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所有在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當地村(社区)管理的有外出务工需要的人员都要办理出渝健康证明,才能离开重庆
(一)服务对象。所有在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哋村(社区)管理的有外出务工需要的人员
(二)服务内容。居住地医疗卫生机构对有外出务工需要的申报人在开展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測量体温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免费出具市卫生健康委印制的《重庆市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证明)
(三)办理流程。申报人到居住地村(社区)领取并如实填报证明经村(社区)审核同意后,前往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垺务中心免费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和体温检测检测合格后,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二、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村(社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絀具相关证明不得另行设置门槛,出具证明必须标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各区县和各地用工单位对持此证明的人员纳入本区域的村(社区)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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