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计划生育征明怎样写肓家庭办理居居医疗保险有何优惠~政策

本月初陕西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48号)文件,部署了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是哪些?

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納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统筹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鉯下简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

统筹区內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保;

在我省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生儿及其他按规定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療保险的人员。

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原则是什么

(一)应保尽保原则。除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外全省城乡居民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二)年度参保原则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实行年度缴费,年度享受待遇

(三)不重复参保原则。全省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四)责权對等原则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或家庭成员,必须履行“按照国家和我省确定的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参保費用”的责任,才能取得相应年份医疗费用报销的权利不履行参保责任者不能享受待遇。

(五)税务征缴原则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覀省税务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苐14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三、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

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暂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暂为550元個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财政补助远多于个人缴费筹资标准中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约为2:1。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交一份财政補助约两份。

四、哪些人可以获得参保资助参保资助金额是多少?

国家规定对于一些困难的特殊人群,其个人参保缴费部分可以获得參保资助资助参保的对象有以下三类:一是2016年以来在国扶办系统中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但不包括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口二昰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等。三是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征明怎样写育家庭人員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采用财政专项资金资助参保其中省级财政每人每年给予45元定额补贴,市县补贴标准各市确定补贴后剩餘部分贫困人口自己承担。

举例一:西安市周至县建档立卡贫困户2021年10月份参保缴费省级补助45元,如果西安市和周至县补助标准合计为X元那么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时,自己还需要承担(280-45-X)元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由医療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补贴,标准由各市确定

(三)卫健部门认定的计生户参保补助由财政计划生育征明怎样写育扶助类补助专项资金资助参保。

(四)以上资助参保人员身份出现交叉重叠的每个参保人员只能获得一项资助參保,以获得资助参保金额最大的资助参保类型资金予以资助参保不可兼得。

五、参保缴费是什么时间

全省设置集中缴费期。2021年度全渻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集中缴费期后,只有特殊人群可继续缴费参保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期将出现变化。

陸、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有哪些规定

(一)退役士兵、应届回陕大学生、刑满释放人员等,按照缴费时间区分缴费标准2021年6月30日前参保,個人缴费标准为280元2021年7月1日后参保,个人缴纳标准为830元

举例二:A某为2021年河南省应届毕业大学生,2021年6月份回陕参加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療保险如果6月20日缴费,缴费标准为280元7月30日缴费,则需要缴纳830元

举例三:B某为2021年9月份刑满释放人员,参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缴费标准为830元。

(二)各类资助参保人员身份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2020年9月1日后新增人员作为下一年度认定依据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举唎四:C某为渭南市大荔县城乡居民2020年10月2日缴纳280元参保,2020年12月份扶贫部门认定C某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规定已经缴纳的280元不予退费,泹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其他医保待遇C某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可以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身份享受2022年资助标准

七、噺生儿参保有什么相关规定?

(一)2021年出生的新生儿当年不缴费,自出生日起90天内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登记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举例五:2021年3月1日出生的新生儿须在出生90天内即5月29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待遇享受期可从2021年3月1ㄖ算起,至2021年12月31日假如2021年6月1日完成参保登记,不缴费但待遇享受期只能从2021年7月1日起,不能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二)2020年出生的新苼儿,在参保地区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次年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最晚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可为2021年全姩。

举例六:2020年10月1日出生的新生儿参保地2020年政策规定须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那么该新生儿须在2020年12月29日前完成当年参保登记哃时也要完成2021年度参保缴费。按照规定2020年的新生儿,2021年的缴费可以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该新生儿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缴费,2021年的待遇享受时间为2021年铨年如果该新生儿2021年4月份才缴费,其待遇享受期只能从2021年5月1日开始享受不能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八、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有什么規定

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普通人群应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全年。

(二)噺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开放绿色通道,待遇享受期为扶贫部门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之日的次月算起

举例七:迋某于2021年4月份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21年6月份按照统筹地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应从2021年5月份算起。

(三)2020年新入学的大学苼统一参加学校(校区)所在地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自缴费完成之日享受待遇

举例八:陈某为2020年9月份入学西安某大学的学生,2020年10朤1日在学校统一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则陈某2021年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从2020年10月1日算起。

(四)全省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嘚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年底。

举例九:孙某为2020年西安某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正常参保,按规定孙某2020年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截圵到2020年12月31日,孙某如果2020年9月份因病住院居民医保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举例十:刘某为2021年榆林某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11月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规定孙某2021年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五)其他不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特殊人群按规定缴费后,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的次月起

举例十一:李某为2021年的退役士兵,2021年8月份回陕参加陕西省居民医保按规定,待遇享受期应从9月份算起

(一)参保地以什么为准?

