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农村自建房甲方,工程承包给乙方(农村人乙方没有建筑方面资质,属个人)并与乙方签订了建房合同。合同明文规定安全事故由乙方全责)另外,我還出资给乙方购买了工人意外伤残的团体保险现出了两起工人意外事故(一个工人断了两个手指在住院,一个工人胸椎骨折住院)请問两起事故的医疗费及伤残费我是否负责任?如负责承担多少百分比的责任?
至于具体的比例没有法律规定
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
不同的法官可能判决的比例都不一样
另外,比如断两个手指的人,如果需保十万保险公司赔5万,余下的5万再由我与乙方分担
你谈的话可以跟保险里面一起
比如十万,你赔五万包工头五万,你的五万保险给了你再不给
保险的投保人是乙方,但买保险的钱是我出的
这是说理想情况不过多多少少你都要给点
我可以按你说的这样谈吗?问题是保险合同上的投保人是乙方
你不能一下子在保险外谈
最后一个问题站在公平的角度考虑,你建议保险赔偿后我出多少
我不想吃亏,但也不希望别人吃亏;纯屬你的私人建议
只能给你建议然后你们一步步谈
按照我的说法,一步步谈对你才最有利
不可能什么材料都没有,也没计算赔偿
就能告诉你出多少钱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