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於要求海南骨科医院等医疗机构更名的通知
海南骨科医院、海南妇产科医院、海南口腔医院、海南中西医结合医院、海南整形美容医院:
根据2016年11月21日委第三十次委务会议决定:“请与海南口腔医院、海南妇产科医院沟通请上述医院更名,增加一个识别名以创造更加公平嘚发展环境”的要求,我委对省管医疗机构名称进行了清理共有海南骨科医院、海南妇产科医院、海南口腔医院、海南中西医结合医院、海南整形美容医院5家医疗机构名称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通知》(衛医发〔2008〕35号)有关规定。请上述医院根据规范更名即在“海南”之后增加一个识别名,尽快确定后报我委行政审批办公室批准
附件:更名医疗机构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