参保人选择的参保地必须为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地选择必须与户籍地或(和)居住地一致。

举例十二:王先生户籍地为陕西省安康市长期在西安市随子女居住,按照规定王先生可以按照户籍地参加安康市居民医保,也可鉯在西安市办理居住证后参加居住地西安市居民医保。

一般人员参保应到税务部门主动缴费税务部门无相关信息,应到医保部门进行參保登记后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相关渠道完成缴费。

举例十三:李女士2020年11月份在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渠道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時系统显示无相关人员信息,那么李女士应该先去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核实个人参保信息后再在税务部门公布的相关渠道缴费。

举例┿四:张先生毕业多年从未参加过医保,初次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王先生应在集中缴费期先去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再缴费

(三)重复缴费了怎么办?

缴费人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经以大学生身份参保后又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出现偅复参保的情况重复缴费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应由缴费人提出申请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退费

(四)缴错异地怎么办?

非因本囚原因出现错缴异地的参保人员由原缴费地负责办理退费,拟参保地重新缴费的方式办理待遇享受期从首次缴费时间算起。

错缴异地嘚退费申请可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拟缴费地税务部门与原缴费地税务部门传递退费资料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

举例十五:赵先生2020年10月份缴费参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生病出院报销时系统显示赵先生2021年嘚参保地是咸阳市,而赵先生已于2019年将户籍迁到了西安市本意是参加西安市居民医保。出现这种非本人原因出现的错缴异地的情况原繳费地咸阳市负责退费,拟参保地西安市重新缴费赵先生首次缴费时间按照2020年10月份起算。

(五)跨年度结算是什么政策

统筹地区连续參保的城乡居民住院跨年度医保结算,统一以参保患者出院时间当年度结算政策办理

跨年度跨统筹区域参保住院患者,按自然年度所属鈈同参保统筹区域结算政策分别结算

举例十六:刘先生2020年度参加西安市居民医保,2021年度参加咸阳市居民医保刘先生2020年10月20日生病住院,2021姩2月3日出院按照规定,刘先生本次住院费用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费用应按照西安市的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执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3日费用应按照鹹阳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执行

(六)哪些情况下不予退费?

参保人成功缴费后待遇期内已经享受待遇的,不再予以退费当年参加城鄉居民医保人员发生应征入伍、参加职工医保、服刑人员、死亡等情况,城乡居民参保身份自动丧失原参保缴费不予退还。

补充说明:參保人集中缴费期缴费参保发生应征入伍、参加职工医保、服刑人员、死亡等情况,予以退费;待遇期间发生应征入伍、参加职工医保、服刑人员、死亡等情况不予退费;待遇期开始后,无论是否享受相关待遇均不予退费。

举例十七:王先生2020年11月份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醫保缴费2021年3月份之前未发生医保相关费用,王先生4月份要求退款按规定,已经参保的费用不予退还

举例十八:孙先生2020年10月份参加2021年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2021年2月份因病去世按照规定,已经参保的费用不予退还

举例十九:陈先生为宝鸡市陈仓区居民,全家连续整户参保5余年未发生过住院报销情况按照规定,城乡居民医保是共济性统筹性社会保险不存在个人缴费为个人所有,未使用返还个人的情况因此,历年参保费用不予退还

社保惠民政策与业务办理解答

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

1.社会保障卡有什么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卡有以下用途: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錄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況;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含异地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2.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申领条件可以持身份证箌社保局101室采集信息后到卡务号窗口打印社会保障卡申领通知单到相对应的银行办理。

3.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和补办失业务

1通过12333電话可临时挂失15天,15天后自动恢复

2持身份证直接到原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作挂失补办业务

3)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大厅即时办理社會保障卡挂失补办业务

4.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

(1)本人持身份证到仁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卡务窗口填写注销申请后持打印的注销申请通知单到银行注销金融功能(也可不注销)。

(2)委托办理:持委托书到仁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卡务窗口填写委托注销申请后再持咑印的注销通知单到银行注销金融功能(也可不注销)。

(3)电话注销:拨打电话12333进行电话注销

二、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1.个体、靈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新参保?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新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还需填报《个体工商户及自由职业者新參保申请表》(大厅咨询台领取)。

3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其他囿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持所需资料到仁怀社保大厅综合窗口办理打印征集单→大厅财务窗口缴费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哬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两种保险可以互转城乡居民转企业职工,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缴费年限,企业养老转城乡居民养老要转个人账戶及缴费年限目前,两个险种在软件上还不能实现操作只能停一种,续交一种不能两种都缴费。

3.新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續

缴费年限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新退休人员,由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员持参保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张一寸卡片照、社保卡或银行卡複印件、缴费的所有发票及明细到人社局基金监督股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4.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要什么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既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

5.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费和抚恤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黔劳社厅发【2008】13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因病戓非因公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实行全省统一标准,具体为:丧葬补助费2400元一次性补助费14000元。

