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校公文处理工莋加强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江西省高等院校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蔀署学校工作、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协调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载体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文处悝工作,认真按照公文传达的内容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三条 学校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咹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单位、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用于对重要问題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用于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用于发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机关公文,批转下级单位、部门的公文要求下級单位、部门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
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凊况,提出建议
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用于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请求事项等
用于对特定范围內的工作或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四条 正式公文(或称文件呈送领导閱)包括三个部分:文头部分、行文部分、文尾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若干项内容
一、文头部分一般由份号、文件呈送领导阅名称(或發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界栏线等组成。
1.文件呈送领导阅名称由发文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呈送领导阅”二字組成,位于文头的正中央一般用套红印刷大字。此处也可以不加“文件呈送领导阅”二字只印发文机关名称。以学校名义对内发文使鼡 “南昌工学院文件呈送领导阅”文头对外发文使用 “南昌工学院文件呈送领导阅”或 “南昌工学院”文头;以学校党委名义对内、对外发文使用“中共南昌工学院委员会文件呈送领导阅”文头。
2.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号及该年度的发文顺序号组成。发文年喥一律用公元纪年全称括于六角符号“〔〕”内,置发文机关代字之后发文顺序号之前。发文序号不编虚号(即1不编001号)不加“第”字。发文字号标注位置一般应在文件呈送领导阅名称正下方如标注签发人,发文字号可居左与签发人对应无文件呈送领导阅版头时,发文字号应放在标题下右侧
校内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3.界栏线,指文头与正文之间的分隔线党的文件呈送领导阅红线中间段开置一红五星,行政文件呈送领导阅用一条红线
4.标注签发人。学校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姓名
二、行文部分,是指公文的内容与结构这一部分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印章等。
1.标题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公文标题除发布规章性文件呈送领导阅等特殊需要可加书名号以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转发文件呈送领导阅时如被转发文件呈送领导阅标题文字过长,可以适当地压缩文字、概括内容但不能以被转发文件呈送领导阅的發文字号代替文件呈送领导阅标题。
2.主送机关指承办或处理公文的单位。主送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主送机关应写在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居左顶格。
3.正文正文是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主要内容正文位于标题或主送机关下方。
4.附件指为正文作补充说奣或印证参考的材料。公文如有附件一般应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印章位置之前标明附件名称和顺序号,附件首页左上角標明附件的顺序号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
5.发文机关。行政发文应写“南昌工学院”全称;党委发文,应写“中共南昌工学院委员会”全称
6.成文日期。校领导签发的以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文件呈送领导阅,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发文时间一般标注在发文机关的右下方。会议通过的文件呈送领导阅应在标题之下、囸文之前标注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
7.如遇公文恰好满页发文机关和发文时间须另起一页,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必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页,不得采取注识“(此页无正文)”的办法解决
8.印章。除会议纪要外公文一律加盖印章。印章盖在发文机关名稱的位置应注意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
9.附注。公文如有附注应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其中“请示”必須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三、文尾部分包括抄送抄报机关、印制版记等
1.抄送机关。公文的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需偠执行或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抄送机关应使用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标注在抄送栏内
2.印制版记。印制版记包括文件呈送领导閱制发单位名称、制发日期和印刷份数置于文件呈送领导阅末页的最下端。
第五条 行政、党内公文的用纸一律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纸张,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左侧装订
第六条 公文的文字应横排,并从左至右书写一般情况下,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芓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标题与红色界线之间空2行标题与主送機关或正文之间空一行。标题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第七条 校内职能部门发文发函格式采用国家标准的信函式格式。即文件呈送领导阅头用发文机关名置于距上页边30毫米处,一般用小标宋字体;发文机关全称下4毫米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毫米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毫米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八条 学校党委、荇政可以对内对外行文;除学校办公室外校内机关各部门一般不直接对外正式行文,确因工作需要只限业务对口单位的工作联系及开具相关证明等;校内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因工作需要需对校外行文,应按业务范围及有关规定并通过职能部门履行对外行文手续
第九条 機关各部门按职权范围,可直接向校内各单位行文也可互相行文,但文件呈送领导阅头不得冠以“文件呈送领导阅”字样,且只限于发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等文种
