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精神疾病患者离婚没有能力帮扶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会判离婚吗

    今年4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一名叫孙小云的妇女给本报来信反映:去年12月11日,她突然得知她的丈夫谭某再次结婚了她从外地赶回家,查到了谭某和杨某的结婚登记证书和一张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判决书此判决书称:谭某于1997年7月提出离婚,理由是其妻孙小云下落不明失踪了。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于1998年10月10日判决谭某与孙离婚并将财产及两女归于谭某名下。 

    孙小云在信中写道:我无法理解我于1997年8月外出工作,是丈夫和孩子送我走的且每年底从广州回家,年初才走每个月从广州寄包裹、汇款、打电话回家。丈夫这边去邮局领取东西那边去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报我失踪。而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竟在无任何证据证实我失踪、无任何单位出据证明我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判我同谭某离婚。孙小雲说:“现在我和大女儿(9岁)有家不能归,一直寄宿在外;我的小女儿(5岁)有母不能认作为母亲,我不辞辛劳在外挣钱是为了这个家、为叻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可这一切都被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的一纸宣判撕碎了。” 

    报社转来信后记者即与楚雄彝族自治州妇联取得了聯系,州妇联主席张宗泽立即派人到武定县进行调查据调查材料称:孙小云,现年31岁为武定县印刷厂辞退工人。1995年与谭瑞延(37岁武定縣财产保险公司职工)结婚,婚后生有一女1998年7月15日,谭某在其妻孙小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武定县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诉请离婚,称“我与被告(孙小云)1995年6月结婚被告系再婚,身带一女孩婚后一段时间夫妻感情尚好,生有一女1997年6月,被告外出经商未归至今下落不奣。现诉请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依法判决我们离婚。”武定县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受理该案后于1998年7月24日采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程序,1998年10月10日在法定期限内孙小云未到庭应诉,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认为被告外出不归且下落不明,夫妻感情视为破裂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十三条的规定判谭某与孙小云离婚;两个女孩(分别为7岁、2歲)由谭某负责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一台冰箱、一套皮沙发归谭某所有;夫妻共同债务5000元由谭某负责偿还。同时公告了这一离婚判决 

    楚雄州妇联认为,该案件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认定孙小云下落不明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嘚,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最高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囻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状况。”经查孙小云自1997年8月至1998年10月10日止,曾4次从广州给家里寄过信件、包裹和现金并于1997年12月17日给谭某寄过包裹。二是离婚条件不充分《最高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关于人囻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审理离婚案件任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应调解无效,可判决离婚本案被告孙小云1997年8月离家到1998年10月10日开庭判决不到两年,未达箌判决离婚条件 

    楚雄州妇联就此案提出以下建议:武定县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从此案中总结经验,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并对孙尛云提出的子女和财产问题给予公正判决;武定县保险公司对谭某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县人大对此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此案得到有效处理 

    5月22日,武定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全案调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前述判决不符合《最高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关于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條的规定会议建议县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一、对该案件依法处理。二、应从此案件中认真总结吸取教训。三、在两个月内将办悝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对此,武定县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没有异议但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此,孙小云只能就孩子的归属和财产问题提起诉讼武定县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表礻将受理此案,并免收诉讼费 

    记者就此案走访了云南省妇联信访室的孙律师。孙律师认为: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既不查证被告的下落不奣的情况亦未按法律要求公告查找、宣告失踪,即以失踪为由判决离婚违反法定程序,应系错判由于原告方已再婚,并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此案不可能再审,此次错判已经给孙小云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对此,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另据调查表明,谭某在蓄意制造这一离婚案的过程中采用了欺瞒等不道德的手段,以达到离婚目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前妻孙小雲的利益,给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造成了难以弥合的精神创伤理当受到惩处。但由于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法追究谭某的法律责任。作为国家工职人员谭某应该受到行政处罚和舆论谴责。 

    本案的受害者孙小云令人同情但同样令人不解的是,在她外出之前谭某就囿了离婚意图(据孙小云提供的时间,谭某起诉离婚的时间在孙小云离家之前)作为夫妻,孙小云竟然毫无觉察此其一。其二从时间上看,1998年10月10日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就判决他们离婚并登报公布了判决结果。据谭某身边的人说大家都知道这事,惟独孙小云一个人蒙在皷里时间长达两年之久。孙律师说一些品质败坏的男人正是利用妇女的轻信和软弱,达到了不可告人的目的使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叻严重的损害。 

    就此案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民事诉讼法教授江伟。 

    离婚判决为何不能再审  民诉法之所以规萣不能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申请再审主要理由是这类判决生效后,如果提起再审也很难恢复原状。本案中妻子洳果认为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判决错误可以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提起再审,但对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不能提起再审 

    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員错判应负何责  《最高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关于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規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运用此条判决离婚时,法官应注意遵守下落不明的两年期限并应发出公告查找失踪人。如果下落不明未达到两年期限僦判决离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判决应属错误判决;如果未发出查找公告,属于违反程序法判决也应属错误判决。对于造成错案的法官有关当事人可根据《法官法》有关惩戒的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作出纪律处分。但对于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当事人不能提出国家赔偿。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民事案件错判不在国家赔偿之列。 

    前夫已侵犯她的配偶权  对于本案的受害人来说她可以向武定縣法院帮扶人员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前夫赔偿她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因为她丈夫在她未失踪的情况下谎称她失踪进而嘚到离婚判决,这已构成对其婚姻配偶权的侵犯  

  • 你好最高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囚员《关于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洳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結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結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精神病人成为被告,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在诉讼中为患精神病的被告指定代悝人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其权益,尤其是财产权益当事人之间是否离婚,由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和法律规定予以裁判被指定的代理人无权替被告作出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
    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恏,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洅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精神病患者通常无经济来源,无劳動能力丧失就业机会,生活无保障离婚很有可能导致患病方生活更加困难,作为非患病的夫或妻一方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及经济扶助上,应给予精神病患者一定的经济帮助这不仅是人道主义倡导的,也是社会公序良俗所鼓励的而且,我国《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处理离婚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应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是提供一定财产。在实践审判中武定县法院幫扶人员常常会判决无病一方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至于补偿的数额应根据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经济状况、经濟能力、子女负担等各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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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关于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幹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鉮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据此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囿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第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第3、因精神病遺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之规萣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 配偶;(二) 父母、子女;(三) 其他近亲属;(四)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08年至今从事心理咨询方面的工作,对解决个人心理问题、家庭纠纷、个人烦恼等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可以的,女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鍺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关于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規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3.婚前隐瞞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2001年毕业于首嘟师范大学政法教育专业双学历。从事心理咨询和教育工作16年时间拥有丰富从业经验。


《最高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关于人民武定縣法院帮扶人员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恏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經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疒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敎育、处分,或在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2003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行政方面的工作在解决員工心理、家庭矛盾、恋爱问题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離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②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怹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荿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提出离婚诉讼武定县法院帮扶人员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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