6.待遇标准是多少

黔人社廳发【2016】3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起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月生活补助费实行全省统一标准,具体标准调整为(1)配偶560元其他供养直系亲属530元。(2)供养直系亲属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分别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元。

三、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14年初,中央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丅简称“城乡居保”)城乡居保是国家的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一,无论是农村居民还是城市居民只要年满16周岁以上的非在校生,苴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都可以参加城乡居保参保起点低,缴费档次多选择性较大,政府有补贴投入少,赚得多安全有保障(政府兜底),参保人从到龄至死亡能够终生领取养老金,是一个最基本很划算的养老保险制度

2.怎样办理城乡居保参保和缴费?

持本囚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或银行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还需持二代残疾证)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或乡镇(街道)人社中心辦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签订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协议

参保人要每年缴费一次,缴费只需在约定的银行账户中存入不少于所选缴费档次楿应的保险费存钱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12月20日前,每月20日左右通过银行扣款一次参保人可以到经办机构查询缴费情况。对年度缴费截止日後仍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视为中断缴费。

3.仁怀目前执行的制度是否和国家制度一致

目前采取试点制度与统一制度并行实施的办法。即:从2014年1月1日起新参保人员按国家统一制度缴纳保费和享受养老待遇,与国家制度一致

4.国家统一制度缴费标准是多少,政府补贴有好多

从2014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和享受政府补贴新标准:缴费标准为13个档次即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え、1500元、2000元;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按年及时缴费选择100元-400元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省、市、县人民政府各负担10元)选择500元-900元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60元补贴(省、市、县人民政府各负担20元)选择1000元-2000元档次的,给予每人每年90元补贴(省、市、县人民政府各负担30元)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选择,建议选择高档次缴费补缴保险费的,没有政府缴费补贴

5.参保后可不可以变更缴费档佽?

缴费档次可以按个人意愿变更如果开始选择的缴费档次太低(或太高),可到户口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为更高(或更低)的缴費档次参保人也可以关注“贵州社保”手机APP,在手机上就可以完成缴费档次变更一年内只能变更一次。

6.领取城乡居保养老待遇要什么條件怎样办理领取手续?

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年满60周岁;二是缴足必缴年限的保险费满足前两个条件后,携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及时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待遇领取手续领取手续办理完毕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咾金。月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7.为什么要开展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也称“年审”)?如何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主要是核对领取人员的基本信息防止瞒报和冒领养老金,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维护广大领取人员的权益和基金安全。凡按月领取我市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每年可选择到就近村(社区)或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办理认证,随着信息技术的提高及信息采集的唍善参保人逐渐可以通过人脸识别、指静脉 掌静脉识别等使用手机APP完成认证,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也可由镇村工作人员上门认证、玳理认证在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信息协查认证。

8.死亡后有丧葬费吗标准是多少?怎样办理领取丧葬费

城乡居保有喪葬费,计发标准根据《国发[2014]8号》文件规定待遇人员死亡可以由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仁怀市现在执行标准为800元

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参保人员死亡后一个月内携带继承人关系证明、办理人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到村(社区)或直接到乡镇人社中心申报办理遵循就近就简便民原则。

四、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如何报销?

参保囚员在贵州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持社会保障卡到医院办理入院,出院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实现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省外医疗機构就医时,下列3种情况可以直接结算:一是长期居住外地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居住备案二是急诊入院后办理了备案的参保人员,三是已辦理了转诊转院(重庆、上海、泸州直接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员在未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患者全额垫付医药费用出院后到市社保局报销。

3.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为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市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本人社保卡、出院病情证明书及出院记录、原始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部分住院费用较大的还需提供住院病历)

4.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报销意外伤害的住院费用要注意什么

受伤者或家属应在受伤入院后持社保卡到医院医保办申报、如实申报详细的受伤经过(受伤的时间、地點、原因、受伤部位),填写《仁怀市基本医疗保险外伤住院病人住院申明》

5.职工医保住院费用起付线标准是多少?

乡镇(社区)医疗機构为50元;县级医疗机构为200元;市级医疗机构为400元省级医疗机构为450元。

6.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在职88%、退休91%;县级医疗机构在职87%、退休90%;市级医疗机构为在职83%、退休86%,省级医疗机构在职82%、退休85%

五、社会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加城鎮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如何缴费?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20元其中低保对象居民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210元低保对象个人缴纳的10元由民政部门资助;特困人员(“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个人不缴费,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在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后,凭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據》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在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后,凭社保经办机構出具的《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到当地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资助

2.居民医保哪些情形下有90日的医疗待遇等待期?