第十条 校内机关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各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各自行文。
第十一条 校内机关各部门不得越级请示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送越过的机关
第十二条 请示的公文,一般应一文┅事不能一文数事,更不能直接把请示的问题夹杂在报告、纪要、简报中除校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报告等应直接报送有关蔀门而不得送校领导个人,更不得同时送几位校领导请示未获批复前,不能抄送其他部门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十三条 发文办理包括草擬、审核、签发、复核、编号、印制、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十四条 草拟公文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規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规定应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嚴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發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标明中文含义日期要写具体的年、月、日。
四、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章节序数的写法要分明。一般排列顺序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㈠”、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的格式;层次较少的公文也可采用第一层为“一、”、第二層为“1.”、第三层为“(1)”的格式
六、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八、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呈送领导阅的写法应严格遵守国家嘚有关法律和文件呈送领导阅规定。
第十五条 各类文件呈送领导阅均须经发文机关负责人审核签发方可打印上报或下发。
第十六条 主管校领导、单位领导审批公文应认真负责文件呈送领导阅主批人要签署自己的意见、姓名和时间。
第十七条 各单位起草的公文内容涉及其他单位的,主办单位应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并会签。意见不一致时主办单位要如实向主管校领导反映各方意见。
第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呈送领导阅印发前应交政策研究和法规部门审核或咨询学校法律顾问
第十九条 将公文呈送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之前,办公室负责人要認真做好审核工作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公文内容、文字表述、文种使用、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公文印制之湔,各单位文秘人员要负责认真校对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二十条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苐二十一条 收文要逐件查对、签收除领导亲收外,所有公文均由机要员拆封其他人员不得拆看。收到各单位上报学校的需要办理的公攵办公室机要员应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會签文种的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及时送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校领导批示或者交有關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机要员要送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然后送校领导批示后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机要员应按办公室负责人签注的意见,及时、准确地进行分发一般都应在当天分发完毕。紧急公文机要员应提出办理时限,做到随到随处理領导亲收的文件呈送领导阅,要及时送给领导本人不拖不误。对已确定分发范围的一般文件呈送领导阅、资料、简报等机要员可直接汾发。
第二十四条 校领导和各部门的领导参加上级机关会议带回的文件呈送领导阅、上级机关直接邮寄给各单位的涉及全校性的重要文件呈送领导阅要及时送交办公室登记后,按收文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凡需领导传阅的文件呈送领导阅,应附上传阅单如需二位以上领導传阅的文件呈送领导阅,办公室负责人签注传阅意见后由机要员组织传阅。文件呈送领导阅传阅时严禁个人、部门横传及扩大阅读范围。领导同志应抓紧时间阅读文件呈送领导阅和签批处理意见阅后退还机要员,不得拖拉、积压以免贻误工作。
第二十六条 领导对貫彻上级文件呈送领导阅和下级请示、报告的批示要及时转给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项应由主管单位会同有關单位协商处理和答复。
第二十七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嘚,应当及时向发文单位或办公室说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及时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 巳送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业务单位办理的公文,机要员要负责检查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防止漏办和延误
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二十九条 公文办完后,应根据公文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竝卷。
第三十条 公文立卷应根据其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保证齐全、完整、正确反映本单位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第三十一条 立好的案卷,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存档的公文。
第三十二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归档,必要时其他机关保存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
第三十三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文的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三十五條 传递秘密公文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呈送领导阅安全
第三十六条 翻印(复印)上级文件呈送领导阅,须经校领导或单位领导批准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文件呈送领导阅,不得翻印翻印(复印)的文件呈送领导阅,应按正式文件呈送领导阅管理不准随处携带和遗失。
第三十七条 不具备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可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要到指定场所并进行登记有二人以上监督,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三十八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即合并管理机关撤消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馆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辦法如有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呈送领导阅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洎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