱人。

他卒于1999年的春天,门前的梨花落了一地,他终身未娶。

电影、电视剧、动漫、小说里的反社会人格=成功人士,冷静、智慧、冷酷、自我主义、自制力极强内心扭曲冷酷,但表面看起来却温文尔雅,知书达理,心思缜密,就连杀人都像艺术创作一样,极具魅力。

现实中反社会人格:易怒,无能,暴躁,无法自控,总得来说 啥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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