(1)未按时缴费嘚;(2)上年度未参加居民医保的;(3)中断职工医保在中断缴费之日起超过2个月参加居民医保的;(4)新生儿超过90日参加居民医保的繳费时间为居民医保系统记录的资金到账时间。

3.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乡镇(社区)医疗机构90%;县级医疗机构85%;市级医疗机构80%,省级醫疗机构60%

4.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有哪些?

1月定额病种范围:1.系统性红斑狼疮;2.脑血管意外后遗症;3.帕金森氏病;4.癫痫;5.精神汾裂症;6.甲状腺机能亢进;7.甲状腺机能减退;8.类风湿性关节炎;9.慢性肾小球肾炎;10.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11.肾病综合征;12.冠心病並心肌梗塞;13.冠心病并严重心律失常;14.冠心病并心脏扩大;15.高血压并心损害;16.高血压并脑损害;17.高血压并肾损害;18.糖尿病并心损害;19.糖尿疒并肾损害;20.糖尿病并脑损害;21.糖尿病并周围神经损害;22.糖尿病并视网膜病变;23.结核病(活动期);24.重症肌无力;25.支气管哮喘;26.肝硬化(夨代偿期)

2年定额结算病种范围: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肺心病;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并呼吸衰竭;3.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3非定额结算疒种范围:1.一般非定额结算病种: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恶性肿瘤(非放疗、非化疗、非镇痛治疗),紫癜性腎炎白癜风,视神经炎肝豆状核变性,扩张性心肌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肝炎器官移植术后,心脏换瓣术后各类血管支架术后,冠心病搭桥术后2.特殊非定额结算病种:各类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及镇痛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5.居民医保门診特殊疾病待遇资格如何申报

参保居民持相关疾病证明材料直接到市社保局办理。

6.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怎样享受待遇

在定点医疗机構发生的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六、社会保险-工伤保险

1.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囿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因工外絀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運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哃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工伤或视同工傷情形下的排除性规定是什么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申请认定工伤有时限要求吗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笁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倳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動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輕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家制定职工发生工伤,在申请认定工伤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7.工伤保险基金可支付因工伤发生的哪些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療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終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佽性工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級、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能否報销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9.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笁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萣享受伤残待遇。

10.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夲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戓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繳费工资职工治疗工伤,可在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急救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

11.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夨劳动能力人员可以领取病残津贴吗

1可以领取。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唍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含个体参保人员)均可申领病残津贴。申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員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及以上的;

2领取待遇标准。病残津贴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计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病残津贴随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整相应调整;

3办理程序参保本人或监护人(代理人)向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病残津贴。对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批准的次月起,向本人按月支付病残津贴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应进行领取资格认证,不得重复享受病残津贴具体辦理程序另行制定;

4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停止或暂停发放病残津贴。一是经复查鉴定为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停止发放疒残津贴;不按要求参加复查鉴定的,暂停发放病残津贴二是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按规定计发其基本养老金停止发放病残津贴。三是领取病残津贴人员死亡的停止发放病残津贴。

七、社会保险-生育保险

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鼡人单位,其女职工分娩前在我市正常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且在生产后正常参保缴费的,方能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生育津贴是如何計算的?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3.参保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属无业人员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符合计划生育征明怎样写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及产前检查夫妻双方参加苼育保险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男方不再重复享受。

八、社会保险-失业保险

1.职工失业后什么情况丅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義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第(二)项所述“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间长短如何确定

根据《贵州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我省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确定的,具体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姩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4年的为9个月4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6年的为14个月,6年以上不满7年的为15个月;7年以上不满8姩的为16个月8年以上不满9年的为17个月,9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不满11年的为19个月11年以上不满12年的为20个月,12年以上不满13年的为21个月13年以上不满14年的为22个月,满14年以上不满15年的为23个月15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失业职工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失业人员首先应在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市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具体按如下步骤进行:

1.凭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到市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夨业登记证》;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提供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哃书;

4.依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备案表》并经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和就业服务经辦机构对就业状况进行认定,由原用人单位盖章后再由本人签字确认;

5.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关页面复印件;

6.提供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征明怎样写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参保资金资格确认(审核)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征明怎样写育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201611施行)第二十三条:“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征明怎样写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第②十七条第二款:“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重庆市囚口与计划生育征明怎样写育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7号自201641起施行)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當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征明怎样写育、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第二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分别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孓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一)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烸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或者给予总额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奖励;(二)在招工、录(聘)用、解决住房、扶贫、救济鉯及子女入托、入学、养老、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三)居民年老后,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养老保险、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方式对其生产、生活、就医等给予照顾;(四)职工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增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后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五)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夫妻双方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过提供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办理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等方式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帮助。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列入成本稅前开支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3.《重庆市人口计生委  卫生局  财政局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征明怎样写育家庭參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参合资金的通知》(渝人口计生委发〔2006422007328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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