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南官庄疫情怎么样?

小学继续执行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初中继续执行小学在册毕业生对口直升初中的招生原则。

1.小学: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所有适龄儿童。

2.初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现役军人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人员子女、全市重大项目涉及拆迁户人员子女等。

农村中小学:8月18日—8月19日

城区小学:8月22日—8月24日

城区初中:8月19日—8月21日

转学:8月22日—8月24日

(一)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1.城区常住户(祖屋)

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集体宿舍(公屋、集资房)住户

(1)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就业证明(正式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障的证明)。

(2)属于集资房类别的,以实际入住为准,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购房收据和合同、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

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购房票据<契税、不动产发票>、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

按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焦教文〔2017〕53号)要求,享受优待政策。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要求,安排就学。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

按照河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鼓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和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以上级提供名单为准。

6.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房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障的证明)等。

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房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7.市委、市政府引进人员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沁阳英才”证书。

根据沁阳市鼓励投资相关规定,沁阳市境内招商引资企业,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的外来投资企业管理人员子女(不含沁阳市籍),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工资单、企业和沁阳市招商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8.全市重大项目涉及拆迁户人员子女

应持学前教育证、接种证查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协议。

转学原则:集中在暑假办理。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如在城区新购房,确需转学的,可申请转学。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就读,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大班额数量明显下降。

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以实际入住为准,提供购房票据<契税、不动产发票>、水电气和物业管理费等交费票据)。

由沁阳市域外转入学生,另需原籍所在地的县市直属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出具外出就读证明。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房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障的证明)等。

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或居住证、房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由沁阳市域外转入学生,另需原籍所在地的县市直属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出具外出就读证明。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

按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焦教文〔2017〕53号)要求,享受优待政策。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要求,安排就学。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

按照河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鼓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和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以上级提供名单为准。

5.市委、市政府规定接收的人员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沁阳英才”证书。

根据沁阳市鼓励投资相关规定,沁阳市境内招商引资企业,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的外来投资企业管理人员子女(不含沁阳市籍),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工资单、企业和沁阳市招商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拆迁户人员子女,应持转学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协议。

初中招生对象以教体局提供对口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为主要依据,凡涉及辖区楼盘住户子女、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市委市政府引进人员子女、全市重大项目涉及拆迁户人员子女等,均参照小学招生的办法执行。

严格执行教体局核准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招生范围、收费标准、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招生。听障和智障等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到沁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做到应入尽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就近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各中心小学针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教师采取送教进社区、进福利机构、进医养中心、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沁阳市义务教育招生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发布等。学校可利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导出的学生基础信息采集模板采集学生信息,采取导入报名的办法进行。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名和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各招生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学生进行网上录取,教体局按照管理权限对学校录取情况进行审查核办。

所有学生一经正式录取,信息将被锁定,无法再报其它学校。

六、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招生范围

第二小学、第二小学南校区、第四小学、联盟小学、水南关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第一小学、第一小学南校区、第三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南校区、商隐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建设路以西,太行大道以东,团结路以南,总干河以北。

实验小学南校区(护城)

护城村、李庄村、张景屯村、沙岗村、袁屯村、曹村。

实验小学南校区(韩村)

太行大道以西,过境路以东,团结路以南,总干河以北。含马坡、白庄、朱庄、南孔、范庄、呼庄、蔡湾、张武作。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老城河以西,北门街(含西侧合作街居民)、南门街以东,团结路以南,覃怀路以北。

南官庄村、牛庄村、西武庄村、小王庄村、甄庄村、张庄村、东武庄村。

老城河以西,南门街以东,覃怀路以南,总干河以北,外加南关村。

接马寺村、庞门村、东荒村、西荒村、五门村。

老城河以东,东环路以南(含小张庄),总干河以北,外加庙后村、寨村、仲贤村、周庄、沁东商贸城。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建设路以东,团结路以南,北门街以西,怀府路以北。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建设路以东,怀府路以南,南门街以西,总干河以北,不含南关村。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水南关村。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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